李世默ted演讲全文

2024-06-19

李世默ted演讲全文

1.李世默ted演讲全文 篇一

如果他们在台下

——李世默演讲观后感

白荷菲 201355003

笔者总结李世默的演讲,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1、元叙事危害着社会的正常发展。无论是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单线发展叙事还是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选举创造民主美好社会的单一导向叙事都与现实相左,且引导社会走向极端的深渊。

2、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模式前景是美好的。不同于西方认为的僵化、封闭和不具合法性,中国的一党制模式具备自我纠错能力,能够不断进行政治改革,与时俱进;能够通过一套成熟的党内机制选贤任能;而且以其卓越的竞争力赢得合法性,获得民心。

下面,笔者将试图以哈耶克、伯林、罗尔斯和施密特的立场和观点来看待李世默的这一场演讲。作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这四位政治思想家当时都坐在台下,他们应该会对演讲的内容褒贬不一,但至少不是全盘否定的。

哈耶克大概是会赞成李世默对元叙事的辛辣讽刺的,因为这完全契合哈耶克认为的人无法克服其无知,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且不论是否真的存在社会发展的标准路线,即使存在人们也无法认识或验证。而哈耶克推崇的演进理性主义更是相信社会秩序是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复杂互动中经过漫长的无目标的过程逐渐生成的,元叙事否定偶然性、否定演化过程的自生自发,无疑会受到哈耶克的批驳。在笔者看来,柏林对“积极自由”的警惕批判,认为若信奉积极自由最终的一个可能是会迫使他人自由,这与哈耶克的演进理性主义不无共通之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层面上来看便是反对元叙事。伯林观点让人对元叙事不由得产生恐惧,若单一线性发展路线被个体或群体认定为“真理”,那么“没有人有权反对理性”,加诸于异见者身上的一切便具备了强制性与合法性。而罗尔斯对理性多元论的承认也让笔者相信其对元叙事是不屑一顾的,然而罗尔斯的自由主义观点集中于对公平正义的论证,笔者未能了解到更多与李世默这一观点相关的内容。施密特虽与前三者不同处于一个阵营,但他却从另一个角度对元叙事给予了批判,施密特坚信历史的发展是由一个又一个的“非常状态”构成的,主权者的决断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认为每一个社会的非常状态都将有同样的结果、每一位主权者的决断都将趋同也就荒诞不羁了。

行文至此,笔者发现,虽属于政治思想的不同阵营,但不论是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的学者都倾向于赞同演讲中的第一个观点,即社会发展并非一个元叙事。而这也逐渐成为当今社会的普世价值,在这个时代若仍处处提意识形态的根本对立也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想来具有智慧的政治思想家们早就不在元叙事行不通这一点共识上进行争论了,尽管他们中的不少人仍然坚信社会主义远不及资本主义。

然而当落脚到具体的中国模式,思想家们的分歧也许就小不了了。在此抛开自由主义学者对社会主义的根本排斥,笔者希望将各位思想家思想中的具体观点对应上中国模式的特点和元素并加以分析。当然,今日的“中国模式”已不同于他们那个时代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了,也正因此才有探讨的价值。天马行空一想,四位学者若能目睹今日世界上的特例,其学说不知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革。由此推想,中国模式应当对政治思想界产生相当大的冲击才是,对自由主义等各学派的进一步发展也当产生影响,何以目前尚未在学术界形成一股潮流,亦或已在酝酿之中也未可知,这值得笔者进行更多的了解和学习。

哈耶克虽不会像批判纳粹主义一般指责当今中国,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定是不会支持的,因为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仍然巨大,与哈耶克所提倡的完全自由市场有一定距离。另一可能是哈耶克也许会视中国的改革方向是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资本主义,一如现在颇有说服力的一派观点,认为中国已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而对于李世默提及的中国共产党的自我纠错能力,凭借哈耶克对构建理性主义的驳斥他是一定不会赞同的,因为这种自我纠错能力毕竟强调的是共产党内部的力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为努力和自我约束。坚持法治为自由护航的哈耶克对演讲中所提及的以现实竞争力获得合法性想必也不会赞成,中国共产党的选贤举能机制存在着实质法律的因素,即便具有法律依据却不符合哈耶克所说的法治。法治的确是当下中国模式最大的漏洞之一。李世默的演讲有回避这一问题的倾向,但中国要真的实现他所作的预测在十年内获得那些成就,法治是必须直面的。这里所说的直面并不只是强调其重要性,而是将解决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关系问题提到日程上来。

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的机制亦与伯林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界定相关,柏林大概会认为中国共产党所谓的党内民主很可能是摧毁个人主权的看上去科学有效的途径,实际上则走上了积极自由的危险道路,中国共产党对自我纠正能力越有信心,这套纠偏机制就越接近于绝对理性,而且会有数不清的现实理由为之作辩护。然而,伯林的多元论思想却是对中国模式有所包容的。笔者也同意其承认人类价值目标多样但并非无限,且不能错误指向相对主义的观点。中国模式的开创者邓小平“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话语在此维度上意义重大。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学说认为自由宪政不是各种社会力量博弈而取得暂时妥协的结果,强调了公民对政体的理性基础的理解与支持才是政体合法性能够稳固的保证。这为人们提供了对李世默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来源论述的思考角度。在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许多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在博弈中都取得了胜利,然而这样的竞争力就足以构成合法性了吗?如果论及对其理性基础的理解和支持,又如何判断呢?李世默给出的民意调查结构一定程度上或许可以反映真实情况,然而自上而下的调查就能替代自下而上的承认吗?笔者对此仍然存有疑惑。而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中争议最大的第二原则,强调公平优先于效率,则正是对中国模式现存的贫富悬殊和腐败问题的叩问。如果这位学者当时坐在台下,也许会对这一现象进行诟病。

施密特的“非常状态”理论让笔者感触颇多。而反思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历程,历史又何尝不是由非常状态来决定的呢,这在新中国的六十四年中尤为明显,中国的发展都带有每一代领导人鲜明的印记,这似乎与去人格化的趋势是背道而行的。那么,在施密特看来,是不是就可以说一个政党或者政府的合法性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主权者在非常状态下的决断呢?这在中国模式的语境下,就是说中国共产党是否有民意的基础不能仅看经济成就,不能仅考察其日常的民意支持度,更要研究其在非常时刻的决断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也许这让人对中国未来的判断蒙上了一丝保守主义的悲观色彩,然而,笔者却认为这个角度的思考是有利的,有助于安全的。

以上是笔者在观看李世默演讲后结合当代西方政治思潮这一门课程所得出的一些感想。非要用这四位政治思想家的观点去看待和评论这一场演讲虽然稍有牵强,但是笔者所想要表达的是,这些学说和观点对于研究当今中国模式仍有重要价值,并不因其所属的是自由主义或保守主义阵营便能断论,学术界需要的是将他们的学说分条理析地与中国当下实情作一一的对应研究,而中国模式也必将对政治学思想领域的发展产生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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