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年终工作总结(精选4篇)
1.2024年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年终工作总结 篇一
2014年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创新项目工作总结
今年来,随着国家工商简政的颁布,地方环保力度的加大,以及国土工业用地、规划控规调整等一系列政策规定的实施,“打乱”了原来项目立项审批、代理代办的“套路”,使投资业主“摸不准庙门、搞不清方向”,这就要求我们审批服务代办员学透政策、吃透精神,及时更新审批流程,立项前期多请示、多汇报,代理代办时实时调整串并联程序,碰到问题对上做好请示协调沟通,对下做好规程解释工作,尽力做好项目审批的“二传手”和“操作者”。总结全年工作,我镇在全程代理代办操作中,做到了以下五个“好”。
一、做好政策宣传
针对新批工业项目,在做好工商、环保、国土、规划等新政策、新规定宣传的同时,重点要做好“工商放开与环保收紧”、“招商引资与土地指标”、“园区范围与控规调整”、“技改扩能与用电审批”等改革政策与实务操作之间矛盾的宣传解释。
二、当好前期参谋
对业主提出的项目投资意向,帮助咨询、考虑用地指标、园区范围、行业政策、投资产能、环评要素、能耗要求、建设要求、前置审批等项目要素,向他们交代“一口清”和提供项目申报的“流程表”,使业主对地方规定、审批流程、承诺时限、环节收费等情况一目了然,让烦琐的审批程序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三、填好申报材料 帮助业主起草好项目的用地申请、投资产出、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原料供应、备案申请、名称预核、前置申请、环评中介、项目公示、环保审批、工商申请以及发改、经信、国土、规划、公安、建设、环保、质监、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报批材料。
四、跑好部门审批
代办员全程代理向各审批部门报送各类材料,工作中采用“延时、预约、上门、网上”等服务方式,串联加并联,尽量缩短承诺时限、减少办事环节,起到上级联审联办的桥梁纽带作用,碰到问题及时做好沟通、融通、疏通工作,当好项目审批的“交通员”。
五、建好两级网络
目前,我镇12个村社区已建成10个五星级便民服务大厅,各村配强一名代办员,并建立了工作qq群,搭建起镇村全程代理代办服务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村级代办员作用,让全程代理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企业,从而进一步提升镇村两级便民、便企服务的效能。一年来,我中心二名项目代办员共全程代理新办工业企业20家,代办发改投资项目备案23个,经信技改扩能备案19个,全程代理环评审批22家。
我们的经验做法在今年临港开发区和全市村(社区)审批服务代办员培训班上进行了交流讲课。高效快捷的全程代理得到了业主的一致好评,工作成效也得到了江阴电视台和江阴日报的采访报导。
2.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篇二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举报电话: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服务工作,接办中心负责承办具体业务。
二、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基本环节及时限要求,规范操作。
三、服务中心负责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陪同、承办和回复等具体工作事项,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教育工作。
四、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群众办事的记录、承办、督办、回复和各种资料的建档工作。
五、服务中心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群众来人来电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相关信息。
六、每天明确一名值班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要实行佩证上岗,值班领导每天要坚持实行考勤。
七、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严禁对待群众态度冷淡、傲慢和办事推诿、扯皮或以各种借口拒绝为民办事,对待办事群众要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
八、全程代办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群众的礼品、宴请或以各种名目索取办事费用。
九、服务中心要自觉接受上级的督查,每半年要接受初评,每年要接受综合考核及评比,并及时落实整改意见和措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
一、申办人来服务中心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一)不论申办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回答。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负责指明承办单位。
(四)属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要负责解释说明,将有关事项登记在册,并转告相关领导和部门。
三、首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
(二)未及时将申办人申请事项移交给有关部门或承办人的;
(三)对申办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或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四)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申办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经查属实的;
(五)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害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服务中心实行主任带班制。由2名以上工作负责、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担任专职代理员。
二、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进行登记,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汇报。
三、全程代办人对转交承办单位的事项要及时催办。必要时发全程代办催办通知。
四、承办事项办结后,服务中心接到交回的办理材料,要立即将办理的结果回复申办人。
五、对本及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办理事项,要及时在微机中登记录入,同时对文字记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定期整理归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
按照年初《考核办法》,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出勤、遵章守纪、规范服务、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月份考核与考核均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实行一月一站队,半年一评比,年终纳入岗位目标综合评比。考核结果与评选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和干部评先评优以及社区、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二、奖惩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在半年评比中前三名的部门和年终评比中前三名的部门及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3.乡镇便民中心工作制度(精) 篇三
1、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3、在坚持“五制办理”、“六件管理”、“八公开办事”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4、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5、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6、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7、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8、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9、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10、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等;
2、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监督办法等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
3、办理事项、政策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申报材料、样表格式文本、办理结果;
4、公众投诉方式、投诉电话及投诉的处理结果;
5、其他社会关心的事项。
(二)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的内容
1、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中心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任免、交流、考核、考勤、奖惩情况;
4、红旗窗口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比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情况。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要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效果。基本形式主要有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印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等载体公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会议通报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对公开的内容认真审核把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半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调整后,再予正式公开。
五、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格纪律,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民众,进村入户,方便群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хх便民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 “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的监督和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хх窗口办理下一步的手续”等文明话语。
7、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少罗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先请其就座,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包括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解释清楚。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事与小事一样周到;来早与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辩解争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予以解决。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2、工作时姿态文雅,自然大方,站坐姿势端正,举止文明端庄。
3、不准染彩色头发,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异怪发型。
4、女工作人员化妆要大方适度,饰品要适量庄重。
5、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杂物,讲究卫生。
(四)服务质量
1、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应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完整,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提高办事效率,材料齐全一次办理完毕,努力提前办结,严禁超出承诺期办件。4、保证群众来中心能找到人,办成事,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宁可自己麻烦,不让群众作难”。
(五)工作纪律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扎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乱串岗位,不酗酒误事。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五制办理制度
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类事项五制办理制度: 一、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
一般事项是指程序简便,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理的事项。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面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补办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
特殊事项是指需经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承诺事项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中心”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中心”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收件人应出具《承诺件受理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应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中心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对象。
三、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
重大事项是指涉及3个及以上窗口或部门审核办理的事项。重大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一些时间紧迫、特别重要、需要在法定休假日期间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特事特办。
1、服务对象向牵头责任窗口提出申请。
2、责任窗口受理重大事项后,必须按“联办件”予以办理。
3、中心根据情况及时召开联审会议,协调各有关单位联合搞好办理。
4、有关单位必须根据联办件的内容和联审会议的要求,在承诺时间内办结。
四、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
上报事项指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上报事项采取负责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属上报事项后,应出具《上报件通知书》。
3、受理部门为办理责任部门,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办理结果及时转交服务对象。
五、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能够当场认定的控制事项,应当场认定,并将申请事项按“退回件”予以处理;如果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决定的,可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在承诺时间内会同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审议,作出明确答复。
六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办理事项的管理,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对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特制定六件管理制度。
一、即办件的管理
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为即办件。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二、退回件的管理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退回件。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缺少主件的;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
3、申办事项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凡属退回件的,须向服务对象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三、补办件的管理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补办件:
1、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
2、服务对象的申请材料中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
3、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补办件首先必须收件,由收件人出具《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承诺件的管理
申请事项需经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踏勘,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的,均属承诺件。
承诺件收件后,应向服务对象出具《承诺件受理通知》,明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承诺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承诺内容,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踏勘。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五、联办件的管理(一)联办件的认定
涉及3个及以上窗口或部门,应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审核办理的事项均属联办件;联办件的办理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由牵头单位和“中心”组织联合办理。牵头责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联办件后,应向申请对象出具《联办件通知书》,并向“中心”提出联办意见。同时帮助指导申请对象为联审会提供相关文件、图纸、资料。“中心”主持召开联审会,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六、上报件的管理
服务对象申请事项的审批权在县以上部门,需要转报、上报的,均为上报件。
上报件受理后,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并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协助申请人全过程办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便民服务宗旨,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并予以贯彻落实。
2、组织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3、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4、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5、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首问负责制
一、单位和个人到中心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六、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二、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三、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五、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全程代理服务办法
一、对需要县级以上行政服务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为:
(一)申请人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二)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积极与上级行政服务中心或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代理办结。
三、对不便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的老弱病残者,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上门审核服务对象提供的办件材料,并提供代理办理服务。
四、对非固定窗口所办理事项采取预约办理,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预约时间,在预约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务。对未在预约期内群众到中心要求办理的事项,采取委托办理,委托机关将受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办理事项的内容予以公告,受委托服务窗口按委托单位的委托权限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按照受委托权限负责全权办理。
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行政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代理点工作人员由大学生村干部、村会计或计生专干等担任,负责将群众要求代办的事项报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要加强对村级代办员的管理,定期组织村级代办员学习,不断提高代办员的业务水平。
六、所有的代理服务事项都要填写服务意见反馈表,由申请人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作出是否满意的评价。作为对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代办员工作质量考评的依据。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在30分钟内办结;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时限(一般办理时限为3-5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五、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学习教育制度
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学习由中心党支部组织实施,每周安排两个下午为学习时间。
二、中心党支部负责制定中心的学习计划,重点内容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各类业务知识和技能。
三、各学习小组组织集中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参加学习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学习心得体会不低于1篇,中心党支部经常性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四、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各小组负责人请假,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论处。
五、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各小组要指派专人记录参加人数、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作为学习出勤考核依据。
信访接待制度
一、中心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来访人,具体做到“三声”、“四心”、“五不”、“三随时”。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倾听细心、回答耐心、处理用心;不简单粗暴、不态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推诿敷衍;随时来访,随时接待,随时处理。
三、来信来访一般接待工作程序:
⒈登记: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和网上信访记录,必要时可让上访人提供书面材料。登记内容包括来访时间、访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
⒉答复:(1)来访者的意见、要求符合政策、法规,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在三日内给予答复。领导接待一般一周内给予答复。(2)来访者反映的意见、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传政策,解释清楚。
⒊办理:(1)由本中心直接答复办理;(2)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四、接访结束后,接访人员要及时填写事项交办单和告知书,分别交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明确接待工作职责。
五、凡上访人员反映重大紧急问题、集体上访的来信来访,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向领导汇报。
六、对集体上访,要本着宜顺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粗不宜细的“四宜”原则迅速处理并责成问题发生地限期解决。
七、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群众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
八、实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投诉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反映中心工作人员及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二、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电话为*******。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并仔细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处理。对投诉人及投诉事项予以保密。
四、中心对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照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责任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五、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应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对中心转来的群众投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及时报告中心,并同时反馈给投诉人。
六、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对比较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需要协调处理的投诉,要尽快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在一周之内作出答复。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七、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责任追究制度
一、中心和窗口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自身行为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而导致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使工作发生错误或显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时应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二、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2、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
4、因个人表现不佳,给中心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5、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四、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过错行为人的过错责任:
1、主动承认并积极进行纠正的;
2、因过失出现错误,但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追究的。
五、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人的过错责任:
1、不配合有关调查,阻挠追究过错责任的;
2、对控告、揭发、检举过错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3、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过错责任的;
4、其他应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
六、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通报批评;
2、诫勉教育、离岗培训、效能告诫;
3、调离窗口工作、降职、免职、辞职、辞退;
4、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5、依法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
6、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七、过错责任的追究由中心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中心主任办公会或中心主任会同有关单位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纪、政纪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
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评比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便民服务服务中心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思想品德方面。思想作风正派,大局观念牢固,敬业精神强,服务质量高,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积极为搞好中心建设献计献策。
(二)业务技能方面。熟悉本职岗位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掌握多个岗位的业务知识,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规章制度,一专多能,能迅速、正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岗位业务知识测试达到优秀。
(三)工作实绩方面。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显著,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办理事项,无超期办件,无违规办件,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办理事项无群众投诉。
(四)组织纪律方面。服从领导,自觉遵守中心的考勤制度,没有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现象,请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服务态度方面。接待服务对象时,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冷漠待人,不推诿扯皮,时刻为服务对象着想,充分体现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六)档案管理方面。能严格按照收退件管理办法,优质、高效办理各种手续,办理事项的各种手续齐全,资料齐全,及时归档,无一漏缺。
(七)环境卫生方面。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不乱倒茶叶渣,工作资料、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办公场所洁净、卫生。
(八)公正廉洁方面。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服务过程中没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所有承办的事项公开公正,经得起监督检查。
二、评比方法
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实行每季度评比一次优质服务窗口、每年评比一次优质服务标兵活动。中心对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的基本分为100分(考核打分细则由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另行制定)。根据得分高低,每月排出名次,根据季度考核累计情况,评选出季度优质服务窗口,根据考核累计情况,评选出优质服务标兵。
三、奖惩办法
(一)考核结果按月统计、发布;
(二)季度汇总时连续得分5次以上位于前10名的窗口,授予“优质服务窗口”流动红旗;
(三)年终评比时,每月排名均在前五名的个人,授予“优质服务标兵”称号。
(四)年终一个月的奖励工资将按照考核结果分档次进行发放。依据全年考核结果(各季度考核分的平均值),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为全体人员比例的30%、50%、20%.在中心工作不足六个月的人员不能列入一等奖,全年累计扣分超过60分的,不能列入评奖范围。本活动办法自2009年3月起执行。
乡镇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为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行乡镇领导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制度。
二、乡镇领导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中心情况,跟踪督导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决问题。
三、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一般每月应安排一天到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分管中心工作的乡镇领导每天都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其他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保证每天有一位乡镇领导干部在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四、实行领导带班值班接访公示制度。每月末对下一月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日进行安排,在便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向群众公示。
五、参加带班值班接访日的领导干部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上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明确责任和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4.2024年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年终工作总结 篇四
xxxx年,x市x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行政管理方式和方法,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努力打造效率机关、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开创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新局面,回顾我们的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x镇便民服务中心,从认识上高度重视行政高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把它作为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是在中心班子成员中广泛宣传、牢固树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意识,其次是以讲座、学习会、培训会等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为中心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明确目标,认真完善加强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中心班子十分重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认识到位,把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工作秩序,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2、制度日益完善。为真正使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得到落实,保障“审批、监管、执法”三个环节的无缝连接。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网上服务。深入开展开展审批项目梳理,通过审批项目再清理,审批流程再优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承诺时限再压缩,最大的足了群众的需求。
3、继续强化简政放权工作,深入清理村(社区)证明工作,按照要求对《x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及证明文本样式进行公开公示;优化政务服务。按照x市、x市相关要求,清理规范我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统一事项名称,严格规范事项设立依据、服务对象、办事流程等基本要素,以便更好的服务群众。
4、积极制定完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上信息公开办法》、《市便民服务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试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等。使中心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得以有效监管,有效推动了中心办公透明化、自动化力度。
5、认真梳理审批流程,加强日常监督,x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到了全年无通报,及时清理自查,无超时办结的现象发生。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优创效活动,开展了“五心”服务,实行“延时服务”等,设置了专办人员,提供各类服务、咨询,“一站式”服务,设置便民服务、办事指南、政策知晓等尽可能地进行便民服务。
三、构建全方位电子监察系统,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网上审批系统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数据采集、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的功能,对网上办件进行全程监控。今年以来,共实现网上受理xxxx件,网上办结xxxx件,按时办结率达xxx%。
二是建立现场视频电子监察平台。在每个办事窗口都设置视频监控“电子眼”,对审批人员的考勤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实时监督,实现数据、视频全程实时、同步监督。目前镇政府共有xx个监控摄像头,各村(社区)均已实现网格化管理。
三是建立电子监察网站。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将网上审批系统与中心网站进行对接,实现办件情况在网上的实时显示,并开通网上申报、网上咨询、表格下载等功能,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实现了权力的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共回复网上咨询xx条。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投入以来,被广泛应用于各项工作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被公众利用和认可,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延时服务”宣传力度不够强;视频监控的范围不够大;摄像头不具备夜视、旋转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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