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责任书范本

2024-10-20

环境保护责任书范本(共12篇)

1.环境保护责任书范本 篇一

十验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用(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定本岗位责任书。

第一条岗位责任期限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2、责任期满,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岗位责任书。

3、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此岗位责任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任一职,部门: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特长,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可提出意见和要求,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甲方的决定。在本岗位责任书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按质地完成工作。如不能做到,即被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变动乙方的休息日

2、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乙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甲方按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的调休。

3、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伤害的环境条件下作业。

4、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岗位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及劳动防护措施。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确定乙方月工资为含税工资(见员工录用通知书或薪资通知书)。并根据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和岗位变化做相应调整。

2、乙方试用期为两个月,如果在试用期完成甲方所规定的工作目标,甲方一经录用会提升乙方工资。

3、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甲方发薪日为每月8日。

第五条福利待遇

1、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条件下,享有婚假、丧假、年假等有薪假期。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

第六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2、甲方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予以处罚。具体奖惩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中相关条款。

第七条协议终止

乙方出现如下任何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乙方从事公司以外兼职的(经公司批准从事兼职销售的除外);

2、自签约日起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工作指标的;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擅自挪用公款或虚报发票的;

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情节严重的;

6、乙方未按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执行的;

7、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的;

8、便于工作开展和及时沟通,甲方要求乙方每日进行工作汇报,同时要求乙方工作期间手机(bp机)处于开机状态,如果甲方在15分钟内联系不上乙方(如乙方存在特殊情况,则甲方可指定相关人员核准后特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第八条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都必须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准。

3、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制订和修改)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十验xx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2.环境保护责任书范本 篇二

2008年2月, 记者从深圳市有关部门获悉,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草案已基本完成, 即将送深圳市人大审议。

该条例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和规范中医药管理为重点, 内容涉及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及中医医疗保健网络建设、重视中医药科技创新等方面。据了解,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被列为深圳市2008年预审议项目, 有望在本年度通过审议立法, 颁布实施。

(来源:医药经济报)

3.中冶:保护环境责任无疆 篇三

从宁夏中卫机场换乘汽车,茫茫的夜幕中出现一座灯火绚烂的美丽城市一宁夏中卫市。提到它,自然会想起600年前建造的举世闻名的高庙、鼓楼,以及红黄白绿黑的“五宝”。中卫处于中国有名的腾格里沙漠边缘,因而也是宁夏受风沙危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作为驻地企业,中冶美利是如何治沙造林,使荒漠变绿洲的呢?令人很想找到答案。缚战“沙龙”重拳出击

沙漠,是指地面完全被沙所覆盖,植物非常稀少,年降水量仅在250毫米以下,空气干燥的荒芜地区。我国是受荒漠化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沙化土地面积达到174.3万平方公里,超过了全国耕地面积的总和;沙化扩展速度达到每年3436平方公里。人口约7465万的西北沙区更是全球范围内沙尘天气高发地区,生态极为脆弱,可谓沙患不止,沙区难富,沙区不富,沙患难止。日益加剧的土地荒漠化使生态恶化,沙尘暴频频袭击东北、华北、西北地区。2006年4月18日夜,北京遭遇了一场罕见的遮天蔽日的沙尘暴。据气象台称,那天从天上下了30.36万吨黄沙,全倒在了北京市区。如果把这些黄沙均摊给北京人,每个北京人能分到20公斤,多么严重的沙害。

地处沙漠边缘的中卫市,境况更糟。中卫市有一首民谣:“风卷黄沙滚滚来,青苗渠道一夜埋;开门脚踏黄沙土,携儿带女逃荒灾。”几十年来人们种树不见树,陈旧的治沙管理使这里自然气候几乎一点没有改变。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几场沙尘暴,曾使人死家塌的灾难重现。

中冶人知道,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起蜡烛,美好的憧憬是要经过奋争获取的。“铁人”紧握铁拳重重的出击了。2003年初春,中冶人一条心,拧成一股劲,披风雪战严寒,昼夜奋战,出动了上百台机械,硬是推平了数百个沙丘,大规模种植了速成林,引来了黄河水进行扬水灌溉,再进行呵护,保证了树林成活。职工们放弃了业余时间和休假日,自觉认种树木,党员干部不过双休日是常事。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周立东总经理一句铿锵有力的肺腑之言,久久地震撼了笔者的心灵:“我们多栽一棵村,北京少见一粒沙。”

随后,他们再接再厉,将沙漠造林面积由5万亩扩大到几十万亩,第二期50万亩的宏伟目标马上就要实现。这里的春夏已呈现出了一派葱葱郁郁。百余平方公里的沙漠地带变成了绿洲,成为我国西部治沙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绿色造纸的典范。2003年6月在宁夏调研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专程到中卫市看望了为防沙冶沙做出贡献的中冶美利人。他说:到这里实地来看一看,才知道你们变沙漠为绿洲的力度如此之大,效果如此之好,真的很了不起。”循环节能创新有招

中冶人知道,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和谐。

中冶美利人制浆造纸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添加黃河水用来灌溉林地,从林地渗漏水汇集成水源地用于制浆造纸工业用水,致使污水处理循环往复。综合利用主动式循环经济的实现,使中冶美利纸业每年减少引用黄河水5000多万立方米,减少取用地下水4000多万立方米,节省排污费1000万元,实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制浆造纸企业历来是一个重污染的产业,尤其是制浆造纸污水冶理是一个需投巨资、建设一系列公益设施来完成的难题。由于受制于资金实力的制约,多数造纸企业无法规避“治是找死,不治是等死”这样的怪圈,往往不得不以牺牲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谋求短期内的经济增长。这样的企业是不懂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基本道理。

坚持什么样的发展道理,是政府对未来发展的思考;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是企业对未来发展的思考;用可持续发展理念改造企业、发展企业,这才是正确的选择。中冶人就是这样想,这样选择,这样做了,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七年前,面对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深切关注,美利纸业领导班子立下了豪言壮语:“我们能够艮负责的承诺,美利纸业决不会再向黄河排放一滴污水!”他们的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七年来,他们在中冶集团的指导下,上下齐努力,造成了三级提升泵站、19公里压力输水管线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了四级氧化塘工程;公司还投巨资建成了日处理污水12万立方的污水处理厂,对公司配套建设的发电站配备了电除尘和石灰石脱硫设备,完善了与生产相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了制浆造纸封闭循环治理,奠定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盛华仁三次带领国家环保局、水利部领导前去调研,称赞这是一项循环经济的示范典型。这个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入2007年度区域重大科技攻关示范项目计划。七年来,中冶人再也没有向黄河排放过一滴污水。他们自豪地说,今天不会,今后也永远不会。

牢记嘱托再创辉煌

2007年4月11日,胡锦涛总书记亲临中冶美利视察,充分肯定了中冶美利--纸业集治沙、固沙、造林、造纸及水资源循环利用于一体的发展模式。“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你们一定要坚持下去。”总书记的高度评价,使中冶美利纸业的广大干部职工更加坚定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创新环保节水途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心。

2010年9月11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到中冶纸业宁夏子公司视察。看到远处荒漠变成了绿洲,美利湖点缀其中,现代化的厂房赫然耸立,吴邦国委员长非常高兴,高度赞赏中冶集团为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所做出的积极贡献。

4.免责责任书范本 篇四

第一条本次出游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参加者人身、财产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上的损失。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旅行中的危险和滑脱或坠落;被高处落下的物体击中;天气突然改变造成的损害;自身身体状况的不适应;个人装备和物品的损坏或丢失;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生病或遇到事故等等。这里对风险的描述是不完全的,我对此项活动的参与完全是自愿的。因这些风险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同行的其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自助游活动属个人行为,因任何原因导致的伤亡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责任均自行承担。同行的其他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5.项目经理责任书范本 篇五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对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功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完成工程施工各项指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本项目经理责任书,希双方严格执行。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简况:

(一)项目名称:

(二)所在地点:

(三)建设单位:

(四)工程预算造价:

(五)(六)

二、乙方即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三、甲方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为乙方开立内部项目结算账户,协助乙方收取工程款和工程决算。

(二)向乙方提供企业现行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审批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提供工程创优指导。有权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停工。

(四)向乙方委派会计,行使财务管理、掌控印章等职责,监督乙方严格按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使用公章。有权对乙方的财务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和审计。

(五)协助乙方做好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备案等工作。

(六)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四、乙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营者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交待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五)乙方应加强资源的优化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甲方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宏观调控。代表甲方与劳务作业层签定并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六)乙方应根据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期限和其他指标和要求,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以及收取工程款、工程决算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五、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甲方派员除外);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五)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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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

六、乙方获得经济奖励和应承担经济责任。项目总款项,经依法缴纳各项税费、摊去各项成本,按核定结算工程款 %扣除管理费后,如项目亏损的全额由乙方承担弥补;盈利全额奖给乙方所有。

七、乙方应当完成以下责任指标:

(1)

(2)

(3)

(4)

(5)

八、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拨给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财产)属于甲方公司财产,严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乙方对外发生购材料、租赁设备、设施及外协等合同关系涉及金额在 万元以上时,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九、乙方用工应当与有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订立劳务分包合同,确保不发生拖欠民工报酬事件。

十、乙方应当完成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搞好组织和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搞好项目部内部利益分配。

(6)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7)搞好后期管理,包括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整理和总结分析。在解职之前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的工作,包括协调签定工程保修书,项目经理部解体后人员的处理,善后工作小组的建立,帐目的移交,工程价款的回收债权债务的处理。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和评奖申报。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撤换项目经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刻制公章、私设帐户或者以擅自以甲方及其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赊欠货款。

(4)侵占、挪用工程款、专用借款或财产的。

(5)明显不能完成经营指标、出现经营危机或者有其他根本性违约的。

十二、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指标情况,按甲方奖惩规定给与奖励或处罚。

十三、担保人为乙方就本项目经营责任书中全部义务、责任,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担保书。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因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五、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一式 份,甲方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乙方担保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6.安全责任书范本一 篇六

为全面贯彻公安、消防机关制定的关于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消防方面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安全责任书。

1、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四防”(防盗、防抢、防爆炸、防火灾事故)工作。

2、承租入住前,请交验合法有效的护照或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并到管理员处办理登记。

3、请勿发出高噪声响、喧哗吵闹、扰乱公共秩序。自觉维护清洁卫生,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未经物业经营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转让房间。

5、住宿人员搬出鸿业兴园小区的贵重物品,必须有管理人员开据的出门条,接受门卫查验。

6、住宿人员不得使房间负荷过重,不得将超重物品放入房间。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结合北京市行政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地下空间管理条例》请遵守以下各点:

1)不得随意掩盖、阻挡楼房通道、窗户、通风管道、空调等空气出入口处。

2)请勿私自安装电器设备,严禁在房间内做饭、使用液化气灶、明火及功率大的电器设备。小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后,须及时切断电源。

3)注意防火,禁止在鸿业兴园内任何地方燃放烟花鞭炮和随意焚烧物品。

4)严禁在房屋内酗酒、斗殴、赌博、吸毒、卖淫、奸宿、传播和放映淫秽录像,宣传迷信书画等违法活动。

5)不得非法将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剧毒物品、管制刀具及放射性危险物品带入小区。

6)严禁将鸟、猫、狗等宠物带进小区,更禁止在地下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7)离开房间时,请锁好房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钥匙。由于钥匙丢失造成房间内的物品、钱财丢失,后果自负。

8)遵守国家、小区及员工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

9)严禁非登记人员留宿。

10)遵守《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小区车辆管理人员指挥,主动办理停车证。

11)住宿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私自传阅、复印有关公司的商业机密文件。

12)住宿人员的所有活动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如有违反规定经劝阻无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撤出“鸿业兴园员工宿舍”,而且没收押金及租金。

甲方有责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希望住宿人员密切配合,注意防火、防盗工作。一但发生火险隐患和险情事故,请立即报地下室管理员。

以上条款望您严格遵守,让我们共同把鸿业兴园员工宿舍建成祥和、温馨的家园。谢谢合作!此责任书自签字(章)之日起生效。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签字方负责。

7.浅析政府环境责任 篇七

一、环境保护的立法现状

我国立法向来以赋予政府权利为主,却缺乏对于政府责任的规定,尤其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这是我国立法中的失衡。目前我国现行各单项环境资源法律多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主要调整对象,而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定非常有限。同时对于政府领导者的责任也缺乏法律依据,即使有法可依,也多数会因为责任分配不明而无法追究;为了让环境方面的法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立法基本都是粗放型的,环境法律体系从某些方面说已经基本健全,与粗放型的法律相配套的法律也应跟上脚步;试验性立法也大量存在,应尽快把试验性立法转向常规性立法,增强其稳定性。

政府领导者往往会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过分追求GDP增长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政府主导环境立法体制,导致环境立法从政府利益出发,成为政府谋求管理的一种手段;政府既是法律的制定者同时又是法律的执行者,一些政府部门把环境立法当作谋取权力的手段,当利益比较多时相关部门争相管理,当没有利益时则不管不问,从而形成在立法中争权的局面;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暴露出环境立法的又一弊端,即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

规定行政部门及其有关人员环境法律责任的主要是一些地方立法,这些立法将法律责任加到了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环境决策者、管理者、执法者身上,建立起了环境质量责任追究制。这些法规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为行政处分,责任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政府领导者首先以法定形式承担行政责任无可厚非,但广大环境污染受害者却没有得到实际的补偿,虽然政府救济会缓和形势,但相对于受害者的损失来说,远远不能弥补。同时这种救济实际上具有过多的不确定性,救济的程度多是由政府官员的主观考虑决定,或受媒体的影响,而不是对污染受害者进行合理的足额的赔偿。无论是政府行政责任,还是政府官员引咎辞职,还是政府救济,对于污染受害者来说都是没有实质性的保障意义。

二、政府环境责任缺陷的原因探讨

虽说现代社会中的政府救济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仁政”,而是宪法赋予政府的职责,但当今社会仍把它作为一种恩赐行为。政府环境责任不健全主要因为政府主导的专制主义传统。完善政府环境责任与专制主义的法文化传统存在着背离,结果导致完善政府环境责任受到制约。政府权力主导、行政相对人义务先行的现行环境立法发展并巩固起来。这一点在环境法律制度中非常明显,典型的如限期治理制度。明确了政府的限期治理权,被限期治理的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只是如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义务,却没有追究政府的相关责任。责任政府就意味着自身承担的责任与拥有的权力成比例地发展,如今这种情况显然不相符合。

完善政府环境责任是从重政府权力到重政府环境义务,从重行政相对人环境法律责任到重政府环境法律责任,从重政府对行政相对人的管理到重政府对公众的服务,从重政府环境主导到重公众环境参与。

三、政府管理环境的优势分析

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较,政府在行使环保职能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政府有征税权:政府可对污染企业和绿色企业实行差别税,也可对绿色产品和非绿色产品征收差别税来引导生产和消费,并对环保产业给予必要的补贴;政府有禁止权:通过法律法规制度禁止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如我国在森林资源保护中实行的禁伐,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中实行禁猎、禁捕和禁采;政府有处罚权:政府通过立法对破坏环境者进行处罚,如对企业违规偷排污水处以罚款和停业,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节省交易费用:政府通过要求参与来对付环保中的搭便车者,对于那些可从公共物品中获利的人,则要求他们支付相应的成本,特别是在政府建立完善的社会环保体系后,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充分、逆向选择和搭便车所提高的交易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摩擦费用。

同时环境问题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非独占性的特点。需要政府这一强势的公权力的介入,推动环境保护这一公共品问题的合理解决,完全依赖市场价格机制来谋求环境与经济的协调是不现实的,在环境资源领域建立排他性的产权和市场的交易费用太高以至无法由市场自发来提供,在使用上容易形成“公地的悲剧”,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出来。基于环境的公共性,加强政府环境责任,让政府为环境负责,其优势显而易见。

四、政府环境责任的完善路径

1、从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来看

在环境领域,传统的行政强制管理方式,直到今天仍然是大多数国家不可或缺的和处于主导地位的管理方式,可以说这种管理方式为保护人类环境发挥了重大的、基础性的作用。但环境善治要求政府与公众进行公共协商来解决环境问题,环境民主落实的具体体现就是公众参与环境立法。一是环境问题涉及广泛的利益冲突,这些利益冲突单靠强力的压制是难以解决的,解决的出路只能是公共协商,通过沟通来交换各方的意见,依靠公共理性最终形成解决方案;环境问题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政府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所以需要与公众通过公共协商找到可接受的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公共协商的主要目标不是狭隘地追求个人利益,而是利用公共理性寻求最大程度满足所有公民愿望的政策。

行政立法的最大特点是“封闭式立法”,政府自我设定权力、加大行政相对人义务的情况经常发生,所以环境行政立法绝大多数是管理性质的。对此,除了加强立法机关的控制外,关键是公众参与到环境行政立法程序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公众参与是行政主体之外的个人和组织的参与,其中个人参与虽然是公众参与的基础,但由于个人的精力、能力有限,所以要做到长期、有效的参与有一定难度。民间环保组织则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但从整体上来看这类组织在我国还是非常弱的,公众参与较低,在完善政府环境责任方面所起的作用也非常有限,究其原因在于合法性困境,通过立法给予这类组织法律支持无疑会推动环境保护,同时推动完善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2、从行政管理关系来看

改变传统的一味由政府主导的观念,把保护环境看作人民和政府的行政契约,明确区分不同部门的责任范围,加强政府环境保护责任,通过政府绿色采购引导环保路线,建立环保经济政策,同时应建立资源补偿制度。

3、从行政救济关系来看

8.环境保护责任书范本 篇八

《解释》第一条明确列举了环境污染罪的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按照《解释》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况,都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这种规定使《刑法》关于严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规定变得更明确、更具操作性。《解释》的出台体现了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立法精神,可以有效解决办理污染环境案件取证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

对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企业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员实行“双罚制”。结合《刑法》的相关法条,《解释》第六条规定,对于单位实施环境污染犯罪的,适用与个人犯罪相同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实行“双罚制”,有利于防止企业负责人从单位实施的环境污染犯罪中获利,增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

《解释》对有毒物质的认定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解释》第十条规定,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等都应当被认定为有毒物质。

环境污染行为不仅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且还会直接损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环境污染案件的侵害人,除了检察机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外,环境污染的受害人还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江西省信丰县某镇邓某诉该镇某砖厂水污染侵权赔偿纠纷案就是一例,在该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案被告某砖厂厂主在鱼塘边堆放了煤炭,并且煤炭堆放处有一条水沟,流经煤堆的雨水全汇入原告邓某的鱼塘,导致鱼塘内各种鱼类死亡。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无证据证明砖厂未污染原告鱼塘水质以及原告鱼塘死鱼与被告砖厂煤水排入无关,因此判决被告某厂主赔偿原告邓某的经济损失8万余元。

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环境污染责任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六十六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表明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要求作为被告方的污染者自己承担举证责任,从而有利于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9.离校安全责任书范本 篇九

一、甲方(学校):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毕业离校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学生作好安全知识教育记录。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辅导员(班主任)要代表学校(学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好离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

学生增强安全意识,要把离校后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学生在离校后要自觉遵守《社会法律法规》、《安全公约》。否则,离校后学生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毕业生在离校后必须做到:

1、毕业生要严格遵守自治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八项纪律”要求,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坚决做到:不参与、不围观、不支持、不声援、不信谣、不传谣,不允许聚会、串联,不在公共场所起哄。如违反以上规定的,与学校无关,凡触犯国家法律的,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2、学生要依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范自己的言语行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3、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4、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5、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

6、不玩火、远离火源,预防煤气中毒。

7、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8、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9、不打架斗殴,不搞恶作剧,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

10、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1、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12、学生自签订离校协议之日起,所发生的任何意外和事故均由本人和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学生要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学院、学生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责任人:xuexila

日期: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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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员安全责任书范本 篇十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安全上网,坚决与通过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信息、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作斗争;非法攻击和进入他人计算机、服务器是违法行为;要远离网站,不要轻易运行电子邮件里的附件,在网络上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7、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要参与赌博、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由于赌博违法等活动被上级查处,学校将建议其调离本单位。

二、维护学生安全工作职责

1、值周、值日人员,要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行政值周和值日教师是本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协助学校督促全体教师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学校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如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学校。要做到:加强课间、午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要协助保安在校门口值勤,保育教师要做好学生的保教保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节假日值班时,值班老师是本值班期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出现的问题。如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学校。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

3、关注本班教室、设备的安全状况,做到经常检查教室门窗、玻璃、开关、插座、电灯线路等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校长及时汇报。若因疏于防范,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将追究班主任的管理责任。

4、尊重学生,依法从教,以德从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用教师忌语。

5、课堂安全责任:该堂课的教师为直接责任人;其他活动:组织者为直接责任人。

6、各科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7、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严禁脱离岗位。教师上课、辅导按时到岗,认真负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随意延后。

8、任课教师上课要严格点名制度,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值日教师及值周领导,并妥善处理。学生无故旷课或中途逃学,科任教师要及时追查去向并告之班主任。学生请假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9、课堂中要关心学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确需上医院治疗的须有教师陪同,不允许有病学生单独回家。

10、体育教师课前应检查所用体育设施和用品的安全情况,按规定完成准备活动,强调活动中的安全事项及自我保护,询问有无不适宜本节课活动的学生,全程监控课堂活动。

11、学生早上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无特殊情况,课间不得指派学生外出。更不得让学生为教师办私事。

12、恰当处理好课堂偶发事件,及时调控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

13、凡发生意外事故,该堂课的教师要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汇报给学校。若须进行及时疏散的,教师应组织指挥学生立即疏散。

14、在非教学时间,教师若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教育学生。

15、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应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预先向学校申报,等学校审批后方能行动。在活动期间,应协调各带队教师管理好学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如遇到较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

16、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17、条款上未尽事宜,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存档,教师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教师签名:

校长:

11.转型时期环境责任新探 篇十一

【关键词】转型 环境 责任

人们真正认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是在产业革命之后,20世纪以来,随着工业的迅猛发展,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入一种无序的状态,生态环境保护的观念为日益膨胀发展的经济意识所吞噬,出现了震惊世界的八大公害案件。正如日本学者原田尚彦所言:“环境的破坏与污染是伴随着社会高度的产业化而出现的烦恼。”

一、环境概述

在界定环境犯罪概念之前,必须首先了解“环境”一词的本意。环境的字面意思是相对于中心事物而言的背景。基于环境概念的基本含义,在不同的学科或背景中,环境的外延可以随中心事物的变异二不断发生变化。环境的概念并无一致的定义,环境的范围与内容亦经常发生变化。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或环境科学领域的环境与法学领域的环境,其含义和范围都不尽相同。法律意义上的环境概念源于环境科学上的环境定义。我们认为,法律领域的环境与环境科学研究的环境虽具有一定的共性,但并非完全相同重合。法律上的环境概念有两种:一是学理上的环境概念;二是立法上的环境概念。法学上的环境定义,概指以人类为中心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天然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相对而言,立法上的环境定义则是一种相对限度的狭义解释,如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各国对于环境概念的界定采取不同的立法模式,以便满足本国的具体国情所需。

二、环境犯罪界定

环境犯罪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而且与传统的赶嘴有很大的区别。对于环境犯罪这一概念,随着近年来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而不断的升温,许多文献的作者都给出了自己的定义。

国外对环境犯罪的定义各种各样,对于这些概念,国内学者进行了分类。他们认为,环境犯罪的定义大体上可以归为两种类型:第一,传统规则模式的概念。这类概念是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等权利的传统认识出发,主张环境刑法所保护的是人的这些基本的权利。第二,现代模式的概念。认为环境犯罪是一种独特的犯罪,其指危害环境或者称生态系统自身的犯罪,并不要求其与人类利益存在任何联系便可证明对其实施刑事制裁的正当性。关于环境犯罪概念的解说,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在解释上存在分歧,缺乏统一的认识。法学理论上研究的环境犯罪系广义的环境犯罪,盖指所有一些破坏和危害人类环境的犯罪行为。从注释法学的角度而言,许多学者对环境犯罪内涵的解释各有偏重,但属于狭义的概念的范畴主要有两类:其一,概括式的概念;其二,列举式的概念。我们认为,环境犯罪的概念应作广义与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环境犯罪(或称理论上的环境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狭义的环境犯罪(刑法意义上的环境犯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环境犯罪的归责

由于污染环境犯罪原因上的复杂性,必须对传统的过失理论加以改进和修正。目前归纳起来的观点学说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称之为无罪过责任,又称为无过失責任或绝对责任,是指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不以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或犯罪心理状态为必要条件,只要具备一定的危害行为或危害结果,即可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责任在英美法系中适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排除重罪的适用;二是限制刑罚量,一般都处以罚金;三是行为人具有一定程度的过失,但这种过失又难以证明;四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力求避免但未能如愿以偿的情形下,不能适用严格责任。无过失责任在适用中普遍受到限制,在不承认无过失责任的立法例中,不能对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对环境犯罪有限制的适用严格责任是必要的。

第二种学说称之为抽象预见的过失,这种学说认为业务上的过失致死伤害罪和过失而犯的公害罪,都提供了处罚公害犯罪的法律依据。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具有一种预见的可能性,这种预见可能性即所谓抽象预见可能性。只要行为人具有抽象预见可能性,就可以认定过失成立。这种理论以规范责任论为出发点,从行为无价值的角度确立过失犯罪违法性及过失责任的根据,确实拓展了过失理论。但该理论与严格责任的适用方式相似,存在主观归罪之嫌。

第三种学说是由日本学者提出的一种结果规避义务过失的理论,这种过失理论认为,回避义务结果的行为可构成过失。但这一原则运用用于环境犯罪问题时也有问题,企业运用高科技发展时自然会产生一定危害,如环境危害,在这种状态下,日本学者认为行为人应有一般的不安感、危惧感,既然有不安感、危惧感,行为人就有采取避免危险结果发生的措施的义务。行为人未尽其避免结果义务,就仍应负有过失责任。笔者认为这种理论进一步更新了传统的过失理论,有利于发挥刑罚的功能。就环境犯罪而言,这是一种可行的归责方式。

环境问题变得日益严重,原有的全部法律都受到环境问题的挑战。为此国际社会与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寻求一种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措施,如何运用适宜的刑罚手段控制环境犯罪已经成为立法者面临的一项严峻课题,同时也成为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 【日】原田尚彦著:《环境法》,于敏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2] 参见赵秉志,王秀梅,杜澎著:《环境犯罪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3页。

[3] 参见郑耀华:《英美刑法中的严格责任》,载《法学与实践》1991年第4期。

作者简介:

①李贝贝 女 南京大学法学院08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12.环境保护责任书范本 篇十二

一、中国对外投资的国际地位与竞争力

随着中国外汇储备的增加,国内资本继续相对过剩,中国对海外的直接投资已经步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虽然中国资本对外投资尚处于“发展期”,对外直接投资额仅占全球投资额的1%,仅为外商对华投资额的10%,在外劳务人数仅占国际劳务市场的1.5%,但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发展中国家投资力度的增加,已经在国际舆论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实际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1982年中国FDI流出量占世界的0.16%增长到2005年的1.45%;中国FDI流出量占发展中国家比例从1982年的1.59%增长到2005年的9.62%;2005年,中国GNP排名世界第4,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3,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居世界第3位,而当年中国对外投资流出量仅排世界第17位,中国FDI外向存量列居世界第26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不仅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从存量上也不及新加坡、巴西等国。但增量增加迅速,FDI从2004年的36.2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08年的406.5亿美元(图1)。

从全球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自然资源类开发贸易的国际直接投资占全球国际直接投资的比例不断上升。目前,中国占世界能源消耗量的12.1%,低于美国的24%。2004年,中国的GDP占全球的4%,但消耗的一次性能源占世界的12%,矿产资源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其中铁矿砂、Al2O3等40多种大宗矿产品的进口依从度到达45%,2007年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对外直接投资国别导向目录(三)》中所列的32个国家(地区)中,科威特、卡塔尔、阿曼、摩洛哥、利比亚、尼日尔、挪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等9国的石油和天然气投资被重点提到。根据我国矿产资源秉赋的基本特征和矿产资源的供求态势,中国在煤炭探明储量为1 145亿吨,居世界第3位;石油探明储量为32亿吨,占世界的2.1%;天然气探明储量为1.82×1013m3,占世界的1%。中国铁矿石、矿山锰、铬铁矿、铜和铝等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但需求量大。资源储量国际格局是国家(或地区)全球性安全、区域性安全和地方性安全的组成部分。矿产资源秉赋的时空格局以及变动趋势决定了我国结构性资源矛盾化解的方式选择和目的取向。

纵向看,欧美发达国家曾经采用掠夺的方式进行世界资源的瓜分由来已久,但随着国际独立与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这种外生的资本主义道路被逐步遏制和阻隔。正如狄更斯《双城记》所言:“这是最美好的时代,这是最糟糕的时代”。这一看似语义矛盾的话,对当今国际环境似乎也是一种恰如其分的比喻。

二、中国海外资源类开发与贸易企业的环保与社会责任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关注,特别是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人类环境宣言》发布后,环境与发展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因此,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欧美对中国的指责随之产生。西方很多媒体近两年来关于中国在非洲搞所谓“新殖民主义”的声音不绝于耳。一些国家的非政府组织也批评中国一些海外投资公司缺乏企业责任意识,有“破坏环境”、“掠夺资源”、“生态倾销”之嫌,还违背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间有关反对贪污,增加透明度的协议。

虽然部分西方媒体有妖魔化中国的倾向,但一些事实表明,与其他国家的境外投资一样,我国境外投资也会对生态系统健康和全球经济发展方式产生影响。中国海外投资主要面临环境问题主要包括部分资源开发区域为生态敏感区,企业海外投资缺乏环境政策指引和规范,中国海外企业的环境价值观有待树立和提升,对环保模范企业以及污染企业没有明显的奖惩措施以及银行信贷缺乏操作性强的环保标准。

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国际金融机构已经制定了关于自然和社会环境保护的贷款标准,特别针对水坝、石油管道和炼油厂等大型资源开发类项目领域。2003年由10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赤道原则”,成为管理项目融资中社会和环境风险的框架,截至2007年1月15日,宣布实行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EPFI)已有45家。我国兴业银行已经加入“赤道原则”;2007年8月28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台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项目环境与社会评价指导意见”,对境外项目的评价提出了4条原则性指导意见。国外学者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建议认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供资方,中国进出口银行在运作政策和程序上更加透明化,严格履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中国政府已经不再是中国国际形象的唯一塑造者和代表者。中国的企业行为也成为中国国家形象的重要体现。因此,规范我国海外企业环境保护行为,切实履行我国加入的国际环境公约,同时遵守东道国的环境法律法规,鼓励我国企业在投资走出去的同时,将我国先进的环保理念和经验带出去已成为现实选择。我国政府加强政策制定和制度建设。国家环保总局与商务部于2007年8月27日首次联合发布了《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这是世界上第一个针对本国企业境外从事森林培育活动的行业指导性规范和自律依据,此举开创了我国海外森林采伐的新模式。在2007年APEC第15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国家主席胡锦涛建议“建立亚太地区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管理网络”的内容写入了《悉尼宣言》。商务部于2009年3月16日出台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国别投资指南,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开展了中国对外投资和援助企业环境保护政策研究,组织编制《中国海外企业环境行为规范指南》,将环境评价、协议保护机制、生态补偿和企业环境与社会责任纳入其中。这对于维护我国在国际上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绿色全球化,具有重要意义。人类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关注全球环境问题。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于应对经济发展和全球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采取积极措施。

总之,随着中国对负责任大国认识的加深以及企业“走出去”力度的加大,中国企业及金融机构也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中国一向反对殖民列强和资源掠夺,中国尊重受援方、投资接受方的国家利益、文化传统,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研究、制定和颁布我国海外企业环境行为规范和相关政策,鼓励我国境外投资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以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和谐世界的构建。

参考文献

[1]安格斯·麦迪森.中国经济的长期表现——公元960-2030[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6-7,101-105.

[2]中国环境年鉴编委会编.中国环境年鉴——2008[M].北京:中国环境年鉴社,2009.

[3]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08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353-385.

[4]Xiong Lei.China's efforts to make globalization green,China Daily,2007-11-02.

[5]国家林业局造林司.中国企业境外森林培育指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6]Li Jing.Environmental guidelines for firms investing abroad,China Daily,2008-09-12.

[7]Li Jing.Green rules eye Chinese firms abroad,China Daily,2009-05-29.

[8]Eisuke Suzuki.多边发展政策中的双边政策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面临的挑战及其责任[J].中国国际法期刊,2007,(1):12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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