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

2024-08-10

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精选2篇)

1.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 篇一

新农合门诊就诊及报销程序图

乡镇卫生院 

本乡镇参合农民持证就诊

定点医疗机构医生核证核人

进行合理检查诊断

 开具处方

患者持农合证依农合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药房划价(标明药品价格)

填写合格医疗证和门诊补偿登记表一式三份(患者或家属签名)

减免费用(超出家庭账户总额部门由患者自负)

 取药  治疗 

定点医疗机构月底填写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总汇总表和结算单

将报销连处方按补偿登记表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报县级医疗农合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通过调查表明,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数占贫困人口总数的48%,位居农村致贫因素首位,有28.%的农民应看病而未去就医,68%的应住院而未住院,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由于多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政府或集体经济也没有能力把农民医疗保障包起来,目前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只能通过农民互助共济的方式来解决。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是:

1、有利于从制度上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

2、有利于引导农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3、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执政为民、稳定农村、关心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政府的责任;

4、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

发展,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什么新特点? 一是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过去各级政府对合作医疗的支持主要是宣传、组织和发动,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同时,要求地方各级财政也按人均20元的标准补助,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而且是政府拿大头,农民拿小头。二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除少数地区外,大多将保障的重点放在门诊或小病上,即“保小不保大”,或者“保医不保药”,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放在迫切需要解决的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贫困的问题上,对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提高了统筹层次。改变了过去以乡、村为单位开展合作医疗的做法,要求以县为单位统筹,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四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及赋予农民知情、监管的权力,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五是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六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和扶贫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照顾到了贫困人口的特殊情况。

2.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 篇二

来源: 赣州医保网 作者(文号):赣州医保 发表日期: 2011-3-2 15:57:17 阅读次数: 2072 查看权限: 普

通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申请

申请对象

患有特殊慢性病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1、近期住院期间的检查单、化验单和出院小结;

2、近期门诊做的相关检查、化验的报告单;

3、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审核认定部门

癌症放、化疗由肿瘤医院和参保人员的定点三级医院负责,其余专科疾病由相关定点专科医院负责;专科病种以外的慢性病由参保人员的定点三级医院负

责。

申请程序

1、参保人员本人向定点医院医保部门领取《慢性病门诊申请审核表》,填表后附上相关的病历资料。如果资料不全应配合做进一步检查。

2、定点医院收到申请后,每季定期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可以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对象,在审核表上加盖专用章后派专人

送至赣州市医保局。

3、赣州市医保局复核、确认后,入机备案。

4、参保人员从认定的次月1日起可以到本人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相关医疗待

遇。

办理时限

参保人员随时申报,定点医院认定后,负责通知参保人员。

温馨提示

1、专科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定点专科医院进行,其他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本人选择的定点三级医院进行。不能在一、二级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

遇,也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2、参保人员对定点医院作出的认定有争议时,可在认定结果下达之日起15天内向赣州市医保局申请复核。赣州市医保局将请专家组进行审议,并以此结论

为最终结论,确认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定点医院。

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和医药费报销

享受对象

获得特殊慢性病病种认定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盖有慢性病专用章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就诊程序和报销标准

参保人员到本人选择的定点三级医院或定点专科医院进行特殊门诊就诊时,发生的特殊门诊医药费用先由个人支付20%,剩余部分按住院费报销比例个人再承担一定费用,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在医院记帐。按目前的政策,特殊门

诊总费用中个人支付约30%,统筹基金约负担70%。

享受时间

每次特殊慢性病就诊时可享受相应待遇。

温馨提示

1、专科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定点专科医院进行,其他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本人选择的定点三级医院进行。不能在一、二级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

遇,也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2、因个人原因未在就诊时出示证、卡导致无法刷卡消费的,此笔费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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