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精选8篇)
1.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篇一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文件
叙委组„2009‟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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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 永 县 人 事 局
关于印发《叙永县县乡机关、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特别”的要求,着力加强县乡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将《叙永县县乡机关、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印发你们,请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并切实遵照执行。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事局
2009年10月10日
叙永县县乡机关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特别”的要求,切实加强县乡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叙永经济和社会强势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对全县县乡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如下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
1、自觉加强政治思想修养。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理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党性修养,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坚决服从党的指挥,坚决维护政令畅通。
3、自觉做到爱党爱国爱家乡。对党充满无限激情,维护党的尊严、保守党的秘密、宣传党的主张。对祖国充满无限热爱,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家乡充满建设豪情,唱响“爱家乡、思发展、重实干、建和谐”主旋律,坚定真抓实干、建设美好家乡的理想信念,增强热爱家乡、宣传家乡、建设家乡的责任感,争当安心基层,扎根叙永干事创业的模范。
二、转变作风,服务群众。
4、要有崇高的群众观念。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时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察民情,解民忧,助民困。
5、要有务实的为民作风。要时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把“部门帮村、党员帮户”落到实处,实实在在为基层服务,为群众谋利,让群众满意。
6、要有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要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当日事当日毕,自觉做到热情接待、文明解答、耐心办事、礼貌相送,坚决禁止推诿扯皮、拖拉搪塞,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7、妥善做好群众和信访工作。对涉及自身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处理,对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办理的要尽快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不激化矛盾,不因自身原因诱发上访、越级访、重访、缠访,坚决杜绝怂恿、煽动亲友无理上访、违规上访的行为发生。
三、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8、敢于解放思想,打破陈规。要结合县情、乡情、民情、工作实情解放思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要部署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要坚决破除“小进则满”、“小难则退”、“小责怕担”、“小利至上”、“小脚难迈”五种思想,树立大开放、大发展的理念。
9、勇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要树立创新的理念、强化进取的意识,善于熟悉新政策、吸收新理念、创造新方法、探索新路子,敢走前人没走过的路、敢干前人没干过的事。
10、善于真抓实干、攻坚破难。要树立崇尚实干的理念、强化科学发展的意识,善于关注热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发扬敢冲、敢闯、敢干、敢破、敢立的精神,做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排头兵。
四、团结协作,服从大局。
11、识大体,顾大局。要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自觉宣传和落实县委的主张,凡是有碍叙永发展的话不说,凡是有碍叙永发展的事不做,凡是有损叙永形象的事不为,不诬告乱告、不相互抵毁、不打击报复,不信谣传谣,自觉维护叙永形象,强势推动叙永发展。
12、讲团结,促和谐。要发扬团队精神,时时处处以团结为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善于沟通商量,自觉维护团结。同志间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敬领导,关心同志,做团结和谐、友好包容的模范。
13、强协作,聚合力。要始终坚持分工不分家,有分工有协作,同志间要做到相互补台不拆台、相互协作不抵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力发扬“传、帮、带”的精神,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发展。
五、勤学善思,爱岗敬业。
14、努力学习,提升能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注重实践、强化锻炼,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15、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热爱本职工作,要有知难勇进、勇争一流的激情,要始终以旺盛的精力、昂扬的士气、拼搏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要有“今日事再晚也早,明日做再早也晚”的思想,用心想事、用心干事、用心谋事,切忌心浮气躁,不摆工作摊子,要爱岗敬业,不消极怠工,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16、强化执行,务求实效。要强化“行”字当头,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安排部署,做到工作快节奏、办
事高效率、事事见成效。在工作中要敢于担当重任、承担责任,坚决禁止怕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品行端正,文明办公。
17、知荣辱,讲美德。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到尊老爱幼、明礼诚信,胸襟宽广、与人为善,淡泊名利、扶弱济贫。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不争功诿过、见利忘义,不挑起事端、煽动闹事,不抱怨组织、相互嫉妒,不贪图享乐、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大操大办。
18、重品行,讲文明。要追求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脱离低级趣味,崇尚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种“邪教”活动;要公道正派、克己奉公;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身心健康、品行高尚;要弘扬正气、抵制歪风;要不畏艰险、见义勇为,关键时候能主动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讲文明、树新风,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19、懂规矩,讲礼仪。凡事要坚持程序重细节,遇事从容懂规矩,不越级上报情况,不越权处理事务,不瞒报、漏报、错报、误报情况,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带头治理“五乱”现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废物,不大声喧哗,不在工作场所吃零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办公场所保持窗明几净、环境优美。要注重小节,工作时间仪表整洁,举止大方,不穿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响底鞋,不趴桌面、不打瞌睡、不仰面跷脚,不说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做到状态良好、精神振作。自觉遵守会议、接待等公务场所的礼仪、纪律和规定,不随意接听手机,不高声喧哗,不制造噪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七、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20、严守法规。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不以情执法,不违法生育,不违法违规,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21、严守纪律。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办事,要谨慎交友、不以权谋私,要秉公办事、不“吃、拿、卡、要”,要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要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岗、不旷工,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要做到完成任务不讲客观、为了工作不计得失、履行职务不谋私利、争创一流不甘落后。
22、廉洁从政。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贪赃枉法、行贿受贿,要廉洁自律、不搞权钱交易,要维护公平、不优亲厚友,要清正廉洁、不中饱私囊,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一心为民、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公仆形象。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事局
2009年10月10日
2.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篇二
权力缺乏监督会滋生腐败。当前, “权力腐败”已经成为中国的最大腐败。为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近年来腐败蔓延的势头有所遏制, 但腐败现象仍十分突出。腐败问题已成为中国的最大社会污染。腐败不创造新的社会财富, 而是将大量的社会财富从广大人民手中转移到少量垄断生产者或将大量的社会财富从广大人民手中转移到少数垄断生产者或将大量的国家财政收和支出、国有资产、公共资源转移给少数腐败分子、特殊利益集团及利益相关者手中。[1]腐败在加剧社会不公的同时, 也对中国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福利产生了巨大危害。为有效遏制腐败, 加强对党员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是重要的措施之一。[2]
二、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监督的对策思考
(一) 更新思想观念, 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标本兼治, 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 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时有发生。例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 在他的眼里, 权就是钱, 有了权就可以不顾一切地捞钱, 分析其原因, 主要是一些同志的政治思想观念落后, 对自身要求不严, 受名利诱惑, 从而滋生了对虚荣的无限追求。新形势下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就必须转变思想观念, 强化监督意识。当前, 重要的是应该牢固树立三种思想观念。一是要牢固树立抓好监督就是对领导干部高度负责的思想。在现实生活中, 总有一些同志对监督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 有的一提监督就反感, 总认为自己是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 不用监督也不会出格;有的认为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 不愿接受监督。对此, 要切实加大教育引导力度, 确立起抓好监督, 就是对党的事业建设负责, 是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观念;确立起抓好监督, 就是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负责, 是心想群众、情系群众、倾心群众的观念;确立起抓好监督, 就是对领导干部本人负责, 是真关心、真爱护、真负责的观念。从而自觉做到既大胆监督别人, 又能诚恳接受别人的监督。二是要牢固树立抓好监督就是巩固团结的思想。一些同志把抓监督与讲团结对立起来, 有的认为监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成心找岔;有的认为平时在一起共事, 相互监督会伤和气, 影响自己在群众中的威信;有的担心监督严了, 容易激化矛盾, 影响团结。要克服这些模糊认识, 就必须深刻理解团结的内涵, 科学界定团结的标准。要牢固树立“搞好监督都能有高质量的团结”的观念, 摒弃不讲原则的“一团和气”, 勇于正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努力形成靠共同追求维系团结、靠落实制度保证团结、靠融洽感情增进团结、靠解决问题巩固团结的良好氛围。三是要牢固树立抓好监督就是尽职尽责的思想。在监督过程中, 有的选择甘当“局外人”, 认为监督是上级领导、党委纪委的事, “事不关已, 高高挂起”;有的愿做“老好人”, 怕得罪人, “多栽花、少栽刺”。要纠正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做法, 就必须强化责任, 坚持把能否自觉监督, 作为检验政治意识强不强、党性观念牢不牢、履行职责好不好的重要标准, 引导领导干部增强主动监督的责任感, 以无私奉献的勇气, 认真抓好监督。
(二) 突出重点监督内容, 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
对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力的监督, 既要涵盖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 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 活动延伸到哪里, 监督就实施到哪里;更要突出重点, 在主要方面、关键领域上下功夫, 下气力, 见成效。具体来说, 对权力的监督重点要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方面是对重大决策的监督。重大决策是指领导干部在关系到重大问题上所作的决定, 它直接关系到上级指示的落实, 关系到事业建设全面发展, 关系到战斗力的提高, 具有指导性、方向性、长远性。如果出现失误, 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从实践来看, 重大决策涉及的内容很多, 例如:遵守的政策法规、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部队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宗物资的采购等方面。党委在研究时, 一定要坚持科学地搞好个别酝酿, 坚持集体讨论,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同时要把监督贯穿到决策的各个环节, 以有效的监督贯穿到决策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防止出现违规违纪等重大问题。另一方面是对本单位重大经费开支的监督。实践表明, 要对经费开支实现有效的监督, 必须坚持科学预算, 坚持检查审核, 建立和完善预算外经费统收统支制度, 加强对预算外经费的监管, 切实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本部门的全面建设上, 用在刀刃上, 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费的效能。此外, 是对解决干部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实践证明, 处理好事关干部切身利益问题, 能充分调动他们履行职责和积极性, 有效促进各项建设的全面发展进步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因此, 各级党委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决策时, 一定要坚持原则, 公正处理。在选人用人上, 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 要坚持德才兼备、群公群论、任人唯贤的原则, 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要认真落实任前公示制, 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政绩、有潜力的干部用起来;对住房分配、入学培训等问题时, 可以与干部的工作表现、任职年限等挂起钩来, 进行综合考评、量化排序、择优安排, 最大限度地增强公正性。
(三) 把握监督关键环节, 不断提高监督制约的质量和效果
只有抓住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中的关键环节, 监督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中, 要重点把好三个“关口”, 真正让那些想滥用权力的人不敢想、敢想不敢做、敢做也绝对办不到。
首先, 严把决策关。对党委决策实施有效监督, 是防止决策失误的重要保证。在决策过程中, 要严把监督关口, 坚决克服那种“情况不明决心大、思路不清办法多”的现象, 深入一线、深入基层, 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要坚决克服那种以传阅文件代替会议决定;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等现象, 严格议事程序, 坚决按章办事;要坚决克服那种少数人说了算、个别人拍板等超越集体领导、无视党纪法规的现象, 坚持会前充分酝酿沟通, 会上认真研究讨论, 实施集体决策, 确保决策科学、正确。
其次, 严把执行关。党委做出决策、决议、决定后, 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那种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的错误做法, 始终与党委保持一个声音、一个口径, 自觉当好“宣传员”;要坚决克服那种真正当好“操作员”, 确保党委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再次, 严把检查关。有力的检查督导, 能够确保证党委决策意图顺利实现。但个别同志检查决议执行情况时, 粗枝大叶查落实, 走马观花看效果, 应付差事, 流于形式, 起不到应有的督导作用。因此, 必须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 建立完善例会监督、定期检查讲评、领导干部述职、群众监督等制度措施, 防止执行决议和监督检查的随意性;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确保落实党委决策不变形、不走样;要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落实党委决策中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 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 畅通民主监督渠道, 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离不开群众的积极参与, 离不开群众的有力监督。而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 就必须赋予监督权利, 提供监督机会, 拓展监督领域, 疏通监督渠道。主要做到:
1. 推行事务公开, 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
知情是监督的前提, 公开是知情的保证。一些单位探索事务公开的多种形式, 是进行监督的有效方法。要以推行事务公开为突破口, 积极为群众参与监督创造条件。在不泄密的前提下, 以会议通报、张榜公布、设置公开栏等形式, 有条件的还可以采取网页宣传、网上对话等方式, 把单位的事务尽可能公开, 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阶段性工作适时公开, 临时性工作随机公开, 力求内容全面、范围广泛、程序合法、时机恰当, 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真正了解实情, 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基础。
2. 开展民主评议, 让群众有充分的发言权。
让群众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 是监督权力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是在党内扶正祛邪、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一种有效方法。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时, 由各级党组织负责, 吸收各个层次的代表参加, 结合民主生活会、工作总结、作风纪律整顿等时机, 以自己讲、群众评、集体帮等形式, 把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在会上一一进行评议。
3. 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构成一个监督管理网络。
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 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干部中, 理想信念、纪律观念淡漠了, 违纪甚至违法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 主要是个人逃避监督管理, 组织疏于监督管理。因此, 我们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自觉构成一个党内和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管理网络, 使腐败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揭露和处理。
总之, 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管理, 既是一项经常的、艰巨的任务, 需要各级党组织做出不懈的努力, 又是一项现实的、紧迫的任务, 需要各级党组织根据监督管理的职责要求, 狠抓各项监督管理措施的落实。
参考文献
[1]胡鞍钢.中国:挑战腐败[M].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1, 34-35
3.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篇三
关键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1
在当前的社会,党面临着一项重要的任务,即提高整体党员的综合素质,但要完成这项任务,需要一系列严格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对其的教育管理,是完成这一项任务的有效措施之一。
一、提高全体党员素质的意义
(一)党构建党员队伍是党在基层建设的基础,党所具有的凝聚力以及创造力的构建,首先需要依靠党在发展道路上的正确指导以及各个阶级部门的严格执行、积极努力,其次还需要依靠党的每位成员在党的建设方面积极努力,所以要想建设一个充满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党组织,就要提高党员的素质。在当今这个科技发展迅速地时代,要想让党成为一个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可依靠的坚实的后盾,党组织就要认真的贯彻落实“三个代表”这项重要的思想,努力地担负起时代以及人民群众给予自己的重要责任,做到真心实意的为国家和人民着想、服务人民、宣传利人利己的正确思想、教育群众,提高全党执政人员的素质等等。
(二)保证全党先进性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加强党员的队伍建设,历经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依旧是我国工人阶级以及全体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不仅仅代表着我国文化发展的方向以及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方向,而且还代表着全体人民群众的最为根本的利益,而能够体现党的先进性这一点的人员是党组织中的优秀模范代表以及党员干部。所以,要想增强我国党的先进性的建设,就要不断的提高党员干部的各种素质。为了提高全部党员的素质,不能够仅仅依靠一两个人或者是一些规章制度的要求,而是需要依靠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只有全体党员的素质不断的提高,党员干部以及优秀代表的能力不断的增强,才能够保证党的干部和优秀代表的模范作用,才能够保证党的性质保持不变甚至是不断的增强。
(三)增强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而增强党员队伍的建设的一个有效的方法是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以及其它的教育。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在各行各业中都有党员,甚至绝大部分的干部都是党员,而这些干部(包括领导党员干部)都是来自普通人民群众当中,所以,要想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仅仅提高几位党员干部的素质是不可取的,只有增强了全部党员的素质,党员干部的素质也会自然而然的增强,总而言之,建设一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就必须建设一支全体党员都具有高素质的队伍。
二、加强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素质的途径
我国有关党政机关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还需要集中精神发现和总结并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对党员的教育工作步骤以及内容,采取新方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以提高党员以及党员干部的各种素质。下面是加强对党员教育以及提高全体党员素质的最为常见的方法:
(一)严格入党机制。各单位需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各种机制,从源头上保证党员质量的可靠性。传统的发展党员机制是,想要入党的人员等待着组织自动找到自己,但是在现在的这种社会环境之下,人们逐渐适应了毛遂自荐这种模式,所以,我们应该考虑将传统的入党机制改变一下,由坐等上门的模式转变为毛遂自荐,这样更能够考验想要入党的人员的各种能力,党组织也应该多多吸引有能力的优秀人员向组织靠拢。在挑选入党人员时,应该着重注意年轻的优秀干部,建立一支结构科学合理的、优秀的、能够为祖国做贡献的积极入党人员的队伍,采用各种方法,定期举行对积极入党人员培训的活动,并且加大对其培训的力度以及教育管理方法,激发他们对参党入党的热情。
(二)完善退党机制。国家需要严格的规定合格党员与不合格党员的不同点以及对不同种类的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以方便各单位严格审查党员是否合格,倘若党员不合格,那么就需要将不合格的党员按照规定处理,例如,对待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改正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帮教责任制,派特定的党员对其进行帮教。
(三)加大对党员培训的力度。增强党员教育的效率,切实实行民主生活会、党员承诺以及党员目标管理等等制度,在对其进行理论、党的方针线路等内容的教育的同时,还需要结合7月1日(党的生日)进行党员集体活动,如,重新宣读入党誓词,评比最佳党员,坚定党员对组织的立场,增加党员的锻炼机会。各个单位以及部门需要根据身边的各种典型事例,引入新鲜的教材,不断的改变教育方法,对待不同的党员需要考虑使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因人施教,教导每一位党员养成担负党员应有的责任等等,激励党员不断的努力向上,促进他们提高自身的素质,从而提高所有的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党政部门可以采用对党员干部专门培训以及选派党员进入党校进行一系列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党员干部对党政工作的认识程度,以促进党政干部对工作的热情以及工作的效率,形成符合时代的工作作风,最终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总结
加强整体党员干部的素质,就需要加强对其的素质教育,而仅仅加强对干部教育力度还不能很好地提高他们的素质,还需要提升全体党员的素质,这样才能得到最好的结果。在对党员进行素质教育时,需要有关部门改变传统的教育方法,严格把守入党程序,在每一个教育环节都不能松懈,将每一步的工作都做的细致入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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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庆宪.加强思想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A];与时俱进,继往开来——学习“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论文集[C];2001年
[3]林耀煌.着眼于“新” 着力于“实”——下岗职工党员思想现状及思想教育工作探析[A];探索 创新 实践——“福炼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汇编[C];2004年
[4]连志慧.加强党风建设 保持党的先进性[D];河北大学;2006年
[5]韦英思.邓小平关于建设合格共产党员队伍的思想[A];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论文集[C];2004年
4.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篇四
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行为规范》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
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学习后,我认为,要取得实效,关键要看如何贯彻落实。我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要深刻领会《行为规范》内涵。
认真学习《行为规范》内容,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行为规范》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行为规范》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严格践行《行为规范》要求。
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
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教师。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
5.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篇五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各级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加强干部廉政勤政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必须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一致。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心把开展廉政勤政、依法从政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上心入脑、认真自查,从而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遵守纪律,廉洁从政。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增强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相关规定,坚决地做到
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远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正之风的行为。按照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从政爱岗敬业,不攀比、不鄙薄、不怠慢;工作高效热情,不推搪、不拖拉、不马虎;行政公开透明,不隐瞒、不欺骗、不误导;办事清正廉洁,不刁难、不吃请、不谋私。有效地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6.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篇六
党员干部办理近亲属丧葬事宜,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下面是由东星资源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材料范文,更多优秀文章尽在东星资源网,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篇一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冀纪发(20xx)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行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对婚丧喜庆事宜能简则简,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严禁追求奢华、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铺张浪费或者搞封建迷信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
第三条 党员干部一般不得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生日、上学、就业、履新、乔迁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邀请参加人员不得超出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
第四条 党员干部一般不得参加亲属以外的婚庆活动,以及应邀担任该类活动的主婚、证婚、总管等角色。特殊情况下,经批准代表单位参加的除外。
第五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执业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含进修人员、实习学生、患者等)参加,或者接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等财物;
(二)接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等财物;
(三)直接或者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
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或者借用与行使职权、执业有关系的私营企业或者个人(含中介机构,医药代表,基建、设备、物资、耗材等供应商及业务人员)的车辆、物品;
(五)大操大办,或者采取分期、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六)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者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七)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党员干部对事后发现的属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执业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应当及时退还;无法退还的,应当在收到后15日内上交院纪委。
第六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婚庆车队不得超过6辆。婚礼宴请人数不超过120人(12桌)。男女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180人(18桌),每桌费用(不含酒水)控制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办理丧葬事宜确需使用公车的,不得超过3辆。
第七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事应当于举办婚礼7日前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报告表》,向院纪委报告,举办婚礼后15天内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备案表》,将执行情况向院纪委书面备案。
党员干部操办丧事应先电话口头报告院纪委,丧葬事宜后15天内填写《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备案表》,向院纪委书面备案。
院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纪检组织报告、备案。
第八条 党员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违规收取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予以收缴;对违规使用公车、公物的,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第九条 院纪委应当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注意督促检查,倡导移风易俗。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提前打招呼,提醒注意事项。在职责范围内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十条 各级党组织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民主评议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有关党员干部应当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上就操办情况进行具体说明。
第十二条 院纪委接受群众举报。在收受举报线索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核,对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医院发布的相关规定中有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上级纪委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处理。部门或行业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从严标准掌握。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事宜细则 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赵县纪委赵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细则》和中央、省市县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要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全系统党员干部办理本人及家属成员婚庆事宜,要在事前10个工作日和事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填报《赵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办理婚庆事宜申报表》和《赵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办理婚庆事宜报告表》,局任命的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局纪检综治室报告。学校的其它党员干部按管理权限履行申报、报告手续。
局任命党员干部办理近亲属丧葬事宜,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葬礼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赵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办理丧葬事宜报告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局纪检综治室备案。学校其它党员干部按管理权限履行报告手续。
二、实行党员干部办理婚庆事宜承诺制度
党员干部办理婚庆事宜向所在单位党组织申报的同时,要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办理婚庆事宜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如实申报报告;保证文明节俭,遵守禁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有关规定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做出的承诺进行监督。
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党员干部报告办理婚丧事宜情况后,所在单位要将当事人婚庆事宜承诺书、《赵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办理婚庆事宜申报表》、《赵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办理婚庆事宜报告表》或《赵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办理丧葬事宜报告表》在本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遵守“十不准”规定
党员干部办理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婚丧事宜,应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办事原则,严格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向亲属以外的任何人打招呼、下请柬,大摆筵席、奢侈浪费,摆设账台,借机敛财。
(二)不准以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和数量;婚事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
(三)不准动用公车、公物、公款;不能使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企业、管理服务对象的场地、车辆。
(四)不准以单位名义赠送红包礼金(工会组织安排丧事正常悼念送花圈、挽联除外)。工会组织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丧葬事宜确需使用公车的控制在3辆以内,但不准使用带有公务标示的车辆和制式装备车辆。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按每辆车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责令退赔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等。
(六)不准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费用。
(七)不准举办、参与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不准在工作时间为非亲属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而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
(九)不准宴请非亲属关系人员参加婚丧事、搬新家、升学宴、庆生日等活动。
(十)不准参加非亲属关系人员的婚丧事、搬新家、升学宴、庆生日等宴请活动。
五、严格控制婚丧事宜操办规模
婚礼宴请亲属桌数原则上控制在20桌(每桌10人)以内,使用车辆不得超过6辆,不得上高档烟酒;办丧事要树文明新风,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限制燃放烟花鞭炮。
六、严格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执行规定不走样、不打折扣。
局纪委要采取明察暗访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本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无论涉及到谁,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中纪委“一案双查”的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7.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篇七
一、提高个人品德修养的相关意义
(一) 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客观需要。
加强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建设是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前提。党风决定政风, 直接影响和带动社会风气。“治国必先治党, 治党务必从严”。在改革的浪潮中, 部分党员干部品德蜕变败坏, 从而抵消了党的作风建设取得的一些成果, 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因此, 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建设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 是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关键所在。
古人有云:“百行德为先”、“为政以德”、“德在人先, 利在人后”, 只有德高方能望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基础和落脚点。在现实中, 少数党员思想存在松懈情况, 甚至认为利用工作之便吃点、喝点不算什么。殊不知正是因为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节让很多人逐步放松了思想政治觉悟, 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 是昭示党员干部影响力凝聚力的基本前提。
良好的品行是为人之基。孟子曾说过,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意思是正人先必正己, 治国先必治家, 治家先要修身, 把修身养性放在齐家治国的首位。为官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作为党员由于具有群众示范性, 故而其品行和操守就更为重要了。权力有一定的影响力, 因此一些优秀的党员干部崇高的品质和道德操守才会对群众产生巨大的影响力, 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敬仰和爱戴。好人不一定是好官, 但好官一定要是好人。党员干部只有切实加强自身道德建设, 才能不断增强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正视个人品德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 理想变淡, 丧失道德根基。
随着世界一体化的趋势, 在国外物欲的冲击影响下, 少数党员干部深受影响, 理想和信念在物质等冲击下变得淡薄, 逐步丧失了道德的根基。这种淡化不仅表现在不少党员干部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比较模糊, 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思想迷惘, 甚至减弱了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任度, 缺乏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
(二) 价值观念偏移, 迷失了航向。
在市场机制、利益结构的深刻调整中, 部分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念出现偏移, 显露出重利轻义的倾向。“人生若朝露, 行乐须及时”、“人生在世, 吃喝二字”观念流行, 出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因为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支配, 一些党员干部个人私欲不断膨胀, 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走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三) 信用理念失传, 损坏了声誉。
有一位党的领导干部这样说:“对人民群众的困难、要求、呼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是背离党的宗旨;说大话、说空话, 言而无信, 同样也是背离党的宗旨”。目前, 党员干部中也存在一些背信弃义, 尔虞我诈, 处处标榜清廉, 暗里尽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的现象。这种严重的信用危机不仅毁了自己, 也败坏了党的声誉。
(四) 贪腐之风滋长, 诋毁了形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党员干部的思想也不断受到市场的冲击。一部分党员干部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经不起考验, 将“名节重于泰山, 利欲轻于鸿毛”抛之脑后, 将“富贵不能淫, 贫贱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弃之不顾。在诱惑面前, 经不住考验的人, 很容易走向人的极致, 那就是贪婪、仇恨。贪如火, 不遏制则燎原;欲如水, 不遏制则滔天。一些高官中箭落马的教训十分深刻, 而且给党、国家、人民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三、用优良的个人品德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如果我们的国家有比黄金还要贵重的诚信、有比大海还要宽广的包容、有比爱自己还要宽宏的博爱, 有比高山还要崇高的道德, 那么我们这个国家就是一个具有精神文明和道德力量的国家。”这实际也是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个人品德建设。
(一) 弘扬传统美德, 树立正确的人格取向。
要以儒家的优秀思想来陶冶党员干部的情操, 规范自身的行为。古人说:“君子坦荡荡”、“君子无所争”、“已所不欲, 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每个党员干部要树立“君子”的人格, 做到修己以敬、矜而不争、安守节操。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员要“常修为政之德, 常思贪欲之害, 常怀律己之心”讲的就是每个党员干部要具有良好的官德, 要以德修身, 以德服众。那么, 党员干部应该怎样来树立正确的人格取向呢?一是慎始。“人之初, 性本善。”人生贵善始。加强干部道德修养, 保持自身廉洁, 关键在于第一次。“千里大堤, 毁于蚁穴”, 一旦第一道防线被突破, 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二是慎独。道德修养, 独善其身。在无人监督的条件下, 在制度不够完备情况下, 对党员干部本人来说, 倡导慎独, 不断修身, 是极其必要的。三是慎终。善始不易, 善终更难。要做到善始善终, 道德修养是终身的事情, 终身学习始终如一。
(二) 强化核心价值观教育, 守望个人精神家园。
台湾圣严法师讲过:“上等人心安于道, 中等人心安于事, 下等人心安于欲。”强化核心价值观, 实质上就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取向, 解决好“心在哪里安放”的问题。作为共产党人唯有一种选择, 那就是高标准、严要求, 永葆先进性。
1. 心安真理。
把心放在对真理的追求上, 时刻保持知识本领的恐慌感和理论素养上的危机感, 让紧跟时代用心学习, 潜心钻研成为陪伴终身的自觉行为。腹有诗书气自华。实践证明:非学无以广才, 非学无以明智, 非学无以立德, 非学无以创业。对待学习要有一种“衣带渐宽终不悔, 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著, 要有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 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韧劲, 要有一种“行万里路, 读万卷书”的雄心, 更要有“面壁十年图破壁”的意志。只有达到这种境界, 才能真正成为学习型干部、改造型干部、创新型干部。
2. 心安事业。
把心放在党的事业上, 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把个人的荣辱得失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紧密联系在一起,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在本职岗位上成就事业;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 不搞形式主义, 不做表面文章, 不患“政绩焦虑症”。朱镕基总理是一位很有个性的领导, 鲜见题词的他却为中国会计学院题词:“不做假账”, 为我们树立了求真务实的楷模。
3. 心安奉献。
把心放在不计较个人得失的真诚付出上, 甘于奉献, 终身奉献。作为党员干部, 如果能以这样的境界确立自己的权力定位和价值取向, 就能够真正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讲奉献, 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 是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品格。
(三) 建立制度约束,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8.党员干部如何践行群众路线 篇八
关键词:群众观念;群众利益;群众路线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党员干部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也是群众路线中的自觉践行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一直是笔者思考的课题。
一、群众观点根植入脑是前提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以毛泽东为领导核心的党的七大上高度概括出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党员干部首先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将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基础根植入脑,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前提。
只有把群众观点植入脑海,我们才会把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自己的工作点滴中,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谋实事、办实事。只有把群众观点植入脑海,我们才会坚持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才会认真聆听群众的心声和愿望,去用心服务、创新服务,践行供电服务宗旨。确保群众观点入脑,首先需要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净化思想灵魂。党员干部始终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撰写理论文章,增强自身投身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思想的先行者。其次要引深学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弘扬道德楷模精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化和教育身边群众,崇尚理想、追求进取、务实敬业、无私奉献,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群众利益挂记在心是关键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是清代郑板桥在《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丞括》中的诗句。诗画之意是作者身为州县的小官吏在书斋躺着休息,听见风吹竹叶发出萧萧之声,立即联想是百姓啼饥号寒的怨声,体现官为民所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爱民情怀。党员干部理应时刻做到心系基层办好事,履行职责带好头,群众面前好榜样,为民务实好形象才是关键所在。
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视我们为亲人。只有真正察民之情、体民之苦、排民之忧、解民之难,才能做好职工群众的贴心人,才能征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只有为民务实清廉了,才能营造出和谐发展的优良环境,实现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时刻挂心群众利益,首先需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一线、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内心的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次是坚持依法治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保证每一份来信当天差封、仔细阅读,将职工群众提出的困难放在心上,想方设法思考解决,并坚持回信回访;善于倾听合理化建议,坚持开门纳谏、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用权与决策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权利权益。
三、群众路线践之以行是根本
“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是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1934年在《生活教育》上发表《行知行》一文中提出的,并因此改本名为陶行知。意为以行验证的知才是真知灼见,脱离行的知则是空知。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就要贯彻好“知行合一”的精神,做到寓教育于实践之中,又通过实践来不断深化教育。实践的本质是行,行胜于言,要真正把“行”落到实处才是根本。
践行群众路线,首先要站稳群众立场。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办事,一切工作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标准,这既是检验党员干部群众立场是否坚定的标尺,也是检验政治良知和党员品格的重要因素。人民赋予的权力是责任,更是服务,必须站稳群众立场,把人民放在心上,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才能践行好群众路线。其次要勇于照镜子摆问题。应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对照“四风”、对照“三严三实”、对照先辈先进,对照群众,真正给自己“洗洗澡、治治病”,以立行立改的实效取信于民,密切联系群众。第三,做好群众工作。行群众路线不能搞嘴上功夫,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和责任意识,要善于和群众打交道,善于运用群众的语言,掌握群众的心理,满足群众的需求,不伤害群众感情的基础上去做群众工作,保持好与群众的鱼水之情。第四,具备和谐的心理状态。党员干部应常怀感恩心、平常心、自警心,牢固树立民本意识,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作风,做到持身正,办事公,律己严,将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真正赢得“口碑”、赢得民心。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群众好比源头活水,是力量之源,永葆党的生命力和鲜活力。党员干部只有将群众观念根植入脑、将群众利益挂记在心,实现和保障好职工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谋实事、办好事,才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目标和宗旨所在,践行群众路线才彰显意义和价值。
参考文献:
[1]朱丙娟;毛泽东的民本思想[D];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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