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申请书

2024-10-11

保健食品经营申请书(共8篇)

1.保健食品经营申请书 篇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类型

证件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职务

联系电话

任免单位

备 注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声明):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证件

类型

证件号

工种

健康证明编号

健康证明

发放单位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保证申明

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名):

年 月 日

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指相应的更衣、盥洗、防腐(冷藏冷冻)、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消毒、保洁、通风、排水、照明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2.保健食品经营申请书 篇二

关键词:药店,保健食品,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群众对保健食品的需求持续增加, 保健品市场发展迅速, 保健品种繁多, 药店已成为保健食品销售的主体, 在活跃市场的同时, 存在的卫生问题也逐渐凸现。为了解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 规范保健食品市场,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笔者于2012年抽查了50家萧山区城区药店进行了专项调查, 分析了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 幷提出整改建议。

1对象与内容

1.1对象

抽查的50家萧山区零售保健食品的药店。

1.2方法与内容

制订调查表, 采用现场检查和询问的方式。内容包括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的种类和索证情况,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情况, 经营保健食品是否设专柜, 销售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及对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知晓情况。

2结果

2.1基本情况

抽查的50家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 均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均设立了保健食品专柜, 且张贴有保健食品标识。药店销售保健食品的从业人员共72人, 均持有体检合格证明。抽查20个销售人员, 仅5个能正确回答保健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知晓率为25%。

2.2销售产品与种类

抽查的药店所售保健功能食品少则6种, 多则260种, 平均在售保健食品有38种, 大部分药店所售品种在20多到50多种之间。其中钙铁锌硒和维生素片类的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几乎均有销售。其余如青春宝永真片、血尔口服液、碧生源常润茶、葡萄糖酸锌口服液、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等大部分药店也有售。 基本以抗疲劳、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功能为主, 也有部分减肥类保健食品覆盖率在45%左右;改善睡眠等其他几种功能的保健功能食品则较少。

2.3采购保健食品的索证情况和食品标签说明书情况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 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本次调查发现没有1家药店中能出示所有保健食品的索证证件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等) 。大部分药店可以出示部分保健食品的部分证件, 甚至有10%的药店没有任何索证证件。因为很多药店无法出示保健食品批准文书, 因此无法对照批准文书和现有标签说明书的一致性。

3讨论与建议

3.1存在问题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 药店内出售保健食品已经不需要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 因此也几乎成了卫生监督管理中的盲区。近年来, 很多地方已经把食品划归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也有部分地区食品这块还是归口于卫生监督机构, 因此加大了保健食品的监管难度。

通过本次我们对萧山区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的调查, 发现在萧山区内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均凭证照经营。负责人和销售者均进行过相应的体格检查, 持有体检合格证明。基本上所有的药店都设专柜售卖保健食品, 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有保健食品字样, 并说明在凭证营业、人员体检和专柜经营上, 萧山区已经做得比较规范。

调查发现, 药店销售的保健食品品种繁多, 有些规模大的药店, 都是百多种, 多的则达260种。保健食品主要以营养补充剂类和抗疲劳、提高免疫力类保健食品为主。说明目前市场上这个品种的保健食品需求比较广泛。这个结果与束云等的研究一致[1,2,3], 与张文香的数据有差异, 根据报道山西省的保健食品以助降血脂、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三类功能的产品占现有保健食品总数的一半以上 (54.69%) [4]。由此可见, 大部分地区都是以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为主。据报道, 美国、欧盟等政府管理部门没有限定保健功能范围, 企业根据自己的技术特点和市场需求自主研制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6,7], 因此保健食品的功能涵盖前列腺炎、冠心病、脑卒中、关节炎、风湿病、更年期综合症等诸多方面, 保健功能分布非常广泛, 国外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由于监管的空缺, 保健食品的索证不齐全成为药店的普遍现象。索证制度管理有待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严格实行索证制度, 可以防止非法保健食品流入市场, 因此我们要求经营者在采购保健食品时要索证齐全, 查验原件, 自留复印件, 杜绝非法保健食品流人市场。同时加强索证制度管理可以防止产品标签或说明书的夸大宣传, 如:降血压降血脂抗肿瘤等保健食品并没有通过认证的功能, 特别是性保健功能。 在本次检查中, 抽查到世顺牌爱心胶囊, 卫生部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附件说明书和包装盒的产品说明书不一致, 在包装盒的产品说明上品名改成了虫草活肾肽 (世顺牌爱心胶囊) , 作用范围多了补肾壮阳, 阴阳双补等说明, 夸大宣传疗效。

3.2建议

萧山区药店经营为保健食品的管理亟待加强。首先要加强食品安全法等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药店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把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自觉地转化为良好的经营行为, 自觉遵法守法。

其次, 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要加强药店的经常性卫生监督, 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和监督频次, 尤其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的卫生监督检查,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必须真实, 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 规范用语, 杜绝夸大宣传。 监督部门应和有关部门, 如工商局等联合进行检查、齐抓共管, 促进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再者, 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让广大消费者能自我识别真假优劣, 自觉抵制非法产品, 正确消费, 合理保健, 防止上当受骗。

参考文献

[1]束云, 刘长喜, 李连达.中国已获批准的保健食品现状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06, 18 (5) :401-405.

[2]林升清, 陈国忠.中国保健食品现状及存在问题探讨[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07, 19 (5) :407-410.

[3]张光明, 张书芳, 叶冰.河南省2002年~2005年申报监测保健食品状况分析[J].河南预防医学, 2007, 18 (3) :214-215.

[4]张文香.1996-2008年山西省保健食品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2, 17 (1) :74-78.

[5]张李伟, 邓少伟, 郭海峰.中国保健食品功能宣称流通现状与建议[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06, 18 (3) :220-222.

[6]赵丹宇, 张志强.国内外保健食品管理法规、标准比较研究 (待续) [J].中国食物卫生杂志, 2004, 16 (4) :301-307.

3.无糖食品店经营有诀窍 篇三

糖尿病是世界难以攻克的三大顽症之一。饮食控制是治疗糖尿病的基础,因此,糖尿病患者是无糖食品店的主要目标顾客群,大约占到70%的比例。随着健康观念的流行以及预防龋齿的需要,肥胖症患者、时尚女性和需防蛀牙的小孩都是无糖食品店应该锁定的目标顾客。此外,许多人在探望糖尿病人之前往往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这些探病者也应纳入到无糖食品店的顾客群来考虑。

二、商品选择。

无糖食品可分为食品和保健品两大类。食品包括蛋黄派、饼干、葡萄酒、饮料、挂面等,此外还有一些专门针对糖尿病患者的保健品。因为原料以及生产工艺的要求,无糖产品一般都比含糖产品贵。切忌为了节约成本而进一些不能保证质量的产品,毕竟无糖食品的消费者是一个以病人为主的特殊群体。

三、经营参考。

1.选择店址。因为目标顾客锁定糖尿病患者这一特定人群,所以主要是做回头客的生意。在地段选择上无需开在热闹繁华的商业街,可以选择公园、医院、健身场所附近。考虑到小孩防龋齿的需要,幼儿园附近也是不错的选择。

2.专业服务。无糖食品不同于一般食品,经营者需要通过报纸、杂志努力学习相关医学知识。如果盲目介入,购进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害了顾客,也丧失了信誉。日常商品推介中如果不懂得糖尿病方面的专业知识,也很难取得顾客的信任。

4.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委托书 篇四

(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同意 □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 □ 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兹委托

5.保健食品经营申请书 篇五

天津市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天津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天津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天津市代码、2位区县代码、2位乡(镇、街道)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天津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天津勤天财务公司协助办理提交食品经营许可材料。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一、天津市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3.2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3食品销售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申请时应当提交外设仓库租赁合同和出租人营业执照或自有外设仓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设备设施布局图。

3.4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场所和贮存场所。

3.5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3.6 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相关资料。

二、天津市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局设在各区县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管所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天津勤天财务公司办理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办单位食堂的,应提交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等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食品经营的空间布局应当体现出食品与非食品、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进行明确的分区销售)和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外设仓库的,应当提交外设仓库租赁合同和出租人营业执照或自有外设仓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设备设施布局图。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其网站、网页或网店等相关资料。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指定或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指定(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者盖章。

6.保健食品经营申请书 篇六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

报告。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

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

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

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

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 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积极使用电脑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保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4、未实行电子记录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保健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5、保健食品批发经营者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当填写销售记录,载明销售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保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临界保质期的

保健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保健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7、保健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保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销售保健

食品。应当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提供的保健食品符合相应的

保健食品安全标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

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主动出具销售票据等购物凭证。

3、对自检中发现的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并向消费者公告,召回已售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

5、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保健食品经营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增强契约意识。购销合同应当订立保健食品安全保障及对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四、市场开办者保健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1、保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保健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保健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增强保健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管理职责。

2、市场开办者应当审查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保健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专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并督促入场经营者落实保健食品安全责任。根据需要配备保健食品检验、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设置公示栏,公开相关保健食品安全信息。

4、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场内经营者档案,记录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5、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场内经营者证明其经营保健食品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其在市场外的保健食品贮存场所进行备案。

6、市场开办者应当指导并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经营记录,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与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有关的制度;

7、市场开办者应当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工作。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法定义务,本市场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强保健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检查保健食品质量、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保健食品安全。保健食品销售场所须具备保障保健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采购和销售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健食品安全技术人员,规模以上企业应当配备保健食品安全师,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记录。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严格做好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组织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才准予上岗。

5、连锁超市配送中心等有条件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自检机构,设立保健食品安全检测室(台),配备必要的保健食品检测设备,适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需要。

规模以上、高风险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或者其他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六、保健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1、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退市和

销毁制度。

2、保健食品退市是指对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市场的行为。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保健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时,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列措施:

(1)、清点不合格保健食品,将有关信息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出市场,通知生产者或供货者,配合召回已售出保健食品,并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可能造成保健食品安全危害的,应当立即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4)、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保健食品,要及时公告,通知消费者退货。

4、保健食品经营者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保健食品,应当通知生产者召回,在保健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5、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现保健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处理或者销毁记录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销毁的保健食品应当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销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七、保健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健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保健食品安全。

(1)、保健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保健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入库的各种保健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保健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保健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3)、保健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滋生地,库房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定期清洁、消毒、换气,保持环境整洁。

(4)、库房内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保健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5厘米,最底层隔离地面15厘米以上,防止保健食品发霉、变质、生虫。

(5)、库房中设有不合格保健食品暂存区域及专柜,定期对库房内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保健食品经营者用于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保健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运输、贮存、销售需低温保存的保健食品,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冷冻、冷藏温度应当符合保健食品安全的要求和保健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

保健食品冷藏运输应当按冷藏运输要求作业,确保制冷系统正常运转,不得故意关停制冷系统,易交叉污染的保健食品不得混装拼箱装运。冷库贮存保健食品,应当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仓储作业工具应当根据保健食品种类区分使用,易交叉污染的保健食品应当专库储存。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保健食品,定期检查库存保健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5、对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对问题保健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做好相关记录。

6、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租用库房,贮存保健食品的,应当在贮存前向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保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九、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经营单位各项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保健食品经营者对发生重大保健食品质量事故的,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积极有效应急处置措施,防范减小社会危害。

3、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保健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要在2小时内向辖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保健食品经营者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阻挠、干涉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保健食品经营申请书 篇七

1材料与方法

1.1 对象

随机抽取酒店冷拼间20间, 熟肉专间15间, 蛋糕房裱花间5间, 共40间功能间进行现场调查。

1.2 内容

功能间面积、紫外线灯管的功率、悬挂方式及高度、已使用时间、相对湿度、灯管的辐射强度。

1.3 材料

调查表格、测量尺、干湿温度计、紫外线辐照计。

1.4 方法

采用现场询问、测量, 并填写调查表。紫外线强度测量方法为:打开紫外灯2 min后, 用紫外线辐照计于灯下垂直1 m中央进行测定。

2调查结果

2.1 紫外线灯使用情况

见表1。

由表1可见, 3类须安装紫外灯的功能专间均不同程度存在无紫外线灯或紫外线灯已损坏的现象, 虽存在样本抽样数量较小的因素, 但也能从侧面说明裱花间紫外线灯缺失最为严重, 达40%。

2.2 紫外线灯功率与功能间面积, 见表2。

按照室内安装足够紫外线灯 (30 w/10 m2) 的要求, 由表2可见, 40间功能专间中有15间的紫外线灯未达到要求, 占37.5%。

2.3 紫外线灯与操作台距离, 见表3。

由表3可见, 1~1.5 m的18间, 占45%, 1.5~2 m的8间, 占20%, 2 m以上或无紫外线灯的14间, 占35%。由于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分布不一致, 中央最强, 随着照射距离的加大, 强度显著衰减, 故以安装于操作台正上方1 m至1.5 m消毒效果最好。调查显示, 多达55%的专间紫外线灯安装位置太高或无紫外线灯。

2.4 专间内空气湿度

小于60%的5间, 占12.5%, 小于70%的22间, 占55%, 70%以上的13间, 占32.5%。紫外线灯用于空气消毒时, 空气相对湿度以40%至60%为宜, 大于70%因细菌抵抗力增强, 消毒效果变差。故用紫外线灯消毒时应注意空气湿度的变化, 湿度不适宜时, 应适当增加消毒时间, 保证消毒效果。

2.5 紫外线灯强度, 见表4。

由此可见, 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 紫外线灯强度明显下降, 67.5%的紫外线灯已无消毒效果。

3讨论

8.保健食品经营申请书 篇八

摘 要:分析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内涵及控制食品安全的动力来源,以葡萄产业为例,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这两种典型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分析其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合作社应保证生产的组织化和生产过程的标准化,与科研机构合作并及时将先进技术传递给农户,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以保证农户的切身利益。为了提高合作社在食品安全控制方面发挥的作用,应加强政府对合作社的监督;农业企业基于管理集中的生产组织模式、技术精专的运作方式、同质的种植模式、信息充分沟通的产品市场分布,具备提供优质高端农产品的能力。

关键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作社;农业企业;食品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 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4.12.009

食品安全一直是百姓关心、社会关注、政府重视的热点话题。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危害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农产品的购买者无法以较低的成本对分散农户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安全控制,而政府在履行其公共管理职能时,由于监管的对象是面广量大的农户,监管效果不佳,形成了权力真空和信息堵塞。农民家庭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产前的生产资料的供给、生产要素的投入,产中的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规模经营,产后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和营销等所遇到的问题和矛盾,都可以归结到缺乏有效的农民组织这样一个“关键结点”上[1]。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2]。合作社与企业这两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农户之间的食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不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体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也是不同的。笔者通过对某葡萄主产区的调研,运用案例分析对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进行深入研究,为农业实行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模式提供参考。

1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内涵及控制食品安全的动力来源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为增进各自的社会经济利益而聚合到一起,在一定的制度约束下所形成的一系列契约关系[3]。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农业领域内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活动以及为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的各类经营活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活动主体包括农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等。既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一系列契约关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除了包括上述单个主体之外,还包括主体的联合,如农业产业化经济联合体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综合性组织。

组织理论认为非政府组织的权力主要来自契约,即各类组织章程,但也有些非政府组织的权力仍然来源于政府或法律授予,如行业协会、鉴定机构等。笔者讨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归类上属于非政府组织(也称社会中介组织),其权力法理上来源于契约。实际上农民组织的现实特点决定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权力更多地体现在利益、技术、信息、权威等方面,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正是通过这四个方面形成组织凝聚力并获得组织权力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目标之一便是追求组织自身效益最大化,共同利益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和运行的主要源泉,这是吸引广大农户参加组织的重要原因,也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生存发展的动力来源[4]。

在实际中,长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民组织的匮乏,使得我国农民缺乏契约意识和法制观念,行为上自利主义严重。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则讲求集体行动,追求的是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增加个人利益[5]。通过鼓励农户加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来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借助组织载体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与控制,加强对农户生产行为的规范与监督,能够弥补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低效率,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成本,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虽然以利益为纽带结合起来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结构可能较为松散,但是为了共同的利益,组织会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例,一般是按照股份制组建的,普通成员的股金很少,组织负责人往往为大股东,组织的经营情况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销售、品牌声誉受损,损失最大的为大股东,这样的股权结构安排使得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强烈的控制产品质量的欲望,也是组织控制产品质量的动力来源[6]。

2 合作社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分析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农民的合作社从此有了合法身份,能够作为市场主体之一与其他类型的经济实体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开展经济活动。该法律颁布以来,原有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公司+农户”的形式或内部化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中,或公司越来越多地利用合作社作为中介来与农民进行交易,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社区组织产生了更多的碰撞、交错和融合[7]。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是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完善和创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从“龙头企业+农户”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转变,不仅解决农产品卖难、农产品加工增值等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8]。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主流形式,笔者以葡萄专业合作社为例,分析其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农户+合作社+企业”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内部的组织紧密程度要高于“公司+农户”模式,与农户之间形成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增强农户的责任感。已有研究显示“农户+合作社+企业”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下农户的生产行为安全性高于加入专业技术协会、公司、基地和独立种植的农户[9]。该模式之所以能够提高农户生产的安全性,与合作社与农业生产经营上下游主体之间衔接的紧密程度安排有关。在此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型组织载体的优越性开始显现。

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农田是“第一车间”,可以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状态的农户联系起来,将更多农民发展成为合作社的成员,运用合作社的“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关系将农户与合作社联系起来,通过合作社中的能人带动,使社员按照一定标准生产[10]。社员互相之间形成监督机制,任何一种违约或道德风险行为都会影响到所有合作社成员的利益。在生产上,合作社已经由“统一选种、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技术服务、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的五个统一增加了“统一进行产品质量认证、统一包装和统一品牌”,保障产品质量。“农户+合作社+企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有利于根据市场需求建立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公司和农户的双赢。

图1展示了某葡萄专业合作社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基本构架,该构架表明了合作社的质量安全控制机制涉及从产前选苗直到最终上市销售的全过程。根据这样的构架,该合作社制定了“五个统一”原则,为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这“五个统一”包括以下5个方面。

(1)统一提供苗木和技术指导。该合作社建有自己的苗圃育种基地,帮助新发展成员组织选购优质葡萄种苗,统一供应到户。合作社邀请科研院所,为农户传授先进的葡萄栽培管理技术。合作社积极组织成员参加葡萄种植新技术、农民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班。同时聘请果树专家培养技术骨干,培植科技示范户,将先进的技术通过技术骨干和示范户传授给周围农户。

(2)统一生产技术标准。合作社采用日本早川栽培模式,稀植、水平网架、控产提质栽培,不盲目扩大产量,保证质量达到标准。将产量控制在1.5万 kg·hm-2以内、平均穗质量450 g、单果粒质量达15 g、平均糖度17度、着色度100%,平均零售价10~16元·kg-1,收入稳定在15万元·hm-2左右。此外,合作社与质监机构合作进行科研攻关,以合作社的示范园作为试点,归纳生产实践建立了适合当地的企业标准。

(3)统一供应农药化肥。合作社按照国家无公害葡萄生产技术标准组织生产,通过集中采购生物有机肥料和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保证葡萄的食用安全性,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集中采购,可以节约生产成本。

(4)统一包装品牌。合作社注册了商标,获得了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对符合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达到品牌质量标准的社员生产的葡萄,允许使用合作社统一的商标,并做到统一包装、现场检验、现场包装、现场发货。

(5)统一价格上市。葡萄上市时间集中且不易贮藏,因此合作社实行农户有组织的自销和集中共同销售两种形式。对使用合作社商标的葡萄,由各成员联系销售,但规定统一销售价格,定期验收发票存根,否则终止其使用资格,扣除入社保证金。

通过这“五个统一”原则,实现了合作社与农户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营销等方面的合作,使得原本分散生产的产品质量趋于统一,保障食品安全。

3 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分析

根据优质优价理论,核心企业提供的农产品通过品牌和品质的独特性形成差别化,使得产品具有更强的市场区分度,目标市场定位为高端市场,如连锁超市、企业福利甚至海外市场,企业容易获得较强的价格控制能力。企业面对的市场是技术和规模化形成的市场,具有垄断或者寡头垄断的特征。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生产运营过程在高度集中的环境下进行,其投入品成本、种植维护成本、物流成本、管理成本等必然使总成本提升,因此相对于一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而言,核心企业提供的产品必然价格较高,没有价格优势。当消费者不能对其产品质量作出区分时,认为所有农产品的品质都一样,高品质农产品由于不具有竞争优势在市场选择的过程中不得不退出市场,因此核心企业并不能获得其内在价值能够代表的市场份额。在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包括农资的供应、种植、初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的全部或者多数环节都容纳在一个生产企业内部,由公司统一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提供行为属于一个公司的生产销售决策行为,从对食品安全的控制能力而言,属于内部结构最为紧密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11]。我们以某葡萄企业为例,分析农业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图2)。

借鉴修文彦[11]关于紧密型猪肉供应链质量安全管理的分析框架,该葡萄企业将生产经营活动,如种苗、农药、化肥、塑料大棚等生产资料的提供,葡萄的生长期的维护、采摘、分级、包装、储运、销售的全部或大部分环节集中在一个企业内部的葡萄供应体系,是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葡萄产业中的核心企业一般是农工贸一体化、产运销相结合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行业具有领头羊的作用,其提供的产品具有同质化,并且在质量和数量方面具有稳定性,对品种的改良会进行科研力量的投入,因此葡萄产业中的核心企业能够提供优质安全的葡萄,在同类产品中具有高端特征。

在本文案例中,该葡萄企业一直致力于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其生产流程精细,从种苗的引进到出售给消费者,该企业的生产流程被详细分为38个步骤,对葡萄生长过程的每个细节都予以关注,以求做到全程控制生产,保证葡萄品质。

(1)投入品环节。该葡萄企业注重科技投入,每年拿出收入的20%用于科技开发,建立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了自营葡萄资源圃以及2 000 km2的脱毒母本苗隔离网室,组建了年繁育试管苗20万株的组织培养室,引进并保留国内外优良鲜食葡萄品种600多个。与日本葡萄专家合作,引进日本最新脱毒苗品种及先进管理技术,建立了0.67 hm2中日合作葡萄示范园。

(2)种植环节。种植是葡萄产业最为关键的产品提供阶段,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关键措施都在这一环节进行。随着农产品污染的加大,农产品信用危机一度凸现,该企业始终坚持绿色生产方式,全程使用有机肥,尽量运用防虫网、黑光灯诱虫等物理措施来避免葡萄病虫害。该企业建立的钢架大棚设施栽培面积达10万m2,用来调节葡萄生长的温度和湿度。葡萄在大棚的覆盖下,模拟出北方干燥的气候,基本上杜绝了病虫害,无需喷洒化学农药。该葡萄企业为实现数字化精确管理大棚建设及农业设施,通过视频传感器、全球眼等高端监控设备的安全,实现了传感器自动采集温度、湿度、光照、二氧化碳等农作物生长环境指数,为葡萄研究和生产提供了基于信息化技术的有效工具。

(3)包装、销售环节。农业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都集中在企业内部进行,主要指销售环节集中在企业内部,这种模式是通过企业自建的销售机构所实现的。现代消费者对鲜食果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消费品味在不断变化、不断提升。以葡萄为例,既要讲究口感,还要看颜色、果形、大小等,还要好闻,最好还能多放几天。因此自建产品配送以及葡萄专营店,一方面可以有效节省批发销售的中间费用,使利润空间扩大,另一方面能够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一个鲜明的品牌形象,为消费者带来品质优良、品味独特、质量安全的高端葡萄。此外,还应在销售方面讲究策略,该企业注重品牌包装,有些精品葡萄设计手提式礼品包装,提高了产品的档次和价格,拓宽销售渠道,产品进入连锁销售、配送领域,进一步扩大销售数量、领域。

4 合作社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的对比分析

我们以某葡萄合作社和葡萄企业为例,从葡萄生产的三个主要环节角度对这两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对比分析。

首先,在投入品环节,合作社为社员提供苗木,集中采购生物有机肥料和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但并非强制农户使用固定品牌的农药化肥。而企业在投入品环节则具有严格的要求,首先建有自营苗圃,并自主培育优良品种。运用物理措施避免病虫害,不喷洒化学农药,全程使用有机肥料。从投入品可以看出,两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的葡萄在质量上会有显著差异。其次,在种植环节,合作社采用早川栽培模式,保证产品质量,不盲目扩大产量。葡萄企业则运用现代数字技术,将高端的监控设备运用在生产中,及时防治葡萄的病虫害。全程采用绿色生产方式,甚至保留原始的生产方法,杜绝现代农药化肥的污染,保证食品安全。第三,在包装销售环节,合作社对农户并没有强制使用统一商标,允许农户有组织的自销,因此社员在销售上有较大自由。企业则出于占有市场份额、保证优质优价的考虑,选择依靠国家认证标志来区分产品质量的认证,形成自己的产品定位、市场定位和营销渠道,让消费者得以充分的信息告知,赢得利润回报。

葡萄合作社与完全一体化的葡萄企业无论是在投入品环节、种植环节还是包装销售环节,在食品质量安全的具体管理措施方面都存在差异,而这些差异导致两种模式下食品安全水平存在高低之分。进一步挖掘不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区别产生的原因,涉及交易成本问题。交易成本是分析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要理论基础,是决定不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威廉姆森认为信息成本是企业产生一体化经营的诱因,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农户签订合同并不是最可行的解决方法,如信用产品和检测成本大的商品。解决的办法就是将企业一体化经营,将农业生产经营上所有的环节纳入到一体化经营体系中来,内化信息的搜寻成本[12]。交易成本的内化意味着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过程中,由于未按照规定采取质量控制措施可能引起的外部性虽然会增加收入,但是会给企业或消费者带来损害。同理,交易成本外化表现为减轻负外部性的趋势。因此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中,农户的独立种植对于质量安全控制的交易成本内化能力最强,其次是混合模式,最后是完全一体化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然而在整个过程中,每一种模式所无法内化的交易成本由后一种模式内化掉,直至所有的交易发生在一个企业内部。

5 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将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组织结构的不断完善,对质量安全监控的功能也会逐渐增强。葡萄专业合作社为其他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以下借鉴。首先,生产的组织化和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该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有组织地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之中,营造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规模化生产模式。而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规模化的发展要求,转变了农民经营观念,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其次,信息的及时传递是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重要途径。葡萄专业合作社与科研机构合作,在生产技术上取得不断创新,并运用先进的手段将这些信息及时传递给社员,让农户落实在生产实践中,而不是出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将安全隐患排除在产前环节,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传导机制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这个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再次,在市场经济下,农户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从理论上合作社社员具有实现组织目标的动机和动力,组织也有控制社员的权力来源。但是如果合作社缺乏稳定的销售渠道,没有制定购销合同去保证社员生产的农产品顺利销售,农户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的话,农户实施安全生产行为仍然缺乏动力,这也是葡萄专业合作社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之一。第四,目前我国合作社的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社员自身素质不高、组织实力弱、生产方式分散、组织结构不严密和外部支持缺乏针对性等原因,合作社自身的发展仍存在很多问题,这也会影响其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发挥作用。而且合作社本身作为法人,地位接近于一般企业,既约束农户的行为,也需接受政府的监督。

农业企业将农产品生产的全部环节,如种苗、农药、化肥的购买,塑料大棚、节水滴灌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作物生长期的维护、采摘、分级、包装、储运、销售的全部或大部分环节集中在一个企业内部。葡萄企业基于管理集中的生产组织模式、技术精专的运作方式、同质的种植模式、信息充分沟通的产品市场分布,具备提供高端优质葡萄的能力。但是面对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柠檬市场”,企业必须选择依靠国家认证标志来区分产品质量的认证,如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ISO、HACCP等认证,让消费者得以充分的信息告知,形成稳定的市场份额,赢得利润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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