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安全主要问题(精选8篇)
1.东城区安全主要问题 篇一
智化寺
智化寺位于禄米仓胡同5号。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智化寺始建于明正统八年(1443),原为司礼监太监王振的家庙,后得英宗赐名“智化禅林”。总占地约两万平方米,是北京现存最好完整的明代大木结构建筑群。它以精美的古建艺术、佛教艺术和古老的“京音乐”而享誉中外。该寺座北朝南,原有五进院落,进山门、东西钟鼓楼、过智化门、北为智化殿、西为藏殿、东为大智殿,智化殿后为如来殿,又称万佛阁,再北为大悲堂,旧称极乐殿,最北为万法堂已无存。智化寺主要殿室的砖木结构与彩画,仍保留着原有风貌,是典型的明代建筑。智化寺因收藏中国著名的四大古代音乐之一“京音乐”而闻名。其集宫廷、宗教、民间音乐于一体,流传至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具有“音乐活化石”之称。智化寺内有北京最早的转轮藏一具。万佛阁内供奉着三世佛及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小佛像,均为木制。雕刻精美,线条流畅通。智化寺荟萃了多种古代文化艺术,集古建、美术、音乐于一身,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文 天 祥 祠
文天祥祠位于东城府学胡同,是为纪念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而建立的。是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祠最早建于明洪武九年(1376年),后屡修葺,是北京保存至今仍有明代风格的一处不可多见的古建筑。文天祥(1236-1283)字宋瑞,号文山,江西吉水人,是南宋末年可歌可泣的爱国诗人。他在蒙古铁骑兵临城下之际,受命丞相,奋勇抗元,并留下许多不朽的爱国诗篇,《正气歌》是其光辉的代表作。后被害于柴市。为使人们形象地了解文天祥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坚定的民族气节,国家于1984年9月重修了文丞相祠,向公众开放,供参观凭吊。
于 谦 祠
于谦祠位于东城西裱褙胡同23号。是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悬门匾“于忠肃公祠”。于谦(1398-1457)浙江钱塘人,明代著名军事家、政治家,明英宗时兵部尚书。“土木之变”后,率军民抵挡住瓦剌军的侵犯,保住了北京城。后以“谋逆罪”被害。直至成化二年才被追认复官,还将其故宅改为“节忠祠”。万历十八年改谥“忠肃”,并在祠中立于谦塑像。正房五间为享堂,硬山合瓦顶,内供于谦塑像。1900年义和团曾在此设神坛。1976年,奎星阁因地震被毁,后小楼也拆除。现祠改为民居,大部分建筑仍保存,但院内搭建的小房子太多,已很难看出原貌。
凝 和 庙
凝和庙位于东城北池子大街46号,俗称云神庙。是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清雍正八年敕建,命仿宣仁庙规制建庙,以祀云神,有雍正皇帝题“兴泽昭彩”额。庙门坐东朝西,殿宇均坐北朝南,主要建筑有钟鼓楼及四层大殿。山门前的琉璃砖大影壁建在须弥座,上覆琉璃瓦顶。钟鼓楼为重檐歇山顶,上檐为一斗二升麻叶头,下檐为单昂三踩斗拱,平升科四攒,旋子彩画,黄瓦绿剪边,方形,每边长4.6米。正殿三间,歇山调大脊,黄瓦绿剪边。在后殿两侧,东西各有三座朵殿。该庙由于地近紫禁,常有进京官员住宿。民国时,此处改为学校,现为北池子小学,照壁、钟鼓楼、天王殿等已拆除,大殿及殿前御道还保留。
普 度 寺
普度寺大殿位于东城南池子大街内普庆前巷35号。是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俗称玛哈噶喇庙,是一座喇嘛庙,原为元太乙神坛,明南城崇质宫的旧址。清顺治年间改为睿
亲王府,1756年乾隆皇帝将该寺赐名普度寺,并为大殿题额“慈济殿”,为殿内题额“觉海慈航”。该寺殿宇拆毁较多,现只存山门及大殿和部分配房。砖木结构的大殿建在高高的汉白玉须弥座上,山墙与桅墙用大青砖平砖顺砌,墙下部用绿色六边形琉璃砖拼成几何图形花纹。整个大殿异常雄伟、庄丽、古朴,为中国传统建筑法式中所少见。1984年这里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柏 林 寺
柏林寺位于东城戏楼胡同1号,为京师八大寺庙之一。是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寺建于元代至元七年(1347年),明正统十二年重建,明清两代多有修缮。寺坐北朝南,全寺建筑分三路,主要殿宇建于中路,共五层:自南向北依次为山门、天王殿、正殿、大雄宝殿和维摩阁。整个院布局严谨,全部建筑都建在高大的砖石台基上,大雄宝殿是全寺的主要建筑,檐下正中悬有康熙六十寿辰时亲笔题写的“万古柏林”横匾。殿内有明代塑造的三世佛和七尊木雕漆金佛像。维摩阁位于全寺最后部分,自成院落,为双层建筑,东西两侧有翼楼。该寺曾保存了我国唯一幸存的龙藏经版,后移至智化寺。
宣 仁 庙
宣仁庙位于东城北池子大街2、4号。是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俗称风神庙。清雍正六年(1728年)敕建,以祀风神。嘉庆九年(1804年)重修。其规制仿中南海时应宫,赐号(应时显佑),庙曰“宣仁”。庙内有清世宗雍正皇帝御书“协和昭泰”匾额。前殿祀风伯,后殿祀八风神。该庙街门坐东朝西,殿宇均坐北朝南,主要建筑有山门、钟鼓楼、前殿、正殿及后殿。山门前有座琉璃砖在影壁,绿琉璃瓦顶调大脊。山门三间,歇山顶调大脊,黄琉璃瓦绿剪边,上悬“敕建宣仁庙”石额。各殿均为歇山顶调大脊,黄琉璃瓦绿剪边顶。现该庙琉璃影壁、山门、钟鼓楼及几层殿均保存,只是年久失修,显得破旧。
东 四 清 真 寺
东四清真寺位于东四南大街13号,是本市清真寺“四大名寺”之一,在中外享有很高声誉。始建于元代,在明正统年间得到回族官员陈友捐资扩建。今大门以内有砖砌的西式厢房,二门五间,前后带廊。西式门面为砖券门,为“中西合璧”式建筑。二门内为一小院,有一垂花门,垂花门内庭院的主要建筑为礼拜殿,其前半部为木结构,后半部的窑殿为无梁式穹窿顶结构。院内南北各有五间配殿和三间配房,均带前廊,该大殿及配殿为明代建筑,更为珍贵的是在南配殿保存元代《古兰经》的手抄本,堪称国宝。1984年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嵩 祝 寺 及 智 珠 寺
嵩祝寺及智珠寺位于东城嵩祝院23号、北河沿大街25号。是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为并排的三座大寺庙:东为法渊寺、中为嵩祝寺、西为智珠寺,是明代番经厂的汉经厂遗址。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此处即为法渊寺、嵩祝寺、智珠寺三寺,是皇帝为蒙古**章嘉胡图克图在京修建的宗教场所。法渊寺坐北朝南,前后共五层殿宇,已全部拆除;嵩祝寺坐北朝南,建筑规模较大,共分三路,主要殿宇集中在中路,除山门及前殿拆除外,主要殿宇尚存;智珠寺坐北朝南,从山门殿至后楼,共六层殿宇,除山门殿、天王殿、方殿及后殿还保存,其余配殿、配房等均拆除改建。寺院规模宏伟,建筑轩昂,1984 年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大 慈 延 福 宫
大慈延福宫位于东城朝内大街223号,俗称三官庙。是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相传是元代太庙遗址。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敕建,第二年落成。奉天、地、水府三元之神。明嘉靖四年(1525年)对三官庙进行重修。该庙原规模很大,院落分东西两路,山门七间,为黑琉璃瓦调大脊硬山顶,门前有大八字屏墙。大慈延福殿面阔五间,四面带廊,后面有虎尾抱厦,这在一般建筑中较少见的。最后一殿形制更为特殊,并排三座殿,中为紫微殿,面阔五间,左右各带一间耳房,东西两殿面阔均在三间,共十一间,皆为黑琉璃瓦歇山调大脊顶,极雄伟。各殿内原均有壁画、藻井和极高大的木制佛像。但从明末到清乾隆前期,此庙因种种原因都无香火。五十年代时寺内殿堂几乎拆除殆尽,现只存东路的正殿、后殿及西部一座殿,殿内明间神龛及藻井保留完整,雕刻精细,除龙头有损,大部保存完好。该建筑遗存是研究元、明之际北京城市变迁的重要实物。
东 直 门 外 清 真 寺
东直门外清真寺 原址位于东直门外小街北下关68号(原东直门外二里庄)。此寺据金吉堂先生1935年撰《中国回教史研究》记载:“清真寺,东直门外二里庄,元代”。但其他史书未见记载,据说清代重修。该寺山门一间,硬山筒瓦调大脊,砖制仿木结构,脊顶有吻兽,东西两侧各有一旁门,穿堂门三小间,硬山筒瓦卷棚顶,额有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八月刻的“开天古教”字样。大殿三间,坐西朝东,硬山筒瓦调大脊,前带走廊,廊为卷棚顶,南北配房各三间,硬山筒瓦箍头脊。东殿三间,硬山筒瓦箍头脊,殿顶上有砖吻兽及五小兽。该寺曾做为纸箱厂,山门、门楼均被拆除,主要建筑尚存大殿、东西配房等。1988年因城市建设需要,迁至东直门立交桥附近,建好后向社会开放。
欧 美 同 学 会
欧美同学会位于南河沿大街111号。是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此地原为普胜寺。又称十达子庙,为喇嘛庙。清顺治八年敕建,为清初所建三大寺之一。民国时改建为欧美同学会。现有大门三间,坐西朝东,黄琉璃瓦绿剪边,大式硬山顶。二门三间坐北朝南,前后出廊,左右各一石狮。门内正殿三间,坐北朝南,黄琉璃瓦歇山顶,前出廊带月台,三出陛。东西厢房各三间,绿琉璃瓦顶,整个院落由走廊相通。前院原有两座大卧碑,带龟趺,碑宽3米多,高1.5米。东边碑为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宁完我撰的碑文;西边为乾隆九年(1744)工部侍郎励宗万所撰重修碑。是北京城内最大的卧碑。现存于五塔寺石刻博物馆。
通 教 寺
通教寺位于东直门内北小街钱线胡同19号。是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通教寺是中外较知名的一座尼僧寺庙。原为明代太监所建。清代改建为尼寺。更名为“通教禅林”。1942年由福建来京的尼僧开慧、胜雨二人住持该庙,进行扩建,将山门由冲南改为坐西朝东,并将寺更名为“通教寺”。重修后山门为三间,寺院西端为大雄宝殿,南北为二层楼共40间,北楼后有清泰寮三间,北厢房七间,最西一间为伽蓝殿,东头一间为客堂,中间5间为斋堂,名为“五观堂”。南配殿7间,中间为“念佛堂”西一间为祖师殿,东头3间为寮房。1981年政府拨款将寺重新修缮,并对外开放。
僧 格 林 沁 祠 堂
僧格林沁祠堂位于地安门东大街47号。是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僧格林沁姓博尔济吉特氏,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道光五年(1825)袭科尔沁郡爵。十四年(1834)授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咸丰五年(1855)晋封为亲王。同治四年(1865)被起义军杀死。光绪年间为他立专祠。僧格林沁祠堂又称显忠祠。坐北朝南。由仪门,享殿、配殿构成二进四合院建筑。仪门三间,绿琉璃筒夹瓦顶,前后出廊。东西配殿各五间,为灰筒夹瓦箍头脊。二门前有一碑亭,内有碑朝南,高4米余。二门一间,为享殿三间,均为绿琉璃瓦歇山顶带斗拱,享殿前有月台,三出陛。另有东西配殿各三间,均为绿琉璃瓦大式硬山顶。
法华寺
法华寺位于东城区法华寺街,始建年代不详。清康熙及同治年间重修,是北京外城大寺之一。法华寺其建筑有山门,三层大殿和东、西配殿。山门为三开间歇山顶建筑,山门两次间为棂窗,正间券门上有匾额“大兴法华寺”。其后三进大殿均面阔三开间,并有前廊。东、西两侧配殿亦为三开间。除主要建筑外,东、西还有跨院,房屋数十间,民国年间多已辟为临时停灵的灵房。现钟、鼓楼已无存,仅存山门、三进大殿和部分配房。
天庆寺
天庆寺旧址位于东城区东晓市街。其东与南药王庙毗邻,为辽代的水泰寺。元代至元九年(1272)重建时,发现一口废钟刻有“天庆”二字,经考证是辽代年号,因此就 以“天庆”为寺名。寺墙上嵌有“天庆禅林”石额,是后世人镌刻。旧址辟为天坛少年之家。
隆安寺
隆安寺位于崇文区东北部白桥南里1号。是北京外城著名佛寺。1984年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隆安寺明景泰五年(1454)始建。万历三十七(1609),四川高僧翠林重修佛殿后堂3楹。现在保存下来的形制,虽是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重修的,但仍然可以看到明朝寺庙的建筑风格。清道光、咸丰年间,香火中断,庙宇沦为制造佛香的作坊和供达官贵人、富商大贾存放灵柩之地。寺的周围也变成了“丛葬之所”。
夕照寺
夕照寺位东城区夕照寺中街。存大殿两座,前殿3间,后殿为大悲殿。大悲殿西壁有《古松图》,是画家陈寿山于乾隆四十年(1775)所画;东壁为王安昆手书行草梁朝沈约的《高松赋》并跋。书画双壁,是夕照寺的文物珍宝。《古松图》和《高松赋》存北京文物研究所。
药王庙
药王庙位于东城区东晓市街。占地20余亩。始建于明末天启年间,为武清侯所建。因明、清两代京城药王庙很多,故又称位于外城天坛之北的这座药王庙为南药王庙,其规模比其它药王庙为大。庙的主要建筑分东、西两部分,西部是寺庙形式:山门门额镌刻“敕封药王庙”,门前原有两尊大铁狮子,进山门有一对大旗杆,每年腊月至正月底,旗杆上挂大红灯笼,旗杆后有报时的钟、鼓楼。东部的建筑贯穿在南北轴线上。与山门并列平行的有一排临街罩房,面对罩房第一层殿是吕祖殿,供奉八仙之中的吕洞宾,其后有文昌殿、真武殿。真武殿后有一座戏楼,戏楼北是药王寝宫,宫内供奉着药王爷和十大名医,在它西边还有一个小配殿,供财神爷赵公明。最后是一栋二层上下开问各七间半的木楼,楼上供奉东王公、太阳公、东岳大帝、灶王爷、南北五祖等几十位神像,多为木雕或铜铸,楼下存放祭神的用品杂物。东边有七、八个小院落,多为僚舍。东部庙房多已拆除,西部除山门以外,主要三层大殿及配殿至今尚保存完整。
——花市清真寺位于崇文区北部,西花市大街南侧。该寺占地总面积1797平方米,大殿面积1098平方米。相传为明代开国元勋常遇春所建,明、清两代,曾经多次修缮。
清真寺现存建筑有礼拜大殿,坐西朝东,前敞厅四间,进深四层,第四殿有天进一间墙,以透阳光,墙壁上原有古兰经文。大殿对面上有一座方形碑亭,原置雍正御赐碑,现碑已迁出竖立墙边,改为接待来宾之用。
花市清真寺
花市清真寺是伊斯兰教在北京的四大古寺之一,位于崇文门外西花市大街。创建于明代永乐十三年(1415)。寺的范围是以射箭距离为准圈占地基的,占地面积1797平方米,现存建筑礼拜大殿是寺中最大的建筑,面积1098平方米,坐西朝东,前面有敞厅3间,进深4层,大殿左右墙壁上原有古兰经文,已剥落无存。大殿对面有上谕碑亭一座,绿琉璃重檐歇山顶,原放置雍正皇帝御碑,今碑已移出。寺中还有敬古堂、沐浴室、寻月台和经房、住房等。现除寻月台拆除外,其余建筑均保存完整。寺内现存文物有清康熙二年裕亲王书“清真”木匾和乾隆五十二年(1787)“真一无二”牌匾各1方,悬挂于大殿敞厅两侧壁面。另外还有雍正七年(1729)御赐碑及乾隆三十五年《重修礼拜寺碑记》石刻等。
袁崇焕祠
袁崇焕祠和墓位于崇文区东北部,东花寺斜街,原广东义园旧址,其庙位于区东南部龙潭公园东湖畔袁崇焕(1584-1630),是明末抗击后金、保卫山海关和北京的著名将领,战功卓著。后因崇祯帝听信谗言,被冤杀。后人为纪念袁崇焕,先后修建了祠和庙。
2.东城区安全主要问题 篇二
1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农村饮水概况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农村供水来源主要分为2种:一是地表水, 这部分水资源取自江河水或者水库水;二是地下水, 通常是将深井水作为水源。农村饮水工程供水模式有3种, 即集中连片供水工程模式、联村和单村供水工程模式、其他供水工程。集中供水工程, 是指从水源集中取水, 通过输配水官网送到农村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系统。分散供水工程, 是指单户或联户用手压井、大口井、集雨、引泉等设施供水, 为无配水管网, 由用户自行取水的供水系统。现有农村饮水多数是通过集中供水工程解决饮水问题, 仅占农村人口总数的14.3%的人是通过分散供水工程解决饮水问题的。
2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现状
2016年, 常德市鼎城区乡镇合并后共辖4个街道、18个乡镇、3个农林场。截至2015年底, 鼎城区户籍人口74.47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65.52万人[1]。自2005年国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 至2015年底, 鼎城区已解决51.9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仍有22.56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 其中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8.00万人, 占农村总人口数的27.47%[2]。
2.1 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 鼎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直接管理机关为区水利局, 局机关下辖10个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管理单位, 湖区有4个万亩以上正科级堤垸管理单位, 山丘区有3个副科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区水利局内设股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工作, 内部工作人员仅为7名。全区水厂共83处, 根据鼎城区农村水厂基本情况统计表显示, 2015年鼎城区水厂管理人员总数为261人, 其中属于区直水利工程单位管理的水厂16处, 乡镇管理的水厂30处, 村委会管理的水厂36处, 个人私有1处。饮水卫生方面直接管理机关为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负责水源卫生防护、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以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鼎城区疾控中心则负责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工作、生活饮用水相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以及饮用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则由鼎城区环保局负责。
2.2 水质监测基本情况
鼎城区共建成大小水厂80余处, 对于水质的检测实行每季巡回监测, 且目前鼎城区仅具备24项指标检测能力的县级水质监测中心。根据2015年鼎城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台账的数据显示, 抽样巡回监测了21处水厂水质, 其中水质存在浑浊度较高的水厂有14处, 铁超标的水厂有6处, 猛超标的水厂有2处, 耗氧量超标的水厂有4处, 氨氮超标的水厂有3处, 菌落总数超标的水厂有2处。
2.3 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鼎城区2015年重大专项资金公开表数据显示, 本区排渍电费872.99万元, 乡镇机埠维修费120.23万元, 大堤管养费用200.00万元, 小型水库管护费58.20万元, 汛前应急除险、水利秋冬维修费200.00万元, 防汛物资除非费用60.00万元, 农村安全饮水配套资金1 732.74万元, 合计3 244.16万元。具体的收入支出截取了鼎城区水利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水利部分。
3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3.1 运行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全
鼎城区堤垸共4个, 大型排区3处, 中型水闸和泵站共22处, 各类水库189座, 共建成大小水厂80余处。目前, 鼎城区水利局股室管理人员仅7人, 既要负责建设规划、工程审计结算, 又要负责运行管理、水质监测等, 工作量大, 不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造成该现象的原因, 一方面是管理机制不健全, 没有详细地制定相关的管理条例, 即使制定了规章制度也没有认真严格地执行;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员缺乏, 水资源管理涉及面广, 专业性、时效性、系统性要求高, 基层水资源管理人员不足, 技术人员缺乏, 水资源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3.2 水质受污染
水质不达标的水厂较多, 究其原因, 其一受水源地的影响, 水中微量元素超标, 微生物细菌超标, 还包括一些疾病的影响 (部分地区的血吸虫病) ;其二, 生活污水处理率低, 由于农村受条件的限制, 无法集中处理生活污水, 对农村水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其三, 水质监测较弱, 鼎城区虽然建成了具备24项指标检测能力的县级水质监测中心, 但由于受体制机制约束, 经费不足, 技术人员短缺, 只能实行每季巡回监测一次, 周期较长, 加之水厂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水质自检落实难度较大, 特别是单村工程无法进行自检, 上线投入有限, 水利部规定具备42项指标检测能力的监测中心建设压力较大。
3.3 维修养护经费不足
鼎城区2015年在水利方面总财政拨款为20 865.76万元, 总支出15 798.51万元, 日常的运行及维护拨款为3 062.43万元, 占总拨款额14.68%, 支出2 773.43万元, 占总支出的17.56%。一方面, 鼎城区是农业大区,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量大面广, 建设和维护的资金需求巨大;另一方面, 虽然部分水厂按政府投入的1%缴存了维修养护资金, 但还没有形成常态。日常的维护养护资金需求量仍然很大, 加之上级对水厂的维修养护没有太多资金, 各水厂经营业主在保本微利经营的状况下缴存养护资金的积极性不高, 大型维修难以承担, 容易形成杀鸡取卵式的恶性循环经营模式。
4 建议及对策
4.1 组建农村饮水管理机构
为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有机构管、有人员管、有制度管的问题, 结合目前农村供水的管理现状, 建议组建专门管理机构, 落实管理人员, 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可以按照“政府主导、财政补贴、企业管理、自负盈亏”的模式, 组建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特性的国有独资企业, 对全区农村供水实行“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3]。
4.2 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
供水水质是保障饮水安全的关键环节, 必须加强县级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强化水质检测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适应农村供水发展的需要。新建具备42项指标检测能力的区级水质检测中心, 建成后对各农村水厂每季度逐厂监测一次, 指导规模水厂每日对供水的色度、浑浊度、嗅和味等感官指标进行自检, 配合区疾控中心每半年对全区农村水厂的水质监测, 将水质检测、监测结果按程序在规定的范围内公示[4]。
4.3 强化水源保护管控措施
建议县级财政每年足额落实水源保护经费, 强力调度, 真正形成各部门联动机制, 对有可能污染水源的项目谨慎点批。对污染水源的事件坚决整治和打击, 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来管好自身的生命水源。水库管理上, 杜绝投肥养殖, 落实水库管护员责任[5]。
4.4 落实维修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村供水运行管护的投入力度, 用政府资金引导经营业主缴存维养经费, 专户存储, 保障水厂正常的维修养护, 让民生工程持久受益[6]。
摘要:饮水安全影响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基于此, 介绍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饮水概况, 探究目前常德市鼎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现状, 发现管理机构与人员、饮水水质检测、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相对应的对策。
关键词:饮水安全,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2015年度鼎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EB/OL]. (2015-02-15) [2016-09-24].http://www.dingcheng.gov.cn/Item/44675.aspx.
[2]常德市鼎城区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EB/OL]. (2016-01-20) [2016-09-24].http://www.dingcheng.gov.cn/Item/52911.aspx.
[3]戴向前, 刘昌明, 李丽娟.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探讨与对策[J].地理学报, 2007 (9) :907-916.
[4]任伯帜, 邓仁建.农村饮用水安全及其对策措施[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8 (5) :11-17.
[5]周扬, 欧阳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与解决对策[J].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 2008 (3) :84-86.
3.无锡老城区转型发展的主要启示 篇三
关键词:无锡老城区转型发展启示
根据《无锡老城区转型发展之路》的调查分析,对像崇安区这样的纯城区如何转型发展,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一)崇安区老城区的转型发展思路体现了普遍规律性
老城区由于自然地理、生产要素、经济结构、人文资源、政策体制各有差异,发展模式也各具特色。无论选择哪一种老城区发展模式,在实际运用中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下三个理念:
1.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就是要确立人在城区中的主体地位,树立以市民为本的观念,把市民的需求和根本利益作为老城区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创造宜人的环境条件,让市民共建共享老城区发展成果。西方“人本主义”城市更新理论,也强调城市发展中主要考虑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强调“利人原则”在城市更新中的核心地位。在微观层面上,要求“宜人的空间尺度是城市设计的主要内涵”和“对人生理与心理的尊重”;在中观层面上,强调“具有强烈归属感的社区设计”、“创造融洽的邻里关系和环境”;在宏观层面上,则有“合理的交通组织”、“适度的城市规模”和“有机的城市更新”。崇安区的转型发展思路,从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到发展路径上,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2.凸显特色的理念。凸显特色就是要因地制宜、科学定位,克服老城区自身资源、空间等劣势,充分挖掘比较优势,探索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发展模式。美国著名学者J·雅各布关于“城市多样性”的思想是城市更新特别是特色城区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她提出“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那些充满活力的街道和居民区,都拥有丰富的多样性,而失败的城区往往都明显缺乏多样性”。美国学者C·亚历山大也认为“现代城市的同质性与雷同性,扼杀了丰富的生活方式,抑制了个性发展”。实践中,崇安区坚持走差别化发展道路,是因地制宜、凸显特色要求的体现。
3.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老城区发展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兼顾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等各项因素,积极稳妥地推进发展进程。1996年6月联合国在伊斯坦布尔召开的联合国第二届人类住区会议上,将“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确立为21世纪人类奋斗的、具有全球性重要意义的两个主题之一,并明确将“可持续的人类居住区”作为承诺之一,为21世纪的城市更新确立了主题思想。崇安区的“十二五”规划,都统筹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崇安区老城区坚持特色发展理念具有借鉴性
崇安区的转型发展思路体现了老城区发展的共性规律,但又具有自己鲜明的个性特色,值得环太湖城市相互借鉴。
1.立体发展的理念。崇安区提出了平面布局、空间拓展、时间延伸、辐射提升的“四维”立体发展模式,其实现路径是:(1)在水平方向上,對不同区域的产业基础、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划分出具有某种特色产业和主题功能的地域空间单元,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2)在垂直方向上,对城市空间进行竖向分区,将传统集中于地面或近地面的产业和功能元素,向地面上下两极延伸和推展,发展楼宇经济,创造条件开发地下空间,实现城市地面的再造和增值。(3)在时间维度上,将以服务业为主体的城区经济由白昼向夜间延伸,发展夜间经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新热点。(4)在辐射能级上,以发展总部连锁经济和虚拟经济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集聚辐射功能。立体发展本质上是一种内涵式发展。城市的发展方式简单看来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外延扩张实现城市规模和功能的壮大,一种是通过内涵式发展达到同样的目的,前者可以实现城市的规模效应,后者可以发挥城市的集约高效。由于日益紧张的土地资源等问题,城市的空间形态将由水平方向拓展为主的平面形态,向以调整、配置、组合再开发为主的立体形态转变,城市建设将由外延转向内涵发展。老城区由于更加突出的土地、空间制约,更加表现出内涵式发展为主的特征,走精致集约的立体发展道路是必然趋势。
2.创意发展的理念。近年来,崇安区大力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服务外包、旅游休闲、文化艺术等文化创意产业,先后建成各类发展载体30多万平方米,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到600多家。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到8%;原创动漫产量超过10000分钟,连续两年名列全市第一、全国领先。同时,积极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特区,由蚕茧仓库改建的北仓门文化创意产业园,被认定为江苏省首个省级文化创意留学人员创业园。力争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4%,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区域经济第二大产业。在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创意经济的发展是与城市更新紧密联系的。“基于创意产业发展的城市更新”也称为“文化导向的更新”,曾使西方许多陷入严重衰落的城市,如英国的格拉斯哥、利物浦、曼彻斯特,德国的鲁尔区等,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创意产业作为一种基于文化资源利用与保护,结合文化、旅游、休闲等功能的新型产业,与老城区更新有更高的契合性,对于老城区的再生、重构和复兴具有积极作用。
3.片区开发的理念。崇安区自2005年以来,在无锡市的统一部署和政策扶持下,对广益街道(原广益镇)的部分区域约4.68平方公里,实施了崇安新城(广益片区)开发建设。经过5年努力,一座定位为市场集聚群、新型住宅区、商务休闲城的新城已基本建成,并初步打出了“广益家居城”品牌,极大地推进了该地区的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十二五”期间,该片区作为“两区一带”中的一区,将努力建成辐射长三角地区的家居产业集聚区、创新区。实践表明,争取政策扶持、实施片区开发,不失为加快城乡统筹、加快一体化的一条捷径。
(三)崇安区老城区转型发展路径选择具有客观必然性
崇安区确立各具特色的转型发展思路,既有内部因素的影响,也有外部环境的作用。
1.资源因素。崇安区资源匮乏、承载力弱、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突出。如何缓解瓶颈制约,唯有向结构要发展,由做大产业向调高产业跨越;向时空要发展,由平面发展向立体发展跨越;向品牌要发展,由总量扩张向品牌扩张跨越;向科技要发展,由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由资源制动向生态助动跨越。在某种意义上,这是资源约束倒逼的结果。
2.基础因素。区位、文化、市场、产业、技术、工作基础等因素对路径选择均有重大影响。比如在服务业发展上,崇安区占比已到很高水平,因此重点在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上,特别是加快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
3.环境因素。崇安区正面临无锡城市由单中心转向多中心的新形势。近年来,无锡加快太湖新城开发建设,着力打造无锡的金融、行政和文化中心,促进太湖新城与老城区双核联动。因此,崇安区面对着老城区衰退更现实的隐忧。为此,唯有在品牌和特色方面集中用力,以品牌分高低,以特色论输赢,才能在应对新挑战中赢得新优势。
4.机遇因素。崇安区提出发展地铁经济,就是意图抢抓无锡地铁建设的机遇。“十二五”期间,无锡将着力构建城市轨道交通骨架线网,全面建成地铁1号线和2号线。其中地铁1号线在崇安辖区内有4座地下站(火车站站、胜利门站、三阳广场站、南禅寺站),地铁2号线在崇安辖区内有3座地下站(人民路站、上马墩路站、锡沪路站)。地铁建设将为崇安区带来超过50万平方米的地下商业空间,同时缩短了中山路、人民路南北东西四个方向的空间距离,为繁荣崇安商业创造了新机遇。
5.导向因素。无锡市把“建设创新无锡幸福无锡”作为“十二五”发展的主题,把“人才强市”作为主战略之一,这对崇安区的路径选择具有重大影响。
4.东城区安全主要问题 篇四
城区工商所关于食品安全整改情况汇报
四月十七厂日至十八日,吕梁市纪委监察局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明查暗访发现城区太荣超市、旺家福超市、紫石街调味品店、旺旺超市等存在的问题后。我所于次日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上述超市和门店进行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太荣超市:摘除食品安全示范店牌匾,没收过期变质食品。限三日内完善食品、茶叶索证索票,散装食品加装封闭容器,对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已结案。做出罚款伍仟元的处罚。
2、旺家福超市:没收过期变质食品,限三日内完善食品、茶叶索证索票,对其变更经营场所未及时变更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立案调查,现已结案。做出罚款八千元的处罚。
3、桂林调味品门市:没收三无产品,并对其无照经营行为立案调查,现已结案,做出罚款
4、旺旺超市:限三日内完善索票索证,没收过期食品,对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现已结案,做出罚款两千元的处罚。
5、全盛烟酒茶店食品流通许可证不许经营茶叶却经营茶叶、茶叶没有索证索票的限其三日内变更登记,完善索证索票,现已规范经营。
组织全所执法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法律法规检查自身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深刻反思。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从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监管市场工作中的不足。全所执法人员牺牲节假日,从四月十九日起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户特别是食品经营户进行彻底的检查,重点查无照经营行为,索证索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无生产日期,食品没有按规定放置。乳制品、婴幼儿乳粉。对检查中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一律予以没收,对无照经营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过上级督查和对照检查,我们深感食品安全维系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我们将尽职尽责,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做出自己的努力!
兴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
5.东城区安全主要问题 篇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的统一部署,从4月下旬至7月下旬,7个煤矿督查组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山西、黑龙江、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查出隐患和问题3989条,其中重大隐患640条;责令236处煤矿或采掘工作面进行停产整顿整改;经济处罚496.6万元。通过督查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和促进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存在差距。一是部分地区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煤矿安全的关系,没有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应有高度,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对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部分地区仅仅是转发了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不能直面和正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于对当地安全成效的纵向比较,对于加强安全监管,快速提升本地安全生产水平的紧迫性认识不够。三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明确不清楚,盲目乐观,放松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要求和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者、煤矿业主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掌握,对“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重大工作部署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充分说明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忽视和弱化。
2、“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在机构建设、人员配置、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隐患排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四川省安监局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等目前仍未落实。二是监管体制机制不顺,存在着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交叉、机构设置差异较大、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安全监管
职能的发挥。三是基层安监机构相关装备、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这在督查中反映较为普遍。四是存在着安监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不能从严履职、严格执法的现象。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来看,一是煤矿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生产水平亟待提高。特别是一通三防、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大系统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存在着制度不完善、防范措施落实不好、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设备淘汰更新慢等现象。二是瓦斯治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部分煤矿瓦斯抽放、“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能完全落实;通风系统和巷道布置不合理;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等。三是煤矿井型小,基础条件差,技术装备水平落后。黑龙江省生产能力4-6万吨/年的矿井400余处。云南省有616个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大理、红河两个州219个井工矿平均核定生产能力不足3万吨/年。重庆市大多数煤矿整合后能力才达到4万吨/年。四是小煤矿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有的仍在采用已被淘汰的生产、支护工艺,工人劳动强度大,安全可靠性差。云南省435个煤矿仍采用已明令禁止的非正规穿巷采煤法。重庆市80%的煤矿仍使用原始的手镐落煤,30%的矿井未实行壁式开采。湖南省壁式开采煤矿仅占21.2%,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煤矿仅占6.1%,仅有2个煤矿实行机械化开采。五是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为严重。截至2007年底,重庆市国有大矿安全欠账达27.6亿元,其中新增欠账16.9亿元。六是地方煤矿事故总量偏大,小煤矿事故比例高。2007年,黑龙江省地方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72.7%和82.4%;重庆市小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89.1%和89.2%。
3、资源整合进展慢难度大,整顿关闭有待加大推进力度。
一是部分地区对资源整合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思想统一到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来,存在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责任不落实。二是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整顿关闭政策理解产生偏差,担心影响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重生产轻整合,加之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审批环节繁琐,导致资源整合工作进度较慢。截至目前,云南省各县(市、区)的煤矿资源整合方案尚未全部完成审批。湖南省计划今年底前完成整合技改煤矿571个,目前只有258个报批了整合设计和87个安全专篇。四川省1137处资源整合矿井只批复471处。三是资源整合过程中违法违规生产现象较为严重。有的整合主体矿井利用原有系统,不能满足整合提高的需要;有的矿井在新采矿许可证未办好、老证过期的情况下仍进行采掘活动;部分改扩建项目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有的煤矿存在着边建设边生产现象;部分地区部分煤矿存在“三超”现象;部分地区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问题严重。山西省小煤矿长期存在超层越界开采问题;湖南省郴州市被督查的煤矿几乎都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黑龙江省鹤岗、鸡西市共有226个小煤矿在国有大矿上部井田范围内开采。四是整顿关闭不彻底,有的停而未关。湖南省公布关闭煤矿1136个,直接关闭的只有443个。
4、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地方安全监管技术力量薄弱。
这是全国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和煤矿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主体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非常薄弱,地方行业和监管部门在审批矿井采区设计、通风设计、验收瓦斯抽放系统等工作中难以严格把关;在实施安全监管监察上力度不大、深度不够,造成很多安全问题尤其是矿井主要生产系统中的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影响了安全监管监察效果;企业在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稳定安全形势方面也受到影响和制约。重庆市奉节县煤管局100多人中有6名专业人员; 90%以上的小煤矿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中专以上学历资质。云南省大理州、县143名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0%。贵州省小煤矿平均每矿专业技术人员不足2人。湖南全省70%的乡镇煤矿没有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地区一个技术员为6-7个煤矿服务。
5、煤炭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煤矿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安全监管监察面临新的压力。
一是少数省份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弱化,与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不明确,管理人员不足,整体素质不高,行业指导乏力。二是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极大地刺激了能源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生产,国有煤矿和私营小煤矿程度不同地存在“三超”冲动,少数煤矿甚至铤而走险,进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压力。三是信息失真对政府和安监部门分析、决策产生一定误导,不利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主要表现为各地统计上报的煤炭产量数据受到包括煤炭行业在内的社会各界质疑,不同部门统计出来的数据不一致,有的相差甚远。失真信息不仅给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带来影响,也直接给高层对煤炭市场的供需分析判断和决策带来影响。山西省出台的少数煤矿安全监管政策,由于依据的信息基础存在问题,制定出台的政策也就缺乏可操作性,有些不符合实际。山西省规定所有煤矿必须做到“有掘必探”,刚性太强,许多煤矿为了应付检查虚造探放水记录。四是部分省份小煤矿数
量过多,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一直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小煤矿事故多发,持续影响全国总体安全形势的稳定发展。
6、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有待加强,执法效能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部分地方市、县政府及部门对安监机构下达的监察意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落实、不反馈或整改不力现象,国家安监权威应进一步树立;二是部分监管部门对下达的执法行为缺乏必要的督促落实,违法违规采掘活动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制止;三是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四是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运行机制不协调,效果不理想。尤其是在查处超层越界、假密闭、非法用工、以包代管、假工作面以及火工品管理等关键上收效甚微,联合执法没有真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对一些比较重大、棘手的问题,有关部门不愿真正触及,甚至以“责任明确、牵头明确”为借口,敷衍塞责,绕道而行。
二、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关于“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确保抓出成效。督促各省继续保持对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对所辖煤矿开展隐患排查、评估、会诊,健全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的的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督促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针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省区市自行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安全生产。突出抓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事故反弹,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巩固百日督查成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大隐患和问题建档管理,加强重点监控、专项督查、跟踪督办,推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持久开展。认真总结、推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相关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继续深化瓦斯治理。督促指导各地研究编制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明确到2010年的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进度目标及瓦斯抽采利用指标;引导各地用足、用好国家鼓励瓦斯治理利用的优惠政策,提高瓦斯治理和利用水平。
2、继续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确保取得应有成效。
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程序,对煤矿整合项目审批建立部门联合审批机制或联合审批办公制度,加快推进整合项目顺利实施。尽快研究制定各地“十一五”后三年分关闭小煤矿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实现到2010年把小煤矿压减到1万处以内的总体目标。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发审查,把好小煤矿准入关。积极推动煤矿兼并重组,尽快制定出台国有重点煤矿兼并改造小煤矿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和支持国有大矿对小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提升煤矿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3、认真做好煤矿科研和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安全监管监察和煤矿安全技术保障水平。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院校优势,实行产、学、研相结合,面向安全生产一线,围绕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提高科技保安能力。建立健全煤矿技术服务体系,努力为煤矿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专业培训、人才培养等服务,改善煤矿尤其是小煤矿安全基础薄弱状况。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针对目前地方安全监管队伍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状况,采取选送培训和引进培训的方法,组织安全监管相关人员进行煤矿主体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更好地适应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需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体系,改进培训方法,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行分层次、分类型的强制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加强小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确保管理和技术人员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要求,使其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加强煤矿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保护。建立煤矿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分配和使用机制,落实相关待遇,努力为各类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对报考涉煤专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入学、就业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鼓励。
4、切实理顺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 “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相关职能,细化相关工作机构职责,确保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有序、规范实施。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人员编制、办公设施、经费及必要的装备,确保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履行到位。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监察工作计划,建立监管监察工作事后跟踪倒查制度或机制,推进执法到位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序整合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资源。调整市(县)监管职能,把多头管理归口为单一部门实施规范的煤矿安全管理,消除职能不清、责任不明、协调不力、效率低下的状况,形成监管合力。试点建立安全技术总工程师负责制,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调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煤矿安全、矿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安全监管与资源监管的互动联动机制,探索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的新机制新途径。开展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状况普查。适时组织采煤、通风、机电、地测等煤矿主体专业专家组,采取省际交叉互查的方式进行煤矿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摸清煤矿底数,建立国家与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状况、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各类煤矿实施分级监控。建立对煤矿实行安全评估、分类监管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根据煤矿安全程度不同进行分类挂牌管理并实行不同频次的检查方式。规范中介机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细化和明确日常监管、资格审核、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规范中介机构的评价、检测等工作行为,更好地发挥服务安全生产、服务煤矿的作用。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工作领导,依托优势企业,整合救援资源,坚持从体制、机制、法制入手,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建设骨干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5、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制度体系。
做好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修订完善。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定期修订和废除制度,避免监管监察过程中的政出多门、规定规章标准过散、文件“打架”、条文“撞车”等现象。积极落实煤矿优惠政策。对于开展瓦斯抽采利用的国有重点煤矿,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尽快落实国家规定的财政补贴,发挥好瓦斯抽采与利用示范作用,推动瓦斯抽采与利用工作。完善小煤矿管理相关配套政策。针对加强和改善小煤矿管理,尽管研究制定小煤矿安全投入办法,逐步改善小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按照“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打击非法、淘汰落后”的原则,修订煤矿办矿标准,督促各地高标准办好小煤矿;制定安全事故关闭淘汰办法,建立较大事故和事故多发煤矿淘汰退出机制。
6、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加强安全监管干部培养交流。积极探索建立总局、煤监局机关、省安监局、省煤监局、煤监分局各层次干部的纵向和横向交流机制,扩大交流面,增加交流量,促进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强化培训、公开选拔等方式,调整充实安监干部队伍,改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逐步改进和提高安监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满足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需要。努力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安监干部,创造条件解除其后顾之忧,切实增强自身热爱安监事业、奉献安监事业的责任心和奋斗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监管监察理论研讨。紧紧围绕党中央
6.东城区安全主要问题 篇六
当前我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因是人为所致,而人为原因与管理有着直接的联系。当前建设领域安全管理主要存在如下5个方面的问题:
1、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2、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3、安全管理体制不顺;
4、行业安全管理力度不够;
5、安全管理中存在着腐败现象。对策:
1、加强安全科学管理;
2、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重视行业安全管理;
4、强化安全法制与监管;
5、实行全员安全目标管理;
7.东城区安全主要问题 篇七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越来越具体, 农机安全监管存在的三大类问题不断凸现:一是监管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市、县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问题、人员编制偏少问题、机构职责权限不相适应问题、基础设施装备建设投入不足问题、基层农机站安全管理力量缺乏问题等。二是监管对象和监管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纯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的安全监管问题 (含牌证发放和年检审收费) 、养路费改燃油税后农机手负担加重问题、拖拉机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及违章记分管理教育问题、以及小拖改型车管理、申领驾照人员条件过严等具体规定问题等。三是监理服务工作方面。主要是保险及协会方面的问题。
2 问题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的后果是安全隐患增多, 基层管理断线, 以致造成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再从各类问题存在的技术层面分析:
第一类问题属于基本条件问题, 这是须由法规、政策调整解决的。部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和《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原征求意见稿对此做了一些规定, 基层以为颁布实施以后可以向这方面前进一步, 谁知正式颁布以后, 这方面内容都变得含糊了。随着国家各项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行政不作为将受到责任追究、发生安全事故实行责任倒查, 没有相应的监管力量是难以承担监管任务的。江苏省大多是以1984年省定市、县配置农机监理机构人员, 以那时的配置来承担2009年的农机安全监管职责, 显然是不合理的, 不进行资源的整合和改革创新, 是难以胜任当前工作的。
第二类问题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纯农机95%以上是个人或联户的, 从事农田作业农民自有自用方便, 农忙下地, 农闲停在家里, 好比自家的老牛和自行车。你帮助管理可以, 但发牌证、年检收费难度很大, 必须依靠政府的补助解决。养路费改燃油税后, 农机手买油多交了钱, 他从不上路或者很少经过道路, 不将这部分多交的税费返还给机手, 本身就是不合理。至于其他业务规范管理问题, 要根据农村和农机的特点对现有《办法》、《条例》进行补充, 拖拉机虽属机动车的一种, 但是最低层次的一种, 完全用机动车的管理条例和标准来管拖拉机及其驾驶人, 是难以做到“行之有效”的。
第三类问题主要是保险问题。目前存在最大的困难是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承担拖拉机交强险, 其根本原因是费率标准太低。不但是专业运输型拖拉机交强险无人承保, 连享受政策性保险补贴的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也无保险公司愿意承保, 总是用各种借口将农机手拒之门外, 这已经是当前农机监管中的一个普遍性的老大难问题, 直接影响到农机的安全生产和检审率的提高, 影响到农机服务窗口形象。
3 对策
(1) 根据农业部《机构建设规范》第九条“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根据本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保有量和驾驶操作人员数量合理确定, 应当满足岗位设置的要求, 与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第39条“各地可依据本规范, 结合实际, 制定实施细则”的要求, 全省在开展认真调研, 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 制定明确具体的细则, 对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分工、人员编制、参公管理、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以及基层站安全监理人员配备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2) 根据当前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现状, 建立纯农机监管经费 (含牌证费、检验费) 省、市 (或县、市) 两级分担补助办法, 提高安全投入水平, 做到下达目标任务与解决正常工作经费同步。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 使燃油税改革后, 农用机作业用油收取的燃油税通过合理的渠道返还到购油农机户手中, 消除新的不合理现象, 促进农机为农服务。
(3) 根据各地特点,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 制定一些针对小拖改型车, 60岁以上人员及手、足部分残疾人员申领驾照的特殊管理规定, 这既是人性化管理需要, 又是关心群众疾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创新举措。
8.氨制冷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防治措施 篇八
关键词:泄漏;中毒;喷淋水;疏散通道
1.氨的危险性分析
1.1 氨的物理性质:氨是无色气体,有特异的刺激臭味。易于液化,在20 ℃、891kPa下即可液化,并放出大量的热。液氨在温度变化时,体积变化的系数很大。相对密度0.82。熔点-77.7℃。沸点-33.35℃。临界温度132.44℃。蒸气相对密度0.6。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易溶于水,形成氢氧化铵。溶于乙醚等有机溶剂。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
1.2 氨的毒性:氨主要对动物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时可危及中枢神经系统,还可通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博和呼吸停止。当氨的浓度在0.5~1mg/m3时,人的嗅觉感觉有异味;浓度在50 mg/m3以上鼻咽部有刺激感和眼部灼痛感;500 mg/m3以上短时间内即出现强烈刺激症状;1500 mg/m3以上可危及生命;3500 mg/m3以上可即时死亡。缺氧时氨的毒作用将加强。国家卫生标准为30 mg/m3。
2.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置原则
2.1事故等级的划分
氨制冷企业与其他企业发生事故的区别在于中毒窒息、氨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根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企业应将氨中毒窒息、氨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作为应急预案的最高等级。
2.2处置原则
根本原则: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防范一般事故。
关键环节:首先,氨制冷企业人员较密集,多数人员都在车间作业,因此在液氨泄漏时,及时有效的疏散周围人群,是安全预防措施的关键环节。其次,当泄漏量较少时,如冷间低压系统的泄漏,可通过停止氨泵,切断阀门,堵漏、启动氨气压缩机来达到控制氨气的泄漏;第三,当泄漏量较大时,系统会出现危险,应开启紧急泄氨器,通过泄氨器将多余的氨释放到事故池里。第四,当泄漏量更大、速度更快时,如氨压机房和高压系统泄漏,其控制的措施有:迅速开启轴流风机,紧急停车,打开喷淋设施和室外消火栓开花水枪,并立即堵漏。如果堵漏不成功,则开启泄氨器,用大量水进行稀释。
3.制冷系统的主要安全问题
3.1 火灾爆炸
(1)液氨储罐及管路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如果制冷系统的储氨设备及管路发生泄漏,氨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性混合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明火或高温,可发生火灾爆炸。
(3)中毒
液氨泄漏后,可能造成一定面积的毒害区域,会对环境造成破坏,致人中毒、死亡。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氨气泄漏扩散模型,危险区域会有所不同。
4.危险区域的定量分析
以储罐泄漏作为事故模型进行危险区域分析。
4.1 毒害区域的计算方法
设液氨储罐的泄漏量为W(kg),泄漏前罐内的液氨温度为t(℃),液氨比热为C(kJ/kg·℃),当储罐破裂时,罐内压力降至大气压,处于过热状态的液氨温度迅速降至标准沸点t0(℃),此时全部液氨所放出的热量为:
(1)
设这些热量全部用于加热罐内液氨的蒸发,如果液氨的汽化热为q(kJ/kg),则其蒸发量:
(2)
4.2 毒害区域的计算
假设可能发生液氨泄漏的最大量W(kg)=1000kg,环境温度t =25℃,计算有毒气体的扩散半径:
液氨蒸发热: =1000×4.6〔25-(-33)〕=266800(kJ)
蒸发量:W=Q/q =266800/1.37×103 =194.75(kg)
氨气在致死的浓度c时的体积V和有毒气体的扩散半径R:
V= Vg×100/c=225.59×100/0.5=45118(m3)
R = (V/2.0944)1/3= (45118/2.0944)1/3=27.82m
根据以上的模拟计算:当有一吨液氨泄露后,氨气的蒸发量为194.75(kg),以泄漏点为中心,可在半径27.8 米范围内,氨气的浓度可致人死亡伤害。实际情况还要考虑当日的风向。
5.泄漏部位及其原因
(1)设备、管道、阀门等安全配件不按期检测,配件因腐蚀局部裂缝,安全阀失灵,不能自动起跳泄压和报警,造成液氨泄漏。
(2)制冷系统压力控制不严,储罐经常处于超压状态,产生局部泄漏。
(3)储罐超量储存,环境温度较高,未及时采取降温和遮阳,储罐内压上升,产生局部泄漏。
(4)在液氨充装过程中,车辆不慎撞坏液氨管道、阀门、液面计,引起的泄漏。
(5)冷冻系统控制泄放气压力过高,致使储罐压力升高。
(6)冷冻系统控制氨压机出口压力过高,致使储罐压力升高。
(7)储罐的进出口阀门、管道因腐蚀和超压,发生破裂。
(8)储罐使用玻璃管液面计、平板玻璃液面计,因耐压等级不高,长期使用发生破裂。
6.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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