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024-09-26

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15篇)

1.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一

一、设定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

二、注册条件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工作完成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继续执业条件的,准予办理执业证注册。对准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在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上加盖注册印章。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机关经审核,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执业证注册:

(一)因违反执业纪律或者有关管理规定,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法律服务所查处的;

(二)有犯罪嫌疑被立案查处的;

(三)采用弄虚作假手段企图骗取通过注册的;

(四)因患病或者其他原因已连续停止执业六个月的。对暂缓办理执业证注册的,应当通知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并暂不发还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被暂缓办理执业证注册的因素消除后,对于符合继续执业条件的,经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

机关审查同意,报请注册机关补办执业证注册。

三、办理程序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填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登记表》,提出申请,基层法律服务所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基层法律服务所将申请人登记表与执业证一并报县区司法行政机关。

3、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报地级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签注意见后,上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4、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收到报送的登记表与执业证后进行审核。

四、办理时限

1、县级、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的时间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注册。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上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个人总结;

2、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该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表现考核意见;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培训的登录情况;

4、《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册登记表》

七、申请书示范文本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登记表》(可向省司法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索取)。

2.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二

1 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措施

1.1 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院长挂帅的领导小组, 制订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确定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为优质护理推广病区, 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卫生部印发的《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 (试行) 》《分级护理原则》, 山西省《优质护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各相关科室和各级各类人员统一思想, 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 充分认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克服工作中的困难, 坚定信心,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2 全院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排班模式

在护理部的指导和督促下, 全院所有科室均改变了排班模式, 全面落实责任护士包干制。针对基层医院护理人员少的现状, 实行早班为责任班, 连上一个星期, 下一星期负责轮换, 责任班负责病人的一切护理治疗操作, 实行包床到护, 责任到人。护士长每日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对护士进行动态分工, 做到病人有自己满意的责任护士, 护士有自己负责的病人, 为病人实施专人、优质护理。并通过开展全院护士长交叉学习责任制整体护理排班法, 在护士长中形成了积极探讨、相互学习的氛围, 护理效率显著提高、护理服务得到高度认同, 护士包干病人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排班得到病人、科主任、医生一致好评。

1.3 完善规章制度, 优化工作流程

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修订质量检查标准与方法;修订病人满意度调查表, 增加病人对基础护理服务满意调查的条目和所占权重, 增加病人满意度调查次数, 了解病人的意见和需求。

1.4 简化护理文书书写

应用表格式护理文书, 大幅度减少护士记录时间, 把护士还给病人, 确保了护士与病人有效的接触时间。

1.5 开展导诊服务, 简化就诊流程

从4月份开始成立导诊护士小组, 从各科室抽出30岁以下的护士24名作为小组成员, 每2人1组, 方便病人就诊, 同时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给病人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提高了医院的声誉和服务质量。

1.6 做好细节护理, 提供感动服务

护理人员淡妆上岗, 微笑服务, 病区护士全程陪检, 病区制作了各种标语牌、温馨提示语, 保持病室及走廊安静整洁, 病室物品放置有序, 卫生间标有醒目的安全温馨提示, 防跌防滑, 减少了意外发生, 病区摆放便民袋方便病人, 为了保护病人隐私, 各科室都备有围帘, 让病人在住院期间住得舒适, 能放心接受治疗。

1.7 重视基础服务项目

我院是一个县级医院, 我县又是国家级贫困县, 病人住院是自带被褥, 全部有陪护, 90%的病人属于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和一级护理生活能部分自理的病人, 护士对这些病人的生活护理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手术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 加强晨晚间护理, 成立基础护理质控督导组, 护理部副主任亲自担任基础护理检查小组组长, 每周对病房基础护理服务进行督查和指导;实行护士长夜值班督查制度, 值班护士长必须认真检查病区夜间护理质量, 查看新入院、疑难病危和手术后病人的护理质量, 查看指导、督察护士工作。建设护理安全文化, 配备齐全的病人安全用具 (各科室护士长亲自制作约束带) 、使用鲜明的安全识别标识 (儿科、手术室、意识不清的病人使用腕带) , 同时加强病人的安全意识及常识的健康宣教。

1.8 严格护士“三基”培训和考核, 提升技术水平

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技能是优质护理的核心内容, 知识全面、技术过硬、工作认真负责是护士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科室组织护士培训学习, 每月一考, 并将成绩记录于个人业务技术档案中。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 注重护士的临床护理实践, 将护士护理病人和完成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病人满意度等要素作为考核重点,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护士收入分配、奖励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充分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 建立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1]。

1.9 积极响应出院病人回访制度

我院在病人住院期间病人满意度调查方式基础上, 增加对出院病人电话回访, 病人出院时发放医患联谊卡, 病人可打电话咨询, 医院电话回访病人的近况, 各科室护士长积极响应, 基本保证了病人在出院3 d内得到护士长或责任护士的再度关怀, 病人表示很受感动, 纷纷打电话向医院致谢。

1.10 医院领导重视优质护理工作

院领导积极调配护士, 使各个科室达到规定的床护比, 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关心护士、爱护护士、服务护士的氛围, 让拥有好心情的护士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2 结果

发放问卷2次共180份, 平均满意度为98.3%;收到病人的表扬信3封。护士排班模式改革成效显著。以护士排班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护理工作模式, 减少了交接班次数, 简化了护理工作程序, 提升了护理质量, 使病人的满意度大幅提升。责任护士的工作得到病人认同, 丰富并拓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多项活动的组织开展, 进一步提升了优质护理服务理念, 激发了护理队伍活力。各个科室之间相互学习, 相互比拼, 纷纷表现出对优质护理的积极投入。

3 存在的问题

3.1 医院因素

我院环境条件有限, 设备配置不能一一到位、人员编制存在一定的缺口, 人们重医疗, 轻护理的观念, 后勤支持无保障, 后勤人员缺乏为临床服务的意识, 许多杂务性的工作也要由护士完成, 护士超负荷的工作, 已没有精力为病人提供优质护理, 部分基础护理不得不由病人或其家属代为完成, 由此产生了护理不到位的现象。病房基本设施不全, 如病房温度不能调控、没有病人被服等。基础护理部分物资匮乏, 如洗头用具、用品等不能满足病人需求。

3.2 护理人员因素

现有的排班模式、工作流程、岗位职责不能完全符合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要求。 护理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程度不足, 表现为对相关内容认知不全 (重治疗、轻护理) , 认为生活护理属于家属 (或陪护) 干的, 护士业务能力有限, 基层医院护士除忙于常规治疗、护理外, 外出进修学习机会很少, 无法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长时间在基层医院工作的护士, 很多安于现状, 缺乏进取意识、竞争意识, 对高标准、严要求的护理服务质量管理不能适应。

3.3 病人因素

由于当地经济水平较低, 认为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是增加收入的一些手段, 不愿配合;认为都是一个县的, 又有人陪护没有必要让护士做生活护理, 家属做就行。 我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后, 护士着装标准整洁, 精神饱满, 态度和蔼, 病区变得温馨整洁, 一级护理和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到位, 病人满意度明显提高, 护理质量得到了提高, 同时提高了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与经济发达的地区相比, 硬件、软件设施相对落后, 只能在现有的条件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工作, 为每一位病人带去最优质的护理服务。

参考文献

3.最新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地位 篇三

最新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代理案件。但旧的规定却依旧未改,仍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山东副主委孔维克认为,旧条文的规定与《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相悖。

孔维克告诉记者,经过2001年开始的脱钩改制后,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从原来的事业单位编制成为了完全自收自支、自我管理的合伙制执业组织。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诉讼代理人的地位,明确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代理案件。

孔维克认为,上述两个法令和文件的相互冲突,致使基层法律工作者难以开展工作。“司法部门应及时废止1991年9月制定的《乡镇法律工作者业务工作细则》,制定新的法律工作者业务管理办法以适应新的法制环境,扩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范围和领域,给基层百姓提供更多的选择。”

4.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四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平、正义。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诚实守信,尽职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珍视和维护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保守国家机密,保守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提供法律帮助。

5.基层法律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五

我于2011年七月以来在沅江市检察院办公室,在您主持全市法律工作者执法学习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为人民服务,建设和谐中国为主题学习,心声体会。今特汇报一年来工作情况如下,并概括为以下内容:

一、今年来我以一个法律工作者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中央科学发展观和司法部门等领导的重要讲话,并组织我所其他法律工作者进行业务交流和学习体会,开展学法律为人民服务活动,从人民群众中来到人民群众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和人民群众交知心朋友,为发展沅江经济,建设和谐沅江尽心尽力,并自费赠送法律知识书籍给村民500份,业务授课4次,成功调解群众上访纠纷3次。

三、参加理事单位和法律顾问单位群众维权服务三次,沅江市电力局与渔民安宁垸渔民纠纷调解,为群众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和十多次法律疑问解答,为当地经济建设和谐沅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

四、十月-----十二月参加益阳市九三学社65周年庆典一次,参加益阳市毛泽东战法研究会三次,参加全国各种理论学术会议二次。五、十月份、十二月份被沅江市公安局跟踪调查(讯问)二次,其中十月份一次在公安局国保大队(在公安局有笔录档案),因共产党英明讲原则,爱护民主人士,我深受教育。沅江真是人好山好水好,环境也好!

因您的宝贝时间有限我不能再影响您了,只要您抽点时间游览一下百度网站我说的都是真的,我纯粹是一个文化爱好者,一位法律宣传者,脚踏实地做事的老百姓,理论联系实际的民主人士。我感叹:想为人民服务总觉得那么要有知识呢?但这也是我的执着目标,我愿意甘当人民孺子牛精神是不减的,我多么渴望科学、民主、自由、和谐的、有特色富饶的中国社会主义。不当之处敬请您教诲和指导,以观后效。最后谢谢您的关注和爱护。

6.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六

1 基层农机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乡镇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组织是农机管理体系中相当关键的组成部分。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组织被赋予认真落实国家农机化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责任, 同时还需进行农机的管理、监理、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农机维修及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社会化服务。作为基层单位, 农机管理服务组织应该直接面向人民群众, 打造健全的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系统,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 组织实施安全高效的农机化生产, 为广大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2 做好基层农机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

2.1 农机管理

2.1.1 健全农机安全管理体制, 建立稳定的乡镇农机管理机构

要求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 严格做到完善和稳定乡镇农机管理机构, 扩充乡镇农机专业人员队伍, 多吸收一些农机专业的大学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同时, 增设专职农机管理人员, 服从县农机管理部门的管理, 加大与交警部门的合作力度, 加强乡村农机安全的监督管理, 严查重大农业机械违法案件与安全事故, 保证农机安全作业。

2.1.2 加强基层管理部门的政策、业务学习, 提高其自身水平

监理业务需严格按照农业部的“两规定”“两规范”进行, 并确立“系统一盘棋”的原则, 严禁违规操作、各行其是, 杜绝不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业务的各种行为。经常开展一些政治学习与业务练习, 使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及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同时规范办事程序, 实行“两公开”“一监督”, 公开收费标准并实行挂牌制, 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采取人尽其才、平中选优的用人原则。要加大培训力度, 增加农机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强化监理队伍建设。同时还要做好监理人员各方面的教育工作, 提升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 对岗位责任细化分解, 要求落实到人、到岗。加强考核与监督, 做到及时发现并整改农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2.1.3 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 使农机化发展和乡镇建设有机结合

乡镇农机化不应该单独进行, 而是要纳入到全镇的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做到农机化发展和乡镇建设有机结合, 科学测算乡镇需拥有的农机总动力, 并依据耕地的分布来拟定详细的农机化发展规划, 要具体到村、组、户等单元和耕种、插秧、田间管理、收获、烘干等环节。还需确切掌握全镇目前的农业机械现状及可发展空间, 指导农民正确选择机型, 避免因农民错误购机导致资源浪费。

2.1.4 密切与农机驾驶员的关系, 深入到农机作业场所

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应该将工作重心前移, 积极主动地深入到农机作业场所, 经常性地进行农机安全检查, 做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查处违章行为, 尤其是对“三无”农机必须严格督促机主办理牌证及参加审验。对农机驾驶员进行系列培训, 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做到未雨绸缪。同时管理人员应该加强与农机驾驶员的联系, 派发便民联系卡, 不走过场, 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2.2 农机社会化服务

2.2.1 全面认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不仅是科教兴农的重要载体, 还是农业产业化的有力支柱, 对于农村经济的增长有着重大作用, 同时也是农机化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保障。因此, 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旧观念, 提升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认识并高度重视, 全力支持乡镇农机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加大对农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宣传农机化在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性和意义, 加快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其影响力, 从而取得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政府要做好对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的帮扶工作, 使农机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有机联系起来, 让农机化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2.2 壮大农机服务组织, 实行跨区域作业服务

依据发展需要, 主动筹集资金, 创建服务机构, 为农民进行有偿服务;对全镇的现有农机大户进行资源整合, 做到合理配置, 实行优势互补, 增强农机专业户的服务能力;建立专业的农机服务协会, 为村民提供农机综合服务;依据农事季节, 及时组织农机户进行跨区机收、机播、机耕服务, 提高机具的综合利用率。

2.2.3 对农机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培训

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必须以服务为中心, 提升农机管理服务人员素质是做好农机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点措施来提升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第一, 必须做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对他们进行定期培训和不定期抽查, 确保他们在思想、理论上有较明显的提升;第二, 加强对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人员服务意识的培训, 服务热情、周到, 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与职业道德, 全面提升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

2.2.4 解决农机驾驶员的实际问题

农忙季节应该主动深入田间, 及时为农机驾驶员排除机器故障, 同时给予农机新技术的指导, 对拖拉机配套机具和收获机械等的使用、保养知识进行讲解。还可建立农机修理服务流动车队, 及时为农机驾驶员解决困难。农闲时节则应该经常开展农机驾驶员培训活动, 使他们的驾驶技能得到提高;也可以开设农机法律法规培训班, 加强农机驾驶员的法律意识, 做到依法驾机。

2.2.5 制定单位规章制度, 做好各项后勤工作

7.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七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想就以下三点谈一谈基层群众工作该如何有序的进行;一我们要有责任担当,当前的农村工作可能大家都认为只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好,根本不需要存在着任何的责任和担当;甚至有些年轻的同志总是怕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则是找理由,不正确对待事情的前因后果。但我想说我们不应当存在侥幸心理,竟然作为一名青年干部,我们就应该脚踏实地,勇于直面挑战面前工作中的不足和矛盾,要有迎难而上的责任担当,敢闯、敢做、敢拼。

二我们要勤于学习,在基层工作的年轻人,是具有冲劲,具有创造力,具有活跃力,我们要勤于学习、敢于学习,要经常虚心地接受长辈们的教导,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与经验。作为年轻干部我们要不思进取,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多学习、多思考,才能会做事、能做事、做大事。

三我们要有为民情怀。基层工作虽然琐碎、繁杂、细小,但每件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我们没有为民办事的思想,我们必定干不好基层工作,必然不会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因此,对待基层工作,我们就得充满着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责任之心,他们就好比我们的“亲人”,凭借着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8.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八

会结束时的讲话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一届大会结束时的讲话2007-03-01 17::0

5各位代表、同志们: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一届大会,经过全体代表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协会筹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草案);民主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在理事会上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协会的成立,有利于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有利于维护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他

们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理论研讨和对外交流,有利于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这次会上,大家推选我担任会长,既是大家对我的信任,也是大家赋予我的职责。我一定不负众望,和其他常务理事以及理事会成员共同努力,把协会工作搞好。下面,我代表常务理事会就协会近期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强化团体意识,自觉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成立,是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目前经过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批准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均为本会法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今天参加会议的是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中的代表。因此,大家回去后,一定要加强宣传,组织广大执业人员认真学习协会的章程及有关文件,使广大会员进一步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进一步

增强自我意识和协会的团体意识,自觉履行协会赋予会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二、深入实践,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理论研讨活动。要组织理事和会员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实践,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加强行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扩充信息流量和学习交流的机会,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要求,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向新的高度和领域发展。

第三、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从当前形势任务的发展来看,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协会要承担起这一责任,主动配合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

质。

第四、强化行业监督,努力提高执业人员的自律性。加强对执业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是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特别是在当前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自律意识,是协会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广大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自律性。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外部监督,特别要严厉查处非法执业的现象和行为,保护好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权利和利益。

各位代表、同志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相信,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区的基层法律服务事业一定会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

9.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九

宁河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

(一) 县域概况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业队伍的基本情况

宁河县位于天津东北部, 地处京津唐大城市群中间, 面向华北、东北, 总面积1414平方千米, 总人口41.6万人 (2010年) 。县城距天津城区60公里、北京150公里、唐山45公里、天津港45公里, 全县辖14个乡镇。县域地处多条河流下游, 是农业大县, 农业人口20多万。

2010年, 全县注册的律师有8人 (其中公职律师3名) , 每万人中0.19个, 而全市律师近3000人, 每万人中2.32个 (2010年全市人口1293万) , 全国律师17万, 每万人中1.31个, 我县每万人中律师的比例低于全市、全国水平。2010年, 全县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名, 每万人中0.48个。全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47人, 每万人中0.50名, 全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8万人, 每万人占有0.60个, 我县每万人中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比例也低于全市、全国水平。

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 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 经历了起步、发展、萎缩的过程。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 兼职的多于专业的, 而且这个特点越来越明显, 他们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与司法所合署办公, 他们还担负着繁重的司法行政工作, 其劳动强度已经难堪重负, 工学矛盾突出, 法律专业水平提高较慢。

(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多是低端法律服务市场的经营者

在法律服务的低端市场, 多是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清晰的民事纠纷, 案件的标的较低, 业务并不复杂。这个市场的一部分业务, 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占据, 一部分由律师占据。仅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而言, 这个市场, 服务成本较低, 具有“本小利薄”的特点。

他们执业的环境, 还有比较浓厚的封建人治观念, 有些消费者观点偏颇, 有时他们的劳动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 他们有言难辩。他们往往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后, 还要遇到讨价还价。有时老百姓打官司迫于无奈, 又无力支付服务费, 社会担当意识和对弱者的恻隐觉悟, 促使他们担当法律援助。

(三) 律师多是中端法律服务市场的经营者

在法律服务的中端市场, 除了代理民事案件外, 还担任刑事辩护, 要求经营者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中端市场的大部分业务由律师占据, 律师是法律服务行业的主力, 其业务量较大。

律师是一个极富争议的行业, 褒贬向来不一。他们从事的是繁重的脑力劳动。他们的工作时间没有节律, 天天就像上满了弦的机器。农村的律师们, 多数放弃休息、放弃业余活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超负荷劳动, 大多是透支精力。律师靠做业务来维持生计。农村的律师们, 比大城市的律师, 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都低, 面对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他们也有困惑。

律师不是官、不是商, 只以捍卫法律为己任。多年来, 我县的律师们以捍卫法律的尊严、社会的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 为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四) 农民多是低端法律服务市场的消费者

客观讲, 农民的法律意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觉醒。尽管如此, 我们不能否认, 农民在平常生活中, 依旧认为法律与自己关系不大, 对法律、对法律服务、对诉讼知识依旧茫然。当自己利益受到损害时, 才临时抱佛脚, 到法律服务市场咨询。等雨过天晴, 生活恢复正常了, 法律与他们又无关了。

(五) 中小企业业主多是中端法律服务市场的消费者

众多的承包户、个体户、微型小型企业, 虽然规模较小, 但是在立项、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中介服务等方面, 遇到的法律事务, 并不因其规模小而简单。老板们成为最需要法律服务的一个阶层, 他们把复杂的法律问题简单化, 直至铸成大错后才追悔莫及。有人虽然知道法律服务有用, 但看不到法律服务与企业之间的内在联系, 不知道自己究竟何处需要法律服务。他们只知道有理可以到法院讲, 不知道诉讼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 也不知道聘请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的重要性。

(六) 非诉讼法律服务市场亟待开发

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的经营者, 执业的环境是一个不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 他们在为消费者解决、处理纠纷的同时, 还肩负着引导他们提高法律意识的重任。非诉讼法律服务, 是以非权力机关、非审判机关的手段, 预防性的约束、干预社会活动、民事行为, 以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有着防范早、成本低、效率高的显著优势。

农民和中小企业业主还没有意识到专业化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必要性, 致使本来可以防范的隐患, 越积越多、越积越深, 最后一并爆发。正是由于法律服务市场的非诉讼服务严重缺失, 使得法院审判工作难堪重负。

(七) 农村法律服务行业参与社会管理程度亟待提高

法律服务行业参政议政、参加公益活动是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因素, 是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很好的参谋、助手, 可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参政议政的机会有限。

农村的法律服务执业者参与社会管理最多的一条渠道是实施法律援助, 这是政府给他们的任务, 尽管政府给的补助较低, 但是基于强烈的社会担当意识和社会公益心, 他们还是欣然接受。他们最能理解老百姓的处境、理解老百姓祈求的目光, 面对无奈的老百姓, 他们要在精神上给予慰藉、服务质量上更加周到。

(八) 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黑律师”有相当市场

由于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缺失, 加上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的法制环境、社会环境并不规范, 有的公民, 经历过几次诉讼, 久病成医, 也成了代理人, 以当事人亲友身份参加诉讼。“黑律师”在受理案件时, 把案情复杂化, 鼓动当事人进行诉讼, 从而收取代理费, 败坏了司法机关的声誉。还有部分律师在我县之外的区县注册, 却在我县设立办公场所, 其业务在我县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之外。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律师身份参加代理活动。这些违法行为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秩序, 干扰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

影响宁河县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因素

(一) 从市场管理角度来看

国家设立法律服务所是为了缓解法律服务人才紧缺, 准入门槛较低, 过去的20多年里, 初期是一将难求, 可是社会上却有黑律师现象。现在是高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大量待业, 可是我县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短缺的状况又难以改变。说明我县法律服务管理部门, 一是没有认识到“黑律师”的出现, 是由市场需求自然形成的、是市场调节的结果;二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管理不到位, 在疏与堵之间没有做到以疏为主、以堵为辅;三是没有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服务缺位, 没有做到爱惜人才、礼贤下士, 没有给法律服务工作者创造一个安身立业的条件。

(二) 从宏观调控角度来看

一是我县司法行政机关, 没有深刻的认识到法律服务以商品形态进入市场, 具有竞争的特点, 政府的宏观调控, 必须防止出现不正当竞争、防止形成市场垄断。探索尝试引进律师工作比较欠缺。

二是我县的司法行政机关没有很好的发挥律师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律师的比例过低, 导致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法治建设对策的渠道的缺失。

三是我县的司法行政机关在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方面的工作比较欠缺, 在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拓展业务范围创造良好环境方面的工作比较欠缺。

如何繁荣宁河县法律服务行业

(一)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搞好宏观调控、搞好市场管理

一是正确认识市场经济对法律服务市场的作用。我县律师的匮乏造就了必须以法律服务工作者来补充的局势, 我们必须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发挥作用的巨大空间, 抱有坚定的信心。“黑律师”中不乏善良、正义之人, 也是难得的法律服务人才, 法律服务管理部门, 要牢记服务的宗旨, 以忠诚司法行政事业的高度责任感, 爱惜人才、礼贤下士, 把他们收编到基层法律服务所, 给予规范管理, 发挥其作用。

二是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作用。律师是法律服务行业的支柱, 我们要认识到律师是社会的精英, 是司法行政的宝贵资源和财富。要提高律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 要积极推动律师在行政部门、大中型企业中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要积极推进行政部门在立项论证、出台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前, 重视听取律师的意见。我们知道律师的执业环境还不尽如人意, 一些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排斥律师的现象仍然存在, 我们要逐步改变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现象, 使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三是发挥好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的市场管理作用。一要提高业务能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急需培训, 提高专业水平、综合性能力。二要提高职业道德水准。要加强对他们的法治理念教育, 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 培养他们树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行业风尚。三要拓宽业务领域。法律服务管理部门, 要预测社会管理型服务、市场经营型服务、民众生活型服务的发展空间, 要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搭建法律服务平台,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使法律服务执业渠道更畅通, 执业环境更优化。

(二) 搞好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教育

一是弘扬法治的宣传。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取决于他们对法律的信仰程度, 当他们的合法利益, 在行政部门、在司法机关得到保护, 问题得到解决时, 他的法律意识会实实在在的提高,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遭遇后, 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就要大打折扣。

二是普及法律的宣传。普法宣传力戒空洞。我们的普法, 不能流于作普及法律知识的文章和讲演报告的形式。大家都知道以案例讲法律, 比宣讲法律条文效果好。运用典型的社会实例, 包括国外有益的实例, 向社会各个角落进行传播, 教育大家遵守法律、运用法律, 这种样式的普法就生动活泼、效果就好。如果做花样文章, 只会口头号召让民众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则徒劳无益

三是提高民众购买法律服务意识的宣传。我们应当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宣传, 不但要宣传法律服务行业的职能作用, 还要宣传优秀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事迹, 使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法律服务执业者的工作。如宣传“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 则兴旺发达。农村、社区民主法治、依法管理, 则政通人和”的典型实例。

10.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十

如何看待新时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性质,如何处理好其与律师业的关系。一直以来,不同的主张和声音不绝于耳。作为一名在基层长期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者,本人试就结合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经验,谈一谈本人对新时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定位的一些思考。

一、基层法律服务概况和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是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服务形式,主要是通过在乡镇(街道)——我国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建立法律服务所,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其起源于80年代初中期,当时设立主要是为了弥补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存在的律师数量难以满足大量基层法律服务需求的状况。

目前,我国开展基层法律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所是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基层法律服务所通过担任法律顾问,为基层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通过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民事、经济纠纷等,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了大量民事、经济纠纷,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三是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

由于基层法律服务的空间主要是在基层政府及其以下层面。而且,基层法律服务所不能办理刑事案件。因此,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临着的诸多困难。一是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教育背景、知识储备水平和综合素质较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需要。二是基层法律服务仍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政府委托,配合当地司法所协助承担调解民间纠纷、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势必导致从业人员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明显下降。三是 1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知名度不够,内部分工不明确,业务开展不顺畅,办案质量不讲究,财务管理不规范,卷宗材料不齐全,内部人员不团结,制度建设不完善。

从东莞市情况来看,市下辖32个镇区早于1996年都成立法律服务所,近些年随着法律服务业的迅速发展,部分镇区如虎门、中堂、樟木头都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截至2004年,东莞市律师协会已有44家注册律师事务所,加上32个镇区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据不完全统计,东莞市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包括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已多达700余人。法律服务机构的健全、法律服务队伍的不断壮大,加上附近广州、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竞争,使得东莞法律服务行业这块“大蛋糕”,已瓜分待尽,法律服务市场呈现基本饱和状态。

基层法律所面对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定位不明导致基层法律环境每况愈下,根本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就笔者所在凤岗镇而言,作为凤岗镇唯一一家执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凤岗镇法律服务所,近几年主要的收入来源于民事案件诉讼代理和合同见证两大方面。在诉讼代理方面,虽然每年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是在东莞市人民法院塘厦法庭立案的属于凤岗辖区内的诉讼案件每年不少于600宗,而凤岗镇法律服务所承办的案件数量还不到四分之一,大量的案件被其他的法律服务机构承办。在合同见证方面,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带动了凤岗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大量楼盘、房地产项目拔地而起,可是房地产合同见证业务一直都是律师事务所垄断。凤岗镇法律服务所不得不另开渠道,积极与国土分局联系做好地籍调查工作,以此拓宽有限的法律服务领域。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的几点意见

勿庸臵疑,基层法律服务确因弥补当时“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数量难以满足大量基层法律服务需求状况”而生,是在法律人才缺少情况下,为适应偏远城乡需要而建;如今,我国律师业有了长足发展,律师数量及后备人才丰富充裕,基层法律服务赖以产生的根本原因已经消除。

基层法律服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服务种类和形式;它的存在具有阶段性特点,是一定历史阶段上经济发展不平衡状态在法律需求领域上的必然反映;在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具有较大价值,不可或缺;但随着入世后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开放、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

完善、民众整体法律素质和需求的不断提高,对基层法律服务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在这一特定历史发展过程中,基层法律服务应如何准确定位并发挥作用?我们应该有这样一个基本认识:“扎根基层”。

一是扎根基层,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

基层法律服务立足乡镇、街道,要真正扎根广大民众,做到人熟地熟、情况熟,充分利用既懂法律又熟民情的双重优势,一方面为基层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另一方面及时就近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有效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民众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业务广泛,服务具体”的特色和优势。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广泛,服务天地宽广,所承担的业务既有法律服务工作,又肩负协助司法助理员参与司法行政工作;既有律师、公证的辅助性工作,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因此,要保证各项业务全面开展,互相促进,及时、具体地选择最恰当的业务形式,灵活而有针对性地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满足基层民众的各种法律需求。

二是提高基层法律从业人员素质,创造性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虽然学历本身并不等于水平和能力,但对于从事专业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来说,仅仅具备基础教育水平远远不够。而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相对于现在通行的国家司法考试,要简单、容易得多。仅从这点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起跑线上就输给了律师。因此,基层法律从业人员应在定期参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举办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特别是一些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讲座培训的同时,采取不同途径继续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基层法律从业人员队伍的素质。面对律师业的竞争,基层法律服务要走有自己特色的基层法律服务路子,力争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做好诉讼代理、合同见证、常年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等传统法律服务的同时,继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开创新的基层法律服务点,创造性的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抓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大好时机,为基层党委、政府献计献策,提供合理化、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成为基层政府得力左右手。积极联系房地产开发商、银行争取房地产按揭业务,通过办理房地产按揭业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知名度,扩大法律服务业务面。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法律援助处、协办公证处,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通过协办公证

业务拓宽法律服务渠道。

三是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竞争机制,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竞争机制,定期查找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存在的《章程》内容不完善、执业不规范、内部管理无序等情况,重点进行《章程》统一修订、完善,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建立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报告等项制度;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检查、监督、考评和处分制度,自觉接受委托人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建立一个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的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自律性管理组织

建立一个类似律师协会的基础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自律管理组织。自律性组织本着实事求是精神,与时俱进,以人为本,通过提供信息、协调组织、抓好培训、维权,开展区域合作与交流等具体工作,搞好服务,引导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基层,以诚信服务社会;通过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大力开展争创“文明法律服务所”活动和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加强执业纪律监督和惩处,使队伍面貌进一步改观,切实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维护稳定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开展二十多年来,已逐步形成发展成为一种适合国情、充满活力的法律服务工作形式,与律师、公证工作形成互补、协作的“大服务”格局,弥补了法律服务空白。在我国已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在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要求逐步向国际化、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努力和发展,以求在更新层次、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基层法律服务也由此迎来发展的更多机遇和严峻考验。我们应该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努力适应新时期基层法律的要求,“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发挥积极作用。

11.工作汇报(加强基层法律宣传) 篇十一

来乡镇已一月有余,参与了许多纠纷调解,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对人民调解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有了些切实的感受。对于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如何更好的履行自身职能有了些自己的认识。

司法行政在基层政府中的最大功能在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但是由于基层政府事务繁杂,人员短缺,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不仅仅是局限于自己的分工。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较为严峻的形势下,化解纠纷矛盾也成为基层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一种常态化工作。司法所虽然是基层政府化解纠纷矛盾的重要窗口,但由于历史遗留因素,司法所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年纪尚轻,对群众的影响力有限。因此,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的过程中,群众不知司法行政部门,如此,必将影响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大局。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在基层加强法律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力量化解纠纷矛盾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进而提升司法行政在基层政府中的影响力。具体来说,可以从这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司法局网页宣传平台建设。当前,群众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纠纷矛盾日益增多,群众对法律知识需求程度越来越高。司法局可以在其网页上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并在网页上设立互动平台,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人民的法律顾问,提高司法行政在群众中的满意度,认知度。

二是加强司法所室内室外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可以在司法所室内外悬挂横幅,展板,内容涉及司法所工作业务及一些常见民刑事法律问题,并适时更新,宣传法治观念。司法所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窗口,在加强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软件设施建设,提高司法所在群众中的认知度。

三是加强与群众的法律互动。将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功能作用,业务范围印刷成法律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群众。要开展好普法宣传,司法所要定时适时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与群众交流,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司法所的影响力。达到群众遇到纠纷寻求法律途经,解答法律知识找司法行政部门的效果。

加强司法行政的法律宣传,提高司法行政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认知度,切实服务好人民群众,才能提高司法行政在政府中的影响力,进而更好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法治社会中的作用。

刘玉春

12.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十二

1.1 融入区域市场开发, 区域发展优势凸显

工程处党委实施领导班子区域负责制, 各成员分工管理各区域市场的任务承揽和工程运行, 强化过程管控和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落实, 着力加强江苏、新疆、四川等区域市场的培育与管理, 形成了自上而下闭合的市场管理网络, 也大大提升了班子成员闯市场、带队伍、抓管理的能力, 与业主、协作队伍、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在各个区域市场积累了优质合作资源。

1.2 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 精细管理显著提高

一是深化从严管理年活动。工程处党委将基层党建工作与项目运营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项目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通过结对竞赛、比学赶超, 看产值比进步、比贡献, 有效提升了项目管控水平和经营能力, 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目标。江苏常溧项目党支部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优势, 运用“双四化”的精细管理法, 严控施工成本, 提升了项目的创效能力, 项目利润在标后预算510 万元的基础上实现了大的突破。四川元坝项目党支部作为中石化元坝气田建设项目的“标杆”,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旗帜作用, 以在建项目为依托, 靠优异的施工质量和高效的施工进度, 稳扎稳打抢占市场。

二是强化全员安全理念。工程处党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过责任的分工与落实,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 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四川元坝项目组织实施了党员安全生产带班制, 把道路、桥梁、隧道的安全工作纳入项目党支部工作范围, 项目部3 名党员对各自分管工作进行安全带班, 积极发挥了党员在项目运行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江苏项目党支部通过强化桥梁作业安全教育, 为基层项目人员和协作队伍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从源头上保证了项目施工的零风险作业。

三是形成技术创新常态化。工程处党委为提高科技生产力, 出台了技术创新激励措施, 鼓励技术人员实施技术创新, 使科技工作更有活力。定期组织召开技术成果及项目管理研讨会, 鼓励技术人员撰写总结论文, 编写发放《项目管理成果汇编》, 把现场施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先进做法, 及时进行交流、反馈、考核。新疆项目部克服自然环境恶劣, 施工设备缺乏、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等困难, 先后完成了《采用一布一膜滴灌养护法》等3 项国家专利, 提升了在该领域的技术能力。

2 基层党建融入业主、驻地建设, 不断提升社会美誉度

工程处党委积极适应区域市场的发展要求, 将外部项目的党建工作融入业主的党组织, 坚持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党员共管, 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党组织品牌。江苏常凓项目党支部主动邀请常州市高指党委加强对项目党支部的管理, 监督现场党组织班子建设和工作, 在常州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党委开展的“先进现场党支部”、“青年突击队”、“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新疆项目党支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帮助阿拉哈克乡居民疏通河道、加高围堰, 帮助牧民灭火, 资助阿拉哈克乡的5 名贫困学生, 积极和当地政府沟通, 互帮互助, 在各大区域市场凭借良好的施工信誉和企业形象, 赢得了当地业主的一致认可。

3 基层党建融入员工队伍, 努力实现企业和谐稳定

3.1 做好员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工程处党委坚持开展“双亮”活动, 党支部和党员承诺、亮诺、践诺, 一月一总结, 一月一点评, 提升了党支部和党员的服务水平, 也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项目党支部书记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 每月开展“恳谈日”活动, 做到“三清”“四访” (即要清楚员工的身心状况、家庭状况和工作状况;员工家庭有变故、家人来探亲必访;思想有疙瘩、行为有异常必访;生活有困难、身体有疾病时必访;岗位有调整、工作受处罚时必访) , 进一步拓宽了员工群众合理诉求的反映渠道。

3.2 加大对青年技术骨干的关注

一是政治上关怀。工程处党委把青年技术骨干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对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青年技术骨干, 及时做好跟踪、教育、考察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和磨练, 使他们在实践中尽快地成长成熟。6年来, 共发展青年技术骨干党员15 人。

二是成长上关爱。工程处党委积极为青年技术骨干搭建成长成才平台, 以在建大型项目作为人才培养“基地”, 推行项目岗位轮训模式, 实现了人才培养从“聚变”到“裂变”的效果。

三是生活上关心。针对单身青年的交友、婚恋难这一问题, 工程处党委积极组织单身青年参加各类未婚青年联谊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 利用QQ、电话、微信等媒体为未婚青年开展相亲活动18 人次。

四是思想上引导。针对外部市场项目职工思想压力大的现状, 通过项目班子宣讲、班前班后会、形势任务教育等形式, 把企业长期积淀的精神文化、优良传统灌输渗透给职工, 教育职工遵守当地法律, 尊重当地民族宗教传统, 包容差异、和谐相处。

3.3 实施“温暖关爱工程”

工程处党委针对外闯市场职工队伍和特殊群体, 多渠道、多范围、多层面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活动。为141 名外部市场职工建立家庭档案, 建立家属QQ群, 设立服务专线, 采取定期电话家访等形式, 了解外闯市场职工的亲人健康、子女学习、家庭生活等情况, 有针对性地开展家政服务、心理抚慰等活动, 服务外部职工家庭52人次。在国庆节前, 和外埠市场职工家属开展互动活动, 拉近了企业与员工、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13.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十三

今年6月初,我局下发了《汾阳市司法局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同时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以姜瑞华局长为组长,张福生副局长为副组长,郭立功、郭少华、吕德宏、王新恩、马文静、郭耀红为成员的整顿规范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整顿规范工作的组织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办和重要事项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了局基层股。

为了促使乡镇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市局实施重点突破,集中整顿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整顿规范重点地区的法律服务市场。

1、批设法律服务机构时,普遍存在《章程》不完善的问题,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各法律服务所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章程。通过这次整顿,各法律服务所对其章程全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针对个别所章子还是“汾阳县”而不是“汾阳市”的问题,(包括牌子、章子)。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牌子、章子均应为: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的规定进行了整改。

3、对文明路、西河北路两处未经市司法局批准随意变更执业场所和私自设立业务接待站(点)、乱挂牌的,予以了清理。

4、对未通过年检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个别人进行了处理。

5、为避免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两者职能混淆,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或以司法所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我局利用例会组织了培训,教育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也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不得以律师名义进行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6、对地域管辖不规范的问题,基层法律服务以本辖区法人、公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我们强调了不得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的诉讼案件,实在有必要,应与该辖区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办案。

7、针对个别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学习、会议、案件登记、档案、内务管理等相应制度。

8、档案装订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做到一案一装卷,装订顺序和内容符合要求,具有专门的档案柜、有专人负责。

9、所内执业人员作到公示,收费标准公开,没有出现基层法律服务所超业务范围办案、办人情案、收费不办案的问题。10、6月18日,市司法局组成检查组,在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的带领下,对城区及汾太公路沿线的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和清理整治。在检查中,发现并现场依法取缔了社会人员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两处,当场收缴非法和违规制作使用的标语及牌匾1块、并进行了销毁,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不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法定程序依法予以暂缓注册处理

14.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篇十四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司法所工作人员共1人,实行专人专职。2010年10月,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及时上墙,为进一步实行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2、****镇调委会共建立5个,同一由司法所组织建设成立,实行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全镇共调解纠纷52起,调处率达100%。其中成功43起,调解成功率达82.7%,其中婚姻家庭纠纷4件,邻里纠纷2件,损害赔偿纠纷11件,采矿工业污染8件,山林水土纠纷6件,征地拆迁纠纷3件,土地经营纠纷12件,房屋宅基纠纷3件,其他3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上访1件。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全年境内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3、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2010年全年****镇刑满释放人员共12

人,司法所及时对其进行摸底调查,同时提出“四帮一”工作措施,对全镇刑满释放人员建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其动态,至此,全年无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二、开展法律服务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在司法所不断努力下,****镇全年累计组织开展培训会1场,接受培训人员60人。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3条,采纳3条。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制定村规民约2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矛盾纠纷15件,成功13件,开展3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10次,发动法制宣传6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宣传书1000余本,制作宣传标语40条,发放普法围裙1000余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92人,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创造了良好的全民学法氛围。采取只要做法如下:

1、及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利用定点宣传方式,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继续深入村组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利用人员比较紧密地区,入户走访,现在对群众答疑解惑。

2、加强对基层调委会工作指导工作。我镇共有4个行政村,村村建立了调委会组织,同时要求各村坚持纠纷排查月报告制度,对派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了台帐,并限期

在解决。6月15日,司法所举办了由各村委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民调信息员参加的人民调解培训会,来自全镇各村组的调解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进行培训,为调解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3、努力做好基层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处置一些群体性事件上发挥作用,为基层政府提供了法律建议,使得政府少走弯路,有效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扩大。

15.甘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篇十五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1.1.1 访问样本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上海市徐汇区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相对人共计约24个条线5911个单位。扣除重复的单位, 有效的户数约4 249户。采用电话访问、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展开, 通过配额抽样, 完成有效样本398份。其中, 针对重点单位进行单独配额;对其他单位做随机抽样。

1.1.2 访问对象

此次测评的访问对象为2012、2013年以来相应各徐汇卫生监督机构的条线对口联系人中抽取合格样本。公共场所109户, 医疗机构93户,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26户, 幼托机构及学校64户, 二次供水单位68户, 消毒产品制作企业13户, 放射诊疗机构20户, 其他 (健康检查机构等) 5户。

1.2 访问方法

1.2.1 AHP与调查法相结合

AHP是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 将与决策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 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4]。但因其主观性过强, 因而采用调查法与其结合充分发挥其优点, 在研究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培训服务工作中发挥其作用。为充分发挥AHP方法的优点, 将基层卫生监督机构行政指导的培训服务工作分为业务法制培训服务、发布信息指导、提供便民服务、回访监督对象、现场执法教授5方面 (中间层) , 每方面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下设参评效果、接受程度、组织形式、意见建议等20个指标 (最底层) 。其中, 参评效果、接受程度2项采用5点量尺进行测量, 5表示非常满意, 4表示比较满意, 3表示一般, 2表示不太满意, 1表示非常不满意 (图1) 。而组织形式采用半开放式命题, 意见建议采用全开放式命题, 希望参评对象多提宝贵意见, 改进卫生监督机构各项培训服务工作。

1.2.2 方式

针对徐汇卫生监督机构最终确定的抽样名单进行电话访问、重点单位进行面对面沟通。由专业调查公司 (中立第3方) 访问员进行电话访问、抽取10%的单位进行面对面交谈进行。整个调研过程采用严格质量控制细则, 访问员的严格招聘制度管理、针对项目的严格培训服务、现场实施控制。所有访问均采用读录法进行。每份访问大约持续15~20 min。

1.3 分析方法

对于定量调研数据的分析将根据研究需要采用频度分析、交互分析模块等进行。

2 结果

2.1 相关工作满意情况

2.1.1 总体满意率

管理相对人认为业务法制培训服务的满意率为96.4%, 发布信息指导满意率为95.3%, 现场执法教授的满意率为97.4%, 回访监督对象的满意率为97.1%, 提供便民服务的满意率为96.7%, 平均满意度为96.58%。总体来说, 管理相对人更倾向于基层卫生监督员在现场执法监督过程中的面对面现场教授的行政指导, 其中包括计量仪器监督检测、技术规范的正确操作等。

2.1.2 针对培训服务内容的满意率分析

在业务法制培训的服务满意率中, 排在前3位的管理相对人分别是幼托机构和学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公共场所的相对人, 满意度分别为96.81%、93.81%、92.88%;这主要是此类人群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学生、幼儿、以及医护人员, 卫生要求比较高, 同时此3类人群自律性也较高。在发布信息指导的服务满意率中, 排在前3位的管理相对人主要是医疗机构、幼托机构和学校、游泳场所的相对人, 满意度分别为99.1%、95.2%和94.3%;因为此类人群更希望得到及时的卫生监督指导信息, 包括法律法规的解读、游泳水质在线检测数据指示水质的情况等。在现场执法教授的服务满意率中, 排在前3位的管理相对人分别是健康检查机构、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制造企业, 满意率分别为100%、95.29%和93.81%;这主要是因为此类人群接触到更多的是现场仪器的检测、以及国家及行业各类技术标准的操作细则的使用, 因而需要卫生监督员现场计量仪器的正确使用及数据检测结果。在回访监督对象的服务满意度中, 满意度最高的管理相对人是公共场所, 满意度为98.5%, 因为监督员在回访过程中能够适时进行现场法律法规的解读, 指导其正常的开展卫生服务工作。在提供便民服务的满意度中, 受益更多的医疗机构, 满意度达到99.5%, 因为卫生监督机构在医疗卫生监督领域给予医疗单位及医护人员更多的是提供服务和保障作用。

通过分析, 说明在卫生监督行政指导培训服务工作中, 现场执法教授、回访监督对象表现的最为突出, 为管理相对人最为推崇;业务法制培训服务、提供便民服务时其次, 相对弱势的是发布信息指导。卫生监督工作中对症解决问题, 将发布信息指导有新的形式引入, 让相对人体会到执法部门柔性执法[5]及行政指导的职能。

2.2 管理相对人对服务形式的需求状况

通过对管理相对人业务法制培训的需求调研, 排在前4位的是集中授课、日常执法的宣传、定期分析会议、业务会议, 还有部分相对人提出分类专业指导、现场培训服务、一对一指导、开通电话指导等。通过对发布信息指导、提供便民服务的需求调研, 多数管理相对人希望有短信平台、微信等新型沟通方式开展。通过对现场执法教授、回访监督对象的需求调研, 有更多的管理相对人希望与监督员面对面的指导中给予更充分的交流时间。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管理相对人更倾向于卫生监督部门的现场指导、及时反馈, 以及新型信息平台的引入[6]。

3 讨论

通过调查研究, 大多数的监督管理对象更倾向于卫生监督员通过现场执法教授、回访监督对象的方式, 主要是与监督员面对面的交流沟通。

3.1 培训服务主体与指导对象方面

目前,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卫生监督培训服务方面, 培训服务主体和对象相对来说单一, 主要是监督机构为指导主体实施的单向的、灌输式的指导, 缺乏相应的良性互动机制[7]。因此, 一是可以通过积极提倡卫生监督培训服务主体多元化,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特别是管理相对人的现身说法[8]、相关协作部门、卫生 (医学) 专家、大众媒体等的指导优势, 形成多指导主体协作[9]的态势。二是拓展培训服务对象。卫生监督教育的培训服务对象, 应由较为固定的一两名卫生管理人员为主, 扩展至管理对象的管理层人员, 避免因为卫生管理人员的频繁更替引起的卫生工作滞后[10]。三是改进培训服务模式。改变灌输式的、指导管理相对人被动接受[11]的局面, 充分发挥管理相对人在培训服务过程中的主体性作用, 在培训服务工作中让管理相对人更直接参与且多发言, 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和反馈机制, 将卫生监督培训服务活动改进为卫生工作人员教育与自我教育[12]相结合的过程。

3.2 培训服务内容方面

当前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培训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准确抓住管理相对人的迫切需求和现实困惑开展相关单位的集中式授课、定期分析会议、业务会议及日常执法工作时的指导 (见2.2) 。因此, 一要切实把服务于管理相对人、服务于管理相对人的培训等作为卫生监督培训服务内容设计的基本原则。二是紧密结合管理相对人的服务需求, 抓住培训服务工作及重点难点内容等反映的新问题、新特点、新要求来安排培训服务内容。三是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多多沟通与协作, 了解管理相对人的实际需求和真实的困惑。四是丰富培训服务内涵, 从理论到实践、从管理对象卫生工作人员的观念改造到对其教育方式方法的理解进行指导, 从效果和管理上改进管理对象[13]的卫生工作。

3.3 培训服务组织形式方面

由于卫生监督管理对象较多, 卫生监督员相对缺乏, 目前,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培训服务工作在组织形式上着眼于大处, 针对性相对缺乏。因此在当前, 可以借鉴教育机构, 实施分层分类培训服务的思想, 类似于“因材施教”[14]。分条线集体指导的形式一般会流于形式, 效果不佳, 应尽量少用;针对特定主题及主体分类指导形式更符合效益性原则, 需积极改进、改造;在卫生监督员的日常执法过程中的个别指导[15]虽费人力物力然而效果好, 值得大力提倡。

3.4 培训服务沟通方式方面

目前,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传统方式上运用得较好, 在长期的积累过程中摸索出良好的经验[16], 也较受管理相对人的欢迎, 但还需结合本次调查结果, 进一步了解和把握管理相对人的指导需求, 进一步细化指导工作。一是根据不同的指导目标和指导内容, 不拘一格、灵活多变、多元丰富地采取各种培训服务形式。二是要根据管理相对人的特点、喜好和需求, 深入浅出, 采取贴近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及喜闻乐见的具体方式。三是传统的培训服务方式积极改进, 努力引入现新型的现代沟通方式, 比如手机短信平台、微博、微信等。

上一篇:如何做好一个生产主管下一篇:2022年酒店礼宾部年终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