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会议记录(共13篇)
1.三项机制会议记录 篇一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立足干部成长
践行三项机制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立足干部成长践行三项机制
据悉,陕西日前出台《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三项机制衔接配套是培养干部健康成长的新方法,各级部门应急时准确的运用到工作中去。
建立鼓励激励办法是干部成长的一剂良药,这一政策的出台在很多程度上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在办法中,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来推动干部对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干部成长的心理鸡汤。常在河边走,湿了鞋怎么办?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就是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在改革深水区,买了份“涉水意外险”。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容错认定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和认定反馈的程序进行。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是干部成长的最终归宿。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履职不力领导干部就得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日前,《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明确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追责,一般按照报告、审核、报批、决定、谈话等程序进行。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2.三项机制会议记录 篇二
一、农村校本教研的分析:三个难题
通过深入分析, 我们发现在农村校本教研活动的具体开展中存在着三个突出的难题。
1. 真实问题难发现
校本教研强调研究真实问题, 亦即学校教育教学中亟待解决的实际而具体的问题。但令人遗憾的是, 农村教师的问题意识不强, 反思能力不高, 很难发现自己教育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因为农村中小学大多地处偏远, 与外界沟通甚少。虽说现在进入了网络时代, 但投入偏少、资金短缺等问题造成许多农村中小学还不能配备电脑等设备, 个别配备了的学校, 也基本上不具备上网的条件。更有甚者, 有的学校领导担心教师“不务正业”, 硬性规定不准教师上网, 从而使新的、先进的教育教学信息很难获得。二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数量受编制的影响而严重不足已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如我区76处学区小学中有1/3的学校教师在10人以下, 个别学校甚至只有6名教师。这就导致教师兼课现象成为一种常态, 再加上其他班务、校务工作, 农村教师真可以说是“两眼一睁, 忙到熄灯”, 哪里还有时间去回顾思考呢?
2. 全员参与难实现
校本教研的主体是教师, 换句话讲, 只有人人参与并不断提高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的能力, 才能够实现校本教研的目的。但在现实的农村校本教研活动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却很不容易。原因除了农村一线教师的意识、习惯不到位外, 更重要的是在活动组织上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如活动的计划性差, 组织教研活动都似完成紧急任务。在正式活动前, 不进行周密的布置安排, 也不给教师提供足够的准备时间。没有活动前足够时间的准备, 就导致了出现如研讨课不知上什么课、主题研讨活动不知主题是什么等现象, 从而导致教师在互动阶段无话可说;再加上互动研讨时不平等、不民主, 要么是校长讲话大家听, 要么就是已在活动前确定的主讲人或主备人一讲到底, 这又导致广大教师有话难说。此外, 在活动规模、具体时间安排上也存在着人数过多、时间过短等不合理的问题。
3. 激励措施难兑现
校本教研像其他学校工作一样也需要用管理来激励广大的教师, 以调动教师积极主动参与活动。但现实中的许多农村校长过分强调物质激励而忽视了精神方面的激励, 披红带花送喜报的场面已很难见到, 而物质激励又受限于办学经费的不足往往导致不能落实, 这就使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对此, 作为活动组织者的农村中小学校长经常大发感慨:唉, 调动教师参与校本教研的积极主动性真难啊!
二、农村校本教研的应对措施:三项机制
面对以上农村校本教研活动的“三难”问题, 我们尝试构建了引领农村校本教研活动的三项机制。
1. 调研会诊———发现问题的机制
调研会诊就是由区教研室组织区域内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调研团队, 在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对区域内部分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进行现场调研, 除每次把调研情况与学校当场交流外, 更重要的是在现场调研结束后, 调研组成员坐下来, 集中精力将调研情况进行梳理分析, 并最终总结出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 区教研室再专门召集由各校校长参加的会议, 对问题进行通报说明, 并要求各校将调研发现的问题作为主问题, 回校后广泛发动学校教师围绕主问题来反思分析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过程, 不妨“对号入座”, 查摆自己的不足之处;学校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教师发现的问题予以收集整理, 最终确定一个学期或学年校本教研要研究的问题。
调研会诊的实质是用问题来引发一线教师进行分析比较的思维活动, 是一种示例, 其目的就是引领教师从不疑向有疑转变。实践证明:这种机制有利于一线教师问题意识的增强和反思能力的提高, 受到了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欢迎。有位老教师曾感慨地讲:一石激起千层浪, 调研会诊的主问题激活了我们的思维, 让我们从熟视无睹变为熟视有睹, 从只顾拉车变为也要看路。
2. 随机确定———人人参与的机制
针对全员参与难落实的问题, 我们在活动的具体组织上构建了随机确定主讲或主备人的机制, 放弃了原来的事前指定主讲人或主备人的做法。其具体操作要点是:提前将具体活动主题、程序及要求等向参与教师讲明白、讲周全, 然后给教师以足够的时间围绕主题、要求去做准备, 在人人都有较为充足准备的前提下, 用抽签方式确定主备人或主讲人, 接着再进行活动。这种机制让每位教师在每次活动中都承担着任务, 从而很好地发挥了任务的驱动作用, 无论是主讲人或主备人还是参与教师都在活动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从而保证在互动交流中都有话可说。
在实行这种机制时, 我们还注意了两点:一是活动时间上给予保证;二是强调教研员、校长要以校本教研的研究者身份参与活动, 民主平等地与广大教师进行沟通交流。以上两点确保了参与教师有话“能”说, 从而提高了同伴互助的效果。
3. 召开年会———激励推进机制
除了物质激励外, 精神激励更能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校本教研的积极主动性。从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论上看, 教师群体更渴望得到别人的承认和尊重。根据这一理论, 结合农村中小学的现实, 我们在全区大力倡导实行教育教学年会制 (虽说这是教学管理的一项常规活动, 但在农村中小学却基本上是新生事物) 。一年一度的教育教学年会, 不仅是总结成绩、给人以信心的盛会, 而且是展示教师风采、给人以激励的盛会。区级、乡镇级、学校级年会的定期召开, 为教师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成果、体验成功的平台, 从而成为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校本教研的一种长效机制。
3.完善三项机制 促进学校发展 篇三
近年来,湖北省嘉鱼县潘家湾中学大力实施科教并举的发展战略,全方位打造育人平台,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做法主要如下。
一、完善学校用人机制,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
我校以转化用人机制为核心,以实绩用人为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全员聘用制度为主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并加强了以下三个制度。(1)教师竞聘上岗制。制定了《潘家湾中学考核细则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潘家湾中学教师竞聘上岗、转岗制度及评分细则》,对教师教育教学的各方面进行量化评分,作为教师竞聘上岗和转岗的依据,2007-2008学年,我校已顺利实现了6名教师转岗,学校的教学秩序井然有序。(2)教师岗位责任制。针对教师人浮于事,出工不出力的现象,本学期,我们制定了《教师岗位责任制》,对教师的常规教学、教育研究、考勤、教书育人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并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与教师的上岗与转岗挂钩。(3)完善教师奖励机制。制定了对教师奖励的两大原则:师德与教学业绩相结合的原则;民主投票与校委会、职代会讨论相结合的原则。奖励机制规定,只有师德与教学业绩都优秀的教师才有资格参与评选先进与模范。
二、完善教学管理机制,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
为了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我们以教研促教学,进一步完善了学校教学管理。(1)完善教研制度。不断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和业务学习制度,做到“三个保证”,即时间保证,制度保证,内容保证。(2)开展教学活动月活动。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活动月活动,通过磨课、说课比赛、课件制作培训、远程教育培训、论文评选等活动,打造精品课,创新教研形式。(3)发挥网络和多媒体优势,提高业务能力。目前,我校的远程教育模式已经配备完成,我们要求教师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经常上网看课堂教学实况,学习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将网络中有益的资源引入课堂教学。(4)加强现代教育手段的应用。我校开展了计算机培训及交流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三课”(计算机辅助教学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两评比”(课件制作、课件论文写作)、“一交流”(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使用,提高教学效率。(5)师徒结对,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学校已有12对新老教师结成了对子。师徒教学上共同钻研教材、备课,相互听评课,思想上相互鼓励,积极上进。
三、完善课题研究机制,提升科研层次
近几年来,我校承担了两个省级研究课题:《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体系研究》、《家庭教育及家庭教育指导研究》。实践证明,课题研究是培养名师的有效途径。为此,我校不断完善课题研究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教师专业水平。(1)分层管理机制。由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组成课题研究团队,队员根据能力和喜好,分工钻研一个子课题。子课题成员选择相应的班主任配对挂钩,或收集材料,或选择确定研究对象,或跟踪管理。(2)激励评价机制。学校制订了《潘家湾中学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试行办法》、《潘家湾中学骨干教师管理及考核试行办法》,在常规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制定了教师课题研究阶段性评价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挂钩。(3)支持保障机制。加强专业发展的立体培训机制,我们通过改善学校文化氛围培育优良师德,通过举办专家论坛提升教师教育理念,通过主题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课题培训提高教师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 湖北省嘉鱼县潘家湾中学
4.三项机制会议记录 篇四
在立足新起点、奋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省委出台“三项机制”,是激发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积极作为的重要举措和制度保障,也是推动安监系统干部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的组织保障。安监系统要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着力在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安全发展上下功夫、见实效。
学深学透,在形成思想共识上打基础。坚持把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一是抓理解领悟,深刻理解省委出台“三项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经济社会转型到了重要关口的必然选择,全省安监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精神上来,深刻理解“三项机制”的重要意义,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抓原文学习,逐字逐句消化理解,做到对“三项机制”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内在关系的全面掌握,特别是要对安全生产贡献突出优先提拔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进行职位调整的条款内容进行准确理解,真正使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三是抓深度剖析,充分发挥“三项机制”的作用,用正反典型引导,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通过正向激励激活一批带动一片,通过严格问责惩戒一批触动一片,通过树立标杆示范一批传导一片,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
细化量化,在落实安全责任上下功夫。省委“三项机制”多次提到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激励、问责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安监部门,要切实在细化量化、落实责任上下功夫。一是问责要严,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对推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责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二是考核要实,把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与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机制要活,健全安监系统内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工作机制,以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通过评先评优、考核奖励和选拔任用等措施,对主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大胆探索、敢闯敢干的干部开绿灯,切实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提供舞台和动力。
5.三项机制 篇五
乡镇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多,事情多,责任大,但目前乡镇干部晋升机会少,权责不对等,长期加班等导致年轻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层,再者常年不流动必然出现干部动力不强,活力不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三项机制”的落地对乡镇干部是一种福音,更是一种期盼,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大大的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积极奉献的热情。
鼓励激励机制更应突出精神鼓励,物质鼓励,选任鼓励三方面,鼓励年轻干部去基层历练,对在精准脱贫等群众工作中表现突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或优先提拔,对长期加班或节假日值班应当给予一定补助,对在长年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回城安置。
能上能下机制,加强对所有干部考评,连续三次考核排名倒数者,建议进行岗位调换,村干部进行调整,给有本事、作风硬,喜作为的干部腾出舞台。
容错纠错机制鼓励乡镇干部遇到问题敢于拍板,遇到疑难杂症敢于尝试新方法,卸掉精神包袱,心无顾虑,勇于担当,充分调动大家干事创业的精神。
6.三项机制内容 篇六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凝聚干事创业的思想合力。坚持领导先学,镇党委于7月1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三项机制”全文,交流心得体会,在经济新常态下通过落实“三项机制”,建设作风过硬、充满激情、奋力拼搏的干部队伍,给干事创业干部吃下“定心丸”,卸下思想包袱、做到“敢作敢为,有所作为”。
二是结合实际具体抓,推进年度目标见实效。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撤并村、苹果产业建设、精准扶贫、安全维稳、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让“三项机制”成为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勇气的“兴奋剂”,推进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的“助力器”。
7.三项机制会议记录 篇七
一是立足执法办案,构建全流程维权机制。该院为防范公安机关违法侦查行为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提前介入侦查制度。通过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施侦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法情形。同时建立“四必查四必清”制度,对办理的每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要调查犯罪原因、家庭环境和性格特点、本人一贯表现、破案经过及思想变化,对于年龄、定性、自首悔罪等能够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因素重点审查,不留一丝疑点。
二是强化犯罪预防,构建多元化预防机制。该院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教育活动,在辖区16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选派22名干警兼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将心理疏导与犯罪预防相结合,在四十一中等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聘请三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同时为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对发生在校园周边的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快立快侦,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依法快审快捕快诉。配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黄赌毒的清理,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周边环境。
三是延伸未检职能,构建社会化帮教机制。该院为有效缓解庭审给未成年人犯带来的心理伤害,对于判处监禁刑的,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到羁押场所对他们进行庭后辅导,重点了解服刑后的心理变化,并赠送法律书籍,有的放矢地鼓励他们缓解悲观情绪,重拾自信,重树理想,重新做人。对心理伤害较重的,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同时,深化社区矫正,在部分社区设立检察官社区矫正办公室,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发现违法问题及时监督纠正,保障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共建学校双差生及通过热线求助的三类重点人员深化心理咨询辅导,对心理状态异常的,及时启动联动处理机制,疏导情绪,防止违法犯罪。(文/武兴才)
8.三项机制实施办法 篇八
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 关于三项机制的实施办法
各医疗卫计单位:
近期,县委下发了《彬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彬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彬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三个重要文件,就做好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三项机制贯彻落实,确保三项机制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三项机制的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干部三项机制,是落实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
要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勇于实践,推动三项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一)抓好学习宣传。要深入领会和全面把握三项机制的制定背景和核心要求,特别是把握三项机制之间的关联性、侧重点以及新举措,真正学深悟透、吃准弄懂。要召开干部大会,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研讨,统一思想,吃透精神。要把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二)完善配套制度。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要贯穿严格管理和关爱干部统一、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统一、于法周延和于事简便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与干部队伍管理机制。
(三)切实用好三项机制。要用好干部鼓励激励机制,认真做好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扶贫绩效考核等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靠、结果运用科学有效。要用好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用好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注重挖掘一批正反典型,通过正面激励、反面警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实施步骤
局党委在干部选拔中,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来公开、
法,来发现、培养、考核人才。三是经费保障,每年按计划核定拔出固定人才培养经费,保证人才培养落到实处。
9.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篇九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用制度激励和约束干部紧扣落实“五个扎实”干事创业、始终保持追赶超越精气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是确保陕西与全国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宁陕飞地经济园区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
建立鼓励激励办法,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进园区建设。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大,稳中有进的态势下,陕西当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而宁陕飞地经济园区也处于园区建设的重要转折阶段。这个关键节点需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凭借鼓励激励办法,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探索干事创业方式方法,树立以园区建设为中心,加强党员干部责任感和紧迫感,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才能通过改革增添发展动力、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实,推动园区实现较快水平发展,使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实现获得感。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干部敢想敢试敢作为,为探索园区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支撑。营造宽松的用权履职环境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基本保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不是为了保护干部的不作为,而是为干部干事创业创造宽松环境而作出的有效探索。飞地经济园区是一个新的发展模式,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新挑战,这过程鼓励干部有激情大胆探索创业,允许并包容合理试错,这是符合要求的,有利于园区实际建设发展的。没有探索,就没有试错,但也一定没有发展。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是干部成长的精神食粮,是园区发展壮大的催化剂。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安全生产、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履职不力领导干部就得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园区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强政策保证。
10.三项机制会议记录 篇十
2016年 8月,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张某的近亲属在其被逮捕后积极与被害人近亲属和解并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张某被羁押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本案主要证据已经固定,变更强制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9月初,唐河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为低等风险等级。在公开听证审查时,原办案人员、辩护人、被害人、监管民警、驻所检察官等人意见一致:为保障其合法权利,应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该县公安机关遂采纳了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对张某变更措施为取保候审。
今年以来,唐河县检察院建立风险评估,公开审查,联动协作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降低了看守所的羁押率,有效维护了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风险评估。对每一个案件,从涉案风险、人身风险和社会风险三个方面进行评估,把三类风险的评估结果进行量化,设置低、中、高三个等级,形成《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表》,作为是否提出建议的依据。
公开听证。为使公开听证审查有据可依、程序规范,探索建立公开听证审查制度,制定公开听证审查办法,明确公开听证审查参加人员、听证流程,多方听取原办案人员、辩护人、被害人、监管民警的意见,依据听证结论制发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
联动协作。充分发挥执检职能,把工作前置和向后延伸。加强内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与侦监、公诉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全程掌握案件的办理进度;加强检所联动,确保信息公开。与看守所建立批捕后案件跟踪机制和情况通报机制,发挥管教民警教育接触在押人员的优势,第一时间掌握在押人员的案情变化、羁押表现和身体状况;加强公安、法院联动,提高建议采纳率。与法院、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规范案件受理、分案、审查、结案流程监管。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件21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1件21人,办案单位全部采纳。
11.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篇十一
一是单位带头。在工作实践中,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在培养干部、选人用人上要本着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决把“三项机制”挺在前面,把这个相互衔接、密切配套,系统科学、便于操作的制度链条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机制的统筹、教育、制约、惩戒、规范、保障作用,用心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彻底改变有些单位那种事前重压、事中逃避、事后无关的管理格局,让广大干部始终有激情干事、有信心办事、有动力成事。
二是领导示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务必在推进“三项机制”中发挥示范作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带头干事、带头创新、带头攻坚、带头克难,用自己的行动和实绩感染、培育干部构成干事创新的行为习惯,为实现追赶超越持续发力。
三是干部实践。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在党言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想人民之所想、忧人民之所忧、干人民之所干,在“两学一做”中把自己摆进去,爱党爱国爱人民、俯首甘为孺子牛,就必须能够在落实“三项机制”中奋发有为、实现价值。
四是社会监督。推进“三项机制”,说到底,就是要在严守法纪制度底线的前提下,发挥人民群众、各个层面、各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让能干的有市场、让投机的靠边站,让创新的有舞台、让守旧的看热闹,让成事的有位置、让平庸的退出来,让新制度带来新自觉、新自觉带来新变化、新变化带来新发展。
7月25日,经开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精神,就“三项机制”的学习贯彻进行深入讨论。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两镇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首先专题学习了《渭南经开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渭南经开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征求意见稿)》、《渭南经开区推进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开展专题讨论并构成四点共识:
一是“三项机制”是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精神,激发干部践行新发展理念用心性的重要举措,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
二是“三项机制”的出台鼓舞基层广大干部的士气,为干部大胆干事带给了必须保障,受到大家一致认可。
三是将学习贯彻“三项机制”与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不越底线,不碰纪律,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确保三项机制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四是全体领导干部对照“三项机制”,查找不足,调整工作心态,在全办构成干事创业、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12.陕西省委三项机制 篇十二
陕西省委三项机制原文:《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第四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
第五条 评优评先方面:
(一)按照35%的比例,对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授予“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以省政府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
(三)按照35%的比例,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县(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第六条 考核奖励方面:
(一)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考核结果等次发放。
(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的县(市),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前5名的城区各奖励50万元。
(三)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
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
第七条 选拔重用方面:
(一)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对连续三年获得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三)每年结合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四)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第八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由各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由省扶贫办具体负责。
第九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具体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努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第三条 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
(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
(三)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
(四)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
(五)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
第四条 容错纠错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第五条 建立合理容错机制。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历史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容错:
(一)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
(二)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三)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四)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
(五)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
(六)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七)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
(八)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
(九)工作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十)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
(十一)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
第七条 容错认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申请。
(二)调查核实。受理机关或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广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申诉意见,形成调查报告。对于不符合容错情形的,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给予解释答复。
(三)认定反馈。核实结束后,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属于免责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 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以下方面免责或减责:
(一)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
(二)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
(四)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对确需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减责,酌情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有一定影响期的,影响期结束后提拔任用不受影响。
第九条 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
(二)查找原因、纠正错误。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
(三)运用好“四种形态”,实施分类处置。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绝大多数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应当体现政策,予以免责,确需追究责任的,从轻减轻处理。对极少数心存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应当从严审查处理。
第十条 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二)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解释和说明,客观公正处理。
第十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取得实效。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应担负起容错纠错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执纪监督,把握政策界限,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
(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要及时予以容错,客观评价、宽容理解、大胆使用。
(四)各级宣传部门应当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容错纠错的浓厚氛围。
第十二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具体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和不敢为问题,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第五条 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以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 依据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区)、县(市、区)和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七条 依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连续两年退位幅度在前3名的县(市)和退位幅度最大的城区主要负责人;
(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城乡居民收入及其增速,连续两年综合排位后3名的县(市)和排位最后的城区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 依据扶贫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问责追责的情形为:
(一)未完成减贫计划任务的市(区)和县(区)主要负责人;
(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县(区)主要负责人;
(三)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九条 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批评或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二)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第十条 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3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 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省级部门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市(区)、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严重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引发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四)对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具有上述情形所列条款之一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或问责追责。按照职能分工,由有关部门和市(区)提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认定意见。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的严肃追责。
第十四条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追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各市(区)、省级部门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追责建议。
(二)审核。省委组织部对受理的报告认真核实、综合研判,注重听取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报批。根据审核情况,提出明确调整或问责追责意见报省委审批。
(四)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或问责追责。
(五)谈话。对决定调整或问责追责的干部,应与其进行谈话,告知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 由于身体健康、工作能力等原因,本人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
第十六条 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七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能上能下具体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13.三项机制学习笔记材料2 篇十三
“追赶超越”是总书记对陕西发展作出的科学论断和殷切期望,已经成为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和扎实行动。组织部门是追赶超越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紧紧围绕追赶超越这个中心、自觉服务追赶超越这个大局,以落实“三项机制”为总抓手,创新基层党建、选人用人、引才引智工作机制,提供基层基础、干部队伍、人才智力三大保障,助推追赶超越。
第一,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为追赶超越提供基层基础保障。基层强则发展强,基层组织是追赶超越的“源动力”。要针对基层党建标准尺度不
一、管理手段滞后、活动载体乏力、服务群众水平不高等问题,推动基层党建集成创新,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两力”“两率”。一是推进基层党建体系“标准化”。围绕夯实基层基础构建标准体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落实、完成目标任务考核激励,使7个领域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全面过硬,打牢发展基础。二是推进基层党建管理“信息化”。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依托网络时效性强、互动性好的特点,构建上下贯通、功能完备、安全可靠的市县镇村四级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运用QQ群、微信、等各种新媒介,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好党建网、党建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全方位地展示基层党建工作的主旋律。三是推进基层党建载体“品牌化”。深化党员承诺制、“问题墙+回音壁”等制度,让好制度在刚性执行中彰显威力、在长期坚持中焕发活力。分层次、分领域选树和培育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辐射带动全局。四是推进基层党建服务“人性化”。把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和价值取向,深入开展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构建全覆盖的服务网络和无缝隙的服务体系。坚持村干部值班制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实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建立“合作社+”“党员1+1”结对帮扶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使延安2017年在全国革命老区中率先脱贫。组织开展“两力”“两率”满意度测评,向组织和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第二,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为追赶超越提供干部队伍保障。干部队伍是一个地方、一个区域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追赶超越的“牵引力”。要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能力不足“不会为”的问题,用好延安精神这个“压舱石”、用活“三项机制”这把“金钥匙”,形成良好政治生态。一是注重教育培训,让干部“能干事”。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将延安独特的红色资源转化为干部教育培训优势和经济转型发展优势,让党员干部经常“补钙壮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理论武装、提升能力素养。二是强化正向激励,让干部“想干事”。注重物质奖励,充分调动积极性。注重精神鼓励,评先评优树标杆,激励党员干部对标定位看齐。注重政治激励,坚持“好干部”标准,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会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特别是注重选拔任用长期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一线干部,让他们吃了苦头有甜头、干出成绩有奔头。三是合理容错纠错,让干部“敢干事”。遵循“三个区别开来”的基本要求,为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壮胆。坚持“容”“免”并重,既不让免责者蒙受负面影响,又不让容错成为乱作为的“挡箭牌”;坚持“容”“纠”并行,以纠错为干部容错免责“兜住底”,防止“一容了之”、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坚持“纠”“护”并举,既及时纠偏、避免失误,又澄清事由、消除顾虑,让干部轻装上阵。四是动态找短补短,让干部“干成事”。加强班子综合研判,精准地找短板、补短板、换短板,让有为者有位、不为者失位。通过谈话提醒、培训提升、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方式,让“短板”干部知不足而奋进、补短后而有为,把“不在状态”的换下来、把“板凳球员”换上去,既要能上能下,也要下后能上,确保干部不误事、干成事。五是严格管理监督,让干部“不出事”。推进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精细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档案任前审核等制度,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执行力度。抓“关键少数”,对主要领导干部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规范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边界、公开权力清单、强化制度执行,以严的纪律约束、以实的举措管理,确保干部“不出事”。
第三,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追赶超越提供人才智力保障。“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人才是追赶超越的“支撑力”。追赶超越依靠人才,产业转型关键依靠人才转型,补发展短板首先是补人才短板。要针对专业人才短缺、创业环境不优、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健全政策体系、提供优质服务、搭建创业平台,促进人才智慧竞相迸发、发展要素充分涌流。一是健全政策体系,使人才“引得进”。健全各级党委人才工作运行和考核机制,使人才改革落地见效。突出“两柔性、两松绑”要求,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审、薪酬分配、人员调配等方面,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制定出台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加大双向交流挂职力度、扩大对外智力交流合作,借智借力、借梯登高。二是优化工作环境,使人才“留得住”。“栽好梧桐树,方能引来金凤凰”。实行柔性引才,打通“绿色通道”,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百人计划”“三秦学者”和博士服务团等项目的争取力度,兑现各项津补贴,建设和利用好人才公寓,提供舒心服务,让人才安居乐业。三是搭建创业平台,使人才“用得好”。实施好各类人才项目,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施基层人才振兴计划、开展专家组团服务,让人才发挥才智、贡献力量。积极搭建校地企地合作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