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费管理办法

2024-10-22

日常经费管理办法(精选8篇)

1.日常经费管理办法 篇一

市财政局: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核准成立XX市环境卫生协会的批复》(榆政民发[2004]120号),XX市环境卫生协会于2004年10月22日成立。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建设委员会。协会主要业务范围有:向业务主管单位反映行业状况及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制定、修订并贯彻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道德规范,并监督遵守,贯彻实施;总结、交流、开发、推广环境卫生行业在深化改革、经营管理、科研教育、设施建设、垃圾处理、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等。

协会成立以来,按照《XX市环境卫生协会章程》,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协助举办了我市第二届环卫工人节;及时转发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会员参加学习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举办的环境卫生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研讨会。但相对其它城市行业协会,XX市环境卫生协会的工作比较滞后,来自市、县、区的环卫行业协会的主要会员,由于同属公益事业,协会会费至今尚无来源。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现申请协会日常工作经费10万元。

妥否?请批示!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2.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研究 篇二

关键词:高校 科研经费 管理 研究

中图分类号:F6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7)12-115-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及教育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院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高等院校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科学研究队伍,开展科学研究不仅可以促进教育水平、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同时科研经费作为高校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还可增强高校的资金实力。因此,搞好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不仅是科研工作的一个方面,更是高校财务工作的一项

重要内容。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来源的多样化导致了经费管理的复杂性。随着高等院校的发展,科研实力不断加强,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日趋多样化。一是来自于教育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各主管部门都制定了每类科研经费相应的管理办法。二是来自于企事业及社会上各类单位的横向科研经费,由于大多数项目是以委托合作的形式、内容各不同,对经费的管理与核算的要求也不同。三是来自于校内自筹经费,多数高校的财力有限,学校拿出大量资金支持科学研究是希望有所回报,因此,对这部分经费的管理办法也有所不同。

2.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由于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广、项目类别及名称繁多,造成经费分类管理困难,有时同一项目从不同渠道均获得资助经费,而经费使用情况要分来源渠道上报,给科研课题的财务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又由于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及会计软件功能的局限性,项目的分层次管理和分级上报也很困难;科研经费的负责人一般是课题主持人,他们多数对财务知识不是很清楚,往往做不到按财务制度要求报账,使财务人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不能违反财务制度,从而给工作增加了难度;课题结题按要求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时,科研人员自己上报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与真实的开支情况往往不符,上报的经费结余数一般为零,而一些课题经常出现“结题不结账”的现象,结余经费仍留给课题组继续使用,造成账表不符。有时也会出现一人同时有几个项目,经费混着用,无法核算每个项目的真实成本。

3.科研项目成本核算比较困难。在高校大多数人员教学科研双肩挑,其工资、津贴都在学校的人员经费中统一列支,学校的公共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等无偿为科研课题组提供使用,大部分科研仪器设备的维护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水电费等与学校事业费一起核算。按有关规定,科研收入计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中一部分是用来支付学校垫付的水电、仪器设备更新等费用,但实际上所提的管理费成了科研管理部门的日常开支,用教学的材料作科研项目的实验,用纵向科研经费拨款作横向课题的实验,使科研项目的成本难以准确计量。

4.科研资金和资产流失比较严重。随着高校横向科研收入的大幅增加,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在加强,多数院校出台的政策是按科研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为国家代扣代缴一定比例的税金,因此有些科研人员将从社会上争取到的科研资金不入学校账户,而是挂靠在校外单位,从而逃避上缴管理费和税金,避开学校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或将已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的科研资金以各种方式转移到校外;或用一些与该科研项目无关的票据报销套取现金,将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列为科研费用,将科研经费变为私人财产;有的科研人员校外承接项目,资金不进入学校,却利用学校的实验室、实验设备、实验试剂等进行实验,学校得不到补偿,造成学校资源大量流失。

5.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处于失控状态。目前大部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实行多级动态网状管理模式,存在着科研管理部门、科研人员所在院系、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等多头管理现象,使高校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处于都不管状态;由于学校财务账只反映科研资产的金额,而科研设备购置的数量、品名、规格及型号等在学校的设备处反映,科研设备的利用率财务处也不清楚,所以财务处无法知道科研设备的购置、利用是否合理,从而造成科研设备重复购置和利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科研资产验收入库的手续也不像管理事业经费资产那么严格,购置后的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大部分由课题组保管使用,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调动时,没有办理严格的资产交接手续,物随人走;更有甚者,有些科研人员为了逃避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购置固定资产时化整为零,将国有资产拆分成材料、元器件等开具发票,从而造成学校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6.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不高。大多数高校的科研经费开支审批是实行课题组负责制,课题组自行计划开支,使得课题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各自为政,资金使用综合效益不高。各课题组添置设备大都由课题经费支付,各课题组购置的设备成为专用设备,学校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资源共享。不同部门、课题组重复购置相同或类似的设备现象严重,仪器利用率不高。长期以来,大部分高校从未将自创无形资产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体系,科研资金间接使用效益不高。

7.科研项目争取过程中存在“商品化”现象。由于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的取得, 大部分是靠审批获得, 审批部门就形成了一个“卖方市场”,加上近几年来不正之风的增长, 高校申报课题就出现了“跑课题”、“跑经费” 的现象,科研人员为了取得科研经费,申报课题者与审批者之间就容易产生不正当的“钱权交易”现象,造成国家科研资金的流失和浪费,过多的剩余科研经费很容易导致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高校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但是一些高校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真正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没有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批、报账制度,没有建立分级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造成了资源上的浪费。

2.高校中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过于宽松。许多高校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小、整体实力较弱的高校,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争取多报项目、多拿项目,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都比较宽松。如为了充分调动从事科研工作的教职工的积极性,大多院校在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只留取经费额的5%~10%作为科研管理费,而没有对科研工作进行细致的成本核算,对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了多少经济效益并不关心。应该看到科研和教学在有些方面是相互促进的,如果把主要人力、财力用在科研上,就必然减少教学上的力量投入,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如果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收入过高,也会造成教职工之间的收入差别过大,进而影响教职工的整体稳定,不利于高校总体工作的开展。一些高校认为科研经费为预算外经费,无需从严管理,而只要课题经费能进学校, 至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多少经济效益并非重要,甚至认为“宁可学校赔钱,也要支持科研工作”。所以从事科研所用的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科研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而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一些高校常常用教育事业费去弥补科研经费的空缺。

3.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造成科研经费报销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既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许多学校在科研管理体制上实行课题组负责制,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扣去管理费,剩下的经费全由课题组自己支配,而缺乏对科研过程尤其是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4.科研项目的成本核算,直接费用在课题间的分割困难。项目负责人往往同时承担多个项目,有些项目的研究内容之间存在相关性,或内容相互交叉,因而,很难将承担多个科研项目的一个课题主持人的经费支出具体到某个项目。财务人员不能准确地填报单个科研项目决算报表。在此情况下,往往由课题负责人自己确定某课题的支出数额,从而造成了科研课题成本核算的不真实。公共费用分摊困难。如何按照课题制的要求合理分摊公共费用,并列入预算,目前许多单位尚没有较明确的分摊办法,从而难以进行成本核算。按照全成本核算要求,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所取得的收入应计入课题的预算收入,并参加成本核算,但由于它涉及所得收入的产权界定、不同产权拥有者之间经费的分割等等问题,这一块的经费也较难分割和计算,从而加大成本核算的难度。

5.科研经费管理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科研经费管理过程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科技、财务、设备管理、审计和行政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管理、监督科研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然面,在科研工作的实际运行中,由于科研经费管理各部门间的沟通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各职能部门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作为割裂的过程,缺乏系统的配合、协调和沟通,科研项目信息在各部门之间未能做到及时、全面共享,造成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混乱。

6.科研经费监督过程存在的问题是高校科研项目来源渠道广、数量多、专业面广等特点,加大了对其监督检查难度。“热规定、冷监控”的现象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具体表现为缺乏对经费支出的实时监督,审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其事前、事中监督职能,不能及时发现经费开支的漏洞,尤其是在报销过程中财务部门看不到项目申报预算,无法考核各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容易造成“报销不真实”、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科学研究的发展。

三、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1.不断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各高校要针对当前科研经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科经费管理制度。特别应针对当前横向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立和完善校内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横向科研经费的收支必须规范,经费的使用要依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在横向科研活动中,为个人谋取私利、损坏学校声誉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树立成本核算意识,加强对科研成本管理。科研项目成本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参照国际上通行的核算办法,将在科研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划分为科研成本和期间费用。科研管理费、人员经费(根据科研工作量折算)、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组成部分,进入科研项目直接成本。各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额成本核算制度,确定科研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其中,科研管理费可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安排使用;科研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制定管理办法予以规范,但目前科研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的科研管理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人员经费、业务费等其他各项支出,各高校应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得预提。相关期间费用根据耗用数量(如水电费)或估算租赁价值(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等)进入科研项目间接成本。非相关期间费用(如学校实验场所及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可进入科研项目间接成本。

3.建立研究生助研津贴制度。研究生是高校科研活动的重要生力军。在科研活动中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方式,也是高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成功经验和重要任务。各高校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应紧密结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并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对参加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在课题经费中据实安排研究生劳务费用支出,作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各高校要重视和规范研究生助研津贴的管理工作。日常核算时要保证助研津贴在科研经费中的支出,并采取直接转入研究生个人银行卡等措施,确保助研津贴按时足额发给研究生。

4.重点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审计。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在各个高校尚处于起步阶段,可借鉴的经验很少。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可采用调查问卷、询问、观察等方法对高校科研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当前情况下,内部审计部门可主要选择一些金额较大、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重大科研项目,跟踪项目申报、立项、研究、结题的全过程,以经费预算和经费到账、使用、决算为主线,针对每个环节实施审计,以揭露管理不善、经费开支不合理作为审计重点,并为今后全面开展这项审计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5.建立科学的专项经费创新管理模式。即:实行科研项目课题组的全额预算,实施全过程的动态控制,全成本核算。将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成本核算与决算有机地结合起来,对预算资金进行动态管理,同时要重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虚拟科研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并多次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设立科研人员节约创新奖励基金,鼓励节约,设立红色警戒线,对违规、违法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形成科学规范的科研经费创新管理模式,设立虚拟资产管理中心。对已购置验收未报废可继续使用的科研设备进行详细的登记,记入虚拟资产中心有形资产科目;对已验收项目的无形资产登记记入虚拟资产管理中心无形资产科目进行管理,以备后来的项目可以重复使用。这样可以避免设备的重复购置,浪费大量的资金;可以减少设备在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之间的归属权和使用权的部门之争; 减少设备因集中管理而带来的损伤、管理费、空间占用费等。节省了重置费用和其他费用,提高了设备使用率。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纳入奖励基金。

6.建立核算中心,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分级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一所大学可能包含若干所学院和独立核算的机构,对这些单位完全实行预算管理不利于事业发展,同时还会降低工作效率。建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加强对各部门领导,避免设立多头账户,防止私设小金库。确保学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完善计算机联网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准确性、快速性和完整性,并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学校有关部门执行预算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因此,高校可建立校长领导下的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预算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是对学校有关部门的预算编制情况进行指导、论证、监督;对学校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评价;对学校有关部门的预算指标要求客观、合理、准确。

7.规范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国家和各省市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项目依托单位, 必须纳入项目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各学校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均属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合财务部门、资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保管、维修、报废、报损、清查等工作,特别是在项目结题时, 应及时做好清理、移交、保管人员变更等手续,这样不仅能提高资产的共享率,同时还可以有效防止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8.建立有效的数字化信息网络管理平台。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将每个职工所有科研项目信息(含申报支出预算、项目有效起止期)与校园卡做好绑定,报销科研经费需先刷校园卡,财务人员根据卡内申报预算进行审核并从相应支出项目上做减法,直至报完为止。如果到有效期末项目仍有余额,学校自动结转入科研基金中。设备管理部门将有关固定资产入库信息加入校园卡内,职工发生变动时,首先收回校园卡,根据卡内信息办理调动手续,防止科研资产流失。

参考文献:

1.程玉洁.新形势下应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3)

2.王义明,刘红梅. 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探讨[J].中国农业会计,2006(7)

3.常笑霓,王心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监督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6(3)

4.吴京红.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创新的探讨[J].群言堂,2006(5)

(作者单位: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财务处 天津 300222)

3.日常经费管理办法 篇三

会泽县迤车中学

tzh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首先感谢大家给我这次交流汇报的机会,我汇报的题目是:加强学校专项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安全。

迤车中学建校于1986年,有学生2031人,住校生1992人,教学班28个,教职工98人。在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学校各项工作得到较快发展。2007年以来,学校充分利用仅有的经费,节约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先后启动并完成四个工程建设,垫付工程建设前期费用80万元;投入近187万元用于改善校园环境和校舍维修;投入48万用于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添置,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下面就学校财务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做简要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每学年定期召开职代会对制度进行修订,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有:《会泽县迤车镇中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办法》、《会泽县迤车镇中学校财务人员工作要求》、《会泽县迤车镇中学业务接待管理规定》、《会泽县迤车镇中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会泽县迤车镇中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等。

2、落实财务管理岗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学校设总务主任1人,总务副主任2人,专职会计2人,专职出纳1人,伙食团长1人,兼职采购员3人,专职仓库管理员1人,财产管理员1人,卡机管理员1人。以上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相容岗位做到相互分离,业务流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部门和人员间职责分工明确。学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奖惩,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勾,年终严格考核兑现。

学校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膳食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和食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财务工作组负责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财务工作业务处理,按月报送会计资料到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审核;膳食监督委员会认真落实食堂管理各个环节,重点对食堂物资采购、验收、领用、加工、出售以及饭菜价格等各环节监督管理。

二、落实专项经费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下面重点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作汇报。

1、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有计划,合理地使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认真做到勤俭办学。根据各级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我校本着从学校发展出发,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教学常规,服务于师生的教育教学活动,保正常教学运转开支,努力改善校容校貌,添置设施设备,维护破旧受损的设施设备。对有限的经费进行公开、合理、有效的使用和管理,坚持不乱花一分钱,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保证教学工作和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从而有效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经费使用中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预算,重点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教育局下拨的经费由财务室归口管理。经费使用时由校务会讨论报财务室核准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其中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经费开支由学校校务会讨论报财务室核准后组织实施;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经校务会讨论报财务室核准后向教育局报告同意后实施;十万元以上的经校务会讨论报财务室核准后向教育局请示同意后实施。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采购的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采购;零星采购的由不少于两人同时到场采购,一万元以上的需多人参与采购;大宗物品采购制定采购方案报批后组织招标采购。所有采购产品都要进行验收、登记、入库,再领用,并将票据资料备案。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所有支出票据在校长审批签字前必须经出纳、会计等相关人员审核把关,确保手续完备,票物相符后方可签字报销。

2、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是国家对农村义务段学校实施“两免一补”的一项内容,用于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

我校在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管理使用过程中重点从以下几个环节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是学年初按实有寄宿生人数上报;二是补助资金发放前认真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必须是吃住在学校的学生,补助对象先由班主任筛选上报,再由总务处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造册公示,公示结束上报教育局审批;三是补助资金发放时严格按照表册中在读寄宿生进行发放,上报表册中已流失学生的生活费不再发放,退回教育局;四是为确保补助的经费真正用于学生生活,我校将费用直接打入学生饭卡。

3、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营养改善计划是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为重点,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通过实施学生营养餐工作,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不断推进教育科学发展。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3元,每年按200天计算。

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我校紧紧围绕“安全、营养、等值”这一总目标开展工作。享受营养餐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更新供餐名册,结余资金结转下一期间继续使用。

我校采用自主供餐模式,定期分析研究供餐食谱,食谱制定做到营养搭配科学合理,符合学生成长需要。供应营养餐主要有肉包子、鸡蛋、牛奶(每周一次)、鲜肉面条、鲜肉米线、稀饭等。大宗物品进行招标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严格进行成本核算,降低供餐成本,保证等值。营养餐发放采取实名制发放,定期更新供餐名册,插入增加学生,剔除转出、流失学生。

4、学校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学校工程建设资金,是国家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而下拨用于学校建设的资金,要通过立项审批等过程后方可下拨,手续复杂,管理规范严格。大部分建设资金都是由县级财政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次拨付。学校在资金拨付管理中根据工程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把关,确保资金拨付不出任何问题。

拨付到学校账户的工程建设资金,我校严格按程序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在资金支付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收定支”确保转款专用,做到不出现截留、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确保资金安全。

以上是我对我校部分财务工作的简要汇报,汇报结束。谢谢大家!

4.研发经费管理办法 篇四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的健全及研究开发经费的科学管理,加速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财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编造安排,节约使用; 第三条 国家、部委、省、市等有关政府机构(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第四条 公司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 第五条 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对于公司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公司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工艺试制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第七条 公司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第八条 公司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为第三章中包含的相关费,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第九条 严格审批程序,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填写费用 报销单据或付款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送达财务部。

第十条 财务部门复核相关手续、单据的完备性、数据的准确性无误后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依由总经理审批后的凭证支付费用。第十一条 公司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本公司提供直接服务的辅助人员。

5.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篇五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财经行为,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12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支出预算管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所有经费支出均纳入学院预算,并围绕绩效目标开支,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各部门申报资产或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零星工程维修时,首先需确认有无经费预算。

第二条

经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批复后的学院支出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即具有法律效力,对院内的各责任部门具有同等约束力,学院及各部门应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学院及各部门负有严格执行学院预算的责任,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增加支出。

第三条

学院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上级政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对经费支出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由经费支出归口管理

教学业务经费支出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联系该系的院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联合审批签字;总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按权限配置审批并签字。

(二)其他部门经费支出审批

同一报销事项经费支出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总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按权限配置审批并签字。

(三)“三公”经费的支出审批

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因公出国(境)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无论额度多少,均由院长和党委书记共同签字审批。

(四)合同(或协议)履约经费的支出审批

凡已签订合同(或协议),且合同(或协议)由院主要领导签订或授权签订的支出项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5万(含5万元)以上的款项时,由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批。

(五)因公借款审批权限参照经费支出审批权限执行。

第三章 经费支出管理职责

第六条

经费支出按类别归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按规定程序支付资金。各项经费的支出均需归口管理部门或费用发生部门填写合法、完整报销单据,按审批权限报分管领导和 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按照第五条审批权限报审签批。

1.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物业补贴、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离退休人员的其他补助支出,由人事处核定,由院长和党委书记会签批准。

2.住房公积金由财务处按有关政策和标准按月缴纳。3.医疗费支出。医疗保险经费之外发生的,应有学院负担的医疗费用,由人事处核准,按照第五条审批权限报审签批。

4.奖助学金支出包括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各种用于学生的支出,由学生工作处核定,按照第五条审批权限报审签批。

5.奖励金支出。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奖励支出,由学院工会等相关部门核定奖励范围和标准,按照第五条审批权限报审签批。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旅费以及其他补助,由人事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核定,按照第五条审批权限报审签批。

第八条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公用经费支出是指学院各部门为完成教学任务、开展日常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含按规定纳入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取暖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咨询费、出国经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税金及附加、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一)办公费、电费、水费、取暖费由总务处归口管理。

(二)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4.招生业务费由招生处归口管理。5.校园绿化项目费由总务处归口管理。

(二)债务利息支出和还本支出,由财务处根据债务合同或协议,按照第五条审批权限报审签批,支付学院债务本金和利息。

(三)基本建设支出用于学院房屋建筑物的购建,包括在建项目预支款、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和费用,由总务处归口管理。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专业设备购置、大型维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购置、土地补偿费,公务用车购置、图书购置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购置、大型维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购置、土地补偿费,由总务处归口管理,具体支出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由办公室与总务处共同管理。办公室提交购置计划,总务处负责采购管理。

3.专业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由教学部门与总务处共同管理。教学部门提交购置计划,总务处负责采购管理。

4.图书购置经费用于学院图书馆购置教学、科研及学生学习所需各类图书、杂志、报刊资料以及职能部门购置工具类、业务类图书等,由教务科研处归口管理。

(五)项目经费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厅批复预算额度及支出范围,按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各项目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第十四条 “白条”是指单位或个人开具的,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未经财政或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款凭证。“白条”不能充当原始凭证报销使用。

第十五条 为了确保原始凭证记录的真实性,各类原始凭证均不能涂改、挖补。如果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退回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与原始凭证相同的财务印章。

第十六条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通过银行支付的款项,收款单位全称必须与原始凭证的财务印章一致。

第十七条 不同情况下原始凭证的特别要求。以下几种情况的原始凭证还应分别符合相应的特别要求:

(一)购买办公用品、图书、耗材等物品或使用定额发票报销,应写明具体品名,若购买商品项目较多,发票上无法逐一填写时,可在发票上填写同类商品总金额,并提供加盖收款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商品明细清单。

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内容不具体的(如办公用品、计算机配件、维修用配件等)或经济业务的数量不具体的(如1宗、1批等)不得报销。

(二)购买各种教学科研设备,须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三)电话费以电信运行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为报销依据,不得以预存款收据报销。

(三)外埠出差遗失汽车票、火车票或飞机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说明,由经费审批负责人及院长批准后报销。

第二十一条

对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收据)及报销手续不完备的,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一)应有而未有税务机关监制章的;虽有税务机关监制章,但发票为定期换版已作废的;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据,未有省票据专用章的;

(三)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的、金额有错误的或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的、字迹不清楚、票据不完整的,以及没有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

(四)对于在允许范围内进行更正的发票(收据),未加盖更正单位印章的;

(五)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报销联不是复写的;

(六)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应附资料不齐全的;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八)对故意化整为零,同笔业务分次开据发票,逃避监督的;

(九)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签字审批手续不齐全的;

(十)经查验后为假发票的。

第五章 经费支出报销程序

第二十二条

报销时间。每周二、周四为经费报销日。业务经办人应在取得原始凭证10日内办理报销业务,确因特殊

务报销单据时,须查验是否有学院与对方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

(四)稽核学生退学退款单据时,须查验是否有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的退学审批单,及领款人在支出凭证上的签字。

(五)稽核时必须对每笔资金的支付信息的完整、规范性进行核查,包括: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方式、资金用途、收款人名称、收款人账号、结算方式等内容,并核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第二十六条

院领导与财务处负责人签批。经手人在报销单上粘贴原始凭证——经手人填写报销单——经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将报销单交报账员初审——报账员到财务处稽核。

(一)四系一部报账员在财务处稽核单据后——负责联系本系(部)的领导签字——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院长签字(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财务处负责人签字——报销登记——资金支付。

(二)其他部门报账员在财务处稽核单据后——分管领导签字——院长签字(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财务处负责人签字——报销登记——资金支付。

第二十七条

财务处支付。

(一)现金支付。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及《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支出,可以使用现金支付。但院财务处单日提取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且内累计提取现

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公务卡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不得办理报销手续,学院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第六章 监督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各经费支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经费支出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监督责任。

第二十九条

学院财务处对经费支出实施财务监督,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贯彻财务规章制度情况负监督责任,并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条 学院监察室负责经费支出内部审计监督,对学院各项支出及财务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应定期对重大项目支出、资金使用部门进行内部审计。

第三十一条

不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有下列行为的,应责令纠正。

(一)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

(二)擅自扩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自行提高开支标准的;(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采购的;

(四)违反公务卡管理规定,大额支付现金的;(五)故意使用虚假发票报账套取资金的;

(六)经济业务不真实、经费支出与事实不相符的;(七)故意弄虚作假、巧立名目报销费用的;(八)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规定开支经费的。

有上述行为导致违反财经纪律的,由学院监察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管理规定按责任大小对经办人、部门负责人、5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办公室

6.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浅探 篇六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问题

其一,由于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元,经费使用细则要求多样,导致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执行标准难以统一控制的问题。虽然各高校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大多制定了统一的管理办法,但是由于高校承担的科研任务来自不同的管理部门,经费划拨也分属不同渠道,很多经费在划拨时具有明确的使用范围。高校自行制定的科研管理办法往往与经费出资人在经费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上存在冲突,导致财务管理部门以及经费具体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难以以统一的标准对科研经费进行管理,容易产生模糊和混乱的问题。

其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不科学,科研成本计量不准确。高校人员工作的双重属性,使得教学活动与科研工作往往不能简单分割,同时承担的科研项目存在交叉现象,因此很难清晰的对其单一项目进行成本分摊。由于科研成本计量存在较大缺陷,科研成果评价也难以量化反映。由于高校学科种类繁多(综合类院校尤其突出),在科研评价方面难以为每个学科都成立高水平的专家组进行评判,大多只能以科研文章的发布层级、是否获奖以及获得奖励的级别作为考量科研水平的标准,而不能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未来科学发展方向,建立投入、产出模型,量化评价标准。

其三,科研经费预算制定不够科学,管理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导致不能实现预算执行的刚性要求,部分横向课题存在不规范支出问题。各高校往往把能否取得科研项目作为考核教师能力的重要标准。因此科研项目的立项成为高校全体人员都比较重视的工作。但是,在项目确立之后的后续管理方面,却存在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在资金使用方面,各个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并不精通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而财务人员又对于科研项目内容的不了解,也给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监管增添了难度。

现行的纵向科研经费申请过程中,一般都要求申请人员编制全面的科研预算作为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执行依据。但是,由于项目承担人员一方面缺少财务管理知识,另一方面对于科研预算执行中的刚性要求缺乏认识,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大多缺少市场调研,凭借经验甚至想象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额度,导致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超范围支出或者超额度使用资金的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的不规范支出往往出现在科研人员与地方企业等部门签署的横向科研开发项目上,这类项目由于资金的投入人对于经费的使用没有刚性指令,同时不对项目资金做后续监管,导致资金使用人往往随意扩大支出范围,甚至出现科研圈钱、支出套现、虚列转拨等违法行为。

其四,科研项目存在结题不结账现象。科研项目的结题不结账现象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科研成本计量不完整,导致项目经费不正常结余;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由于科研人员存在经费申请不易引起的“惜售”情绪,导致结题后尚有大量经费挂账使用的情况。

其五,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固定资产重复投入的现象。由于科研项目承担者的相对独立性,导致使用科研经费进行固定资产投入时由于信息不通畅,产生重复购置、重复建设等资金浪费问题。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对策

第一,使用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根据经费来源渠道的不同,建立相应的经费管理模板,结合高校的预算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控制资金使用方向和额度。目前很多高校已经完成了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该平台可以将划拨经费按照项目申请立项时制定的预算,在财务核算系统中建立相应的模板,财务人员可以根据模板提供的数据,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控制,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财务核算人员由于不能全面掌握不同渠道经费的使用规范导致的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不但使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有序、高效地进行,同时为科研经费的后续管理提供了直观、明晰的监督窗口。

第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合理确定摊销成本。科研成果评价和成本计量一直是困扰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难题,如何建立相对准确的成本计量体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目前各高校的普遍采取的方法是根据文、理、军、工、农、医等项目属性,按不同比例计提成本。该方法虽简便易行,但是信息粗糙,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科研成本的构成。由于科研项目的非同一性,由单一学校为全部项目建立科学、准确的评价体系存在较大难度,建议建立校际联合科研评价平台,由各高校抽调出各学科的专家成立联合评价委员会,定期对不同学科的科研成本构成进行科学分析,制订出成本摊销模型,作为高校科研成本摊销的量化标准,同时推出学科未来发展预测,为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这样不但使科研成本管理能够实现科学规范,同时可以使科研成果得到公正评价。

第三,规范科研预算编制程序,使科研预算的编制切合实际,同时加强跟踪监督,杜绝预算执行过程中超范围、超额度支出现象。首先,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结合相关管理规定,帮助科研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在项目申请的预算编制过程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预算编制更加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其次,建立横向课题的经费管理办法,对人员经费、招待费等不易监督的项目规定支出限额,在保障科研经费正常开支的前提下,加强对票据使用、经费开支范围、资金往来单位以及现金开支额度的监管,严禁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再次,科研项目中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材料采购、设备购置等工作,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以降低采购成本与财务风险。最后,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对科研经费的执行进行持续监督,使科研经费真正为科研项目的研究提供资金支持。

第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科研经费结余管理办法,正确归集结余经费,使之为科研人员的后续研究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目前高校的科研经费由于来源渠道不同,对于结余经费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其中部分国拨专项资金要求在项目结题后,将结余资金按专有渠道上缴。其他纵、横向经费在拨付时并没有对结余经费提出具体要求,高校可以由科研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联合制定科研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归集零散的结余资金,重新划拨至相关人员的其他科研项目中,或者建立科研管理基金,作为其它自主创新课题的研究经费的补充以及为已结题项目的后续跟踪提供资金需求等等,使科研经费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杜绝浪费、突击花钱,超范围开支等违规现象发生。

第五,建立科研信息发布平台,对高校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实现校内跨学科、跨部门的资源共享。使用科研经费进行“独一性”固定资产投资,要由项目承担人员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必要性论证,之后交招标管理部门进行集中采购。从根本上做到国有资产统一管理,避免重复投资,提高科研经费的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7.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篇七

1.0 目的:为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严格工会经费的计提、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0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工会经费的管理。

3.0 细则:

3.1 建立工会财务管理账簿,包括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多栏式收支明细帐。工会账簿由公司经营财务部指定专人兼职管理。

3.2 工会经费的计提:计提标准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计提时间实行按月计提,年末按计提标准清算。

3.3 工会经费的划转:已计提的工会经费按季度划转到工会账户。(每季度第一个月划转上季度经费,年末划转四季度经费)

3.4 工会经费的上缴:按上级工会规定,对宝钢派出人员所计提的工会经费按比例上划到宝钢,其他人员计提的工会经费公司工会留用。经费上缴的计算公式为:

工会经费的上缴额=计提的工会经费总额÷正式员工总数×宝钢派出人员数×40% 工会经费按季度上缴。(银行划转期限同3.3条)

3.5 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

★ 行政会计分录:

☆ 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_公司计提费用

贷:其它应付款_公司工会

☆ 划转工会经费:

借:其它应付款_公司工会

贷:银行存款

★ 工会会计分录:

☆ 收到划转的工会经费:

借:银行存款(工会账户)

贷:经费收入

☆ 上缴工会经费:

借:经费支出_上缴经费

贷:银行存款(工会账户)

3.6 专用收据的领、用、存:《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向上级工会(宝钢)领取,由经营财务部指定的兼职工会会计负责保管,于收到划转的工会经费后向行政会计开据。

3.7 工会经费开支按照“困难补助费、员工福利费、竞赛活动费、员工表彰费、福利设施费、文体活动费、教育参观费、管理经费和上缴经费”9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见附件。

3.8 工会经费提取和使用的原则是:按照财政规定提取要及时和足额,使用要节俭和必须。与行政口的开支关系是:在相同费用情况下,先于工会经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于公司开支。

3.9 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批程序是:由困难员工、活动组织者提供申请(附有关证明、活动报告等材料)报相应工会委员;相应工会委员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困难补助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委员开会决定补助人员和标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公司行政共同开支的费用和配合公司的活动工会主席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其它一般性费用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3.10 对“竞赛活动费、员工表彰费、福利设施费、教育参观费”科目中开支的内容需提前报活动计划和开支预算,最终实际开支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超出预算。

3.11“员工福利费”中开支的共性费用暂定如下标准:

员工生日补贴80元/人

员工结婚贺礼费200元/人

员工退调纪念品费200元/人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200元/人

重大节日慰问员工费100-200元/每节日

3.12工会经费实行报告制度,年末应对经费开支情况向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工会委员会委托公司经营财务部对工会经费实行账面管理和财务审计。

3.13本办法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附件:

工会经费核算科目及内容

费用科目 核算内容

困难补助费 核算对享受“低保”家庭的员工和因病致贫、大病困难、治疗期间的工伤或其它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员工的补助费。

员工福利费 核算员工的生日补贴费、员工结婚贺礼费、除个人辞职外的调离及退休员工的纪念品费、重大节日向员工发放的慰问品(金)费、直系亲属亡故、对生病员工的探视费、行政和工会领导的家访费、对公司老领导的拜访费等。

竞赛活动费 核算工会组织的和配合行政工作组织的劳动竞赛、知识竞赛、技能评比和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消防等各种专项专题教育活动所需的开支及奖品。

员工表彰费 核算对公司优秀员工、岗位能手、生产标兵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表彰费用。福利设施费 核算各类福利设施、资产、工具器具等有形资产、设施的费用开支。

文体活动费 核算组织文体活动所需费用和购置文体活动器材费。

教育参观费 核算组织员工参观、展览、观影的费用。

管理经费 核算工会管理所需的账簿、表册、文具等办公费用和兼职管理人员的补贴费用;核算工会“银行存款”账户的利息收入(冲减本科目)。

8.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篇八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97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结合重大项目的综合评审和研究专项的复评,应当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 项目确定立项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会同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编制前两年课题预算。

第十一条 课题预算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 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 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 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 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前两年项目(课题)预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依据。其余年度的项目(课题)预算,结合中期评审评估的结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编制、评审评估、审核批复和签订预算书。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八条 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 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科技部核批。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条 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及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上一篇:静止和运动教学设计下一篇:3月份党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