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试题

2024-10-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试题(共6篇)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试题 篇一

附件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I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贷款机构与人员.................................1 第三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1 第四章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2 第五章 贷款业务流程...................................3 第六章 担保基金管理...................................9 第七章 贷后管理......................................10 第八章 附 则........................................11

II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营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江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南银发„2003‟78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邮政储蓄银行向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再就业人员发放的,且由政府担保机构设立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扶持创业、就业的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开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各级分支机构。

第二章 贷款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行必须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和江西省分行授权才能办理业务。

第五条 各级分支行信贷业务部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以及与再就业担保机构的合作事宜。

第三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贷款对象。借款人必须是由与我行签订合作协议的担保机构审核通过,推荐到我行办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客户,且担保机构 已为所推荐的贷款客户提供贷款担保。同时借款人必须满足我行贷款的基本规定:

(一)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二)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三)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四)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有一定的自由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

(五)主要经营场所和常住地址在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规定的有效经营地域范围内。

第七条 贷款用途。根据《江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资金可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商业、服务业、贸易和农业等领域,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严禁从事国家禁止和我行慎入的行业。

第四章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第八条 贷款金额。根据江西省政府的规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当地政府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最高限额,我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金额为:1000元至5万元(含边界值)。

第九条 贷款期限。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以季为单位,单笔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第十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江西省各级政府的规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在贷款基准利率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之间(含边界值)。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仍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第十一条 还款方式。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还款方式采取按季(3个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第五章 贷款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 再就业担保机构准入。再就业担保机构必须是各级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直属机构,严禁与其他担保机构合作办理此项业务。

第十三条 签订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协议。在业务开办初期,各分行、一级支行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总行政策规定与各级政府下设的再就业担保机构签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合作协议》(见附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担保协议的内容如有调整,必须由总行信贷部审核通过后才能执行。担保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贷款客户,推荐符合条件的客户到我行贷款。

第十四条 开设贷款担保基金账户与贴息账户。与我行进行合作的再就业担保机构必须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用于存入贷款保证金与贴息资金,保证金的最大贷款担保金额为保证金的五倍。

第十五条 借款人向再就业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申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应先向当地的再就业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提交再就业担保机构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再就业担保机构审核。再就业担保机构负责对借款人的相关申请材料及贷款资格进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并与反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协议。

第十七条 推荐客户。再就业担保机构向我行推荐其审查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并将再就业担保机构审查审批意见书(或同意推荐书)交我 行,同时告知客户到我行经办机构办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第十八条 贷款申请受理。

(一)客户申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向我行提出书面的贷款申请,提交贷款申请表。客户到我行小额贷款营业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时,受理岗应及时核对客户身份,核查再就业担保机构是否已经将客户推荐到我行。

在受理过程中,受理岗应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本地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4.再就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审查审批意见书;

如果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材料要求,应要求申请人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有关材料。对符合业务申请条件的,经办人员应对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对,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章戳,由客户本人和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二)如果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其申请不予受理,应退回业务申请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1.年龄在18岁(不含)以下,或在60岁(不含)以上; 2.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我行规定的禁入类行业; 4.没有营业执照,或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5.客户未经担保机构推荐或客户信息与担保机构提供的不符; 6.不符我行业务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于申请受理通过的业务,受理岗应将业务提交给小额贷款营业机构主管岗,由其统一汇总,上交一级支行信贷部。

第十九条 查询借款申请人征信记录。一级支行审查岗应根据《关于印发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制度的通知》(邮银发„2008‟33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信用报告分类与准入政策的通知》(邮银发﹝2009﹞484号)的有关规定,查询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征信记录,按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客户准入,将客户准入结论做好记录并告知小额贷款营业机构主管。

第二十条 贷款调查。对于征信记录符合我行准入政策的,小额贷款营业机构主管岗安排一名信贷员陪同担保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实地调查。重点核实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和反担保人身份的真实性,同时需要调查借款人贷款用途和经营项目,编制借款人损益表,分析客户的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编制客户调查表,报小额贷款营业机构主管审核。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试点开办的前两个月,对于每笔贷款申请信贷员必须与担保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实地调查,两个月后各二级分行可向省分行提出按比例进行实地调查的申请,说明在何种条件下需实地调查,待省分行审批同意后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实地调查,原则上每个月每个支行实地调查的比例不得低于申请客户数的20%,在受理申请、审查中存在可疑或异议的必须实地调查。

对于反担保人身份真实性的调查,应利用从可信第三方获得的反担保人单位、办公电话等信息,对反担保人的担保意愿和能力进行调查,严禁简单使用相关申请文件的信息进行调查。第二十一条 小额贷款营业机构主管审核通过的,提交一级支行审查岗审查。贷款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 4.客户调查表;

5.再就业担保机构审查审批意见书(或同意推荐书)。

第二十二条 审查要点。审查岗应对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

1.对再就业担保机构审查审批意见书(或同意推荐书)进行核实,审查是否符合与我行签订的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各项要素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

2.将客户的各项贷款申请资料与再就业担保机构移交的客户资料进行核对,核实客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

3.核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确认借款申请人是再就业担保机构的推荐客户;

4.核实是否进行了实地调查,查看调查表内容是否合理。审查完成后,审查岗须填写贷款审查意见,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审查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贷款的审批。对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业务申请,应提交一级支行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进行审批。贷款审批要对是否同意授信、授信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形成明确的审批意见,审批要点如下: 1.贷款是否属于再就业贴息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借款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与我行规定; 3.借款人的贷款目的是否合理,申请贷款金额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贷款目的是否匹配,借款人的现金流与贷款偿还计划是否匹配;

4.借款人的还款意愿是否充分;

5.再就业担保机构是否已经有效实施了反担保措施,反担保人的担保意愿和能力是否充分;

6.是否存在其他会对贷款资金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行业风险、当地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六合彩等情况)及控制风险的方法。

对审批未通过的客户,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其申请未通过。同时,将审批未通过的原因通知再就业担保机构。

第二十四条 签署借款合同。对于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贷款行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请借款人携带身份证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到我行签署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若7天内未签订上述合同,则需要重新申请业务。

1.签约前,借款人必须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贷款结清前,该账户应保持正常状态,不得做销户处理。对于没有在邮政储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待签约客户,应告知客户在签约前,在储蓄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2.合同必须由借款人亲自到经办业务的营业机构当场签订,签订协议前,经办信贷员应根据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贷款时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签约;

3.在签订有关的合同和借据前,应让客户仔细阅读贷款的合同文本 和借据,对于客户的疑问应予以解释,告知其关于合同内容、权利义务、还款方式等。

4.合同、借据等应由借款人当场签字并按手印,严禁信贷员或其他人员代替客户签字;

5.客户到营业机构签订合同必须留存影像信息,包括客户签订合同时的影像信息和经办信贷员与借款人的合影,影像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归入客户档案;

6.经办信贷员将合同移交合同签订授权人,由其对合同及相关单据做出审核后可做系统借据生成及贷款发放操作。

第二十五条 贷款发放。对于审批通过,并完成签署合同、借据等相关手续的贷款,我行将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贷款资金转至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约定用来发放及偿还贷款的个人结算账户。

我行发放贷款后应打印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放款单一式两份,我行留存一份,再就业担保机构一份,放款单每周一由经办支行呈送就业担保机构。

第二十六条 贷款偿还。采用账户扣款的方式进行,由系统日终自动执行批量扣款,客户应在每个还款日16时前将本期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中。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接受客户提前结清,但需借款人或借款人的代理人填写书面申请,不支持部分提前还本。

第二十七条 担保机构代偿。当贷款出现逾期后,逾期本金、利息与罚息由再就业担保机构代偿,再由担保机构向借款人或反担保人追偿。第二十八条 利息结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利息实行政府财政贴息,贷款利息由我行与再就业担保机构按季度进行清算。

1.与再就业担保机构的结息是按照自然季度进行结息。再就业担保机构应在结息后一个月内将贴息资金存入贴息账户,信贷系统自动从该账户扣取贴息资金;

2.每笔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结息后,我行应打印还款清单汇总,与再就业担保机构应扣利息进行核对;

3.结息后,再就业担保机构最迟必须在一个月内将贴息资金转入我行指定账户,否则我行有权在担保基金中进行扣划以代偿贷款利息,同时暂时停止发放新贷款。

第六章 担保基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证金账户管理。

1.按照我行与再就业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再就业担保机构必须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用于存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基金。

2.在贷款发放前,再就业担保机构必须一次性存入一定数量的担保基金,只有担保基金到账后,我行才能发放贷款。

3.一级支行发放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规模不得超过再就业担保机构担保资金的5倍。

4.再就业担保机构在我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活期结算账户,存入的担保基金必须是活期资金,不能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入。

5.在担保协议的存续期内,担保基金除我行因为扣划代偿贷款本金或贴息资金转出外,不得随意转出。

6.若出现我行扣划再就业担保基金的情况,再就业担保机构必须 在一个月内补足差额部分,否则我行有权暂时停止发放新贷款。

7.若担保基金账户余额少于担保协议约定的数量时,担保中心应及时补充担保基金,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担保基金未到账前我行可以暂停发放新的贷款。

第七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 贷后检查。经办机构要做好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贷后检查工作,要求在贷款发放后的一个月内进行首次贷后检查,对贴息贷款的使用方向进行监督,确保贴息贷款用途与贷款调查报告所述一致,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客户提前结清贷款。

第三十一条 内部控制。要建立严格的再就业贷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贷款流程,严禁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违规发放其他贷款,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贷款档案管理。贷款行应参照小额贷款档案管理的做法,做好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要做好与再就业担保机构的资料交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 贷款催收。贷款若发生逾期,借款人到期未按时还款,应按照担保协议的规定期限和流程,从担保机构开立的担保基金账户中扣划以代偿贷款本金。

第三十四条 建立有效的贷款监督机制。要切实做好借款人贷款资金的跟踪监督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若发现借款人有违反合同行为,侵害双方权益,应及时中止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三十五条 各一级支行要设立专门的信贷业务举报电话,公布举报信箱的通信地址,接受社会的监督。总行举报电话:95580,江西省 分行举报电话:0791-6730621。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和修订权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试题 篇二

本章在界定论文研究内容的基础上,从中国金融改革的背景出发,提出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相关问题,指出研究意义,对目前有关小额贷款业务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文献回顾。

1.1 研究问题的界定

本文所探讨的小额贷款业务是指邮政储蓄银行针对中小企业等法人和城镇创业人员以及广大农民等自然人发放的、贷款期限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或长于一年的一个投资周期)、贷款金额较小的银行贷款。主要需求方是有发展潜力的众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城镇创业人员、个体户和数量巨大的急需生产发展资金的农民。

本文所研究的小额贷款业务的界定即以普惠制金融服务原则为依据,特指邮政储蓄银行针对中小企业、城镇居民和农民等目标客户提供的小额度贷款的正规金融服务。1.2 研究背景

一、中国经济发展的背景

经济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国际资金和国际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新机遇,同时也使发展中国家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各种负面影响。从短期来讲,它使全球性竞争更加激烈、更加复杂,这对于中国企业是个巨大的挑战甚至威胁;从长期的影响来说,它会加速中国的经济体制和企业结构的变革,同时还会加快中国政治和社会体制的变革进程。以上问题集中表现为各种经济成分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可以获得的金融支持存在严重的不均衡,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拥有充足的甚至是过多的金融服务支持,而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村地区无法获得足够的银行业服务供给。这种不均衡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银行业小额贷款业务的背景

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和针对自然人的小额贷款业务虽然有所发展,但是,仍有大量的急需发展资金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得正规融资服务,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供给还远不能满足现有需求;针对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小额信贷规模仍然偏小,大量农民和城镇居民的生产发展资金不能得到满足。目前银行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的银行数量还 不够多,规模也不够大。1.3 研究意义

本文从邮政储蓄银行的角度,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和城镇人员、农民贷款所共有的“贷款成本高、贷款风险大”的共同特点以及资金需求具有“短、频、快”的共同特征而将其放到一起(即小额贷款业务中)进行研究,尝试将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业务这一市场所面临的两大难题:贷款利率问题和贷款风险控制问题的研究往前推进一步,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第二章 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 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市场的必要性 2.1.1 外资银行的竞争冲击传统信贷市场份额

自加入WTO后,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机构就一直在不断增加。截至2006 年底,115 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业务品种超过 100 种,在华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为 9279 亿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2.11%。

除了经营机构数目的增加,外资银行也开始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外资银行已经在其母国或世界其他地区研究和发展了一系列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技术与经验,一旦熟悉了中国的经济金融环境并建立良好的平台,其开拓中国的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优势将是国内邮政储蓄银行无法比拟的。相比于外资银行多年开拓中小企业市场的技术与经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这方面还非常欠缺。如何转换邮政储蓄银行增长策略,利用网点、人缘、亲缘、文化沟通等优势及时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这片尚未充分开掘的新土地,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并保持在信贷业务上的实力,有效应对竞争显得尤为必要。

城镇居民创业贷款需求和农民发展资金需求这一小额贷款业务市场更是具有中国特色,加上有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和倾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此业务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何更好更快地开拓这一领域也是邮政储蓄银行应对激烈竞争的有效方法和途径。2.1.2 流动性过剩加大了银行拓展信贷市场的压力

根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2月底,银行体系存款余额为34.8万亿元,贷款余额为23.8万亿元,有11万亿闲置资金,贷存比从2003年底的77%下降到2006年底的68.5%,短期流动性过剩压力有增无减。对邮政储蓄银行来说,改变信贷投向结构,大力开发中小企业和个人信贷市场是银行解决流动性过剩的有效方式,开拓小额贷款市场对邮政储蓄银行来说极其必要。

2.1.3 小额贷款需求巨大 世纪 90 年代以来,中小企业呈现出了良好发展势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数量逐年增加,作用日益凸现。截止到2006年底,中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上缴税收占50.2%。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多元化,不仅能成为银行传统业务的重要增长点,而且能带来各种中间业务和新兴业务的巨大发展,带动银行业务全面发展。邮政储蓄银行要保持可持续的发展,需要确立战略的梯度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群,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对一部分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适度提供贷款,帮助、支持其发展,培育未来的优良客户应当成为邮政储蓄银行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国家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其盈利能力与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着力开拓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对邮政储蓄银行拓展信贷业务显得尤为必要。

在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充分等问题普遍存在。近几年,伴随着国有邮政储蓄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改革,其业务重心纷纷上移,有的国有银行甚至在改革中将若干个省份的县域分支机构当作“包袱”,无偿甩给了当地的农村信用社,以至于许多地区的农村金融业务都形成了信用社“一股独大”的局面。农村金融无疑成为了中国金融业发展中的致命“短板”,而未来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却很旺盛。第二节 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市场的可行性分析

当前状况下,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市场的必要性已非常明显,然而,中国目前的现状使得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市场仍然面临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国家宏观政策层面的支持和改进,另一方面更需要邮政储蓄银行自身转变观念,从内部信贷机制和外部信贷业务方面进行改革尝试与不断调整改进。邮政储蓄银行自身的改进是最主要的,也是最具有可控性和可行性的,具体来说,邮政储蓄银行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开拓小额贷款市场的可行措施。2.2.1 内部机制调整

一、搭建小额贷款业务组织架构并明确责任。对邮政储蓄银行来说,欲有效的开拓小额贷款市场,必须建立专门的小额贷款业务经营管理组织体系,根据中小企业客户以及农民数量大、分布散、贷款监督责任重的特点,为降低业务交易成本,提高贷款收回率,将小额贷款业务的经营重心下移至二级分行及县级支行。对小额贷款业务在流程、审批决策、拨备计提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管理,在资源配置、绩效管理、报酬分配和人员考核等方面独立运作,实现小额贷款业务的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

二、确定符合小额贷款业务特点的授信条件。邮政储蓄银行需要从实际出发, 增加非财务因素的比重, 注重挖掘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前景, 重点收集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相关业务量指标(如经营活动现金流、企业纳税情况等), 以及中小企业的信用记录、还款情况、经营者的品行和能力等素质和对邮政储蓄银行忠诚度、农民的信用打分等软信息,并且放宽在规模条件上的限制, 从而制定出与小额贷款相适应的贷款标准, 使中小企业和农民能够有资格申请银行贷款。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一方面需要扩大基层行负责人和客户经理对小额贷款的审批权限,令一方面需要完善考核激励方法, 加大对其利益和责任的双重激励。逐步建立信贷审批过程中的激励机制,对控制小额贷款风险比较好的分支行和专业信贷审查审批人员,可适时调高授权权限;设一定的比例,根据信贷人员的放款贡献额大小和损失大小进行相应的奖惩。推行以行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小额贷款管理责任制和相应的贷款激励机制。激励机制以信贷人员工作量、难度和风险度及贷款质量的考核评价为主,原则上按照贷款的收益总量,确定信贷营销人员的风险回报,以使银行积极开拓小额贷款市场的计划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四、强化贷后管理。要确保在开拓小额贷款市场时的经营安全性,使信贷资产高效稳健运营就需要加强授信后跟踪监控工作。银行信贷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客户,监控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及授信业务使用情况,判断授信业务是否存在风险以及风险的级别。通过对企业非财务因素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影响贷款偿还的信息,发挥非财务因素对贷款风险识别的预警作用,对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客户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2.2.2 外部业务调整

一、细分市场,选择确定目标客户。小额贷款客户有业绩好坏、还贷能力强弱之分,邮政储蓄银行需要合理细分市场, 科学把握信贷投向。在发展小额贷款业务时应坚持以效益为中心,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所为, 有所不为”。加强贷前调查,充分揭示风险点,扎实深入的贷 前调查有利于邮政储蓄银行对客户的准确把握和判断,制定合理的授信方案。

二、灵活确定担保形式。小额贷款客户由于自身积累少、抵押能力有限,又缺乏大宗贸易定单作贸易融资及足够的社会关系为其担保,面临着贷款抵押担保难等问题。要拓展小额贷款市场就要满足客户的需求,帮助客户解决问题。银行需要认识到担保是作为促使借款人履行贷款合同的一种压力,而不是作为主要的还款来源。银行需要转变对担保的认识,适当放松担保要求,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拓宽抵押和担保领域与范围,积极创新,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的担保方式。

三、与小额贷款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一方面,有利于银行降低信贷风险,银行能从长期与客户的交往和监督中获得可靠的信息来源,及时掌握使用贷款的方向,评估贷款收回能力。此外,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交易次数增多, 理性的企业管理者将选择尽量少的违约,向对方提供良好信誉的多种表现,争取多次合作,这都能降低信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第三节 本章结论

邮政储蓄银行需要开拓小额贷款市场这块信贷市场最后的“金矿”以增加其在传统信贷业务中的利润,这是银行长期发展的根本。如果没有信贷市场,银行不仅丧失了传统业务的阵地而且也难以在中间业务中取得优势,获得长期发展的支撑力。面对机遇与挑战,银行在开拓小额贷款市场时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内部机制调整和外部业务调整,以综合考虑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为准则,区分目标客户层次,合理运用创新策略和手段,力求在小额贷款市场上取得更大的份额与利益。第三章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利率定价研究

在分析过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后,需要研究小额贷款业务在推出时面临的现实难题。小额贷款业务的成功设计和顺利推出,需要首先解决一个关键问题:贷款利率问题。贷款利率定价研究不是一个新话题,研究的角度不同,解决的问题也有差异。首要的问题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针对小额贷款业务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贷款定价模型。第一节 小额贷款业务特征与贷款利率定价原则分析

小额贷款业务的需求者是众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户、以及城镇创业人员和数量 巨大的农民,小额贷款需求者对贷款利率不敏感,邮政储蓄银行对小额贷款利率的差异化与微调一般不对贷款对象产生影响。小额贷款者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是贷款的可得性问题,贷款者对于发展急需的资金,有时愿意接受比银行现行利率高的多的利率水平,但是可能仍然无法得到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才会转向高利贷等非正规市场。

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城镇创业人员、个体户和数量巨大的急需发展资金的农民的融资难问题的关键还是价格问题,笔者的观点是支持较高的贷款价格。贷款价格的提高,一方面使银行有积极性开拓这一领域,只要利率的提高足以覆盖其成本、费用、风险损失和盈利目标,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供给会变的充足和易得,能有效解决需求者的贷款可得性问题;另一方面,贷款价格的提高可以有效筛选出能高效使用资金的贷款者,因为政策性干预的低利率的小额贷款会引发寻租行为,使关系户、信息优势者能更容易获得并长期大量占用低成本的贷款资源,尽管其资金投向可能会流向效率低的项目,只要其投资收益高于贷款的低成本,这种行为便会持续存在。而贷款利率的合理提高,会使这部分资金使用者因无利可图而让出占用的贷款资源,能高效使用资金者会积极主动获得这部分资源。而且,不能高效使用资金者也会在高利率面前放弃其融资行为,最终筛选出来的贷款者是能够高效率使用资金者。最终结果是,银行的风险得以降低、银行有动力积极开拓市场并扩大盈利;资金需求者得以顺利融资、资金流向高效率领域。

贷款利率定价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收益与风险对称。就是要求贷款利率必须覆盖每笔业务的成本和费用、风险损失和盈利目标,兼顾市场竞争策略,使金融机构的价格竞争建立在理性定价的基础上。以下就传统贷款利率定价模型展开分析。第二节 贷款利率定价模型与应用分析

针对小额贷款业务的特点,在选定贷款定价模型时,创新型贷款定价模型不适合于为其定价。因为创新型的贷款定价模型一般要求贷款人能提供较完善的财务信息,需要完整的多期历史数据,尤其是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以及信用状况信息,而小额贷款的需求者通常不具备提供这种信息的能力。相比较而言,贷款利率定价的传统模型更适合于为小额贷款定价。现分别分析如下:

3.2.1 成本加成定价模型

该模型认为任何一笔贷款的利率(P)都应该包括以下四部分:资金成本(C1)、贷款费用(C2)、风险补偿(R1)、目标收益(R2),其定价的基本模型为: 贷款利率=资金成本率+贷款费用率+风险补偿费率+银行目标收益率。即:P=C1+C2+R1+R2 其中,资金成本指银行为筹集贷款资金所发生的成本,在实际操作时,主要考虑借入资金的成本。贷款费用又称“非资金性操作成本”,如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调查、信用分析所支付的费用、抵押物鉴别、估价费用、贷款资料文件的工本费、整理保管费用、信贷人员的工资费用和津贴、专用器具和设备的折旧费用等。风险补偿费在贷款定价中主要考虑违约风险和期限风险。违约风险指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可能性;期限风险指由于贷款期限长短不一而导致货币时间价值变化的可能性,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目标收益是为银行股东提供一定的资本收益率所必须的利润水平。

该模型的特点是属于“内向型”或“成本导向型”,它能直观地表现贷款的价格结构,但是需要银行能够精确地归集和分配成本,同时要求银行能充分估计贷款的违约风险、期限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

对邮政储蓄银行而言,小额贷款因充分分散,非系统风险较小;但从贷款分类和资金运用来看,一般而言小额贷款的系统风险较大。两者相比,后者是主要的。另外,小额贷款因为一般是短期,故整体的期限风险相对较低。总的来说,风险补偿 R1也是较高的。综合而言,因为小额贷款业务的C2 和 R1远高于其他贷款业务,所以,小额贷款利率应定价较高。3.2.2 价格领导定价模型

这是国际银行业广泛采用的定价方法,也称基准利率加点模型,要求首先选择某种基准利率(I)作为“基价”,然后针对不同信用等级或风险程度的客户确定不同水平的风险溢价(R),以基准利率加上风险溢价作为该笔贷款的实际利率。其核心是确立基准利率,由基准利率加上风险溢价,即通常所说的加价,共同构成了具体贷款项目的实际利率。贷款利率=基准利率+风险加点 即:P=I+R 该模型主要考虑客户的违约风险和信用等级等来确定不同水平的利差,是“外向型”的 模型,以市场一般价格水平为出发点,寻求适合本行特点的贷款业务的贷款价格。也就是说该模型更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能对贷款业务加以细分,制定出更贴近市场的贷款价格,从而更具竞争力,而且它还重点考虑了不同贷款的违约成本。此外,该模型还将特定的贷款品种、贷款规模纳入影响贷款定价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在实际操作中,额度较大的批发业务,贷款利率较低;额度较小的零售业务,贷款利率较高。

对于小额贷款业务而言,借款人一般信用等级较低,或者说难以提供足够的资料信息证实自己较高的真实信用等级,而且现实中确实存在大量的信用等级较低的客户,也就是说潜在违约的借款人较多,这要求较高的风险加点;邮政储蓄银行要获得有效信息以区分和认定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这与大企业、大资金相比,非常的不经济,要求较高的风险溢价;小额贷款业务额度非常小,属于零售业务,也要求较高的贷款利率。总的来说,与其他业务相比,小额贷款业务要求更高的风险加点,也就是说,小额贷款利率定价高于一般贷款业务。第四节 本章结论与启示

本章结合小额贷款业务的特征,选取传统贷款利率定价模型展开分析,通过二个模型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小额贷款利率定价问题上,在坚持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定价原则下,小额贷款利率应高于现行一般贷款利率水平。

第四章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研究

小额贷款业务的顺利成功推出和不断发展壮大,需要解决关键问题是风险控制问题。在征信系统建设、贷款担保等措施保证的同时,本文认为进行信息约束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创新能有效缓解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联保贷款制度为例,进行博弈分析。第一节 银企信息不对称理论评述

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业务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如何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理论(Asymmetric Information)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方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一方,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一方,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意义不仅要说明信息的重要性,更要研究市场中的人因 获得信息渠道之不同、信息量的多寡而承担的不同风险和收益。

解决银行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

一是依靠政府的力量深化征信体系建设。银行可以低成本地(微成本甚至无成本地)获得信用信息,但通过这一途径只能获得基础信用信息。

二是银行主动投入人力物力进行调查取信。针对每一个借款人按事先设计好的程序履行,这是有效的但却是高成本的途径。

三是进行机制创新。通过信息约束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创新,改善银行的信息劣势地位。这是我们应着力研究的途径。第二节 小额贷款业务的博弈分析

在银行与借款人的博弈中,借款人知道自己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处于信息优势地位;银行不能确切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如果缺乏必要的信息约束与制度约束,拥有信息优势的借款人有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或者采取一些有利于自己而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银行为了甄别违约借款人和履约借款人,获得每个借款人的真实信用信息以及监督贷款的合理使用方向,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当收集信息的成本和监督成本过大时,银行将无利可图。正是这种状况的持续存在和难以解决,才使得银行惜贷、惧贷,优质借款人也一起被拒之门外。一方面银行有大量存款贷不出去,另一方面优质借款人无法获得急需的发展资金,金融资源难以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配置,经济发展受到制约。

联保贷款制度是一种信息约束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的创新。联保制度的推出,改善了银行信息劣势的处境,改变了借款人的行为约束,也改变了银行和借款人的最终得益。第三节 联保贷款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农户联保时要求三到五名拥有本地户口的农户组成一个联保小组;商户联保时要求三名持有本地户口和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主组成一个联保小组。

联保借款人在去银行贷款前,其组成的联保小组的性质可以分析如下:以三人联保为例(其他情况类似),假设联保小组中有一名潜在违约人,则另外两名履约的理性借款人会排除 掉该潜在违约人而继续寻找,直到找到履约的借款人。即联保小组中有一名潜在违约人的情况不会出现。假设联保小组中有两名潜在违约人,则剩下的那名履约的借款人会理性地退出,避免自己因违约人的行为而承担无谓的损失,即联保小组中有两名潜在违约人的情况不会出现。那么,联保小组中的联保人就剩下两种情况:都是潜在违约人或者都是潜在履约人,也就是说联保小组中联保人的性质是同质的。

国际上比较成功的小额贷款的做法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引入合作小组等信用合作组织作为小额贷款业务的基层架构。将分散的小额客户组织成为互为监督约束、互为激励促进的多个合作小组,信贷管理人员直接与已组织起来的合作小组联系,从而有效地破除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障碍,降低监管成本,确保信贷安全。在小额贷款的可获得性上,各个小组之间存在着竞争性,而组内成员的信用又直接影响着小组的整体信用记录和信贷可获得额度。强烈的竞争意识和相互支撑意识,成功地将来自银行上层的外部监督,转化为小组成员的内部自主监督;利用小组成员之间的熟人环境,成功地实现了借款人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有效地破解了小额借贷双方在信息收集、分析与监督上的信息不对称这个关键性难题。

第四节 本章结论与启示

小额贷款的联保制度是信息约束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的创新,它改善了银行信息劣势的处境,改变了借款人的行为约束,也改变了银行和借款人的最终得益,是控制信用风险的有效的措施,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为各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借鉴。针对中小企业等法人的小额贷款业务可以充分借鉴联保贷款制度,只不过其制度设计会要更复杂,只要将最终的还款责任与自然人联系起来,联保贷款制度就是有效的,能形成对借款人的有效约束,降低其违约风险,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五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节 结论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信贷市场的必要性非常明显。邮政储蓄银行需要更新理念、进行内部机制调整和外部业务创新,综合考虑资金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区分目标客户层次,合理运用创新策略和手段,积极主动地在小额贷款市场上取得更大的份额与利益。

二、在实际运作时,需要首先解决一个关键问题:贷款利率问题。从需求方面而言,小额贷款需求者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是贷款的可得性问题。笔者的观点是支持较高的贷款价格,贷款价格的提高使银行有积极性开拓这一领域,还可以有效筛选出能高效使用资金的借款者。

三、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成功设计和顺利推出,还需解决另一个关键问题: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问题。即要尽可能的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笔者通过对小额贷款业务中银行与借款人进行博弈分析后认为,联保贷款制度是一种有效的信息约束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的创新,联保贷款制度的推出能够改善银行信息劣势的处境,改变借款人的行为约束,同时改进银行和借款人的最终得益。

四、有效开拓小额贷款业务的问题上,邮政储蓄银行自身的努力只是一方面,还需要政府政策的积极引导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支持,需要全民诚信意识的普遍增强,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和宏观调控部门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去引导、扶持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第二节 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研究分析可以看出,要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市场,使其作为邮政储蓄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城镇居民、农民贷款难问题的解决,邮政储蓄银行可以有很大作为,而理想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企业法人的自律自强、全民诚信意识的提高等等多方面的配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继续深化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征信系统的完备性和成熟度对银行系统有很大影响。政府需要加大投入,为邮政储蓄银行提供低成本的个人信用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为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决策提供基本的直接的支持。

二、健全和完善小额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贷款利率问题对邮政储蓄银行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随着中央银行对贷款上浮利率的完全放开,邮政储蓄银行已经能够根据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自主确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以覆盖运营成本和风险成本。

三、完善监管框架和相关法律法规,鼓励邮政储蓄银行进行机制创新。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创新需要法律作为约束和准绳,同时需要法律作为依据和支撑。邮政储蓄银行需要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需要相应的法律为邮政储蓄银行提供这样一个平台。对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适用“低门槛、严监管”的审慎性原则,政府在设计监管框架时需要充分考虑到银行所付 出的成本,如各种信息披露文件的整理和报送的成本,同时还要考虑到监管者的监管成本,使得监管框架的设计兼顾被监管者的承 受能力和监管者的监管能力。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试题 篇三

姓名:姓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婚姻状况:教育程度:户籍所在地:与借款人关系:工作单位及部门:工作单位地址:居住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手机: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 ~~~~~~~~~~~~~~~~~~~~~~~~~~~~~~~~~~~~~~~~~~~~~~~~~~~~~~~~

个人收入证明

兹证明单位 性质为:单位地址:每月收入:元 其所在部门为:,部门联系列人为:办公电话为:。

特此证明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试题 篇四

1、如何在手机银行进行提前还款申请

使用手机银行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用户登录手机银行,点击“个人贷款”;

2点击“贷款申请”;

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

4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进行提前还款申请的贷款,点击其对应的“借据号”链接:(借据号;

5提前还款申请页面中,可选择“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然后输入申请提前还款的金额,或选择“提前结清”还款方式,点击【确定】;

6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提示:客户的提前还款申请已预约成功!

所有手机银行客户都可以进行此操作

2、手机银行进行的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最低还款申请金额有没有限制

手机银行进行的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最低还款申请金额为10000元。

3、在手机银行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后,是否钱会被扣掉

手机银行进行的提前还款申请仅为预约申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会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后续跟踪。

4、手机银行进行的提前还款申请是否有有效期,银行的后续跟踪是什么情况,是否需要到网点办理相关手续,需到带什么东西

暂时没有设定有效期;后续跟踪指管户信贷员进入信贷系统可以批准客户的提前还款申请;需要带上身份证到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5、如何手机银行进行贷款信息查询

所有手机银行客户可以通过“贷款信息查询”功能查看全渠道已有贷款的相关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1用户登录手机银行,点击“个人贷款”;

2点击“贷款信息查询”;

3点击“已有贷款查询”;

4在已有贷款信息列表页面中,点击所要查询贷款的“借据号”,可查单笔贷款详细信息;

5点击“还款计划表”,可查询此笔贷款最近六个月的还款计划。

6、如何在手机银行进行贷款额度查询

所有手机银行客户可以通过“贷款额度查询”功能查询到所有渠道下的额度贷款的相关详细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用户登录手机银行,点击“个人贷款”;

2点击“贷款信息查询”;

3点击“贷款额度查询”;

4在额度贷款列表中,选择所要查看的额度种类,点击“贷款品种”; 5贷款额度详细页面显示。

7、如何在手机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进度查询,是否是所有渠道下的贷款申请,是否是所有客户都可以操作

所有的手机银行签约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进度查询。其中进度提示包括受理中、审核中、被拒绝、过期、已通过、已放款,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用户登录手机银行,点击“个人贷款”;

2点击“贷款信息查询”;

3点击“申请进度查询”;

4在申请记录列表页面中,点击“申请序号”;

5申请进度详细页面显示;

8、如何在手机银行进行提前还款查询(自助注册客户能否查询)

手机银行客户通过“提前还款查询”功能查询到所有渠道下的提前还款申请。

1用户登录手机银行,点击“个人贷款”;

2点击“贷款信息查询”;

3点击“提前还款查询”;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试题 篇五

一、填空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对账管理办法主要规范式本行与{ }之间的对账

2、对账工作遵循账务核算与对账相分离,()与()相分离的原则

3、明细对账单是记载账户明细账、用于对账对象逐笔勾对账务的()

4、对账可以采取()和()办理

5、各行应在每月()打印余额对账单,并在()工作日内发出,同时按协定约定期限发送明细对账单

6、向客户发出余额对账单,应要求客户在对账截止期后()内反馈对账回单

7、对账中发现不符账项,应于()内查明原因

8、在集中对账模式下,由()负责组织实施对账工作

9、分行后台负责集中打印纸式对账单寄送纸式对账单,监督调整(),汇总统计对账结果等

10、余额对账单及明细对账单上须()以明确责任

11、与客户对账,客户应加盖()

12、与客户纸式对账可采取邮寄送达、外包送达、()及()等四种发送方式

13、与单位客户对账,应与客户签订()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4、对账客户连续二期未反馈的,应并()对账

15、对账资料按网点、对账对象序时整理,专夹保管,按年装订,作为会计档案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为()年

16、机构的日常管理主要分为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和()日常管理两部分

17、柜员密码每()天须修改一次,否则不能进行正常交易

18、网点人员配置按()指引执行

19、营业机构柜员的换岗、离职变更需由()向县支行提出书面申请 20、公司业务各类柜员必须在系统中注册()的柜员信息

21、公司业务系统柜员号由系统按照一定规则自动生成,柜员号由()位数字组成

22、新增柜员经核实审批后,均由本级机构管理平台综合主管授权()进行操作

23、公司业务各级管理机构和营业机构的准入,要按()原则管理

24、各行应定期或()对账

25、在集中对账模式下分行后台要指定()人员负责对账工作

二、选择

1、在集中对账模式下,由()负责组织实施对账工作 A 会计部门 B 营业网点 C 分行后台

2、各行应在每月1日打印余额对账单,并在()个工作日内发出 A 一个 B 三个 C 两个

3、向客户发出余额对账单,应要求客户在对账截止期后()内反馈对账回单 A 七日 B 五日 C 十日

4、对账资料作为会计档案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为()年 A 一年 B 三年 C 五年

三、判断

1、余额对账单是用于对账双方核对账户余额的对账载体。()

2、对账工作网点柜员都可负责办理。()

3、签发余额对账单及明细对账单,签发部门应逐页加盖业务用公单。()

4、对账资料作为会计档案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为三年。()

5、管理机构需逐级审批,报取总行最终审批后,才能进行新增。()

四、名词解释

1、交换行号:

2、交易授权:

3、委托授权:

4、集中模式:

5、分散模式:

6、余额对账单:

7、上门对账:

8、留行自取:

五、简答题

1、简述对账时间要求?

2、简述网点营业的整个流程?

3、新增网点柜员启用原则是什么,具体说明一下?

答案

一、1 单位客户 2 上门对账 所经办业务 3 对账载体 4 集中模式 分散模式 5 一日 两个 6 十日 7 两个工作日内 8 会计部门 9 本行错账 10 签章 11 预留印鉴 12 上门对账留行自取 13 对账服务协议 14 上门 15 五 16 网点 17 30天 18 岗位 19 营业机构 20 完整 21 7位 22 综合管理员 23 分级管理,逐级审批 24 不定期 25 专职对账

二、1 A 2 C 3 C 4 C

三、1 对 2 错 3 对 4 错 5 对

四、1 人行分配给该机构参与同城交换的席位号 是指对一些高风险交易进行操作与审核分离的操作风险控制手段。

3、是指授权柜员由于临时外出,将授权权限临时交给指定柜员代替授权的授权方式。

4、由一级分行后台集中打印发送对账单

5、由网点负责打印发送对账单

6、是用于对账双方核对账户余额的对账载体。

7、是指本行对账人员直接上门将纸式对账单及明细对账单交送客户。

8、是指由开户行将对账单放到回单柜中,由客户自行取回对账。

五、1 答:(1)各行应在每月1日打印余额对账单,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发出,同时按协定约定期限发送明细对账单。(2)向客户发出余额对账单,应要求客户在对账截止期后十日内反馈对账回单,客户逾期不退的,营业网点应积极催收。(3)对账中发现不符账项,应于两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答:就是:网点签到----柜员签到-----日常工作----柜员轧账-----柜员签退----网点轧账---网点签退 答:采用逐级启用原则。即县支行综合管理员启用行长,行长启用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启用本网点其他柜员。同时,县支行综合管理员可启用网点所有柜员。

一、信贷业务行为规范活动方案学习资料目录

1、小额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标准手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贷系统简明操作流程》、《小额贷款业务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暂行规定》等

2、个人商务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商务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商务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商务贷款业务操作手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贷系统简明操作流程》等

3、二手房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房屋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二手房贷款操作规程(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无交易转按揭贷款操作规程(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款交易后按揭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4、监管要求:《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2号令)、《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银发[1999]31号)、《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监发(2007)68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5]5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3号)、《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等

5、其他:《关于进一步规范与调整城市零售信贷业务相关政策的通知》(邮银发〔2009〕967号)、《关于规范个人信贷诉讼停息等贷后交易及民事调解程序的通知》(邮银发〔2010〕213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政策的通知》(邮银发〔2010〕251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信贷审批中心管理办法》

二、对公会计结算业务行为规范活动方案学习资料目录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会计结算柜面操作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现金出纳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专用印章管理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会计结算后台操作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制度类:

(1)账户管理类:《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74号)、《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3号)

(2)支付结算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64号)

(3)支付系统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2]217号)、《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5]287号)(4)现金管理类:《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号)、《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银发[1988]28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30号)

(5)会计制度类:《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银发[1997]39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2]370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74号)

三、法律事务行为规范活动方案学习资料目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法律性文件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新邮银发[2009]35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民事诉讼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新邮银发[2009]505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新邮银发[2009]495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新邮银发[2009]410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小额贷款催收工作法律指导意见》(新邮银发[2009]583号)等。

四、国际、理财行为规范活动方案学习资料目录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办理结售汇业务登记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外币现钞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币现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国际汇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代理基金系统业务操作手册(理财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银办发[2007]26号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是指银行机构通过登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访问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身份信息系统),对个人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及照片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的行为。

第三条 银行机构可利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终端或个人征信系统终端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

第四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在办理下述业务时,如相关个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居民身份证,则应当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

(一)人民币银行账户业务,具体包括开立、变更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信用卡账户)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二)人民币信贷业务,具体包括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住房信贷业务。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其他银行业务。

银行机构为加强内部管理,在办理除上述三类业务之外的其他银行业务时也可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

第五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需当场办理人民币银行账产业务的,应当场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不必当场办理银行账户业务的,应在办理业务前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第六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在办理人民币银行账产业务时,联网核查结果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当个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核对一致且系统反馈的照片与居民身份证记载的照片核对相符时,银行机构可认为待核查的个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是真实的。中国人民银行在进行银行账户实名制检查时,视同该银行机构在核对个人身份证件信息方面已履行尽职调查职责。

(二)当个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核对不一致且无法确切判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时,银行机构应根据法规制度的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需要决定是否拒绝为该客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银行机构应制定明确、合规的操作规程,指导柜面人员正确办理银行账户业务。

银行机构如果决定为客户办理银行账产业务,应详细登记客户准确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话等),并在办理业务后及时采取其他措施对该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进一步核实。如其居民身份证经核实确属虚假证件,银行机构应立即停办相关账户的支付结算业务。对于开户业务,银行机构还应及时通知该客户撤销账户,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对于变更账户业务,银行机构还应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第七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业务时,应在办理业务前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一)当个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核对一致且系统反馈的照片与居民身份证记载的照片核对一致时,银行机构可以认为待核查的身份证信息是真实的,可按照审批程序和条件进一步核实该客户其他方面的情况。

(二)当个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核对不一致且无法确切判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时,银行机构应在办理业务前及时采取其他措施进一步核实。如其居民身份证经进一步核实确属虚假证件,银行机构不得为该客户办理个人信贷业务。

第八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在办理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业务时,应根据法规制度的具体规定及内部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时间及联网核查结果的处理方法,并将具体实施办法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将记录银行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情况,并将记录情况作为判定银行机构是否进行联网核查及其核查结果的依据。

第十条 银行机构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时,如对核查结果存在疑义,可将需进一步核查的信息反馈给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

第十一条 银行机构应建立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应急机制和详细的操作手册,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合规开展。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提供联网核查的时间为个人征信系统的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2日起施行。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小额贷款业务试题 篇六

以建设活动强诚信

湖南省邵阳市地处湘中偏西南,辖1市8县3区,197个乡镇,5585个自然村,总人口760万,其中农村人口535.91万人,占76%,农户总数138万多户。至2009年底,农行已向农户发放惠农卡19万张、授信农户3万户,农户小额贷款7亿元。随着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的不断推进,农户贷款“面广、户多、难覆盖”的局面已越来越显现,如何解决信息严重不对称与有效推进农户小额贷款成为当前农行面临的重大课题。

对此,邵阳分行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文明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活动,把道德建设与信用建设、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与信贷支农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在有效满足农户生产资金需求、拓宽信贷支农服务渠道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其主要做法是: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了推动文明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活动的开展,邵阳分行积极引导所辖各县域支行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推动各县、乡(镇)政府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为组长、县支行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户信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各村成立了以营业所主任、客户经理、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五老小组”成员组成的农户资信评定小组,负责信用户的初评工作,形成“政府推动、农行主导、部门支持、村委会和农户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为了让广大农户进一步认识信用工程创建的重要意义,自觉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邵阳分行辖内各县域支行以政府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创评对象,利用宣传栏、政务、村务、横幅、张贴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宣传工具,对创评目的、意义、程序、优惠政策、创评内容等进行广泛宣传,印发宣传单10多万份,在全市营造“争做文明信用人、争当文明信用户”的良好氛围。通过把道理讲明、意义讲透,使社会各界人士真正认识到良好的信用就是一种资源,信用工程对于政府、农行、农户三者都非常有利,只有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才能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广大农户诚实守信,重视积累自身良好的信用记录,积极参与信用创建活动,全市60%以上的农户投身到了创评活动中。隆回县三阁司乡农民黄元时在广东打工,得知家乡在开展创评“文明信用户”活动,毅然辞工回乡参评。他说,5万元的小额惠农贷款,对渴望致富的农民来说吸引力很大,用这笔贷款来扩大生产和发展副业,两三年就能致富。

3、制定方案,严格创评。在信用创建活动中,邵阳分行制定了创评方案,细化创评内容,引导辖内各县域支行严格按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条件,开展信用创评工作。他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做到成熟一个、评定一个。工作中坚持“三依靠”、“三公开”、“三结合”。“三依靠”即:依靠各级政府、村两委班子的支持协助;依靠群众的积极参与;依靠农行员工和乡镇干部的密切配合。“三公开”即:公开创评条件、公开创评程序、公开创评结果。“三结合”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担保贷款、联保贷款相结合,与建立经济档案、防范风险相结合,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与此同时,各县域支行把道德建设和信用建设两大部分合在一起实行双百分评定制,印发表格让农村“五老评议小组”成员按标准打分,农业银行与村委会结合,对农户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由农业银行网点主任、客户经理、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或“五老小组”成员组成资信评定小组,推行“两定四评二榜”的创评办法。“两定”即选定评议组织和确定创评标准及条件;“四评”即家庭自评、“五老评议小组”公评公议、村委会总评和农业银行创评领导小组审评;“二榜”即在村委会总评结束后,将评后结果和道德信用档次进行张榜公布,在农行创评领导小组审评后,各村委会根据农行反馈的审评名单进行第二次公榜,以便农民群众进一步比较确认。通过严格的创评程序,确保了评议公开透明、公正可信。

4、明确职责,三方联动。创建文明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活动由农户自愿参加,政府指导监督,村委会参与评估,农行提供贷款和服务。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农业银行积极发放贷款、清收贷款,协调有关部门为农业银行提供咨询和法律服务;村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积极协助农业银行开展存款、贷款业务和惠农卡、惠农信用卡发行以及理财产品的捆绑营销工作,引导农业银行开展信贷支农服务,监督农户贷款使用情况,并向农业银行提出保全资产意见,积极消化、偿还历年不良贷款;农业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全力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操作流程》,发放小额惠农贷款,尽可能为农户提供资金、转帐、汇款、结算、信息、科技等服务。

5、评定等级,规范管理。创评文明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为避免走过场、做表面文章,邵阳分行按照“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点到面”的原则,指导辖内各县域支行按照先有贷农户,后其他农户的步骤逐步推开。各县域支行则按照市分行统一印发的标准格式,广泛采集农户基本信息、资产情况、负债情况、收入支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风险情况和个人品行等多项创评指标,逐户录入农户信用电子信息数据库,建立全面系统的农户信息电子档案。为保障采集信息的真实、可靠,各县域支行建立了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在此基础上,邵阳分行还组织编制了统一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设计评分模型,开发评价系统,对农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价。评价优良、一般、限制三个级次,核定不同的授信贷款额度,评价结果要在乡、村两级内予以公布,做到评价工作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得到群众认可。截至2010年8月末,共为5.76万多农户建立了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其中为有贷农户建立档案2.1万个,占采集有贷农户的96%。凡信用户达到70%以上的行政村,可评为信用村;信用村达到60%以上的乡(镇)可评为信用乡(镇)。

6、宽严相济,奖惩结合。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户的信用意识,邵阳分行根据信用创评级次对农户实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不断完善激励惩戒机制。对信用评价为一般农户,发放5万元以内的农户贷款,给予少上浮10-20%的利率优惠,贷款期限限定在一年以内。对信用评价为优良农户,发放50万元以内的农户贷款,给予少上浮20—30%的利率优惠,贷款期限放宽至3年,在授信额度内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一站式信贷服务。对评定为限制的农户,不发放农户贷款,实行贷款抵押质押,并在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设定限制条件。

以有效发展助信用

邵阳分行开展文明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构建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其主要成果有以下几点:

1、贷前审查,银村共管。农户申请贷款要有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参与创评的信用农户;二是要有其他农户联保;三是要有村委会推荐。同时,村里农户需要贷款前,村委会还要开一个保证金专户。村委会专门负责对农户贷款进行担保,以及资信、用途和还贷能力的初审等。

2、贷款发放,方便快捷。村委会代银行完成贷前调查、放贷审核等大部分前期工作,农行只需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即可做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的决定,大大提高了审贷效率。同时,通过“惠农卡”记结账,贷款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0天缩短为3天,资金到账时间由3天缩短为1天。除贷前初审外,村委会还承担起贷后管理和催收的义务。如借款人不按时还本付息,农行便在贷款到期3个月后直接从村委会保证金账户中扣收。

3、贷后管理,风险可控。农户联保,村委会掌控农户资信状况、为农户办理农业保险形成了“三道防线”,农行、村委会、农户及农户联保小组成员,成为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利益共同体。村委会及其农户讲信用、按时还贷,银行讲规则、按时发放贷款,已成为银行、村委会、农户共同遵守的“潜规则”。

4、增强了政府抓信用建设的责任感,深化了“三级联创”活动。通过乡(镇)领导班子挂钩联系、乡(镇)部门挂钩、村委会落实创建责任,有效地调动了各级抓农村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创建活动成为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有力抓手,形成了县、乡(镇)、村上下联动,各乡(镇)、村领导齐抓共管,全力以赴打造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邵阳分行创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采取整村整乡推进、以点带面的办法,辐射带动其他村、乡(镇)信用创建。经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信用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创建领域日益拓宽,创建内涵越来越丰富。评定对象从原来的农户拓展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使信用工程惠及更加广泛的群体。

5、抓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在抓好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同时,各乡(镇)、村均着力推进信用户创业种养示范基地建设,并以基地为依托,大力开展种养技术培训,围绕当地烤烟、药材、油茶、水果、百合、黄花、蔬菜、牲猪、水产、禽蛋等支柱产业,引导农民走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之路,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经济。在信用户创业示范基地的带领下,全市现已打造了百合、烤烟、蔬菜、水果、三黄鸡、网箱养鱼、牲畜、禽蛋、中药材等种养专业村167个,列入邵阳市农业十大优势产业项目共59个。

截至2010年8月末,全市农行已评定信用户5.76万多户、信用村166个,信用乡镇15个、信用企业132个,信用个体工商户1900多户。并以此为载体,累计投放贷款15亿元,其中小额惠农贷款9亿多元,信用村农户贷款2.92亿余元,无一笔贷款逾期,到期贷款收回率、收息率均达100%。同时,贷款的发放搞活了农户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新宁县黄龙镇三星村共有农户224户,是远近闻名的柑桔、脐橙种植村,该行将165户种植大户组织起来,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了“新宁县崀山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行“卡贷结合”,采取“农行+专业合作社+农户”、“农行+公司+农户”的组织模式向该村发放惠农卡165张,发放农户小额贷款60万元,同时向“农业开发公司”贷款150万元,支持该村农户及公司进行柑桔、脐橙规模生产、储藏、包装和深加工。2009年,该村165户农民户均实现纯收入2.6万多元,高出本村其他农户1.1万元。据对全市18个信用村1000余户信用户的调查,信用村农民人均收入达5500元,比创建信用村前增加700元,增幅达15%,高出全市平均增幅6个百分点;信用户人均增收860元,增幅较其他农户人均高出5百分点。

以持续推进助完善

开展文明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不但增强了农民的信用意识,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邵阳分行进一步开展信用工程创建工作积累了经验,并日趋规范、完善。其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1、抓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把“有借有还、到期归还”作为诚信标准;全面真实原则---坚持“真实、准确、公正”,切不可“泛、乱、滥芋充数”,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入选;动态管理原则---对各级评定上报审定后的信用乡(镇)、村、户,实行按季监测、年度审查,对达不到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评议标准的及时停牌退出,并停止新的贷款发放,对改进后符合条件的乡(镇)、村、户及时评定复牌准入;风险可控原则----首先是增强对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评议的责任感;其次是做实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的准入与选定工作。对欠贷多、赖账户多、不良率高的乡(镇)、村、户,坚决不予评议,坚决不予新的信贷支持。这给在面上推广,整体提高全市农村信用建设水平提供了经验。

2、抓好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必须突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从邵阳分行开展文明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活动的实践来看,由于注重建章立制,以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创建行为,有效地避免了工作走过场,使这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3、抓好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必须以服务“三农”为已任,引领诚实守信的文明新风尚。该行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在积极为“三农”提供贷款、现金、结算、信息、技术等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同时,以信用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大力倡导诚信守约的良好风气,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乡风、村风、民风。通过开展信用工程创建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人人守信,共同致富”的观念深入人心,户户争当“信用户”,村村争当“信用村”,良好的信用环境逐步形成。不仅方便了农户融资,也增强了广大农户的诚实守信、按时还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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