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工作

2024-10-14

内部稽核工作(共9篇)

1.内部稽核工作 篇一

XXX市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稽核工作计划

XX年业务管理及内部稽核工作,要在中心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核算水平为重点,以加强业务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稽核,搞好业务培训为主要内容。努力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健全完善稽核办法,积极开展内部稽核业务。

为了保证稽核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心内部业务稽核办法,搞好日常业务稽核,力争做到稽核工作规范化、经常化、透明化。

(一)稽核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完成稽核任务。

(二)按照审核和复审两级审核制度作好内部稽核,健全稽核工作底稿,做好稽核记录,做到规范、清楚、准确无误。

(三)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中心领导组织带领下,适时组织实施一次现场稽核检查活动。

(四)按月及时下达稽核通知书,将稽核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柜组和单位。每月基本完成10个单位的业务稽核检查,确保全年稽核目标的完成。

(五)及时出具稽核工作报告,做到客观评价稽核事项。在条件成熟时直接向被审科室提交稽核报告,并抄送中心领导和机关各科室,以便改进工作。

二、开展业务考核评比活动,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考评体系,认真搞好业务考核评比工作。

(一)考评方式:业务考核评比方式,采取日常考评与定期检查评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日常业务考核,以稽核检查结果为依据,按照《中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打分标准》和XX年目标责任制考评相关规定进行量化考核,由业务管理及稽核室组织实施,按季度公布。

2、定期业务检查评比,按照《中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评办法》由中心组织评委进行实施。

(二)考评结果:实行百分考核,分科室平均计算考评成绩,日常考评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定期检查评比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1)日常业务考核成绩计算。月考核扣分按科室平均计算,季度扣分按月平均计算,季度考核得分按百分扣减法计算。年考核得分按季度平均计算,(2)定期业务检查评比成绩计算。按科室随机抽取会计资料,由评委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打分标准》评比打分,按次平均计算成绩。

(三)时间安排

1、日常考评,按月依据稽核结果完成考评。

2、定期检查考评,具体时间由业务管理及稽核室提出意见报中心领导审定。

三、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水平。

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搞好日常业务培训,完成本培训计划,具体作好以下工作:

(一)业务学习内容

1、《预算会计》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会计电算化相关知识;

3、固定资产卡片明细账录入等日常操作技能;

4、小企业会计制度;

5、其他相关会计知识。

(二)业务学习培训方式:以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干部职工自学为主,并辅以相关知识专题讲座,针对职工自学中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解答辅导。为保证培训效果,计划组织两次业务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三)时间安排:自学贯穿于全年之中,前半年侧重于

《预算会计》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相关知识;下半年侧重于固定资产卡片账务操作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业务知识考试时间预计在六月份和十一月份各组织一次。

(四)业务知识考试的形式分为笔答和上机操作两种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四、加强业务管理,搞好内部业务协调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规范会计行为,XX年应突出业务管理职能,搞好内部业务协调工作。

(一)作好内部业务运行情况统计,建立重要业务事项、拒付业务事项、业务差错事项登记制度;

(二)收集业务管理规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及建议;

(三)解释业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及业务操作规范;

(四)协助中心领导协调中心与财政、审计、税务、核算单位开户银行及内部核算科室之间的关系。

XX年1月20

2.内部稽核工作 篇二

一、稽核在科研单位的作用

(一) 稽核起着质量保证作用

科研单位每天对外提供大量的核算数据和有关财务信息, 应通过专职稽核主管审核确认后再报送, 即财务主管稽核人员要具有“技术监督作用”, 保证其对外提供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完整, 做到统一管理, 与综合计划、科研生产调度等管理部门步调一致, 从源头上避免出现影响管理决策的“数出多门”现象。同时随着科研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 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模式的转变, 财务稽核工作要有新内涵, 其工作范围也要不断扩大, 延伸到如何管理控制好财务活动。

(二) 稽核提升管理质量

稽核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 内控制度也是稽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稽核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对科研单位每天面对收到或产生数量众多的原始财务单位单据。如何做好稽核和内控, 关键点就是要树立全体职工稽核的观念, 首先要把好财务稽核第一关。科研单位财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综合管理性强, 财务核算稽核人员必须学习国家财经政策, 遵守财务制度, 每位财务人员都要了解自己处理的原始单位的合法性、构成要素及有效时间等, 保证不接受、不产生、不传递不规范原始财务单据, 提高财务工作质量。

(三) 稽核与内审相结合, 监管货币资金出入口

稽核与内审相互补充, 为科研单位财务管理服务。稽核是对财务部财会工作的自我检查, 而内部审计部门则是财务部门内以外的独立机构, 应具有更强的独立性。财务稽核是对单位经济活动全方位、全过程地监督, 首先应检查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 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和不按计划、预算办事的业务, 有无违反经济合同的开支, 有无浪费、虚报冒领、编造凭证等违法行为, 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标准等。其次要检查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是否与接收单位相符合, 其内容是否与经济业务的内容相一致, 检查其经手人、验收人、负责人是否都已签字, 明确责任, 各类印签是否齐全等。总之, 可以用一个“细”字来概括, 而内部审计一般是针对专门项目, 定期进行审计, 突出的是一个“专”字。

二、稽核体系在科研单位的建立

(一) 建立健全的稽核岗位制度

在设置稽核岗位方面, 按照科研单位相关规定应在财务部设总稽核人员1名, 专职稽核人员2~3名, 负责财务部的稽核工作;在制定工作流程方面, 规范稽核工作的操作程序。针对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业务, 分别制定工作流程, 稽核主管和一般稽核人员分工职责要明确;在建立稽核档案方面, 要加强信息沟通, 建立稽核报告制度。稽核人员将稽核工作情况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稽核工作完成后撰写稽核报告, 说明发现的问题, 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汇总稽核和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 下发整改通知, 各财务组整改完毕后以书名形式报告整改情况。要提高单位高层领导素质, 以确保将稽核资料整改归档, 努力提高稽核管理工作质量。稽核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相关, 及时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同时要做好事前事后的控制。

(二) 提升稽核人员业务素质

财务稽核工作和科研单位的利益密切相关, 从事稽核工作人员除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以外, 还必须具有学习和掌握财务稽核工作的能力, 因此, 财务稽核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重点学习内部控制业务流程、风险意识、财务稽核工作规范等, 只有充分掌握业务流程, 清楚单位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之所在, 才能将风险意识灌输给科研生产、综合计划等部门, 是各部门自觉加强对科研费用支出的计划与控制, 将内部控制制度在科研事业单位全面推广。除此以外, 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稽核工作的相关培训, 并定期进行考核, 对通过考核的会计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

(三) 延伸稽核范围

随着稽核范围的扩大及科研单位经营活动的日趋多元化, 单纯的事后稽核已不能对科研单位经营活动做出全面、科学、及时、准确的评价, 因此新形势要求科研单位事前稽核与事后稽核相结合, 充分发挥稽核的风险防范作用,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单位经济效益最大化。如科研单位内部技术改造和小型土建改造稽核可分为:改造计划编制和审核;改造预算编制和审核;劳务供应商招投标和确定;改造价格确定和控制;改造合同签订和执行;改造业务质量控制和监督;改造竣工验收;取得开具发票审核和付款;改造工程的总考评等环节。

三、稽核在科研单位的思考

(一) 科研项目费用稽核难

科研单位每年都有新的研究课题属于国家立项项目, 而国家拨入科研项目费用的稽核审计是个难点, 主要问题是各型号课题费用拨入不及时、不均衡, 费用使用情况不透明。如与协作研制单位之间应付应收账款多, 造成课题项目费用稽核难, 对此应在各协作研制单位之间开展往来款项核对工作, 及时发现问题, 确保科研项目稽核工作及时进行。

(二) 稽核要透过形式看实质

对疑虑事项要反复稽核审查, 去伪存真。除做到基础账表相符外, 还应全面体现各项目的运行情况。如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的稽核应真实详细、扼要易懂, 报表中应说明的数据、问题及分析比较指标等要详细记录, 以确保真实准确。

3.内部稽核工作 篇三

关键词:内部审计;医保;稽核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2-0101-02

当前,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医疗保险体制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经政府统一规化调整更趋于合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等卫生服务体系的形成,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低成本、广覆盖的保障机制的模式下,推进医保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加强内部审计,逐步形成医保稽检体系意义重大。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谈点这方面的看法。

一、内部审计在医保中的作用与地位

医保稽核部门作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处室,其业务受双重部门的制约,既要受到上级审计机关的督查,又要受到本部门领导监督。在地位上要相当于医保经办机构的内部审计。主要承担着内部的审计职能,一旦在审计过程中牵涉到本部门的利益,观念和认识上的冲突就很难把握自我,迷失方向,是向着审计部门还是向着医保单位本身,难以左右,这就给医保稽检部门的从业人员带来了工作上的难度。必须做到不带偏见,客观公正的审计目的,才能在医保稽核内站稳脚根。在审计中发现问题,应向本部门领导和审计部门作专题汇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本部门的管理层和审计部门的管理层而言,任何问题的出现,需要纠正,应根据某一环境的事实提出,而不应根据来自某些监督人员的压力而提出,為实际情况掌控,对具有提示作用,适时帮助的检查,管理层是乐于接受的。如果对问题的陈述或提示是基于把内部审计作监督者,或者内部审计是基于履行工作职责或实现个人的目的而要管理层采取某种行动,这会使管理层产生抵触心理。

内部审计须在工作中体现灵活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态度有着重大的影响,关键是如何使用灵活性,使内部审计成为有益的管理手段。如果对某项管理层认为不合理、难以接受的审计活动加以适时、灵活地调整,使被审计者(管理层或下属组织)相信内部审计是合理的、有益的,那么内部审计取得成功的机会就会增大。

在医保稽核中,内部审计作用至关重要,针对不同人群的工资结构,对缴费预算,对医保资金的管理、稽查、使用都要有严格的制度做保障,推进规范化运作进程,促进医疗卫生保健和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让主管部门与审计部门同等对视审计与稽核。

二、医保稽核中的问题分析

在体制方面,参保者缴费额度没有与其享受的待遇挂钩,权利和义务失衡,参保者缺乏缴费积极性,使少报、瞒报缴费基数的现象屡屡发生。

在制度建设方面,医保稽核缺乏严格、规范的制度约束和执行标准,存在着执行政策不统一,行业标准不同,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的整体效应。国家统计局1990年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于工资构成的解释比较粗略,对一些项目没有科学细化。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就业方式、收入分配形式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工资构成项目更加多元化、复杂化。参保单位往往利用这些方面的漏洞巧立名目,变相减少缴费基数,造成医保基金难以应收尽收,不能打足入库。

医疗保险稽核体系尚需完善。目前,不少地方医保稽核的范围还只局限于缴费情况的稽核,对于医保基金支出情况、对医保经办机构内部制度建设、职责分工、基金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也尚未纳入稽核范畴。

医疗保险稽核队伍建设滞后,缺乏专业和专职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不足,缺乏实践经验,从业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不了稽核应有的监督作用,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稽核效果,不足以提高整体医保稽核工作。

三、强化医保稽核的职能

强化医疗保险稽核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稽核业务部门的级别和职能应略高于其他业务部门,并且其业务要保持独立,不得与任何业务部门有业务和职能方面的交叉;稽核人员专门负责稽核工作,不得在其他部门任职,以保持其身份上的独立性。鉴于执法权限与权威性成一定的正比关系,医保稽核部门权威性的加强,有助于加强稽核力度,提高稽核效率,劳动保障部门应授予医保稽核部门一定的处理权限,例如,对于拒不缴费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单位,医保中心可以封锁其医保待遇并加收滞纳金等;医保稽核部门也可采取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参保单位进行监督,以便整合稽查资源,简化办事程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优化稽核业务的监督职能。

在体制方面,可考虑参照养老保险的做法,按缴费档次划分相应级别的待遇等级,实行参保单位缴费额度与其享受的医保待遇挂钩的做法,同时,做大做强做活个人基金账户,提高医保待遇。这既能照顾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参保要求,又能提高参保单位的缴费积极性和参保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

在制度建设方面,应考虑目前我国企业及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的实际,对现有的缴费基数的构成项目作适当调整并加以细化,明确缴费依据、项目构成以及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建立统一的基数审核执行标准,以堵塞申报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打足入库资金。

健全和规范医疗保险稽核体系,扩大稽核监督范围。医保稽核的业务范围不应只局限于目前的医保缴费情况稽核,还应将医保基金支付审核纳入监管体系,对就诊、诊疗项目管理、药品管理、费用结算、费用支付、网络安全等环节实施监督,严管基金流出渠道,堵塞漏洞,防止参保单位和个人以及定点医疗机构骗保和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另外,应建立健全医保内部稽核制度,对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基金管理等环节实施全方位监管,实行收支两条线,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防范风险的能力。

加强医保稽核机构队伍建设。医保中心应设置专门的稽核部门并配备专职的稽核人员,充实稽核力量,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建立顺畅的稽核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稽核职能,努力降低稽核成本,维护医保经办机构的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对医保稽核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着力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加强监管,规范动作,促进医保事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服务水平,使医保稽核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于人民大众。

4.内部稽核制度 篇四

第一条 财政所工作岗位可以实行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不相容岗位必须相互分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岗位稽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条 财政所所长对总预算会计的账簿、凭证、报表每季至少稽核一次,对出纳会计账实相符情况每月至少稽核一次。

第三条 总预算会计对其他会计岗位的账簿、凭证、报表每季至少稽核一次。

第四条 各会计岗位之间要按季对账务进行互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篇五

1、本单位每一项经济业务的自理秩序,不能由一人包办,以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办理或兼管。如:业务人员进货,出纳员会款,会计人员记帐,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2、帐、钱(物)实行分管。以货币资金而言,出纳人员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得兼管稽核、全部印章、会计档案和其他帐目的登记工作,现金银行存款总分类帐由会计人员记帐。

3、严格执行凭证制度和帐务自理传递程序制度。每发生一项经济事项都要有合法的凭证。

4、本店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职权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把好每项经济业务关。

5、办公室人员严格把握财产物资领用手续,购买用品用具及其他财产物资时,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发票必由二人以上签字手续。纠正收支必由二人以上手续。

6、严禁仓库部门收现金,其他销货部门的现金必当天经二人以上汇总清帐送交银行。

6.燃气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篇六

(试行)

1总则

1.1 目的为建立经常性防错纠弊的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与问题,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1.3 释义

财务内部稽核是在财务部门内部设置稽核岗位,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系统地检查、复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并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对各项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审查和对其他会计资料的事后复核。

1.4 原则

1.4.1 防范性原则

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实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偏差,防范企业财务管理风险,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

1.4.2 经常性原则

财务内部稽核依据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监控财务收支的内在要求,按照财务机构设置与相应的职责分工随时随地进行,并对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4.3 规范性原则

进行财务内部稽核,必须以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客观评价企业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2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与职责划分

2.1.1 总稽核员。集团公司设总稽核员,由财务部主任或副主任兼任,负责对各级稽核员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向总会计师报告工作。

2.1.2 集团公司稽核员,由财务部主任或副主任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兼任。负责集团公司财

务稽核工作,并对大区稽核员、成员企业兼职稽核员实施财务稽核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向总会计师报告工作。

2.1.3 大区稽核员。由各大区财务总监或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人员兼任,负责对大区内各成员企业兼职稽核员实施财务稽核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2.1.4 成员企业兼职稽核员。由各企业财务部门主管人员或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人员兼任,负责对本企业的各项财务收支实施即时稽核。

2.2 成员企业兼职稽核人员应独立实施对本企业的财务稽核;其他稽核人员一般应独立实施相应的财务稽核,但根据实施财务稽核的性质、范围、规模和复杂程度,经总稽核批准,亦可组成稽核小组组织实施。

2.3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某些重要事项的稽核可委托督督察委员会审计室进行。

3财务内部稽核的方式

3.1 事前审查:主要包括对各种经济合同、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资金收支计划的合理性的审查。

3.2 事中审查:主要包括对企业各项收入、成本费用支出、各项资金收支的合规性的审查。

3.3 事后审查:主要包括对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合规性、效益性的审查、复核,以及对各种资产的帐实相符情况、债权的存在状况进行审查。

4财务内部稽核的种类

4.1 全面复核

各成员企业兼职稽核员应对记录本企业各项财务收支的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进行全面复核。总稽核员、集团公司稽核员、大区稽核员根据稽核目的、范围等确定是否对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全面稽核。

4.2 抽查

包括实地抽查和报送审查。总稽核员、集团公司稽核员、大区稽核员定期对企业财务收支记录进行审查,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抽查,并对企业兼职稽核员实施财务稽核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2.1总稽核员对下级稽核员实施内部财务稽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2集团公司稽核员对下级稽核员实施内部财务稽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10次,每季度不少

于2次。

4.2.3 大区稽核员对辖区内企业的财务稽核,每月进行1次;每季度必须稽核一次存货和债权管理情况,每半年至少稽核一次成本费用管理情况。

5稽核实施

5.1 审核会计凭证

成员企业兼职稽核员对本单位会计凭证随时进行审核,应有完整的审核记录;大区稽核人员对辖区内各单位的会计凭证,随时抽查进行再审核,每次不少于2个连续的会计月度。

5.2 复核会计账簿

成员企业兼职稽核员对本单位会计账簿,每月进行一次复核,应有完整的复核记录。大区稽核人员对辖区内各单位会计账簿的复核,每年不少于4次。

5.3 审核会计报表

成员企业兼职稽核员对本单位会计报表每月进行全面审核,有完整的审核记录。其他稽核人员对各下级单位的会计报表,每月进行审核,有完整的审核记录。

5.4 检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

重点检查收款、付款控制程序的严密性和收入、成本费用、各种资产管理控制程序的科学性,各种控制程序实际执行的严肃性。

5.5 复核其它财务会计资料

成员企业兼职稽核员对本单位的各种票据、合同、纳税管理资料及其管理情况,每2个月至少复核一次,有专门记录。其他稽核人员对各下级单位其它财务会计资料的复核,每年不少于一次,有专门记录。

5.6 总稽核员、集团公司稽核员、大区稽核员实施财务稽核后,应向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提报稽核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总会计师对稽核报告审阅批示,应就需要整改的事项向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5.7 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主管人员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应根据所提出问题的性质、涉及的管理方面拟定整改方案,区别情况处理。

5.7.1 对仅涉及财务部门业务管理和核算上的问题,财务部门立即组织财务会计人员自行整改。

5.7.2 对涉及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内部管理控制、经营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应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要求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5.8 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应在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将整改结果反馈集团公司财务部。

5.9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反馈的整改结果,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或通知相关稽核人员进行复核。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复核,可依据须整改事项的性质、整改要求等确定。

6稽核报告

6.1 专项稽核报告

进行专项稽核的事项,应根据实施专项稽核的目的、稽核的结果提出专项报告。专项报告一律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审阅。

6.2 综合财务稽核报告

每半、,各级财务稽核员应根据组织实施财务稽核的情况,对该时期实施财务稽核的重点、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与处理情况、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与建议等提出综合财务稽核报告。

6.3 特项报告

各级财务稽核人员在实施财务稽核过程中,对所发现的各种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政策的事项、存在重大财务风险的事项(影响企业财务收支、或有负债5万元以上的),必须形成特项报告,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6.4 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应对收到的财务稽核报告做出评价,对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提出贯彻意见,对改进财务管理的各项建议进行研究,给予是否采纳的答复。

7罚则

7.1 对未按规定组织实施内部财务稽核的人员,给与降职降级并调离财务稽核岗位。

7.2 对不配合上级财务稽核的,经集团公司财务部调查落实后,给予扣发奖金、职务津贴或下浮适岗系数等处罚。被处罚人属于财务主管人员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可并处降职降级等处分。

7.3 对拒绝上级财务稽核的,经集团公司财务部调查落实后,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由总会计师提请集团公司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8附则

7.内部稽核工作 篇七

一、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的概念及作用

(一) 内部审计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IIA) 最新发布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对内部审计有明确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 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 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CIIA) 发布的《内部审计准则》则对内部审计定义如下: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因此, 无论是IIA还是CIIA, 都一致的强调了内部审计最基本的特点:独立性和客观性, 并将实现组织的目标作为内部审计的终极目的。这里所讲的实现组织目标包含二层意思, 一是增加组织的价值, 即通过内部审计减少或挽回企业的损失而增加企业的价值, 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促进企业改进管理水平而增加企业的价值;二是改善组织的运营, 即通过内部审计评价, 修正和规避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风险, 以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起到了必要的监控和促进作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大政方针、具体流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同时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揭示、以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更加符合经营活动要求的制度。

(二) 会计稽核

会计稽核最早的书面概念出现在财政部于1996年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其中的第九十条规定, 各单位应当建立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方法。

由此可见, 会计稽核是基于企业会计机构内部作业内容的一种检查程序和监督措施。会计稽核的目的是通过对会计作业内容的审核和评价, 确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事实上, 在会计的核算和监督两大职能中, 稽核工作正是监督职能在会计工作中的重要体现。

二、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的特点

(一) 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的共同点

1、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都具有独立性、客观性的特点

任何一项检查和评价工作都必须具备独立性、客观性, 也就是说, 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在实施业务过程中不能受到外来的干扰。这包含两重含义, 一是作业过程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是从业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任何一方面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受到损害, 都无法保证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都通过系统、专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业务进行检查和评价

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对业务的检查和评价都依赖于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包括统计、会计、营销和法律等诸多领域的知识。当然, 会计稽核对会计专业技能的要求有更高的要求, 而内部审计则更要求专业知识的全面性, 两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3、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都将财务会计资料作为重要的检查对象和数据来源, 以此发现问题、揭示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离不开财务会计核算, 也就是说, 通过财务会计资料是可以比较全面的了解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状况的。因此, 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会计稽核都会将财务会计资料作为重要的检查对象和数据来源, 通过查看这些资料来查找错漏和问题, 揭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当然, 内部审计更偏重于检查整个生产经营活动, 而会计稽核则侧重于检查和评价会计核算的质量。

4、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都能增加企业价值

内部审计通过评价企业的状况提出改善建议, 会计稽核通过对财务会计核算质量的检查而提出合理化建议, 两者都通过上述途径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改善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增加企业价值。

(二) 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的不同点

1、机构地位不同

内部审计是独立于会计机构之外的机构, 大多数企业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都是直接对董事会或董事长直接汇报和负责, 较会计稽核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而会计稽核是会计机构的一个内设部门, 其直接上级一般是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会计稽核主要着眼于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性、资产管理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2、工作依据不同

内部审计以《审计法》、《审计准则》等审计法规为最重要的工作依据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会计稽核以《会计法》、《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为最重要的工作依据开展会计稽核工作。

两者在适用的法律依据、工作准则和制度等方面明显不同, 将最终影响工作成果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3、工作内容和目标不同

内部审计以企业的经济活动为基础, 以确认业务和咨询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 为企业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 以此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会计稽核始终针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而进行检查和评价, 通过改善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并间接的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4、工作范围不同

内部审计关注企业的全面经营活动, 涉及到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其工作范围不仅局限于财务会计工作, 也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人事等诸多部门。

会计稽核的工作范围一般仅限于财务会计机构内部的工作, 必要时也会涉及与财务会计相关的部门, 通过检查和评价财务会计机构的工作质量, 提出建议和改善意见, 促进会计工作水平的提升。

5、工作的专业性要求不同

内部审计除了具备熟悉的财务会计知识外, 还需要对企业的整个经营管理活动有所了解, 对重点工作岗位和职责、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内容更需要具有正确的判断和评价的能力。

会计稽核着眼于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内容, 必须有扎实的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 而对于企业与财务会计相关的其他业务应有初步的认识即可。

三、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协作机制

(一) 完善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人员的相互学习机制

从事内部审计的人员在不断加强对自身业务理论学习的同时, 还需要系统学习和掌握专业的财务会计知识, 以有利于通过财务数据发现问题。而对于会计稽核人员来讲, 站在更高的层面上, 以把握全局的视野来揭示和分析问题也是极有必要的。

因此, 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人员的相互学习是必须、必要的。通过双方的相互学习, 利用各自的优势来提升业务技能肯定是一件两全齐美的事情。

(二) 建立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人员的交流沟通制度和业务报告共享平台

1、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范围有一定的重合性, 因此, 定期的交流和沟通有利于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对于无限制阅读范围的业务报告, 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应建立共享平台, 其好处在于: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重复劳动, 把有限的人力资源用在更需要的地方。

(三) 适时进行内部审计人员和会计稽核人员的岗位轮换

若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健全, 可考虑在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从业人员中选拔佼佼者相互轮换岗位。轮岗的意义在于, 促进两者从业人员的相互理解和配合, 并有利于加强两者之间的联系。

内部审计和会计稽核都是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门, 是企业资产安全保障和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的守护神。两者在不同的领域起着不同的积极作用, 建立和谐、高效的协作关系必将给企业带来1+1>2的效应, 引导企业走向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

[1]内部审计与会计稽核的区别.《财会月刊》1995年06期于福明

[2]《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发布

8.ERP体系下会计稽核工作探讨 篇八

关键词:ERP体系;会计稽核;工作

企业的ERP系统基于信息技术,用信息化的思想来给企业领导提供决策信息。它集成了先进的管理思想和信息技术,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企业整个供应链的管理,满足企业调配资源、创造财富的要求,是企业在现代时代发展壮大的基本保障,也给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做出了有效的数据信息。下面先讲一讲

一、ERP体系给企业会计稽核工作带来的影响

ERP体系是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理念结合的新成果,它改变了把最小会计实体当单位、对会计资料进行手工稽核的工作方法,在财务会计对象内容、稽核方法、工作范围、监控程度上有了很多的改变。

1.使会计稽核管理范围加大

ERP体系下进行企业的业务流程设计,能够做到以需求带动企业的管理过程和生产控制,能够面对顾客和市场。财务会计的模块范围正在加大,渗透到企业所有的业务流程中,企业的业务能够通过ERP体系自动集成会计凭证,企业财务目标管理的库存结转、成本、销售收入、会计核算等业务都转移到物流部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来进行,会计的核算工作向前延伸。ERP体系也让企业的财务会计同管理会计相分离,业务信息同会计信息自动进入财务会计管理模块,生成销售凭证、分类账目凭证、会计凭证,也自动划入到预定的利润中心、成本中心、基金中心中,完成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方面的高度统一。会计稽核工作是财务工作的重要部分,在企业业务流程改进和重组工作范围方面也得到拓宽,不单单对本部门进行财务会计审核,也对企业业务流程进行追溯审核监督,稽核触角也延伸到了业务部门的操作上。

2.改变了企业会计稽核的工作方法

ERP体系下企业进行的会计核算工作,在基础结构上有了很大的变化,会计凭证类型、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展现、会计打印方式、会计组织结构形式都同企业过去的会计形式有了根本转变。在生产流程、销售链、供应链、管理流程中的业务操作人员的采集录入数据工作,以及模块间集成凭证自动生成代替了先前的集中在会计人员凭证审核、保存、分析汇总、算账等工作。企业财务会计部门里负责报账、算账、单纯记账的核算岗位变少,负责考核、分析、控制、决策、预测的管理岗位有所增加。岗位职责的描述、岗位的调整和分拆合并、人员的配置原则条件也发生了变化,企业会计工作人员进行了新任务和角色的转变。企业财务会计稽核工作也在工作方法方面进行了转变,使自己的工作能够适应ERP体系的要求。

3.会计稽核管理内容增加

ERP体系下企业进行财务会计稽核工作,需要通过企业财务网络系统来管理业务处理流程和账务处理流程,ERP体系更加注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经营的效果效率、财务收支的合理性,需要体现出企业生产经营对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需求,使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实现核算型人才到管理型人才的转变。在ERP体系下进行企业业务流程重组进程中,需要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职责进行重新的划分、分配、制定,做到信息流和业务流的同步进行,借助于ERP体系的高准确性、高自动化性、24小时不间断性、数据获取实时性等优势条件,进行海量数据信息的处理解决,给会计稽核对象信息数据获取提供有力条件,使会计稽核效率大幅度的提高。

4.加强了会计稽核的控制力度

ERP体系下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涉及到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对财务会计的控制监督工作融入到了企业的作用流程中。没有财务会计控制工作的支持,企业其他的业务工作就不能顺利开展。财务会计工作把企业的业务流程过程作为着眼点,不再局限企业财务部门的工作范围,不再把事务管理当成特点。财务会计的监督从原来的事中、事后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人工的工作方式也转变成了信息科技同手工方式结合的方式。财务会计部门不是被动的对企业经济业务进行简单记账,而是全过程、全面的引导企业进行经济决策。

二、进一步完善ERP体系下会计稽核工作的方法措施

1.处理好会计稽核工作同各方面的关系

在ERP体系下,企业需要处理好财务会计稽核工作同业务标准化、内部审计工作、ERP应用之间的关系,把会计稽核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企业变动的经营策略,来调整会计稽核重点,防范企业管理和经营风险,定期进行赊销管理、费用使用率、资产和投资处理在合理性方面和有效性方面的监督控制。加大ERP体系中同企业会计相关的销售、采购、库存模块的日常在线稽核,做到日清日结的规范监控,在监控要点以及监控流程上要明确,对那些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数据源要加大监控力度。确定出会计稽核的重点内容以及关键控制点内容,成立会计稽核评价体系和稽核数据信息分析仓库,借助于会计稽核使会计考核变的量化和细化。加深会计稽核的空间,把单一会计核算稽核变成对所有财务行为核算稽核。

2.明确出会计稽核的内容

首先要充实会计稽核的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ERP体系的管理要求,在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摒弃原来对报表、账簿、凭证进行事后重审的做法,加大会计核算稽核深度,把成本指标、费用指标、支出指标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等内容都划入到内部会计稽核的范围之中,完成对会计稽核全过程以及经济活动的监控。根据ERP体系的流程特点,前移稽核点,根据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调整会计稽核的重点,使潜在的风险降低。对非现场会计稽核加强管理,根据ERP体系收集的数据信息,动态反映出单位部门的经营成果和经营状况。揭示出主要风险点和特点,发挥出非现场会计稽核的全面性、系统性、超前性,做到和现场会计稽核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完善建立会计稽核预警体系,提高预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引导现场会计稽核,提高会计稽核的针对性。

3.建立内部会计稽核体系

结合ERP体系,根据分工负责、相互牵制原则设置好会计稽核岗位和人员,明确好会计稽核的职责。结合好内部控制以及业务流程,使稽核流程更加完善。制定出可行的、有序的会计稽核工作程序,形成覆盖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网络。事前有预审、事中有跟踪、事后有评价,对于大宗财务物资以及大额资金收支,要预审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总结:

ERP体系下,企业做好会计稽核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在会计稽核观念、稽核范围、稽核方式、稽核内容等方面进行转变,使会计稽核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使企业走上发展壮大的道路。

参考文献:

[1]蔡惠芬,黄建英,赵学明,钟艳芳,陈晓娜,张经纬.基于企业级资产管理系统的财务稽核体系构建[J].会计之友, 2012(12)

9.制造型企业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篇九

一、稽核工作的职责、任务

内部稽核是财务部门内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稽核工作是依据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关财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会计核算规则,以及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内部审核、监督与检查的会计活动。

稽核工作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的作用,对内部会计核算及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正确性,以及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时效性、准确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提出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内控机制、保证资金安全的建议和措施。为增强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的能力、促进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的不断提高作出努力。

二、稽核工作的组织和分工

对会计凭证的稽核工作实行三审制:制单复核、计算机输入复核、总稽核

第一条制单复核主要职权和内容:

1、制证人员按照“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取得的《会计原始凭证》的要求”负责对原始凭证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审批手续不全或有遗漏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 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2、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编制记帐凭证,记账凭证自审无误后,在“制证”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并及时将记账凭证及附件交给计算机记账人员;

3.各业务组长负责对本组提供的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进核。

第二条 计算机输入复核主要职权和内容

1、计算机记账人员按要求对已记账的记账凭证进行二次键入复核; 对会计凭证的科目使用是否正确,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金额是否相等进行复审;

2、对以前已记账务的个别调账、错账冲正等账务复核,手续齐全后,方可在计算机上执行;

3、当日全部账务计算机复核完毕后,应在会计凭证复核人处加盖个人名章;

4、协助其他岗位人员做好相关的对账工作;

5、计算机记账人员应按日填写“稽核工作日志”,对在稽核会计账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作出详细记录,并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纠正与处理。月末将“稽核工作日志”交会计主管审核签字。

第三条 总稽核主要职权和内容

1、依据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关财务法则和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则,以及岗位责任制对本部的会计核算等业务活动进行内部事后稽核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督促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3、负责对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稽核督查。

4、负责对帐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备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的专项稽核工作。

5、核查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况。

6、根据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结合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对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草拟解决办法,上报财务主管。

7、对稽核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或疑问,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提出进一步补充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改进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如遇有重大违章违纪问题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立即向法人代表汇报。

8、按照下列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检查要求,审核库存现金收支结余、支票签发、有价证券、银行对帐单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9、稽核人员应按日填写“稽核工作日志”,对在稽核会计账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作出详细记录,并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纠正与处理。月末将“稽核工作日志”交会计主管审核签字。

10、月末稽核人员应将财务科固定资产卡片的原值金额、种类、数量等与设备科固定资产台账核对。

第四条 固定资产、存货、往来帐的审核职权,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有相应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

第五条 会计主管对上述稽核的结果进行抽查,并对会计报告进行复核。

三、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检查核实资产的方法

第一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取得合法、有效、完整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是否按规定附有原始凭证并按照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填制凭证的日期是否正确,会计科目(一级科目)、子目(二级科目)、细目(三级科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概括、反映了原始凭证的交易内容;有无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输入或记帐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记帐凭证是否进行连续编号,凭证分类是否正确,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有无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五)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除月末或年末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或年终结转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时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七)记帐凭证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以前月份记账凭证的保管是否齐全。凭证是否已及时输入电脑或登录日记帐。

(八)记帐凭证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九)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是否在调账说明上注明原错误凭证的、月份、类别、编号、错误原因等事项说明,原错误记录,更正后的分录,更正人的签字,会计主管的签字。

第二条原始凭证的审核或复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不得省略名称或臆造名称;

6、所购货物的详细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7、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8、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字迹必须双面复写(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 写纸功能的除外)。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二)取得原始凭证的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所盖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2、自制原始凭证(如请示报告、事项说明)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签名

(三)原始凭证更正的要求:

1、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2、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四)白条不得替代原始凭证作为入帐依据。

(五)对原始凭证附批件的要求: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或依据有关协议合同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或有关协议、合同作为原始凭怔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协议、合同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六)严禁开具假发票及编造虚假经济业务

假发票:指行为人在开具发票时,弄虚作假,开列虚假品名、价格、数量、日期、在金额上采用阴阳数等舞弊方法。对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记帐凭证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现金、银行日记帐、往来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当日库存现金日报表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往来明细科目的出、入使用是否相符。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盖章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划贴印花税票。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

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四条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要日清日结,帐款相符。对于库存现金,采取不定期盘点制度;对于银行存款,出纳每月末要逐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未达账项应注明原因;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及银行对帐单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作废,并贴回支票簿。

(二)现金是否存放保险柜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超定额存放、有无以白条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有价证券,应同时查点数目,并须对有关帐目、帐表核对是否相符。

(五)注意库存有价证券处理方法(需长期保管的有价证券,应预留复印件并送存银行保险箱代为保管,记帐或输机时有帐号及银行的应予注明)及放置,种类是否划分清晰,到期收回时是否与发生时的科目、帐号一致。

(六)现金、银行存款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现金、银行存款帐目相符。银行各明细账户余额之和与银行总账是否相符。

(七)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八)内部资金往来及其他往来帐,是否按月核对,定期清理,并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查对帐单是否依序保管。

第五条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送达上报,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包括本期数、年初数、累计数)是否与帐簿及科目汇总表上的记载相符,表间有关数据及内容勾稽关系是否一致,上下期报表是否衔接。

(三)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制表人、财务主管、法人代表的签章、签字是否齐全。

(四)月末在法定的会计报告编制完成后,还须编制“会计报告分析报表”,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主要税表做出本期和上期、本期和去年同期各项指标的增减对比,对其中变化幅度较大的指标,要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会计主管。

(五)年报时还须按照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七)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六条 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按照规定报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二)费用是否在有关规定、制度、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列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三)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四)特殊需要说明的事项有无当事人的请示报告,及报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存货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存货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库房明细分类帐与财务科总分类帐品种数量是否核对相符。

(二)存货的保管是否妥善。

(三)存货的质量、规格是否与采购或车间入库记录相符;库房的材料领 出、余料退回,加工、返工领出,完工产成品入库种数量是否与各车间成本计算表的列示是否相符。

(四)出、入库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及审核。

(五)存货库存报表,是否有库管人员及库房主管的签字,是否与财务帐面

存量相符。

(六)存货的当月盘点损益是否如实上报核销,破损、报废有无质检科的质

检报告及评审意见,有无库管人员、库房主管及领导的审批签字。

(七)对已发出存货的退回是否及时办理清点和退库手续。

第八条 固定资产审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制证人员收到申请购置固定资产部门送交的“设备采购申请单”一联时,审核其填列事项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以此为依据作银行付款凭证。

(二)待经办人填写“设备采购申请单”

二、三联各项目完整后,财务审查并据此作固定资产转帐凭证。其中一联交设备科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制证人员作固定资产转帐时,在凭证后附“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表中列明(固定资产卡片编码、帐务资产编码、资产类别、资产名称、台数、购入年限、使用年限、启用日期、资产原值、产品品牌、型号及规格、电话车号码、生产厂家及电话、使用部门、人,备注等)项目,应与“设备采购申请单”内容相符。

(三)制证人员将固定资产转帐凭证,交由计算机录入人员录入。计算机录入人员应按“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表中,所列编号、类别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对应的录入固定资产帐务系统。

(四)固定资产审核人员,应于月结帐前,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固定资产付款凭证中“设备采购申请单”一联与固定资产转帐凭证“设备采购申请单”二联各项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制证人员所作固定资产转帐凭证的“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所列项目是否符合固定资产入帐要求(类别划分、编号是否正确、项目是否齐全等)。

3、审核固定资产转帐凭证的“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与“设备采购申请单” 二联各项内容是否相符。

4、审核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固定资产帐务系统录入与“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 列明各项内容是否相符。

5、最后审核固定资产帐务系统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卡片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是否相等。

(五)每年末,财务固定资产审核人员,应将固定资产卡片的种类、数量、金额等与设备科的固定资产台帐的种类、数量、金额核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调整。

第九条 会计终了,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年的会计事项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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