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合同范本

2024-09-26

出租车合同范本(共8篇)

1.出租车合同范本 篇一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本1

出租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车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志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出租车包车合同如下:、甲方将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出租车包给乙方,该出租车车牌为___________,品牌为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

2、乙方在包车营运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如有违章、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3、乙方包车期间每年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商业险不能低于xx年审、气瓶审验、计价器审验等费用。

5、出租车包车租金为,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交甲方。

6、包车押金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包车期满后,车辆况良好且车上保存证件齐全,甲方足额退给乙方。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7、本合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将该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8、在包车期间,乙方如果经常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交通事故等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包车合同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9、该包车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在包车期间,甲方提出卖车,乙方无条件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包车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0、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本2

约定双方:甲方为出租方,乙方为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本次九寨沟旅游租车活动向甲方租用车辆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 条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同意向乙方出租_______辆________型车;

第2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来九寨沟的相应信息;

姓名_________手机_________人数______航班号__________

九寨沟黄龙及周边旅游路线: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租车时间为_______天:自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点起,至xx年___月____日________点止。

第4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每辆___________车_________元或________元天的全程费用。

第5条 上述费用已含全程的车辆使用费、维护费

含全程油、过路、停车费 含全程油、过路及停车费

第6条 费用支付方式:《旅游行程结束后付款》

第7条 甲方提供的用出租车或旅游车必须证照齐全而且是整车运行情况正常的车辆。

第8条 甲方提供的司机必须都是驾驶经验丰富,同时具备丰富的现场处理车辆问题的能力;

第9条 甲方可应乙方要求协助其寻找(安排)每日的宾馆住宿、早中晚用餐。

宾馆________房型__________天数______房价元______

第 0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为乙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项;

2、甲方向乙方出租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出发前对车辆进行严格地全面检查,保证乙方全程的行驶安全;

3、甲方每日必须按照乙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并且按照乙方提供的游程行驶,如果乙方的路线计划有变,则必须和甲方司机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5、甲方不得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和缩短游程时间;

6、甲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甲方司机应按照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的原则,立即提供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修理解决;无法修理的应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更高规格车辆进行替换;

第 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

第 2条 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 3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租车行为结束为止。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本3

甲方(车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者):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出租汽车营运安全和服务质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行规行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把车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时间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车号为鄂FX 出租车,承包时间自 日起至月日止。

二、工资待遇

承包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自己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设备,标志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营运出租汽车。

2、甲方必须提供与该出租汽车相符的有效行车证、车辆购置税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客附费缴讫证、保险证。

3、为明确行车安全、服务质量,规范乙方的经营行为,避免乙方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安全、服务质量押金 元整。若有违约将按违约责任折扣押金。

4、承包合同终止,甲方向乙方退还押金。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到期时,乙方要将车辆完好的交给甲方。

2、承包期间,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承包期间不能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请人代 住址: 驾驶证号: 住址: 驾驶证号驾。

3、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交通安全、行车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亡及其它经济赔偿,保险除外,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使车辆扣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出租车行业的行规行为,热情为乘客服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使用该出租车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业管理规定,确保安全行车。

五、其它约定

1、国家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2、属乙方违反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造成投诉、扣车、扣证、罚款和赔偿,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

3、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进行诉讼程序。

4、乙方负责车辆年检、气瓶年检、计价器年检。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租金: 个月一结,每月租金 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本4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出租车租给乙方夜班经营使用,承包期限自年9月11日至 20xx年9月11日,时间为每天下午17:30——07:00,租金每个夜班为70.00元(大写:柒拾元整),当月结清,乙方向甲方交纳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作为租车押金。租车结束后车辆验收合格,确认无违章等行为后将押金退还。

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可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民事责任,乙方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大小事故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全部承担,当出现损失大的事故,扣除保险公司应赔偿外,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租金照付,甲方不负一切所有连带责任。

三、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管理制度、合法经营,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否则出现各种意外状况都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要爱护车辆,不得将车辆给别人驾驶,如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或者故意破坏车辆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关费用。

五、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法院解决。

六、该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本5

出租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车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志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出租车包车合同如下:

1、甲方将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出租车包给乙方,该出租车车牌为___________,品牌为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

2、乙方在包车营运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如有违章、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3、乙方包车期间每年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商业险不能低于20万元),禁止无保险营运。车辆包车到期乙方交给甲方车辆时,乙方商业保险退回标准以保险公司退回标准为准,强险不退。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包车期间,营运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年审、气瓶审验、计价器审验等费用。

5、出租车包车租金为,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交甲方。

6、包车押金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包车期满后,车辆况良好且车上保存证件齐全,甲方足额退给乙方。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7、本合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将该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8、在包车期间,乙方如果经常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交通事故等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包车合同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9、该包车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在包车期间,甲方提出卖车,乙方无条件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包车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出租车合同范本 篇二

经营权是指企业的经营者掌握企业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企业的经营只有拥有了企业法人财产的经营权之后, 才能根据市场的需要独立做出企业的经营决策, 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的所有权的一种权能。与所有权相比, 经营权少了一个收益的权利。经营权在通常情况下, 属于所有者本人, 但也可根据法律、行政命令人依照所有人意志转移给他人, 这种转移是合法的, 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经营权有以下特征:1.经营权的主体不再是自然人, 而是经济组织, 尤以企业法人为主;2.经营权的客体不再局限于土地及其之上的附着物, 而是包括几乎全部的有形物质财产和无形财产, 统称之为资产;3.经营权的行使不仅仅是直接作用于物质资源, 如耕种土地、居住房屋、穿行邻地, 而是现代广义的资产经营行为;4.经营权的效益实现不仅仅来源于客体本身, 还来源于客体以外;5.所有权人的利益更为密切地与经营权人联系在一起。出租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 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出租车经营权首先是经政府特许的;其次, 出租车经营权是有期限规定的, 有期限规定主要是便于政府进行资源的重新调配和控制, 实现优胜劣汰, 从而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最后, 经营权取得的主体是经营者, 在我国出租车经营者主要是企业及个人。目前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的管理, 主要是通过出租车经营权租赁和车辆管理合同来实现的。车辆所有权属于车主私人所有, 城市客运出租车运营权租车公司从政府竞拍所得, 属出租车公司所有。

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 经营权是财产性利益, 出租车经营权是通过法定程序获得对出租车经营、管理而产生收益的一种权力。出租汽车经营权具有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 能够独立存在并出让和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但对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使用权则可由个人占有使用, 并据此获取经济利益, 以非法手段占有构成犯罪 (《刑法》第210条的立法精神) 。财产性利益中经营权与所有权可分离。以经营权的出让与转让行业, 是民事法律关系行为, 双方是平等主体, 不能因政府具有管理职能而认定为行政许可, 将行政权力带入民事法律关系领域。有人提出出租车经营权不是所有权, 不能带走, 仅仅是限于一定的地域使用。笔者认为, 在现行社会, 个人或公司可通过竞拍获得出租车经营权, 既然是竞拍所获得就应当具有价值, 出租车经营权虽然不是所有权, 但它可以出让、转让, 其价值可以按出让、转让所得金额 (销赃价) 计算。如我院审查起诉的被告人胡某某、何某某、张某某合同诈骗一案中, 三人采用欺骗手段与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 其目的就是为获取政府无偿对现的出租车经营权。案发后, 对三十台出租车经营权进行物价鉴定, 价值390万元。故该案中合同诈骗金额即是390万元。

二、民事合同与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区别

在办理合同诈骗犯罪的案件中, 辩护人常常以被告人系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作为辩护意见, 故在司法实践中, 很有必要对民事合同中的欺诈与合同诈骗认真加以区别, 既不冤枉一个好人, 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使用欺诈手段,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的关键, 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首先要考虑行为人是否采取不正当手段即刑法所规定的欺骗手段。欺诈手段是指以下情形: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主观上除故意外, 还必须有非法占有目的。凡是刑法所规定的欺骗手段的, 原则上就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次要综合考虑其他情节, 包括行为前、行为过程中以及行为后的各种情节。

三、出租车经营权能够成为合同诈骗犯罪对象

合同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刑法规定本罪, 是为了保护市场秩序与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 利用经济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使人们对合同这种手段失去信赖, 从而侵犯了市场秩序, 也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

出租车经营权是财产性利益, 即属于刑法规定的“财物”。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 既包括金钱和实物, 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其中的司法解释的精神, 可以普遍适用, 同时, 《刑法》第224条第 (四) 也规定了财产性利益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情形, 能成为合同的标的, 也当然可能成为合同诈骗犯罪的侵害对象。故以经济合同方式骗取出租车经营权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摘要:经营权是财产性利益, 即属于刑法规定的“财物”。财产性利益能成为合同标的, 故, 出租车经营权能成为合同诈骗犯罪的侵害对象。通过签订合同意欲骗取出租车经营权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3.出租车合同范本 篇三

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权利救济;司法解释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2-0123-03

随着全球金融的不断复苏,融资租赁行业也在快速发展,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但是在融资租赁合同当中法律关系非常之复杂,不仅给司法机关审判带来困难,更重要的在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方面显得有些撇脚,尤其对于出租人来说。本文拟从融资租赁合同的定性,出租人在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以及救济措施等方面对其进行法律分析。目的是更好的增强对出租人权利损害救济手段的了解与运用。

一、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国际会计委员机构在《国际会计标准17号》从经济学的角度给其下了定义:融资租赁强调的是出租人将资产所有权下的全部报酬与风险转交给承租人的租赁方式;对名义所有权可转交或不予转交[1]。但是学术界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存在一定的分歧,主要认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存在狭义和广义之分。以徐显明教授为代表的广义观点认为,是由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合同包括三方当事人[2]。而支持狭义观点的佟强教授则认为融资租赁交易包括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仅仅包括两方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3]。笔者更赞成广义的概念。我们知道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设立了十四章,专门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依据承租人对卖出人或租赁物的选择,向卖出人选购租赁物,以供承租人支配,同时承租人应出支付租金合同。”同时还在二百五十条中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两者间可以对租赁物约定届满期间的归属问题进行约定;而当租赁物未能提及归属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应依据规定将租赁物转由出租人,所有权归出租人持有。”因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在制度设计时事实也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到三方主体。由于在三方主体当中出租人是连接出卖人和承租人的纽带,所以在三方主体当中出租人的权利通常是最易遭到损害的,所以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探讨的比较多的还是出租人的权利保障与救济问题。

二、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风险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处于三方关系[4]的“枢纽”位置,原因在于他一方面连接融资租赁物的出买卖人,因为双方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订立了买卖合同。因此,可以说他处于中间位置,也承受了巨大的风险。出租人的风险来自于不同的领域,这里只谈关于法律的风险问题。法律的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所带来的风险,也就是说出租人的风险来自于承租人的两项义务,即承租人缴纳租金的义务和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一)与出卖人之间的风险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出卖人是由承租人选定的,那么出租人不可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出卖人是否会与承租人存在某种利益关系而共谋损害出租人的合法權益,这是其一;其二,如果是涉外的融资租赁合同,那么就会涉及到跨境运输的问题。融资租赁物基本是大型的机械设备,而目前跨境运输主要是靠海上运输来完成,而海上运输会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迟延到达,承租人未能按时收到货物,这样出租人就会对承租人构成违约,也是需要承担风险。

(二)出租人与承租人交易所承担的风险

从出租人一方来说,他与承租人交易时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租赁物毁损灭失和租金的收取这两个方面。前者主要表现在物权法方面,笔者认为,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而租赁物则是由出卖人直接交予承租人并由其在约定时间内长期控制,因此出租人就承担了租赁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后者可以说是债权方面的保护,关于租金收取的法律关系当中,这一权利的客体是承租人的支付行为,标的物是租金[5]。租金的收取即债权的实现是出租人的最终目的,因此,债权的实现就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关于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权利保障,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租赁物的善意取得的问题,在融资租赁合同交易过程中,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人,承租人只享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那么问题是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并不能排除他们会侵犯出租人的所有权。我们知道在融资租赁合同实际上是由两个合同三方交易,在这一过程中,任何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哪一方合同主体对该项交易进行公示公告或者登记,只有登记或者公告之后合同才能生效或者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在承租人占有期间,第三人完全有可能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样就当然损害了出租人的权利。第二是关于租赁物的毁损或者灭失的问题。融资租赁过程当中,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占有人,而在使用的过程中租赁物的消耗磨损时在所难免的,甚至可能出现租赁物的灭失。但是承租人的租金在正常的交易中又不可能一次性给付,这种情形下,承租人对于租赁物毁损灭失承担着巨大风险,主要表现在既失去了租赁物同时租金也得不到保障,此时出租人的地位就显得非常被动。因此,出租人关于租赁物的权利保障是非常之重要。

与物权保护相对应的是出租人的债权保护,因此租金的收取问题是出租人所承担的又一大风险。商业社会中风险存在是必然的,而融资租赁关系中除了出租人自身的商业活动中存在正常的经济风险,出租人在交易过程中还要承担承租人违约或者是履行不当等风险,这些债权损害的潜在可能也使得出租人处于风险之中。

所有这些问题都围绕着出租人的利益而产生,就给出租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带来了痛苦与损失,如何才能更好地救济出租人的这一系列的权利就成为当下法律实践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出租人的权利救济途径

2014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的司法解释,这既是为了应对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促进交易,规范发展,尊重意思自治,约定优先的体现。融资租赁对于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救济,学界有各种各样的学说,比如建立信用登记机制等等。在此笔者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救济途径主要持以下观点。

首先,对于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风险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而言,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就是买卖合同的关系,出租人的权利救济就按照买卖合同中权利救济的规定进行,比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等,同时还有买卖合同法解释一、二和三进行。因此,在这一块就没有太多的争议点。

其次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前文已经叙述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纠纷表现在债权和物权两个方面,因此在救济途径上也就与之相对应。

这里我们先看债权方面。首先,出租人的救济可以是行使合同解除权,这也是合同违约救济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十三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在承租人违约是实质的且违约不可以补救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要求支付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并取回租赁物的权利。”我国的《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必须是先向承租人发出催告,要求其返还租金,否则就是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收回租赁物。国际做法和国内法的规定其实很相像,他们的出发点很明确,即出租人一旦违约,那么我就要要求你支付租金,可能是是部分支付也可能让你提前全额支付,否则的话就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租赁物,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救济方式。相对而言,也是出租人债权救济方式中最为有效的可行性较高的方式。这里涉及到两个小问题,如果要求支付全部租金的话将面临的问题表现在,其一是如果要求承租人提前支付全部租金的话,承租人很可能是没有足够的资金,因为若其有的话也没有必要拖着不把应该分期给付的拖着不给,反而等到出租人行使救济权时惩罚性的要求把全部租金一次性给付。这里或许会成为出租人滥用权利的一个漏洞,因为出租人如果想违约的话或许可以利用这一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的。其二是如果要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的话那就与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相悖,我们知道融资租赁本质在于融资,就是为了解决资金不足而采取的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强制要求一次性支付租金的话就违背了其宗旨。这个小的问题其实对于承租人来说很是关键,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和法律制定当中加以重视。其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要先确定出租人的损失额,因为只有损失额确定之后才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这是一个逻辑关系的问题。当然,纯粹的延迟支付租金的话就不会涉及到这一救济方式,因为不存在损害的问题。最后是关于损害补偿的问题,我们知道损害补偿和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个就是我国合同法当中对于债权一方的救济,具体到融资租赁合同当中就是对于出租人的权利救济,这种救济方式其实也是我国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的体现,平衡双方的利益损失。

另一方面就是对于债权损害的救济了。在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当中,出租人应承租人的要求,将租赁物购买以后直接由出卖人运送给承租人,这一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其实出租人并没有参与到实物的操作之中去,也就是说实物就是出卖人和承租人之间在运作,他享有的只是物权而已,因此在实践中如果出现租赁物毁损灭失等问题该如何救济的问题。针对租赁物的物权可能受到的损害,我们可以从信用、保险和登记公示等方面对出租人的吴群进行救济。首先,我们要联系我国合同法的内容对此进行解读。前文已经叙述,对于承租人违约时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返还租赁物,这其实就是对承租人不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者不是的履行合同的信用惩罚。这种收回其实就是收回权,是租赁信用制度中的一个替代选择。其次就是保险制度,我们知道美国为其本国公民在海外投资设立了“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本国公民在海外投资中的利益。对比美国的该项制度,我们国家在设计融资租赁合同法的时候也考虑了保险制度,但是并没有最终在法条中体现出来。除了這种担保之外,还有就是物权中的担保制度,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我们说的“物保”或者“人保”的方式进行,即如果承租人的行为造成租赁物的毁损灭失而又无力清偿时出租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果这种方式可以进入到实践中的话那么出租人的权利就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了。当然,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我们经常采用的登记公告制度。我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这种特殊动产规定的登记对抗制度,仅仅限于特殊动产而已,但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有很多租赁物并非物权法上规定的特殊动产,那么也就是说不会存在登记对抗的情形,而租赁物在承租人那里占有着,如果承租人将其进行处分的话,那么第三人完全可以以善意取得为由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对出租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若我们能够建立一项公示制度,以此来避免此类情形的发生,这样很难发生善意取得的情形了。对于公告的方式,不同的人见解各异。有的学者主张在租赁物的本身做一些标记,以宣明此物的所有者,这种方式似乎显得过于粗糙;还有学者主张对承租人或者出租人的信息进行披露,但是这样又会涉及到隐私保护的问题。这些方法确实是有其优点,但是只公示或者登记这种简单粗糙的方式对于保护出租人的物权似乎力度并不是很明显。笔者的建议是如果能够由官方建立一个系统的公示制度,将交易的双方列入登记服务系统,就如同我国的法院的案例公示这种,这样全国所有的各个交易方都在该特定的系统之内,可以供查阅。这样既可以利于当事人三方之间关系的明确和透明,也利于管理,更可以将更好地维护各方利益,不仅保护了出租人的权利,出卖人和承租人的权益也顺理成章的得到了保护。

四、结语

笔者对于我国的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保护现状存在一些隐忧。当然,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还有司法实践的中的总结和改进,相信出租人的权利保障将越发的完善。

参考文献:

〔1〕李鲁阳.融资租赁若干问题研究和借鉴[M].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32.

〔2〕许忠信.从国际金融法之观点论融资性租赁立法规范之必要性[J].月旦法学杂志,2003,(4).

〔3〕徐显明,张炳生,任小明.融资租赁合同概念的比较法厘定[J].浙江学刊,2007,(2).

〔4〕田育新,梁倩,张玲.融资租赁中善意第三方取得法律问题研究[J].河北金融,2012,(2).

〔5〕张雪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132.

〔6〕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524.

4.出租车承包合同(范本) 篇四

发包方:桐梓县众祥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桐梓县燎原镇大关村委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851~26662855 承包方:(乙方)

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 政策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巡游出租汽车市场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等证件齐全、设备完好的巡游出租车给乙方承包,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市场营运活动,自愿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_车牌号:贵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

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生产及服务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

币:壹仟元整。合同终止后,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此项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项目包括税(费)、车辆折旧、车辆保险。2018年度月承包费暂定为:60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适当的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8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锥修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等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保 养按下列第___方式处理: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第六条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其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其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营运险等。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和车辆代管权利。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味、助人 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安全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道事故后及时办理 出险、理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超过五万元的,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后甲方才能垫付。1万元以下抢救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赔付后公司优先受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跟踪车辆使用状况和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 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罚。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从事巡游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件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通知保险公司、通知甲方、甲方协助做好出险、理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证的 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计划。

(六)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 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车管理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2、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3、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4、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到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届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届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办理车辆

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该车的所有营运证件、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的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

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意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 的,由甲方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 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第十条的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 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一份。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手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5.出租车合同范本 篇五

房屋租赁双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房屋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结构。同意乙方做厂房/办公或仓库使用。

二、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房屋装修日期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为免租金期。

2、房屋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以年租金(人民币)为单位。年租金为元。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以年为单位收取,每期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即人民币元。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在规定的装修期结束的天内向甲方支付当期房屋租赁租金。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房屋租金。

4、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房屋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房屋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房屋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房屋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房屋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房屋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房屋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6.出租车出租合同 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云DT1259上黄下绿千里马出租车出租晚上,押金  元(      ),合同期满退还    元(     ),剩余    元(     ),半月内无违章记录全额退还。

1、租车时间为壹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交接车时间为晚    至早     ,租金为包月价,价格为每月     元(       ),交车每超时10分钟,加租金5.00元。

2、平常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负责,属于乙方操作上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如前大灯灯泡、轮胎、缺水)。

3、乙方因交通肇事,在修复期间的经济损失每天按200.00元(贰佰元整)支付给甲方。

4、由甲方给乙方行车证、城市营运证,共二证,如乙方发生遗失,一切补偿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应本着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曲靖市有关客运规定》,如违章扣证、扣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由于出租车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在营运中中应特别重视自身安全,万一发生车辆被抢、被盗,以及造成的各种责任事故,包括车毁人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除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7、承包期内,车辆不得用于非法营运,不得将车辆随意交于第三者营运,如乙方用于或提供给其他人用于非法营运,造成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等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8、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内,无燃油补贴费用。

9、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7.出租车合同范本 篇七

关键词:出租车,运力规模,供需平衡

当前, 我国许多城市的出租车行业经过快速发展, 供需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一部分城市出租车运力规模过小, 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打不到车成为一种常态。这一方面导致公共交通整体服务水平的下降, 使得一部分消费者转向私人交通, 最终导致城市拥堵情况的加剧。另一方面导致租车经营权价格的上升。还有一部分城市出租车运力规模过大, 出租车的空载率非常高, 导致资源的浪费。为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有必要对影响出租车运力规模的各个因素进行分析, 提出对策措施, 实现供需平衡。

一、出租车运力规模的影响因素

(一) 出租车需求影响因素

运输的需求是指社会经济生活在人与货物空间位移方面所提出的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在这里空间位移的愿望和有支付能力是两个必要条件。对于出租车需求来说, 有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外在的影响因素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的人口总量和构成、城市规模和城市布局以及交通设施和城市公交服务质量等。内在的因素则主要是出租车的运价及服务水平。

1.外在影响因素

(1)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 出行需求也随之增长。人们对公共交通方式的需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空间位移, 而在质量和数量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有更多的人乘得起出租车, 也有更多的人愿意享受出租车的安全、快速、舒适及便利的服务。

(2) 城市人口总量和构成

城市人口增长是城市交通需求增长的最直接原因。近30多年来,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迅猛, 其直接表现就是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 这就为出租车运力规模的增加创造了条件。另外出租车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者和外来暂住者。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国内游客和国外入境旅游的人数逐年上升。特别是在一些自然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 出租车的需求不断增加。许多旅游者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后, 由于对当地环境的不熟悉, 都会选择出租车作为出行工具。

(3) 城市规模和布局

城市的规模和布局影响居民的出行时间和距离。如果一个城市的规模很大, 那么居民出行的距离就延长了, 对交通方式的选择也就会有所不同。据调查显示, 当一个城市中长距离出行的比例比较大时, 则该城市更有利于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一个城市的布局对居民是否选择出租车出行也有很大的影响。

(4) 交通设施和城市公交服务质量

当前, 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逐步完善, 轨道交通、快速交通等交通方式的引入和发展不可避免地给出租车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但由于一些城市公交等交通设施仍在完善中, 这就给出租车行业带来了一些机会。比如, 公交车难以到达的小街小巷, 那里的居民在一定条件下就会选择出租车出行。

2.内在影响因素

(1) 运价

出租车的价格可以分为起步价和里程价。对出租车客运需求来说, 价格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上海的出租车在5年内调价3次。在2006年5月11日, 市区出租车起步价由10元上调至11元, 超起租里程单价由2元调整为2.10元。2009年10月11日, 市区出租车起步价由11元上调至12元, 超起租里程单价由2元调整为2.40元。最近的一次则在2011年6月13日起步价由12元上调至13元。价格上调使消费者一开始的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不太愿意打的, 也影响到了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

(2) 出租车服务水平

居民选择出租车出行就是出于其安全、快速、舒适及便利的特点。对顾客来说, 他们能直接感受到车内的环境, 如座位是否干净、车内温度是否适宜、司机是否礼貌文明。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顾客是否选择出租车作为交通工具。另一个影响出租车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是顾客等待时间。顾客等待时间取决于出租车的数量和城市的道路状况。

(二) 出租车供给影响因素

1.出租车行业管理措施

各地政府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行业管理政策。目前我国对出租车的管制包括对出租车牌照的管制、出租车承包指标的管制等。上海市为提高出租车驾驶员收益水平, 增加出租车行业的吸引力, 采取了综合配套措施。从2013年5月1日起, 上海出租车将下调“份子钱”, 并为出租车减免部分税费支出, 每车每月至少可减负350元, 所有减免和降低的费用, 全部归出租车驾驶员。这在一定程度会增加出租车行业的供给。

2.出租车运营利润

当出租车运营利润低时, 有一部分的出租车经营者就会退出出租车市场, 使得出租车供给减少;反之, 出租车供给量就会增加。

二、基于行业供需平衡的出租车需求量的确定

当出租车需求和供给达到一致的时候, 即处于供需平衡状态, 此时出租车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最佳。因此, 可以根据出租车的需求来确定其供给总量。

(一) 总出行量的确定

一个城市的总出行量取决于其人口数量和人均的出行次数, 即

Q总 =∑AK·EK K=1, 2 (1)

其中Q总为城市总出行量 (万次/日)

AK为城市人口数量 (万次)

EK为日人均出行次数 (次/人·日)

K为人口分类, K=1 代表城市常住人口;K=2代表城市流动人口

(二) 规划期出租车出行需求量

Qt=Q预测值*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出租车出行比重/ (1-出租车出行比重) (2)

一个城市往往会对其交通运输发展做出综合规划, 通过此方法, 可以对规划期内的出租车出行需求做出合理的预测。

(三) 出租车运力规模预测

Nt=Qt/Pt·W (3)

其中Nt为第t年出租车需求量 (辆)

Qt为第t年出租车出行需求量 (万人次/日)

Pt为第t年出租车单车日载客量 (人次/日车)

W为工作车率

这种方法通过供需平衡, 以城市居民客观的出行需求和合理化客运结构为出发点, 最大限度满足了居民对出行的需求, 能够合理估计出租车运力规模。

三、实例研究

(一) 上海市出租车运力规模发展概况

上海市出租车运力规模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起步阶段, 自1908年美商环球供应公司在沪开设出租车出租部至改革开放前夕。第二阶段为快速发展阶段, 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1992年在全国推行“大承包”经营模式, 并出台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化经营机制条例》, 上海出租车行业的“大承包”进入发展新高潮。第三个阶段是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 主要是最近十来年。这个阶段, 出租车行业的车辆数量增幅不大, 但营运收入增长明显。截至2010年, 全市共有顶灯出租汽车企业139家, 其中区域性出租汽车企业19家, 个体工商户3139户;全市有出租汽车约49000辆, 其中区域性出租汽车约5000辆。目前, 日均客运量约314万人次, 单车日均营运里程近350公里, 日均电调量5.7万车次。

近10年来, 上海市出租车的运力规模有很大的发展, 发展情况如表1所示。

(二) 上海市出租车运力规模预测

根据《上海市交通十一五规划纲要》, 采用宏观与微观预测相结合、常规方法与数学模型相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预测方法, 对上海市出租车的运力规模提出一个合理的预测。

1.上海市居民总出行量预测

(1) 人口预测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 规划期人口预测如表2所示:

(2) 人均出行次数预测

根据《上海市交通十一五规划纲要》, 在《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分析与预测评估》中, 对2020年居民人均出行次数做出了预测。

在1995年, 上海居民平均出行次数仅为1.95次, 2000年为1.9次, 与国内外城市相比这个次数都是偏低的。根据国内外经验, 一个城市的人均出行次数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数值, 一般在2.4-3.0之间。随着上海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居民出行需求增大, 预计到2020年, 上海常住居民人均出行次数将达到2.57次。而作为一个开发性的大城市, 根据预测, 2020 年上海市1000 万流动人口每天将产生3000 万人次的出行量, 人均出行次数3 次。2020年上海市常住居民出行率预测如表3:

(3) 总出行量预测

根据上文中的公式及有关人口参数, 2020年上海市总出行量预测结果为:

Q总 =∑Ak·Ek=2250*2.57+3000=8782.5万人次/日

2.规划期出租车出行需求量

根据上海市交通发展战略分析, 上海市将坚定实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大力发展轨道交通, 适度发展小汽车、控制摩托车和助动车总量的交通政策。上海市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 其城市交通发展的目标是效率、环保和为社会公众服务, 其中优化出行结构非常重要。“十一五”规划中各种公共交通运输的比重如表4所示:

由此, 可以算出出租车出行的比重为11.44%, 那么规划期出租车出行需求量为:

Qt=Q预测值*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出租车出行比重/ (1-出租车出行比重) =8782.5*40%*11.44%/ (1-11.44%) =453.8万人次/日

3.出租车运力规模预测

2020年上海市出租车需求量预测值为:

Nt=Qt/Pt·W=453.8/38*2*0.95=6.29 万辆

其中, Pt为抽样调查数据, 为38*2=76人次/日车。

由此可以预测出到2020年, 上海市出租车运力规模大约为62900量, 比2010年的50007辆增长了20.5%。2010年至2020年出租车运力规模的平均发展速度为:

undefined

四、结语

由于影响城市出租车运力规模的因素错综复杂, 本文采取的基于供需平衡来确定运力规模的方法虽然尽可能地考虑更多因素, 但仍有很多不足之处, 因此结论只能为政府在出租车行业方面决策作一参考。

参考文献

[1]许庆斌, 荣朝和, 马运.运输经济学导论[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03.

[2]晏远春.我国城市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研究[D].长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1.

[3]中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城市建设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102.

8.战场出租车 篇八

车也不可貌相

这辆凯旋归来的M113两栖履带式装甲运输车,长得是又方又正,线条一点儿也不优美。但作为一辆装甲输送车,它的主要任务是运送士兵和货物,装得多才是硬道理,长成这样都是为了工作呀!

不过话说回来,在明星众多的战车界,M113真的很不起眼儿。你瞧,它既不像主战坦克那样,以厚重的装甲和凶猛的火力见长,也没有漂亮迷人的外表能令人称赞。唉,说得M113貌似一无是处,实际上,它的兄弟可多着呢——自打1960年出生起,M113系列装甲车就没停下过改进的脚步,到今天已经走过了50多个年头,不仅没有被淘汰,反而越生越多,基本型、A1、A2、A3四个型别和50多种变型车,个个活跃在世界战车的舞台上,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战场上的M113就像是城市里的出租车,随手一挥就是一辆!

老将“替”马

“悍马”吉普够牛的吧!它曾是强大美军的象征,不过一旦跑进伊拉克,“悍马”可就彻底没脾气,反而成了反美武装袭击的靶标——常常被反美武装布设在路边的炸弹和火箭弹弄得个支离破碎。害得美军士兵狂翻垃圾堆,捡点废钢板、铁片啥的,自行加固。曾经以乘“悍马”为傲的美军士兵转而把“悍马”视作不祥之物,认为上了“悍马”车就等于开始了“自杀之旅”,甚至还闹出了第343军需连士兵为此拒绝执行运输命令的事件。

一批批M113“战场出租车”紧急运往伊拉克。它们的任务是取代“悍马”,出演“悍马”演砸了的角色。对于“战场出租车”来说,它获得这次机会实至名归。

乘车就乘安全的车

M113A3装甲车的安全性很高,士兵们完全可以把心放到肚子里。为了防止车辆被击中后,车体内壁产生的碎片伤害到乘员,M113A3专门加装了防崩落衬层。燃油箱这个车内“定时炸弹”也被转移到了车外,因为很多时候,狡猾的敌人只需击中燃油箱,就能连车带人一锅端了。把燃油箱赶出去,即使爆炸也不会造成“内伤”,还节约了车内空间,一举两得。

M113的装甲由航空铝合金制成,相比同等防弹效果的钢制装甲,重量减轻了不少。所谓身轻如燕,M113的速度、机动性、载重能力,还有水上行驶性能,全都沾了光,提高的提高,增大的增大。在水上行驶时,M113利用履带划水,速度能达到5.6千米/小时。这速度虽说也不咋快,好赖也算是两栖,总比让士兵自己在水里游泳强多了!

干好本职工作最重要

在M113的大肚子——载员舱里,有两排长椅,能坐11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运送物资时,这些座椅可以拆除,腾出更大的空间装载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可以向下打开的车门立刻变成一个大跳板,士兵们能快速上下车,装卸货物也很方便。嘿嘿,真不愧是“战场出租车”!

不过比不了主战坦克,M113的火力较弱,主要武器就是12.7毫米“勃朗宁”机枪和7.61毫米机枪。需要使用武器时,车长得打开舱门,探出半个身子才能操作,而且也没有瞄准镜和夜视装置。车上没有射孔,乘员坐在车里只能干着急,没办法作战。

还好M113是运输车,干好本职工作最重要,那些冲锋陷阵的事儿,就交给主战坦克吧!

上一篇:向上级的检讨书怎么写下一篇:企业策划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