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工程委托合同

2024-06-25

物业维修工程委托合同(共5篇)

1.物业维修工程委托合同 篇一

2017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

2017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 月 日

2.商业物业委托合同 篇二

_______有限公司认真研究,决定将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交 公司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餐饮业 休闲业 服装 娱乐业商业街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约 公顷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主配电房: 座,其中高压室 座 应急发电机组 组 水池: 个,共计平方米 绿地面积:约 万平方米 男女公厕: 座 经营性垃圾房: 座 办公楼:约平方米

三、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商场各商户。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一、商场公共部位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不含商家内部保洁工作),包括商场楼道、过道、广场、绿地、水池、垃圾桶、垃圾站、垃圾房、果皮箱、公共卫生间、室内外公共设施设备等场所、设施设备的清扫、清洁、除尘、漂浮物及落叶的清理、垃圾归集以及经营性垃圾的收集清运等。绿化修剪后的残留物,乙方必须监督绿化养护单位自行清理,否则由乙方负责及时清理。

二、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导引和管理。

三、24小时维护商场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包括安全监控、消防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设施设备看护等。

四、24小时值班保证街区内能源供应(供水、供电、供气)正常,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及商场内外的应急维修工作。

五、商场内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巡检、修缮和管理。(其中材料费由甲方另行支付,正常维护所产生的耗材和工具费用除外)。

六、经商场商户委托,可提供有偿服务并合理收费。

七、与甲方相互配合对商铺装修进行管理。

八、对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施工安全责任书》《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其情节轻重,采取提醒、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罚款等手段进行管理,并对决意不纠的负有向甲方或商场“综治办”报告的责任。

九、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对街区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他有关消防事项,商家消防进行管理。

十、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调街区内商家之间物业方面的相互关系。

十一、按照本合同附件:《业主公约》《施工安全责任书》《装修管理规定》等对商场、商家进行管理,并负有相应责任。

十二、甲方按照财产清册移交房屋、设施、设备以后由乙方对其进行管理,乙方负有管理、维护责任和权利。

十三、其他:

1、向商家提供报纸、信件、邮件投递到户。

2、开设24小时服务热线、接受商家、甲方的咨询、投诉及要求协助解决的其他问题。

3、协调商场与各管理机构的关系,为保障甲方、商家正常合法公平经营提供帮助。

4、无条件配合甲方对商户的管理。

5、配合甲方的在商场内或广场的活动。(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结算)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期满后将按照 年为一周期继续履行。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和《施工安全责任书》《装修管理规定》并作为商场房屋物业合同的附件,要求商场商户或其他使用人共同遵守。甲方负责制订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2、审定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结合街区经营特点所制定的《卖场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和标准、制度》。

3、每季召集一次商户联系会,检查监督乙方商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每月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行一次全面测评,若考核测评结果较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仍未整改的并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

5、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供。

6、按合同或甲乙双方协议及时足额支付交由乙方实施的特约维修费用。

7、向乙方无偿提供经简装的办公用房、工具房各一间,男女更衣室各一间,共计100平方米。

8、甲方提供乙方用水用电(其中水:30吨/月,电:300度/月由甲方无偿提供,超出上述额度的部分由乙方按照相应单价按实际使用数量向甲方支付费用)。

9、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0、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财产清册,并在合同签订以后向乙方进行移交。

11、甲方对项目内所有外立面、公共区域享有改造、改变、发布广告、增加永久、临时设施、设备的权利。

12、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授予、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约商户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权利。

14、项目内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代收代缴,乙方予以配合。

15、甲方对各商户承租区域的外墙体及以外部分,享有完全的处分和管理权,乙方不享有此项权利,乙方对此有配合甲方之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商场物业管理制度》。

2、向商户或其他物业使用人告知《业主公约》、《施工安全责任书》《装修管理规定》,并按法规、及上述规定对商户或其他物业使用人进行管理,并对管理负有相应职责、权利和责任。

3、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商场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阶段性养护计划和有偿维修服务方案,并在甲方认定签字后组织实施。

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计划、代购物品采购计划。

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对确需改、扩建或需要完善的项目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办公、工具用房、代购的各类工具、器材和办公用品,并保证完好。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按财产清册记载的项目和数量将合同项目房屋、设施、设备等如数完整地(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甲方,若有故意损坏、灭失,乙方应予修复或赔偿。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或甲方变更的除外。

9、乙方不享有在项目内发布任何广告的权利,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0、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经甲方书面授权后按照与甲方共同商议的方式与甲方签约商户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按协议收取物业管理费及提供相应服务、承担相应责任。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由甲方确认,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收取标准。

11、无条件配合甲方对商家进行管理、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包括乙方按甲方书面要求对商家进行的切断水、电供应的工作。

12、因乙方管理不力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以赔偿。因甲方直接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给予赔偿。

13、商场商户向乙方申报的门头,房屋外立面、户外店招、户外广告、户外亮化等项目的装饰、装修以及营销广告、节日景观的设置、空调室外机、制冷室外机及排风机等户外设施、设备安装,由甲方进行审批,乙方予以配合并进行管理,乙方不享有审批的权利。商场商户向乙方所报图纸、资料应向甲方报备。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公共环境:

商场通道及过道:每日清扫2次,循环保洁,目视过道路要求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浮砂,地砖无污迹,无积水,每100㎡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无直径2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标识、宣传牌、导视图、标识、宣传牌每日擦拭1次,保持干净、整洁。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

绿化带: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坪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

办公室:办公室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无积灰;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

垃圾箱、垃圾桶:垃圾箱隔日抹布抹1次;垃圾桶、垃圾箱定期冲洗清洁,保证无异味、积垢(具体时间);垃圾桶、垃圾池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垃圾收集与处理:保持垃圾桶清洁,回收垃圾桶垃圾后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再盖好垃圾桶盖;每日定时收集、清运商场内生产、生活垃圾并集中堆放在隐蔽位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日按时运离街区;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卫生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2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增加次数;确保操作人员和经营户安全,有切实可行措施。

公共卫生间:保持空气畅通无异味、不堵、不露,卫生洁具包括

镜子无污迹,地面无水迹、污迹。

公共水池:保持清洁无杂物、定期清洗,保持水质,并每日有人进行检查确保硬件完好,无淌水漏水现象。

绿化:每月对公共区域绿化,进行两次维护保养,修剪草坪。

二、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 各类车辆按指定方向行驶,分类有序停放。无车辆混杂停放,无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放置。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

三、安全护卫:

1、护管人员一律佩带工号牌,着装整齐、仪容、仪表规范,不留长发、胡须,行为规范、语言礼貌文明。

2、各出入口设立固定岗,值班中不得擅自离岗、并岗,不得聚集聊天,高声喧哗。不得在岗位上或禁烟区域内吸烟。谢绝推销或其他闲杂人员、衣冠不整者进入商场、办公室。对于从商场内搬运物品者,需要持有世纪天成欢乐谷书面签署同意的《撤场申请流程单》,方可放行。各区域设立流动岗,实行24小时值勤制度,24小时不间断巡逻,保持商场内外的治安秩序,巡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点,做好记录。巡逻中要多看、多听、多嗅以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

3、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违禁物品进入商场。

4、严格按照《商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处理事故隐患或停电、火灾、治安等各类突发事件。

5、熟悉商场情况,遇有问讯,准确耐心地给予回复,态度温馨周到,增强服务意识。

6、监控室人员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各系统的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操作方法。并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监控值班记录。

7、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廉洁奉公,秉公执勤,互相配合、互相帮助、团结一致

8、认真处理好客户的投诉,做好记录工作。

四、供配电、供水、供气:

1、严格执行《配电房运行制度》和《电气设备操作程序》。

2、保持总配电房及街区内各分配电房的清洁卫生,每周清扫地面及擦拭配电柜表面,要求地面干燥无积灰,配电柜表面无污渍。

3、每日检查变压器电压、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配电箱、导线及街区内各分配电房设备等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定时抄表做好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4、每年对变压器外部、低压配电柜进行2次以上清洁、保养。

5、每年按照当地供电局之相关标准对供电主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商场供电正常安全有序。

6、保证正常电力供应,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经营户。

7、每年检测1次护管接地电阻和配电房主要电器设备的绝缘强度;每年检测4次配电房内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

8、潮湿天气时,采用安全有效措施,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

9、每月检测1次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害,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0、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11、按日、周、月周期安排作好对商场内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特殊天气状况下增加对商场设施、设备的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解决。

12、对商场内水、电、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防止漏水、漏电、漏气事件、事故的发生,对水、电计量器具加强巡查防止偷窃

发生。

五、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与养护:

1、保持商场内外道路畅通,无货品堆积占道现象。

2、化粪池每月巡查1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3、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及时上报更换开裂、破损的落水管落水口,每季度检查一次;

4、每周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除沟内生长的杂草;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无臭味;

5、每3个月对地下管井疏通、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

6、坚持每日对地下室设施设备进行巡视,认真做好巡视纪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对地下室水泵保养两次(材料费由甲方支付)。

7、维修、养护计划按季度编制报送甲方确认,并在甲方确认后一周内组织实施。临时性维修及时呈报甲方,甲方确认后及时实施。

8、大雨、大风、大雪及灾害性天气前要做好预防、告知工作,发生时要作好巡查和紧急处理,发生后要作好善后和补救工作。

9、负责对商场外广场路面基础设施的维修,包括路牙、路面、树池、水管、公共洗手间设备等。

10、必须每年对消防监控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和检测,确保商场消防监控系统正常有序,无监控死角。如因此工作延误而造成消防检查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水电维修时限

急修:5分钟内到达。

七、甲方和商场商户对乙方服务的满意率: 95%以上(非乙方因素除外)。

八、以上未详尽部分,按照甲乙双方所确定的相应附件()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财务收支总的原则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既节约费用开支、又确保服务质量”的目的,世纪天成欢乐谷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将根据甲方对外招商的进度和实际入驻经营的面积的不断增加而逐步扩大、分阶段实施。

2、在确保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素质、数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按每平方米 元/月的标准对入驻的商铺收取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乙方如不能足额收取与甲方无关。乙方可根据市场价位以及管理成本实际情况,在取得物价局批文或备案的情况下,合理对物业管理费进行适当调价,但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不得向甲方商户收取超过本合同有效期以外的物业管理费,否则除必须无条件退还外,还需承担一切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作为补偿。

二、乙方物业费中已经包括下列费用:

1、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2、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清运费用

3、办公、耗材、低质易耗品、设备维修保养的正常费用。

4、各项不可预见费用。

5、管理费用、税金。

6、政府部门向街区收取的涉及物业管理的各项规费和杂费。

7、服装、设备更新费。

8、配电房、供水、供气设施的检测、保养费用。

9、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或为乙方管理不力造成损坏的维修相关费用。

10、街区环境保洁工作所需要的各种工具或耗材,包括垃圾桶、垃圾袋、保洁用具等。

11、乙方物业人员的培训费。

12、乙方人员的劳保、工伤、事故、社会福利等费用。

13、乙方为商户提供的其他服务。

14、因乙方管理不力造成的街区商户、第三方损失的相关费用及相应赔偿。

15、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予以支付。

三、乙方物业费中不含以下费用:

1、甲方对商场的建设费用,或主动为乙方添置的设备费用。

2、因绿化公司清洁不力,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的费用。(费用额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3、公共设施、设备的水、电正常消耗费用。

4、管委会发生的费用、公安部门从安全角度向街区派驻的公安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5、因甲方进行街区或建筑物改造而产生的建筑渣土、装修垃圾的清运费用。

6、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以及其他可申请维修基金的维修项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完全自身原因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一条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或未达到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若甲方收到商家针对物业服务内容的重大投诉从而造成对甲方形象的严重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消防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缴纳项目实施保证金人民币(¥ 元),待本合同终止时双方结算完毕后无息退还。

五、甲乙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六份,其中甲方三份,乙方二份、淮南市房产管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淮南市房产管理局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3.物业委托管理经营合同 篇三

合同

物业托管NO.物业委托管理经营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下称“经营托管”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物业托管NO.

物业托管NO.b.电费 c.燃气费 d.宽带月费 e.有线电视月费 f.布草清洁、洗涤费用 g.营业易耗品消耗 h.托管物业广告费用 i.服务人力成本

j.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k.房屋租赁税

(2)、甲方承担费用: a.装修、整改费用

b.经营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费用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 d.有线电视初装费 e.宽带初装费

f.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 g.其他非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双方按约定承担。甲方承诺该项目没有物业管理费。如有,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2、交付托管物业时,甲方负责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交付托管物业前,若甲方、乙方、物业托管NO.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维修费用低于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

3、物业托管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先行处理,之后乙方有权向甲方依法追偿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

物业托管NO.宽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6、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入住托管物业,无需支付住宿费用,但是自住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时,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则按服务项目收取费用。(详见附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8、甲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其对托管物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内,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单独占有、使用和管理经营托管物业,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托管物业的产权、债务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确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及客人全部损失。

9、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物业委托乙方之外的

物业托管NO.2、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物业开展经营活动。

3、托管物业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1)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乙方按托管物业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3)乙方按托管物业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4)托管物业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

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扣除相应金额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物业交还甲方。

7、托管物业仅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客人进行严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托管物业从事违法活动。

8、乙方应当妥善管理托管物业,因乙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经营期间乙方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如实地向甲方汇报托管物业的经营情况,随时依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时达到四星以上装修标准,乙方承诺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务。

11、乙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物业托管NO.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速递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速递邮寄的方式且不能确定具体送达日期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物业托管NO.5、如甲方单方要求退出与乙方合作的,应获得乙方同意且应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因甲方单方退出托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已为托管物业投入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物业托管NO.8、电话及宽带业务登记表;

9、甲方信息登记卡(含用于收入转账的业主银行账户资料);

10、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12、缴纳物业费(签署托管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物业费)收据复印件。(需要)

甲方(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四

受托方(简称乙方):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管理时间:三年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座落位臵:xxxx市西关以南,建设路以东,xxxx小区

2、占地面积:68亩

3、总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不含公共用房)

4、住宅面积:62000平方米

5、物业管理办公用房:160平方米

6、业委会办公用房: 100平方米

7、居委会办公用房: 80平方米

8、会所面积: 1500平方米【特别备注:以上数字以小区竣工验收报告数字为准。】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一、服务管理项目

1.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站、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供暖系统、通讯、有线电视、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安防系统、公用康乐健身设施、供水系统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承担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承担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承担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四害”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6.承担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管理。

7.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方案中所承诺的各项服务及组织社区文化娱乐服务。9.建立并妥善保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

10.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质量标准及效率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质量及效率标准按附件 1 执行,服务质量考评标准按附件 2 执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与乙方议定管理计划、费用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管理活动实施全面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每年对乙方管理及服务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管理失误或业主满意度低于2/3,经武汉市有关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3.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定期提供物业管理报告等管理信息。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物业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并就变更情况及时通告备案。5.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公告。

6.要求乙方忠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对已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告之甲方,并配合甲方要求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7、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房屋建筑及装修标准以现场查看为准,乙方自行负责装饰装修,此项装饰装修费用不得计入物业管理成本中。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责任。

4.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3.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及时报告业委会。4.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同时,有权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

5、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乙方义务

1.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推卸义务和责任,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2.从开发商手中接管验收物业,对小区内甲方委托物业范围内登记造册的所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同时协助甲方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特别是对质量不合格的机电产品,限期要求开发商予以更换,乙方在进驻二个月内,需查验完所有已竣工的建筑物的外墙面及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就发现的问题会同甲方向开发商提出整改与保修要约;认真记录各物业的保修期限,每一个月通查一遍属于保修期的物业,对发现的问题和业主反应的问题,及时告知甲方并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所有公共物业保修期限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物业的完好程度;对所有保修和维修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因乙方责任,造成必须更换而没有告知甲方致未向开发商提出更换要求及保修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负担。

3.协助配合业委会依法向开发商索取小区的所有资料,对开发商所移交资料及时清点并登记造册,如开发商移交资料不全,应督促开发商限期补齐;对所有政府批文、合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有多份的可不备份)及其他甲方认为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原件交由甲方保管。4.负责编制小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各楼栋外墙面、绿化等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有维修要求的,应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5.乙方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义务事先如实告之甲方此项经营活动对业主生活的预计影响,同时不得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乙方擅自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不低于1%的金额作为罚金。

6.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及全体业主的监督。7.对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需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有关变更情况及资料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和备份。

9.乙方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本小区的业主资料。

10.因乙方管理原因(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由政府部门认定不属乙方管理原因除外)而导致甲方所委托管理的物业、设备及其他直接损失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做出相应赔偿。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对用管理费购买的管理处资产的账目如有争议,可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下管理成本。

12、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按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核后,在每年的一月上旬向全体业主公布。

13、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对影响小区安全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和事项,如拆除承重墙等,乙方不得消极推卸管理责任,应及时(24小时内)劝阻、制止,并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及其管理

一、物业服务费的征收

xxxx物业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业主有权查询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无故恶意拖欠。对无故恶意逾期欠费业主,甲方有义务协助催缴,并且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合法追缴;对无故欠费期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诉讼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诉讼费用。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物业每平方米: 0.18 元/月/平米;

2、空臵房屋的管理服务费,依法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足额收取。

(二)车位使用费

1、对于业主停车,由乙方按30元/车〃月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辆管理服务费,车位租金(用作业委会的管理经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单独立帐,并按月据实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露天车位使用费:75元/月,420元/半年,720元/年(含30元/车〃月车辆管理服务费);

临时停车费: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每小时1元,24小时内5元封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在甲方、乙方共同商定的指定场所统一停放并造册登记。在小区车场正式实施收费管理后,若因物业车场服务责任,造成业主纳入收费服务的车辆被盗,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

2、物业公司的员工用车收费物业公司员工停车,作为小区特殊车辆处理,实行收费进行优惠,具体方案另行商定。

(三)游泳池 会所使用收费标准

游泳池、小区会所等收费项目的标准,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主可生效。

(四)其它公共设施经营服务收费与利益分配

1、广告及步行街收益分配:广告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原则是不得有损物业整体形象、品位,不能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及步行街等等公共设施,权属归全体业主,其收益由甲方、乙方进行利润分成:

(1)由乙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4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由甲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2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露天车位临时停车收益分配:乙方收取30%作为物业收入,甲方受益70%。3.物业管理用房租金: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偿使用,乙方应在每年的1月30日前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甲方一次性足额交纳全年租金。此项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五)装修管理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乙方按辖区环卫部门的标准实施。

(六)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1、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不得垄断维修服务、指定单位。出于小区公共利益的考虑,需统一运作的项目,需和甲方商定并公开向社会招标。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所有服务及收费,都必须在小区进行明码标价和公告。具体收费标准详以协议和附件为准。

二、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和使用

1、小区严格按照预算进行管理和服务,在乙方管理期间内,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费用进行追加和补贴。

2、小区设备运行费、维修费等,含对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相关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由乙方负责。

4、每末,由甲方聘请经双方认可的,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年对帐目、预算和报表进行审计,相关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5.甲方的日常办公经费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立项列支,相关费用不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6、金地〃太阳城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6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一星期),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二、四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乙方不公布账目,甲方有权暂扣履约保证金并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7.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办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未经金地〃太阳城业委会大会讨论和业委会主任、副主任3人的联合签字,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业委会的经费;如乙方在代帐期间,擅自动用甲方经费,乙方应进行双倍赔偿。

2.甲方活动经费的收支情况,由业主委员会按向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3、业委会经费不纳入物业成本核算,其主要来源是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收益,包括车位租金、部分露天临时停车收益、部分广告收益、部分步行街经营收益,物业管理用房租金。业委会和物业按双方协商对收益进行结算和分配。

5、具体经费支出和使用标准,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业委会章程进行管理。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自律承诺

一、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自律承诺 1.xxxx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同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沟通,相互尊重;不得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在本小区物管队伍中安插亲友。2.xxxx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不得免交、少交物管服务费和其他应交的有关费用,不得无理干涉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得无故煽动业主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3.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于物业管理服务监督无关的经营活动。

4.业主委员会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并制定《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产生约束效力。

二、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律承诺

1.xxxx物业管理公司应同xxxx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加强沟通,相互尊重;接受xxxx业委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2.xxxx物业管理公司承诺,不作假帐、不乱收费,定期公布物管帐目,严格按服务质量标准提供管理服务。

3、物业应加强小区治安巡逻管理,若因物业安全管理违规、失职、脱岗,而造成业主家中被盗,业主家庭财产损失和其他意外事故,除现金、有价证券、珠宝、古董等收藏物品外,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4、若因物业车场管理责任,而造成业主纳入收费管理的车辆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

5、承诺小区治安消防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监督、维权活动。

6、乙方对小区的改造计划,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风险抵押及奖惩措施

一、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2.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双方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中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小区一个月相应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的30%作为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连续两次评估相同项目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小区一个月相应项目收费标准的80%作为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连续三次相同项目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向甲方按全小区一个月相应项目收费标准的100%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对于“减少的服务支出”,甲方按照相应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的2倍数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6.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或者业主、使用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的,甲方或业主、使用人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7.合同解除后,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物业管理用房等交接手续,或者拒绝撤离小区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物业管理资料档案的遗失或毁损的,乙方承担有关资料档案重建的费用,并承担本条约定的违约金。8.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物业管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法规文件等规定,给甲方或业主、使用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乙方对甲方、业主和使用人的有关物业管理档案信息资料予以保密,非经甲方、业主和使用人本人书面同意,任何信息资料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违反本项规定出卖或泄露甲方信息资料并经查实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10.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各项相关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纳入甲方指定资金账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20万元,乙方需在每年12月15前补足。11.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二、风险抵押

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退还现存的履约保证金。

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三、奖惩措施

1.乙方原已交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合同期满。

2.如乙方严格履行合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有2/3以上的业主满意,乙方在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是,如有40%的业主对其履行合同期间的管理不满意,乙方将不再享有参加投标的权力;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3、物业企业在确保达到附件1服务质量标准的情况下,甲方按照业主满意比例返还物业管理用房租金:业主满意度为a%,则返还乙方物业管理用房租金的a%;业主满意度低于60%,不返还物业管理用房租金。

4、根据现行《武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之规定,物业公司最高管理利润所得不超过总管理成本的5%(物业公司应缴纳的企业税费不纳入成本核算),超过部分按国家相应法规办理。

5、物业公司在经营期间应该诚实守信,不得做假帐:一经查处,业委会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其不当得利的双倍进行赔偿;累计3次发现物业公司有做假帐行为,业委会有权单方面终止物业合同,并依法追讨物业公司的不当得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订、终止与交接

一、合同的更改、补充及终止

(一)合同的更改及补充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相关法律的变更,甲乙双方应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对相关合约及条款进行协商和修改。

(二)合同的终止1.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2.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小区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4.在合同期间的任何时刻,因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严重不满意,有10%及以上的业主联名向业主委员会提议要求解聘物业公司的,业主委员会将就此提案召开业主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1/2及以上的业主同意通过此提案,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由甲方会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5.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原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6.因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拖延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九条 双方争端与解决方式

1.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3.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4.甲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22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附件1:《xxxx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效率标准》

附件2:《xxxx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甲方:xxxx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5.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五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县凯发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安岳县居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如诗美地(三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如诗美地(三期) ;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委托方:四川省安岳县凯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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