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

2024-10-03

新桥镇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精选10篇)

1.新桥镇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 篇一

关于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州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巴教计字„2010‟22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全县教育系统进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自查活动。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明确,精心组织

此次开展统计执法、统计质量大检查非常必要,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优化教育决策的出台及良好的教育质量。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是•统计法‣规定的每个统计人员和统计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为此,我局专门成立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活动领导小组。

二、自查结果

(一)、经自查,自2008年以来,我县教育系统统计工作中未发现以下统计违法行为

1、各单位负责人强令或者授意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对本部门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

2、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对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要求其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等问题。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报送的教育统计资料,存在拒报、迟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报的数据,教育局未经汇总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上报州教育局,提供非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不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情况

1、教育局建立了统计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配合抓,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排精干人员负责。教育局与统计局联合组织对统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

2、统计业务程序规范,统计对象、统计口径、统计范围的划分准确、明晰;统计资料完整,管理规范。统计数据都是从基层逐级上报,报到统计局的数据都与教育局进行核对,个别数据如有偏差,教育局统计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的根源,使教育统计工作做到没有虚报、瞒报等数据不实情况的发生。教育统计数据中,逐级与统计局对所包含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对,保证了教育统计上报数据与统计局上报数据一致。

三、存在的问题

1、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设立了统计员,做到了人员配备到位,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单位各职能科室人员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2、一些业务往来单位在填写资料用途时用词模糊、不规范,造成统计人员登记失误,致使统计归并错误。

3、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且没能完全实现办公自动化,部分统计数据还需手工操作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现象。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教育统计工作队伍。要保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教育局的统计人员尽可能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经常下基层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要逐步实现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基层统计电算化。要不断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

和硕县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2.新桥镇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 篇二

1《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

1.1 加强领导, 扩大宣传

自新《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 我们不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及挂图等方式让各大养殖场 (户) 深入了解《动物防疫法》, 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并依法防疫。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我们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部署, 明确责任、恪尽职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依靠科学、依法防治, 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方针, 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制定完善防控措施, 不断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狠抓以畜禽免疫为主的基础性预防措施的落实, 有效控制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保护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 取得了显著成绩。

1.2 狠抓强制免疫, 为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 分析形势, 安排部署防控任务, 确保了全区防控工作圆满完成。二是层层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保证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三是扎实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做到了“人员、经费、物资、质量、密度”五个到位, 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五不漏”和“一畜一标一证一针一帐”五个一的要求, 重点抓了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和养殖密集区的强制免疫工作, 保证了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全区共投入防控经费29.1万元, 调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75万ml、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30万ml、口蹄疫疫苗50万ml、猪瘟疫苗28万头份, 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 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责任制, 共免疫畜禽360.54万头 (只) , 全面完成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连续3年在全市防疫年度考核中位列第一, 全区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1.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根据国家、农业部和省、市扶持政策, 2004年我们申请实施了中央总投资140万元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了台儿庄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 由省局统一招标仪器设备71台 (套) , 区级配套各种仪器和检测试剂300余种, 每年可检疫检测各类样品5000余份, 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2006年全区每个行政村配备了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既是动物防疫员, 也是疫情监测员, 还是协检员, 三员一体, 每人每月发放50元误工补贴, 由市、区和镇三级财政共同承担;2007年实施了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项目, 总投资44万元, 配备仪器设备120台 (套) , 大大加强了动物疫病检疫和检测能力, 保障了全区畜牧业健康发展。2008、2009年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45万元, 加强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 配备仪器设备90余台 (套) , 每个防疫员都统一配备了一个冷藏箱、一个连续注射器和一套的防护用品;2010年区畜牧水产局协调资金30万元, 建成80m3的冷库1个, 给各镇街兽医站无偿配备了1个冰箱和1个冰柜, 区、镇、村三级冷链体系建设全面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 我们把动物防疫的网络延伸到基层, 把动物防疫的意识强化到基层, 把动物防疫的技术传授到基层, 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挥了重要作用。几年来, 区畜牧水产局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参观学习等方式, 共举办村级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 规模养殖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培训班12期, 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 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专业队伍。

1.4 加强疫情监测和消毒灭源工作, 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几年来, 国内外疫情频繁发生,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 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兴牧、依法防疫”的基本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 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 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监管、消毒灭源”的综合防治措施, 全面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疫情动态监测工作上, 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主观能动性,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的原则。2009年对生猪甲型H1N1流感、布病、结核病、痒病等一类传染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3次, 共普查156个自然村、63个养殖场, 约计3000户, 易感畜禽18.74万头 (只) , 没发现可疑病畜。2009年共抽检各类样品5000余份, 经实验室检测, 免疫合格率达到100%, 没有发现阳性病畜。2009年全区累计使用各种消毒药品50余t, 消毒面积达到1000万m2。有效阻断了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2 检疫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全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 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 全面开展文明执法活动, 2.1严把检疫“三关”, 加大检疫工作力度为防止外来疫病传入, 经省政府批准, 我们在台儿庄运河大桥省际边界设立了道路动物检查站, 实施24h值班检查。一是强化道路检查站建设, 采取消毒、堵疫、严把运输检疫关。二是创新和完善产地检疫, 采取查防疫、看耳标、现场出具产地检疫证, 严把产地检疫关;三是坚持生猪定点屠宰, 拓展牛羊屠宰监管、规范检疫程序, 把握屠宰检疫关。较好地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住关口不输入、发现疫情早扑灭、严格控制不扩散、确保人员不感染”的防控目标。

2.2 强化市场监管,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期, 也是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期, 为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断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 尤其是加强对活畜禽市场的监管, 严查“三证” (运输检疫证、车辆消毒证、牲畜口蹄疫非疫区证明) , 对“三证”不全的严禁进入市场, 建立台帐, 从源头上保证动物产品安全;经协调, 区工商部门也加大了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监督管理, 严把市场准入关, 禁止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畜禽及其产品进场销售, 定期开展消毒, 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区服务业协调办公室也加强对畜禽屠宰场所的管理, 严禁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对屠宰场废弃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2.3 加大对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管力度

2009年全区共开展兽药、饲料大检查4次, 查处违法经营户5户, 无证经营户1户, 查处假冒伪劣产品11个品种, 价值3万余元, 并依法进行销毁。指导枣庄兴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6家兽药经营企业顺利的通过兽药GMP和GSP验收。

3 下步工作措施

3.贯彻执行《统计法》自查报告 篇三

根据南统发[2009]22号文件通知精神。我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组织人力深化检查辖区各单位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动员。

为了配合这次大检查的顺利开展,各村及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利用有广播,向广大群众宣传《统计法》;各村利用墙报、橱窗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乡上利用开会时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统计法》等的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干部学法、懂法、用法,从而提高依法统计。通过十天的宣传动员,广大统计人员充分认识了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尽的义务,增强了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认真自觉地投入到自查自纠工作中去。

二、成立机构,夯实责任。

塘口乡位于县境西南角与四川省南江县接壤经济还是比较落后,近年来乡领导为了加快经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先从统计上要求各村及乡统计员在各类统计中做到数子实,底子清。为全乡在一些决策上提供数字参考。为全乡经济建设提供有据可依。在这次自查中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抽调四名同志为成员按照统计法进行自查。

三、规范制度,开展《统计法》自查工作。

乡上于7月20日至7月25日进行了全乡15个村及乡上的统计工作自查。(一)配备了16名统计人员,其中有2名统计人员是新配的无上岗证,各村的统计台帐及原始资料是齐全的.(二)2007年以来无统计违法情况,无瞒报,漏报,虚报,伪造,篡改,拒报统计资料的现象,并进行了统计登记和统计年检.(三)2007年以来无随意制发统计调查表并且严格的进行了统计数据管理,依法运用。(四)乡上每年至少要对统计员进行两次的《统计法》培训,做到统计员在统计工作中贯彻好《统计法》。

四、存在的问题

4.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报告 篇四

中共中央于2010年初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结合本职工作,现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深学透,全面把握精神实质

与1997年颁布的《廉政准则》相比,新的《廉政准则》更加全面细致、具体完善,其中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更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强决心、坚定信心。在学习制度上,制订并坚持了每月一次全桥指人员集中学习的制度;在学习方法上,注重与“创先争优”及“让出行满意,为党旗争辉”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创建活动、“五查改”活动相结合,以学习《廉政准则》为契机,把学习《廉政准则》与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等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全文和贺国强同志2010年2月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把握了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了抓好《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执行力。

二是,身体力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作为部门的领导成员,注重在四个方面做出表率。一在学习理论、坚定信念上作出表率;二在增强贯彻执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出表率;三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作出表率;四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出表率。

2010年底部分人员陆续调离,部分人员出现思想松懈的现象,造成管理压力较大。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双百双先”、“争先创优”活动,带动大家认真、细致、优质、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在纪检办的指导下,开展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编制与应用实践,努力实现 “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2010年被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表彰为“先进堡垒党支部”。2011年,新的岗位赋予我新的使命,年初本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模范遵守《廉政准则》。按照局统一部署,完成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第六支部自行组织观看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警示录》和《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等反腐倡廉电教片,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了集中讨论。全体党员还参加了省交建局组织的电教月宣传片观看活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对照检查,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

对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经过认真自查,本人没有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支付凭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用公款装修个人住房,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谋取私利,没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1年3月已按规定如实填报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

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1年9月如实填报了省交通运输厅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情况表。

5.义务教育法 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篇五

关于宣传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莅临我镇,对我镇的《义务教法》宣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希望你们提出宝贵意见。下面,我就我镇的普九教育工作汇报如下:近年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于2011年实现了全镇的“普九”目标。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营、仪、蓬三县交界地,距县城33公里,东于安固乡相邻,南接青山乡,西抵三星镇,北与仪陇县炬光乡相接,交通十分便利。全镇辖15个村,1个居委会,131个居民小组,18000余人。我镇共有学校10所(其中:中学1所、小学2所、村小7所),在校学生1758人(其中:中学生752人、小学生1006人),共有教职工123人(其中中学教师53人、小学教师62人,职工8人)。全镇适龄儿童1049人,适龄少年685人。

二、宣传贯彻执行情况近年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教育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从宣传教育、教学硬软件设施、校园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协调、持续发展。

(一)《义务教育法》宣传情况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我镇教育起步晚,发展慢,基础教育普及程度低,人均受教育年限低,教育滞后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镇党委、政府指出:“普及义务教育,要增加危机感,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本镇的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普及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顺利实施普及义务教育工作,加强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全镇普及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所站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组成。党委、政府领导分片挂钩,各村委会干部具体负责,并与16个村(居)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使义务教育工作层层得到落实,上下有人抓,有人管。

3、以宣传为突破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了顺利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我镇积极行动起来,首先在镇三职干部会议上,把《义务教育法》的有关内容、要求作了广泛宣传。一是各村(居)委会召开工作会议,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二是把《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印发到各村组和群众手中,让各级领导和群众学习、掌握《义务教育法》的有关政策和要求。三是组成工作队深入村片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义务教育法》,动员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四是中小学利用校会、班会等向教职工、学生宣传《义务教育法》,利用家长会、家访等机会向家长和群众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六是在主要公共场所、重要路线、交通干线、明显建筑物上题写永久性宣传标语10多条,在各校门前、街道上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法律法规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镇人民群众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实现义务教育重大意义,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意识、法律意识,营造了依法治教的社会氛围,形成了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良好局面。

(二)义务教育资金投入情况

1、镇政府对教育的拨款情况:2006到2008年,镇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为56.5万元、58.5万元、63.8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分别为5.5万元、6.6万元、7万元。

2、教职工工资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列入财政专户,实行财政统一按时足额打卡直发。

3、“两免一补”执行情况:我镇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2008年到2011年,全镇共有3152名中小学生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

4、学校教学设施资金投入情况:我镇配合镇属学校,积极向县级有关部门争取对我镇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目前,已投入资金约870万元,目前绿水中学教学综合楼、教师周转房、学校膳食中心,绿水小学教师周转房等教学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

(三)义务教育发展情况

1、做好“留守学生”教育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对留守学生的“关注、关心、关爱”工作。学校建立了留守学生档案,对留守学生的家庭情况、监护人情况、父母务工情况和联系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学校建立了定期走访制度,要求班主任经常对留守学生进行家纺,建立教师与留守学生的结对帮扶制度,让教师充当“留守学生”的第二监护人。学校建立了心理辅导机制,定期对“留守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学校建立了亲情联系机制,要求“留守学生”每月给父母写一封信或通一次电话,加强“留守学生”与父母的亲情联系。对贫困学生,镇政府及学校及时组织党政干部、社会人士捐资助学,近年来,共捐助贫困生130人次,资助金额达5万余元。

2、在中央、省、市、县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各学校实施了综合教学楼、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3、优化整合教育资源,积极发展民办教育。2008年以来,我镇共撤并教学点3个,由原来10个缩减为7个。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批准开办了7所民办小学,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四)素质教育实施情况

1、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我镇于2008年全面实施了以中小学课程改革为核心的素质教育,课改工作的全面展开,使“教育以育人为本,学生为主体”的观念得以确立,全镇学校德育教育、体卫艺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得到了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2、学生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巩固稳步提高。入学率:2008年到2011年,适龄儿童人口分别为1102、1040、1049、1121人,入学人口分别为1102、1040、1049、1121人,入学率100%。2008年到2011年,适龄少年人口,分别为800、699、685、647人,初中阶段入学率144.63%、147.12%、124.38%、123.47%。6-15岁残疾儿童入学率100%。入学率已达到国家教育工作迎检目标。

辍学率:2008年至2011年辍学率为零。完成率:15周岁人口中,2011年241人,已完成初等教育的240人(其中,周文同学在文殊小学六年级一班就读),完成初等教育率100%,17周岁人口395人,已受完初中教育375人,完成率94.94%。

(五)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按照“稳定、充实、提高”的原则,我镇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全镇共有教职工123名、其中初中专任教师53人、小学专任教师62人,全镇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均为100%。我镇历来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在实施“普九”的过程中,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了重要的地位。

一是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xxx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全镇教师队伍中,深入、广泛的开展以“三爱”(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三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三让”(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长)为主要内容的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建设。三是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在职教师全员参加继续教育,使教师的知识不断得到更新、充实,教师的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四是加强教师教育科研能力转变教育观念,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育创新、教育科研、素质教育工作。

五是动员鼓励在职教师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

(六)营造校园良好环境情况

我镇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的重任意识。乡镇与学校,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家长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开学第一节课为安全教育课,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通过各种方式教育学生注意交通、饮食、消防、夏季安全等安全教育工作;每学期每季度每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填写安全台账,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为了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我镇协调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开展网吧市场专项整治,取缔学校周边的电子游戏厅、卡拉ok厅、音像厅、桌球室等经营项目;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食品等各类摊点;积极防控、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大力整顿交通秩序,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载学生,严禁超载行为。

(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由于历史的原因,我镇教育事业起步晚,起点低,与其它乡镇相比差距大,人均受教育年限比较低,部分群众缺乏应有的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意识还比较淡薄,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情不是很高。

2、我镇地处山区,因贫穷辍学现象较为严重。资助贫困生的资相当有限,长期的贫困生救助问题很难解决。

3、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教育观念相对滞后,没有送子女入学是义务的意识,动员组织学生入学困难,“防流控辍”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不依法送子女入学的现象仍存在。

4、教育投入不足,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部分学校校舍比较简陋,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比较落后,不能适应现代教学实验、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5、初中教育规模小、师资弱、质量低;学前教育规模小,发展缓慢,制约基础教育的发展;小学基础教育薄弱,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教育改革推进缓慢,体制机制缺乏活力。

6、文化环境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黑网吧、游戏厅、桌球室等场所均有学生进入,屡禁不止。

7、受近年来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学生逃、厌学、违纪现象严重,反复教育效果极不理想,欲处理又恐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八)意见和建议

1、强化措施,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我镇虽然如期实现了“两基”攻坚目标,但由于“两基”工作基础差,底子薄,巩固“两基”任务还很艰巨,因此,我们要加强领导,继续完善措施,认真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加大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对子女接受学校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学校要努力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增强学习的趣味习性和吸引力,想方设法解决学生不愿上学的问题。

2、整合资源,调整学校布局。根据县教育局制定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统筹规划全镇辖区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学校布局的科学化、合理化。

3、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同时,全镇教育将转向狠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一是要大力加强学校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促效益,以突出教学质量为中心,全面发展为根本,学生成才为目的,严格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积极开展教学研究,通过创新教育方法和手段,努力满足学生个性成长的需要;二是要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与教学和管理相集合,把教育信息化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手段;三是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加快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骨干教师业务是水平;四是要认真做好新课程改革工作,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加强教育科研工作,重视课题研究,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科研活动,活跃全镇教育科研氛围,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一是继续做好“留守学生”的教育工作;二是建立救助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三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游戏厅等非法经营场所。

6.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篇六

一、明确《廉政准则》重要性,增强自觉性

(一)明确“八个”是。《廉政准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是党中央给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8个禁止52“不准”,犹如52条“红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就是“安全区”。

(二)增强自觉性。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有利于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及党的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熟知内容,明确要求,规范从政行为,自学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带头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加快全州供销社“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早日实现供销社“二次创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为更好地开展活动,州供销社党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调整充实了《州供销社党风廉政责任制监督领导小组》、成立了《州供销社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供销社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整改方案》、《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意见》,领导小组均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

(二)做到“二个结合”。一是把贯彻学习《廉政准则》和供销系统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把贯彻学习《廉政准则》和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时间、地点、内 容、人员四落实,确保学习效果。

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取得成效

(一)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七个一”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学习动员大会。4月9日,结合州供销社职工学习日,组织在职党员、职工集中传达学习,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在职党员干部和职工;

二是召开一次党员大会。4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动员大会并原文学习《廉政准则》;

三是党员领导干部交一篇学习心得。5月21日前,州供销社领导干部交了一篇《廉政准则》学习心得;

四是上一次廉政党课。5月21日,州供销社党组书记结合自身的学习,以《明确“红线”、提高防腐能力》为主题,在党支部大会上给全体党员上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专题党课;

五是开展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5月24日,组织广大党员(在职党员和副处以上的离退休党员)13人,进行了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党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测试,参加知识测试的党员年龄最大的77岁,最小的33岁,平均年龄50.7岁,平均分为97.07分;

六是开展一次重温入党宣誓活动。6月25日,州供销社党支部与勐腊县易武乡易武村委会高山寨村民小组党支部开展了一次“结对帮扶”、重温入党宣誓、学习交流《廉政准则》心得等活动;

七是开展一次全州供销系统《廉政准则》征求意见调查活动。参加征求意见活动职工有69人,征求意见结果:

1、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满意65人,满意率94.2%;基本满意4人,基本满意率5.8%。

2、综合评价(德、能、勤、绩):满意64人,满意率92.8%;基本满意5人,基本满意率7.2%。

3、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团结协作,大局、责任、创新、领导、服务意识:满意62人,满意率90%;基本满意7人,基本满意率10%。

4、对供销社队伍建设运行现状:满意56人,满意率81.2%;基本满意11人,基本满意率15.9%;不满意2人,不满意率2.9%。

5、对州供销社党组书记(彭哲)个人意见和建议:建议多下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工作。

6、对州供销社党组成员(刀永祥)个人意见和建议:建议多下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工作。

7、对和谐创业,建设和谐机关,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有3条:(1)建议加强全州范围内的职工业务培训;(2)加强领导,加强沟通,加强团结;(3)在职职工队伍中倡导团结、务实的精神和作风。

8、对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实现“二次创业”的意见和建议有4条:(1)建议在“乡村流通工程”建设项目上“扶强、扶优、扶基层”,加强乡镇空白、薄弱供销社的恢复与建设;(2)在工作中,更多地结合自身的实际,联系群众,扎扎实实为基层办实事;(3)多在政策、协调方面支持基层“二次创业”;(4)加强县、市供销社的指导与督查。

(二)规范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运行效能,切实保障州供销社运行权力公开透明。

一是在摸清XX年至2012年公务接待、用电、用油、用水等费用支出平均数的基础上,大力压缩会议、文件、公务用车、接待等方面的费用,压缩各项开支15%,确保压减指标的落实。2012年1至5月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接待费、培训费共开支54312元(燃油费3万元),比去年同期压缩开支26892元,减幅33.1%。

二是做到三个明确一个防范措施。

1、明确关键岗位:人事秘书科、合作经济发展科、社联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2、明确重点环节:综合会计室、中央、省、州、县(市)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烟花爆竹;

3、明确风险主要表现形式:(1)保证机关、中心正常业务经费开支,严防“小金库”,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保证社有资收支两条线;(2)确保“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绩效作用;(3)确保社联烟花爆竹公司的购、销、存环节的安全经营管理。

4、监督防范措施:(1)建立“一支笔”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及财经纪律,用《州供销社机关财会管理办法》制度管好用好财和物;(2)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企〔2012〕333号)文件;采取“下检一级、分工负责、统一评价”原则;检查督促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积极配合安监局开展安全经营管理,制度《西双版纳社联烟花爆竹有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结合全州供销系统《廉政准则》征求意见调查活动,主要做好如下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州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作风,不断增强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运行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党风廉政,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注重规范,狠抓落实。继续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发挥好“公开”这块阵地作用。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每年由分管领导做1-2次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三是班子成员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沟通,齐心协力,找准核心、凝聚人心、坚定信心,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遵。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制度,合法合规开支,管好用好供销社社有资产,加大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不违纪、违规、违法开支。

7.新桥镇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 篇七

根据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洁从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对照•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各项要求,我们对局党组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夯实自查工作基础

省纪委•关于开展†廉洁从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下发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对全局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开展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学习,全局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廉政准则‣,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反复研读,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廉洁从政意识,要在思想上、行动上认真践行各项规章条例。二是要广泛宣传•廉政准则‣。各科室(所队)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到分管科室(所队)进行宣讲辅导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三是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局相关科室及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专项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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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按照要求写出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一是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和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积极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大家能够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结合自身,查找不足,防患未然,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专门购买了•廉政中国‣反腐倡廉教育系列电教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观看学习。积极参与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会、励志青春演讲比赛等活动,通过合唱、诗歌朗诵等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唱响积极向上的主旋律。三是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干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设、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三、强化监督防控,确保重点部位环节安全平稳

一是扎实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将机关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科室和责任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按照中办发„2011‟2号文件的要求,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所有车辆进行了自查,局属公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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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全部填报了•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报表‣,没有发现违反规定购买、使用公务用车行为。我局以此为契机,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车辆管理有效到位。

二是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我men 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目标责任,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全面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及时认真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没有发展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切实做好机关厉行节约工作。重点控制与公务活动最为密切的会议费、差旅费和接待费开支,精简各类会议,加强公务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接待工作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压缩车辆使用频率,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严防公车私用,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管理。加强水电管理,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自来水滴、漏、跑、冒等现象,办公电话禁止拨打声讯、购物等,严格按规定报刊订阅数量和种类。

四是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根据纪委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在节日期间,我局对所有车辆进行了封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干部职工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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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车私用及“节日病”等问题。

五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定,特别是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局党员领导干部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经检查,没有发现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券等;没有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特别是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没有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发生。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8.《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篇八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1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县人大这次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现在我就全县《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始终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将其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了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和设施配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各类日常性、专项性工作方案,进行了多层次、较大范围的宣传动员和培训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的良好环境。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市县安排,坚持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劳动执法大检查‛、‚ 集中审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资料‛、‚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矛盾纠纷积案化解‛、‚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等多项专项行动。今年1至7月份,我局先后组织在全县范围开展了5项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用工人数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61户,涉及劳动者1921人,督促各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732份,累计签订劳动合同1770人,合同签订率达到92% ;这些用人单位共为717人办理缴纳了养老、失业保险、为629人办理缴纳了工伤保险、为1861人办理缴纳了医疗保险,其中,督促有关用人单位共为433人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20.15万元;为61位农民工追讨工资22.16万元,有效的防止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检查中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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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和违法使用童工的情况,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得到了较好落实。同时,我们还对落实劳动保障制度比较全面的27个用人单位1348名人员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采集了单位及职工的基本信息。总的来看,三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经过上下的一致努力,全县《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得到不断推进,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县境内的大多数企业和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管理的意识在明显增强,劳动用工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二是工资发放逐步规范化,最低工资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以保障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劳动关系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不断走向和谐。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认真安排部署。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局《劳动合同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同时选调录用了2名优秀公务员充实到劳动监察队伍中,专职监察员增加到了4名,壮大了监察力量;更名成立了‚灵台县劳动监察大队‛和‚灵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配备副科级仲裁办主任一名,积极向省上争取,配备了劳动监察车辆一台,新配备电脑一台,现增加到了3台,同时还配备了打印机一台,从而在组织领导、人员、力量、设备上保证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点面结合,广泛宣传,提升法律意识。

多年来,我局坚持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今年1-7月份,我局先后7次组织人员在单位门前、灵都大厦楼前、汽车站周围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点,就《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发放了宣传资料,同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集中进行了解释解答;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先后深入甘肃皇甫谧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灵台世纪花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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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灵台宾馆等从事餐饮服务的用工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就《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平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学习和指导培训;3月17日,我局专门组织举办了一期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保障知识培训班,对全县30多家重点用人单位的64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就《劳动合同法》等知识进行了培训,并组织了理论考试。前7个月的宣传活动中,共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000多份(本),接受群众咨询1200多人(次)。整个宣传培训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在对象上实现了广覆盖;二是在宣传形式上讲求灵活性;三,在内容上注重针对性;四是结合解决问题注重实效性。通过深入广泛宣传,显著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劳动合同法》的知晓率、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意识和我县劳动者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健康良好的用工环境,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和广泛好评。

(三)集中检查,限期整改,抓好工作落实。

在日常检查及各项专项行动或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重点,从用人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表和职工花名册入手,紧紧围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是否规范等情况,进入各用人单位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确保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尤其是对出现劳动纠纷问题和投诉举报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建设企业、涉及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餐饮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当场进行了调查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也要求相关用人单位限期整改。今年1-7月,在各类检查中,共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目前,8个用人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2个单位正在整改之中。集中检查工作促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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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完善机制,强化执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初,我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能,搜集整理了全局执法依据等信息,完善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件更换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需要,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另外,我们还开展各类执法工作,认真处理了大量的信访和劳资纠纷案件,注意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促使用人单位加强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积极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劳动关系和社会的稳定。今年1至7月,我局共受理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案件16起,通过多种方式调解处理15起,通过劳动争议开庭仲裁处理1起,结案率100%,涉及62人,涉及金额22.16万元。通过一系列的执法工作,使《劳动合同法》在我县‚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有了良好的开端。

(五)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分工协作是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我局始终重视同县人大办、政府办、信访局、住建局、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工信局、工会、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多项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08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启动实施以来,我们通过与建设等部门密切协作,累计收缴78个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百多万元,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我县得到了较好实施。同时我们还协同其他一些部门和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已和其他部门协作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起,涉及人数1人,涉及金额0.75万元;处理劳动监察案件3起,涉及人数16人,涉及金额10.12万元。通过多部门协作,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较好效果,进一步提升了贯彻落实《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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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合同法》的影响力。

三、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政府将民生问题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都为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及《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及‚七一‛讲话中突出强调了进一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扶持西部发展的政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改革备忘录》,以及我县‚三二一六‛发展战略提出的‚改善民生固本‛的发展思路,这些都必将为我县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和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带来强大的推动力和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用工主体由原较大规模的国有集体向小规模的私营个体转变,用工形式由原长期固定型向短期流动型转变,用工所在地由原相对集中在县城向各乡镇分散,部分劳动者由原被管理者向管理者转变,因此产生了好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人社部门的监管范围随之不断扩大、监管难度随之增大。

(二)存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多来,尽管我县在督促贯彻执行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相关法律认识模糊。一些管理不规范的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增加了企业成本,对该法的贯彻持消极态度,老板一人说了就算,想用则用,不想用就走人的做法仍较普遍,有的与职工要么不签订劳动合同,要么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不够规范。与此同时,一些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足,态度也不积极,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将影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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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捆住”了手脚,不利于自由择业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相当数量的农民工群体中,多数务工人员认为自己农闲打工、农忙务农,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想受到约束,造成合同管理难度加大。

二是部分私营企业、多数个体户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尽管我局多次深入各用人单位就其行业特点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宣传,但仍有部分私营企业、多数个体户认为他们用工灵活,人员流动性大,参加各类保险的必要性不大,再加上好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佳,并认为各项社会保险要缴纳的费用高,企业难以承受,致使社会保险覆盖面窄、参保缴费率不高。

三是一些用人单位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我局受理的16起劳动监察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用人单位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案件就达15起,占总受理案件的93%,涉及人数61人,涉及金额达22万多元。在15起案件中,涉及建设领域的就达10起,其中九起是世纪花园工程建设产生的案件。因建设领域普遍存在非法转包、个人承包等现象,给处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单靠劳动保障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问题。同时,部分个体工商户也存在随意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

四是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或者建立的工会作用发挥不到位,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没有得到有效实施,致使广大职工的权益缺乏相关制度保障,职工的合理诉求无法实现。

五是劳动争议发案率居高不下,劳动关系协调难度越来越大。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贯彻执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劳动争议案件也在不断上升。近年来,我县劳动争议案件年增幅超过了20%,其中工伤争议约占50%。这些案件涉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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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不注意就会升级为群体性事件,其调查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培训,提高和深化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在《劳动合同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狠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宣传工具,重点宣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宣传实效。通过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使在双方发生用工行为时,能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工资报酬数额或计算方法,从而尽可能避免产生劳资纠纷。同时,通过正反两面案件的宣传教育,对违反劳动法规及用工严重不规范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结合我县实际,适时举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理解,使双方都能够做到自觉履行。将《劳动合同法》列入‚六五‛普法宣传内容,多途径、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一是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建立职工花名册、工资花名册和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建立起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要重点推进餐饮、建筑、交通和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三)继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劳动用工日常监管。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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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执法重点,对劳资纠纷发生较多的中小企业予以重点监控,充分发挥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检查、专项检查、大要案专查、群体性事件应急检查5种主要执法方式各自的优势、特点,实现多种执法方式相互促进、相互支撑,形成良性互动,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分析劳动纠纷方面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加大调解力度,简化仲裁办案程序,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充实配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力量,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的六到位;加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监察执法能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

(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多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

加强民主协商,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行业协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扩大工会覆盖面,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作用;要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建立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代表构成的三方调解委员会,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五)继续加强与多部门协作,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推动力。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6、76、78条等规定,将坚持做好如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等联合下发的劳社部“2004”22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继续与发改、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协作,一方面在发放开工许可证前共同督促落实新世纪房产开发公司、泾渗公路和一些较大水利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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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缴存制度,以制约欠薪行为和解决不能及时支付的问题;另一方面,共同督促不断强化项目经理代其企业法人代表全面履行好规范用工的职责(项目部应存用工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逐步减少或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发生,从客观上逐步减少因责任不清造成的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案件的发生;二是加强与安监、住建部门的协作,结合发放安全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督促建筑企业、砖瓦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断增强这些企业抗事故风险能力,以避免一旦发生较大工伤事故,因所在企业支付能力有限导致政府要承担无限责任的被动局面;三是加强与工会组织、工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等机制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这项工作的推动合力。

劳动关系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对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动争议及侵权案件的发生、建立和谐规范的劳动关系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县人大开展的这次检查活动,不仅仅是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一次检查,更是对人社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发挥的一次检阅,有助于提升全社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知程度,有助于我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职能作用的发挥,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通过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会更加深入,人社部门将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9.新桥镇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 篇九

**县统计局:

根据《**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通知所确定的自查内容和自查方法,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我局的统计机构设在规划信息股,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年报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设有专职统计员一名。

二、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和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依法统计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前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的原则,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每项统计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统计机构各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我局加强了统计制度建设,制定统计工作标准和严格的统计报送制度,并在《石屏县人事局工作制度》和《石屏县人事局综合目标及量化考核办法》中对统计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时效性和数据质量性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我局还积极组织统计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取得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统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相对滞后。目前统计调查方法单一,主要依靠报表层层汇总、逐级上报。这种方法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缺乏科学性,特别是数字经过多家单位填报和多个环节相加上报、汇总,加上各单位从事人事统计工作的同志不是那么稳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个别单位源头数字不准,给最终汇总上报数据在准确性方面带来一定影响。

2、统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输技术的自动化和现代化水平较低,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报送。

(二)对策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的精神;二是结合电子政务实施工程,不断提高我局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把我局的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0.新桥镇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 篇十

《法官法》的实施,对切实加强法院管理,提高法官素质,保障法院独立公正司法,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十四年来,蓬莱法院在市委和市人大的领导、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法官法》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蓬莱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法官队伍情况

(一)队伍比例结构。我院的行政编制是106人,实有

干警137人,其中法官64 人,占46.7%,事业编制7人,占5.1%,法律援助中心编制5人,占3.6%。

(二)法官年龄结构。30岁以下的法官4人,占6.4%;

31-40岁的法官20人,占31%;41-50岁的法官22人,占34%;50岁以上的法官20人,占31%。

(三)法官文化结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官46人,占71.9%,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4人,占6.3%,取得法律、法学硕士学位的4人;法律院校本科毕业42人,占65.6%,法律院校专科毕业12人,占18.8%。

(四)法官职务结构。64名法官中,四级高级法官6人,占9%;一级法官29人,占45%;二级法官15人,占23%;三级法官7人,占10.9%;四级法官7人,占10.9%。领导干部6人,占9%;中层正副职26人,占40.6%;从事审判执行工作42人,占65.6%;从事行政后勤工作16人,占25%。

二、贯彻执行情况

(一)严格控制选任资格,切实把好法官入口。一是严

格执行《法官法》初任法官条件规定。从政治素质、学历条件、任职资格、法律工作经历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依照法定程序层层上报审核,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初任法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01年6月至今,有33人进入法院工作,其中1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依法任命为初任法官,均符合法定条件。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法官职务的任免。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突出、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干警,积极向组织部门和人大推荐,严格按照考察程序,尊重群众意见,提请人大选拔任用。01年以来,选拔任命的10名领导干部和16名中层负责人,均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三是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按条件和程序补充录用法院工作人员。从政治、文化、年龄、身体、社会背景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提出人选报院党组严格审核把关,试用一年后方可正式录用。近年来我院录用的工作人员,均能适应岗位工作,表现出良好的品质素养。

(二)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努力提高法官素质。一是对

初任法官进行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初任法官宣誓活动,增强法官职责的神圣感和荣誉感;开办思想教育学堂,学习国家政策和《法官法》等相关法律,增强为民司法的信念和追求;观看反腐影视基地,用典型事例教育干警清清白白做人,清廉公正做事,信守法官职业道德。二是开展优秀法官与初任法官“一帮一”活动。帮助初任法官尽快适应本职工作,掌握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熟悉社情民意、驾驭庭审能力、制作法律文书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开展司法理念大讨论活动。结合中院的“八大理念”,对如何认识理解司法理念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广泛讨论,提炼出指导全院工作的“五种理念”,即“三个至上”、为大局服务、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和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坚持对法官队伍的日常教育和长期教育。充分认识社会不良影响对法官思想理念的冲击和诱惑,始终坚持“两手抓”,既重视对法官思想的日常教育,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周五政治学习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又坚持教育警示的长期性,深入开展了教育整顿、先进性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主题教育,确保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的头脑。

(三)不断加大管理力度,规范作风提高质量。一是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提高法官工作绩效。健全完善了双百分考核办法,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审限跟踪监管体系,把人民满意度、化解纠纷数、实际办案量、清理积案数和服判息诉率作为评定标准,对法官工作绩效实行动态、静态相结合的科学监管。2005年以来,我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7,492件,2008年达到4763件,基本实现收结平衡,2008年审判工作综合考核名列全市法院第一。二是规范法官工作职责,提高法官责任意识。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办法,推行了执行工作包庭责任制,突出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在审判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定位,充分发挥法官在审判实践中的独立性和能动性,挖掘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的潜力和意识。2008年结案超百起的法官达到27人,最多的年结案345件。三是整合改进管理模式,提高法官工作质效。在现有内部机构的基础上,整合管理部门职能,增加管理权限。建立了审判工作综合管理机制,赋予审判监督庭对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监管的职责,管理和推进全院工作快速开展;建立了调解工作统一管理指导机制,赋予庭前调解组织对全院调解工作统一管理指导的职责,规范和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大执行框架下的审执结合、双向考核机制,赋予执行局更多的管理指导职责,强化对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2005年以来,审判质量逐年提高,去年上诉率为0.83%,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为0.32%,申诉上访率为0.07%,同比分别下降了17.6%、29.5%和53.1%,服判息诉率为99.2%,同比上升了12.3%,清理超审限案件1325件,积案同比下降了83.5%。四是约束法官职能行为,增强法官廉政意识。推行了法官联系企业和走访当事人意见反馈机制,有效掌控法官的履职情况和业外情况;全面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承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执行廉政通报、述职述廉制度,形成了“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廉政警戒机制。对违法违纪问题不断加大查处力度,2005年以来,共辞退1人,限期调离1人,行政警告2人,诫勉2人,通报批评6人。

(四)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法官能力。一是加强和改进了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法院干警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业务骨干轮流讲课、举办理论研讨、开展庭审观摩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审判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以及新的司法解释,不断加快干警业务知识的更新,提高了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提供各种便利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在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下,积极为干警创造各种学习培训条件,为干警搭建学习“平台”。01年以来,共投入35万元,支持干警210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脱产学习培训,有18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三是强化干警技能培养和岗位锻炼,深入开展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岗位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大大提高了干警认识和把握全局、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五)不断加大保障力度,努力增强法官活力。一是切

实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鼓励和支持法官依法办案,大胆创新办案方法,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魄力,尽力保护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帮助法官抵御外界各种干扰,严禁院领导和其他干警擅自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二是努力落实法官的政治待遇。通过着力服务大局,发挥职能独特优势,充分展示法官的职能特点,争取领导的大力支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向市领导汇报法院干警的情况,努力实现政策范围内的法官政治待遇。三是努力提高法官的生活待遇。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法院工作,尽力解决法官补贴问题;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保证政策范围内的法官经济待遇能够尽快落实。

(六)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强化基础建设。一是积极创建“五化法庭”建设。2006年,筹措200万元资金建成了符合五化标准的北沟法庭,近年又投入近百万元对登州法庭、大辛店法庭和潮水法庭进行了改造翻新,有效缓解了法庭办公场所不足的压力。二是亮化机关办公场所。在现有条件下对机关审判办公楼和食堂进行了改建装修,新增了健身房、阅览室、活动室,为干警提供相对舒适的工作环境;增设了安全门,对庭室布局进行了合理安排,初步实现了办公区与审判区的分离。三是升级办公设施。去年投入70余万元购置了9辆警用车辆配备一线部门,替换安全系数低的无牌小面包车,大大改善了一线干警的工作条件。去年又投入20余万元更新增加现代办公装备,审判人员人均达到一台电脑,同时,投资20万元建设了审判管理信息化系统,对审判执行工作初步实现了网络化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们严格贯彻执行《法官法》及相关规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在司法实务方面。“执行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特殊主体案件外部环境有待优化,对群体性纠纷案件如何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大局稳定,研究把握的不够好,这也是造成涉诉信访压力增大的主要原因,去年奥运期间我院结服了大部分信访案件,但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再是法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整体审理周期过长,尚不能满足案件日益增长的实际需求,超审限案件时有发生,接近全部案件的3%;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如何做到既严厉打击犯罪,又确保受害人的切身利益,需要进一步研究破题。二是在司法管理方面。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规律把握不透彻,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够科学严密,还不能随时因应工作的变化而调整,没有在发挥职能优势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矛盾中找到很好的切入点。三是在司法作风方面。法官的思想作风和意识观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干警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司法为民宗旨不牢,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

(二)法官编制少,补充难,案多人少矛盾加剧。现在成讼案件逐年增加,但我院法官编制的配备仍然沿袭上世纪90年代的标准不变,而且法官退休、离职的数量远远多于新增法官的数量。2001年至今,我院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法官37名,同期新增法官14名,新增法官的主要渠道是省院选调生分配和其他方式调入,现已有3名新增人员因报考公务员、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实际新增法官仅为11名,减少了26名;2007年我院收案3875件,2008年收案升至4625件,年增幅达到16%,一线法官人均承担案件达到了160余件,远高于全省人均70件和中院人均90件的数量,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工作压力空前。我院有21名干警是招聘身份,全部在工作一线,但没有审判权和执行权,工资关系没有理顺,思想不稳定,影响工作效率和事业心,从事法院工作面临很多困难,而且占用法院行政编制,我院干警现超编20人,组织人事部门因此不允许补充人员,影响了法官数量的补充增加,致使审判力量严重不足。

(三)法官政治待遇不高,职级比例偏低。法官非领导

职务职级配备的比例,是按照1987年劳人薪56号文件标准确定的,配备比例要高于《公务员法》所规定的数量。几年来,这一文件在具体落实上还不到位,特别是《公务员法》实施后,不再适用这一文件,导致我院非领导职务职数大大降低,不能适应《法官法》实施后的实际需要,不利于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要求。因职数限制,许多任职时间长、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法官无法正常晋升职级。我院现仍有科员69人,其中有34人为1990年以来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有14人为军队转业干部,年龄最大的近60岁,工龄最长的40年,这些干警的职级多年得不到晋升。另外,中办发文件规定,基层法院科级干部与全院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之比一般为1:2.3,最高不超过1:1.9,我院应有科级干部审判员34-38人,但实有15人,与规定要求差距很大。根据规定,法院领导班子副职应按照同级政府部门正职的级别配置,法庭庭长应落实副科级实职待遇,政工负责人应落实副院长职级待遇,但我院均未得到落实,是被烟台点名没有落实的少数法院之一。

(四)法官工资福利待遇偏低。《法官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但到目前,法官的工资仍然套用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与《法官法》的规定不完全符合。《法官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同时根据国人部文件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应发放审判津贴,但我院没有得到落实,是被烟台点名的四个法院之一。

(五)法官断层现象严重,新老交替缓慢。我院64名法官中,50岁以上的占到法官总数的三分之一,30岁以下的只有十分之一。50岁以上的老法官年内有5人退休,三年内有10多人退休,而受编制等因素的限制,年轻法官的增补将更少于老法官的离职数量,法官断层将进一步加大。根据政策,我院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超过52岁后退居二线,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因此也离开了审判岗位,同时,仍然占政法编制,出现了离岗不空编的现象,导致无法补充年轻法官,现在我院仍有4名退居二线的领导人员。

(六)法官工作环境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由于诉讼费标

准的降低,以及为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加大了投入,现在财政拨付的款项无法满足正常的办公需要。按照规定,年收案件超3000件的基层法院应该具备10690平米的办公审判场所,20个60-150平米的专用审判庭,而我院现在的办公审判场所只有3450平米,专用审判庭3个,其中的大审判庭400平米,但由于布局不合理,利用率不到20%,两个小审判庭均30平米,由4个业务庭合用,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与全市的发展很不相协调,影响了我市的整体形象。我院在现有条件下,尽最大限度开发利用审判场所,但由于条件限制,大部分案件仍需要在法官办公室开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当事人不满意,损害了法律、法院和法官的权威和威信。我院现有四处派出法庭,除北沟法庭办公条件符合上级要求外,其他法庭均面临办公场所过少与案件数量过多的矛盾,且均已年久破旧,亟需修缮改建。

四、今后工作重点

结合工作实际,今后我院将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切实做好《法官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一)以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作为拉动全年工作的基础工程和中心线索来抓。以全院干警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标,以“科学务实保发展,公正司法求突破”为主题,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公正,加快建设美丽富饶和谐文明新蓬莱”为实践载体,围绕是否存在思想观念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审判能力和监管质量不高、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服务发展软环境不优、审判作风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等六方面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调研实践,切实加以解决,使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院干警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深刻变化,使每一位法官都成为既懂政治又懂法治的合格人才。

(二)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手段,着力强化队伍管理。一

是强化分类管理。规范相同岗位的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具体岗位的工作目标,分别对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等各种类岗位实行归类考核,统一管理,充分发挥辅助人员的工作作用,进而提高审判人员的工作效率,使法官工作更具职业化和专业化。二是加强人本管理。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以正确的思想武装人,以健全的机制激励人,以严明的法纪警戒人,以专业的训练培养人,以关怀爱护温暖人,使每一位法官都能干事、愿干事、肯干事、干好事,实现人与事的最佳结合。三是加强目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法官的奖惩、考核、培养和任用机制,形成奖惩有依据、考核有标准、培养有目标、竞争有规则的管理体制,使队伍管理更加务实、高效。

(三)以提升实践能力为目标,不断完善培训机制。着眼于提高法官的创新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法官培训机制。一是加大学历教育力度。鼓励和支持法官积极参加第二学位和在职研究生学习,提升法官的知识“含金量”。二是加大实践教育力度。以司法实践为核心,开展专题讲座、跟班观摩、庭审能力评比、调研能力竞赛、对发改案件研讨剖析等活动,提高法官的实践能力。三是加大知识升级力度。组织专业法官到先进法院取经学习,选调优秀法官到上级法院“进修”,邀请专家传授专业知识和司法礼仪,共同研讨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实现从学历教育向岗位培训的转变,从基础法律教育向高层次法律教育的转变,从知识型法律教育向能力型、素质型法律教育的转变。

(四)以提高保障能力为根本,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在

现有条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更加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尽最大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争取市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多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尽最大努力改善审判和办公条件,完善各种装备和设施,落实好法官的各种待遇,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以深化五种理念为基础,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依靠理念的不断深化,进一步提高干警自律和他律的自觉性,完善各种监督机制,扩大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一是开展法官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法院经验和法官事迹,提升法官的社会认可度。二是继续完善内部监督。加大巡回开庭力度,改革陪审员制度,开展判后答疑活动,提高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减少当事人疑惑,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纠查力度。进一步健全走访当事人制度,主动扩大案件监督范围,压缩高危岗位出现问题的空间。

三是处理好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主动开门接受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人民法院和法官的性质决定了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各界配合。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必将有力推动我院工作更好开展,工作方向更加明确,干警队伍更加团结,爱岗敬业、为民司法的工作热情进一步高涨。我们将珍惜这次汇报的机会,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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