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奖惩制度

2024-09-13

公司保密奖惩制度(共9篇)

1.公司保密奖惩制度 篇一

保密工作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一章

保密工作责任考核

第一条

我校保密工作考核的对象是各涉密部门、各级保密工作负责人和其他涉密人员。

第二条

对各涉密部门保密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保密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各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校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本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三)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及防护措施情况。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情况。

(八)重大涉密、涉外活动保密保障工作情况。

(九)保密自查的落实情况。

(十)保密工作档案建设情况。第三条

对各涉密部门保密工作考核的程序如下:

根据保密规章制度在各涉密部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各期保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历次保密检查的结果,量化打小分,年终将各部门所有量化小分值相加并乘以相应工作任务的权重比得出该单位的年终保密考核分值,年终保密考核分值将纳入到各部门实有考核项目的总分值中,每年年终由军工保密办将各涉密部门年终保密考核分值上报保密办并经保密委批准。

第四条

对保密工作各级负责人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类保密工作会议的参会情况。

(二)保密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对分管保密业务工作的熟悉情况。

(四)分管保密业务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实际保密管理工作的成效。

第五条

对保密工作各级负责人的考核程序如下:

保密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在学校处级及以上干部考核述职时,对自己履行保密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述职并参加考核,其他级别负责人由校保密委员会在每年年底组织述职考核,按照述职情况和工作实绩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考核结果将纳入到个人绩效考核范围。

第六条

对其他涉密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

(二)对保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规章制度的掌握知悉情况。

(三)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情况。

(五)配合保密领导组完成保密工作任务的情况。

第七条

对其他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考核的程序如下:

涉密人员需在年终部门考试述职时,对自己履行保密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述职并参加考核。校保密办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全校涉密人员进行二次考核,并将考核意见上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考核结果将纳入到个人绩效考核范围。

第二章

保密工作奖励

第八条

每年对本保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先进事迹的部门和个人,报学校保密委员会进行评选。对符合条件者,分别授予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额度的物质奖励。第九条

凡在工作中一贯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校保密规章制度、守则,从未发生失、泄密事件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做为评选保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充分条件,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一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怕威胁,不受利诱,确保国家和校秘密事项安全。

(二)对改进保密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加强保密技术管理做出显著贡献的。

(三)在涉密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一贯严守秘密或长期从事涉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发现他人泄露或可能泄露秘密事项,立即制止和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

(六)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事项安全或对侦破失、泄密案件有功的。

第十条

申报与审批程序(一)各单位、部门推荐申报填写《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或《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交军工保密办公室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请学校保密委员会审议批准。

(二)学校保密委员会决定对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的嘉奖方式、级别和奖金额度。

第三章

保密工作处罚

第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校保密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处罚。

第十二条

处罚原则: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或本校保密管理制度,对国家秘密的安全可能造成隐患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对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事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和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处罚办法:

有下列行为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一)无关人员在重要部门(部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密件(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下同)随意放置,没按规定保管。(三)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没有标注密级标识,或标注密级明显失误。

(四)擅自引带无关人员进入重要部门(部位)。

(五)使用无标识的磁介质、光盘等。

有下列行为的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六)组织涉密会议和活动,未制定保密方案。

(七)未经批准擅自借(调)阅、复制和携带密件。

(八)在无保密保障的通信设备中传输密件。

(九)未经审批擅自在涉密工作区内拍照、摄像、录音。

(十)擅自允许外来人员将所带便携机接入我校内部局域网。

(十一)未经批准允许外来人员或擅自将个人信息的便携机、存储介质带入涉密工作区。

(十二)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告知他人秘密信息。

有下列行为的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

(十三)未经批准私自安排外人来校涉密场所参观。(十四)未经批准引带校外人员进入重要部门(部位)。

(十五)在重要部门(部位)对外来人员的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未全程陪同。

(十六)未经审批擅自对外报道和发表涉密的文章、科技论文或学术报告的资料信息。

(十七)未经批准擅自将密件等携带出校。

(十八)在接待过程中,接待人携带与接待无关的密件或谈论与接待无关涉密话题而造成泄密后果。

(十九)重要部门(部位)未执行安全防护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十)密件遗失。

(二十一)隐瞒自己或他人的泄密行为。

(二十二)未经军工保密办公室同意,擅自接待境外人员进入我校军工涉密场所或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执行保密管理。

(二十三)上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二十四)未经授权擅自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

(二十五)擅自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第十四条

处罚程序

(一)经济处罚的决定由军工保密办会同相关部门形成书面意见,报学校保密委员会领导批准并一式四份通知相关部门责任人及财务部门。

(二)校保密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对经济处罚决定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

(三)财务部门将书面通知作为扣除罚款的凭证并负责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罚款。

(四)违反其它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照以上条款,对责任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五)对有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部门或个人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按照直接责任人罚款的一半予以处罚。

(六)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当年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先进集体评比。受到保密处罚的个人,两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先进个人评比。

第十五条

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或阻挠查处者 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机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2.公司奖惩制度 篇二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2)大会表彰。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行贿受贿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4)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7)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8)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12)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2)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3)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散布谣言、谩骂、恐吓、中伤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公司形象者。6)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以及文件等相违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7)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态度野蛮,不服从管理者。8)不服从公司人事安排、岗位调动者。

9)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泄漏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事务详情或任何有关

公司之业务秘密者(即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12)违反劳动合同者。

13)恶意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由当事人赔偿)。14)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机构之任何佣金、回

扣、商情(业务)侦察费、赏金、礼物或恩惠,不论是以金钱及其他方式(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起诉)。15)利用职务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经营者。16)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7)仿效上级签字,盗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关证明、工作记录和搞假材料、假证明者。

18)贪污受贿,向商户索取财物者。

1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适用于“C类”过失处罚情形时。

4.2.4过失处罚权限及执行程序:

①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A类”和“B类”过失单,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以上三类过失单。

②过失单一式二联,一联交过失者本人,另一联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汇总(需本人签名),处罚金由当事人直接交现金。

4.2.5过失单的签发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平。严禁公报私仇、夸大事实、滥签滥罚,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上诉,一经核实,签发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3.公司奖惩制度改 篇三

第一节 优秀员工的评选和奖励 1.1 年底前一周由行政部组织评选; 1.2 被推选资格:

1.2.1 内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月

1.2.2 工作态度好,工作主动积极,敢于承担责任

1.2.3 工作业绩突出,客户单位好评,受同事好评或上司表扬 1.2.4 岗位奖金考评分在部门内列前3位(不够8人的部门列前2位)1.2.5 遵守纪律,无重大违纪现象 1.2.6 内获嘉奖的总经理可特批 1.3 以下情况无被推选资格

1.3.1 内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8天 1.3.2 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 1.3.3 内有旷工 1.3.4 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

1.4 推选资格认定:行政部提交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总经理批准; 1.5 评选比例:员工总人数的10-15%,不超过资格认定人数的50%;

1.6 主管经理等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组织单独评选(总经理无参评资格),优秀管理人员名额不少于1人;

1.7 奖励标准:优秀员工奖励200元;

1.8 优秀员工由总经理签发《优秀员工证书》,个人照片及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张榜公告;

1.9 全公司销售系统组织评选,评选标准另行公布,岗位奖金标准同;第二节 行政奖励

1. 行政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三种。1.1 获得行政奖励荣誉同时,奖励金额如下:

1.1.1 通报表扬:受表扬一次,一次性奖励50—100元 1.1.2 嘉奖:受嘉奖一次,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1.1.3 记功:记功一次,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 1.2 奖励金额的大小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3 奖励由总经理签发公告,奖金一律在员工大会上发放;

1.4 员工获得奖励,以书面形式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调薪、晋升依据。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部门主管、经理提出,行政部审核后给予通报表扬:

2.1 工作积极主动,努力认真,能打开工作局面的;

2.2 履行岗位职责方面能一贯坚持制度流程,敢于承担责任的; 2.3 工作难度高、不畏条件艰苦,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4 在公司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中一贯严格要求自己,能起带头作用,表现优异、成为同事楷模者;

2.5 为改进技术和管理提出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2.6 在职责范围以外发现问题、故障,并妥善处理事故隐患者;

2.7 接受上司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能主动加班加点提前完成工作任务且业绩突出的;

2.8 开发新客户、新市场,取得良好销售成绩的; 2.9 亲切友善对待客户,获得客户书面表扬的;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热心公益、工作中帮助同事,生活上关心他人,赢得同事普遍称赞的; 经常主动在公司刊物上发表文章、文章质量较高者; 工作文档完成质量较高者;

积极维护、传播公司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形象者;

品德高尚,有值得表扬或提倡的事迹,以善行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行政部认定的其他值得通报表扬的事项。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部门主管、经理或行政部主管、经理提议,报总经理批准予以嘉奖:

3.1 工作难度高、条件艰苦,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的; 3.2 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工作,任劳任怨,取得优秀业绩的; 3.3 开创性工作取得良好业绩的;

3.4 在项目实施中,解决关键性问题,为公司赢取重大利益或获得客户的高度评价的;

3.5 作为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培训、交流,言传身教,快速提升团队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突出者;

3.6 承办、执行、策划或督导重大工作事项,成绩卓著者;

3.7 坚持制度流程,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减少损失和赢得利益,表现特别突出者;

3.8 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3.9 为维护员工和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作出重要贡献者; 3.10

失者。3.11 勇于检举和制止违法违纪、浪费滥用行为,勇于和有损公司利积极为公司挽回损失,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益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的;

3.12 有其它特殊贡献和功绩者。

第三节 行政处分

1.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三种。

1.1 被处分的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岗位奖金以及年终奖; 1.2 受到行政处罚同时,有以下经济处罚: 1.2.1 受通报批评一次,扣岗位奖金50—100元 1.2.2 警告一次,扣岗位奖金100—500元 1.2.3 记过一次,扣岗位奖金500—2000元

1.3 具体处罚金额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涉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失职行为被处分的,可由总经理酌情免除部分罚金;

1.4 处罚金额一经确定,当月和季度岗位奖金扣罚额不够时,可以延续到下个月和下一个季度,直到扣满为止; 1.5 造成重大损失的总经理有权免除行政职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6 员工受到处分的,行政部以书面形式记载,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调薪、调岗依据。

2. 以下情形之一者,由行政人事部提出通报批评:

2.1 违反公司制度,不守纪律,作风拖拉散漫,尚未造成损失者; 2.2 未按规定交接班,或不服从工作调度影响工作者; 2.3 发生一般事故,没有立即向上司报告;

2.4 在公众场所不遵守秩序、乱扔杂物破坏公共卫生,情节比较严重的; 2.5 上班时间消极怠工,影响工作秩序或效率者; 2.6 衣冠不整、坐姿不端、影响企业形象者;

2.7 不认真保管个人使用的公司资产,导致损坏、丢失,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2.8 公司认定的不良影响较大的其他事项。

3. 以下情形之一者,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予以当事人警告处分: 3.1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上网聊天、打游戏、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3.2 冷漠对待客户与同事,言行粗鲁无礼、被他人投诉的;

3.3 不服从上级领导,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3.4 身为管理人员,作风不正、态度不端,不能为下属表率者。知晓属下轻微违反纪律而不报告,或不提出处理意见;

3.5 散播对公司不利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3.6 在公司范围内喧哗、吵闹,言行粗鲁的、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7 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3.8 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相关制度,擅自操作者; 3.9 一月内受到通报批评二次者; 3.10 故意损害同事或公司利益行为;

3.14公司认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其他事项。

4. 以下情形之一者,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给予记过处分,受记过处分者,若有造成经济损失行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4.1 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4.2 挑拨是非,诽谤他人且不听劝阻造成内部不团结的; 4.3 在公司范围内争吵、不听劝阻且动手殴打同事;

4.4 管理人员争权夺利,相互诋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 4.5 损失或伤及他人的、损毁公司财物;

4.6 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擅自变更作业方法,违反公司制度、工作程序,造成企业管理混乱或造成企业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者;

4.7 在公司工作生活场所聚众赌博者,或参与社会聚赌,影响恶劣的; 4.8 因过失或随意动用安全设施而造成轻微损失者; 4.9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10 4.11 4.12 4.13 4.14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时,没有立即向上级报告; 受过警告再犯者或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4.公司奖惩制度 篇四

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二章 办公室人员奖励办法

第三条 本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员工

第四条 对办公室员工的奖励分为“口头或书面褒扬”、“现金嘉奖”和“晋职晋薪”三种,三种奖励可单独执行,亦可合并执行。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褒扬,并通报全公司: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适时完成公司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符合公司《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达全年出勤记录95%以上者。

4.对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5.爱护公司固定资产与公司公有公物、保护办公室环境与节约公司成本有杰出表现者。

6.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有益的行为。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现金嘉奖,并通报全公司:

1.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较重大任务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2.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对办公室的各种分内工作处理妥当,无任何失误3个月以上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3.符合公司《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达全年出勤记录95%以上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4.对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

嘉奖。

5.6.7.8.9.为公司节约成本有一定贡献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钻研业务,参加相关考试并通过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有效防止公司利益不受损害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已获得三次或三次以上口头或书面褒扬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特别有益的行为,由公司酌情给予现金嘉奖。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晋职或晋薪,并通报全公司:

1.适时制止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2.对于公司内部人员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3.改善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4.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重大有益的行为。

第八条 符合上述奖励的员工,由办公室经理综核事实,报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奖励,并督察

实施情况。

第九条 现金嘉奖直接计入员工该月薪资中。

第三章 销售人员奖励办法

第一〇条 本章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人员。

第一一条 对办公室员工的奖励分为“口头或书面褒扬”、“现金嘉奖”和“晋职晋薪”三种,三种奖励可单独执行,亦可合并执行。

第一二条 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褒扬,并通报全公司:

1.工作努力,销售技巧娴熟者。

2.服务态度优秀者。

3.符合公司《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达全年出勤记录95%以上者。

4.钻研业务,对公司运营、产品营销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5.促进销售团队团结者。

6.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有益的行为。

第一三条 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现金嘉奖,并通报全公司:

1.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较重大销售业务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2.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对各种销售工作处理妥当,无任何失误3个月以上者,给

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3.月、季、年等阶段销售业绩名列前茅,或个人业务发展快者。

4.符合公司《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达全年出勤记录95%以上者。给予100-300

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5.对公司运营、产品营销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给予100-300

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6.钻研业务,参加并通过相关考试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7.工作努力,得到客户表扬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8.有效防止公司利益不受损害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9.已获得三次或三次以上口头或书面褒扬者,给予100-300元不等的现金嘉奖。

10.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特别有益的行为,由公司酌情给予现金嘉奖。

第一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晋职或晋薪,并通报全公司:

1.为公司争取到重大客户者。

2.适时制止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3.对于公司内部人员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4.改善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5.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重大有益的行为。

第一五条 符合上述奖励的员工,由销售经理综核事实,报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奖励,并督察

实施情况。

第一六条 现金嘉奖直接计入员工该月薪资中。

第四章 惩戒办法

第一七条 本章制度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八条 公司对员工的惩戒分为“口头或书面警告”、“罚款”、“停岗降职”、“辞退”和“追

责”四种,四种惩戒可单独执行,亦可合并执行。

第一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视情况严重性通报全公司:

1.玩忽职守,对分内工作未尽心力者。

2.办公室成员违反公司《办公室管理规则》第三章工作规范者。

3.销售人员违反公司《销售团队管理规则》第三章工作规范者。

4.违反公司《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出勤登记不正常者。

5.因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造成工作失误者。

6.破坏公司员工之间团结者。

7.私自占用或故意破坏公司固定资产与公司公有公物者。

8.浪费公司资源、破坏公司环境者。

9.无故缺席公司各种会议、内部培训、业务学习者。

10.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利益有损害的行为。

第二〇条 发生下列情况的员工,对其进行罚款,并通报全公司:

1.因未尽心力,而未能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或业务,又没有及时告知者,给予

50-200元不等的罚款。

2.因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造成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者,给予50-200元不等的罚

款。

3.出勤登记不正常者,依据公司《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相关条文做出罚款。

4.多次无故缺席公司各种会议、内部培训、业务学习者,给予50-200元不等的罚款。

5.浪费公司资源,并造成一定后果者,给予50-200元不等的罚款。

6.故意破坏公司固定资产与公司公有公物,造成无法使用者,需照原价赔付。

7.瞒报、谎报工作情况者,给予50-200元不等的罚款。

8.受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仍无悔改表现者,给予50-200元不等的罚款。

9.违反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规定者。

10.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利益有特别损害的行为,由公司酌情给予罚款处理。

第二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的员工,依情况严重性对其作出停岗、降职或辞退的决定,并依事

实与法律规定保留追求其责任的权利,且通报全公司:

1.利用职务之便,为外单位或个人联系业务,收取钱财者。

2.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产品倒卖者。

3.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侵吞公司公款、公物与固定资产者。

4.借公司名义进行违背公司利益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者。

5.私自使用公司各种证、章、执照者。

6.违反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规定者。

7.具有其他事实证明的对公司利益有重大损害的行为,由公司酌情处理

第二二条 发生上述情况的员工,由各主管经理综核事实,报经公司总经理核准惩戒,并督

察实施情况。

第二三条 现金扣罚直接计入员工该月薪资中。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四条 公司于每年年终设置“优秀员工奖”,以资鼓励该年工作勤恳优异之员工数人,并

颁发证书。“优秀员工”由公司领导提名公示,经全体员工无异议通过后产生。

第二五条 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指派之专人不定期对各部门奖惩情形进行检查,发现过程中存

在欠妥现象,将及时作出纠偏。

第二六条 公司任何员工均可对奖惩的事实性、公平性进行监督,一经公司证实,得视情况,变更原先作出的奖惩决定,并对相关的责任人作出处理。

第二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本办公室。

第二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审阅,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无锡蓝清蓝贸易有限公司

5.公司奖惩制度 篇五

公司奖惩制度

一、公司全体人员定期进行产品介绍活动,由各位同事一致评定最

优者奖励50元,模拟现场销售最优者奖励50元。具体时间由销售经理提前通知大家。

二、完成季度销售额度冠军者(签单金额5.5万以上)奖励200元,年销售冠军奖励2000元。

三、为公司提供好的建议,提供可行性方案并被采纳的人员,公司

经评定给予50-200元的奖励。

四、上班迟到者处罚20元,由月底考勤表体现。全体人员互相监督,处罚费用作为公司集体的活动费用。

五、六、以上经一致同意,即刻生效

郝建立

6.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3.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4.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5.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6.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7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9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记大过达2次者.10.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11.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7.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篇七

海南安全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00]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 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

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 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

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8.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篇八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安监总局【20xx】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

(三)权责

1.总经理:公司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的核准、授权与公布;

2.安全主任:拟定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各部门安全绩效的考核,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

3.综合办公室:按照审批报表支付安全生产奖金。

(四)内容

1.考核方式:

总经理授权安全主任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部门对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车间对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每年考核一次。

3.部门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部门工伤事故发生率;

(3)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6)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组长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2)所辖组内工伤事故发生率;

(3)所辖组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所辖组内事故隐患整改率;

(5)所辖组内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6)所辖组内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7)所辖组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员工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2)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机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考核处罚方式

1.生产部主管安全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生产部主管人民币100元;车间主管及组长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50元;员工考核内容不落实扣除人民币20元(均从安全奖金中扣除),并接受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扣款、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由国家相关的法律处理。

(六)奖惩原则

1.奖金的设置:

1)安全奖金由财务部另外拔给,在年终时以安全奖金形式打入个人工资帐户内发放;

2)年终时由安全主任组织评比一次,将评比结果上报总经理。

2.奖惩原则

(1)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

(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七)奖励方式

1.生产部年度无工伤事故,公司给予部门300无安全奖;

2.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和人员,可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3.发现重大险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着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八)处罚方式及责任追究

1.各参评部门本年度如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则给予该工伤人员的组长书面警告、主管严重书面警告,同时取消该部门25%的安全奖;

2.不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组长,给予其扣除年终安全奖金的15%;

3.有违章操作行为,未造成工伤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4.修机、安装设备时,未挂相关标识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5.未按《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作业人员,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6.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口头警告并责令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 给予主管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7.当员工违章操作、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给予当事人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生产主管和组长视而不见、不提醒、亦不作任何处罚的,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8.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产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0.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1.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主任处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2.对龙岗区、及各街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安全主任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人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3.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责任人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4.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5.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机修人员, 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9.公司纪律及奖惩制度 篇九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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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律及奖惩制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FP/GL-02-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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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律及奖惩制度

一、目的

1.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功德、职业道德,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高效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所有员工有遵守本制度的义务,并有监督其他同事的权利。

四、公司纪律

1.公司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

2.员工上下班未打卡时,必须由副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核实证明后请厂长或部门领导签卡,员工上下班未打卡时,必须由副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核实证明后请厂长或部门领导签卡,未能证明准点上下班者以能证明时间点签卡。

3.除外出工作人员外,任何人的签卡记录一月不能超过三次。超过三次以上的签卡视为无效签卡,且厂长货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公司将予以处罚。

4.员工早上、中午、晚上上班时,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内打卡,超出这段时间内的打卡记录一律视为无效打卡或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没有请假私自提前下班为早退。5.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

5.1 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

5.2 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

5.3 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

5.4 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 5.5 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 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5.6 其它类似行为。

6.上班预备铃响后,所有员工应当有序的进入车间,积极做好上班准备,以确保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员工在此段时间内,不得在工厂周围随意逗留、晃荡,任何员工不得一边吃东西,一边打卡或一边走入车间。

7.工厂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带携带食品进入车间,更不得在车间内吃东西。

8.中、晚餐就餐前及晚上下班前,下班铃声未响时,任何员工不得提前做好下班准备,不得提前放下手头的工作等待下班。

9.在工作期间,穿着举止不得有损公司形象,每位员工必须穿戴整洁。严禁穿拖鞋、超高跟鞋,短裤、背心上岗,员工着装大方得体,说话文明礼貌,仪表端庄,举止文雅。10.员工在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听MP3、听收音机,玩手机,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谈笑聊天、打逗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监守自己的岗位,严禁窜岗、脱岗、睡觉。

11.员工在任何时候,未经批准不得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工厂车间,也不能携带手提袋之类进入车间,并且在工作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接待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串岗。经批准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车间管理制度。

12.工作期间禁止在车间内吸烟、酗酒;吸烟应在指定的地方,严禁乱丢烟头,相互督促,避免引起火灾。

13.员工不得投机取巧、隐瞒蔽端、谋取非份利益;不得随意领取材料不用于生产而带出公司私用,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按公司奖罚条例处理,严惩不怠。14.员工不得故意浪费生产材料或公司其它资源,对于公司的财物要爱惜,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发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光荣传统。

15.员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由公司免费提供,对工具设备要严格按照工具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定时定员进行保养。生产工具、设备专人使用,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和外借。工作中,因不正确使用工具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将按照一定数额进行赔偿。16.各部门生产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生产订单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来进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要作好记录,没有签字的定单(定单必须有客服部、财务部及生产部签字,必要时需有总经理签字)不许擅作主张生产。部门间在进行工作交接时也要有订单内产品工厂加工及外协单或内部交接单。

17.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到生产定单后,严格按照生产内容工作,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 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管理人员要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工艺要求,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理解,并作好部门车间各项交接的记录,确保生产任务顺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公司所有员工对于生产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及时沟通进行解决,不得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按公司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18.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生产负责人有权拒绝生产,并及时报告上级负责人。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或停止生产但不报告,将按公司奖罚条例进行处罚。19.各工厂负责人加强现场管理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各部门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环境区卫生负责,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所有工作台每天下班前都要整理,台上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所使用的工具放到工具箱或指定的地方。

20.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下班后运出车间,放到指定的堆放区,并按要求分类堆放。21.每位员工要服从公司、服从主管的统一生产调度,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禁止顶撞主管和故意不听从安排,对于不服从安排,打骂、违抗领导安排的或表面服从消极怠工的人员公司将严惩不贷。

22.各部门应严格遵照工厂规定的产品损耗率3~5‰内生产,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工厂可根据定单情况安排员工加班或休息。

23.新员工进入公司到相应部门和车间由其负责人进行岗位安全、技能、质量、纪律的岗位培训,以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过错。

24.新进员工对于资深员工应予尊重,资深员工对于新进人员则应给予热诚耐心的教导;公司所有员工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有困难一起上,有快乐一起享。

25.工作生活中互尊互敬,诚恳待人,不得有侮辱他人以及损害他人利益行为,杜绝有不团结,不礼貌的现象,禁止在别人背后议论是非,禁止打架斗殴。

26.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

27.作为公司的一员,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形象和公司的财产安全。任何时候都要严守公司资料和商业机密。未经批准,各种资料,文件,图纸,样品等都不得外借和拿出,绝对禁止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形象的行为和言论出现。

28.员工可就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可直接和部门主管直至总经理交流,也可 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和意见投到公司意见箱。

29.本公司员工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廉洁奉公,严禁以任何途径任何名义向单位或个人素讨回扣,现金和实物。公司员工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针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不得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私自向客户劳动服务和从事公司授权以外的活动

30.公司所有员工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提前开饭,员工不得提前打饭。

31.员工就餐时,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从食堂打菜窗口领取一份菜,米饭的盛取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量来盛取。

32.员工在餐厅就餐时要保持餐厅的卫生环境,就餐过后将剩菜、剩饭、剩汤倒在指定的地点,不许随意的乱扔乱倒。

五、公司奖励

1.员工的奖励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记大功,工资提高,职位晋升。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和部门下达的生产任务之余,在工作中经过潜心研究,技术改进,采用新方法,新技术,比在正常情况下能为公司大大降低材料损耗、提高劳动效率,使公司年利润增加5000元以上者,由本人申请,组长核查,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予以记大功并嘉奖100-1000元, 非常突出贡献可调2级以上工资或晋升职务。

3.有创造、发明、革新成果使公司年利润增加5000元以上的个人和小组,由本人申请,组长核查,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根据贡献的大小,将给予嘉奖500以上,并记大功或予以2级以上工资提高或晋升职务。

4.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者,由组长申请,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给予嘉奖100—1000元的奖励,并记大功一次。

5.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后使公司年利润增加5000元以上者,由本人申请,组长核查,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将予以100-1000元奖励。

6.在工作中主持正义,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维护企业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根据实际情况奖100—1000元的奖励,并记大功 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或晋升1—2级工资。

7.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 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的员工或团队,公司予以200-1000的奖励并晋升1—2级工资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及社会荣誉者。公司将予以100-1000元奖励,并记大功。9.其他奖励详见《**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六、公司处罚

1.员工的处罚包括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款,记大过,工资降低,职位降低,开除。2.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3.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故意打卡或涂卡的,根据所犯具体情节将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予以开除。4.迟到/早退的处罚:

4.1 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内罚款5元;

4.2 超过10分钟罚款10元并扣除时间(以半小时起计);

4.3 超过30分钟并在1小时内的扣除时间并罚款20元(以半小时起计); 4.4 超过1小时并在4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5 超过4小时并在8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处理。

4.6 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3次的,另扣除绩效工资50%。5.旷工的处罚:

5.1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

5.2 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

5.3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6.上班前,预备铃响后,任何员工不得一边吃东西,一边打卡或一边走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次。(工厂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带携带食品进入车间,更不得在车间内吃东西。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8.中、晚餐就餐前及晚上下班前,下班铃声未响时,任何员工不得提前做好下班准备,不得提前放下手头的工作等待下班,甚至站在车间门口等待下班。如有违者,罚款100元/次,违纪员工所在组组长承担连带责任,罚款50元/次。

9.上班穿拖鞋短裤上班10元/次。员工在工作中听MP3、聊天、玩手机、酗酒等跟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将罚款20元。上班时间未经批准接待亲友或擅离岗位者,每次罚款20元。未经许可带人进入工厂及宿舍者,每次罚款20元。

10.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对于违抗领导的命令,打骂领导以及表面服从消极怠工、罢工者,将给予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及坏的影响,公司将其开除,永不录用。

11.每个部门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生产定单进行,所工作的内容与生产定单一致。自作主张擅自改动生产定单内容或对不明事项随意处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在50元以下的对当事人按《绩效考核制度》处罚;损失达50元及以上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11.1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50~300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30%;

11.2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300~1000元的由当事人及该组组长各赔偿损失的15%; 11.3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该组组长及工厂厂长各赔偿损失的10%;

11.4 组长造成损失在50~1000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30%;

11.5 组长造成损失在0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及工厂厂长各赔偿损失的15%。12.在生产过程中,工厂对每个定单产品的复杂程度作出损耗计算,对于工序多且复杂的产品允许损耗率为低于5‰。对于熟悉的产品的允许损耗率为低于3‰。对于超出允许损耗率的损失在50元以下的对当事人按《绩效考核制度》处罚;损失达50元及以上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12.1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50~300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30%;

12.2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300~1000元的由当事人及该组组长各赔偿损失的15%; 12.3 普通员工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该组组长及工厂厂长各赔偿损失的10%;

12.4 组长造成损失在50~1000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30%;

12.5 组长造成损失在0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及工厂厂长各赔偿损失的15%。13.未经公司同意,将工具和设备及其它属于公司的物品带出公司私用或外借他人使用,FP/GL-02-2015(1)

上海**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500元的罚款,属于盗窃行为的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并予以开除,扣除当月工资。

14.员工随意领取材料不用于生产,及领取的材料带出公司私用或变卖,公司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开除。15.下班或休息时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前,组长负责监督打扫岗位的卫生和切断所有的电器、照明及设备的电源,忘记打扫卫生和关闭电源,将给予该组组长20元∕次的罚款。16.公司为每个岗位配备的工具和设备,使用者要爱惜使用,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具和设备损坏的或保管不当而遗失的,将按设备的相应价值进行赔偿。

17.员工在工作期间严禁有扰乱生产、赌博、打架、寻事、辱骂他人的行为出现,对于所犯的错误及其情节的程度公司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凡先动手打人的员工罚款250元以上,接着动手的罚款150元以上(特殊正当防卫情况除外),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由此造成的不能够上班,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概不算出勤。18.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的违背公司意愿,不忠于公司,有意识的泄露公司的业务信息、公司内部状况等公司商业机密的行为公司将扣除当月工资和福利待遇,开除厂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严惩,公司永不再录用,同时保留法律追赔公司的权利。

19.在公司通报批评1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的评选资格,被记大过或以上处罚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将取消年终奖金。

20.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书,经过公司批准后在一个月内给予审批,未经允许擅自离厂辞 职或打电话辞职的员工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开除出公司 2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处理。

21.1 拒不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与上级发生强烈冲突者。21.2 在公司酗酒滋事造成恶意影响者。21.3 在公司聚众赌博。

21.4 故意损坏公物,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者。21.5 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21.6 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情节严重者。21.7 对同事施以暴力或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21.8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21.9 贪污、受贿、偷窃公司财物、吸毒或其他不轨行为而使公司利益、声誉、形象蒙 FP/GL-02-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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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失者。

21.10 违反票据、公文管理流程,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者。

21.11 随意领取材料不用于生产或带出公司变卖者。情节严重扣除当月工资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1.12 内累计三次大过者。

21.13 在一年内旷工6次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21.14 精神病患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患者 21.15 经公、检、法给予拘留、劳教、判刑者。22.行政处罚流程:

22.1 如员工违反公司相关制度,在工厂能处理的情况下由工厂自行处理,事后2日内将处罚报告递交行政人事部;如工厂不能处理,可移交公司进行处理,并由行政人事部计入档案。

22.2 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各工厂、各部门不得隐瞒,小组隐报者查实一次罚组长100元;工厂或部门隐报者查实一次罚工厂或部门直接领导200元.22.3 任何工厂、部门严禁现金处罚员工,必须处理后上报公司行政人事处,由行政人事提交财务,罚金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将按其相应的制度处理。

八、本制度公布试施行一周后转正式施行,试施行期间与正式施行具有等同约束力,违纪者等同处罚。

九、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有需更改之处由总经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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