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带班记范文

2024-09-01

安全员带班记范文(共8篇)

1.安全员带班记范文 篇一

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义建局[2011]243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单位。

3、术语、定义

3.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3.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3.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4.1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4.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目的25%。(每周2天)

4.4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醒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4.5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5、考核

5.1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责任人100元。

5.2企业负责人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200元。

5.3企业负责人没有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100元。5.4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6、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9日

2.安全带班制度 篇二

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重大节日带班制。每年的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学校领导均实行全天候带班。

1、校长、教导主任、安全员实行带班制度。每周轮换一次。寒暑假及节日长假另行编排。

2、带班领导负责安排平日值周教师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及安全教育的检查工作。

3、带班领导负责安全检查工作。

4、负责指导平日教师的签到工作。

5、检查督促值日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及安全自检工作。

6、平日带班领导在工作结束前汇报值周带班期间工作。

全泰小学

3.领导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兵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带班领导干部

分公司副科以上干部(在项目部为项目经理)

三、检查频次

1、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分公司主要的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3、项目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四、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2、检查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检查各项目部人员履职情况。

4、检查各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及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检查各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6、检查消防器材配备、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1、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死角”和容易忽略、疏漏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开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落实工作措施,领导亲力亲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实施“谁督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杜绝安全检查走过场,搞形势。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薄弱的环节要重点管理,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稳定发展。

4.安全员带班记范文 篇四

时间:2014.11.17下午:2:00 地点:公司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主持人:罗雪刚 罗总:

1、项目使用的机械的出租方必须是集团、公司合格供方名录里的,不准使用黑名单里面的;

2、3、各项目安全总监、安全人员必须配置到位;

反三违活动是长期的,必须做实、做到位;比如:对班组评“安全之星”、“安全班组”等措施;4、5、6、7、8、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的设施和安全的布局要按公司的安全标准化手册执行; 12月30日前各单位报年安全总结和2015年的计划; 新开工的项目要及时办理四大员的授权; 要求员工要珍惜岗位、有责任感;

洪总:

1、2、抓落实、抓管控,珍惜岗位,干好自己的工作;

各项目的钢筋施工要有专人监控钢筋放样,钢筋加工要用规范的数控机械设备进行加工;3、4、5、后浇带、桩基等重点部位要有专项方案; 过程施工中对沉降观测点严格进行监控; 计量器具台账要建立、健全;

6、现场试验要规范;希望各施工现场有一支业务精悍的检测团队,对现场的质量进行过程管控;

7、各项目组织学习规范、标准;

马总:1、2、3、4、带班的目的:齐抓共管; 方案的及时性、指导性; 各项目组织学习安全标准化手册; 对安全的违规行为必须进行严加处罚;

唐总:1、2、3、4、5、6、7、8、9、落实带班制度的实在性; 各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领导带班要实事求是; 领导带班要有带班计划; 狠抓现场检查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各项目建立劳务队伍合格供方; 奖罚执行要落实到位; 方案要评审,要交底;

坚决执行买单文化,是谁的责任就是谁买单;

陈董:

1、领导到现场检查不仅检查安全、质量,还要落实到管理人员是否胜任现岗位,不适合的就淘汰;

2、检查项目上该真正执行规范、标准、相应的制度;3、4、5、项目的管控策划; 月底分析总结带班工作;

陈董11月带班指定检查五个项目,随机抽查两个项目,所检查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准请假,必须全到,否则要问责; 段总:1、2、3、4、5、各项目组织学习安监局致建筑企业的公开信; 安全管理要有办法、措施; 安全管理对事不对人; 工地上严禁抽烟;

安全检查要深入且要有深度;

十一直管部

5.安全员带班记范文 篇五

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贵州省境内各类煤矿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以及县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施国家监察,对煤矿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煤矿,是指煤矿生产矿井和建设矿井,建设矿井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矿井。

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建设矿井的领导,是指从事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或项目部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所有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都必须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五条

煤矿、施工单位(以下统称煤矿,下同)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煤矿矿长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带班下井领导协助矿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以及下井不履行职责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煤矿工会、纪委、组织等部门举报和报告。

第七条

煤矿要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领导、每月带班下井的次数、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或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的带班下井次数由煤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周计划。计划中必须明确每日每班带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领导带班下井周计划要在矿调度室公示,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和职务要在 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示。煤矿领导每周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要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实行备案制。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制定煤矿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30万吨/年以下非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制定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报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抄报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30万吨/年及以上非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制定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报市(州、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抄报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盘江煤电集团、水城矿业集团、六枝工矿集团、林东矿业集团,下同)和中央在黔煤矿企业要制定所属煤矿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报省能源局、省安全监管局备案,同时抄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报集团公司备案。

煤矿制定的领导带班下井周计划要报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抄报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第九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十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要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第十一条

实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汇报制度。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中央在黔煤矿企业所属煤矿每日要向上一级公司调度室汇报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其他煤矿由驻矿安监员每日向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汇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

第十二条 煤矿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煤矿领导升井后,要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十三条

煤矿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领导在现场带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能整改的要立 即整改;现场不能解决的,带班领导升井后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调度室,当日值班人员(分管领导)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相关人员要做好跟踪落实。

第十四条

煤矿要落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治理、督办、销号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各煤矿在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产撤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治理,并进行挂牌督办。在整改结束后,煤矿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五条

煤矿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加强煤矿企业内部考核与奖惩。要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经济收入等挂钩,并把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作为评优、晋级、提拔的依据之一,严格考核。要建立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将煤矿建立并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情况作为日常监 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对所监管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加强监察执法,将煤矿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执行执法监察计划的重要内容,列入监察执法的一项必查内容,每年至少对辖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执行情况开展两次专项监察或者重点监察。

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中央在黔煤矿企业要对所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煤矿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单位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包括井下交接班制度和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二)煤矿领导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

(三)是否制订煤矿领导每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

(四)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在井下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五)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档案等情况;

(六)群众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第十九条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监督管理与考核考评机制,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同时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约谈内容。

第二十条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举报;对于受理的举报,必须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重处罚。省能源局、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受理有关举报,举报电话:省能源局:0851—6891226,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0851—6891048。

第二十一条 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规定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和抄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

(二)未建立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的;

(三)未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的;

(四)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的;

(五)未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

第二十二条 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依照《规定》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15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领导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者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20万元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50万元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200万元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处500万元的罚款。第二十四条 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并依照《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6.安全员带班记范文 篇六

关于印发《中平能化集团煤矿

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

基层各单位,集团各职能部室,安监局,群团组织:

现将《中平能化集团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平能化集团

二○一○年十月一日

(电子公文)

中平能化集团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

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煤生产、建井单位领导带班下井和集团安全八条线部门、业务保安部门、安全监察局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原煤生产、建井单位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个数、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原煤生产、建井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并保证带班下井成员每班至少有一名现场带班,必须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培训等原因,不能完成带班下井任务的,必须由同级干部代替带班,严禁空班、空岗。集团安全八条线部门、业务保安部门、安全监察局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按照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或责任追究。

第四条 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集团纪委、组织部、安全监察局举报和报告。

第五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以“抓大系统、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强化现场管理,正确引导现场作业人员按章操作,严格督促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隐患和险情,对现场存在的严重隐患,要认真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四)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六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公示制度。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须在调度室和井口明显位置公示领导姓名、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计划的完成情况,须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七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的领导必须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八条

煤矿必须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煤矿领导升井后,要及时登记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九条

煤矿无领导带班下井的,其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或者采取其它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十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必须报送集团纪委、组织部、总调度室、安全监察局备案,同时抄送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分局。

第十一条

集团加强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

(一)集团业务保安职能部、处、室、安全监察局要将煤矿建立和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集团纪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安全“八条线”部门,每周至少督查一次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深入现场情况,并及时在《中国平煤神马报》上通报督查结果。

(三)集团安全“八条线”每季度及半年考核验收工作中,要把干部带班下井及深入现场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煤矿从业人员、查阅井下交接班及下井档案记录、听取煤矿从业人员反映、调阅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二)煤矿领导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

(三)煤矿领导每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及其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

(四)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五)煤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档案等情况;

(六)群众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处5000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的;

(二)未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的;

(三)未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的;

(四)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的;

(五)未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第十四条

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未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对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处5000元罚款;对第二次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处1万元罚款;对第三次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免去职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罚款。

第十五条

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单位,集团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地面生产单位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7日起施行。

主题词:生产 安全 监督 通知

中平能化集团综合办

2010年10月2日印发

校对人:范惠芳

平煤股份四〔2010〕110号

四矿领导带班下井及 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中平〔2010〕3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矿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并保证带班下井成员每班至少有一名现场带班,其他领导完成带班任务,必须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培训等原因,不能完成带班下井任务的,必须履行手续,由当日值班长安排有带班资格的干部代替带班,严禁空班、空岗。

纪委监察科、组干科、安监科对矿领导带班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按照集团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或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弄虚作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集团和矿纪委监察科、组干科、安监科举报和报告。

第四条 领导带班下井时,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以“抓大系统、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强化现场管理,正确引导现场作业人员按章操作,严格督促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隐患和险情,对现场存在的严重隐患,要认真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四)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五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公示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时,须在调度室和井口候罐室公示领导姓名、在矿公示栏公示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计划的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第六条

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的领导必须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七条

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在井下填写交接班记录。矿领导升井后,要及时登记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填写好矿领导带班记录。

纪委监察科负责制定矿领导每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并建档管理。

调度室、安检中心负责领导带班在调度室、井口

公示。

安检中心专人负责领导下井带班查出隐患收集整改落实情况。

安监科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调度室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值班领导值班及下井记录、带班记录。

组干科负责每月在矿公示栏公示领导带班及下井情况,并建档管理。

计算机中心负责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归档工作。

安监科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领导下井带班情况。以上记录、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八条

无领导带班下井的,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不得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或者采取其它形式的打击报复。第九条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必须报送集团纪委、组织部、总调度室、安全监察局备案,同时抄送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分局。

第十条 领导干部违反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根据集团规定接受处罚。

第十一条 非带班期间的下井记录按规定填写。第十二条 矿公布举报电话2734458 2734160。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7日起施行。

附:《中平能化集团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平〔2010〕386号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 检查 管理 制度

平煤股份四矿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发

中平〔2010〕386号

关于印发《中平能化集团煤矿

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

基层各单位,集团各职能部室,安监局,群团组织:

现将《中平能化集团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平能化集团

二○一○年十月一日

(电子公文)

中平能化集团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

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煤生产、建井单位领导带班下井和集团安全八条线部门、业务保安部门、安全监察局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原煤生产、建井单位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个数、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原煤生产、建井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并保证带班下井成员每班至少有一名现场带班,必须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培训等原因,不能完成带班下井任务的,必须由同级干部代替带班,严禁空班、空岗。

集团安全八条线部门、业务保安部门、安全监察局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按照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或责任追究。

第四条 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集团纪委、组织部、安全监察局举报和报告。第五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以“抓大系统、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强化现场管理,正确引导现场作业人员按章操作,严格督促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隐患和险情,对现场存在的严重隐患,要认真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四)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六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公示制度。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须在调度室和井口明显位置公示领导姓名、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计划的完成情况,须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的领导必须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八条

煤矿必须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煤矿领导升井后,要及时登记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九条

煤矿无领导带班下井的,其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或者采取其它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十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必须报送集团纪委、组织部、总调度室、安全监察局备案,同时抄送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分局。

第十一条

集团加强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

(一)集团业务保安职能部、处、室、安全监察局要将煤矿建立和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集团纪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安全“八条线”部门,每周至少督查一次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深入现场情况,并及时在《中国平煤神马报》上通报督查结果。

(三)集团安全“八条线”每季度及半年考核验收工作中,要把干部带班下井及深入现场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煤矿从业人员、查阅井下交接班及下井档案记录、听取煤矿从业人员反映、调阅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二)煤矿领导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

(三)煤矿领导每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及其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

(四)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五)煤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档案等情况;

(六)群众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处5000元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的;

(二)未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的;

(三)未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的;

(四)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的;

(五)未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

第十四条

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未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对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处5000元罚款;对第二次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处1万元罚款;对第三次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免去职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罚款。第十五条

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单位,集团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地面生产单位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7日起施行。主题词:生产 安全 监督 通知

中平能化集团综合办

2010年10月2日印发

校对人:范惠芳

中平〔2011〕98号

中平能 化 集 团关于严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

管理的通知

各原煤生产、建井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原煤生产、建井单位要每月制定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做到带班下井人员、时间、地点(当月突出工作面及关键生产环节)清楚。

二、原煤生产、建井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负责安全生产的副职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6个;其他副职也要坚持带班下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认真填写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记录。

三、高突工作面、水患严重区域施工地点,巷道开口、贯通、揭(过)煤,过地质构造带、初采初放、采面安装与回收等关键生产环节,必须保证每天有一班领导现场带班,严格检查防突及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进行处理。

四、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培训等原因,不能按计划带班下井的,必须安排有带班资格的干部替班,严禁空班、空岗。

五、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大系统的完善、稳定和生产设备保护设施的完善可靠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强化现场管理,严格督促按计划组织生产、落实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制止违章违纪生产行为。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隐患和险情,对现场存在的严重隐患,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四)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五)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应为当天安全生产负责,同时要对所带班地点的作业安全负责。即:领导干部带班地点当班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承担领导责任。

六、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须在矿调度室和井口明显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领导姓名、职务、每月带班下井计划完成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七、必须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对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和现场交接班记录等资料,应由安检部门设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八、煤矿领导违反带班下井管理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问题严重,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整改的,给予责令辞职或者降职、免职的处理。采取上述追究方式的同时,按集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罚款5000元-1万元。

1.未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或当月领导干部带班计划,带班(包头面)情况未在公开栏进行公示的;

2.领导班子成员带班下井次数未按第二条规定完成的; 3.井口未设带班公示标示或标示不清的;

4.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不能准确反映下井人员情况的; 5.未在值班、带班记录上签字或带班记录代签的; 6.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善,或造成空岗的。

(二)带班不能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或未在井下交接班的,带班隐患排查记录填写不认真,处理隐患未形成闭合的,对责任人罚款5000元-1万元;对第三次违反规定的免去职务。

(三)领导下井资料管理不规范,材料不完整,保管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单位罚款5000元。

九、对带班领导当班井下发生事故,未能现场指挥,造成后果的,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33号令和集团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本通知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生产和建井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具备带班资格的副总工程师。

中平能化集团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电子公文)

主题词:煤矿 安全 领导带班 通知

中平能化集团综合办

2011年3月4日印发

校对人:闫宏勋

中平〔2011〕21号

2011年原煤生产和建井单位

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原煤生产和建井单位,集团各职能部室,安监局,群团组织,各事业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82号)精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促进各级安全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集团研究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原煤生产和建井单位实行“安全包保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杜绝较大以上伤亡事故,控制零星伤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

(二)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暨“五优”矿井创建规划目标。

二、工作方法及督查重点

安全督查活动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现场督查等方法,督促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的落实,并通报督查情况。具体督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上级和集团安全文件、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情况。

(二)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干部包头包面安全管理、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矿井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计划进展情况,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善及可靠程度,瓦斯综合治理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完善及落实情况,防火、防尘及压风自救系统设施完善及可靠程度,瓦斯治理、综合防尘示范化矿井建设情况,火工品管理及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四)区域防治水工程计划进展情况,矿井防治水系统的完善及可靠程度情况。

(五)冲击地压灾害防治情况。冲击地压矿井防治机构建立、专业人员配备,防治措施的制订及落实情况。

(六)矿井重点采掘工作面、生产关键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

(七)重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八)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进展情况。

(九)大型生产设备(包括乘人设备)的维护、检修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保护设施的完善及可靠程度。

(十)安全费用、质量标准化专项费用提取与使用情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计划的落实情况。

(十一)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重大隐患和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二)职业安全健康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十三)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十四)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十五)举办大型活动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及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机构及督查分工

成立集团安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铁山

杨建国

副组长:马

徐建明

张友谊

张兆锋

万善福

巩国顺

裴大文

张富有

张允春 于励民

刘银志

卫修君

倪政新 仵自连

杨玉生

赵海龙

张建国

张金常 杜

成员:中平能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级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23个督查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一矿。组

长:梁铁山

杜 波

成员:马明荣

陈德亮 于泽阳

吴跃峰

峰 第二组:负责督查六矿。组

长:杨建国

成员:向

康国峰

邓殿卿 陈金伟

许尽峰

王全营 第三组:负责督查梨园矿。组

长:马

成员:李普山

段文亮

李春奎 王志信

杜均琦

徐洪涛 第四组:负责督查平宝公司。组

长:王

成员:王新义

张电子

杜传献 张

刘 臻

庞立新

第五组:负责督查十一矿。组

长:徐建明

成 员:张

韩习运

孙晓维 吕纯良

腾国栋

张玉华

张健男

郑广欣

杨东华

郭建伟

第六组:负责督查七矿。组

长:张友谊

成员:崔全良

王明安 江俊富

梅文泽

宋建军 苏

陈坤峰

第七组:负责督查大庄矿。组

长:张兆锋

成 员:吉如升

梁建民

吕有厂

张慧臣

王文彬

苏俊玲

第八组:负责督查瑞平公司。组

长:万善福

成员:孙长贵 王红磊

吕庆刚

尹保民

汤清德

胡晓东

第九组:负责督查高庄矿。组

长:巩国顺

成员:秦建设

李申军

尤国忠

李永杰

郭文锋

郑尚超

第十组:负责督查建井一处、建井三处。组

长:裴大文

成员:仝洪昌

魏东辉

靳国亭

邓 齐

侯和平

何青林

袁宏伟

第十一组:负责督查四矿。组

长:张富有

成员:陆

李俊峰

郑永泉

黄爱军 曹恩平

邓五先

雷鸿聚

第十二组:负责督查三矿。组

长:张允春

成员:秦子龙 王和平

卢安民

李兆平

孙 坚

刘汝涛

段剑南

第十三组:负责督查八矿。组

长:于励民

成员:刘信业

岳殿召

豪 姚

第十四组:负责督查十二矿。组

长:刘银志

成员:赵运通

陈林清 谭绍先 庞永忠

赵良贤

陈旭昌

第十五组:负责督查香山矿。组

长:王

成员:崔玉坤

齐建华

李 磊 王平山

曹国林

张平卿

第十六组:负责督查五矿。组

长:卫修君

成员:郑晓广

郑银柱

徐继民 王利民

第十七组:负责督查二矿。组

长:倪政新

陶建平

肖宇乡

郭凯军

乔明翰

成员:王万恩

张志杰 沈跃平

郭春生

王二东

肖旺云

姚晓东

第十八组:负责督查天力公司。组

长:仵自连

成员:万

孙观献 杨志强 杜铁山

张志强

李四民

第十九组:负责督查十三矿。组

长:杨玉生

成员:李广民

欧阳广斌 范新川

广

魏耀东

张军营

第二十组:负责督查朝川矿。组

长:赵海龙

成员:聂世勇

王启山

刘怀连

常喜贵

苗霄檀

周浏伟

第二十一组:负责督查十矿。组

长:张建国

成员:余清海

蔡有章

李喜员

罗国胜

方国平

刘永川

第二十二组:负责督查平禹煤电公司。组

长:张金常

成员:郑寿亭

王结实

张晋京

杜卫东

孙引忠

第二十三组:负责督查九矿。组

长:涂兴子

成员:谢留申

尚广杰

王英杰

李连成陈启永

梁红霞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单位、督查组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强化安全监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抓住关键,把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关。狠抓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督促基层生产单位量化细化责任,落实区域瓦斯治理和区域水害治理的战略部署,强化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和突出、火灾和水害隐患严重区域、大型生产设备和乘人设备、生产关键环节和要害岗(部)位等方面安全管理,做到项项件件工作和每个管理环节责任到人,安全措施严谨可靠、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井下,做到每月至少对所包单位进行1次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集团纪委和安监局。

(四)督查组成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五)督查人员责任与所包单位安全目标要切实挂钩,凡所包单位未实现安全目标的,严格按集团有关规定追究督查人员的责任。

(六)各基层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并及时按照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中平能化集团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六日

(电子公文)

主题词:监察 安全 通知

中平能化集团综合办

2011年1月17日印发

7.斗鸡记范文 篇七

斗鸡记

作者:张久健

来源:《创新作文(5-6年级)》2013年第01期

星期日,妈妈带我们到郊外去玩。到达目的地后,我便在农家做作业。“咯咯咯”一只母鸡不知从哪窜了出来,在我周围边溜达边叫唤。

可恶的母鸡扰得我心神不宁。“哼!你不就下了个蛋吗?我把蛋拿走,看你神气什么?”我蹑手蹑脚地走到鸡窝旁,坏笑着把“作案工具”——网兜,轻轻地移到了圆嘟嘟的鸡蛋上方,再往下一扣。“哈哈,鸡蛋归我啦!”虽然我小心谨慎,但是这一切都被母鸡发现了,它立刻警觉了起来,牢牢地盯住了我,还摆起了要打架的姿势——一只爪子在前,一只爪子在后,脖子上的羽毛全都竖了起来,犀利的眼神让我不寒而栗。我只好停止了“偷蛋行动”。

我一转身,母鸡就立刻冲进鸡窝,一屁股坐在鸡蛋上,又挑衅似的叫了起来。我气得直跺脚。偷袭不成我就正面攻击!趁母鸡不注意我悄悄走进了鸡窝,选好角度,用网兜狠狠地打了母鸡一下,母鸡被激怒了,它一下子跳了起来。“斗鸡战”打响了,我用网兜不停地袭击母鸡,母鸡上蹿下跳啄着网兜,还一边看着它的蛋宝宝,以防我攻其不备,再次“偷蛋”。见母鸡这样,我加大了袭击的力度,在我的强大攻击下,母鸡败下阵来,发出凄厉的叫声,鸡毛四处纷飞。

几个回合后,母鸡似乎被我惹急了,它恶狠狠地盯着我。我笑道:“小样儿,还敢瞪我?看我不拔了你的毛做鸡毛掸子!”我又用网兜打了它一下。这时,母鸡突然变得凶猛无比,全身似乎燃烧着熊熊烈火,它扇动翅膀,箭似的向我冲来,脖子上的羽毛一下子散开,身体似乎变大了好几倍。我愣住了,手里握着网兜不知如何是好,“啊!”一声惨叫后,我的手上留下了一道血印子。看着母鸡疯狂的样子,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赶紧丢下网兜,顶着一头鸡毛落荒而逃。

8.安全员带班记范文 篇八

昆虫记读后感范文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作者写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观察我,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只对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事仔细观察,才能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昆虫记读后感500字

《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法布尔用他一生大量的时间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他利用智慧观察到了昆虫们的所有习性,并且不断思考,必要时总会将昆虫带到家里养,以便观察更方便。其实,这篇文章还赞颂了动物生命的宏伟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就是生命,往往一些微小的生命容易被忽略,人类虽然在生物链的顶端,可我们却不知道如果没有了这些微小的生命这个世界到底会有怎样的变化,这些小生命就是法布尔所赞美的昆虫,他们是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们对我们来说万般重要,它们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尊重。整本书很多处都用了拟人句,形象生动地使这些动物变得更加可爱。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频频杀伤小昆虫们,根本不顾它们的感受,看了这本书,我才后悔到了自己的错误,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当得到尊重,不应该做无谓的杀害,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去考虑,它们是多么得痛苦,它们得多么憎恨我呀!今后,我一定不会如此做了,要保护它们,使它们不收到无谓的伤害。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昆虫记读后感

作文昆虫记读后感大全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撰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的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与习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憎感情和思想行为,读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性。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和道德去做一些悖于自然法则的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最新昆虫记读后感

自从我读过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后,就深深地被它们震惊了。里面写到的昆虫的品种很多;会做圆球的蜣螂音乐天才蝉、凶残的黄蜂、亮晶晶的萤火虫等。

我最喜欢的就是甲虫,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习的小甲虫呀!想起我以前玩电脑游戏,总是选简单这一级别,跟那只小甲虫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了。一只小甲虫,都知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五年级的学生,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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