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报告

2024-10-09

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报告(8篇)

1.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报告 篇一

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

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及其对现代会计的挑战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 财务会计改革 杠杠效应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当今国际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金融衍生工具的飞速发展和**的迭起,给现代会计理论与方法出了许多难题,因此,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也必然带来现代化会计理论和实务的新发展。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类型:

金融工具分为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基本金融工具是传统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基本金融工具之上产生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19号《衍生金融工具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揭示》中衍生金融工具定义为:“一项价值由名义规定的衍生于所依据的资产或指数的业务或合约”。目前金融市场上主要有远期合约(forward contract),期货(futures),互换(swap),选择权(options)四种衍生金融工具,这些衍生工具在证券交易所中均有极大的成交量,衍生金融工具市场极其活跃。

1、远期合约:远期合约是最简单的一种衍生资产,买卖双方分别许诺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购买和提供某种商品,前者处于多方地位(long position),而后者处于空方地位(short position),远期合约的特征在于:虽然实物交割在未来进行,但交割价格(delivery price)已在合约签定时确定,并且,交割价格的决定遵循这样的原则:在合约签订的时刻,合约的价值对双方来说都为零,所以远期合约是免费进入的,虽然合约的空方存担了在合约到期日

向多方提供合约标的物的义务,但是,买方并不一定要目前就拥有这种商品,他可以在到期日从基础市场上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该种商品来履行合约,或者,他可以于合约到期前就在二级市场上出售这份合约,从而免去实物交割的义务,然而,远期市场的缺点在于,它的二级市场很难发展起来,因为远期合约的条款是针对某一对具体的买方而定的,很难找到第三者正好愿意接受合约中的条款,或者说,二级市场的交易费用比较高。

2、期货:与远期合约一样,期货合约也是买卖双方就未来以某种价格交易某种商品或资产而签订的协议,然而,与远期交易不同的是,期货合约是一种标准化的远期交易方式。在期货合约中,交易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交割地点等都已经标准化了,并且,即使是对交易商品缺乏知识的非专家也可以参与其中,不过,远期和期货之间的区别并不是必然的,如果有些远期合约中的特殊条款与标准合约的差异很容易被量化并定价的话,这些合约也可以像标准期货合约一样,在到期前多次转手买卖,虽然合约双方分别承诺了在到期日供货和付款,但只有不到百分之五点合约进行实物交割(go physical),大多数交易者在此之前就通过购买一份内容相同、方向相反发合约来对冲而避免实物交割,而在少数的实物交割中,仍可以对市场商品的质量,交割地等作出一些调整,例如:在美国的长期国库券期货市场上,交易的品种是一种根本不存在的“概念债券”,即一种人为制造出来的,年息票率8%,到期日在以后的政府债券。期货合约大多是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世界上著名的大型期货交易所有芝加哥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等,期货交易的急促资产范围十分广泛,商品基础资产有活牛,猪肉,白糖,木材,有色金属,贵金属等,金融基础资产则包括股票指数,货

币,国库券等。

3、选择权:选择权指于未来一定时间(行使日)或一定期间(行使期间),依事先约定的价格(行使价格)有买卖看涨或看跌的权利,选择权是一种风险不对称的金融工具,有选择权的买方在支付权利金后,有买或否的权利,而卖方则在收取权利金后须负应卖的义务,所以权利与义务不对称。若买方有买或否的权利,而买房有应卖的义务称为买权(call option);若卖方有卖或否的权利,而买方有应买的义务则为卖权(put optio)。由于选择权有到期可决定履约或予以放弃等优点,比起或更有弹性,因而发展迅速,它有助于单方面规避风险吗因为期权持有者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在未来以事先设定的价格――施权价买卖一定数量的金融产品。例如,一家将要对外支付一大笔美元的英国进口商为了避免英镑的大幅度贬值可能造成的损失,可在外汇期权市场上购买美元买入期权,这样一来,即使将来美元大幅度升值,该进口商也能以较低的施权价买入美元。相反,如果拥有美元的投资者预期美元可能贬值可他将狗买美元卖出期权,这样一来,在美元真的贬值时,他仍可以预先设定的较高价格卖出美元。

4、互换:互换交易的双方通过远期合约的形式约定在未来某一段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的货币流量。被交换的货币流量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按照基础资产价格的波动而调整的。按基础资产的种类,互换交易可分为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商品互换,股权互换等。例如,在货币互换中,两家公司分别借入两种货币的贷款,在期初互换这两笔数额相当的贷款,并约定在期末再换回。产生这种交易的原因是两家公司分别在不同的货币市场上具有优势但有需要另一种货币,于是互换交易能给交易双方都带来好处。互换合约大多是

非标准化的,可以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的,因为个别客户要找到一个正好愿意接受本金大致相同,互换期相同,方向相反的互换对手是十分困难的。事实上,金融机构还常常承担互换资产“仓储”的功能,即金融机构在于某一客户达成互换协议后,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找到反方向互换的客户;或者,金融机构需要将一笔大额的互换拆成绩比小额的反响互换。

二、衍生金融工具发展的原因:

衍生竟金融工具不仅翻新的速度快,数量大,品种多,而应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交易的石头也越来越高,其交易的数额也十分惊人。1994年巴塞尔委员会调查了美国,发过,日本,英国和瑞士主要银行和正确公司的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余额,其中,被调查的美国的20家银行和正确公司的余额为230,000亿美元;8加法国银行的余额为117,000亿美元;9加日本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余额为99,000亿美元;8家英国银行的余额为67,000亿美元;3家瑞士银行的余额为53,000亿美元。国际清算银行关于全球金融衍生商品市场的调查表明,截至1995年3月底,全球金融衍生商品交易未清算余额超过573.000亿美元。按国际清算银行复式记账统计口径,其中266,000亿美元为利率衍生交易;132,000亿美元为外汇衍生交易;5,990亿美元为股票指数衍生交易;3,170亿美元为商品衍生交易。据预测,全球金融商品交易总量将呈现秩序增长的趋势。在当今全球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环境下,新金融衍生工具之所以具有强健的生命力,除了客观上为其繁衍,发育提供了一块成熟的金融土壤外,还在于它自身具备如下特点和优点:

1、具有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益。对投资者而言,衍生金融工具大都是一种保证金交易,只要操作得当,价格变化预测无误,便可以以较小的保证金

(投资成本)带来十倍甚至数十倍于保证金的巨额效益,优厚的投资报酬吸引着投资者。例如,90填远期英镑价格为1.5600美元,但投机者感觉90填后英镑的价格会超出这一水平,那么,他可以买入大量的英镑。如果事实证明他的感觉很正确,90填后英镑的价格高达1.5950美元,投资者每一英镑可赚0.0350美元。他可以在当前就购入英镑,待英镑价格上涨后抛出,但这样的投机需要大量的资本;相比之下,购买远期英镑当前毋须任何投入,购买英镑期货或期权也只需很小比例的保证金。因此,同样一笔投机资本,在衍生市场上可周转好几倍的金额,衍生市场给投机者“以小博大”的机会,这就是衍生市场更得投机者青睐的原因。

2、具有筹资(交易)成本低,多样化的融资手段。对资本需求者而言,由于诸多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对融资者提供了低成本的多中融资选择机会,使众多融资者积极参与运用衍生金融工具以达到其融资目的。如有两家异地公司,他们都可以在各自所在地取得一笔条件比较优越的贷款,甲公司能贷到美元,但他需要英镑;乙公司能贷到英镑但他需要一笔美元,若两家公司的贷款数额和期限大致相当,则,他们可以分别以优越条件贷到美元和英镑,然后交换,并订立合同,在到期时再交换过来,这样一来,对两家公司来说,他们的筹资成本都降低了。

3、具有防范,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机制。作为投资者有可能运用多种衍生金融工具,以分散和转移风险。保值者参与衍生市场的目的是降低甚至消除他们已经面临的风险。如果一家美国公司知道90天后要支付100万英镑给英国出口商,那么它就面临着英镑汇率上浮的危险。如果想避免这种风险,美国公司可在远期外汇市场上购入90天到期100万英镑,这样,就等于将

90天后支付英镑的实际汇率固定在目前的远期汇率上。购买外汇期货或期权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4、具有资产组合及时性和较高的流动性。一方面,“证券化”的兴起,通过债券工具,使原有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大大增强;另一方面,如政府债券期货交易,大大提高了资产组合的时间性,提高了金融市场交易的应运效率。另外,借助于衍生金融工具,易作空头,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机会,令一方面也为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和组合是没有止境的,目前大多数派生交易是基于商品价格,股票指数,股价指数,利率,汇率等变量,但这一极限已被突破。例如,滑雪场可以发行一种收益率完全取决于今后一季降雪量的多少的债券,银行可以为球迷提供一种利率与当地球队业绩负相关的储蓄凭证,即如果当地球队惨败,球迷可从较高的存款利率中得到安慰。

三、会计核算难题

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如果操作得当,能够帮助投资者规避风险,并带来有人的投资报酬和优厚的利润;如果操作失误将给投资者带来巨额损失,而这种操作是否得当由于其表外交易,杠杆操作等特征,造成会计核算上的许多难题,以至于不能及时反映和核算,导致更大损失的发生而是企业失去承受能力,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日本大河银行被兼并事件,美国奥治郡时间,香港87清算危机,以及上海的327时间,均是有此而引起的。

1、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从操作过程和结果看是一种表外业务,无法在资产负债表内揭示,从而导致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公司无法直接真是反映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也使股东及投资者无法正确评价公司从事金融衍生

产品交易的风险。这主要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有关资产,负债的定义而造成。

2、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是按金交易,是一种具有高杠杆原理的产品,因此投资者只需要少量的保证金,就可以将交易做到天文数字,使的表面的资金流动和潜在的资金亏损大相径庭。

3、金融衍生产品远离真实的资本和资本运行过程,在投机规模上和空间上没有制约(如股票指数期货,以股票指数为买卖的基础,是会计上无法核算,又如金融衍生产品在交易上跨越一国疆域,可以便携地进行24消失跨疆域衍生交易等),这种世界范围内的衍生交易合作趋势使得会计核算标准必须统一,但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价每时每刻均在变化,盈亏无法把握,从而使会计核算难度加大。

4、金融衍生产品技术性强,操作复杂,因此,对会计核算人员的素质提出很高的要求,作为会计核算人员应首先掌握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性及交易策略,但目前金融衍生产品多大1200多种以上,且几乎每个月都有一种新型的衍生产品的产生,大大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题。

5、金融衍生差评组合的随机性很强且不规范,因此很难确定其操作模式,也无法以统一的法规予以管理和界定。

基于上述原因,使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不但在国际金融领域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是现代会计的理论,实务和观念面临巨大的挑战。

1、对会计要素确定的挑战: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要素,它们是财务报表组成项目的基本分类。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员会把资产定义为“某一特定主题由于过去的交易事

项获得的或控制的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将负债定义为“因过去的交易事项而发生的企业现有的义务,这种义务的结算将会引起含有经济利益的企业资源的流出。”金融衍生产品显然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定义。因为金融衍生产品是以契约或合约为基础,其立足点在于合约在未来期间的收益,无论在时间上和金额上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不可能加以计量。

2、对历史成本的挑战:传统的财务会计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基础,辅以市价法或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并且在入账以后一般不予调整。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使得历史成本原则面临新的挑战。一方面,金融衍生产品从契约的签订到发生交易有一段时间跨度,在这一时期中,其市场价格瞬息万变,这种价格的变化在历史成本计量中无法得到及时的反映,但交易者持有的金融衍生产品的真实价格或交易收益又正是这种变化的价格;另一方面,大多数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预期合约,它往往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而交易和事项尚未发生,自然无历史成本可循。同时,有些金融衍生产品是由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需求而设计的,在市场中很那找到相同或类似金融产品的市价作参考。

3、对权责发生制的挑战:权责发生制是以过去的交易事项为基础,对未来发生的交易事项不予确认,而金融衍生产品签订契约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虽基本确定,但交易并为发生。如果在进行期权与起或交易后,不仅于是这保证金户头(在起或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设立,在期权交易中仅卖方设立)上帐户增加随市价波动而不停的变动,还预示着将来必然会产生对冲,履约,交割和放弃履约(期权买方有此权利)行为等。利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就无法反映金融衍生产品的未实现持有收益,也不能及时揭示金融衍生产品的潜

在风险。

4、对财务报表的挑战:提供财务报表的目的是决策有用性,即向企业在或潜在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而目前的财务报表,无法反映企业发生的特殊的经济业务,无法反映非货币化或非数量化会计信息,也无法反映报表数字处理的会计程序和方法方面的信息等。也就是说尽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频繁,金额大,对一个主题未来现金流量影响重大,但由于不符合资产及要素定义而不能在有关财务报表中加以反映,只能在表外附注说明。

5、对会计职能的挑战:会计的职能包括核算和监督,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会计已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金融衍生产品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已如前所述,其对会计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如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要求会计管理方法必须相适应;金融衍生产品象一把双刃剑,一旦失手会招致无法估量的风险,加大了会计核算的难度;金融衍生产品操作的复杂性和信息量大,对会计管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会计改革策略:

近几年来,伴随着一系列重大金融风险,各国相继投入大量精力进行对策研究。会计作为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主要发达国家的会计朱泽机构相应颁布了一系列准则公告,提出了一些具体策略:

1、改进会计要素确认的标准: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二32号准则中,对金融资产的定义是指一下资产中任何一项:(1)现金;(2)一项从别的企业收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约权利;(3)一项在潜在优势的条件下雨别的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合约权利;(4)另一个企业的权益性工具等。金融负债是指任何契约型义务:(1)影响其他企业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2)在可能

不利的情况下,鱼鳖的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责任。这些会计要素的重新定义,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适应了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2、改变历史成本原则:作为会计计量应尽可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出被计量对象的价值,为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采用公允价价值来替代历史成本。1995年6余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金融衍生产品及其避险活动的会计处理》准则公告草案。在准则公告草案中,金融衍生产品公允价值的变动产生的损益应按期持有或发行的目的分别处理。有此可见,这些对金融工具计量的规定突破了传统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允许按公允价值计量在交易中和可供出售的两类证券的价值,也说明现代科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将张其并存。

3、改进现代财务报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105号《有表外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与有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1990年3月),第107号《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1991年10月)和119好《衍生金融家工具的批漏及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1994年10余额)。第105号公告对“金融工具”作出了较为科学,严格的定义并要求在财务报表或其附表中按其类别批漏有表外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和有集中使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但这一公告仅涉及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某些表外业务,且要求批漏内的内容相当有限。如何也面值或名义本金,合约性质与条款以及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及反方措施等内容。相比之下,第107号公告的范围更广,根据该准则,所有金融工具(无论是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还是未确认的),只要能对其公允价值加以估计,都应批漏其公允价值,此外,该公告还较为科学,严格地定义了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并对如何确定或估计公允价值给出了详细的指南。第

119号公告准则是对上述两项准则的修订。这项准则首次将衍生工具分为“用以交易的”和“用以非交易的”两类。并分别提出了批漏要求。尽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上述准则中涉及两个最为敏感的问题:确认和计量,但都对财务报表的一些现有项目展开了一系列大胆试验。在此期间发布的第110,114,118和115号准则公告,其内容表面上似乎与衍生金融工具无关,但实际上是整个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项目的组成部分。如果115号《公告对某些债务性与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1993年5月),除对证券投资提出了史无前例的分类方法之外,还要求按公允价值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交易中的”和“待销售的”证券投资,并就爱那个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未实现利得或损益计入损益。在具体操作中建议:(1)改进现有财务会计报表的结构,使之符合报表使用者直接取得有关金融衍生工具信息的要求(如将资产按金融性和非金融性分类而不按流动性分类);(2)增加报表的数量,贬值一些满足金融工具特殊需要的报表(如“金融头寸表”,“金融工具明细表”等)。目前较为实际的做法是重视会计信息的表外揭示,提高表外揭示的质量。如在财务报表批漏中,无法是以避险或非避险目的持有或发行的金融衍生产品,均应揭示如下内容:持有或发行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利于了解上述目的的背景资料及为达到该目的所采取的策略方法;金融衍生产品的面值或合约金额。

4、加强会计管理:首先,会计管理方法必须适应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而不能局限与传统的对资金的筹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集,耗费,收回和分配的管理;其次,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性,管理人员应该对未来资金运动及其特有金融衍生产品的情况进行短期,中期和长期的会计预测,然后按合理的财务目标并充分

考虑各项潜在的因素,以作出相关的资金决策,成本决策和风险决策;再次,金融衍生产品要求会计管理实行现代化,要动用现金的现代化会计科学,现代化管理科学和现代化计算技术进行会计管理工作,这当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的素质。另外,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也要求对权责发生制作出新的解释,重新修订“实现原则”等。

结束语:

我国作为衍生市场的后来者,在近几年里,从零点上飞速发展,商品期货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国债期货也在证券交易总量中占了最大的份额。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开放的深入,企业将愈来愈需要面向市场作出决策,还有愈来愈多的企业,银行实现跨国经营,风险管理无疑将成为管理者和决策者无法忽略的一个重要问题,对金融衍生市场产生了新的需求,提出了新的要求。从事着一领域的研究十分迫切。

参考文献:(1)姜伟《金融衍生市场投资:理论与实务》,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4月第一版。

(2)林万祥《经济学家》,19第2期。

(3)王长江《国际贸易》,1998年第4期。

2.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报告 篇二

美国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中把衍生金融工具界定为同时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约:有一个或多个标的, 且有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条款, 这些因素决定了结算条款, 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是否需要进行结算;无需初始净投资, 或与对市场条件具有类似效应的其他类型的合约相比, 所要求的初始净投资相对要少;要求或允许净额结算, 或能容易借助合约之外的方式进行净额结算, 或一交割资产的方式使得资产接受方的结算后果类似于净额结算。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金融资产的定义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会同其它合同;其价值随着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是非金融变量的, 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不要求初始净投资, 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映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 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期权, 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我国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两种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中, 其前两个特性相同, 即“具有标的”和“不需要初始净投资”, 而这两个特性能够确保衍生金融工具具有衍生性和杠杆性。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

1. 契约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以合约为基础, 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约之日起便基本确定, 不需要或只需要少量初始净投资, 而交易却要在将来某一时刻才能履行或完成。

2. 收益的不确定性

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 来自标的物价值的变动, 即约定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额, 将随着未来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或相应的指数变动而变动。

3. 财务杠杆作用

在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交易时, 只需按规定交纳较低的佣金或保证金, 就可以从事大宗交易, 以小博大。投资者只需要动用少量的资金便能控制大量的资源, 一旦实际的变动趋势与交易者预测的相一致, 即可获得丰厚的收益。但是, 伴随巨大收益的是巨大的风险, 一旦预测有误, 出现金融风险, 就可能使投资者遭受严重的损失, 甚至危机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4. 虚拟性

虚拟性是指金融衍生工具所具有的独立于实物运动之外、却能给金融衍生工具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特性。金融衍生工具只是代表着权利与义务的一纸契约, 脱离了实物交易过程, 独立于实物交易之外。

5. 灵活性

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 可以根据客户所要求的时间、金额、杠杆比率、价格、风险级别等参数进行设计, 让其达到充分保值避险等目的。然而, 由此造成这些金融衍生产品难以在市场上转让, 故其流动性风险也极大。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问题的探讨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在国家金融市场上价格波动剧烈, 因此衍生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价值并不能提供完全相关的信息, 而是要在合约持有期间定期地对其进行再确认, 重新计量其公允价值, 从而使财务报表中反映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更客观、真实。在具体的过程中要经过初始确认、再确认、终止确认三个阶段。

1. 初始确认

IASC的确认标准认为, 当且仅当成为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的一方时,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这也是因为,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约签订时, 与其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 所以此时确认资产或负债是合理的。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定, 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这是惟一的初始确认标准。按照新准则的初始确认标准, 初始确认的定时问题解决之道是“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因为, 在金融工具合同签订的时候, 企业已经成为了合同的一方, 因此, 应该在此时进行初始确认。

2. 后续确认

即是对已经经过初始确认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的再确认。由于合约签订到未来的交易之间有一较长的时滞, 在这段时间, 汇率和价格等诸多因素的变动, 会引发公允价值“量”的变动, 因此有必要进行再确认。对此, IASC规定, 所有因金融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都应在当期确认为损益。

3. 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是针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而言的, 就金融资产来说, 当企业不再拥有构成金融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合约权利或失去了对构成金融资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合约权利的控制时, 应该将金融资产或其一部分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 这就是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FASB和IASC二者在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标准上, 观点基本相同。只在以下方面出现了分歧: (1) FAS125考虑到金融资产转让方破产清算时的情况, 即使破产了, 如果在法律上转让方还没有与转让资产分离, 那么不能终止确认该资产。而IAS39没有要求这点。 (2) 对于金融资产出让方如果没有权利或不能回购已转让的那项资产, IASC39规定可以终止确认, 该转让属于销售交易, 而SFAS125是不允许终止确认的。

我国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确认”部分, 明确了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条件, 即当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应当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终止确认, 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解除时, 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四、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问题的探讨

1. 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IAS39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对于初始计量而言, 就是“当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 企业应该以其成本进行计量。对金融资产而言, 所谓成本是指放弃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对于金融负债而言, 所谓成本是指收到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同时, 交易费用也应该计入各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成本。”这里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代理商、顾问、经销商和自营商的手续费和佣金;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征收的款项;证券交易税。

需要补充的是, 如果被套期确定承诺或预期交易导致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的确认, 则应该把在权益中确认了的套期损益记入确定承诺或预期交易真正发生时所确认的资产负债中, 形成资产负债的初始计量价值。

2. 衍生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我国会计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 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 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后续计量是以金融工具分类为基础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除非有确凿依据被指定为套期工具, 否则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收益或损失均确认为当期损益。公允价值是衍生金融工具惟一相关的计量属性。

综合国际上观点, 对三种类型的衍生金融工具, 认为其会计处理也应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1) 对于打算长期持有至到期的衍生金融工具, 则可视管理层意图决定在财务报表日以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入账, 不进行后续确认和计量, 这其实是一种类似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2) 对于不构成套期关系组成部分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后要调整其账面价值, 对由于重新计量至公允价值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应计入当期的净利润或亏损。

(3) 对于构成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 其处理按照套期会计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作为套期工具出现, 其后续计量方法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如果是公允价值套期, 则按照以下方法处理: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立即在净利润或亏损中确认;可归属于被套期风险的被套期项目的利得或损失, 应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并立即在净利润或亏损中予以确认。在这点上, 不区分套期的有效性与无效性。 (2) 如果是现金流量套期, 则按照以下方法处理:确定是有效套期的那部分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 应通过权益变动表直接在权益中确认;无效部分, 套期工具是衍生金融工具的, 立即计入净利润。 (3) 在国外实体净投资的套期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的处理原则核算。

作者认为衍生金融工具计量属性的选择, 应根据企业管理当局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图, 因而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可以也应该采取报告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五、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金融衍生品起步较晚, 金融衍生品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 相关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监管体系建设不健全。我国现行的与金融衍生品有关的法规, 基本上都是各监管机构针对具体的衍生产品指定的, 缺乏统一的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 缺乏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的相关指引, 不能适应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需要, 尤其不能有效应对金融衍生品风险具有跨系统、跨部门蔓延的特性。

在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实务方面, 新准则的颁布使其有可以遵照的依据。但新准则的一些规定也存在问题, 如由于现行的公允价值缺乏参考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尚不配套, 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 职业判断能力差, 所以新准则采用了混合计量属性。不同计量属性的应用, 影响了财务报告的可比性, 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2.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1) 要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一是要制定统一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监管, 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督管理的总体框架, 统一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 明确政府监督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和交易所的职责和权利;二是要在统一的市场交易法规框架下, 针对不同种类的金融衍生品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适应不同衍生产品的个性化特征。

(2) 加大技术开力度, 引进先进的评估手段。企业应加快公允价值、产品定价模型等系统的开发建设、相关历史数据以及市场信息的搜集与整理。同时应当努力学习国外已有的先进经验, 充分引进先进的技术, 特别是采用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技术, 建立涵盖全部业务和管理信息的数据库平台。

(3)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和职业道德培训。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当认真学习和分析新准则的变化和要求, 有针对性地加强会计人员衍生金融工具核算的知识, 使会计人员能迅速掌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精髓及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估价模型。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2006;

[2]郑胜寒, 章颖薇.对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再认识[J].财会月刊.2009 (1)

[3]高海燕.新会计准则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J].会计之友.2009 (1) ;

[4]崔雪.浅析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新变化及其对金融企业的影响[J].商业会计.2009 (2)

[5]朱德奇, 胡胜.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问题新探[J].财会通讯 (学术版) .2008 (5) ;

[6]柏思萍.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对策[J].财会研究.2008 (13) ;

[7]吴教华.衍生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的影响[J].财会研究.2008 (14) ;

3.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的探讨 篇三

【关键词】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公允价值

衍生金融工具的迅猛发展,对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如何有效计量,以实现对衍生金融工具所可能引发的风险的监管,帮助企业更好的运用衍生金融工具来规避风险,这成为当今会计研究无法回避的难题。

一、历史成本计量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局限性

在传统的会计体系中,历史成本是最基本的计量属性。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对这一传统的计量模式提出了挑战。根据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它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约相比,所要求的初始净投资较少。在初始交易时它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而基础工具的交易尚未发生,此时无历史成本可循,即使存在少量的初始净投资,其金额也相当小,不足以表现该衍生工具的真实价值。但事实上,在交易实体成为衍生工具的合约一方后,双方的风险和报酬就已经开始转移,即使权利和义务尚未实际履行,基础工具的交易尚未实际发生,为了反映衍生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报酬,会计上也应该予以确认和计量。因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衍生金融工具面前显现出其不足。

更重要的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从合约签订到对冲或交割,往往要经历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期间,衍生金融工具的标的变量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会出现波动。衍生工具“衍生性”的特点决定了其价格会随这些标的变量的波动而波动;同时其“杠杆性”将产生放大效应,使波动幅度更加剧烈,造成的影响更大。事实上,波动性正是衍生工具所蕴涵的机会和风险,但如果坚持历史成本原则,报表项目入账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账面价值,这种机会和风险就无从反映。当账面价值极大地偏离衍生工具的真实价值时,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就会受到损害。这样,“公允价值”的概念应运而生。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二、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优越性

(一)有利于会计目标的实现。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今天,机会与风险并存,公允价值考虑了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可以反映出市场

对衍生金融工具所做出的风险预测,从而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有利于企业的动态监督管理。公允价值计量,能始终如一地在各个时点拟合企业衍生金融工具资产与负债的实际价值,真实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实质。有利于管理当局随时了解衍生金融工具价格变动及其对潜在利益或损失的影响,以便于实时地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未来价格风险进行监督管理,满足积极性金融风险管理的需要。

(三)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核性。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代表了企业当前对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最好估计,同一衍生金融工具在不同时点或不同企业的公允价值是一致的,因而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金融技术的进步,使得可靠的计量模型被设计并开发出来,采用这些技术给衍生金融工具定价,得出的结果具有可核性。

三、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属性的现实选择

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在我国现阶段应采用混合计量模式,即要求对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在公允价值无法合理确定的情况下,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理由如下:

(一)我国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不发达

我国发展起来的衍生金融工具有:外汇期货、互换与远期、股票指数期货、国债期货、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这些品种与发达国家相比是非常少的。而且,目前仅存的少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主要从事者是国内的金融机构,只有少数国内的大企业为规避外汇等方面的风险,也在委托银行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套期性的衍生交易。此外,政府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的发展还有诸多限制,除部分金融机构外,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的渠道并不畅通。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正处于一个调整成长的量变过程。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大陆的资本市场规模太小,上市公司的数量较少且规模小,且结构单一。此外,我国金融市场价格人为因素还比较多,价格机制还不完善。在如此不发达、不完善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上进行交易,其交易价值的可靠性当然要受到置疑,从而以此为依据的公允价值很难让人信服。

(二)推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困难

FASB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 IASC(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在开发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都确立了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工具的目标。但考虑到现实因素的制约,衍生金融工具确实存在缺乏现时市价又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要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在实务中推广则显得过于激进,在现阶段也是不可行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推行过程中,会遇到重重的困难。但是,无论是表外披露还是表内确认,公允价值对于衍生金融工具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概念。只有认真分析和总结公允价值在推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才能有的放矢,最大限度地减少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发布和推行过程中的阻力。在总结西方国家己有经验的基础上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在推行公允价值的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两方面的困难:

1.客观方面的困难。采用公允价值对衍生金融工具计量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又不过分损害其可靠性。其中隐含着一个假设,即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必须是恰当的,符合被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特征。要满足这个假设,客观上会遇到不少技术性的困难。

在活跃市场中存在的公开标价是公允价值最好的依据;如果衍生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的衍生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则其公允价值应参照与其类似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并经适当的差异调整后确定。这两种情况都要求取得衍生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中的公开标价。但是,我国金融市场尚欠发达,多数衍生金融工具都不存在交易市场,即便有公开标价,也不一定活跃和完善,金融工具交易被操纵的情况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交易价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假如企业交易的是境外市场的衍生金融工具,如果没有雄厚的科技、通讯设备为后盾,境外衍生金融工具的实时报价很难获得,也就是说,企业所取得的公开标价可能是滞后的、甚至不相关的。

如果被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及与其类似的衍生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上不存在公开标价,则需要使用期权定价模型、折现现金流量模型等方法来估算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这两种方法的有效性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第一,会计人员的水平。定价模型的选择、输入变量的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折现率的取舍等等,都涉及大量的职业判断,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经济学、金融学、数学的知识。但我国会计人员普遍未达到这种水平,将成为制约公允价值运用的一大瓶颈。第二,交易核算系统的质量。由于衍生产品公允价值的估算过程非常复杂,必须借助计算机协助进行。交易核算系统开发标准不一,质量参差,也会对公允价值运用的结果造成很大影响。

2.主观方面的困难。银行业的反对,是来自利益集团主观上的主要阻力。从国外的经验考察,由于银行持有大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其影响非常巨大,因此公允价值计量遭到银行界的强烈反对。银行业不同意对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因为银行的收入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赚取的,并非靠短期波动获利,只有权责发生制才能真正反映这个盈利的过程,公允价值并不有助于预测银行的现金流量,且不具有相关性。由于公允价值信息非常主观,还可能降低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比性。银行从自身的利益考虑,也将反对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这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己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都需要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无法控制确认利得和损失的时机,其会计报表中显示的损益也会产生较大的波动,这会影响银行在客户中的形象,加大经营风险。对于我国的银行来说,以上的所有情况都同样存在,因此如果我国颁布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全面公允价值计量,也很可能遭到各个银行的反对。

当然,现行混合计量模式是一种过渡性和暂时性的选择。采用混合计量模式,正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推广仍有一系列重大问题尚待解决,不得已而为之。相信随着计价技术的发展与运用,随着理论界的不断探索,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将日渐完善。全面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是衍生金融工具计量不可逆转的趋势。

(三)我国采用混合计量模式的理论支持

近年来,我国衍生金融工具迅速发展的市场潜质及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迫切要求尽快建立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该准则的发布填补了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规范的空白,是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准则制定的重大突破。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指出,衍生金融工具应当划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除外”。而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应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综上所述,该准则对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其余部分以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加以计量,即在分类基础上采用混合计量模式。这与本文对计量模式的现实选择结果不谋而合,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本文论证结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2]孙玉甫.《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3]常勋. 《财务会计四大难题》.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

[4]谢诗芬.《会计计量的现值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4.非衍生金融工具 篇四

2007-04-12 22:24

包括货币、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等。

现实生活中,处处可见金融工具。比如说,你很容易想到市场上的那些债券或股票等投资工具,你甚至还会想到金融工具投资风险或被“套牢”。但是,从金融工具会计规范的角度分析,还是有必要给金融工具下一个定义的。正因为人们看到金融工具这个词容易想到股票或债券投资,因此曾有人简单地将金融工具界定为企业持有的一些金融资产。事实上,如果你站在金融工具的发行那一方看,在金融工具持有方为资产的情况下,发行方往往是负债或列在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等。A商业银行发债券,B保险公司去买,对A商业银行来说债券是负债,而对B保险公司来说却是债券投资(金融资产)。如此延伸开来,从会计规范角度,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为什么金融工具的定义落脚在“合同”?这是因为金融工具最初的存在一定涉及发行方和接受方,双方是以一种契约的方式达成交易的,而且这个契约的终止时点恰为对应的金融工具“消亡”的时点。按照上述金融工具定义分析,大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金融工具,另一类是衍生金融工具。

5.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报告 篇五

感谢凯程郑老师对本文做出的重要贡献

23、金融衍生工具

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Asser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由于许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相应科目,因而也被称为.资产负债表外交易(简称表外交易).。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

24、掉期合约

掉期合约是一种内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合约。更为准确他 说,掉期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讨的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

流(CashFlow)的合约。

25、期权合约

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 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

26、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 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27、商品期货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商品期货历史悠久,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农副 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

28、金融期货

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 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

29、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指以利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包括以长期国债为标的物的长期利 率期货和以二个月短期存款利率为标的物的短期利率期货。30、货币期货 货币期货,指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货币期货是适应各国从事对外贸易和金融业务的 需要而产生的,目的是借此规避汇率风险。

31、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股票指数期货不涉及股票本身的交割,其 价格根据股票指数计算,合约以现金清算形式进行交割。

32、看涨期权 看涨期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33、看跌期权

看跌期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 利。

34、欧式期权

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

35、美式期权

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大被执行的期权。

36、外汇按金交易

外汇按金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之间及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方 式。在交易时,交易者只付出1%~10%的按金(保证金),就可进行100%额度的交易。

37、期货保证金 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 力担保,便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资金就是期货保证金。

38、期货交易的逐日盯市制度

期货交易的逐日盯市制度,是指结算部门在每日闭市后计算、检查保证金账户余额,通过适 时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使保证金余额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负债现象发生的结算制度。其具体执行过程如下:在每一交易日结束之后,交易所结算部门根据全日成交情况计算出当日结算价,据此计算每个会员恃仓的浮动盈亏,调整会员保证金账户的可动用余额。若调整后的保证金余额小于维持保证金,交易所便发出通知,要求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追加保证金,若会员单位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交易所将有权强行平仓。

39、期货建仓、持仓和平仓

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建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建仓也叫开仓,是指交易者新 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建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未平仓合约或者未平仓头寸,也叫持仓。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择机将买入的期货合约卖出,或将卖出的期货合约买回,即通过一笔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来冲销原有的期货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这种买回已卖出合约,或卖出己买入合约的行为就叫平仓。

40、限仓制度 限仓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 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41、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控制交易风险、防止大户操纵中场行为的 制度。期货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投机头寸达到了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申报的内容包括客户的开户情况、交易情况、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等,便于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大户的交易风险情况。

42、期货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 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43、期货现金交割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 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这种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货等期货标的物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等。近年,国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将现金交割的方式用于商品期货。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不允许进行现金交割。

44、利率顶(interestratecaps)如果贷款利率超过了规定的上限(caprate),利率顶合约的提供者将向合约持有人补偿实际 利率与利率上限的差额,从而保证合约持有人实际支付的净利率不会超过合约规定的上限。

45、利率底(interestratefloors)

(floorrate),利率底合约的提供者将向合约持有人补偿实际利率 与利率下限的差额,从而保证合约持有人实际支付的净利率不会超过合约规定的下限。扬基债券(Yankee bonds)在美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即美国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 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以美圆为计值货币的债券。扬基债券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期限长,数额大。

2、美国政府对其控制较严,申请手续远比一般债券繁琐。3、发行者以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为主。

6.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报告 篇六

经过30多年,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衍生工具得到空前发展。

我国金融衍生工具是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的改革发展的,经历十多年也具有了一定规模。

但因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其在各方面仍存在许多理由。

一、金融衍生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冲击

(一)确认方面.无论是资产与负债的确认,还是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传统会计都认为,这些事项必须是已实现的,不能是未发生的,但金融衍生工具是未来发生的交易事项,因此在资产与负债、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基础和原则方面,二者有较大区别。

(二)计量方面.传统会计的计量基础是基于历史成本原则,以已发生的交易事项价格为依据,但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约订立时,只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实际交易事项发生,也就没有历史成本可循,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显然不适用,因此在计量方面二者也有较大区别。

(三)信息披露方面。

传统会计主要以基本财务报表的形式进行信息披露,然而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与传统会计相悖,使得金融衍生工具的信息一直以表外因素存在,但依据充分性原则,应对重要信息予以披露,所以金融衍生工具信息作为重要信息,应该在报表中有所体现,因此如何在报表中详细体现金融衍生工具的信息对于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是一个挑战。

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存在的理由

(一)金融衍生工具会计计量方式存在缺陷。

金融衍生工具计量是运用公允价值,然而公允价值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如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不成熟;受人为、市场因素影响大,易造成相关金融衍生工具价格的高估或低估。

但公允价值的优越性决定了其存在的必定性,而如何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更有效地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值得我们进一步深思。

(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理由。

第一,信息披露不及时。

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对一些重大金融衍生工具信息选择利于企业的延迟披露。

信息披露不及时会使披露的信息一定程度上失去时效性,降低信息的使用价值,增大投资风险;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良机,严重损害市场透明度。

第二,信息披露不充分。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是表外业务,没有表内业务详细,而且目前我国不少企业对有利于企业的过量披露,对于不利于企业的披露不够充分,还有一些企业故意对一些重要信息隐瞒不报,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国家利益。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监管存在不足。

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会计监管既要监管交易的规范性、合法性,也要监管其风险。

我国在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监管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时间较短,因此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监督制度、准则不健全,这极大的影响了监管效果;第二,金融衍生工具和会计监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需要金融和会计两个专业的知识,而这种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为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增加难度;第三,内制约度在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监管的作用没发挥出来。

金融衍生工具相关部门、人员岗位和职责划分不明确,风险评估、风险监控预警等体系不完善的理由,使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效果减弱。

三、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理由的处理策略

(一)慎用公允价值。

第一,加强公允价值估价技术的研究,利用多种模型计算以提高公允价值的准确性;第二,加强会计人员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力,以提高公允价值的准确性;第三,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监督,同时也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以此减少公允价值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完善金融衍生工具的信息披露制度。

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表外披露已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金融衍生工具信息的要求。

为了能更好的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我国应该借鉴各国在完善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改善会计报表、增设附表等策略,完善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制度。

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的监管,使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更加完善。

(三)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监管。

第一,在国际准则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和准则,为会计监管提供依据和策略。

第二,培养熟悉金融和会计的复合型人才,更好的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确认、计量和会计监督。

第三,加强内制约度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企业要重视内制约度在金融衍生工具方面的应用,完善相关内控机制,对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相关的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强化人员培训。

通过以上策略加强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过程中表现出的风险进行准确的预测,最大化的监管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风险和会计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1]宋昊昱.《论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区别》.黑龙江对外经贸.8月25日:119-120页.

[2]王小燕.《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衍生品的会计计量理由初探》.农业发展与金融.4月16日:29-30页.

[3]李岩.《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和披露的探讨》.商业经济.7月10日:76-77页,98页.

7.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探讨 篇七

相对于传统的金融工具来说, 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下特征: (1) 衍生性。 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来说, 不论其形式多复杂, 它都可由一个或多个为标的物的基本金融工具派生出来, 而其价值随着标的物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2) 契约性。衍生金融工具的契约性是指衍生金融工具是交易双方签订的一种信用合约。 (3) 杠杆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要求初始净投资额很少, 保值者可以用较少资金为庞大的金融资产找到避险港湾, 投机者也可用它获取巨额收益, 所以这种“以小搏大”的杠杆式交易机制也加剧了交易风险。 (4) 突发性。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只是在发生之初做出约定, 在订立合约和资产实际交割这一期间, 任何突发性因素都会引发市场行情的改变, 而且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创新, 监管者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这样它的突发性就表现出来。

1 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

1.1 衍生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计量的挑战

一般来说, 传统会计计量都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但历史成本是反映过去的资产或负债的价值。而衍生金融工具不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 它是一种派生于基础金融工具的合约, 它只能使交易者享受某种权力或承担某项义务, 没有实际发生。也就是说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净投资很少或为零, 所以签约时的历史成本并不能反映真实价值和风险情况。而且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从合约签订到交割要经历一段时间, 交易面临多种风险, 交易的盈亏结果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而历史成本不确认资产或负债在初次计量之后价值的变化, 难以追踪市场价值变动的情况, 结果导致历史成本的可靠性和相关性都遭受很大的影响。综上来说, 用历史成本来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是不合适的, 所以, 反映风险变化的公允价值就成了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首选。

1.2 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优越性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由于公允价值是人们根据目前市场中的各种因素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所作的一项估计, 具有预测性, 它所提供的信息可以使信息使用者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能力有一个比较真实的了解。最重要的是, 公允价值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它能够反映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变化的过程, 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信息, 在这一点上公允价值弥补了历史成本的缺陷, 是面向未来的一种计量属性。

1.3 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局限性

虽然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有很多优点, 但公允价值计量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却受到很大的怀疑, 尤其在这次金融危机中, 它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根本无法得到保障。一般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就是它的公允价值;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就要寻找类似交易;如果存在类似交易, 则以类似交易的价格作为计量基础;如果二者都不存在, 就要通过估计来获得。这有两个疑问, 第一, 活跃市场是否真的活跃, 它所产生的价格是否真的代表了公开市场报价。其次, 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 会计人员所运用的估值技术精确程度有多高。这个过程中, 人的主观性就会有很大的发挥, 结果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遭到质疑。

2 我国应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问题

首先, 从外部环境看, 提供公允价值的市场环境不规范。公允价值关键在于它公允, 要保证它的可靠性就要求有一个活跃、流动、健全的市场提供公开的价格。在一个交易活跃、信息披露充分、监管机制健全的市场中, 不管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价值变化多频繁, 它的现行市价也可以反映其公允价值, 因为它的价格是围绕公允价值上下波动的。但在缺乏活跃性的市场中, 公允价值就要采用估值技术来获得了, 这样公允价值的主观操纵性就产生了。我国虽然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 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 但经济体制转型还在进行, 活跃市场还受到种种非市场因素的影响, 尤其是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够规范。

其次, 从企业内部来说, 公允价值接受程度较差, 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公允价值引入我国其实也就是最近十年的时间, 只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国际会计研究的深入, 公允价值才逐步从提倡到写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公允价值不仅时间短, 而且应用范围也被设定了苛刻的条件, 只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等少数几个准则中有所体现。所以, 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接受程度仍然不高。再者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 需要确定活跃市场价格, 否则就要采用估值技术。不管公开市场报价或类似交易的价格, 还是估值技术, 都要求会计人员要具备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业务水平, 而我国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要获得准确的公允价值信息很难。

3 提高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

第一, 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逐步完善资金融市场, 创建有利于公允价值产生的活跃市场。

只有在活跃市场中, 各种金融产品的市价才能很好地反映其真实的价值, 才能有助于企业准确地得到公开的市场报价。这需要政府大力加强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完善和培育市场价格体系, 使市场更加活跃;同时完善法律法规, 规范金融市场中的交易行为, 从而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更好地为企业创造公允价值应用环境。

第二, 完善运用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的执行机制, 提高衍生金融工具计量的可操作性。

由于我国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时间短, 加上衍生金融工具涉及诸多领域的知识, 它的形式也在不断地创新, 结果使得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及相关指引在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实际操作方面尚不完善。所以,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要细化公允价值计量应用, 尽可能地规定公允价值应用的细节问题, 促使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执行。这样不仅有利于减少主观操纵行为, 而且也有利于实务操作。

第三, 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衍生金融工具不断演化创新的今天, 公允价值能否得到有效的运用, 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是关键的因素。会计人员不仅要加强业务培训, 熟悉、了解衍生金融工具的专业知识, 提高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还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提高思想水平, 从而提高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所产生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摘要:衍生金融工具冲击了传统的会计计量, 公允价值的优越性使其成为其计量属性的首选。在结合公允价值的优点和不足之后, 分析了我国在应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方面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了意见。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葛家澍, 杜兴强.会计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5.

[3]袁媛, 刘文朝.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制度[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2008, (6) :51-53.

[4]罗航宇.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2008, (10) :45-47.

8.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报告 篇八

摘要: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新准则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三种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应投资核算方法上有什么区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核算上存在什么差异?本文通过案例对此进行具体比较。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其他企业鼓励执行。为满足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要对投资进行核算,需要根据“22号准则”重新设计会计科目体系和财务核算办法。根据新准则,原“短期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债权投资”修改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下面就这前面两个方面的投资业务进行比较分析。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方法新旧对比及其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根据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金融资产或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和回购;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企业采用短期获利模式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属于衍生金融工具。只有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才能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当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短期投资业务。两者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存在较大差异。下面通过案例进行比较分析:

案例一:明华公司2007年3月1日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1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3.5元,另支付交易费用500 元。2007年12 月31 日,A公司股票市价为5元/股。2008 年7月1日,明华公司出售A公司股票1万股,价格为4元/股。

在《企业会计制度》和原《投资》准则下:

明华公司2007 年3月 1日购入A 股票时:

借:短期投资 35 500

贷:银行存款 35 500

2007 年12 月31 日由于A 股市场价格大于投资成本,因此不进行会计处理。

2008 年7月1 日转让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 40 000

贷:短期投资 35 500

投资收益 500

由于没有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因此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无差异。

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

明华公司2007 年3月1 日购入A 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35 000

投资收益 500

贷:银行存款 355 000

2007 年12 月31 日由于A 股市场价格大于投资成本,因此进行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 000

2008年7月1日转让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40 000

投资收益1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35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 000

由此可见,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体现的是公允价值计量原则,而税法体现的是成本计量原则。明华公司2007 年3月1 日购买股票时发生的交易费用500元,会计上直接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利润减少;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购买股票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该计入投资的成本,因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元。2007年12月31日,A 股票市场价值上升15000元,根据新会计准则,明华公司资产价值增加了,同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增加利润15000 元;但根据税法,该股票升值不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因此2007年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00 元。2008 年7 月1 日,明华公司转让股票时,根据会计准则,出现了10000 元投资收益借方发生额,减少利润10000 元;而按税法规定,股票转让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是4500 元(40000-35500=4500),因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00 元。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核算方法新旧对比及其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比较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方面存在的区别以及与税法的差异。

案例二:新华公司于2008年5 月31 日购入X公司(上市公司)普通股5 万股(法人股),价格为10 元/ 股,占X公司股份比例为2%,支付交易费用50 000 元。X公司已经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新华公司取得的股权在2008年还不能上市流通,2009年才可以上市交易。 2008 年12 月31 日,X 公司流通股价格为12 元/ 股。新华公司2009 年6 月1 日将所持股份转让,价格为14 元/ 股,交易费用为65 000 元。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新华公司将该投资认定为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所持股份较少,不能对被投资单位起重要影响,因此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新华公司2008 年5月31 日购入股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550 000

贷:银行存款 550 000

2009年6 月1 日新华公司转让股份时:

借:银行存款 765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765 000

投资收益 155 000

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不大。

根据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该投资应认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新华公司2008 年5月31 日购入股票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550 000

贷:银行存款 550 000

2008年12月31日根据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000

2009年6月1日新华公司转让股份时:

借:银行存款 765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55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投资收益165 000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000

贷:投资收益 50 000

本案例中,新会计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让时的会计利润是215000 元,对照《企业所得税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让相应应纳税所得额是215000元(765000-550000 = 215 000),会计与税法没有出现差异。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调节的是资本公积而不是利润,而税法也不考虑期末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重新计价。

综上所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出台,对我国的投资业务进行了重新划分,对相关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更多地考虑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以及资金的时间价值,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更多的差异。因此,无论是纳税人还是税务机关,都必须认真对待,避免企业多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献:

[1]郑庆华:《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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