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征税操作流程

2024-06-22

海关征税操作流程(精选8篇)

1.海关征税操作流程 篇一

海关加工贸易业务操作流程

一、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递交单证: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随附《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

2、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以下简称《生产能力证明》),经营企业在《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申清备案的,可递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

3、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4、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还应当递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5、《登记手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

6、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7、《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企业选择在备案环节申报单耗时提供)。工作流程:

1、备案进口金额在5万美元以下的(对于A、B类企业),且不涉及风险担保金的手册;

经办人初审→关员复核→核发手册

2、备案进口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的(对于A, B类企业); 经办人初审→科长复核→核发手册

3、备案进口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首次备案、海关立案或整改期间的;单耗在报核前申报的;经办人初审→科长复核→关长审批→核发手册

4、AA类企业备案合同一律免设银行台帐;A,B类企业备案进口金额在1万美元以上设银行台帐;C类企业一律设全额实转银行台帐(前提是备案进口金额在1万美元以上的)。

5、风险担保金征收:按规定征收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

二、加工贸易合同变更

递交单证: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

2、经营企业填写的《合同变更申请表》;

3、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

4、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材料。

工作流程:

1、不需要开设台帐变更联系单的:

经办人初审→复核→核发手册

2、需开设台帐变更联系单的:

经办人初审→复核→开设台帐变更联系单→登记银行回执→核发手册

3、风险担保金征收:按规定征收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

三、加工贸易手册延期

一、递交单证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

2、经营企业填写的《合同延期申请表》;

3、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

4、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材料。

二、工作流程

企业填写《合同延期申请表》→预录入“延期申请”→海关审核→签发《银行保证金合帐变更联系单》→企业将《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联系单》送交银行→企业将银行回执交海关→核发延期后的《登记手册》。

风险保证金征收:按规定征收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

四、外发加工申请办理

一、递交单证

1、经营企业与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或协议;

2、双方企业的营业执照、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和生产能力证明

3、海关按照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二、工作流程

企业申请→预录入H2000外发加工系统→经办人初审→科长复核→打印外发加工清单

说明:

1、外发加工必须在手册有效期内进行;

2、保税料件外发加工产生的成品、半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必须全部运回本企业。特殊情况经企业申请,海关审核同意,上述加工贸易货物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三、外发加工收发货录入

说明:

外发加工原料入库、出库必须执行严格的海关审批制度,出库、入库必须预录入H2000外发加工系统,经系统审批通过后表示入库或出库完成。

五、深加工结转计划报备

一、转出、转入企业通过预录入系统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时,无需向海关递交纸质《申请表》,并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结转货物需填报数量和计量单位;

(二)结转货物的商品编码前8位应保持一致;

(三)一份《申请表》对应一份转出手册(包括联网监管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纸质手册等电子底账,下同)和一份转入手册;

(四)《申请表》有效期不得超过手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且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如出现结转货物商品编码前8位不一致时,转出、转入企业应积极协调解决。若转出、转入企业无法协调,应及时反馈各自主管海关,由转出、转入地主管海关按规定协调解决。

一、递交单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锐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二、工作流程

1、企业申请→预录入H2000外发加工系统→经办人初审→科长复核→允许企业在H2000深加工结转系统中发送申请表→转入企业在获得转出企业递交的相关资料(包括申请表扫描件,合同,发票,箱单)在当地海关H2000深加工结转系统中进入转入的预录入,并向当地海关审批→办理结转收发货登记及报关手续。

三、深加工结转收货:

1、转出、转入企业应当分别在每批实际发货或收货后10天内通过预录入系统向海关申报《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收发货单》(以下简称“《收发货单》”)或《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退货单》(以下简称“《退货单》”)电子数据。

因技术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收发货单》或《退货单》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限,但最长不超过20天。

2、转入、转出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发货的次月底前办结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但不得超过手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

六、加工贸易手册内销审批及报关所需资料

加工贸易内销征税

一、递交单证

1、经营单位填写的《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征税联系单》;

2、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

3、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提供相应许可证件;

4、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

5、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证件和材料(内销申请报告)。

二、工作流程

企业申请→海关审核→出具《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征税联系单》→通关科预归类审价→报关行预录入→海关审单→海关接单并开具专用缴款书→经营单位凭专用缴款书到银行缴纳税款→经营单位将经银行盖章的专用激款书第一联复印,交海关留存

三、工作时限

经审核单证齐全有效,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所需资料

一、递交单证

1、经营企业填制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

2、进出口执行完毕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

3、加工贸易专用进、出口报关单(正本);

4、已预录入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

5、《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企业选择在报核环节申报单耗时提供);

6、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二、工作流程

企业报核→经办人签收手册→审核核销结案→签发《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企业签收《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并送交银行→企业将银行回执送交海关→经办人出具《结案通知书》。

三、工作时限

自受理企业报核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发出台帐核销联系单。

说明;

1、手册在合同有效期到期后一个月内必须向海关申请报核;

2、《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中须详细填写实际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名称、数量、各种进口料件用于生产各项出口成品的实际单耗,进口总值以及余料、边角料、废料等情况;

3、保税料件或者成品内销、深加工结转、放弃、退运等海关手续须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结。(报核后也可以补税)。

相关所需制作的单证资料见附件~

2.海关征税操作流程 篇二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认证,主要是提供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对海关发票进行认证稽核和稽核结果查询与下载。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海关发票认证稽核:

登陆CA证书后(如没有CA证书采用“普通登录”),点击“海关稽核”进入界面如图1,点击第一联数据上传中的“浏览”键,选择需上传的的文件后按“打开”。返回界面后点击“上传”。

图1

二、稽核结果查询与下载:

登陆CA证书后点击“海关稽核”进入界面如图1,在“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确认”中的“稽核月份”里面输入数据所上传的月份(输入格式为:200901)。然后点击确认,如出现如图2的提示的时,代表该笔海关稽核数据可以正常进行进项抵扣。

3.海关征税操作流程 篇三

《汇总征税操作规程》在线问题

一、汇总征税系统主要有哪些功能?

答:2015年7月27日开始全面推广的汇总征税工作,是在前期部分海关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开展的,其系统更加平稳、智能,功能明显优化:

(一)建立汇总征税专用通道。将适用范围由高级认证企业扩大到一般认证企业,共享改革红利。同时,现场操作减少系统外人工干预,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

(二)对企业进行属地管理,简化申请手续。申请办理汇总征税的企业应向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评估通过后,企业即具备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办理汇总征税的资格(注意,仅是企业具备开展汇总业务的资格,并不是说企业就可以在全国海关开展汇总征税业务了)。评估通过的企业应向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总担保并完成备案(这时,企业就可以在全国海关开展汇总征税业务了)。属地化管理简化了企业的申请手续,方便企业就近办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三)与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衔接。企业向注册地直属海关提供税款总担保备案后,即可在多个直属海关办理汇总征税,税款总担保“一份保函全国通用”,打破关区樊篱,提升了海关对企业的税收资信评估、风险防控和担保转税效能,汇总征税宣传资料

大幅降低企业资金和运营成本。

(四)额度管理。原测试系统对保函额度的管理是通过支付平台来实现的,现系统对保函额度的管理则是由海关自行开发的汇总征税专用业务系统来实现的。在总担保的有效期内,H2010 系统对担保额度进行智能化管理,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循环使用。

(五)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收到企业提供的担保后,可自行在H2010系统中维护企业的担保信息生产总担保账户,无需总署统一加载,提高了备案效率。总担保账户的担保额度在办理进口手续时自动扣减、集中缴税后自动恢复,循环使用,放大了担保的经济效益。新增“查询管理”、“异常管理”功能,便于海关实时数据查询和风险处置,提升海关风险防控能力。

(六)优化无纸化接单功能。目前系统已优化无纸化接单功能,在通关无纸化“待审核列表”中取消汇总征税报关单,将其另外单独列表显示,便于现场接单人员审核。

二、申请汇总征税的企业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汇总征税企业应是进出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

(二)企业类别为一般认证及以上;

(三)上一自然年的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

(四)企业申报符合规范要求,遵守海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纳税及时,为海关征税提供必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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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其他不适合汇总征税的情形。

三、请详细解释企业申请条件的含义?

答:设置企业申请条件的主要目的,是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确保海关税收安全。

(一)为什么只允许一般认证及其以上的企业申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将企业分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失信企业三类。其中认证企业又分为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企业。据粗略统计,高级认证、一般认证企业占海关注册企业总数的5%,但报关单却占到50%、货值和税款占到70%。高级认证、一般认证虽然企业数量少,但业务量却占了大多数,有真实的业务需求,信用也较高。

(二)为什么只允许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企业参与?

答:据粗略统计,海关税费电子支付已占到税款总数的70%,这也是海关在大力推进的一个业务方向。汇总征税改革将给企业一个改革导向,我们希望向企业发出明确的信号,积极引导企业使用税费电子支付。从某一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海关实施“互联网+”的一个措施和体现。

总署会根据实施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将汇总征税推广到柜台支付方式。

(三)为什么要求上一自然年月均4次缴税?

答:要求企业在上一个自然年月均4次缴税,是海关采取的风险防范手段,确保企业有真实的业务需求。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月均低于4次缴税采取汇总缴税方式,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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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过低,综合考虑对企业不利。

(四)企业符合申报规范的相关要求如何理解?

答:企业在此前的申报记录中,应符合“如实申报”的原则,不存在恶意瞒报的行为。

(五)什么是“无其他不适合办理汇总征税业务的情形”?

答:该款属于兜底条款。其他情况如:企业属于海关的一般认证及以上管理类别,也符合申报规范等管理要求,但海关通过某些途径发现企业存在恶意拖欠银行及其他经济主体账款、商业欺诈,以及其他类似不法行为时,可以拒绝企业办理汇总征税的申请。

四、为什么要对汇总征税企业进行属地化管理?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汇总征税业务流程设计的一个特点是企业属地管理,这和纳税人属地管理的改革思路是一致的。具体要点如下:

(一)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负责企业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企业应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应列明开通汇总征税业务的一个或多个直属海关。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收到申请后组织对企业进行专项评估。评估通过后,注册地直属海关应根据申请情况将企业信息及《评估表》复印件及时发送至企业申请开通汇总征税业务的一个或多个直属海关。上述直属海关的关税职能部门均应及时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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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中对企业信息进行资格备案。

这个规定的实质是:企业经注册地海关评估通过后,全国其它直属海关互认注册地海关的评估结果,这和原产地、归类预确定区域互认的思路是一样的,也是和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趋势是一致的。

(二)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负责企业总担保的备案工作。

评估通过的企业应向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金和保函,保函受益人必须包括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如企业希望在注册地直属海关之外的其他一个或多个直属海关开展汇总征税,保函上应指定拟办理汇总征税的其他一个或多个直属海关为受益人。

属地化管理可简化企业的申请手续,方便企业就近办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五、企业拟在多个海关开展汇总征税业务,请详细说明提出申请的具体流程?

答:汇总征税业务流程设计为两步。汇总征税宣传资料

关。

2、收到申请后,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对企业进行专项评估,评估通过后,应将企业信息及《评估表》及时发送至企业申请开通汇总征税业务的一个或多个直属海关。通知方式可由各直属海关酌情处理。

3、上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都应在H2010的汇总征税模块中对企业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二)汇总征税宣传资料

在系统中按规定登记备案生产总担保账户,总担保账户可在企业申请开展汇总征税的一个或多个直属海关范围内使用。

注意,银行保函只能交由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备案。

六、请详细解释什么是“一份保函全国通用” ?

(一)“一份保函全国通用”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 汇总征税宣传资料

统中进行备案并对B、C、D三个直属海关进行钩选后,该份保函可以在A、B、C、D四个直属海关范围内通用。

七、如何理解一份报关单只能对应一份保函? 答:《汇总征税操作规程》规定:一份报关单只能选择一个总担保编号,意味着多个保函的额度不能互相叠加。

例如,企业在注册地海关备案了两份保函,有两个总担保账户A和B,额度各为1万元。当企业的应缴税款是1万5千元时,企业是不能同时选择A和B两个保函叠加额度使用的。因此,由于应缴税款1万5千元超过了单个保函1万元的额度,企业将不能办理汇总征税业务。

为避免因多份备案保函不能叠加额度而影响企业开展汇总征税,建议企业尽量只备案一份保函。

八、在税款缴付时是否可以选择电子支付担保? 答:汇总征税是将传统的海关主导型税收征管模式转变为企业主动型的征管模式。在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对已放行货物向海关自主集中缴付税款。在规定时限内,企业对纳税时间节点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能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为兼顾给予企业适当的纳税周期和保障税款入库及时性,应要求企业支付汇总征税的税单时,不能选择电子支付担保方式。

九、为什么要在系统中对超期缴税的企业进行违规登记?

答: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应通过系统查询上月的逾期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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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单。因为超期未缴可能有很多原因,所以要求人工判断超期未缴是否是由于企业原因。如果确属企业原因造成的,应在系统中登记违规记录。

这个超期未缴的违规记录在系统中一经登记录入,全国所有直属海关都可以查看。《规则》 汇总征税宣传资料

个直属海关都可以冻结企业的总担保备案。这里的冻结操作后,企业在所有直属海关都不能开展汇总征税业务。进行冻结操作的直属海关应及时通知企业注册地海关和其他直属海关。

只有进行冻结操作的直属海关能够对总担保进行解冻。

十三、取消操作应注意什么?

答:企业已在多个直属海关开展业务,任一直属海关发现企业存在《规程》 汇总征税宣传资料

4.海关改单操作事项 篇四

海关改单操作事项(一)

主要涉及到2个问题。

1、报关员扣分制度:也就是报关员每年有30分,每次报关错误引起的改删单都要扣分,扣完后必须重新接受培训,因此报关员们都怕改单,这也是货代不愿意改单的主要原因

。但是如果企业能在改单时向海关说明,改单完全因为企业原因引起,如制单错误,则报关员就不用扣分,扫清了这个障碍事情就容易办多了。后面附上改单情况说明供大家参考。

2、行政许可法:现在海关改、删单都涉及行政许可法了,如果不让改单海关必须向企业说明情况,并发行政不许可书。所以只要你有充分理由说明改单的必要性和充分性,在海关 的层面应该没问题。

所以,剩下的问题就是货代怕麻烦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给他们长期或者短期的好处,甚至一个承诺都可以搞定了。

补充说明:至于有些不法货代,见到企业改单的急迫性,特别是退税的期限快到的时候,见到企业要改单,便大肆索要“搞定费”,并开口就上万,这个问题就严重了,不管什么原因引起都直接拨打报关地海关的廉政热线 上海:(021)63231452,宁波 nbcust3@mail.nbptt.zj.cn,绍兴 0575-5229645,他们会帮你解决的,千万不要姑息迁就。

附,情况说明

XX海关:

由于我司单证员不慎将XX号报关关单XX内容(此处删去120字,主要说明单证怎么做错......),鉴于此,我司已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保证下次绝不再犯。特此说明,如有不实,甘愿接受海关一切处罚。附外汇未核销证明,外销发票

XXXX公司(公章)XXXX年XX月XX日

再则:改单要看情况!不是所有的内容都可以改的,一般涉及到海关相关类别的统计数据,一般海关行政许可都不予以接受,也不会给你改的,特别是上海,一点希望都没有,例如出口的数量,单价,海关编码一般如果已经进入海关系统,原则上都不能改,但是对于海关编码有一种情况是可以改的,就是你能够证明你所出口货物由于你们报关时候海关编码归类造成的也是可以接受的,比如两种海关编码成分类似,造成你们在归类的时候疏忽,归类错误,这样,如果货代公司努力一点是可以争取改出来的。

朋友们注意:

(一)、一般这些项目不能(不好)改: 海关编码,出口商品数量,单价,总金额

对于这些如果你发现得早,如果财务发票还没有开,那就最好,让他们按照你错的开发票,如果财务发票已经开了,那你就跟财务说让他们改发票,如果不能改,那就把着票先放下,等后面有类似的产品或者相当的数量出口时,去冲这票,把那票错的发票冲后面的,明白吗?

(二),下列内容都能改,请朋友们大胆,放心的去做,一般也很快: 境内货源地,商品的中文品名,出口单位或者是发货单位打错

在这里要注意,对于商品的中文品名错误的,要分情况对待,如果你报关的时候是小类,增值税发票开的是大类,或者你报的是大类,增值税发票开的是小类,这样不要改,一般国税局有办法搞定,例如,报关是“全棉绣花布”,而你发票开的是“绣花布”,这样你不要改了,要你财务想办法!一定可以搞定!当然,如果你的报关与发票是两个不一样的中文品名,哈哈!朋友,你就辛苦点,一定得改,打个比方:你报的是“T/R染色布”而你发票是“涤纶染色布”,哈哈,这样一定要改。

(三)下列内容都能改,请朋友们大胆,放心的去做,一般也很快: 境内货源地,商品的中文品名,出口单位或者是发货单位打错............不过报关单上货物源产地被弄错,有时海关硬会咬住说你们逃税,会不给改。海关改单操作事项(二)

一、工作职责:

通关管理处负责接受各现场海关从微机上传输的改单、删单业务的申请,负责对“红色通道”的电子数据的更改和删除。现场海关接受并处理经“绿色通道”的报关电子数据及办结海关手续的报关电子数据的更改和删除。

二、改单、删单工作流程:

1)由通关管理处主管科长接受经现场海关科长批准的改单、删单申请,并由科员和科长进行二级审批

2)打开终端,进入“集中审单作业子系统”选择综合数据查询功能,核查该份报关单是否经“红色通道”审单,是否“现场未放行”,否则不予更改,退回现场处理。

3)对符合改单条件的单证在“集中审单作业子系统”中选择专家综合重审,对所申请更改的内容进行电子数据的更改。对符合删单条件的单证在“集中审单作业子系统”选择报关单作废处理,对报关单进行电子数据的删除。

三、删单范围:

1)出口货物因故未能出口,需办理退关手续的。

2)不能进行修改操作的项目。3)报关单审结后,货主要求放弃货物或改作转关运输的。

4)其它需要进行删单的情况。

四、删单注意事项:

1)现场通过REC程序或CHK程序检查有否布控,有无布控要求,填写删单申请,由通关管理处删单;如有布控提示,先查验,查验后方可删单。现场海关在填写删单原因时,应将相应的查验记录、化验记录或移交调查部门的移送单传真到通关管理处,便于审核。查验记录与原报关单一丐附在重新申报的报关单后归档。

2)对许可证已结案、税单已签发、税款已核销的,现场应先作反结案、取消签发标志或反核销操作。

3)对许可证已结案,可运行许可证系统日常管理中取消结案功能(LIC~3~4),使许可证继续有效。

4)放行作废报关单,其相应的进/出口结汇底帐记录也同时被作废。故在报关单作废前,须收回有关报关单外汇证明联和出口退税证明联,相应的税单也同时作废。

5)进行删单操作后,系统对舱单、征免税证明、许可证、手册数据进行反核。

6)作废的报关单号不能再用。

五、改单注意事项:

1)不能更改的项目:备案号、申报日期。

2)更改栏目限于3项(超过3项的,须申请删单)。

3)查验后改单,须提供查验记录单。

4)更改税目的须提供有关商品的资料事单证。

5)更改品名、币制、成交方式的,现场须验核发票、装箱单。

6)更改经营单位、收货单位的,现场须验核相应的监管证件。

7)因海关估价原因需改变币制折算为申报币制的币制后,对原总价估价修改(对外付汇需要)。

8)更改后造成漏征的或因税目的修改而引起监管条件变化的,需要求货主补上有关监管证件后,再受理更改申请。9)修改和项目有影响税费的,计征结果必须进行复审计征或退补操作,经保证计征结果的正确。

5.大鹏海关改舱单流程 篇五

1、更改后正确的装船单复印件;

2、情况说明,盖章;

3、舱单变更申请表(需盖章);

4、装箱单;

5、船名航次、流水号条码;

6、中外运集装箱货物托运单更改/删单申请表盖章;

7、如有进缉私,请提供“大鹏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8、如已出报关单,请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修改/撤销审批表”盖章;

9、如需改拼箱,请写删单申请,海关不接受改单申请;

各报关行:

根据海关最新通知,现所有改单/删单需向海关递交书面资料,人工审核/审批后办理。改/删单操作,请参照以下操作。

一、改单操作

请各报关行先在网站上提交改单申请,改单审核通过后,将以下资料盖章并递交到5号窗口。

1、更改后正确的装船单绿联复印件A4纸

2、情况说明。

3、打印《舱单变更申请表》(套打一式三份,手写会被退单)

4、装箱单(盖企业章)

5、打印条码:IMO号,航次号,流水号(按顺序贴在“舱单变更申请表”最下方空白处)

二、删单操作

准备以下删单资料,盖章并递交到5号窗口。

1、报关单撤销/修改审批表。

2、情况说明。

3、打印《舱单变更申请表》(套打一式三份,手写会被退单)。

4、外代改单/删单申请表。

5、装船单绿联复印件A4纸

6、装箱单(盖企业章)

7、打印条码:IMO号,航次号,流水号(按顺序贴在“舱单变更申请表”最下方空白处)

8、其它资料如特殊作业审批表/海关处罚决定书

温馨提示:

1,填写变更申请表上随附单据一栏,请不要填写简称!!2,条码只贴所需的三个,请不要多贴其它的条码!!

3,变更申请表左下方需盖报关行报关章或公章,所有递交海关的资料需盖报关章或公章!!装箱单盖企业章。

请自行在网站上查询单证状态!!改单/删单海关审核时间暂时无法估计,请尽量减少预配舱单的变更或删除。

盐田外代

6.海关缴款书采集申报流程 篇六

一、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申报。

1.登陆【税务报表采集系统】——选择【海关缴款书申报】——进入【通用采集软件】模块(初始口令:123456)

2.首次使用时,首先需要点击【新增企业】按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点击【确定】按钮

3.在左侧目录中选择【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点击【新增报表】按钮——录入需要比对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信息——点击【保存】。注意:进口口岸代码为专用缴款书号码前四位,进口口岸名称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进口口岸代码”查询对应口岸名称,填发日期为海关缴款书上填发日期。

4.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数据申报】按钮——在【申报文件导出】对话框中点击【指定路径】选择导出路径——点击【开始导出】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导出到本地硬盘。

5.登陆【税务报表采集系统】——选择【海关缴款书申报】——进入【海关缴款书申报系统】模块,如图。

进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网上传输系统(用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初始密码666666)——点击【登陆】按钮

6.选择左侧【上传海关缴款书】菜单——点击选择【选择文件】按钮——打开之前保存在本地硬盘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数据,选择后缀名为“JK”的文件进行上传操作。注意: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文件命名格式为:申报文件:HGWSPZ申报属期_纳税人识别号_JK

二、海关缴款书接收结果信息查询

1.功能描述

该功能用于查询海关缴款书数据文件上传的记录,此功能以缴款书的所属区间作为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操作 2.操作流程

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网上传输系统左侧菜单选择【海关缴款书接收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会出现如下图工作区

选择所属区间,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所属区间记录。点击“详细信息”链接,进入接收结果通知书详细信息页面,页面如图所示,注意:请纳税人按月将《接收结果通知书》打印出来以作为上报依据。

三、查询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

1.功能描述

该功能用于查询上传的海关缴款书在稽核系统中的比对结果,以报送月份作为查询条件 2.操作流程

选择【海关缴款书接收结果信息查询】功能,选择报送月份,可以查询该月份的缴款书比对结果,如下图所示

四、稽核结果确认

1.功能描述

该功能用于登陆企业对以前上传的缴款书比对结果进行确认操作,一旦执行该操作,则当月不得再次进行确认操作,纳税人当月只能申报抵扣本次确认的进项税额,该操作之后收到的比对相符的缴款书的税额只能在下月申报抵扣。

上月稽核比对结果中无“滞留”的,稽核系统每月1日自动导出稽核比对结果信息;上月稽核比对结果中有“滞留”的,稽核系统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2日自动导出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因此,每月1日至“纳税申报截止期” 的前两日期间,企业应根据比对情况进行稽核结果确认,注意:每月结果只能确认一次,确认之后将生成该月的稽核结果通知书。2.操作流程 选择【稽核结果确认】功能,会显示上月上传的所有稽核结果为相符的缴款书的信息,如图

点击确认按钮,会有相应提示,如图所示

若选择确定按钮,则会向稽核系统发出确认操作,并收到反馈信息提示。确认操作执行之后,登陆企业可以在【查询稽核结果通知书】菜单下,查询并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五、查询稽核结果通知书

1.功能描述

该功能用于查询往月的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可对稽核结果通知书及各项信息导出,打印。

2.操作流程

在左侧的菜单树型图中选择【查询稽核结果通知书】功能,在右侧工作区选择接收月份,点击查询,效果如下图

7.办理海关注册登记证流程 篇七

1、镇江海关1103室(88918066)缉查科领取注销申请表(缉查科盖章)、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2、注销申请表到镇江海关1209室镇江海关法制科签署意见盖章

3、注销申请表到大港海关(海清隔壁)二楼备案科、核查核销科签署意见盖章

4、注销申请表到大港海关港务大楼(长江边)一楼通关科签署意见盖章

5、盖好章的注销申请表到镇江海关1103室申请注销重新办理新证(企业性质发生变更需注销重新申请)

6、将以下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到大港海关(海清隔壁)一楼进行信息预录入,并缴纳150元办证费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7)《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填写每一项、盖公章)

8)《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每一项、盖公章)

9)营业场所证明(租赁合同等)

10)法人、经办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8.加工贸易海关报备流程及规范 篇八

加工贸易流程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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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特机电有限公司

2011年4月

I 上海百特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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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II 第一章 加工贸易企业备案............................................1

1.1

1.2 1.3 1.4 1.5 1.6 企业备案流程...........................................................................................1 申办“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应提交单证.......................1 企业备案应提交海关的单证...................................................................1 海关下厂验核...........................................................................................2 安装加工贸易网上申批系统...................................................................2 备案资料库备案和变更...........................................................................2

3.2.1 3.2.2 3.2.3 备案资料库备案...............................................................................................2 备案资料库变更...............................................................................................3 备案资料库备案所用表格...............................................................................3

第二章 加工贸易手册备案与变更......................................4

2.1

2.2 2.1 2.2 3.1 3.2 手册备案流程...........................................................................................4 手册备案应向海关提交的单证...............................................................4 手册变更流程...........................................................................................4 手册变更应向海关提交的单证...............................................................5 单耗计算...................................................................................................6 单耗申报...................................................................................................6

3.2.1 3.2.2 3.2.3 单耗申报时间...................................................................................................6 单耗申报原则...................................................................................................6 单耗申报内容...................................................................................................6 第三章 单耗计算与申报..............................................6

第四章 外发加工....................................................7

4.1

4.2 4.3 5.1 外发加工流程...........................................................................................7 申请外发加工需要向海关提交的单证...................................................7 外发加工需注意的问题...........................................................................7 进出口申报...............................................................................................9

5.2.1 5.2.2 进出口申报的基本要求...................................................................................9 填制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单的注意事项...............................................9 对我公司加工贸易管理的基本要求.............................................................10 中期核查重点.................................................................................................10 我司对海关中期核查应持的态度.................................................................11 第五章 中期管理....................................................9

5.2 中期核查.................................................................................................10

5.2.1

5.2.2 5.2.3

第六章 剩余料件、边角料等的处理...................................12

II 上海百特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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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6.2 7.1 7.2 7.3 8.1 边角料、残次品等的处理方式.............................................................12 边角料、残次品等内销征税应提交的单证.........................................12 手册核销结案流程.................................................................................13 手册核销应提交的单证.........................................................................13 手册报核办理时限.................................................................................13 保税料件和成品的管理.........................................................................14

8.1.1...............................................................................................................................14 8.1.2...............................................................................................................................14 8.1.3...............................................................................................................................14 第七章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结案.......................................13

第八章 其他相关加工贸易问题.......................................14

8.2 与海关保持及时沟通的问题.................................................................14

8.2.1...............................................................................................................................14 8.2.2...............................................................................................................................14 8.2.3...............................................................................................................................15

附录 相关加工贸易表格.............................................16

附录1 加工贸易.................................................................................................16

III 上海百特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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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加工贸易企业备案

1.1 企业备案流程

1.向宝山商务委外贸发展科申办“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2.宝山商务委外贸发展科安排验厂;

3.向宝山海关加工贸易科申请加工贸易企业备案; 4.宝山海关加工贸易科实地勘验; 5.安装加工贸易网上审批系统; 6.宝山海关备案资料库备案。

1.2 申办“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应提交单证

1.营业执照(副本,盖上年检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验资报告; 5.上财务报表;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7.《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8.与外方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

9.《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10.其他有关资料。

1.3 企业备案应提交海关的单证

我公司作为加工企业在向宝山海关申请加工贸易企业备案时,应提交如下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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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包括国税和地税); 3.“对外加工企业登记表”;

4.“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宝山商务委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 6.“企业印章印鉴备案表”;

7.关于设备来源和厂房所有权的有关证明资料。

上述单证如为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印章,并提交正本供海关验核。

1.4 海关下厂验核

经海关审核上述单证齐全、正确、有效,海关会安排来厂实地勘验,需要提前准备好验资报告、房屋所有证明或租赁协议、设备清单和海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派专人陪同海关验核,使海关确定厂房、仓库和主要生产设备以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企业基本情况与备案资料是相符的,确定我公司保税加工账册设置是规范、齐全的,以及向海关介绍设备、人员和管理情况,使海关确认我公司具有保税加工条件和生产能力。

1.5 安装加工贸易网上申批系统

向中国电子商务中心上海分中心申请安装加工贸易网上审批系统,加工贸易合同需要先通过该系统提交宝山商务委审批。

1.6 备案资料库备案和变更

备案资料库主要用于掌握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经营总体状况,备案资料库以企业为单元建立,实行分段式备案。3.2.1 备案资料库备案

1.加工贸易企业以预归类和预归并物料数据为基础,填报“备案资料库基 2 上海百特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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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预录入呈报表”、“备案资料库进口料件预录入呈报表”、“备案资料库出口成品预录入呈报表”;

2.将“备案资料库基本信息预录入呈报表”、“备案资料库进口料件预录入呈报表”、“备案资料库出口成品预录入呈报表”提供给代理录入单位办理数据录入手续;

3.海关经办人员调出企业申报的备案资料库备案数据进行审核; 4.经海关审核后,海关系统生成企业的备案资料库。

5.我公司申报人员要注意:进口料件和出口产品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应严格按照海关《规范申报目录》中相应商品所列申报要素的各项内容填写。

3.2.2 备案资料库变更

已由宝山海关审核通过的备案资料库内容,企业只能申请变更商品编码,不能申请变更已备案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

企业申请已备案的商品名称或规格型号的,只能申请新增变更,即在备案资料库增加新的备案项。3.2.3 备案资料库备案所用表格

备案资料库备案所用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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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加工贸易手册备案与变更

2.1 手册备案流程

1.企业按照《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内容和海关监管要求,委托代理录入单位录入手册备案数据;

2.手册备案数据录入并向海关发送后,企业凭有关纸质单证向主管海关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手册备案手续;

3.手册通过审批后,海关系统自动产生保证金台账并向银行发送数据,企业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4.企业在银行办理手续后,银行将数据反馈至海关,手册经海关人工确认岗位确认后,企业凭电子化手册号码即可办理通关手续。

2.2 手册备案应向海关提交的单证

1.宝山商务委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宝山商务委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 3.进料加工进口合同;

4.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2.1 手册变更流程

1.企业按照《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内容和海关监管要求,委托代理录入单位录入手册变更数据;

2.手册变更数据录入并向海关发送后,海关系统对企业申报的变更数据进行逻辑检控,根据结果相应作出自动审核、人工审核或自动退单处理; 3.企业确认变更申请自动审核通过或转入人工审核后,向宝山海关加工贸易科提交有关单证,办理有关变更审核和通关确认手续;

4.对经审核准予变更的,海关予以通过手册变更审核,并向银行发送保证 上海百特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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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变更数据;

5.企业在银行办理保证金台账变更手续;

6.银行将办理成功的数据发送海关,海关人工确认后完成手册变更。

2.2 手册变更应向海关提交的单证

1.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 2.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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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单耗计算与申报

3.1 单耗计算

(待制定)

3.2 单耗申报

3.2.1 单耗申报时间

在成品出口前。3.2.2 单耗申报原则

如实申报。3.2.3 单耗申报内容

1.加工贸易项下料件和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2.加工贸易项下成品的单耗;

3.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料件的,应当申报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商品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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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外发加工

4.1 外发加工流程

1.向宝山海关加工贸易科提出外发加工备案申请; 2.宝山海关核准备案;

3.委托企业将“外发加工申请表”录入海关计算机系统; 4.宝山海关加工贸易科审核“申请表”电子数据; 5.委托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发运承揽企业; 6.委托企业申报“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收发货单”; 7.承揽企业进行加工;

8.委托企业收回承揽企业加工的半成品以及边角料、残次品等; 9.委托企业在海关系统进行“收货登记”。

4.2 申请外发加工需要向海关提交的单证

1.企业申请外发加工报告;

2.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和“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 3.经营企业与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与协议; 4.承揽企业的生产能力证明; 5.海关需要收取的其它单证和资料。

4.3 外发加工需注意的问题

1.外发加工的首要条件是“经海关批准”,我公司要向手册备案地海关宝 7 上海百特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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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申请外发加工以及办理外发加工手续;

2.一份“申请表”对应一个承揽企业,并对应企业一本“加工贸易手册”; 3.外发加工有效期限将不超过加工贸易手册的有效期限;

4.委托企业必须定期(一般是半年)向海关提交外发加工实际收发货情况报告;

5.委托企业必须在收发货后72小时之内申报“保税货物外发加工收发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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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期管理

5.1 进出口申报

5.2.1 进出口申报的基本要求

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申报的内容,应该与电子化手册备案内容保持一致。5.2.2 填制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单的注意事项

1.“进(出)口口岸”栏,应填报进(出)口口岸名称; 2.“备案号”栏,应填报电子化手册的编号;

3.“经营单位”栏,应填写电子化手册规定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即“上海百特机电有限公司”;

4.“贸易方式”栏,应填报加工贸易专用的、与电子化手册相对应的贸易方式;

5.“征免性质”栏,应按电子化手册规定的征免性质填报;

6.“项号”栏,第一行应填写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序号,第二行应填写加工贸易货物在电子化手册中备案的序列号;

7.“商品编码”栏,应按照商品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填报;

8.“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填报的内容必须与电子化手册中相同项号下的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一致;

9.“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栏,应按照实际情况填报; 10.“备注”栏,加工贸易内销征税的,应按照内销货物的实际状态分别填报“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者“受灾保税货物”;海关予以行政处罚后的补税货物,应填报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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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中期核查

5.2.1 对我公司加工贸易管理的基本要求

1.应当对保税货物和非保税货物统一记账、分别核算。

2.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规范的财务账簿、报表,记录保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有关保税货物的进出口、存储、转移、销售、使用和损耗等情况,如实填写有关单证、账册,凭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和核算。

3.应当在保税货物海关监管期限以及其后3年内保存上述资料。5.2.2 中期核查重点

对保税加工货物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我们以下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 1.保税加工企业申报的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规格型号、价格、原产地、数量等情况; 2.保税加工企业申报的单耗情况;

3.保税加工企业申报的内销保税货物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等情况;

4.保税加工企业申报的深加工结转以及外发加工货物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

5.保税加工企业申请放弃的保税货物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

6.保税加工企业申报的受灾保税货物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破损程度以及价值认定等情况;

7.保税加工企业的不作价设备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对保税企业进行核查,海关主要核查我们以下事项:

1.保税加工企业的厂房、仓库和主要生产设备以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企业基本情况与备案资料是否相符; 2.保税加工企业账册设置是否规范、齐全; 上海百特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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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税加工企业出现分立、合并或者破产等情形的,是否依照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4.保税加工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业务的,是否符合海关对深加工结转或者外发加工条件和生产能力的有关规定。

5.2.3 我司对海关中期核查应持的态度

1.正确认识; 2.做好准备; 3.及时沟通; 4.掌握情况; 5.如实提供; 6.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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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剩余料件、边角料等的处理

6.1 边角料、残次品等的处理方式

对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等,我司按海关规定办理内销。

6.2 边角料、残次品等内销征税应提交的单证

1.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2.我公司的书面申请报告; 3.宝山商务委的批件; 4.保税货物内销申批表;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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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结案

7.1 手册核销结案流程

1.企业预录入报核申请; 2.海关审核电子数据;

3.企业向海关递交相关纸制单证;

4.海关同意核销结案,并向银行发送“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 5.海关打印“加工贸易结案通知书”,交企业留存。

7.2 手册核销应提交的单证

1.2.3.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电子化手册边角料处理情况申报表”; 核销单耗修改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7.3 手册报核办理时限

1.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电子化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电子化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2.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因故提前中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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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其他相关加工贸易问题

8.1 保税料件和成品的管理

8.1.1

8.1.2

8.1.3

8.2 与海关保持及时沟通的问题

8.2.1

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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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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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相关加工贸易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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