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024-10-22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通用8篇)

1.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篇一

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现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内部治安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保科负责实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五条:总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总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第六条:总公司设立安保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安全班组,并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服从安保科在业务上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领导责任制

第八条:总公司总经理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具体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其它副总经理协助搞好安全工作,负协调管理责任。第九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二级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工伤事故、治安或刑事案件,分管领导

必须亲自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向总公司或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第十条:安保科长对安全工作组织综合协调,并在分管经理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第四章 行车安全管理第一则

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驾驶员安全管理实行“严格考核、三级审批、持证上岗、共担风险、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十三条:新招录用驾驶员管理:

①招聘驾驶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办公室通知,由安保科会同客运分公司、机务科共同考核合格后报总公司研究同意,方可录用。

②录用的驾驶员必须向总公司缴纳1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如发生事故或违纪违章按有关规定扣除,无上述情况可以退还。同时还须缴纳培训费1500元(不予退还),但对于正式分配或调入的驾驶员一次性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及培训费500元(不予退还),才能成

为总公司机动驾驶员,并跟车实习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顶班或承包车辆。

③录用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总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维护总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车主本人作为驾驶员的,必须向总公司交纳5000风险抵押金,经总公司安保科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其准驾证,凭准驾证方可驾驶总公司所属车籍的车辆。

第十五条:承包车主聘请驾驶员上车必须在总公司机动驾驶员中聘请,不准聘请外单位及无机动驾驶员资格的人顶班上车。如私自聘请驾驶员发生事故,其损失概由承包车主承担,公司不预支,不垫付事故费用,原则上不派人参加事故处理。每发现一次私自聘请非机动驾驶员上车顶班的,处以300---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总公司所属车主和驾驶员必须签订《行车安全责任状》和《交通事故承付委托书》,未签订合同发生事故的按总损失的10予以罚款,不享受安全奖,原则上总公司不派人参加事故调处。

第二则

安全行车

第十七条:总公司所属驾驶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车辆进、出站必须遵守场区安全管理规定。营运线路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累计不得超过行驶8小时。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带学徒和将车交给无准驾证和证驾不符合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300----500元罚款。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配备和保管好车上消防器材、防冻、防滑及打击车匪路霸器材,且保证完整好用。严禁载客加油,人工直流供油和空档熄火滑行。

第二十一条:营运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及总公司的速控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自觉做好车辆“三勤三检”工作,精心爱护,检测维护,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

求,避免因机械故障引发事故。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接受总公司的车况检查,对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车行驶,按规定时间检测,凭合格单报班。

第二十三条:站、乘人员必须密切配合驾驶员搞好旅客安全乘车知识宣传,严禁“三品”上车,保证关门起步,停稳开门。车辆

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篇二

本文分别从人、车和设备、交通环境、运输物及管理制度五个方面进行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因素分析,为企业对主要安全因素有针对性的改进提供参考,有利于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加强和持续改进。

1 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1.1 人的行为

运输行业的主要特征在于人的参与,危化品的运输安全高度依赖于人的行为,驾驶员的各方面情况都影响到道路安全,并且直接影响到运输安全,因此人的行为是运输安全的最直接且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石油运输公司需要重点关注人员管理工作,对驾驶员进行严格把关,但是目前有些企业在这方面有所忽视,有时驾驶员为了完成安排的任务不得不超负荷工作,这极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通过对石油运输系统近几年的200起事故进行调查发现,其中有42起事故是由于人的主观失误造成的,有55起事故虽然是非人的主观因素但与人的行为有直接关联。

对事故产生原因调查分析发现,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在日常运输过程中不能贯彻“安全第一”的理念,不遵守交通规则、企业制度和操作规程。除了驾驶员要增强安全运输的理念之外,押运员也是需要重点把关的对象。上岗押运员必须要经过考核,并有合格证书。目前,很多企业在押运员方面不重视,管理不全面,不能有效发挥押运员的监督运输功能,甚至存在押运员与驾驶员之间不协调的现象,这些都是安全事故隐患,不利于危化品运输的安全保障。

1.2 车和设备

运输车辆安全是危化品安全运输的另一重要关键因素,车辆的状况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另外与车辆配套的一些安全设备也对运输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车和设备如果存在失效等安全隐患,对交通运输将带来重大事故,不仅会影响到危化品运输本身,甚至对社会和其他人员造成危害。因此,要做好车辆的安全维护和相关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车和设备的安全性,是对危化品安全运输的有力保障。

通过对石油运输系统近几年的200起事故进行调查发现,其中有52起事故与车和相关设备有关联,车辆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占15起,危化品运输包装不合理的占16起,其他设备方面影响的占21起。由此可见,车和设备的安全管理也是企业需要关注的重点。

1.3 交通环境

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保障石油运输公司危化品安全运输的客观条件,道路状况与安全事故存在莫大的影响关系,很多事故道路交通环境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交通环境与人、车和设备保持协调一致对于运输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交通环境存在很多影响因素,包括路况、路面、照明等相关情况。

通过对近几年的事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表明,危化品运输因为交通环境原因导致事故占比超过70%。在运输过程中经常存在不良的交通环境,最主要的是不良路段带来的安全隐患,如拐弯处、交叉口、上下坡和十字路口等,并且天气环境也是影响安全的另一客观条件,恶劣天气会增加危化品运输的危险性。因此,为减少因为交通环境影响导致的事故率,首先需要重视路线规划,选择最优安全线路,如果遇到恶劣气候,尽量绕开不良路段。押运员此时就要重视自己的责任,尽量掌握足够多的信息并提前告知驾驶员,并做好安全防护,提高运输的安全性。

1.4 运输物

石油运输公司的运输物一般为石油加工类的危化品,与其他运输公司的运输物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性,因此,需要针对此类危化品的特性有针对性的提高运输安全性。在运输过程中,受到不良路段影响,车辆在紧急情况下制动可能导致运输物倾斜或者侧翻,因此,运输安全是运输物、人、设备和制度等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也应该考虑运输物带来的影响,不仅是提高运输物的管理能力,也要提高考虑运输物的混合管理能力,这样才能减少安全隐患,有效的提高运输的安全性。

1.5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贯穿安全运输的全过程的,在运输过程中,很多事故的产生直接原因可能是人或设备等因素导致的,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和管理制度的失效有关。管理不善同样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部门直接管理和管理制度疏漏等。

(1)部门直接管理。主要是危化品的相关审核和监管方面的不严格,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等的不完善、规范化程序等的不严谨、市场监管手段等的不全面。

(2)管理制度疏漏。主要是企业为了追求效益,忽视了安全管理。因此需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人员和设备进行严格监管,将安全放在企业管理的首要位置。

管理制度是多方共同作为共同监管执行的,这样才能有效的贯彻安全理念,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损失,发挥积极的制度约束作用。

2 结语

针对石油运输公司在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方面工作的现状,本文分别从人、车和设备、交通环境、运输物及管理制度五个方面进行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因素分析。通过提炼关键影响因素,为企业对主要安全因素有针对性的改进提供参考,有利于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加强和持续改进。

摘要:石油运输公司危化品对环境、人员及财物危害较大,因此危化品的安全运输是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点。本文从人、车和设备、交通环境、运输物及管理制度五个方面进行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因素分析,为企业对主要安全因素有针对性的改进提供参考。

关键词:石油运输公司,运输安全管理,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1]罗一新.关于我国危化品安全运输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科技和产业,2010(5):14.

[2]张诚,单圣涤.浅谈危险品安全管理[J].企业经济,2011(5):24.

3.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篇三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纪敏博士认为,汽车金融公司将在我国产生,这不仅意味着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增加了一类市场主体,而且更顺应了国际汽车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大趋势。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信贷处处长崔殿满也毫不隐讳自己的想法。他说,《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打破了目前国内由商业银行垄断汽车金融业务的格局,形成汽车金融市场多种机构、多种服务方式的竞争。金融服务在提升市场需求方面具有巨大优势,因此汽车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

对整个汽车产业来说,《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汽车金融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从而有利于汽车产业的发展,从消费者角度来说,这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汽车消费渠道,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将面临着汽车金融公司在汽车消费贷款、经销商融资业务中的强有力的竞争。由于受国内市场环境、政策因素的限制,这种影响在短时期内不会有太大的显现,但从长远来看,商业银行必将面临汽车贷款市场份额的流失和汽车金融公司竞争的威胁。

与银行相比,汽车金融公司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母公司汽车的销售,因此能够保证对汽车业连续稳定的支持。这—一点对汽车业的发展—卜分重要。因为汽车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只有在汽车产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才能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但汽车产量的形成,既取决于产能的发挥,还取决于市场需求的规模。

崔殿满认为,预计短期内商业银行仍将维持在汽车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估计这一过渡期将持续3—5年的时间,之后随着障碍的逐步解决,商业银行才真正面临市场的选择。但从长远来看,汽车金融公司成为汽车金融市场的主体是必然趋势。

汽车巨头抢先试水

中国汽车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与利益。《办法》一出台,世界汽车巨头再也坐不住了,他们早已不满足于在中国设厂生产汽车了。

据预测,中国正在向第二大汽车生产国迈进,未来3年里将释放出500万辆以上的消费潜能。2004年,中国将成为第四大汽车生产国,仅位于美国、日本及德国之后;这—位置到2006年的时候将变成第三儡2008年,中国汽车产量将达到630万辆,2013年,中国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全球汽车生产国。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发布的《中国行业景气分析报告》预测,2003年,中国国内汽车产销的增长率仍将达到30%左右。有专家分析,仅凭消费潜能达到500万辆以上这一因素,就能使汽车消费在未来3至4年内保持20%到30%的增长率。

通用汽车中国公司金融消费服务部总监魏德明说得很清楚:通用公司目前60%的利润来自于金融服务,而在中国,通用公司还没有取得一丝一毫来自金融的利润。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国际业务执行副总裁理查德·克劳特则更加毫不隐讳的表达:通用汽车非常看重中国汽车金融领域的市场潜力。他预计,未来几年,中国的汽车金融业务将增长60%—80%。

据介绍,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计划与其在中国的合作伙伴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成立合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地址选在上海,将首先为通用汽车与上汽集团的合资企业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的产品提供销售支持,通过上海通用授权经销商网络提供汽车批发和零售信贷服务。

与此同时,福特、大众、丰田等国际汽车金融服务巨头也正在积极巾请中。据了解,国内目前拥有100多家汽车生产企业,而业内人士估计市场上最多出现20家左右的汽车金融公司。不过这些公司通常只为自家血脉的汽车品牌做贷款,因此一些国内小型汽车企业还需要通过银行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但并不排除它们联手寻找一家大的汽车金融公司形成代理联盟的可能。

这也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很快就可以享受到“洋车贷”的服务。根据《细则》规定,新设立汽车金融公司要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不同阶段,银监会将在受理筹建申请后6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筹建的书面决定。拟设公司筹建工作结束后,还要向当地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银监会又将在受理开业申请后3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开业的书面决定。以此推算,首家汽车金融公司的正式开张最短也需要9个月,即“洋车贷”开门纳客最快也要等到2004年金秋时节。

“洋车贷”法宝几何

在《细则》尚未出炉之前曾有业内人士预言:利率和增值服务将成为“洋车贷”和国内商业银行争夺客户的重要竞争法宝。而亮相后的《细则》却明确规定,汽车金融机构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被锁定在“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这预示着汽车金融机构在国外惯用的与商业银行比拼利率的优势在中国已不复存在。

国内首位汽车金融博士王再祥就此分析指出,有实力的国外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后将会采取其它的变通方法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在售后服务上做文章、在销售价格上让利都是其常用手段。他表示,尽管央行也允许商业银行在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一30%,但从以往来看国内商业银行最多优惠10%,而国外汽车金融机构完全有能力充分利用这个利率浮动范围。基于中国消费者对价格十分敏感,汽车金融公司内部的降低利率的压力也非常大。无论从市场需求还是从经营手段上,汽车金融公司都可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惠合理的利率。

他进而指出,存贷利差并不是汽车金融公司的惟一利润来源,代理保险、提供售后服务、对经销商进行中短期的融资,汽车金融公司比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有着更广泛的获利手段。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在现有融资渠道下难以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他们在中国开展业务需要人民币,融资是摆在这些汽车巨头面前最大的难题,如果通过同业拆借发展业务,很可能使利率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根据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能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而这项业务恰是国外很多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汽车金融公司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而且只能从商业银行贷款,这些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在资金、体制、信用环境都不完备的前提下,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只能小步前行,最实际的做法就是用有限资金,拓展最有价值的客户群体。

中国工商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汽车信贷市场在引入新的竞争之后,无论是银行还是各种汽车金融公司,为占领市场肯定都会想方设法推出各种优惠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原本一统车贷江山的中资银行可以通过转变单一业务模式,比如消费者在中资银行汽车贷款,银行可以给消费者信用卡、住房贷款利率的优惠,用庞大的金融体系赢得竞争。

此外,我国信用体系的缺失,对“洋车贷”来说也将是一大考验。有一组调查数据依然令人触目惊心:目前私车贷款约30%违约还款,10%的汽车贷款难以收回,以致多数保险公司在车贷险上亏本经营。其根源就在于中国长期缺乏一个完整、系统、合理的个人征信体系。

此前曾有观点认为,历经百年风雨的国外汽车金融公司在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上的经验远远超过国内商业银行,我国即将诞生的外资或合资汽车金融公司完全有能力根据不同的顾客制定不同的利率,即对优质客户给予低利率优惠,对高风险客户给予高利率限制,以此从国内商业银行手中抢食车贷份额。然而,在目前中国个人信用体系仍很不健全的背景下,国外汽车金融公司的上述优势则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虽然对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前景表示乐观,但从《细则》中不厌其烦罗列出的诸多监管原则和具体举措来看,银监会已把对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在合规性管理规定的6个指标中,对单一借款人授信比例、对最大10家借款人授信比例、对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授信比例这几个指标尤为重要。银监会试图通过这些指标,促使公司防范风险过度集中,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防范恶性关联交易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

商业银行如何应对挑战

早在《办法》颁布之前,就有评论说国有商业银行做汽车信贷是一桩捡芝麻丢西瓜的赔本生意。汽车贷款履约险停办之后,劝退之声更是日渐高涨。半年多过去,非未见到哪家银行偃旗息鼓,相反,“汽车梦圆,只需您花x万元”的贷款广告却是越贴越多。

也就在一些汽车公司为《办法》出台而“弹冠相庆”的时候,一些国外汽车公司已经摆出一副志在必得的架势。

而建设银行个人信贷处处长崔殿满认为,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在汽车贷款业务上各有优劣。汽车金融公司有4大优势:与汽车生产企业有亲密的“血缘”关系;具备汽车金融服务的先进经验;拥有先进的科技手段和高效便捷的电子化管理技术;拥有专业化的经营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但在国内开展业务,汽车金融公司也有先天缺陷:首先是资金来源不充足。《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只能吸收股东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且按央行对财务公司的管理规定,其向商业银行拆借资金最长期限为半年,并要与其资本金保持一定比例,因此随着贷款规模的增加,资金的匮乏将成头等难题。

其次是本土化需要一个过程。国内市场有别于国外市场,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无法立即取得市场效果,即使这种状况是暂时的,但在国内复杂和不完善的市场条件下,完成本土化决非能一蹴而就。

三是缺乏现成的业务网络基础。在国外,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依靠汽车经销商来开展业务,在国内则要从头建设网络。另外,《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这也限制了其网络的快速完成。

此外,目前国内还没有实现利率市场化,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可以运用的价格竞争策略在国内暂时无用武之地。

崔殿满分析认为,从短期来看,汽车金融公司很难立刻取得市场份额主动权,国内商业银行占主导的局面将至少维持3—5年。

但等这3—5年一过,国内商业银行又将如何应对长远的挑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纪敏博士指出,从长远趋势看,银行在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将日渐削弱,而更多地将在融资、支付结算、信用卡业务等方面,与汽车金融公司形成互补性的业务合作。

民生银行的李文华博士建议,一方面银行自身要发展汽车信贷专业化渠道及模式,另一方面可以与汽车金融公司展开资金、网点、服务产品、技术、信息及风险管理上的广泛合作。

崔殿满建议,银行应加大与其他汽车市场主体包括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合作,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与汽车贷款中介担保机构及保险公司的合作,实现个人汽车信贷业务的集约化、规模化与专业化;加强各商业银行间的合作,互通信息,制订共同遵守的行业规范,与汽车金融公司展开竞争的同时寻求与其合作,借鉴学习其先进的服务经验,采取主动式业务营销,实行差别化客户管理;加强金融服务及产品的整合等。

4.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篇四

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为加强对公司危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保障危险品车辆安全行车无事故,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措施制定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为了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我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每月召开两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严格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证件合法有效,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安全科每月组织开展两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重点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车安全常识,紧急情况处理,危化品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行车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加强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严格要求驾驶员进行

日常检查和维护,并同车主签订了车辆委托检查责任书,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对车辆转向、制动系统、灯光、轮胎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同时我公司还安排专人负责,提前一个月通知车辆按期审验和二维,严防超期,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的良好。

(四)强化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24小时监控车辆运行动态,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有效减少了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为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我公司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运输和“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交通安全日”、等活动,以印发传单、悬挂条幅,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同时,我公司还利用短信平台每月向驾驶人员编发2条以上安全信息,特别是雨、雪、雾、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发布预警,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对省内外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等信息也及时进行发布,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六)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我公司针对不同危化品车辆

编制多套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预案演练,既锻炼了队伍,教育了员工,又提高了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为公司的平安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5.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篇五

目 录

一、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5、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1、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

(一)2、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台帐

(二)3、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台帐

(三)4、营运车辆保养台帐

(四)5、CNG气瓶检测合格台帐

(五)6、出租汽车回场例检台帐

(六)三、安全生产管理附表

1、车辆检查整改通知书

2、出租汽车车辆检查表

3、出租汽车行业交通事故报表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资料

1、行业安全管理规范

2、行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

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副组长:__________(经理或负责人)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一责任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经理或负责人)直接负责人:__________(安全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出租汽车驾驶员

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须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培训,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认真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并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职责,与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认真填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开展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帮助驾驶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5、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不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行车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

3、坚持行车“三检制”。按时对车辆进行各级保养,保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CNG车要按照《CNG安全使用规定》要求对CNG装置进行检查,并按CNG操作规范使用CNG。

4、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设立必要的标记,搜集旁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通知公司。

5、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随时检查燃油有无渗漏,CNG装置是否漏气,电路接头是否松动,严禁用打火机、火柴、油灯在车上照明或观察油箱存油量等。

6、驾驶员在营运中,要密切关注乘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对携带者劝阻无效时坚决制止其乘车。

7、车辆加油、加气时必须熄火,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必须下车,严禁吸烟。使用备用油桶必须是无渗漏的铁桶,严禁用塑料桶存油。行驶中严禁直流供油。CNG汽车必须符合CNG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8、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反劫防劫能力,杜绝或减少劫车案件的发生,保护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9、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夜间前排限座妇女儿童、22点以后女司机不能开车营运、出城营运必须上报等规定。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严禁参与或从事犯罪活动,在营运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侦破案件。

11、如遇歹徒劫车,要保持冷静,巧妙周旋,伺机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避免伤亡,减小损失,牢记罪犯特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凡发生被抢劫案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并随即报告出管办和公司,以利于打击追捕罪犯。

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车公司经理或负责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范围应包括:出租汽车等机动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营运证件等。

三、列入安全检查范围的项目,有专项维护检查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要害部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范及程序。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的跟踪控制工作。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后,应主动向公司汇报,公司应收缴被吊销驾驶员的营运证件并上交管理部门,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驾驶车辆。

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台帐”。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规范化,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对违反本制度及违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推广先进经验,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营造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特制定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各级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总结前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阶段性测评。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工作统计资料。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每月组织一次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会(具体时间)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和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和交通事故.总结、分析安全事故教训.查原因、论危害.布置近期安全营运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考勤。

三、每月公司学习应坚持考勤制度,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确有事请假须提前说明事由并出具初步证明方能准假。安全学习实行列会签名制和未按时学习补课制,每月未参加学习的人员,由公司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并签字,定期对学习次数和效果进行考勤和考核。

四、对未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学习、不了解相产内容而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出租汽车公司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及时报告和统计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消防事故的报告和统计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事故、驾驶员伤亡事故是指驾驶员在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火灾事故等。

三、出租汽车公司按其职能对事故进行分类管理,按规定建立档案,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四、事故分类:

(一)交通事故 一般事故:凡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凡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达3万元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凡一次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折款6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二)伤亡事故

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一次重伤9人以下的事故,或轻伤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至9人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三)火灾事故

按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火灾划分为:

一般火灾:死亡2人及以下;或重伤19人及以下;或死亡、重伤9人及以下;或受灾29户及以下;或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重大火灾: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或受灾30户及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上。

特大火灾:死亡10人及以上,或重伤2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及以上;或受灾50户及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及以上。

五、事故报告

凡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驾驶员(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或交通管理部门,公司有关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2小时内报告公司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并于12小时内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址、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等)书面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火灾发生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

六、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时,事故单位及有关领导、主管部门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救援和处置。

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报告的有关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调查处理

1、对一般交通事故,出租汽车公司按制度进行备案统计,并做出书面处理意见,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

2、对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出租汽车公司必须按制度上报,并成立公司事故调查组,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3、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人员,出租汽车公司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特大事故中被认定负有领导责任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外,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公司停业整顿,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其法定代表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机构负责人在重大责任以上事故中被认定负有管理责任的,因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缓报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处罚外,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三、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发生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的,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驾驶员给予经济处罚,酒后驾车或将车交无证人员驾驶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出租汽车公司同驾驶员解除合同关系。

________ 出租汽车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按照行业和事故分类规定,出租汽车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伤害事故、火灾事故。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出租汽车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讯联络组、处置救援组、后勤组。其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本公司发生的重特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本公司各职能部门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对本预案的具体落实,下达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的传递、上报。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节假日行政值班人员安排及夜间值班人员安排,保证突发事故时的通讯联络畅通和信息传递,及时有效上效下达各项救援抢险指令。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计划采购和配备,抢险救援车辆的维护保养,迅速及时地准备、发放抢险救援器材,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五)救援处置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公司突发安全事故治安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工作,迅速准确地实施救援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一)报告和报警

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应急通讯联络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技安员以及夜间、节假日值班人员一旦发现交通、治安、火灾事故报告,应立即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如发生重大火灾等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119报警。

(二)实施救援

出租汽车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下达抢险救援指令和要求,救援处置组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组织救援器材和车辆及时到位。按照领导小组及相关领导的指令和要求实施救援工作或配合专业救援单位实施救援,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告救援情况和接受上级部门指示。

(三)上报事故材料 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原因、抢险救援情况、善后处置和后续文字材料。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日常工作

出租汽车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在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各小组执行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好救援队伍、救援器材和对援救人员进行培训的演练工作,并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安全生产事故上报

(一)出租汽车发生一般擦挂小事故,按照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交管部门出具快速处理通知书,通知保险公司,责任驾驶员自行处理,事后通知公司备案。

(二)出租汽车发生较为严重的碰撞事故,责任驾驶员应马上通知交通部门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同时通知保险公司,驾驶员对事故处理有困难时,通知公司技安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处理结果公司备案。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应对事故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排除事故隐患,在公司安全学习会上对事故进行通报。

(三)出租汽车发生一般伤人事故,责任驾驶员应立即通知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到现场,同时通知公司技安员。伤者需到医院进行检查时,责任驾驶员应陪同前往,或提供帮助。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对伤者进行赔付或垫付。公司技安员协助处理事故。处理结果备案。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应对事故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排除事故隐患,在公司安全学习会上对事故进行通报。

(四)出租汽车发生严重伤人事故,责任驾驶员应保护现场,首先通知120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通知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公司技安员到现场。技安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同时通知公司负责人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公司指定专人对事故进行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伤员进行积极、有效的救治。事故责任人对急救费用不能及时到位的,公司应先期垫付,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伤员家属工作,召开安全生产会,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要求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吸取教训。根据交通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罚。事故处置结果公司备案。

(五)出租汽车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公司接到通知后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小组成员立即赶到现场,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同时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迅速成立以法人为代表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主管部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事故书面情况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根据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的任定,作好善后及赔付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吸取教训,召开公司全体人员安全会,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部门。

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自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工作,布置、检查、督促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对工作任务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对无能力解决或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加强防范和监控,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有以下主要内容:

1、车容车貌:(包括车身、车箱、后备箱等)

2、营运设施:(包括计价器、顶灯、座套等)

3、营运证件:(包括驾驶证、养路费、服务资格证、营运证等)

4、营运车辆:(CNG、方向、制动、轮胎、灯光、雨刮、保养等)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每天坚持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出租汽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工作职责进行操作。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

(一)________年

日期 自编号 车牌号 司机姓名 事故简况 受理机关 责任认定(编号)伤亡情况 经济损失 结案日期

登记人:

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台帐

(二)________年

日 期 参 加 人 员 内 容 备 注

登记人:

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台帐

(三)________年

检查日期 检查对象 隐患部位 隐患程度 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 当事人 签 字 检查人

________出租汽车营运车辆保养台帐

(四)自编号:

保养日期 保养地点 内 容 签 名 备 注 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CNG气瓶检测合格台帐

(五)自编号 检测日期 检测地点 合格证编号 备 注

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回场例检台帐

(六)日 期 检测车数 检查地点 合格车数 整改车数 备 注

车辆检查整改通知书(存根联)

自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情况检查项目 不合格项目 整改完成日期 备 注

车容 车貌 清洁卫生 检查人在整改完成日期内督促整改人完成,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安全隐患台帐。车辆外表 座 套

标 志 标 记 标价签 顶 灯 服务资格证 车门徽 技 术 状 况 制 动 转 向 灯 光 轮 胎 CNG 受检车驾驶员(签字): 检查人(签字):

车辆检查整改通知书(驾驶员留存联)自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情况检查项目 不合格项目 整改完成日期 备 注

车容 车貌 清洁卫生 请整改人在整改完成日期内回公司复检,并在安全隐患台帐上签字。车辆外表 座 套

标 志 标 记 标价签 顶 灯 服务资格证 车门徽 技 术 状 况 制 动 转 向 灯 光 轮 胎 CNG 受检车驾驶员(签字): 检查人(签字):

__________出租汽车公司车辆检查表 车辆营运编号: 牌照号:

检 查时 间 司 机 签 字 着装 车容车貌 客运设施、标志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检查人 备注

车身 漆色 保险杠 行李箱 座椅 脚地垫 保险带 门徽 价签 顶灯 计价器 座套 证件 CNG 灯光 雨刮 转向 制动 轮胎 玻璃

说明:

1、车身内外无破损、漆色鲜亮统一,座椅完好稳固,保险杠无脱漆,脚地垫完好,行李箱整洁,车身无积尘、保险带清洁有效;

2、标志价签齐全完整,顶灯无破损,光源明亮清晰,计价器、空车灯、证架安装规范,使用正常,座套平整清洁,票据规范,证件齐全;

3、灯光齐全,雨刮、转向、制动正常,轮胎无过度磨损,玻璃无破损,CNG装置无松动、渗漏、使用正常;

4、在检查的各对应项中;“√”为合格;打“X”为必须整改、并发放整改通知书。

成都市出租汽车行业交通事故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发生地点: 事故甲方 姓名 年龄 性别 单位及职务 住 址

车辆种类 车辆号码 自编号 车辆所属单位 司机证号 司机驾龄 事故乙方 姓名 年龄 性别 单位及职务 住 址 车辆种类 车辆号码 司机证号 司机驾龄 事故原因及经过

伤亡损失 轻伤 人 重伤 人 死亡 人 车物损失折款 元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单位及职务 伤(亡)情况 处理情况 事故裁定 制表: 审核:

成都市出租汽车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范。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四大体系。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以落实出租汽车的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的作用。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权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机构负责人、驾驶员分别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明确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全员齐参与。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二是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一是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按机构设置,层层对出租汽车的安全营运进行监督;二是按制度和分类对出租汽车进行例检。

4、建立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组建相应的救援队伍,落实人员、经费和救援设施设备,针对出租汽车的危险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完善监控手段和措施,切实负担起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二、规范化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七项制度。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有完善的考核办法和考核记录。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的基本工作制度:

1、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7、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三、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安全工作要有计划和总结,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传达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对出租汽车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并有决议、有检查、有落实。建立出租汽车安全生产基本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工作台帐:

1、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

2、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台帐

3、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台帐

4、营运车辆保养台帐

5、CNG气瓶检测合格台帐

6、CNG回场例检台帐

四、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

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实行“三定”(定计划、定措施、定责任人)。排查危险源,推行危险源监控法,落实监控措施、监控责任。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重点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加强出租汽车交通、车辆、CNG等重点内容的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整治工作方案和总结。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实施跟踪监控。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成都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负责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培训率应达100%,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运用会议、图片、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

七、事故控制目标

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事故统计报告应准确及时。

本规范与《成都市出租汽车安全生产管理达标考核细则》同步实施。每年组织考核一次,考核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凡得90分以上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管处将给予安全生产奖励(有参加年终考评的资格),凡得分低于80分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为不合格,责令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企业将停业整顿。本规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对达标考核工作进行督查,如发现在达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成都西藏川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篇六

(一)负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提供必须的条件;

(二)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政策与规定;

(三)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落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负责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六)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管理所必须的经费;

(七)定期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汇报,分析安全形势,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八)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九)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十)及时准确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副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行政副职向正职负责。第七条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分级监督和管理。第八条 公司及公司各单位的党群部门,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利用职能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逐步建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和安全生产理念。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行政正职在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通报年度工作时,应包含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第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电视台、报社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十条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有关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健康的行为,职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称:安委会),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战略规划及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与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和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指导意见。

(四)负责对公司死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安委会办公室(下称:管理部)设在公司管理部,负责协调处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事务,落实安委会的决议和规定。公司各单位设立安委会,统一协调、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三条 公司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归口上报有关报告、报表;

(三)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司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组织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五)组织公司内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及职工伤亡事故结案批复;

(六)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安全性预评价及“三同时”工作;

(八)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并实施监督、检查与指导。

(二)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并落实“三同步”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投资规划,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投资项目方案审定、实施情况监控和项目竣工验收。

(三)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

(四)制定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与保健费用标准,审核年度费用预算计划,严格控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并实施规范管理。

(五)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职业卫生和防雷减灾安全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落实年度特种设备检验、防雷检测、安全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六)组织或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雷电灾害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七)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厂内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场安全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八)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根据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和上报安全生产的相关材料。

(十)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公司布置的相关工作。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第四章 安全生产规划 第十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规划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战略规划、事业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投资规划等,规划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投资、培训、队伍建设、管理体系等。公司各单位在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分解到各年度安全生产事业计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第十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战略规划、事业计划由公司管理部负责编制,在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确定后,纳入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由公司管理部组织分解与落实。公司各单位依据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规划,报公司安委会审核后纳入本单位整体战略规划,并认真分解和组织实施。第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规划编制中长期安全生产事业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事业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落实和实现安全生产事业计划。第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投资规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整体发展和布局,依据安全生产的战略规划和事业计划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安全技术措施投资规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公司各单位要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投资渠道和足够的资金投资额度来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本质化安全程度。第二十条 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划必须设定具体的目标值,各类安全生产计划要围绕安全生产规划来展开,定期进行目标诊断,并采取措施适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保证各项目标按期实现。公司管理部对各项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检查、督导和考核制度。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为职工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实施。第二十二条 对新入厂职工、转岗职工或离开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受教育人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由公司管理部组织进行培训,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颁发安全知识合格证;中层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危险)作业人员等由公司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岗位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组织复训。第二十四条 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第二十五条 实施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部门应按国家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登记台帐,并对教育培训质量负责。公司各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要紧密结合汽车生产经营的实际与特点,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资源,保证教育培训的有效性与针对性。第六章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事故信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责任目标信息、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安全法规信息、安全技术信息、职业病信息、职业卫生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等内容。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与公司管理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通道,公司各单位要及时向公司管理部报告安全生产信息,公司各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安排等必须抄报公司管理部。公司管理部定期通报国家、行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信息。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每月5日前必须上报上月的《事故统计月报表》(样表见附表1); 每年7月10日前上报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年度报表》(见附表2)及当年安全生产工作事业计划及安全生产滚动发展规划。第二十九条 公司管理部及时总结、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信息并进行发布,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等。第三十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瞒报、谎报和以任何借口拖延不报。第七章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自行投资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必须具有配套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或生产,其项目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三十二条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时,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的相关内容或篇章,并经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认真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第三十三条 需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的建设项目在竣工前,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评价资质的机构实施评价。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申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和消防设施验收。第八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 新采购的设备、设施、器具、物品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设备、设施在正式使用前,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和验收,确认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设备时,负责引进或采购的部门必须在与供应商签订的合约中明确规定所引进的技术和设备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或国家认可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不得使用或转让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工艺和设备,不得使用存在事故隐患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设施、器具和物品。第三十六条 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及时落实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以保证其安全可靠。维修、保养应当做好记录。公司各单位在组织节假日设备检修或重大项目检修时,必须落实检修项目安全责任制,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设备集中检修期间,要认真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办理相关安全审批手续,协调和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 公司各单位生产、储存、使用和处理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场所以及有高温、高振动、高噪声以及高污染等场所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加强安全检查、监控与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单位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特种设备、防雷减灾设施(备)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定期检验,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设备隐患,保证特种设备、防雷减灾设施(备)安全运行。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防雷减灾设施(备)及其涉及安全性能的元、附、配件的采购、安装、维修保养等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入公司内进行经营活动,公司各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进行严格把关。第四十一条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厂区道路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九章 职业防护和职业卫生管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依据国家对职业防护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职业防护管理办法,规范管理。严禁将职工的防护用品费用、保健费用挪为他用或减少开支。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可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进行安全资质验证,采取措施,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第四十四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教育、监督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存在有毒作业、粉尘作业、高温作业、重体力作业的单位应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实施检测和职业危害分级。第四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为体检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发现新增职业病例时,在20日之内上报公司管理部。第四十七条 公司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认真分析,不断加大职业卫生设施技改的投资力度,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第十章 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第四十九条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第五十条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其品名、规格、数量、容器包装等准确合格。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准购证、准运证,凭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领用、使用和废弃处理的管理。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第五十一条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必须每半年对生产、储存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危险源辨识和确定重大危险源,经综合评估后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第五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必须明确其危险物的类别、数量和性质,对危险源实施登记建档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第五十四条 对重大危险源的直接管理人员、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第五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敷衍、隐瞒或其他借口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第十一章 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 第五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规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五十七条 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结合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的特种设备、电气设备、防雷、防火、危险化学品、防暑降温等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第五十八条 安全检查人员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予以排除。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的人员。重大隐患排除后,经主管部门或者单位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第五十九条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实施安全检查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监督其进行整改。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受检单必须落实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第六十条 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结合本单位的特点,认真贯彻《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下统称:《办法》)。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配套的管理办法,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确保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公司的有效落实。第六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报公司管理部备案。第六十二条 公司管理部负责组织不定期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落实情况的检查、专业监查、专项监查、有针对性的安全抽查、不事先通知的监查等,并将监查结果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同时进行督导和考核。第十二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以有效组织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

(二)公司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所在的相关场所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按标准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四)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每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注意与上一级和下一级的预案衔接,各司其责,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和快速响应能力。第六十四条 在公司内发生各类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伤员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规定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并在下述规定时限内报告公司管理部:

(一)重伤事故、多人(3人及以上)受伤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在8小时以内报告;

(二)死亡事故、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有公司职工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等其他重大事故立即报告。第六十五条 公司管理部在接到重大伤亡事故、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重大中毒等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向公司安委会成员单位通报,并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公司各单位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第六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时,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公司管理部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或直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追究和提出事故处理建议。第六十七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外,还应当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上报事故档案资料。对于事故原因或责任须经政府有关部门裁定或者结案的,事故单位应在收到裁定书或者事故结案批复后10日内,将事故档案资料上报公司管理部。第十三章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 第六十九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奖励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第七十条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种类包括:

(一)对单位或个人进行的奖励: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现金)奖励。

(二)对单位进行的处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经济处罚、停产整顿等。

(三)对个人进行的惩罚:警告、罚款、减薪、停职、降级、辞退。第七十一条 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应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应与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以及危害程度相当,且不应损害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颁发荣誉证书的同时,给予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适当奖励。

(一)全面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且连续三年实现工伤事故逐年下降的;

(二)推行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或安全技术成果,取得明显成效的;

(三)在重大事故隐患技术攻关上,成绩突出的;

(四)及时发现、排除重大险情,或者抢救伤员、控制事故有功,避免公司遭受重大事故损失的;

(五)获得政府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荣誉称号的;

(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重大贡献的。第七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于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使用或非法转让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的;

(三)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或经常不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信息的; 第七十四条 公司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于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当年度综合评比资格;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主要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死亡事故;

(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的;

(三)重伤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的;

(四)未对重大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和未建立应急救援制度的;

(五)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第七十五条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警告、罚款、减薪、停职、降级、辞退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领导;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违犯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安全工作指令的;

(四)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雷电灾害事故、中毒事故、职工伤亡事故的责任人;

7.企业中的汽车运输安全管理问题 篇七

关键词:汽车运输,安全,管理

随着企业经济的发展, 汽车运输已经成为企业货物运输重要的组成部分, 汽车运输安全管理问题逐渐得到广泛关注。企业为了有效降低汽车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急需改进和优化现有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制度, 提高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进一步控制和降低风险, 提高汽车运输管理的安全效能。

一、影响汽车运输安全的因素

影响汽车运输安全的因素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交通安全的关键在于人, 主观因素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职业素养、身体状况、心理状况、驾驶经验和技术等, 这些因素直接影响驾驶员对汽车运输过程中突发情况的感知、判断和处理。客观因素主要是指汽车本身的性能结构、复杂的路况和恶劣的气象条件, 这些客观因素对于汽车运输安全同样重要。

二、企业中汽车运输安全管理问题

1. 汽车驾驶员方面

驾驶员是汽车运输中最核心和最关键的因素。驾驶员素质直接影响汽车的运输安全, 有些驾驶员对汽车运输安全不够重视, 自我管理能力较差, 经常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开车或开带病车;有些驾驶员由于驾龄长、路况熟悉, 滋生麻痹松懈的态度, 经常开快车或强行超车, 忽视交通安全;有些驾驶员专业驾驶技能低, 不熟悉汽车维修保养知识和汽车运输的组织管理, 不能准确把握和降低风险。在汽车运输中如遇突发状况, 这些问题都可能造成驾驶员反应时间增长、判断错误, 或是惊慌失措、不能沉着冷静处理, 从而导致操作错误引发交通事故, 给运输安全带来风险。

2. 运输汽车管理方面

汽车本身的安全是行车安全的基础。如果出车前后不按照规定对车辆的制动性能和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对运输车辆维修、保养不及时;行驶中发现车辆制动、灯光、转向等部件突然失灵, 而未能及时处理, 导致运输汽车带病行驶, 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 企业组织管理方面

企业对汽车运输的组织和管理是汽车运输安全的保障。有些企业领导注重短期的经济效益, 忽视安全管理, 对汽车驾驶员资格审核不严, 对驾驶员队伍不进行专业驾驶技能的定期培训和考核;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和车队安全管理职责不健全, 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紧缺, 安全管理职责无法落实到个人, 削弱了对汽车运输的安全管理;有些企业的运输车辆实行“分散使用, 分散管理”, 各厂区或各部门汽车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不集中, 虽然企业制度了明确的规章制度, 但后期安全监管不到位、执行力不足, 一旦出现事故, 各方互相推诿责任, 不能从事故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这也间接地增加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对策

1. 重视对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企业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注重实效, 不走过场, 充分营造关注安全, 关心生命的工作氛围。首先, 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通过安全行车经验交流会、安全教育例会、事故分析会等形式使其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性, 并主动排查车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严格服从和配合企业安全组织管理。其次, 企业要对驾驶员进行定期专业技能培训, 并加大考核力度, 引导驾驶员控制自己的安全行为, 准确把握和驾驭风险, 提高驾驶员处理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 实现安全驾驶。最后, 企业要对驾驶员的身体素质、心理状态和知识水平进行摸底和不定期检查, 通过知识培训、心理辅导、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来激发驾驶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2. 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运输车辆管理应遵循汽车生命周期的规律。首先, 良好的车辆性能是交通安全的硬件保障。由于汽车各部件多处于高速、极冷或极热的复杂条件下工作, 任何疏忽或错误操作都有可能导致部件损坏, 所以汽车的机械部件和电子元件的损坏和老化具有不确定性。企业必须组织一支专业的车辆安检队伍, 对运营的车辆, 在出车前后都要及时进行严格细致的安检审查,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车辆, 或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为安全行车创造有利条件;对完成了长途运输任务的汽车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检,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确保汽车时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其次, 建立完整的车辆档案, 真实详细地记录车辆的使用年限、维修保养、事故、车辆考核等数据信息。管理人员根据信息, 有计划的对每台车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流程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同时, 也便于驾驶员对驾驶车辆车况的了解, 使其更加有效地对车辆进行操作。

3. 建立健全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企业汽车运输安全管理要实行依法管理。企业通过建立和健全汽车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 严格践行法律法规, 实现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第一, 车辆管理部门对执行运输任务的汽车, 严格按照机动车辆运营的标准审查, 对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允许承担运输任务。第二, 制定严格的驾驶员准入标准和驾驶规章制度来管理和约束驾驶员的行为, 强调车辆运行的规范性。对发现的违规现象, 及时认定责任并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严肃处理。第三, 企业要建立安全标准体系和监督机制, 加大安全监督的力度和覆盖面, 提高监督效果。第四, 运输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和路况, 制定合理、安全的运输方案、行走路线和各种情况应对预案。

4. 提高企业汽车运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首先, 企业汽车运输安全管理需引进先进的管理系统, 利用IC卡、计算机、指纹识别技术和相应的管理软件, 规范驾驶员、运输车辆和安检人员的安全管理流程, 对每个检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弥补人工管理工作的漏洞, 减少工作失误。同时, 系统可以实时地更新和管理驾驶员和车辆的信息, 根据运输车辆的使用情况, 提供决策分析统计图表, 优化生产经济定额指标, 还可以为对比同时期安全数据信息提供有效参考, 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汽车运输安全的信息化水平。其次, 管理人员利用GPS监控系统, 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 通过语音提示功能提醒驾驶员做好安全驾驶工作。同时, 根据车辆的GPS监控数据, 对车辆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 及时发现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制定控制措施。

总之, 企业的汽车运输应该进行正规的、有效的组织管理,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安全工作, 提高整个团队的安全意识, 规避各种威胁运输安全的风险因素, 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构建和谐交通, 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张玉英.加强汽车运输管理工作的探讨[J].经营管理者, 2010, (2) :148.

8.浅析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管理 篇八

关键词:煤矿 机电运输 安全管理

0 引言

煤矿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对造成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针对机电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控制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相关对策。

1 事故原因

由于一些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薄,使得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再加上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娴熟、安全生产知识缺乏,也易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频繁调换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给安全埋下隐患。特种岗位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对他们的岗位不宜随意变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领导却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人策略,随意调换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再加之一些技术人员不钻研业务,使得违章操作的现象频频发生,给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

生产设施老化、简陋缺乏,技术性能下降,再加上一些旧的生产设施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从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2 运输设备管理

2.1 井下防排水装置 矿井必须配备3台水泵,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泵必须配备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必须保证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水管必须配备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备用的水管能力应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对存在隐患的矿井,可另行增建抗灾强排能力泵房,应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2.2 提升运输机电设施

2.2.1 立井、斜井提升机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保险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防止过卷装置。二是防止过速装置。三是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四是限速装置。五是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六是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自动断电。七是松绳保护装置。八是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满时,能及时报警,自动断电。

2.2.2 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 要求:一是滚筒边缘要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二是滚筒上必须设有带绳槽的衬垫。三是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外(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定期检查。对现有不带绳槽衬垫的在用绞车,只要在滚筒板上用1层钢丝绳作底绳,可继续使用。

2.2.3 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严禁超载提升,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2.2.4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一是必须装设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二是在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弹簧式或重锤式制动闸,制动闸的性能应符合要求。

2.2.5 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 遵守下列规定:一是在上、下人员的20.0m区段内输送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驶区段内的垂距不得小于1.0m。二是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0.8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8m/s。三是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4.0m。四是上、下人员的地点应设有平台和照明。上、下人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五是运送人员前,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六是应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七是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设断带护装置。

2.2.6 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 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巷道内应设照明装置;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并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带式输送。

2.3 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 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他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严禁继续使用。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带有MA(煤矿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联结和铺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是电缆必须悬挂。二是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三是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0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0m。四是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电煤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取具有短路、过载荷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措施。

2.4 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1台备用,备用的风机必须能保证10min内开动。对通风机必须3a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的主要通风处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及时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改变后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通风机的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中,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3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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