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与分包管理措施

2024-07-13

总包与分包管理措施(精选5篇)

1.总包与分包管理措施 篇一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分项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4.承包方式:

(二)合同执行时间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协议承包范围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职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设施,生产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等。

2.目标管理承包内容

(1)坚持实现“五无”即全年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中毒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现场自检合格率100%,优良率60%以上,并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样板工地。

3.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不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安全坚持和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

(4)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系,相互协助检查处理工程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乙方在施工期间不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5)施工期间乙方派同志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处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

改;如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

整改。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

穿戴好防护用品。

(8)乙方在施工现场作业中平均15人必须设立一名义务安全监督员,佩带明显标志,督

促检查施工安全情况,使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9)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

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

方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1)乙方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

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人员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2)乙方须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试用期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如不符

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积极配合整改,整改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线短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3)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执行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

物的详细交底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

施。

(1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有特殊原因需甲方提

供的机械,乙方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做好移交手续,移交的机械由乙方负责保管

及维修保养。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原因或使用

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5)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

查证件。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并持证上岗;起重吊

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

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16)乙方在施工中如需要甲方提供脚手架、电气设备,必须在使用前甲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

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

5.本协议所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与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合的,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协议经立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近,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

7.本协议与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签订地点: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2.总包与分包管理措施 篇二

1 弱电总包统筹所有子系统的实施

1.1 优点

(1) 由专业项目经理负责对各子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对各分包商工程进度有较好的把握及协调作用。确保项目工期紧张、交叉作业频繁等工程的顺利展开及完成。

(2) 目前国内的政府及机关单位工程项目中, 较少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 这种情况下弱电总包就承担了大部分项目管理的责任, 督促各分包商按照项目施工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并协调各分包商于项目实际中的工程进度、提高效率, 避免因施工进度不同步或设计不符合要求而引致的结构拆除、返工等情况。

(3) 减少项目实施中甲方管理工作的压力及工作量, 避免甲方管理人员因不熟悉各子系统专业而引起的系统设计缺陷、漏项, 分包商交叉作业时引起冲突等情况。

(4) 弱电总包具有较好的资金保证, 帮助甲方减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同时也简化甲方的财务及合同管理等工作。

(5) 弱电总包具有较好的资质认证, 可与具有技术实力但资质不足的AV集成商联合投标, 强强联手、互惠互利, 为甲方提供更优质及专业的服务。

1.2 缺点

(1) AV项目设计有较多个性化功能及设计细节, 弱电总包需兼顾众多子系统, 往往对用户在AV系统的需求上未能投入充裕时间以充分掌握, 而AV分包商因缺乏与用户直接沟通的渠道, 未能对系统作更深化的设计, 导致日后的使用不便、功能短缺等遗憾。

(2) 在项目投标过程中, 弱电总包经常因竞争激烈而大幅度降低投标价格, 中标后因成本压力而对各标段设备及设计做大幅度调整。其中AV系统便是被大刀阔斧改动的重点对象, 近几年甲方于AV系统的投入占整个弱电项目的比例越来越大, 而AV设备的不同选型于性能指标及成本上可以产生很大的差异, 这种原因促使弱电总包有两种常见的做法:

◆要求AV分包商作大幅度的降价, 压缩分包商的利润空间, 这时分包商因未能获取合理的利润转而降低服务质量、压缩设备及线材辅料等成本, 最终给用户的日后使用带来不便;

◆对设备清单进行大幅度的调整, 选用指标相近但价格较低的产品, 这种改动往往在系统设计上出现性能不匹配、外型不协调等情况, 影响系统运行的整体表现。

2 AV集成商与甲方直接签订分包合同

2.1 优点

(1) 目前国内的政府及机关单位工程项目中, 较少聘请专业及独立的AV系统设计顾问, 大部分情况AV集成商也同时兼任系统设计的角色, 这时候与甲方及用户的直接沟通尤为重要。AV集成商若与甲方直接签订分包合同, 可建立更直接及有效率的沟通渠道, 以充分了解用户的需求而提出更合理的系统设计方案。

(2) 与甲方直接签订分包合同可使甲方对项目实施的过程更有把握, 任何功能实现上的修改及优化都可以获得及时的反应, 为用户量身订做一套最贴近需求的AV系统。

(3) AV集成商直接与甲方签订合同也可以简化付款的流程及保障资金的及时到位, 避免总包商因项目实施过程的资金调配而延误分包款项的拨付, 保障项目实施的进度及设备和人员的及时到位。

(4) AV集成商可更积极的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的现场会议、协调会议等, 及时获取各种项目现场的信息, 充分了解项目进度以更好的与其它分包商密切配合, 保证项目的有序进行。

2.2 缺点

(1) 一般系统集成商较缺乏大型项目实施的管理经验, 各种施工程序及文档管理容易出现遗漏及不合乎规范等情况。

(2) 直接签订AV分包也同时为甲方的管理工作带来挑战, 甲方需委任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协调各分包商的施工进度, 解决多方同时施工作业的现场冲突, 为现场装潢设计与AV设备安装的接口上提供意见及作出迅速决定。

(3) 目前国内的AV集成商普遍资质不高, 大型项目于招标时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较高, 具技术实力的集成商经常因资质不足而被屏蔽在外, 未能参与项目的竞标。

另外, 目前也出现一种有趣的现象, 大型弱电总包陆续开始设立独立的智能系统部门, 专责负责如网络、AV等子系统的安装调试及中控系统的编程等工作, 减少额外AV分包的环节, 弱电总包具备独立完成AV系统集成的能力。

另一方面, 很多AV系统集成公司也不断的扩展业务范围, 增加注册资金以及人员配备, 申请更高的企业资质以满足大型项目的要求, 甚至升级为弱电总包的角色来直接参与项目的实施。

3.总包与分包管理措施 篇三

总包与分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方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工程死亡事故为零。

2、工程重伤事故为零。

3、工程轻伤事故不得超过

人。

4、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及设备事故。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进行有组织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5、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职业发病率为零。

6、施工面积超过三万平的积极配合总包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甲方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行政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的企业。

3、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7、甲方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每周一须组织本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8、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9、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甲方权利

1、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2、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经常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4、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气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气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6、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请退出场。

7、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8、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9、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乙方责任: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2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8、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安全部门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9、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0、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工人必须对交底内容签字认可,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1、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设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2、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施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4、严格按照天润建设公司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5、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6、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7、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祖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1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爱情鸟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0、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

21、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2、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3、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乙方权利

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绳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抵押金数额按合同总价的2%交纳抵押金,超过20万元的按照20万元缴纳。抵押金交至财务部门,施工结束且在施工过程中未出现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合格的单位,办理手续,给予退还。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分包工程结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金额与入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数额等同,在工程结算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奖励

1.1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300元。

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③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2.处罚

2.1施工现场个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1)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2)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3)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4)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5)四口、临边无防护。

(6)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7)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8)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9)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10)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2)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14)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15)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16)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2.3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 0.3%给予处罚。

四、补充条款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监理公司备案一份。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六、协议书签订

协议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88)、《建筑施工安全标准检查》(JGJ59—1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从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协议书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五、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发包单位(章):

分包单位(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安全防护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

工程死亡事故为“零”和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分清责任,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安全协议书。

一、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

2、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重大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3、达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

二、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3、各种防护设施必须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搭设,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交给使用班组。

4、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5、施工现场内的坑、槽及各种孔洞、出入口、高压线附近设置的防护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挪动或拆改。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1、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2、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劳务合同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合同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简称甲方】

【或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艺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总包单位IS014001和0HSAS18001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0HSA18001认证标准要求,双方协议如下:

一、总包方责任/义务

1、总包方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推行IS014001和0HSAS1800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制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总包方定期对分包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考核;

3、总包方负责协助分包方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并负责对分包方进行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的措施与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分包方的执行情况;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如分包方由于管理不力达不到总包方要求,分包方须采用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分包方责任/义务

1、分包方须严格执行IS014001坏境管理体系标准、0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

2、分包方须严格贯彻执行总包方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0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要求,遵守总包方现场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制定相关的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保证措施,经总包方审核后实施;

3、分包方负责组织所属员工接受IS014001环境管理、0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

4、分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分包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5、分包方垃圾清理及消纳应严格按总包方《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执行。

6、分包方负责在总包方指导下辨识所承包工程实施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分包方应严格贯彻执行总包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各程序。

8、分包方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病及传染病防治专业人员,负责现场工人的职业病及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9、分包方须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向总包方提供有效的职业性健康体检证明,对无职业性健康体检证明的,分包方须对其进行检查,有职业禁忌症者,应对其调换工种。

10、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其现场施工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定期对工人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区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体检并记录,对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疑似病症时,须立即隔离并报告总包方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配合总包方按照卫生防疫部门防治传染病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承担费用。

11、在建筑施工中,分包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杜绝敲击等人为噪声,使用机械要定期进行噪声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措施;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排放。

12、分包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树、文物要按照《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严禁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13、分包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14、分包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须严格按总包方的要求作好环境保护,生活区应遵守《北京市外地务工人员食宿基本标准》及防传染病要求文件,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并按要求进行废水监测。

15、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16、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生活及办公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7、分包方负责处理废弃物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和总包方有关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18、对于分包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总包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分包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分包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总包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保留采用其他处罚措施的权利。

19、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到合理、合法的场所,不得随意排放。如分包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切责任由分包方负责。

20、分包方负责向总包方提供废弃物收购站的有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21、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22、现场材料应按照总包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分包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分包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23、分包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环境破坏及总包方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偿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及赔偿业主/总包方的损失)。

24、协议书的份数

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双方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总包方执两份,分包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操作,经双方确认,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工程机械设备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负责对乙方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各段或加工场设立操作者岗位责任制。

2、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岗位考核,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自行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保卫工作。

4、乙方要不断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对所操作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作业中有权拒绝指挥不当及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不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作业。

6、乙方做好职工的教育工作,不得违章使用电梯、塔吊、电焊机、及其它设备、施工机具,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甲方直接受到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事故经济责任。

四、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双方合同文件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双方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甲方(章):

(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年

分包单位

脚手架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各类脚手架能够正常使用,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一、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

2、各类脚手架重大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3、达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

二、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从事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培训,持《北京市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

2、严格执行脚手架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4、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架,必须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及施工方案搭设,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交给使用班组。

5、经验收合格的各类脚手架、龙门架、井架,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得随意拆改,如确需改动应报脚手架负责人同意后,有专业人员负责拆改,拆改后在次验收合格才可继续使用。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1、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2、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劳务合同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责人(签字):

乙方单位

分包单位负年

****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在总包的监督下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双方应尽可能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协调的情况下,应经总包工程部协调,统一安排生产。

3、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4、双方必须对员工及分包劳务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双方进行每一项施工任务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含有交叉作业安全事项,作业时要有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6、双方施工过程中每一方的某项施工作业可能给对方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在施工方案中制定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告诉对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监督协调。

7、双方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为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措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9、项目过程部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面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消防责任、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0、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用。

11、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协调和管理,各分包单位之间进行交叉施工,其各方面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工程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13、在交叉作业施工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书面报告,需经总包、分包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一切后果责任。

14、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15、凡进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二、事故经济责任

1、由于协议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事故经济损失自负,造成对方损失的负责给予赔偿。

2、协议双方交叉事故按责任大小以责论处。

三、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四、其他补充条款

其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双方今后补充协议条款执行。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有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4.总包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

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5.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费用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确认方可实施。

7.施工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作业时,其对应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作业,不得脱岗。

8.施工作业前,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接受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对未接受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或不按《安全技术交底》执行的施工分包单位,项目部将代表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9.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制定的一切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对违规作业、野蛮施工、不按要求佩戴或不佩戴劳保用品、打仗斗殴、寻衅闹事、偷盗、恶意破坏公物、不服从施工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管理等严重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行为,项目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相关责任人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处罚法外,一律清除出施工现场。

10.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对进入现场库房领用材料人员必须办理授权手续,分包单位可授权指定3人到库房领用材料,除此3人之外的其它任何施工分包单位人员无权领用。

11.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本着节约材料原则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提供材料进行使用,一但项目部发现施工分包单位对现场材料随意使用、大肆浪费,项目部有权对施工分包单位处以对应浪费掉材料十倍采购价的罚款。

12.施工分包进场机具、设备、材料必须通过工程项目部对应专业负责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到保管库房备案登记后方可使用,需要复试材料必须积极配合工程项目部档案员到指定检测单位进行材料复试。进场材料必须按工程项目部要求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行保管。

13.施工分包单位除按本管理规定提及的第1条至第12条执行外,对项目部制定的其它管理规定也必须执行。

14.项目部接到本管理规定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查,对项目部自查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项目部要承担主要责任。

二、管理制度执行规定

1.本规定相对应每个施工分包单位而言,共两份,项目部留存一份,施工分包单位留存一份,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2.《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上必须签字齐全后进行留存。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其相应解释权归属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

我(施工分包单位负责人)已经阅读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并同意按《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执行。

施工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项目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安全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教学楼项目部

****年**月**日

——————以下无管理规定内容——————

附件1

安全生产协议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单位:苏州越吴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乙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基于这一目的,甲方编制本协议书并与乙方进行签订。与乙方签订的分项工程承包合同相比,在法律效应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执行权。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5‰以内;

2.项目工程必须通过各级安全达标检查和其它各项安全生产检查;

3.现场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杜绝重大隐患;

4.不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5.乙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率为0。

二、安全用工制度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苏州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主要包含:《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任何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条例造成案件、事故、事件,其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同时取得江苏省、苏州市等各级省、市劳动或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准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有大连市外来人员暂住证、特殊工种上岗作业证。凡因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自觉办理进出场的一切手续。

三、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与处理规定

1.乙方应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工具及措施),若未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责;

2.若乙方已经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了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工具及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因个人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乙方人员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在2小时以内通知甲方,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乙方应承担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熟悉并自觉遵守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等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并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自身约束与管理,自觉履行乙方应履行的职责。

3.乙方必须执行、实施的安全管理措施

3.1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2乙方需编制《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批方可实施执行。需要改变原方案时必须重新审批;

3.3乙方必须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前安全会议制度;

3.4乙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甲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5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接受甲方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乙方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3.6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3.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换领苏州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3.8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3.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10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3.11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3.12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文件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执行和服从,若有异议,乙方必须在执行的同时报甲方裁定,其裁定结果不得与国家建设部、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造新建教学楼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条款发生抵触;

3.13乙方必须明确乙方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主管领导要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要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分配与监督实施,同时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具体的安全检查工作;

3.1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3.15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生产,大型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3.16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3.17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其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3.18如果发生伤亡事故,乙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面对伤亡者及其家属。若乙方对事故处理不当,并因此对甲方及其它分包单位造成损失,其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19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乙方自己单位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给予处罚并通报。

五、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1.乙方对任何已经进入其施工作业区的人员安全负全责;

2.乙方必须采取严密可行、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内人员、财产安全;

3.乙方要做好建筑施工外部防护措施,确保不会伤及建筑工地以外人员,保证建筑工地以外的财产不受损坏;

4.乙方专业分包商及其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安全施工条款;

5.施工场区、施工通道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设置,无法配备时,要为作业人员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其外部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提示进入人员必须携带手提式照明设备;

6.施工场区、施工操作面必须按国家及各级政府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设置,搞好防护工作,确保证工人在安全可靠、环保卫生工作环境内作业。

7.施工作业时严禁违章作业、违规操作,恶劣天气条件下禁止施工;

8.对任何违章作业、违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将责任人清理出施工现场。若责任人经乙方自行教育后仍需留在施工现场作业,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责任人填写保证书,并征得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继续留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均自行承担;

9.乙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事项,甲方安全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不进行整改的,甲方将强行进行整改,若整改过程中产生不良后果,其所有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从分包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10.乙方应在《分包合同》签订15天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条例》,并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完成,乙方呈报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条例》虽经甲方审批许可,但乙方并不因此免除其安全生产应当承担的一切责任;

11.乙方获得甲方批准同意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条例》,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宣传,并在其施工场所内公示张贴。

12.现场的文明施工标语、警示牌等需要悬挂布置的物品,具体内容及布置办法由甲方最终确定;

13.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名且具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的监督实施。

六、消防保卫管理规定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脚各级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现场消防保卫制度,按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验收检查;

3.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成,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凡由于乙方工人失职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含施工现场内)等一切事故,事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自行开展、自行解决,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视其影响情况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七、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战略要求,按甲方的要求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违法**、妨碍治安等扰民行为的发生,保证施工现场和平安定,保证建筑施工周围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管理不利,造成不良后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和完善工地管理规章制度,主要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但不局限于此:

3.1施工安全;

3.2宿舍、食堂、门卫;

3.3防火、防盗、环境卫生;

4.乙方在现场的管理人员配备方面,应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各种安全事故,解决协调劳务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纠纷;乙方要授权给这些安全员足够的权利,这些安全员应有处理突发事故的经验,因处理不利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要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饮食、住宿环境管理,对食堂人员要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要做好高危人群传染病发生的预防工作;

6.乙方应配备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八、事故责任的划分及经济承担办法

1.由于乙方单位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事故,所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位自行负责。

2.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协作单位由于交叉作业或配合作业时发生轻伤事故的,由受伤人员所在的协作单位上报甲方,其事故责任划分及经济承担办法由甲方最终裁定。

九、处罚制度

对于在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包单位,甲方有权给予罚款1000-20000元或者令其停工整顿的权利,情节特别恶劣的将清退出施工现场,且不予支付工程款。

1.现场施工区域违章太多,隐患严重,若不采取措施将危及到人身安全的;

2.凡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乙方人员在现场有偷盗行为的(无论偷盗哪方),甲方有权利进行索赔、罚款,情节严重者送至司法机关处置;

3.接到甲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而没有及时整改的;

4.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措施方案操作组织施工的。

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纪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对其加重处罚。

十、争议

当本协议书签订双发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有关司法机构调解解决,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订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十二、法律期限

自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分包合同》约定施工任务完成,乙方所有人员完全撤出施工现场之日截止。

施工总承包方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施工分包方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5.总包与分包管理措施 篇五

为了更好的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总包受业主委托为分包提供指定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经各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规定:

一、施工总平管理

1、分包进场前,必须向总包提交进场施工计划,其中包括进场施工人员数量、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件、进场机具的规格数量,进场时间,办公场地及施工场地的要求等。

2、总包负责进行整个工程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包括临时设施的规划、布置和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垂直运输机械)的调度。分包未经许可,不准搭建临时房和其它设施。分包的材料与设备的进出场道路的使用要由总包统一安排。

(1)分包现场临时建筑布置统一由总包规划,临建布置实行三分开原则:即办公室、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相互隔开。分包的材料加工区应由总包统一规划,指定区域由分包负责围护保管。

(2)临时仓库:利用楼层地下室或陆续建成的建筑物内作为临时仓库,由总包统一规划后,提供给分包,作为材料的周转场地。其周转量仅为三天的施工量,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加大材料进场量和场地,分包必须事先通知总包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场,且此周转场地内的围护、保管以及产品保护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决。

(3)分包办公室:临时办公用房由总包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统一搭设。分包根据工作需要,向总包提出所需办公室数量,总包按租用及搭设成本向分包计取租金。

3、临时供水系统

总包在楼层中每层楼面都设临时用水源,供分包使用。临时供水系统布置必须满足施工区要求。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施工用水接驳点,立管由总包完成并留接口,立管至分包工作面的施工用水管道由分包自行安装;分包施工用水费用由分包承担。

4、临时供电系统

在楼层施工中,每六层提供一个二级配电箱。为了确保用电安全和各路线的负荷平衡,分包在使用电源之前,必须书面向总包提供具体的用电量。从配电箱中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自行解决。总包负责公共部位的照明,分包施工照明由分包自行负责,且用电设施符合总包要求。分包施工用电费用由分包承担。

5、水电费的记取:分包应在进场之前按其施工合同额的1%向总包方缴纳水电费,或施工过程中总包方为分包单位指定用电用水接驳点,施工用水用电挂表据实计量,工程结算时水电费以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收取。过程中如发现分包单位未按总包指定接驳点用水用电,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6、垂直及水平运输

在主体施工阶段,总包的总平垂直运输布置必须得到业主和监理认可。进入装修阶段若使用到正式电梯,由电梯安装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操作,并且纳入总包管理,由总包统一调度使用,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总包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分包可以在总包协调下无偿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分包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总包现有起重机械或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由分包另行制定方案报总包审批,费用由分包自行承担。

7、临时消防设施

由总包负责在每个楼层按消防要求设置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统一由总包管理,要求分包设立若干兼职消防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培训,以便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同时分包要建立动火证制度,要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分包要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制订有效的防火、防毒、防爆的措施。

8、垃圾清运

分包应把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总包指定的地点,由总包负责统一外运,费用单独计取。总包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清理工作,如发现分包有乱堆放建筑垃圾或作业面未按要求清理干净的现象,经总包书面通知分包未清理,则总包自行安排清理作业面,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及相关费用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在例会中通报批评,视情节予以处罚(如加倍扣款)。

9、脚手架使用

总包负责主体脚手架的搭、拆,其搭拆方案及时间必须考虑到分包对脚手架的使用要求,尤其是外幕墙施工脚手架。分包可经协调后无偿使用总包搭设的脚手架。若因分包原因导致工期滞后,超出进度要求时,费用由分包承担。

二、进度管理

1、总包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分包所承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对互相影响进度的分项工程应提前做出协调安排,要求分包提供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由总包进行汇总分析,将分包进度管理纳入项目总进度计划管理,对不能满足总工期实现的分项工程关键线路进行合理调整,以确保工程总工期。

2、分包分包工程必须按照由业主、监理单位和总包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分包的施工不得影响总包及其它分包单位的正常施工,如因分包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分包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总包或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并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

三、质量管理

1、材料进场:原材料进场后,应立即通知总包、监理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提供合格证、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需复检的材料,必须通知总包单位现场抽检,否则不予认可。材料到场后未经验收及需复检而未提供复检报告的不得擅自使用。各种材料的复检费用均有相关单位承担。

2、人员配置:分包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和专职实验员,与总包质监部门联系,过程中配合总包质检部的管理;

3、样板引路:分包负责施工的内容,必须先进行样板施工,经业主、监理和总包质检部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4、质量管理:(1)分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若由于分包原因使分包工程未达到质量目标,则由分包承担分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并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2)分包应全力配合总包单位迎接宝龙集团第三方检测,并负责分包承包范围内的第三方检测前的组织准备工作,若因分包原因导致检测扣分,视情况对分包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三检制: 上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分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后,报总包单位复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涉及工序交接的施工部位需进行正式交接检验收。

6、分包必须按时参加总包的生产例会及质量周会议。项目质量会议每周一次。由总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代表(质检员)参加,迟到罚款50元/次,缺席罚款100元/次。

四、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

1、文明施工

(1)总包应编制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分包应严格按该细则组织施工,并由总包组织各方人员成立专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班组”,由总包统一指挥,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由于分包不服从总包的文明施工要求引起的责任由分包承担,总包有权对分包进行经济处罚,200-500元/次。

(2)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总包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材料设备,总包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使生活生产设施保持整洁和卫生;

(3)甲分包双方均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

2、安全生产

(1)分包必须是具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资质要求的分包单位,凡分包故意隐瞒其施工资质致使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与总包、业主及政府部门的要求不符,均视为分包违约,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2)分包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以及总包指定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3)分包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责任;一切因分包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及由此给业主、总包及其它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概由分包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4)分包必须在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包按照国家及烟台地区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5)分包进场工人必须严格按照总包“五位一体”管理制度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门禁卡、工资卡、教育交底资料、实名制资料、体检报告。

3、施工用电

(1)分包必须配备持有有效证件的专业电工,配备满足山东省安监站2014年7月份发布的新规范要求的配电箱,不满足如上要求不得进场施工。

4、消防保卫

(1)分包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分包应严格按总包消防保卫制度及总包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在总包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的要求,总包有权按规定对分包进行经济处罚。

(3)分包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4)凡由于分包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善后处理等由分包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负责赔偿,总包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为方便总包统一项目管理,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向总包交纳5000—20000元(视合同额大小)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如因分包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未达到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分包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总包据实为分包办理安全保证金退还手续。

六、施工界面划分

详见总包施工合同中“总分包承包范围界定”及分包工程合同中关于施工界面的划分条款。

七、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一)总包权利义务

1、总包需设立专门的总包管理机构,按合同约定配置组织架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

2、负责对分包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协调;

3、做好分包进驻现场施工人员暂住登记及安全管理工作,并要求分包单位遵守业主及总包的各项规章制度;

4、协调分包使用现场现有的安全(临时)通道与场地、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正常施工照明及安全围护,但分包专用的安全(临时)通道及专用的安全围护由分包自行负责。

5、向分包提供其所需的坐标点、标高、定位点线等。

6、协助业主向政府部门办理有关报建手续。

7、协助业主汇总分包编制的符合政府规定及总包管理要求的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

8、协助业主接洽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9、协助业主监督检查分包工程质量并参加业主组织的对分包工程的验收。

(二)分包权利义务

1、分包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分包应向业主、监理、总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进场施工。分包对自身施工范围工程的质量负责,对自身施工区域内施工方法的合理、安全、消防等负责任。

3、分包应符合项目所在地施工的各项规定,并提供其企业资质与安全年检证明及业主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资料要求符合山东省及烟台市相关规定要求,分包自行报送监理单位并自行留存。

4、分包有义务向业主提供或协助总包向业主提供完整的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竣工图(8套)。

5、对现场的结构尺寸、预留洞进行检查、校对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给总包;分包不得在现场随意剔槽开洞或拆改,如果必须现场剔槽开洞或拆改,分包须事先得到总包同意,并按总包同意的剔凿开洞或拆改方案施工,施工完毕后应及时通知总包进行修补,修补费用由分包承担。

6、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移交验收,同时不得损坏其它分包单位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7、分包需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并负责将自身的施工垃圾运至总包指定地点。

8、分包对总包的现场总协调管理应积极响应,并与其它专业施工积极配合。

9、分包的工期需满足业主及总包总的工期进度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总包总的进度计划的调整而调整。分包不得因进度计划调整或施工区域调整而引起的窝工或加人加班而向总包提出索赔。

10、分包应自行解决施工人员食宿问题,总包不提供分包生活区场地。

11、履行本规定的全过程中,由于分包的原因,致使总包或其它专业分包单位蒙受损失,由分包负责赔偿。(赔偿费用由业主从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受损失方。)

八、特别条款

1、未经总包及业主批准,分包不得以任何方式于现场竖立各种标牌、标识;

2、除本规定约定总包应提供的条件外,分包使用总包其它物资材料必须提前申请,并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若未提前申请而擅自使用的,总包有权要求业主将该费用在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转付给总包。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总包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九、规定的生效与终止

本规定自各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

十、规定份数

本规定一式六份,效力相等,总包、分包各执两份,业主、监理各执一份。

总包(盖章): 分包(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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