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资采购操作流程

2024-07-29

医院物资采购操作流程(通用7篇)

1.医院物资采购操作流程 篇一

政府采购操作流程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的内容,具体内容:政府是如何进行采购操作的?过程是什么?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一、接受委托攀枝...政府是如何进行采购操作的?过程是什么?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接受委托

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接到《攀枝花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办理以下事宜: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经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公开招标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制标负责人。

(二)与采购人协商后签订委托协议,特殊情况亦可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应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采购方式和协议履约地等内容。

二、审定采购人提供资料

(一)采购人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论证后,填写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及设备技术参数需求表,向采购中心提供详细、准确、完整、可行的采购需求书、采购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采购需求书须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采购预算等。

(二)提供的采购需求书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不得规定以下内容:

1、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

2、设定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

3、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

4、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

(三)收到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资料后 3 个工作日内,采购中心项目制标负责人应及时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货物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付款方式、项目实施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等)进行审核,发现明显错误或带有明显排斥、倾向性条款等违法违规内容的,与采购人磋商并依法予以纠正后,由采购人确认(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采购人不予纠正的,须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三、发布采购预备招标公告

(一)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外,采购中心在编制招标文件期间,可以发布预备招标公告,就采购标准是否含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

1、对可能存有影响公平竞争的内容和不合理条款;

2、国家或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进行预备招标公告的其他采购项目。

(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采购项目,采购中心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是否进

行预备招标公告。

(三)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预告。预备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中心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及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技术和商务要求,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在预告期间,采购中心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公正、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

四、编制招标文件

(一)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书依法编制招标文件。采购中心在收到符合要求的采购需求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编制的招标文件提交采购人确认。

属于国家重点项目或者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其招标文件的编制、提交确认时间可以再延长 10 个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知、合同书范本、投标文件格式共五部分。

(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列示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公共政策内容。

(四)招标文件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规定下列内容:

1、以特有企业资质、技术商务条款或专项授权证明作

为投标适用条件;

2、指定品牌、参考品牌或供应商;

3、以单一品牌产品特有的技术指标或专有技术作为重要的技术要求;

4、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区域或者行业限制。

(五)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型号或三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完全响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六)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应当进行招标文件论证:

1、招标信息预告期间,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标准有质疑的;

2、国家或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3、独立单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较大的;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进行招标文件论证的其他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论证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或 3 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论证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论证小组主要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评审标准及办法、合同范本等进行论证,并

出具书面论证意见,确保达到充分有效的公平竞争。

项目论证会信息及项目基本内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以广泛征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七)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提交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五、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经确认后,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预定开标、评审的时间和场地一旦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改,因故确需变更或取消的,须提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并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定下次开标、评审的时间、场地。

供应商可以自行下载公示文件的具体内容。

(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公示和公告期不得少于 20 天。

(三)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其售价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标答疑及澄清修改

(一)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需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采购中

心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二)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 15 天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

(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天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七、组建评审专家小组

(一)采购中心应依法组建评审专家小组。

(二)评审专家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项目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5人或 5 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评审专家小组原则上在开标前 1 个工作日内组建,其中专家成员由采购人从同级财政部门建立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审专家小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四)涉及评审专家的产生和管理等事项,均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包括对特殊采购项目直接确定专家成员的审批等事宜。

(五)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书面指派 1 人担任,采购人的监察代表或相关部门代表随同列席。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专家小组组长。

八、接受投标

(一)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经登记备案并递交投标文件后即成为该招标项目的有效投标人,可行使投标人的法定权利,并履行投标人应尽的责任义务。

(三)采购中心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前,接受投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九、开标

(一)会前准备

1、采购中心确定 1 名项目招标负责人和 2 名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会议。

2、采购中心提前 1 天通知财政、监察等部门派人参加公开招标会议。若财政、监察等部门不派人参加,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载明原因。

3、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提前 30 分钟到开标现场,将入场登记表(加盖公章)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公布开标、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室、报名点,并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等信息。

4、开标前,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应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起,检查开标室的投影仪是否工作正常、核对电子时钟准确性,检查主席台上主持人、监督部门、记录人的座牌和会标等的布置情况和监督人员到位情况。及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处领取监督证、代理证、采购人代表证,并负责分发给相应人员。同时,接待投标人等相关人员,并做好签到及投标文件的签收等工作。

若有 3 家以上供应商签到参与投标,可以开标。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 家,即流标,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二)组织开标会议

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评审专家小组成员不参加)。开标会议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1、采购中心会议主持人宣布招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主持人、监管人员、工作人员和供应商,以及评审原则和办法、中选条件等事项;供应商可当场对上述人员是否需要回避提出意见,采购中心对所提需回避的人员进行核实确认后,该人员必须回避。

2、开标时,可按约定由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进行检查。无异议后供应商签字认可。

3、主持人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参与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公开报价顺序。

4、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报价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当众唱标。

5、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开标唱读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均以公开唱读为准。

6、供应商公开报价后退场,等待专家评审结果。等待期间,供应商通讯必须保持畅通。

十、评审

(一)事前准备

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前 10 分钟到专家评审室,做好专家接待和签到等相关工作。

2、评审专家到达后,凭手机短信或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评审区等候室休息。待评审专家到齐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当场启封《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查验评审专家身份,确认无误后,在已组成的专家小组中推选出一位专家任组长,并督促专家签署《攀枝花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审专家发放存物柜钥匙,评审专家须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和个人物品存放至存物柜,然后进入评审室。

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 2 名工作人员,做好专家评审信息传递、资料收回保密、维护现场秩序和提供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专家评审

评审工作由评审专家小组组长主持。在评审中,评审专家小组成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评审专家小组组长宣布纪律和工作规则,评审专家签署《攀枝花市评审专家承诺书》。

2、评审专家小组成员在履行独立评审权利义务的同时,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

3、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评审专家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笔误、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须经评审专家小组成员一致同意。

4、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对招标文件规定与

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应当拒绝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或

采购中心说明有关情况。

5、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与出具评审报告。评审专家小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依法出具评审报告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审专家或

采购人代表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6、对中标候选人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评审专家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7、采购中心应当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评审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

8、评审现场监督。评审时,应实行现场监督。现场监督人员应当是采购人、采购中心的监察人员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证机关的派出人员。

9、参加评审会议的所有工作人员在法定的时间内应当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保密。

(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作废标处理。

对出现废标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中心可

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并申请变更采购方式,财政部门一般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批准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中心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招标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责成

采购中心修改招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十一、定标

(一)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专家小组评审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替补候选人的设定和使用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

十二、发布中标公告

(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选公告,公告期为 7 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投标人有质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各方对中选结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举证不成立的,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四、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采购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二)在采购合同履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

十五、合同履行协调(非必经程序)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及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解决。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由采购中心进行协调。采购中心协调的内容和结果不得违背法律

法规的规定,也不得超出或改变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的实质性条款。

对协调不成或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情况的,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十六、出具拨款函

采购人必须按照采购合同所列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并向采购中心报送一份《政府采购验收单》(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中心确认收到采购人提交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后,向采购人出具《拨款函》。

十七、资料归档

采购工作结束后 7 日内,采购中心项目制标负责人和项目招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将所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归档。

2.医院物资采购操作流程 篇二

本文以用友U8.72采购管理系统为例, 分析普通采购、受托代销采购、直运采购等在系统中的具体操作流程, 以流程图的形式清晰展示过程, 方便学习者对不同的采购业务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以帮助企业降低采购成本, 提升企业竞争力, 同时更好地掌握用友U8.72的采购流程, 体会采购管理系统与库存管理、应付款管理系统、总账系统的集成使用情况。

1 普通采购业务

普通采购业务是采购中最普遍的一种情况, 在U8.72中完成该业务要涉及到采购、存货核算、库存、应付款管理模块。具体来说, 在采购模块, 执行“请购—请购单”, 审核通过后, 根据已有的请购单生成“采购订货—采购订单”。当货物到达仓库, 在采购模块录入“采购到货—到货单”, 同时还要到库存模块中录入“入库业务—采购入库单”,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在采购模块录入“采购发票—采购”。

若是现购业务, 就在发票录入成功后, 选择“现付”。然后在采购模块, 进行采购结算, 只要入库单和采购发票上的金额没有出入, 选择自动结算即可完成。完成采购结算后的发票会自动传递到应付款管理系统, 需要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中审核确认“应付单据处理—应付单据审核”, 再执行“制单处理”进行制单, 并传递给总账系统, 若是发票已完成现结业务, 则发票制单形成的付款凭证为:

另外, 在存货核算系统中还要进行采购成本的核算, 执行“业务核算—正常单据记账”, 进行入库单的记账, 再执行“财务核算—生成凭证”, 形成转账凭证:

整个流程见图1:

2 受托代销业务

受托代销业务是一种先销售后结算的采购模式。本企业接受委托代其他企业销售他的产品, 商品所有权仍然归委托方, 代销商品售出后, 本企业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在用友U8.72中受托代销业务同样也涉及到采购、库存、存货核算和应付款管理四个模块。

2.1 受托代销入库

收到委托人发来的代销商品时, 在U8.72系统中要及时办理受托代销商品的入库手续。在采购管理系统中, 执行“采购到货—到货单”, 注意业务类型要选择“受托代销”。然后在库存管理系统中执行“入库业务—采购入库单”, 由已有的采购到货单生单。因为还没有入库, 所以不能进行发票的录入、采购结算等相关操作。接着到存货核算系统中, 进行“业务核算—正常单据记账”, 进行记账操作, 然后“财务核算—生成凭证”, 选择“采购入库单 (暂估记账) ”生成一张转账凭证。

2.2 受托代销的售后结算

受托代销结算是企业销售委托代销单位的商品后, 与委托单位办理付款结算[3]。受托方销售代销商品后根据受托代销入库单进行结算, 也可以在取得委托人的发票后再结算。在U8.72中的采购管理系统中“采购结算—受托代销结算”, 选中结算的入库单, 再对应填上发票的相关信息, 结算。系统结算后自动生成受托代销发票、受托代销结算单。再到应付款系统中, 执行“应付单据处理—应付单据审核”, 最后执行“制单处理”, 形成应付款, 生成凭证, 并传递到总账系统[4]。流程图如图2:

3 直运业务

直运业务是指采购无需入库即可完成购销业务。直运业务包括直运销售业务和直运采购业务, 两者紧密相联, 在直运业务中最大的特点是没有物品的出入库, 物品直接从供应商流向客户, 财务结算通过直运销售发票、直运采购发票解决。在U8.72中, 直运采购业务可能涉及到的模块有采购、销售、应收款、应付款管理、存货核算五大模块。

3.1 有订单的直运业务

由于直运业务是销售触发采购, 所以在用友U8.72销售模块“启用直运销售业务”的基础上, 先在销售模块录入“销售订货—销售订单”, 业务类型一定要选择“直运销售”, 然后在采购管理模块参照已有的销售订单录入“采购订货—采购订单”, 业务类型也为“直运采购”。因为直运业务没有入库操作, 所以当客户收到从供应商直接发出的货物后, 销售部开出销售发票给客户, 要求结算, 在销售模块参照销售订单录入“销售开票—销售专用发票”。收到供应商开来的销售发票后, 在采购模块参照采购订单录入“采购开票—采购专用发票”。后续的发票审核和制单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在应收款系统中执行“应收单据处理—应收单据审核”, 再“制单处理”, 生成转账凭证, 确认收入:

在应付款系统中执行“应付单据处理—应付单据审核”, 再“制单处理”, 生成转账凭证, 确认应付账款和销售成本:

而另一种记账方法则是先在应付款系统中执行“应付单据处理—应付单据审核”直运采购发票, 然后在存货核算系统中对直运采购发票记账, 执行“业务核算—直运销售记账”, 再“财务核算—生成凭证”, 生成转账凭证, 确认应付账款和销售成本。最后在应收款系统中“营收单据处理—应收单据审核”, 审核直运销售发票, “制单处理”, 生成转账处理, 确认收入。

3.2 无订单的直运业务

在销售系统中执行“销售开票—销售专用发票”新增一张业务类型为直运销售的直运销售发票, 并复核。在采购系统中“采购发票—专用采购发票”根据复核过的直运销售发票生成直运采购发票。后面的审核, 生成凭证流程同有订单的直运业务。整个直运业务的操作流程如图3:

注:虚线方框内为无订单的直运流程图, (1) 和 (2) 两种方法, 任选其一即可。

4 其他采购相关流程

在采购流程中还有一些常见的问题, 比如运费的处理、运输的损耗问题等。

4.1 运费发票的处理

4.1.1 运费自己承担

收到根据采购订单发来的采购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 (自己承担) 时, 在用友U8.72中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录入“采购订货—采购订单”, 根据采购订单在库存管理系统中录入采购入库单“入库业务—采购入库单”, 然后在采购管理系统录入“采购发票—专用采购发票”以及“采购发票—运费发票”。在采购管理系统中, 执行“采购结算—手工结算”, 选择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和运费发票, 可以选择按照数量或是金额进行分摊, 分摊后完成结算。采购结算后, 系统自动计算入库存货的采购成本。在存货核算系统中“业务核算—正常单据记账”, 然后“财务核算—生成凭证”。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中进行发票的审核和制单“应付单据处理—应付单据审核”、“制单处理”, 系统根据采购发票和运费发票分别生成两张转账凭证。

4.1.2 运费对方承担

运费对方承担的情况下, 对方开来的运费发票, 只需要在采购管理系统中录入“采购发票—运费发票”, 在后续的操作中, 不需要再考虑运费发票的结算与制单等操作。

4.2 损耗的处理流程

在运输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损耗, 造成入库数量和发票数量不一致。如果采购入库数量小于发票数量, 属于损耗, 根据损耗的原因在采购手工结算时, 输入损耗数量, 完成结算;如果采购入库数量大于发票数量, 则在损耗数量处输入负数量, 将入库数量大于发票的数量视为赠品, 降低存货的采购成本。必须要使入库数量加合理损耗数量加非合理损耗数的总额等于发票数量。

4.2.1 合理损耗

在验收采购商品入库时, 发现有合理损耗, 入库数量减少, 而根据采购订单开出的专用发票上显示的数量要多。根据这一情况, 在用友U8.72中的处理时, 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录入“采购订货—采购订单”, 然后根据采购订单录入“采购发票—专用采购发票”。而在库存管理系统中录入采购入库单“入库业务—采购入库单”, 数量修改至实际入库数量。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执行“采购结算—手工结算”, 选择对应的采购入库单和专用采购发票, 由于数量不一致, 系统默认有损耗, 在合理损耗处填制数量, 按照数量或是金额把损耗的成本进行分摊处理, 采购结算后, 系统将自动计算入库的成本。应付款管理系统中执行发票的审核与制单:“应付单据处理—应付单据审核”、“制单处理”。

4.2.2 非合理损耗

入库单上的数量与采购专用发票上的数量有出入, 经查属于不合理损耗, 责任由运输人员承担, 在基础设置的“基础档案—业务—非合理损耗类型”添加“运输人员责任”。在采购结算时仍然采用手工结算, 选择对应的采购入库单和采购发票, 在非合理损耗数量处填写数量, 并计算出损耗的金额。后续操作同合理损耗。

5 结语

在完成采购业务的时候, 需要注意有些单据必须经过审核, 才能生单为后续单据或完成后续操作, 比如在直运采购业务若直运采购发票不复核, 在进行直运销售记账时就找不到该直运采购发票, 不能完成后续操作。

参考文献

[1]采购管理.用友U8采购管理-内部培训[EB/OL].2011-12-20:8-9.http://max.book118.com/html/2011/1220/877660.shtm.

[2]用友U8.百度百科[EB/OL].2013-07-30.http://baike.baidu.com/link?url=4vVdMVs4W1OlQncaiM6pL_YmwPFlkkTA0sPDCis9AvQMZ3FmkyAomIPvJnbRYas4.

[3]赵建新, 宋郁, 周宏.新编用友ERP供应链管理系统实验教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9 (95) .

3.完善采购流程 推进采购进程 篇三

一、增设采购项目网上预告环节。中心在接到采购任务书,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后,将及时在中心网站的“采购项目预告”栏内,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发布。

二、招标(采购)文件中严格控制使用“*”。招标(采购)文件列出的技术参数必须是能够反映拟采购设备功能、档次和质量水平的重要参数,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明确响应,并提供佐证材料。对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一律不准使用“*”。对确有门槛限制条件的,也严格控制使用“*”。

三、对客观评分实行供应商确认制。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要求采购人必须明确给出商务评价的内容、具体条件以及售后服務要求。在评审过程中,工作人员协助经济专家和其他评委做好审核工作,在确保无误的基础上,邀请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的价格分、商务评价分和售后服务分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客观评分确认书”上签字。

四、对技术评分逐步试行公开制。为确保评委公正评标,在对评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逐步试行将技术评分标准和每位评委给出的技术评分一并公开,通过投标供应商的监督,限制评委出现倾向性打分的不公平行为。

五、妥善处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询和质疑。采购业务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以及相关专家集体研究讨论供应商的质询和质疑,在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传真给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共性问题的解答或变更在中心网站上统一公布。

4.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操作流程规范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操作流程有章可循,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中心其他内部规范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四条 采购方式适用的准备材料:

符合第三条第(一)项条件的,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重新制作谈判文件; 符合第三条第(二)项条件的,采购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采购中心进行市场调研和核实,必要时听取专家意见;

符合第三条第(三)项条件的,需提交政府采购计划文号(如果有)、采购人委托和计划使用时间,以及能够证明紧急需要的文件及相关书面材料。对于有明显不合理时间要求的,或因故意拖延等不合理因素造成采购时间不能满足的,不在本条所列范围;

符合第三条第(四)项条件的,需提供充分合理的证明材料。

第五条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至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报经省财政厅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第三章谈判的准备

第六条 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谈判小组中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采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谈判小组中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应当为七人以上单数;

谈判小组的成立按《专家选用和管理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制定按采购中心《采购文件拟定及发售工作规范》执行。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标准等事项。

第八条谈判文件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个日历天,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的项目一般不得少于10个日历天。

第四章谈判的流程

第九条公开报价。谈判报价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组织第一次公开报价(唱

标)。谈判小组不参加开标会,在指定的评标室阅读谈判文件,熟悉评标标准。

第十条谈判供应商的初审。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初审的供应商都可以参加谈判。

第十一条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成员研究过采购文件及评标标准以后,在谈判小组组长的组织下讨论、通过谈判要点和谈判方式。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但至少应进行一轮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过程中,一般非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向供应商提出问题。第十三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由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采购中心组织现场公开唱标。

第十六条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财政部财库[2007]2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要求,“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中设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判并推荐出侯选成交供应商。

第十七条 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活动结束后,谈判的结果须在采购中心的网站上公示3~5天,若无其他情况,谈判小组推荐的每个分包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 采购方式的变更

第十八条 出现符合本规范第五条情况需要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二)项目负责人向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解释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三)由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符合规定”集体作出书面意见,并建议改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四)项目负责人将上述书面意见作为“改变采购方式申报表”的附件一起交综合部,由综合部报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

(五)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后,原招标文件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主要内容),原评标委员会变更为竞争性谈判小组。项目负责人须将评标委员会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意见向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通报,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已经知悉,同时告知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第十九条至谈判报价截止时间,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在竞争性谈判小组论证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条款,且项目的公告时间和程序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在剩下的二家供应商中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原采购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变)

(二)对剩下的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谈判采购。

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但只有一个品牌的,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谈判小组确定其中一家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三)如果该项目的采购预算超过50万元,则上述变更还须报省财政厅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二十条如省财政厅没有批准采购方式变更的,本次采购项目作废标处理,采购中心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5.医院采购工作流程 篇五

为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流程,更好地保障临床科室的需要和医院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使采购工作更科学、流程更规范、效率更高效、质量更优质、成本更低廉,特制定本流程:

一、采购分类

采购工作分为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采购。

1、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卫生被服、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等。具体分类如下:办公用品包括:行政办公用品(如:笔、纸、计算器及时电脑耗材等)、网络设备(如:电脑配件、打印机消耗材等网络办公耗材等)和医用表格(如处方单、化验单、检查单等);卫生被服包括:员工制式服装(如:医生服、技师服、护士服、导医服等)和病床用品(卫生床单、卫生被、病号服);药品包括:西药(包括针剂、片剂、大液体和中成药)和中药(指中草药);医疗器械包括:医生用的医用工具(如:手术刀柄和刀片、体温计、血压计等)和治疗器械(如:超声雾化器等);医用耗材包括:化验试剂、dr胶片和植入人体内的并单独计费耗材(如:T型节育器等);卫生材料是指需要消毒灭菌的一次性耗材(如:一次性棉球、一次性输液器、各类手术包)。

2、固定资产包括:医疗设备、办公家具、一般设备、运输设备等。具体分类如下:医疗设备分为大型医疗设备(指单件价值或批量在50万元(含)以上的医疗设备,如DR机、彩超等)、中型医疗设备(单件价值在2万元以上且单件在5万元以内的或者批量总价值10万元以上且批量总价值50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小型医疗设备(单件价值在2万元以内的或批量总价值5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如心电图机、监护仪等);办公家具是指办公使用的各种家具(如: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一般设备是指不直接用于临床服务的各种通用设备(如:电脑、打印机、显示器、空调、电视、网络专业设备等;运输设备是指各类汽车等运输工具(如:救护车、体检车等)。

二、各部门职责

采购流程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人事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

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其中医疗设备的“三证”由设备科负责建立档案并保管,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由仓库集中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一般设备、运输设备、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人事科;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物资采购 ㈠请购

1、常规物资由仓储部门库房管理员根据现在库存数量和消耗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批,常用物资的库存量不得超过半个月,不常用物资和采购时间较长的物资库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为原则,保证物资周转率达到10次以上。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由使用部门(科室)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院长审批,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申请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预计使用1个月的数量,经使用3个月能够正常使用后,纳入物资采购目录管理。经使用3个月不能够正常使用的,不得纳入物资采购目录管理管理。

2、物资采购申请批准后统一交到仓储部门,由仓储部门库房管理员根据批准的物资采购申请编制《物资请购单》,《物资请购单》应完整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需要专门说明物资生产厂商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物资生产厂商。物资采购申请部门不得提出指定物资供应商的要求。

3、《物资请购单》由库房管理员编制,同时将电子档上传财务科和主管部门进行预审,预审完成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报财务部门审核并签字,物资请购一般每周一次,原则上每周二下午由库房管理员将批准后的《物资请购单》报采购部,并上传电子档一份。

㈡采购

1、每年年初,各医院编制全年物资采购预算,编制价格以上实际采购最低价为基础。

2、采购部应根据医院物资需求情况选好供应商,采购部应当对供应商的资质、物资质量、配送及时性、供应商的信誉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确定信

入公司的物资供应商应当要求物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留医院仓储部门备案,采购部留资质证明的电子档(所有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均应在医院仓储部门备案,随时供医院和政府相关部门调阅)。

3、年初应由公司组织一次集中招标采购会,由各供应商报价,公司确定全年物资的招标采购价格和确定《物资采购目录》,《物资采购目录》内的物资为常用物资。公司确定《物资采购目录》后,应及时将物资采购目录和招标采购价格以电子文档的方式下发各医院财务部门,物资采购目录和准予公开的采购价格以电子文件的方式下发各医院主管部门,同时送公司财务部备案。

4、《物资采购目录》以内的物资和《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均由公司采购部统一采购,《物资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和零星物资(单件价值在200元以内且批量价值在500元以内的物资)由医院自行采购。

5、采购人员收到《物资请购单》后,根据物资采购确定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6、采购人员要严把物资质量关,特别是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卫生材料禁止采购。

7、《物资请购单》送达采购部后,常用物资一般应于一周内由供应商送达医院仓库;如因不可抗力及市场紧张因素导致在一周内采购不到的特殊物资,采购部应于《物资请购单》送达3天内反馈到请购部门,原则上物资采购的最长时限为15天。物资供应商不能送达医院仓库的,由采购部提货并送达医院仓库。

㈢验收

1、物资到达仓库时,由最先接收物资的人员通知采购员和主管部门指定的物资验收人员依据《物资请购单》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在验收时主要负责物资的质量问题,即:物资的生产日期、到期日期、物资的名称、规格、厂商、包装等质量问题,对物资经验收与订购单不符的物资或质量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物资,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3、库房管理员在验收时主要负责物资的数量问题,即:物资的数量是否正确,对超过采购申请数量的物资,库房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4、对不符合国家要求、医院采购要求和超过申购数量的物资,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处理。

5、经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办理入库,并打印物资入库单一式三联,《物资入库单》作为物资验收合格凭证,应当由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和库房管理员

一联由库房留存,作为物资入库的依据,第二联交由采购人员作为报销结算的依据,第三联由库房管理员根据供货商分类整理后,于次月3日报财务科作为应付账款入账。

㈣付款

1、行政后勤物资一般采取货到付款或月底结算;医疗物资采取先采购,延后两个月付款的方式。

2、月底终了,采购部应收集各供应商的《供应商对账单》,各家供应商的《供应商对账单》应按月编制,在对账单上应标明期初余额、本期购买金额、本期付款金额和期末余额,《供应商对账单》(或传真件)须经采购部签字确认后应于每月5日前送到医院财务科,财务科应核对每家供应商的对账单,对账单核实有误的,采购部、仓储部门应当协助查实,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原则上,下月的物资付款总额应当与上月的物资采购总额相当,医院因资金紧张不能确保物资付款计划的,应于每月10日前根据月份资金使用计划及时通知采购部物资付款额度,便于采购部编制物资付款计划;采购部因物资采购困难或供应商回款需要增加物资付款计划的,应于每月10日前根据物资付款计划及时商医院财务部门物资付款需要,财务部门在资金能够保障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物资付款额度。

4、每月15日前由采购部编制当月物资付款计划表,医院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医院院长审批后复印一式两份,原件送财务部门,复印件由采购部留存,同时采购部将付款计划表电子档传财务部门一份。

5、采购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物资付款计划填制物资付款报销单,物资付款报销单应同时附物资采购发票和物资入库单,并于每月20日前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付款报销单,财务部门集中于每月下旬支付,财务部门支付相应款项后,出纳及时在采购共享资料文件夹更新付款进度供采购部了解付款情况。

6、市场紧缺医疗物资或特需医疗物资需要预付款或现付款的,应事先报经医院院长批准,财务部门凭批准报告予以预付款或现付款。

㈤质量反馈

1、使用部门(科室)随时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物资质量等问题以《物资使用部门反馈问题处置单》的形式报物资主管部门,由物资主管部门将问题集中反馈到采购部门,采购部收到反馈问题处置单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以解决物资质量等问题,不能予以解决的,应予以退货,确保物资质量和医疗安全。、终了,采购部应当对公司所有物资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估,加强供应商管理,对供应物资质量差、价格高、供应不及时、信誉不好的供应商予以清理,并吸收一些更适合的供应商作为公司的物资供应商。

四、固定资产采购 ㈠请购

1、专用固定资产(专用固定资产是指仅本部门或本学科人需要使用的且其他部门或学科涉及不到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科室)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院长审批;通用固定资产(通用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有至少两个部门或学科同时需要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根据部门(科室)需要提出申请,院长审批;战略性固定资产(战略性固定资产是指因公司或医院的战略发展而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根据公司或医院工作安排提出申请,院长审批。

2、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或批量总价值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医务科技术支持进行论证,主管部门对市场需求进行论证,财务部门对经济效益进行论证)论证;单件价值在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应当作为大型医疗设备管理,除需要相关部门(医务科技术支持进行论证,主管部门对市场需求进行论证,财务部门对经济效益进行论证)论证外,还需要报公司相关部门(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支持复核、经营部进行市场需求复核、财务部对经济效益进行复核)复核。

3、小型固定资产(单件价值在2万元以内的或批量总价值5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请购单,院长审批;中型固定资产(单件价值在2万元以上且单件在5万元以内的或者批量总价值10万元以上且批量总价值50万元以内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请购单,相关部门论证,院长审核,董事长审批;大型固定资产(单件价值或批量总价值在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请购单,相关部门论证,公司相关部门复核,院长审核,董事长审批。《固定资产请购单》应完整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需要专门说明固定资产生产厂商的,应注明固定资产生产厂商。主管部门不得指定固定资产供应商的要求。

4、《固定资产请购单》审批完成后应复印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财务部门备案一份,报采购部一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㈡采购

1、询价。除小型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应当在相关部门论证前,由主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询价函》,送公司采购部,由采购部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询价。大型医疗设备除了提供相应价格外,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医疗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和其他相关资料。中型固定资产询价时,至少提供3家供应商的相

5家(除本地区不足5家供应商外)供应商的相关价格和技术资料。

2、确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请购经过论证、复核后,小型固定资产的供应商由公司采购部确定;中型固定资产的供应商由医院院长确定;大型固定资产的供应商由董事长确定。

3、签订合同。小型固定资产的采购一般不需签订合同,由采购部填制《固定资产订购单》直接采购;其他固定资产的采购均应签订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采购合同的签订应当在采购部收到经批准采购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后进行,合同一般由批准人或批准人授权其他人员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复印三份,正式合同送医院行政人事部集中管理,一份作为《固定资产订购单》附件送固定资产请购的主管部门,一份作为固定资产首付款附件送医院财务部门,一份由采购部留存。

4、申请预付款。根据固定资产采购合同,需要预付款的,由采购部填制付款申请书,同时附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按审批程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付预付款。

6、订购固定资产。由采购部根据《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或者《固定资产订购单》,向供应商订购固定资产,并通知供应商按质量、规格和时间等要求及时供货。

㈢验收

1、固定资产到达医院后,需要存放在仓库的,由仓库库房管理员通知主管部门指定的固定资产验收人员和采购人员共同依据《固定资产订购单》或《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对所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固定资产到达医院后,不需存放在仓库的,应直接送到使用部门,由最先接收固定资产的人员通知主管部门指定的固定资产验收人员和采购人员共同依据《固定资产订购单》或《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对所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

2、需要供应商委派专门人员来院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于供应商委派专门人员来院安装前开箱验收;专用医疗设备需要使用部门参与验收。

3、验收固定资产时,首先应查看装箱清单,主管部门的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厂商等质量是否与采购订购单要求的一致,固定资产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量要求;清查固定资产的所有附件是否与装箱清单一致;清点固定资产的数据是否与采购数量一致;对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和数量超过订购单的数量,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4、使用部门参与验收的,应检查固定资产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质量是否能够达到使用部门的要求。

5、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主管部门的验收人员、采购人员、使用部门的接

收单上签字确认并复印一式三份,一份由主管部门留存、两份交采购部;采购部门留存一份,采购部付款结算时作为报销结算凭证的附件。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同时将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交由使用部门保管,固定资产配件、附件和其他资料由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并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医疗设备和家用电器交由设备科统一管理,电脑及其他附属设备交由网管人员统一管理,其他固定资产资料交由行政人事科统一管理)。

6、对不符合国家要求、医院采购要求和超过申购数量的物资,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处理。

7、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由主管部门负责到仓储部门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并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出库单一式三联,《固定资产入库单》第一联由库房留存,作为固定资产入库的依据,第二联交由采购人员作为报销结算的依据,第三联由库房管理员根据供货商分类整理后,于次月3日报财务科作为应付账款入账;《固定资产出库单》第一联由库房留存作为固定资产出库的依据,第二联交由主管部门作为使用部门领用的依据,第三联由库房管理员根据使用部门分类整理后,于次月3日报财务科作为固定资产增加。

㈣付款

1、固定资产采购付款一般分为:货到付款;采购人员预借货款、货到结算;分期付款等方式。小型固定资产一般采取货到付款或采购人员预借款、货到结算的方式;大、中型固定资产一般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

2、采取货到付款方式时,固定资产采购回来经验收合格后,凭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院长或董事长审批后直接报销。

3、采取预借货款、货到结算方式时,由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主管部门的请购单填制借款单,附主管部门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复印件,报财务部门审核,院长批准后借款。固定资产采购回来经验收合格后,凭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予以消账(将采购员借款按固定资产采购价格转为资产),采购员未及时消账的,将作为采购员借款处理。

4、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时,由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固定资产采购合同的约定需要预付款的填制付款凭证,附主管部门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复印件和《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复印件,报财务部门审核,院长或董事长批准后予以预付款,预付款不得超过固定资产价值的70%(含)。只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固定资产付款进度才能达到70%以上:一是固定资产已经送达医院并验收合格;二是已

经取得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采购回来后经验收合格后,凭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填制《付款凭证》,经财务部门审核,院长或董事长批准后付款。非首次付时,应在付款上注明合同总金额、已付款金额、本次付款金额和余额。

5、原则上,固定资产付款进度按合同约定执行,确因资金困难应协商解决。

6、每月10日前由采购部编制当月固定资产付款计划表,医院财务部门审核,报医院院长审批后复印一式两份,原件送财务部门,复印件由采购部留存,同时采购部将付款计划表电子档传财务部门一份。

7、采购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固定资产付款计划填制固定资产付款报销单,固定资产付款报销单应同时附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大、中型固定资产采购首次付款应附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复印件),并于每月20日前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付款报销单,财务部门集中于每月下旬支付,财务部门支付相应款项后,出纳及时在采购共享资料文件夹更新付款进度供采购部了解付款情况。

㈤质量反馈

1、使用部门(科室)随时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质量等问题以《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反馈问题处置单》的形式报固定资产主管部门,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将问题集中反馈到采购部门,采购部收到反馈问题处置单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以解决固定资产质量等问题,不能予以解决的,应予以退货,确保固定资产质量和医疗安全。

6.医院消毒供应室操作流程 篇六

一、第一个工作流程:污染器械回收

(一)器械使用科室污染器械回收步骤

重要使用的医疗器械应由消毒灭菌部门进行集中的回收处理,包括门诊、病区或手术室等临床科室室使用的污染器械。

(二)对回收的污染器械进行清点核查并确认登记

1.污染回收时,污染器械应放在有盖的容器中或使用封闭专用车,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污染区进行处理。运送车为封闭式。

2.沾染较多血液和污物的器械应在使用部门进行初步处理,或者采用保温和封闭的方法,送到消毒供应中心处理。一些物品必须由使用科室在使用后就地进行预处理,例如阴道窥器、直肠窥镜等器械。

3.精密器械应单独放置在容器中运送,防止损坏。例如内镜、电钻、动力电源线、剪刀。

4.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品和材料,不能不能进入供应中心处理转运。

二、第二个工作流程:污染物品接受分类

消毒部门将收回后的污染器械进行清点接受和分类等操作步骤

1.根据器械部门的材质分为金属、橡胶、玻璃、塑胶等,根据形状为尖锐器械、单管腔类器械、套管强类器械、轴节器械、卡锁器械、盆、盘、瓶等。各种分类的物品应放置在不同的容器中或清洗装置上,注明标记防止混乱。

2.标明“特殊感染“的器械,需要根据清洗消毒条件,选择处理方法。

3.一些专科机械可根据使用科室不同,进行分别处理。

三.第三个工作流程:清洗、消毒

(一)对分类后的器械进行预清洗步骤

根据卫生部WS 310.2-2009的要求,现代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操作程序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4个步骤:

1、冲洗:将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除去污染物。

(1)操作人员必须穿着有防水功能的隔离服装、戴口罩、眼罩或面罩,戴手套、工作帽、穿工作鞋。

(2)现进行机械清洗,然后进行器械消毒。穿刺针器械先进化学消毒,后进行清洗。特殊感染病人使用的机械应选择特殊污染器械清洗消毒方式。

(3)轴节器械、卡锁器械、有明显干固污染必须经过手工预处理。使用机械清洗方法时,应设预冲洗过程。

2、洗涤:也叫主洗。冲洗后,应用酶清洁剂浸泡后刷洗、擦洗。

(1)冲洗后的器械进行洗涤步骤,指使用医用的“清洗剂“进行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以去除污染物。即采用含”酶“清洗剂。

(2)手术器械和各种钳、镊、剪。吸管腔等以及穿刺针锐利器械必须使用超声清洗方法或其他的机械 清洗方法进行清洗。

3、漂洗:洗涤后,再用流动水冲洗或刷洗,经过洗涤后,对器械进行两次漂洗冲洗,去除清洁剂。采用机械清洗方法应使用软水。

4、终末漂洗:应用软水、化水或蒸馏水进行冲洗。

(二)器械消毒步骤

耐高温的器械主张先用物理消毒方法。

1.采用手工清洗可用煮沸方法消毒,(100℃,时间5min)。煮沸消毒必须全部用蒸馏水或纯化水。煮沸时可加入适量的水溶性器械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煮沸消毒后的器械易于加快干燥。

2.不耐高温的器械选用化学浸泡方法消毒。消毒后的物品必须进行充分的漂洗冲洗,去除残留药剂。

(三)远送工具清洗消毒步骤

每一次使用后的污染回收容器和回收车,必须清洗消毒。

四、第四个工作流程:器械制作包装及工作程序

(一)器械烘干步骤

1.应才取机械处理,尽可能避免采用人工擦拭的方法进行干燥处理。

2.不宜采取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器械的干燥处理。

(二)器械检查,维护步骤

包装前必须对器械进行清洁度检查。用目测和放大镜检查器械清洗质量器械光亮、干燥,没有污渍和锈痕。

(三)器械装配步骤

1.根据器械装配文件进行器械装配。提倡使用单件器械抱装形式,多种器械组合包应按照一次使用量装配组合。

2.尖锐或精密器械应有防护措施,避免刺破无菌包装或损坏器械。

3.胶管类物品不能受压和打折,防止变形粘连。

4.多种器械组合包装时,固定摆放位置和顺序,方便临床使用,符合无菌技术要求。

5.每个器械包中应放置包内灭菌化学指示卡。

(四)器械装配的核查步骤

经过装配组合的每个器械包必须进行核对,保证符合装配要求。

五、第五个工作流程:灭菌及操作规程

(一)灭菌装载步骤

1.包装后的物品宜使用专用篮筐装载灭菌,或者摆放在灭菌器搁架上进行灭菌。小件物品必须放在篮筐中灭菌。

2.灭菌包体积不大于30cm×30cm×50cm(预真空),30cm×30cm×25cm(下排气)。

3.灭菌包重量不大于7kg(金属),或5kg(备料)。

4.灭菌包排放中,其上下左均间隔一定距离,至少相隔2.5cm,以利于蒸汽置换。

5.尽量将同类材质的物品装在一起进行消毒,例如器械与纺织品宜分别进行灭菌。如果必须同时灭菌,纺织品应放置在上层,金属器械类物品放置在下层,较大的包放在上层,小包放下层。防止出现湿包。

6.手术器械盘应平放,保持器械均匀分布不混乱。纺织物品应竖放,手术包应斜放。利于蒸汽进入和物品干燥。

7.纸塑包装材料的物品应当竖放在篮筐内或架子上。塑料面朝下或朝上都会产生水分的带留。

8.装载的物品不能接触灭菌器夫人内柜,防止接触冷凝水。

9.记录各种物品装载的日期、时间、灭菌器设备序号、灭菌循环次数、物品名称、数量、操作人等情况。

(二)灭菌步骤

1.每天灭菌器测试合格后才能开始当日的灭菌工作。测试项目包括进行每天夫人B-D测试、工艺测试。必要时进行声生物监测、验证仪测试。各项检测结果记录,档案留存3年以上。

2.根据器械材质选择高温灭菌后低温灭菌。

六、第六个工作流程:无菌物品储存工作程序及管理

(一)灭菌后物品接收步骤

1.灭菌物品需冷却后,再从灭菌柜搁架上取下。过热的物品在搬运中会产生较多的造成湿包。

2.灭菌后物品必须检验以下项目:①监检查包装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②检查灭菌物品是否后湿包。湿包视为污染包。③检查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是否合格。④检查物品上标志是否清楚。

3.登记我物品如掉落在地上或误放不洁之处,应视为受到污染。

4.已灭菌物品不能与非灭菌物品混放。

(二)储存摆放步骤

1.物品摆放位置规格化。应做到物品分类摆放、摆放位置固定、位置有标记。

2.无菌物品摆放顺序,有效日期已临进的在前,先发放,远期在后。严禁出现过去物品。

七、第七个工作流程:无菌物品发送管理物品发送步骤

1.运送无菌物品的车、容器等工具,必须经过清洗后消毒处理。

2.无菌物品必须装放在封闭式下送车或容器里进行下送。

3.发送回收物品要定时、按规定线路进行。

4.发送无菌物品和回收污染物品的人员和工作要分开进行。

7.高一学生练字的操作流程 篇七

1.俗语说:字如其人。练字首先是陶冶人读书的情操,培养人认真、细致读书做事的品格。

2.正如人的性格在高中阶段走向成熟一样,人的字体在高中也走向定型。作为高中的起点,高一无疑是练字的最佳阶段。

3.现在的考试仍以笔试为主,一手好字总令人有赏心悦目之感,可给人留下好的印象。尤其是作文,优美的书写定然会让阅卷者眼前一亮,难免多打几分。另者,良好的书写习惯能有效地防范错别字。

二、指导练字的一般流程

1.先让学生学习新课程人教版教材必修第1册专题之“优美的汉字”,了解汉字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文化,老师讲解楷书的特点,并指出练字的关键是练字的间架结构和笔画的走势。

2.选定一本楷书字帖,锁定其中300字左右字体结构尽量有代表性的一页,把白纸盖在上面摹写,每天一张,持续半个月。

3.半个月后,同是这一页字帖,用白纸对着临半个月,每天一张。

4.半个月后,还是同一张字帖的字,不看字帖,每天一遍地背临半个月,即闭上眼睛每个字的结构和笔画走势都能历历在目,而且能书写下来。

5.如以上过关,另找一张具有代表性的字帖,临半个月,从而进一步巩固对楷体的结构布局及笔势的认识。

6.内容开始转换到需背诵的课文,这也由单纯的练字走向有意义的实用。这既有利于课文的记诵,也可克服学生练字和实用脱节的现象。每天至少300字,时间可一直持续下去。

7.由于考试写作时的字体一般比练字帖上的字更小,所以应逐步走向用作文本或稿纸练字。练字的内容也由单纯默写的内容转向其他优美的文章。每天至少300字,持之以恒地练。这样让练字产生的心灵愉悦和内容的美感融合起来,相互促进,同时也进一步消除练字和实用脱节的现象。

8.到了一定程度后,练字的内容上进一步扩大,可把平时的练习放到作文本或稿子上做,把书写的艺术完全融入实际运用之中,达到只要提笔书写,就能“文从字顺”,就能下意识地要求美观。长此以往,书写能达到又好又快,而且会爱上写字,喜欢动手写东西,也就自然有自己的书写风格了。

三、有关说明

1.提示学生:楷书练好了,笔画的自然勾连就成了行书。

2.每天都应检查、点评、督促。

3.哪个阶段没过关,就应加强,后面的训练时间顺延。

4.搞一些如汉字文化讲座、书法比赛之类的活动,活跃气氛,提高兴趣,相互借鉴。

5.练字之初,也许有的学生会有抵触情绪,或认为一天300字量太大。实践证明,只要每天以鼓励为主的点评到位,学生会很快发现练字的乐趣而坚持下去。引导学生把每天300字的任务分散到课前课后各个时段。学习之余练练字,也不失是一种调节学习的好方法,绝无耽误学习之忧。只要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实践出真知,定会形成有自己特色的指导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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