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生律所实习报告

2024-08-09

法学生律所实习报告(精选4篇)

1.法学生律所实习报告 篇一

法学研究生律所实习报告

美国法学家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xxxx大学行政法学院的法学教育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先在学校里,通过老师以专题的形式引导学生学习、理解和运用法律,然后再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机关的各个实习点进行法律实务的培养和熏陶,以期让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务经验,以便更快的融入社会,为社会、为法学的发展贡献力量。现在,由学院组织的三个月集中教学实习已经结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下,三个月的锻炼确实让我收获颇丰,也成长了不少。在此,我通过整理实习日志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回忆三个月在律师事务所的见闻和经历,撰写这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基本情况

(一)实习选择

每年全国各个大学招收特别多的法学专业学生,而法学专业的就业面却屈指可数。除了千军过独木桥的“公检法”岗位,律所成为不少法学同学奋斗的岗位。学法已有六载,除了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政府部门实习过以外,就差还没有在法院和律所实习。如果有机会在各类法学对口的单位实习一遍,那自然是好事,但是在二选一的情况下,最先考虑的是准备去父母工作地的法院实习,后来听师兄建议,律所的实习经历对于以后就业的帮助会大一点。本来律所对于我来说,属于挑战性极高的工作,对于有些懒散的我来说,多么想墨守成规,但是可能带有一些功利心,更多的是我想通了想尝试一下新鲜的工作,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到底是怎么样的。遂选择在律所实习,而且当时可供选择的律所当中,有重庆和深圳两个城市的,这也是我未来想去的两个城市,在权衡之后,我未来有更大的可能性会留在重庆,所以选择的是重庆的律所。这家律师事务所在重庆来说,也是实力很强的,并且主任承诺将会由律所的合伙人来指导实习生,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因此,在多方纠结和权衡之下,最终选择了重庆的律所,也就是重庆xxxx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目标

通过实习,一方面了解律所的运作过程以及律师行业的一些现状,并且培养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学习一些办案经验,提高实践能力,树立职业意识,增强敬业精神,提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好能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实习计划

根据实习大会上律所主任的建议,研究其组织编写的《实习手册》,并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一些调整,在实习之前,制定好实习计划,对于实习过程可以做到有的放矢。通过深入的思考,我的计划如下:

1、每天按时到,打扫卫生、整理办公室,做好办公室的服务保障工作;

2、制定每天的工作计划,做好每天的工作日志,并且保质保量的完成老师安排的工作任务;

3、熟悉律所的工作流程和习惯律师的工作节奏;

4、跟着律师学习接待当事人、阅卷、调查取证、书写法律文书、出庭应诉等具体法律事务;

5、了解律师职业道德,知晓律师行业的纪律和风险。

(四)实习岗位

重庆xxxx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业务范围比较广的事务所,我们共计13名行政法方向的实习生不可能全部分配在行政法事务部进行锻炼,各个业务领域虽然或有差异,但是从接收案件到处理案件到最后的归档,整个过程基本上是想通的。只是就是处理案件的过程会由于业务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是大体原则性处理方式方法相似,可以借鉴。我有幸分配到刑辩中心,也就是主要接触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并且由合伙人律师指导我的实习工作,我倍感自豪和开心。以前都就对刑事领域很感兴趣,现在更是重新激发了我这方面的兴趣,我更有理由将这次实习做好。

二、实习内容与过程

在律所三个月的实习期,指导老师确实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也带我做了很多事情,目的都是为了让我从中得到锻炼,我因此特别感谢他们,还有我们团队的其他律师,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也给予了很多的关怀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鉴于实习期较短,一般来说,一个案子都很难跟完,因此学习到的东西都是呈段落式的,不完整的,以下所陈述的实习内容,可以理解成可能针对的是不一样的案件。实习中,指导老师尽可能的让我体验更多的工作内容,我也有幸能够几乎全面的接触到律师工作的节奏,我虽然在学习过程中,学习比较慢,但是每一个工作都尽力的将其做的最好,多花点时间无所谓,只要能够在截止日期前将工作完成。换个角度来说,也因为这样,指导老师也愿意将更多的活放心的安排给我,我也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学到更多有价值的东西。

(一)出差调查取证,体验艰辛的取证过程

实习的第二天,指导老师就安排我跟着他出差去遂宁办理一起非诉案件。案件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证据的收集,收集证据本来就是一个很不容易的事情,无论是通过政府部门来调取证据,还是自己私下收集证据,都会面临很多问题。证据的收集要合法,证据内容要与案件相关,证据还应当具备真实性,此外,还得说服人家配合你收集证据,尤其是在政府机关收集,会遇到各种刁难,这样资料不全,那样身份证明不足为由予以拒绝。有点像“秀才遇到兵,百口说不清”。在中国在这个体制下,有些时候靠点关系招呼一下,有些事情确实好办一点。还有一次是前往开县,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并且联系家属配合收集一些与案件相关的资料或讯息,虽没有多曲折,几个小时长途跋涉还是有些疲乏。后因当事人在看守所发病需要就医,向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提交取保申请书,没有被得到批准。还有一次因为要证明当事人经办的企业并非诈骗,而是实实在在在运营,前往现场取证并且询问附近村民固定证人证言等,也是不辞辛苦深入大自然深处。说了这么多,个人认为,取证的艰辛都可以接受,但是有些部门的恶意刁难怎么都让人愤怒。

(二)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

民事案件最重要的就是收集证据,整理证据,因为谁主张谁举证;而刑事案件是检察机关获得证据材料,然后阅卷,查找或者收集一些对当事人有利或者不利的材料,以便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辩护。实习中,总共接触三件刑事案件,即邓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吴某涉嫌诈骗医保案、唐某涉嫌贩毒案。走私案的案卷材料一共29卷,每卷大约300页,要将这么多案件看完,我起先也是怀疑的,但是没想到后来为了一个一个的核对走私的货柜,不惜一遍又一遍的反复查看。找出起诉意见书上和起诉书上不一样的货柜、重复货柜、错误货柜,并且分析每个货柜证据材料,将其进行统计;并且通过银行流水统计核算走私的数额,因为涉及很多的账户,相互之间打款金额是否对得上;此外认定走私是按照货柜重量还是按照走私金额来计算等等,这些都是在处理该案时考虑的一些因素。才刚实习,指导老师就让我多看案卷,在学校里面可以多看书,但是在律所来实习,要想进步快些,就多看案卷,并且在看的过程中一定要做阅卷笔录。尤其是在阅吴某涉嫌诈骗案,仅阅卷笔录就写了五六万字。阅卷笔录对于律师来说显得很重要,不仅能很快熟悉案件内容,也能够方便事后查阅重点内容,并且对重点内容的标注,方便分析和研究。

(三)参加接待当事人,学习谈话技巧

律师虽然是法律工作者,但是仍需要一些商业手法,其中,如何跟当事人谈价是很重要的学问。当事人不管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你,那个时候他对你其实不是很相信,除非你们之前有过合作。那么这几分钟就是发挥律师口才的机会,要在这有限的时间里面把当事人说服,并且愿意让当事人出钱。在办公室里面,常常会有当事人过来找律师,要么是为了案件代理,要么是为了了解案件进展。给我的一个印象是,要熟悉法律知识这是基础,其次不要跟当事人讨价还价。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价格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会对案件的服务水平有影响,作为律师,不要跟当时讨价还价,否则当事人就会不信任你,就会认为你在坑他钱。我们的原则就是不管先开价多少,高了那是我服务好,当事人不接受就算了;那低了的话,也不能再找当事人再要钱,这是不好的。此外,在和当事人谈判的时候,要做笔记,将当事人说的重要情况记下来,不能再不知道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乱承诺,在让对方提供更多的资料后,要告诉对方,假设这些资料都是属实的,对此进行一些法律分析。回避当事人的胜败率的问题,也不能对案件进行承诺。

(四)出庭参加诉讼,熟悉审判流程

邓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一案,跟着指导老师前去重庆一中院参加诉讼,一共开了两次庭,一次庭前会议,主要是交换证据;一次是正式庭审,对庭前会议有争议的证据进行公开审理。律师过通道,可以和公诉人一样免于案件。庭审中,嫌疑人不用剃光头、穿囚服,而且在审判长得允许下可以就坐,但还需要改变,嫌疑人全程在几位警察控制下,戴着手铐和脚铐。公诉人在法庭上的案卷材料是法院的材料,从法律上说可能并不禁止,但是我感觉有程序问题,会给人一种法院检察院一家人的感觉。在旁听席,观看这一场庭审现场,更熟悉了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的庭审流程。因为听说观众不能再庭审中做笔记,因此没有能够制作庭审笔录。在下一次的高某诉洛碛镇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我作为被告方代理人之一,在代理人席位上更近距离的感触庭审,并且制作庭审笔录,全程是主办律师在庭上和原告进行抗衡,很生动的一课。

(五)参与疑难案件讨论,了解办案技巧

律所实行的是团队制,对于一些疑难案件,会不定期的组织律师进行讨论,寻求最优的处理方法,这也是年轻律师最好的学习途径,因为年轻律师对法律运用不熟,经验不足,因此在办案中可能会考虑不周全,通过这样的平台或者机会,可以向资深律师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因此学到了不少办案技巧,这种方式我感觉很有赞。

(六)整理案卷归档,知晓办案流程

律所通常会有档案室,将律师办理结案的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一方面是案件办结的手续,一方面方便日后查找。这也是律协对律所提出的要求,而且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部分律所还有所有案卷的电子档案,这就更便利管理和查询。我们在律所不仅要整理案件,将其归档,还负责将以前的档案扫描成电子档进行保存,看着汗牛充栋的档案卷,不由得发麻,还好在我们实习生轮流的扫描下,基本上将近十五年的案卷整理完毕。

(七)撰写法律文书,提高写作能力

法律文书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律师的水平。在学校的时候,几乎很少联系法律文书的写作,在办案过程中,随时要面临各种各样的文书需要撰写,都需要你信手拈来,而且还要保证质量。在实习中,我起草了辩护词、取保候审申请书、法律意见书、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词、房屋租赁合同、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指导老师在我写作的基础上会进行删改,有时候会改的面目全非,慢慢的就改的少些,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指导老师精炼的表达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表示佩服,我也因此学到一些撰写方法。

(八)参与民事调解和法律咨询,提高知识储备和临场反应能力 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派出所帮助民警调解纠纷以及向居民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来这里咨询的居民,大多人没有学习过法律,当他提着问题来咨询的时候,我们感到这是对我们的信任,也代表他们相信法律、乐于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这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因为他们的知识基础,我们常常通过重庆话,用很地道朴实的话给他们解释,并且给他们支招。咨询案件对于我们还好,尤其是纠纷的调解,各方当事人往往都是怒气冲冲的来到这里,各不让步,自认为有理,我们常常不畏辛苦,亲自给当事人倒水请其喝水消气,然后视情况采用“背对背”或当面调解方式进行调解,其间循循善诱,运用专业知识引导当事人讲法讲理。当事人均能在律师的端茶送水、专业讲解、主持调解后调整情绪,理性面对问题进行谈判,即使有最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也均表示会依法维权。我们在这段时间,接触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也迫使我们去学习,提高了我们的知识储备,丰富了我们的经验。此外,在和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临场反应能力也是很重要,否则对于一些不能轻易说服的人,就尴尬了。

三、实习总结与体会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这三个月,感触很深,从接触的这些大大小小的事中,也能够总结、体会到很多有用的在课堂上学不到的技能。

(一)初入律师行业,要懂得吃亏

“要懂得吃亏”,这是指导老师常对我说的话。吃亏和吃苦还不一样,吃苦后面会说,但是吃亏呢,是很多人不容易做到的,因为人往往在比较中,容易不理性。才刚刚开始工作,尤其是律师行业,资历这些很重要,虽然现在不大爱提“师傅带徒弟”,但是也没有本质的变化。才进去,就要好好干,不要跟师傅或者其他律师斤斤计较,干的多,不要抱怨;待遇少,不要抱怨。你做的这些事,并不是没有人看见,吃点亏,他人是知道的,他以后就会给你更多的机会弥补你,不说弥补,那到时候也会多少照顾你。

(二)律师需要广泛的知识储备,活得老学到老

就像之前在派出所进行法律咨询一样,每天会面对刑事、行政、民事、经济、海商、税务等等领域的问题,若是只懂行政法领域,那对于好多问题几乎没辙,但是也不能这么坐以待毙。必须好好的学习,我就是从不懂,到熟悉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社保、刑事、税务等领域,全靠私下的学习。就像当时听谢主任讲座提到的,就拿刑法来说,四百多个罪名中,有近一半要涉及其他领域,要想理解透彻这个罪名,必须要对该领域的知识进行恶补,比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对产品质量领域法规了解。就拿社保来说,这个政策性很强,还必须要把这一块学透。所以大家都说,律师真的要博学多智,才能应付得过来。

(三)临场应变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是律师重要的素质

这两种能力对于律师来说,一定是很重要的。在学校的辩论队训练中,可以对这两项能力进行培养,平时和同学交流也可以,但是法律毕竟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最好的方法当然是实践。就是给你介绍一个当事人,你要怎么去说服他,在和他的沟通中,你不能被他带走,你要有的放矢的引导他跟着你的思路走。我想,这个事需要长期的锻炼才能养成的。

(四)律师是最忙碌的工作之一,付出与收入成正比

去律所之前,我以为可以过早九晚五的生活,然后多余的时间自己可以安排看看书或者写一写论文,但是我一去之后就想多了。律师的工作节奏真的太快了,他们基本上是365天处于工作状态,每天工作的时间长于12小时,常常忘记吃饭,常常奔波在开庭的路上和会见当事人的路上。我在律所的时间,基本上没有按时下过班,最晚可以达到23点多下班。律师其实就有这么忙,先前网上也有一篇描写律师加班称常态的文章,一下子得到了律师同行的认可。但是律师的收入,确实也很可观,当然刚进去的律师可能处于劣势。行业现状决定了,先苦后甜,只要坚持下去,未来充满无限可能。

(五)要踏实肯干,忠于法律,服务当事人

作为律师,一个法律人,一定要忠实于法律,不能干违法的事,甚至不能做一些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事。当事人就是衣食父母,代理了当事人的案子,就要踏实勤勉的把事情做好,就算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支付(足额)律师费,只要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履行完毕。而且不能像当事人进行承诺胜败,为当事人保守秘密,若遇到法律规定的应该不予保密的情形,也要按照规定进行。做律师要有良心,要有社会责任感,可以进行一些社会公益,或者帮助一些确实需要法律帮助的困难的人,也是对社会的培养的回报。

(六)要自信

自信是人生前进非常重要的品质。自信并不是骄傲,这是针对自卑来说的。我们经过了漫长的法学院学习,我们要肯定自己这些年的学习方法、知识储备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能遇到事情就畏畏缩缩,不敢确定,不敢去尝试。自信是允许出错,只要不是一些大的或者原则性的错误。自信之后说话的技巧或者谈吐才会自然,也才会让人相信,也才会发展和进步。

四、对未来的期望

律师行业竞争激烈,但是市场依然很大。在不同的单位、岗位实习过之后,经过对比,就会知道自己更适合哪个行业。若仅仅从某一方面来考虑的话,那么答案似乎是比较明显的,但是选择人生之路,是一件需要慎重的事,在选择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我觉得可以运用财务管理学上的swot分析方法,找出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外部环境的机会和威胁,根据这个分析,可以将问题按轻重缓急分类,明确哪些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哪些是可以稍微拖后一点儿的事情,哪些属于战略目标上的障碍,哪些属于战术上的问题,并将这些研究对象列举出来,依照矩阵形式排列,然后用系统分析的所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相应的结论而结论通常带有一定的决策性,从而有利于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帮助我们更好的做决策。

本次实习,在重庆xxxx律师事务所,在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其他律师前辈和师兄师姐的帮助下,收获很多,成长了很多。让我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较深的认识,也对于日后要选择就业方向提供了参考。不管以后要从事哪个领域的工作,在律所学到的这些东西,都是能够用得到的。我将会继续以实习这份热情,在以后的人生或者工作中表现出来,不断学习,不断的提升自己,以期以后能够为中国的法治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2.律所实习报告 篇二

这个暑假我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进行了暑期实践,为期2周。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我是法学院的学生,学习的是知识产权,将来也想要从事相关方面的工作。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涉及的法律知识面面较宽,实践性强,作为一个只有在校学习经验的大学生,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能够学习些课堂上所学不到的实际经验,了解法律实务和实际办案流程,更多的是能提前了解律师的工作状态,为以后的从业做个参考。抱着这样的目的,我来到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进行实习。

在短短的两周时间内,我学到了不少专业知识,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由于在校我学的是知识产权专业,只上过一些法律基础课程,专业的知识并没有深入学习,所以在律所实习我主要是负责接待当事人,并且在旁听律师接待当事人分析案子,在这过程中我记录了律师分析的话,这样便对于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在律所带我实习的是该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周律师,是位很有经验并且优秀的律师。

在去律所实习之前,律师在我看来只要在当事人来咨询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或是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律师的观点,为当事人打赢官司即可,是个只靠口才吃饭的工作。然而在律所实习2周后,我便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在律所中我见的最多的就是法律咨询,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首先会先咨询律师,而律师就需要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为其提供建议,从现实可行性的角度为当事人维权。有一个案子的当事人借给他的租客20万,写有借条,但是借款人躲债到了外地。该当事人就收不回借款,于是来咨询律师能不能告他诈骗,该当事人很激动,说,钱也不指望追回了,就想让借款人坐牢。周律师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分析问题,借债并不能构成诈骗,借款人只是借款不还,警察不会因为借款不还而对借款人发出通缉和追捕,因此报案一般立不了案。周律师建议当事人可以打官司,官司赢面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是打官司的费用较高,与所追款数成正比,而且即使官司能打赢,要是借款人一直不回家,那么强制执行就无法起到作用。在听了这个案子后,我才知道实际办案子并不是我们课堂理论所学那样,实际的办案要考虑更多现实因素,即使官司打赢,要真正维权还是需要实际执行的支持。办案子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多年的实践经验和各种知识的支持。在律所中我见到的来咨询的经济类的案件比较多,多是一些追回欠款,公司纠纷的案件。在律所实习的2周中,我也了解到要打一个官司的繁琐,并不是如我以前所想的那样,只需要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就行了,两方律师分别举证所涉及的一系列证据就是律师在庭前所要做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收集证据这一环节,是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小到一份居住证明,大到一份死亡原因事故鉴定书,在取证环节中都不容许有任何差错或是考虑不周的地方,各证据间也应有内在的关系,而不是零散的、信手拈来的。这种证据的获得都是经过多次奔波才得到的。

在律所观察律师的工作状态,发现对于律师来说,最重要的能力就是沟通能力,而非我们曾以为的口才那么简单。在校期间,我认为律师的口才极为重要,能够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便行了,其实不然,律师在法庭上只要陈述出自己的观点与发条依据,一切从当事人的利益考虑。要做到这些就需要律师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这不仅仅要求有好的口才,更需要有专业的知识,生活阅历,实践经验和涵养。

周律师考虑到我才大二,并未学习到系统的法律知识,于是让我整理卷宗,让我通过整理卷宗看卷宗上的案子来达到学习的目的。卷宗对于律师来说可以说是机密的文件,因此在整理过程中我格外认真得去做了这份工作。整理卷宗,在没着手去做前我认为是项简单的工作,然而真正去做了就会发现这项工作也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

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在整理过程中只要用心,就可以通过整理卷宗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知识。因此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在为期2周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知识的匮乏。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有时候的确掌握了知识,从理论上也知道该如何运用,但是在实践中真的需要运用了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于是就需要通过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只有实际运用了才能知道自己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从中吸取经验,提高自己的水平。在大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往往学习的都是纯理论的知识,而没有实践经验。因此在暑期进行实践就是很好的机会,把我们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通过实践来提高。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虽然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更多的是一个职业,一个谋生手段。律师并未如我们所想的那般光鲜亮丽,工作的压力之大,工作之繁重是我以前所不了解的。要想进入律师这个行业,需要具备良好的素质,并做好打拼的准备,在从业的开始几年,需要一个漫长的积累与奋斗过程。一个好的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人格魅力,执业纪律等。同时要想成为在律师行业的精英,更是需要与各行各业的人打好关系,这是增长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实习中我学到了以往在学校所学不到的,从在讨论某律师讨论案件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讨论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的主要观点,而实践之中又倾向于哪种观点,这样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能帮助我们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同时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以后成为律师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成为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3.律所实习报告. 篇三

今年暑期, 从 **年 8月 4日至 2011年 8月 23日, 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 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 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 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 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 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 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 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 增长了社会见识, 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 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 合, 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 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 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 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 >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 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 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 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 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 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

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 么都不会, 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 我才能很快地学 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 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 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 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 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 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 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 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 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 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 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 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

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 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 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 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 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 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 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 挥本人的聪明才智, 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 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 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第二、在书写 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 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 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 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 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第 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

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 对涉案的法 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 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 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 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 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 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 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 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 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 点令我感触颇深, 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 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 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 >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 光, 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 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 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 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 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 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

让我懂得 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 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

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律所实习报告范文(二

本人于 **年四月在 xx 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 接触到了律师实务, 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 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 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 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 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 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 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 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 掌握与案件有关 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 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 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 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 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 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 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 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 400元的从 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

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 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 400元的车票不属于 必要的费用。显然, 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 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 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 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 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 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 ,后房屋一直 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 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 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

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 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 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 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 >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 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 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 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 据, 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 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 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 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 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

法律文件解决。因此 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 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 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 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 的效力层次。

例如, 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 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 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 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 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 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 >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 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 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 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 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 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 **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 益。以营业额的 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 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 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 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 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 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 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 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 纷时, 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 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 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 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 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 段跳跃到诉讼手段, 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 终局性行政结果, 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 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 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 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 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 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 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

实以 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 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 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 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 不但没有任何意义, 反而泄漏了我方 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 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 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 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 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 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 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

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 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 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 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 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 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 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 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 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 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 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

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 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 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 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 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 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 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 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 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 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 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 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 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 实剩余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 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 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选择代 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 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机会。如在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的 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了 解。如果法官对案件的事实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 向我方的诉讼请求

中。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 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 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 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 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 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 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 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 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 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 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 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 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 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 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最后,感谢 xx 律师事务所的 xx 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律所实习报告范文

(三)我始终相信,你经历了什么,就会对什么进行思考;经历得越多,思考得越深入,获益自然就越匪浅。思想会随着行走的踪迹而变得深远,这就是所谓“思随行远”。去

年寒假的实习经历告诉我,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经常办公的地方,拥有丰富翔实的案例 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法律氛围。通过阅读案件卷宗,能了解律师分柝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 程以及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据,还可以检验所学知识是否掌握牢固和理解准确。作为一名 法律专业的学生,将来可能从事律师这一职业,有必要提

早熟悉律师的工作环境,故此 今个寒假我又选择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从小律所到大律所 上次我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拥有约十名律师,规模较小;而今次我到的是一间按照国 际通行惯例进行规范运作,拥有五十多名具有高、中职称律师和三十多名律师助理的合 伙制律师事务所——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从一间小律所到一间大律所实习,让我见识 到了不同规模律所之间的不同运作模式。通过实习,对比总结出:小律所由于资金、人员有限,并末对法律业务进行细分,律师之间大多也没有根据案件类型进行明确的分工,一个律师往往代理不同类型的案 件,案源的多样性更加要求律师要具备全面的法律知识,唯有此才能自如处理各种复杂 多样的案件。但这样却容易造成律师单打独斗和律所管理松散的局面,同时也难以形成 小律所胜人一筹的业务强项。反观大律所,则与小律所有不同之处。当我踏足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发现其办公 环境是小律所不能比拟的。除了办公室,外面还放置了一张张屏风型的办公桌,整体布 置俨然如一间正规公司。除了布置,其运作也趋向公司化: 律师事务所设立业务委员会,业务委员会下设刑事、民事、经济、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金融>证券、按揭服务 等专业八个部门,管理可谓分工明确,律师也称得上“术有专攻”,像我的指导老师侯 律师就专门代理和房地产有关的案件。当然,律师事务所运作方式的异同并不是我主要关注的,但它却使我所深深感受到: 作为一名法律人,既要有广阔的法律知识背景,又要在某一方面有所深究,以形成自己 的特长和优势,知识的广度和所深度不可偏废其一,这是一个做学问不变的道理。用“看热闹”形容上次的律所实习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当时正读大一的我只学了 《> 法理学》和《>宪法学》两门课程,根本不懂得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知识,阅 读卷宗大多像在阅读>故事,似懂非懂之间缺少了明确的目的和思考。但这次实习,我 可以自豪地告诉自己:我会看一点门道了。今个学期学罢了民法、刑法等法律,我已经对一些法律问题有了大概的了解,因而 抱着学习见识的目的,有意识将自己模拟成一名律师去阅读案件卷宗。由于有了相关法 律知识作为智力支持,因而阅读变得有耐性和有条理,一大叠证据材料再也不是以前眼 中枯燥乏味的东西,也不再不知道应该从哪些文件开始看起了。阅读过程中,我运用所 学知识不停换位思考:首先尝试为当事人寻找起诉的法律依据并写起诉状,又就对方提 供的证据材料写下自己的质证

意见,并思考如何反驳对方的抗辩理由;然后假设自己是 对方当事人的律师,根据起诉状的内容寻找抗辩事由并拟写答辩状;最后综合所有的案 件资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笔录等,从法官的角度对案件得出自己 的结论,并对照判决书的裁判要旨检验自己结论的正确与否。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一个

4.律所毕业实习报告 篇四

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想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会见当事人,逻辑清晰,谈吐不凡……但是,这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却把我的这种理想形象击得粉碎,让我有幸真正了解了这个神秘的真实的律师群体。

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主要包括:1.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2.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3.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4.主持调解或处理撤诉问题;5.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6.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而我由于还是在校生也未系统的学完法学教育,当然还不能完全胜任严格意义上的律师助理的所有工作。

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私下里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并且结合自己已学知识和实习观察案件审理过程,我尝试进行了归纳整理。一个诉讼案件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案源

1、找到,或者发现当事人。这当中很考验律师的社会人际关系,应用自己已有的人脉迅速找到当事人并进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2、达成协议,接受委托,签订代理合同。

二、准备(最重要)

1、尽可能地列出一个全面的,需要当事人准备的材料清单。这很关键,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到了法庭上证据是最重要的。越全面越清晰对日后的梳理就越有利,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当事人。

2、梳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准备起诉状,并附上主要的证据,或者关键的证据。这当中的工作相当的繁琐,对于律师来说也相当的关键,要找到其中的因果联系和重要与否很考验律师的能力。当然也是律师助理职责的内容,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3、在举证期限内,列出一份大致的,交给法庭用的证据清单

4、阅卷,拿到对方提交的证据。或者,申请进行证据交换。

5、开庭前,根据自己一方与对方的证据材料,列出法庭质证用的详细的证据清单。

6、开庭前,准备好至少两轮的辩论意见,尽可能地全面,然后在法庭随时进行调整。这也是最考验律师思辨性的地方。

三、开庭及以后

1、开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休庭后,尽可能快地整理出代理词,在质证提纲与辩论意见的基础上

3、等待法庭的调解或判决

4、判决后,不上诉的,本案直接结束。上诉的,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写出上诉状。交给一审法院,交费,并等待二审的开庭。在此期间,准备二审开庭用的法律方案及代理意见。

5、等待二审法院的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

说完了自己的实习工作,下面谈一下自己对这次毕业实习的体会 对于这次实习,我不想过多的去讨论所经历的一些案件,而想着重地谈谈真正投入到法律实践中的感受。因为所经历的案例好多都被我们的教材格式化了,过多的去单纯讨论在实践中几乎失去意义。

首先,我想谈一下关于法律思路的整理。为什么在接到一个相同的案件,有些律师就做的非常的吃力,到最后甚至要承受败诉的后果。而有些律师却能很快的上手,并且最后轻易的胜诉。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存在——那就是法律思路!思路是自己的选择,一

个案件到手,法律关系的分析,从哪一个关键点去着手非常重要,有时候思维的转换就更加关键。联想之前在法院的实习,法官也强调如何适用法条是最关键的问题。由此可见,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首当其冲的是要有一个宽广的视角和清醒头脑。作为律师,打开思路,不走死胡同,时刻都要保持着条条大路通罗马的辩证思维。

其次,我要说的是之前对律师这个职业的误解。也许是受到很多影视作品的影响。总觉得律师是口才好,反应快,似乎一定是一个辩论高手。自己在学校参加很多辩论赛,就对律师这个职业有很深的向往。然而这种想法在实习之后就会发现是很幼稚的。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相较而言更为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的是知识,阅历,涵养的一个综合……而另一方面,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所以说,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之前对律师的各种认为都是不那么切合实际的,带有一点儿幻想和戏剧化。

再次,我想说说自己在实习过程中感触最深的,也是很受教的一点。那就是无论做什么都要不断的学习,学习才是使得自己的事业时刻充满生命力的关键,尤其是对于一个律师来讲。可能很多人都觉得律师做久了,就有一套成熟的流程,剩下的只是周而复始。这么说来对,也不对。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这往小了说,是要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执业水平。往大了说,这就是一个律师的责任,因为当你代理了一个案件,就承担了一份责任。如何把案件弄得很清楚,如何解释给你的当事人,如何找到突破口很可能取决于你是否明白这个案件上的非法律问题。律师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都很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以前觉得律师越老越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时代变了,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要被社会所淘汰。因此,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事业上,谁能与时俱进,谁就有机会。

最后,我要说说关于这次实习的困惑。实习的目的在于理论联系实际。在踏入实习地点之前,我们总有理论指导实际的雄心大志。我们以为要实习的、学习的不过就是流程,是看起来变“老道”的经验。可是当遇到真实的案例的时候,我们所谓想指导实际的那种理论的困窘是很明显和清晰的。一个很简单的案例如果作为一个试题来做可能会简单点,因为有四个选项可以去选择,并且只需确定一下正确答案即可。当一个真实的案例,真实的人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那种感觉很突兀,让自己感觉无所适从。现实的案例没有那么清晰,谁对谁错,一下子很难分清。很多事情,并不是除了黑就是白,大部分都处在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

从我自己的角度反思,明年的这时候有可能就参加工作,然而一个短短的实习让我感到很震惊,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所谓的理论联系实际还是应该落到实处的,这些理论应该结合我对社会的一些基本感知。这些基本感知对法律适用的把握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这次实习,发现自己缺乏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而这恰恰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会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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