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

2024-08-24

请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精选6篇)

1.请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 篇一

【发布单位】许昌市

【发布文号】许政办 [2006]79号 【发布日期】2006-07-09 【生效日期】2006-07-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河南省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使用市属企业发展资金支持市区工业发展的意见

(许政办 [2006]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市区、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决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民间资金注入企业,进一步促进市区工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聚集,壮大市区综合实力,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的范围和重点

市属企业发展资金的支持范围为上缴市级财政收入的企业;支持的重点是具备一定规模、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广阔、诚信度高、税利贡献大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和条件

市属企业发展资金支持方式,采用借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

(一)借款

给予借款支持的企业要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上年或当期赢利的;

2.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高于市本级平均增长速度、上缴税金(地方分成部分)100万元以上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实际上缴税金(地方分成部分)入库金额50万元以上的;连续两年销售收入、上缴地方税金(地方分成部分)增长30%以上的“小巨人”企业;引进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企业;

3.近两个年度没有拖欠银行或财政借款利息,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4.列入当年竣工投产、具有发展前景的工业技改(新建、扩建)项目。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费率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给予借款的企业或项目不再享受贴息。

(二)贴息

对于规模大、实力强、发展快且融资能力强的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材料应用等技术推广项目;为产业集群提供共性技术支持、研发及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带动力较强的项目等可以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1.企业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上缴税金(地方分成部分)200万元、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改(新建)项目,已经获得金融部门贷款的给予贴息。

凡是企业年上缴税金(地方分成部分)2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额低于10%的,按60%(贴息金额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给予贴息;凡超过10%低于20%的,按80%给予贴息;超过20%的按100%贴息。

2.以自主研发、购买使用获得省一等奖以上的经过中试及省以上行业部门鉴定,应用于工业生产的高新技术成果或专利技术,财政给予贷款全额贴息。贴息时限为一年。对于投产后年新增市本级税收(地方分成部分)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贴息时限延长一年。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再给予借款支持。

(三)奖励

对财政贡献大的企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本级企业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许政〔2005〕55号)文件执行。享受借款和贴息办法支持的企业可同时享受奖励。

三、市属企业发展资金的来源及管理

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及盘活企业资产收益等作为市属企业发展资金本金。该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期回收,滚动发展。贴息资金原则上以每年市属企业发展资金利息净收入为限择优安排。

资金由许昌市属企业发展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办理相关事务。

二○○六年七月九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请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 篇二

一、我国集体企业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集体企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积极影响和新时期的改革任务

我国的集体企业是在特定临时条件下成长起来的,是计划经济是主要组成形式之一,在计划经济年代,集体企业对缓解就业压力,发挥过重要作用。在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民生改善,在我国对集体企业多年发展历程的总结归纳中,获得了大量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对日后集体企业的发展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对其他各领域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也具备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企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模式主导的集体企业,呈现出举步维艰的发展状态,企业行政体制、机制僵化、职工下岗问题日益凸显,群体上访事件频发,这不仅关系到集体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对社会大局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这已经成为集体企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国有大型企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使企业健康有序运行,保证企业员工合法收入,改良效率低下的生产方式和行政管理方式,集体企业正在由传统的行政型安置就业转变为市场经济时代自主择业的就业状态,相当多的企业面临着市场竞争激烈、经济机构不合理、销售渠道不畅通、行政机制腐败、思想观念陈腐、信息渠道封闭、产品质量低下等问题,诸多历史原因造成诸多大型国有集体企业不堪重负,一些不科学的传统思维理念严重制约着集体企业的改革进程,许多集体企业,担负着沉重的社会职能,固定的利益分配方式使集体企业缺乏创新积极性,这些都是集体企业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二、新时期振兴集体企业的对策

(一)改革集体企业体制的低成本战略

要制定符合集体企业经济效益的低成本战略,低成本战略又称成本领先战略,这一战略要求企业开放技术研发、产品销售、产品生产等多方面成本预算标准,以期达到降低企业原材料收购成本的目的,该战略的实施,会使企业成为同类企业中更具竞争优势的低成本企业,成本优势是通过不断积累经验获得的,要将低成本战略贯彻到企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经济运行的全部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实现廉洁高效的行政局面,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杜绝浪费、节约成本的活动中来,对在成本节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要以一定经济奖励,促使全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到低成本战略的实施中来,成本战略所带来的成本优势,是竞争的坚实基础,在瞬息万变的市场大潮中,有许多客户对价格高度敏感,实现产品差异化,短时间内效果不会明显,商品购买者对价格的差异尤为重视。

(二)集体企业的发展集中战略

要发展重点集中战略,重点集中战略要求企业将经营发展的战略的重点集中到已经固定的市场目标上,为早已确定的进货客户和固定的区域提供特定的服务和产品,重点集中战略有多种表现方式,集体企业的成本集中策略,要在企业特有的既定客户中寻求低成本优势,要推广不同程度的成本集中策略,要重视集体企业在固定市场中的独特性,重视成本集中策略的不同特点有助于集体企业将优质资源集中在某一特定领域,有助于集体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确立独有竞争优势,集中成本战略是集体企业在对市场进行详细分析之后推广的节约成本的战略,成本优势和产品多样性,为提升集体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带来了重要的积极影响,成本节约的优势能够在产品集中战略中迅速凸显出来,集体企业的资本集中制度,可以有效规避市场环境中的不规则竞争,有助于集体企业将有限资本投放到科学合理区域,避免和大企业是面对面竞争,避免单纯的依靠资本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竞争所带来的竞争劣势,对中小型集体企业而言,成本集中战略的意义尤为重要,它可以使综合实力不足以与大企业实施竞争的小企业增强独特的资本优势,相对加强中小企业在社会意义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既使是大型企业,成本集中战略也可以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清醒,为企业的竞争预留一定缓冲区域,保障企业竞争过程中的平稳性,要切实增强企业职工参与集体企业真振兴的热情,为集体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储备力量。

三、政府指导下的振兴战略论述

(一)政府指导下集体企业问题的解决方式

成本集中战略,需要相关企业具备一定发展潜能,企业必须具备主义承担竞争风险的能力,而且尤其要重视的是,集体企业的发展,不能对本行业其他企业的自由竞争造成威胁,集体企业在进行本行业内的战略扩张时,要根据新兴市场与原有市场的关系,制定多种符合本企业客观情况的发展战略,可以实行横向一体化战略,横向一体化战略也被称作水平一体化战略,是指将生产环节类似的集体企业,置于同样的行政机构领导之下,与同等水平的企业进行整合,借以提升企业规模,节约成本扩大集体企业行业竞争优势,企业可以实施竞争优势的情况有很多种,如果企业希望在业内形成技术垄断,或在它特定的领域避免繁琐竞争,那么这种企业可以考虑实施横向一体化战略,如果企业希望提高自身行业准入门槛,要扩大企业经济效益来实现竞争优势的提高,也可以考虑横向竞争战略,如果集体企业经营环节不够科学,近期经济效益不够理想,则不适合使用横向一体化竞争策略,避免被同行业企业兼并。

(二)集体企业改革所需要的条件

集体企业需要具备管理大型组织所应当具备的人力资源和资金,要具备充分的管理经验和独有的资源优势,还要努力从合作伙伴方面争取多方面支持,具备一定竞争优势的集体企业,可以考虑实施纵向一体化战略,纵向一体化战略是集体企业在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是拓展经营业务和客户范围的发展策略,纵向一体化包括诸多方面,企业要对本公司生产产品进行技术上的研发突破,对资本进行科学、高效、廉洁的管理,或者整合资源、在生产系统开发销售渠道,销售和推广本公司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企业要对为自身提供原材料支持的企业进行有效调研,以确保生产环节的畅通,避免资金链断裂,要转变生产方式,提升生产效率,树立集体企业发展振兴的思想基础,集体企业的生产方式,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集体企业生产环节高效廉洁,为政府指导下的集体企业振兴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结束语

要以企业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经营理论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对集体企业的内部发展状态和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认真预测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清醒把握企业发展正确方向,要冷静判断集体企业存在是优势与劣势,科学谋划集体企业未来发展蓝图,合理制定集体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纲要。

参考文献

[1]蔡翔.关于企业核心能力与企业发展战略[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4

[2]弗雷德·戴维,战略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3]潘威廉.企业兵法教程—战略分析、设计与实施[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政府是这样支持企业上市的 篇三

困难一:缺乏证券知识和证券人才。

对发迹于小商品生产的晋江民营企业来说,金融市场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证券知识和证券人才的匮乏令不少企业望而生畏。个别晋江企业曾单独外出招揽证券人才,但收效甚微。只有依靠政府进行大规模的培训指导和面上的宣传推广,营造地区金融市场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才能吸引更多的证券人才集聚到晋江。

困难二:上市审批程序复杂。

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上市申报等过程中,要办理多项业务的咨询、备案和审批,涉及金融、税务、工商、环保、社保等多个部门,在主管部门审批上,涉及到国家和省的金融主管部门。仅凭企业自身去沟通协调,企业感到步履维艰。

困难三:土地、房产、环保、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

上市前,企业要开展改制、清产核资等一系列工作。晋江上市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存在产权不清晰、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上市软肋,土地、房产、环保、社保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对企业上市造成了较大障碍。拟上市企业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甚至突破个别政策性障碍。

困难四:企业上市需要交纳多项税费,上市成本高、风险大。

企业上市前须交纳多项费用,如改制、辅导、承销、会计、律师、评估、审核等。根据有关行业标准,仅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三项就超过1200万元。此外,在改制和资产核算过程需要办理房产、车辆等资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还可能需要补交河道维护费、环保、社保等相关费用。资产评估价值提高后,也会产生额外的税负。例如,某企业现有生产用地的原购买价格为5万元/亩,但资产核算中被评估为20万元/亩,则企业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当前企业经营压力已经十分沉重,单凭企业一己之力难以承担高昂的上市成本,亟需政府给予上市的资金支持。同时,政府主导上市,增强了上市的成功率,缓解了企业的风险压力。

困难五:企业上市须找到可靠的证券专业中介机构。

企业上市能否成功,上市进程快慢,市值评估的高低,一方面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取决于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服务态度和重视程度。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是上市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开展后续工作的基础。用业内人士的话说,选择好的中介机构,上市工作就成功了一半。然而,证券中介机构市场上良莠不齐,资质不一,甚至出现不良中介机构诱使企业包装上市。由于拟上市企业对金融证券市场比较陌生,一时难以甄别中介机构的优劣,需要政府规范上市秩序,为拟上市企业和优秀中介机构牵桥搭线。

困难六:企业上市后面临发展瓶颈。

上市后,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获得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企业拓展业务需要更多的土地、资源和劳动用工等基本要素进行支撑,企业的触角也要伸向更多不同的产业领域。不论是横向还是纵向的扩张,对于在本行业中“精耕细作”多年的晋江民营企业来说,上市后迎来的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时期。在这期间也需要政府对企业业务拓展进行帮扶。

政府支持企业上市的具体操作

把上市提升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层面。

晋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近三届市委、市政府均出台了推动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提出了 “打造资本市场晋江板块”战略,把企业上市作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中心工作重点推进。市长亲自担任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企业上市课题,晋江市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研和分析,就破解上市瓶颈进行了反复论证。

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亲人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部门包括发改委、经发局、建设委、国土局、规划局、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核定5名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设立上市办,明确7项职能、42项重点业务,推行目标管理和分片包干、挂钩联系、分类指导等制度。

聘请著名经济学家吴晓求等领导、专家设立晋江企业上市专家顾问组。

聘任深交所驻福建首席代表兰邦华到晋江挂职市长助理10个月,成立企业上市专业服务团队,面向上市后备企业开展对接服务活动。

建立工作机制,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制度、市五套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制度,全市各有关部门还通过开展“企业上市服务月”、开通行政审批“特别通道”等方式,积极主动为上市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优质、便捷、高效行政服务。

出台专门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为引导企业加快上市步伐,晋江市出台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改制上市综合效益的若干意见》,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开展改制上市、股权融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行为。在资源培育、财税奖励和补助、募投导向、人才引进、优化服务以及市场规范等多个方面,晋江都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并每两年对扶持措施进行修订。一系列强有力的扶持措施,极大地增强了企业以改制上市促进转型发展的信心。

补助企业改制上市。一是上市后备企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二是企业上市申报材料经证券监管机构受理后给予150万元资金补助;三是企业挂牌上市后给予150万元资金补助,属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以及在深圳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追加补助50万元。按照这些做法,企业在上市过程中至少能获得350万元的政府补助,这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实力,增强了企业上市的信心和决心。

减轻企业改制上市税费负担。一是上市后备企业上报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前一年至企业上市之年(最长不超过3年),参照每年新增企业所得税35%、增值税8%和主营业务营业税50%的额度给予补助。境外上市企业享受本项补助的起始时间为:取得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上市申请材料受理函的前一年至企业挂牌上市(最长不超过3 年)。二是对上市后备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因土地、房产评估增值或土地、房产、设备补入帐等原因而补缴的税收,参照地方留成部分50%的额度给予资金补助。三是上市后备企业因改制重组涉及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车船使用证过户、变更时,如果企业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的,经甄别认定后,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四是对上市后备企业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参照地方留成部分100%的额度给予补助。五是对全员参保的上市后备企业,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对企业上市后增加的税费负担进行补助。企业上市后的3年内,参照该公司年度新增企业所得税35%的额度给予补助;企业异地“买壳”上市,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到晋江并在晋江纳税的,也可享受相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募投项目以及上市后备企业计划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采取“一企一议”的办法予以协调解决。所有募投项目一律列为本级重点项目,并优先上报纳入省、泉州市重点项目盘子。

抓好培训指导,增强企业素质

组织或联合举办各种见面会、介绍会、论坛、研讨会30多场,邀请业界领导、专家以及企业家讲解证券发行上市知识,介绍成功经验,并与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机构联合开办晋江企业资本运营高级研修班、“双翼计划”(品牌经营、资本运营)培训班和现代企业资本运营(晋江)总裁班等,累计培训企业高管2000多人(次),提升企业自主分析、科学决策和改制上市业务操作能力。

理清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企业上市前改制、清产核资、明晰产权过程中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各种具体困难,专门建立了“一企一议”工作制度,分层级、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逐条、逐项协调解决。2008年以来共先后召开30多场“一企一议”协调会议,帮助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解决相关问题,为企业轻装上市、快速发展创造条件。仅2008年,晋江为改制上市企业办理土地农转用手续10宗37.34公顷、完成招拍挂22宗108.49公顷、办理土地使用证分割8宗22.86公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6宗5.09公顷、土地产权转移12宗5.47公顷、土地使用证更名19宗19.37公顷、新办土地使用证10宗32.73.公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宗3.92公顷、办理规划意见函7宗46.74公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宗62.4公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宗6.74公顷、简化补办房产手续21宗49.12公顷、房屋产权转移4宗8.67公顷、房屋产权更名19宗35.公顷;办结外管登记手续3宗;为13家企业6012名员工新办社会保险;为19家(次)企业办理环评手续和环保验收。

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科学运作

一是强化政府与企业的信息互通,企业上市情况、上市进度以及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均需向上市办报备,不报备不扶持,以避免信誉不好的证券中介机构的进入;二是引导实力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与企业开展诚信合作,并制定《晋江上市后备企业与证券中介机构合作工作指引》,发起并促成福建省上市办与境外交易所签订合作备忘录;三是制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企业成熟度,建立近、中、远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按年度实行滚动管理;四是制定《晋江市防范企业不规范上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防范部分企业受不良中介机构驱驶而包装上市。

支持企业后续发展

4.请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 篇四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

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2010〕19号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为进一步营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福建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务环境

(一)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各级政府及其负责行政审批事项部门要加快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应当取消的一律取消,应当调整的作出调整。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事项,坚决放给市场;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一律交还企业;能由社会组织解决的事项,积极移交社会组织;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切实履行到位。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只作出原则性管理要求、没有规定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对需行政审批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审批条件。

(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各级政府及其负责行政审批事项部门要制订简化审批程序的具体办法,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间,制定简明清晰的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下放项目核准或备案权限,依法可以委托下一级政府部门办理的,一律委托给下一级政府部门办理。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除涉密事项外,一律按照规范的环节和时限实行网上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投资项目,加快实行网上并联审批,按照“牵头受理、报送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市、县(区)政府要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并联审批制度,为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提高行政效率。企业申请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对符合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及时办理、限时办结制度,禁止变相延长审批时限;对申请条件不足或申请材料不齐的企业,要开展行政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条件、补齐材料;依法不能办理的,要向企业书面说明理由。除一些尚在内部酝酿,需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保密的事项外,其他可以对外公布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和处理结果等,均应通过适当方式公之于众。强化集中审批功能,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的办理模式,提高窗口办理效率;开展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延时服务,为企业提供全程免费服务。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同级部门之间的项目联网审批,推进省、市、县三级网上联动审批及电子监察。

(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清理并取消除国家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发布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按规定必须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已不体现政府支持和管理公共事业发展职能且不上缴中央财政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予以停征。对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给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的,一律予以取消。对依托行政审批将检验、检测、评估(评价、评审)、审计、鉴定、认证、考试、培训等作为前置条件的服务,以及其他因具有垄断性服务而实施的收费,要进行全面清理;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将上述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收费标准要从严核定;凡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所有涉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严肃查处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以及扩大收费范围等违法收费行为。严格规范社会团体入会与收费管理。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国家规定向企业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

(五)有效控制涉企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各级政府应当做好监督检查的协调工作,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可以一并完成的,应当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实施合并或者联合检查。除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的事项外,同一部门(系统)对同一企业的例行检查,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一次。

(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上级政府和部门对下级的监督,对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定期组织督查,保证扶持企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强行政效能督查,对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效能问责,切实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推行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开展行政效能公众评议,按照问卷调查、评议代表测评、统计分析、结果通报和督查整改等流程组织公开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各相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提请和邀请人大和政协组织定期视察,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有关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执行、行政办事效率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七)畅通效能投诉渠道。按照“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要求,完善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实行全省效能投诉统一电话“968168”二十四小时受理制度,确保电话投诉“打得通、有人接、能办理”。有关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立投诉栏目,及时接受并处理网上投诉。加大效能投诉件办理力度,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及时有效解决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发挥“服务海西发展效能情况信息点”的作用,及时收集基层和企业反映的信息,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企业的合理诉求。

二、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八)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快研究制订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公开投资目录,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九)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1.强化产业政策引导。结合国家产业振兴、区域发展要求以及我省产业调整和振兴方案的实施,加快研究制订《福建省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在节能减排、节水降耗、生物医药、海洋产业、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文化创意、服务业等领域加快发展。各级建立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新兴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制订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金融支持计划”,针对新兴产业的特点开发新品种、新服务,对新兴产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为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省级财政按年度担保额16‰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并优先获得省级再担保公司的再担保。加快组建海峡产业投资基金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对具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完善省级创业投资资金绩效考核体系,省级创业投资资金重点要投向新兴产业。对新兴产业进行股权投资和管理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省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给予风险补偿和补助。对新能源产业实施价格扶持,积极争取国家电价补贴,对未列入国家补贴的项目,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相应的上网电价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3.优先保障新兴产业项目用地用海。对民间资本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的用地项目,可按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对用地节约集约的新兴产业工业项目实行优惠的地价政策,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基地和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市县无法解决用地指标的,可由省级调剂。对省重点建设港口项目属于湾外的填海造地建设项目,比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有序做好填海造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2010〕11号)精神,海域使用金除按规定比例上缴中央财政外,上缴地方财政部分减缴幅度可以提高到50%;其他省重点建设港口项目,除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外,上缴地方财政的海域使用金减征30%。

(十)扶持发展科技型民营企业。

1.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创办科技型民营企业,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自办企业资本金或在与企业合作中作价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金)的70%。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建立健全科技部门和金融部门合作机制,探索选聘科技专家参与科技企业贷款项目评审,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积极组织企业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资金资助,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努力满足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保障需求。

2.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落实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科技重大专项、区域重大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建设。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增加技术储备。强化培训辅导工作,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省财政从相关部门预算中对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各奖励100万元,对评估优秀的省级创新型企业各奖励50万元。对民营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予以扶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落实《福建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办法(试行)》,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鼓励政策,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多形式的各类技术人才培训,强化创新人才支撑。

3.提升创新服务水平。持续提升“6?18”平台功能,提高民营企业参与度和成果对接率,有效扶持创新成果转化落地。不断提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检验机构,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新平台的能力,扩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新产品和技术研发、设计、测试、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对新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定奖励,对评估优秀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运行经费补贴或奖励。完善技术经纪企业和技术经纪人制度,建立企业技术经纪组织、经纪人技术信息共享联盟。

(十一)加快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1.推进产业高端化。支持民营企业主攻产业高端发展的关键技术,实施重点突破,扶持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加快产业高端化进程。推进高技术优势产业实现核心部件、关键材料、重大专用装备由引进技术向自主创新转变。以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产品流通、销售服务为切入点,实施信息化技术改造,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方式进行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技改项目,省级工商发展资金予以扶持。

2.推进产业生态化。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实施节能、节水、环保和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支持民营企业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清洁生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财政支持政策。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落实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差别电价,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3.推进企业品牌化。抓好品牌、商标的培育、申报、注册、保护、宣传等服务工作,引导民营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各种名牌,支持民营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对民营企业获得省政府标准贡献奖,以及承担国家和省专业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奖励。加大知识产权申请的扶持与奖励力度,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制度,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推进管理精致化。大力实施民营企业“管理创新工程”,引导企业苦练内功,强化基础管理、营销和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健全企业成长培训工作体系,依托社会培训资源,构建企业管理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公益型的企业精细管理培训和企业高级管理提升培训。借鉴台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模式,推动民营企业与咨询机构的项目对接,加大对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的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培育管理创新型民营企业,宣传推广具有示范效应的管理理念、模式和手段,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

5.提升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制订出台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抱团”创办高水平的产业园区。对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和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的产业园区,实行规划环评总体控制,简化具体项目环评内容。加快产业园区公共平台建设,对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投资的产业园区内的公益性项目,有关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贷款贴息。对服务于产业园区内各类企业的技术和信息服务的收入,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

6.拓展产业链。进一步整合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分工协作、衔接有序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引导民营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和价值链,以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为核心,建立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鼓励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环节的加工型、劳动密集型、贴牌生产型民营企业发展零部件专业化生产。进一步做好产业梳理,在区域产业布局和大项目建设中为产业链延伸预留充分的空间。强化对龙头项目和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金融部门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协作配套企业之间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拓展企业支付手段,顺畅上下游配套协作企业间的资金流。

(十二)培育民营大企业大集团。

1.支持建设产业重大项目。对于民间投资产业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各级政府的财政性资金给予前期费用支持。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重大项目挂钩服务,加强跟踪协调服务。大力实施“闽商回归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要素资源有效返流,在我省投资重大项目。

2.推动实施兼并重组。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各类资本,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通过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等方式实施兼并重组,发展成为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集团化公司。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对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配合协调,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项目顺利实施。要研究出台兼并重组和“飞地”工业的财税分成机制。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企业并购重组的贷款支持力度,积极向其总行争取债权重组和呆坏账核销政策。企业并购重组需要分离或重组的资产中,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权证资料不全的房产和土地,在符合建设和用地规划,工程质量、消防安全合格,以及申请登记企业出具书面具结保证书、经公告房屋土地权属无异议的情况下,准予补办相关登记手续,申领房屋、土地权证。企业在合并、分立、兼并等产权整体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征收营业税。对兼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破产企业,符合有关规定的,免征契税。

3.引导国际化经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市场开拓型、产业转移型、技术寻求型和资源开发型等多元化对外投资。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促进品牌的国际化运作。鼓励民营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吸收和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购并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民营服务贸易企业在境外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版权登记,按不高于实际支出的50%进行资助,单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5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加强与经济互补性强、市场覆盖面大的国家和地区的合作,重点承接世界500强企业的先进技术、管理、人才和信息转移,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企业集团。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境外投资。搭建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代表团互访、展览会、电子商务等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平台,帮助民营企业拓展营销渠道。拓宽民营企业“走出去”渠道,优化出国(境)便捷服务,支持资信好的民营企业家和高级商务人员申请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及因公出国(境)证件。

(十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1.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贷方式和业务品种,优化信贷结构,创新信贷评审模式。对信誉好、科技含量高、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佳的民营企业提高授信额度,并适当给予利率优惠。丰富银企会商形式,及时提供融资专业化服务。继续推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不同资金需求特征和制约瓶颈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拓展应收帐款、仓单、订单、股权、商标权、专利权、收费权、在建工程、存货等抵质押方式贷款,努力拓宽企业贷款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民营企业以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作为质押凭证,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2.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充分挖掘民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在企业改制上市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提供咨询、指导和资金扶持,帮助企业尽快实现上市融资。对使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于我省项目的,从省级上市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鼓励已上市的民营企业通过配股、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资金。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以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为依托,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协调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或担保机构为中小民营企业集合发债提供增信支持。探索推进民营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工作。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发挥省级创业投资资金杠杆放大作用,省级创业投资资金可与各级政府性资金、各类民间资本在省内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开展省内外创业投资机构与我省成长性民营企业投融资对接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引进产业投资基金,主动承接境外优势产业资本和财务资本。

3.推动融资服务多样化。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指导、服务和业务监管,鼓励银行与各类担保机构和企业加强互信合作,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并采取有效办法规避金融风险。支持各地发展村镇银行。大力推广融资租赁,发挥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4.培育各类权益交易平台。大力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构建物权、债权、股权等权益性交易平台。完善产权交易平台在权益托管、撮合转让、电子竞价交易等方面的功能,为民营企业各类权益交割提供便利。积极申报福州、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探索建立非上市创业企业产权(股权)交易市场。

(十四)帮助民营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1.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主导的各类采购。鼓励民营企业产品申报纳入政府采购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清单和工程建设主要设备材料推荐目录,促进政府采购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积极采用民营企业产品。政府采购活动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保障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对于一些采购规模较大,专业性要求不强的项目,允许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竞标。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我省医药产品优先纳入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支持我省民营企业生产的化学三类以上、中药六类以上新药产品纳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或本省补充目录、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目录、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新农合目录。

2.大力发展营销联盟。组织民营企业抱团参加实效性强的境内外重要展会,对发生的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等给予一定的资助。支持我省优势民营企业建立名特优新产品连锁销售网络,在大型百货商场、超市以及市场开设销售专柜。组织省内区域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产品的协作采购、互采互用,省内能够提供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引导企业优先采购。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国产品下乡招投标,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家电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发展壮大服装鞋业、古典家具、石板材、电机电器等专业商品市场,吸引更多国内外客商来闽采购。发挥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作用,对列入省电子商务重点示范项目,省级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3.帮助企业化解出口风险。健全外贸信息收集与预警机制,为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投资、商务谈判、国际展览会等创造条件。支持商会、行业协会帮助民营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纷争,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应诉。鼓励民营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打击力度。借助出口信用保险的损失补偿、保单融资、资信调查等功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提高我省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省级财政按出口企业实际缴纳出口信用保险费的40%给予扶持。对保单融资给予3%贴息,对单个企业贴息支持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加快出口信用保险理赔速度,对案情清楚、责任明确、单证齐全的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核赔。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鼓励民营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以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汇率风险。

4.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深化口岸大通关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在重点口岸实行“七天工作制”。加快推进分类通关改革,对企业实行实时动态分类管理,大力推广网上支付、银行担保、预审价、预归类等便捷通关措施。完善海上驳运,发展海铁、海空等多形式联运业务,支持转关运输,积极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范围。完善关检贸协作机制,优化口岸通关流程,通过风险评估,对守法企业进一步降低口岸查验比例,提高口岸查验效率。加大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实施力度,逐步实现跨省直通放行。强化检验检疫帮扶措施,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在推荐、分类管理、对外注册、绿色通道、信用监管、创名牌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加快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推进检验检疫电子闸口系统建设,实现进出口货物口岸快速查验、放行。

三、加强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十五)加强信息引导。统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的统计、监测、分析与发布制度,准确反映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及时把握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行业动态、财税支持等信息,引导民营企业投资经营。

(十六)完善服务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出台的促进和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完善和细化贯彻落实的操作办法和配套措施,同时采取培训、咨询、解读等形式,提高民营企业用好政策的能力。通过服务资格认定、业务委托、奖励等方式,引导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创新服务产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与民营企业定期联系制度,提升省工业企业服务网的服务功能,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十七)加强权益保护。加强对《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和《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执法监督检查,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民营企业选择中介组织服务和参与社会团体活动的自主权。企业权益在外地受到严重侵犯可向本省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订涉及民营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时,要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要求。

(十八)引导企业自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导民营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依法经营、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指导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树立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每年选择一批优秀民营企业,积极宣传报道他们的贡献。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爱护、尊重创业者的良好氛围。

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把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办法,并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优良环境,切实促进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省直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措施办法应向省政府报备。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编辑出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5.政府采购支持中国软件业发展 篇五

一、政府采购补偿交易支持中国软件业发展的目标

中国软件业的落后状况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技术突飞猛进的大国地位极不相称。必须通过包括政府采购补偿交易在内的有效措施促进中国软件产业发展, 保障信息安全, 降低软件采购的费用。

1. 保障信息安全

作为使用最为广泛的计算机操作系统, 特别是在互联网络条件下, 软件的安全性不仅涉及一个国家的信息安全, 更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国防安全。因此, 保障中国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全性已经成为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国防安全迫在眉睫的政治任务。

2. 通过开发国产软件, 降低重要常用软件的价格

尽管软件开发人员开发了众多的管理用途软件, 但使用最广泛的应用软件仍然是微软Microsoft Office软件。自从1989年微软推出Office以来, 共发布了14个版本, 全球每10台办公电脑中就有9台使用Office。2008年, 报告显示全球电脑数量达10亿台, 而且每6年翻一番。即使不考虑计算机数量的动态增长, 当前全球至少有5.4亿台计算机使用微软的Office。2007年中国使用中的计算机达到1.3亿台, 占全球第一位。中国装载微软Office软件的计算机高达1.17亿台。按照Office 2010家庭企业版零售价为210美元、Office2010专业版零售价408美元的价格计算, 按照家庭版与企业版1∶4的比例, 中国至少向微软支付了292亿美元的Office软件购买费。

3. 促进软件产业的繁荣

必须从促进中国高端制造业软件发展、开发专业性软件以及发展软件外包业务等方面促进中国软件业的发展。

(1) 数控机床软件。数控机床是高端制造业的基础, 而数控机床的软件是数控机床进行高速度、高精度加工的灵魂。但在一些重要的高端数控设备研发和生产方面, 中国仍未掌握相关的核心技术, 中国企业仍然不得不学习和模仿国外高端产品。

(2) 专业性软件。很多重要的行业软件不仅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更与国家的产业竞争力密切相关。例如, 服装辅助设计软件、银行系统管理软件、交通信号控制软件等。由于市场机制的灵巧性, 发达国家的软件企业基本上都能够提供各种主要的行业性、专业性软件。因此, 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及其补偿交易, 支持国内软件企业开发行业性软件、孵化相关的技术、提高软件的功能和性价比。

(3) 软件外包业务。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条件下, 生产企业、服务系统对各种软件的需求不断扩大。即使在中国软件业创新能力大大提高的条件下, 软件外包业务仍会有巨大的市场空间。中国的管理层和软件行业投资对软件外包业务不能等闲视之, 而必须系统筹划、积极支持。

二、政府采购补偿交易支持软件业发展的措施

在国外软件企业垄断重要软件的条件下, 政府采购对国内软件的支持是必须和至关重要的。政府采购对各类软件的定向采购支持的内容如表1。

主要通过商业化经营、定向采购、技术孵化和合作开发等措施支持中国国产软件的发展。

1. 免费软件的商业化经营

由于市场的盲目性和技术升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免费发行往往严重影响软件的可持续性。目前市场上存在很多的系统软件 (包括Unix和Linux系列) 以及数量较多的实用性免费软件。由于系统软件的重要性和使用的广泛性, 中国应该通过商业化运作, 推动系统软件的技术创新。

(1) 系统软件的目标定位。在当前流行的、公开源代码的各种版本的Linux系统软件中, 选择或培育一个具有完整功能的Linux, 对其进行完善和提高, 并通过政府采购及补偿交易使其被社会和市场所接受是一个事半功倍的正确选择。

(2) 发挥政府采购的组织功能。尽管当前各国的系统软件开发者编写出了不低于25种开放源代码的Linux系统软件, 作为一个统一的政策性功能平台, 政府采购具有其他市场行为主体所不具备的组织功能。政府采购可以通过评选优秀版本、设定服务内容、制定指导价格等行为, 协调Linux系统软件的修改、升级、服务、收费等。

(3) 市场化运作。尽管Linux基本上都是开发源代码的免费软件, 但是, 如果完全按照免费试用的方式, 进行运作, 经营者无法补偿其成本和获得必要的收益, 他们就没有责任和动力提高服务以满足消费者不断扩大的对系统软件功能的需求。因此, 政府采购容许Linux系统软件收费, 使经营者、维护者获取正常的平均利润。

2. 定向采购支持

目前政府采购中使用广泛的软件主要是系统软件和Office操作软件。中国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及补偿交易措施, 支持系统软件和Office操作软件的发展。

(1) 系统软件的定向采购支持。系统软件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普通居民使用计算机的必备软件。应该根据市场容量、消费特点、竞争者数量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第一, 市场容量。中国拥有的计算机数量超过1.3亿, 是一个庞大的市场。通过政府采购的定向支持, 在全国范围内扶植一至几个软件企业, 是顺理成章和水到渠成的事情。如果系统软件定价100元/份, 该市场的销售额高达130亿元。中国应该利用政府采购及其补偿交易措施, 定向采购商业化运作的公开源代码的系统软件。同时,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 各省市自治区也可以在所辖区域内率先通过政府采购定向, 支持和孵化进行改进和升级后的公开源代码的系统软件。

第二, 价格决定。政府采购补偿交易支持中国系统软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只能收取价格较低的服务费。为了鼓励中国软件开发企业向社会提供系统软件、该软件操作的普及知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建议负责维护基于Unix的系统软件的投资者通过注册的方式, 收取软件使用者10―100元的服务费。这样, 该软件企业一年的单项收费就到达26―130亿元。这对所有企业和软件开发者都具有足够大的吸引力。

第三, 系统软件改造与升级。正像微软的视窗系统软件所做的一样, 基于Unix或Linux的系统软件总是在不断的升级和改进中。为了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由政府采购支持的基于Unix或Linux的开放代码系统软件也必须不断完善。这样, 要求政府采购指定的系统软件经营商必须不断地更新所提供的系统软件。

第四, 商业化操作模式。一方面, 由于消费者计算机知识的贫乏和对不同系统软件质量缺乏判断能力, 消费者对一般通过付费的方式选择微软视窗;另一方面, 在软件病毒肆虐的条件下, 由于各种系统软件不断更新, 消费者担心软件的安全性, 宁可购买价格高昂并能够保障信息安全的系统软件。所以, 必须利用政府采购的指导功能, 引导消费者正确的辨识、使用安全的系统软件。

(2) 政府采购的组织功能。拟定系统软件的性能标准。尽管存在不公开源代码、信息安全威胁和价格掠夺等问题, 相比较而言, 微软视窗已经是一个比较完善的系统软件。政府采购可以参照微软视窗的功能, 拟定系统软件功能的指标体系, 要求基于Unix或Linux的开放源代码的系统软件具有不低于微软视窗的功能体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向国内外的软件开发商、服务商公布, 鼓励他们参与竞争。

第一, 组织对竞标公司软件性能的评估。由于Linux是开放源代码的系统软件, 很多软件开发人员编写了多个不同版本的软件。尽管他们是公开源代码的系统软件, 但非专业人员仍然无法判断它的科学性与质量, 进而陷入难以决断的困境。通过政府采购的导向功能, 可以要求国内知名的软件专家对各种软件进行系统评价, 给政府采购和普通消费者指导性消费意见, 以便他们能够做出正确的采购决策。

第二, 竞标。政府采购可以发出招标公告, 鼓励开放源代码的商业化运作的系统软件和开放源代码的免费的系统软件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和修改者参与中国系统软件的政府采购招标。对于开放源代码的商业化运作的系统软件来说, 进入市场巨大、需求强劲的中国政府采购市场, 是实现其商业化运作的最好途径。对于免费发行软件开发者和修改者来说, 竞标成为中国政府采购的软件供应商以后, 可以继续实行免费供应软件, 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的中标价格开展商业化经营。

第三, 更新。软件是一个发展和需要不断升级的程序。正如前文所述, Linux系统软件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只负责一定时期政府采购市场的系统软件供应。在一定时间或取得重大进展以后, 政府采购应该及时嵌入新的模块和功能。对于取得重大进展的系统软件, 可以在原有的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到期后, 组织新的招标工作, 鼓励发明人把新的重要功能插入系统软件中, 并参加招投标工作;对于一些小的技术创新和功能改进, 则可以通过插件方式在向知识产权拥有者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以后, 由现有的供应商植入系统软件中。

(3) Office软件的定向采购支持。与系统软件一样, Office也是一个运用广泛的操作软件, 但它与系统软件的市场情况存在巨大的差异。一方面, 当前的市场上成熟的Office软件的数量较小, 仅有WPS Office和Office―Sure.Red等软件;另一方面, Office软件基本上都未公开源代码。因此, 政府采购对国产Office软件的支持措施是通过将其纳入政府采购名录, 鼓励国产Office软件供应商不断改进技术、降低价格。

3. 合作开发

政府采购可以通过补偿交易措施, 对国外供应商附加与中国软件开发企业和机床生产企业合作开发的条件, 规定国外供应商投入一定数量的研发资金和配备第一流的研发人才, 与中国企业和软件开发人员合作开发新的数控系统, 提高中国数控机床的质量和竞争力。中国可以通过延长供货时间和扩大市场引力的办法, 提高国外供应商合作开发的积极性。

4. 技术交流

6.请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 篇六

广东一带的消费者虽然还没有在油价上涨方面,但至少是在油品短缺方面已初次浅尝了西方国家和日本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的痛苦。正当中国经济刚刚呈现蓬勃起飞的势态时,原油价格不断攀升,沿海一带石油短缺显现。这一切都向我们提出了一个考验大国发展智慧的课题:中国应该采取怎样的能源发展策略?

15年后中国石油对外依赖度将升至67%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到底中国经济的兴起会否对世界原油市场造成革命性、震撼性的影响?让我们回顾一下,过去几十年世界经济史上有没有相关的案例可寻。

日本是个明显的例子,因为,日本也是本国石油资源不足的经济体。日本经济从上世纪50年代中到70年代末,呈现了一个飞速发展的奇迹,相应地,日本的能源消费迅速增长。1955年日本原油消费占世界石油产量约1.2%左右;到了1975年,这一比例上升为8.8%;1985年和1995年分别为7.5%和8.2%;到2004年,回落至6.4%。与此同时,世界原油价格在1950以及1960年代一直保持比较稳定的低水平,到了1973年,价格突然飙升了4.5倍,1979年再次上升5倍。1980和1990年代,油价基本稳定,维持在3倍于1950和1960年代的水平。当然,1973和1979年的石油价格飙升与日本经济的起飞无关,是中东政治危机的产物。更为深入的研究还需要进行,但是,至少我们还不能否定这样一个假说,即日本以及同时起飞的一批经济体,使得世界原油的长期均衡价格从1950年代起二十年内上升了2—3倍。

再看看当前和未来世界石油市场的大势。首先,根据美国石油研究所(API)的预测,在原油价格30美元左右一桶的水平上,世界经济对原油的需求将以每年2%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过去20年世界原油的平均年产量增长仅仅为1.7%,而且历年波动很大。过去20年,世界探明的石油储量与产量一直在可供开采35—42年之间徘徊,所以,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原油产量会在30美元一桶的价位上以2%的速度上升,可以比较谨慎地预言,在可见的未来,世界原油价格不会回复到1990年代的水平.即,原油的长期均衡价格长期维持在40—50美元的可能性极大。

回到中国的情况,根据我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未来15年中国经济的发展目标是凹翻两番,能源消耗翻一番。假如中国经济保持目前的能源消费结构,那么对原油的消费也会翻一番。2004年中国占世界原油消费的比重是8.2%,即便世界产量以2%的速度上升,15年后,中国的石油消费占世界的比重将至少上升到15%,相当于今天北美占世界原油消费比重的一半。最令人担忧的是,我国本土的石油产量由于各种约束,15年后能够维持目前占世界总产量4—5%的水平就不错了,也就是说,15年以后,我国石油的对外依赖(从国外油田运输入口的比重)将从目前的40%上升到67%,远远超出美国今天50%左右的水平。显然易见,能源战略是考验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经济未来能否持续增长的难题。

大国能源战略的三步棋

有了以上的基本认识,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中国应当采取怎样的石油发展战略。

首先,从短期来看,稳定第一,稳定成品油的供应是当务之急。成品油的供应一旦出现波动或者短缺,一定会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原因很简单,短期内消费者和生产者没有可替代的技术,比如,大排量的发动机不可能几天就换成高效率的小引擎,所以,油价上升等价于加税,而加税的后果就是经济增长受损。所以,短期内必须克服各种机制上和利益集团的约束,保证成品油的供给。在一定程度上讲,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干预,来克服目前成品油和原油价格倒挂所带来的利益驱动的阻力。

从中期来看,需求侧管理必须推出,即,成品油价格以及一切与原油相关产品的价格必须上调,甚至作较大幅度的调整。比如,成品燃油的价格水平(含税)可能调高一倍,达到欧洲的水平。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它对原油的供给一定是越来越依赖于进口(包括中国的石油公司在海外的产出,如果它们走出去的战略最终成功的话),而进口(包括海外生产)原油对中国经济而言,其成本是巨大的,它不仅仅反映在原油的价格上,还反映在为了保证原油的畅通供给,中国在国际交往中所付出的各种成本。比如说,要和主要石油产出国以及石油运输线附近的国家保持良好的政治经济关系。这一切成本,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反映在原油的影子价格上面。作为一个后来居上的世界经济大国,我们肯定要付出比发达国家更大的代价。所以对于中国而言,原油的影子价格一定不比欧洲低,而欧洲目前的成品油价格基本上是中国的两倍。

只有逐步提高成品油的价格,才能够引导消费者以及生产者逐步用更加合理的技术替代那些对石油严重依赖的旧技术,使得中国真正进入节约型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轨道。事实上,这些概念光凭政府或者其他机构的宣传是难以实现的,必须通过实实在在的经济政策包括价格政策来推动。

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作为一个迅速崛起的大国经济,必须寻找一条因地制宜、符合中国自然资源禀赋的能源策略。讲得更明确一点,就是必须要寻找石油的替代品,要减少能源结构中对石油的依赖。中国是世界上第一大煤炭资源拥有国,煤炭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前景十分广阔,而这些技术不可能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因为对它们而言,石油长期以来是主要的能源来源,而且他们已经形成了一套保障石油供应的机制,包括石油储备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军事行动。对一般小国家来说,煤炭储量远远低于中国,不值得研究如何利用。在煤炭问题上,中国应该、也必须取得技术上的突破,取得世界领先的地位。这就好比中国在杂交水稻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正是依靠这一技术突破,使得中国基本解决了13亿人的温饱问题。中国的能源发展,也依赖于在煤炭的开采和综合利用上取得像杂交水稻那样的世界性突破。这样的技术突破,毫无疑问必须依赖于政府的投入;这样的技术突破之后的推广,也依赖于政府的规制、管制,以及政府强有力的经济政策的支持。

事实上,据权威人士透露,煤炭综合利用在技术上已经有了很大的突破,而且进一步的突破也有可能。即使把现有的技术大规模地用好,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已经巨大无比。具体说宋,目前领先的技术概念是煤炭气化多联产(coalsyngas/polygeneration.CSP),即,把煤炭在煤矿转化为一种既可以燃烧也可以作为化工基本原料的气体,其转化率高达95%。这一技术不仅可以大大提高煤炭的利用率,起到从各方面替代石油的作用,而且可以充分利用采煤中产生的瓦斯,化危险品为宝物,还可以大大降低煤炭直接燃烧产生的粉尘以及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废气,彻底改变煤炭产业黑与脏的形象。

确切地讲,煤炭综合利用的突破不是技术问题,本质是经济体制问题,核心是要有强有力的政府政策和管理体制的保障,比如,必须坚决关闭小煤矿,逐步提高成品油价,适当提高煤炭价格(比如适当加税),同时逐步提高电价(这都是需求管理的一部分,目的在于反映中国能源的影子价格),大力补贴采用新技术的煤矿,建立若干样板煤矿以便推广新技术。

上一篇:月度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下一篇:幼儿快速识字与同步阅读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