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经济发展及全民创业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2024-10-21

镇经济发展及全民创业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精选4篇)

1.镇经济发展及全民创业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篇一

XX镇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镇机关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宣传信息目标任务分政务信息和信息公开两个板块。

(一)政务信息

原则上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均应参加政务信息编报工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办公室XX处,统一进行登记上报。

(二)信息公开

1.由办公室对信息公开任务按月进行分解,每月在机关群里对各办、所、中心任务进行公示,各办、所、中心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推进情况和下达目标任务,按月完成信息上报任务数,由办公室应伟负责收集公开。若涉及简报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XX在XX等平台上投稿。

2.各办、所、中心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完成每月任务。

三、宣传质量要求

(一)抓住重点

结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切实体现我镇的工作特色和实际成效。

(二)保证稿件质量

稿件要注重“新、实、准、快、精、深”,准确提炼主题,内容详实、准确、新颖、典型,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三)讲究实效

信息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避免信息滞后。

(四)报送要求

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送。

四、考核方式

(一)政务信息

1.以中、省、市、县采用条数为考核标准。

2.采用信息情况即时进行通报,政务信息采用与党委信息采用同样加分,根据中、省、市、县采用情况每条分别加目标绩效考核分6分、4分、2分、1分,同一信息以最高分为准,全年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二)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以中、省、市采编条数为考核标准,转载不视为采用。

2.公开信息年终进行统计,信息公开条数作为评优选先参考依据之一。

3.外宣信息根据中、省、市采用情况,每条分别加目标绩效考核分3分、2分、1分,同一信息以最高分为准,全年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未尽事宜,由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2.镇经济发展及全民创业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篇二

及镇属企事业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2005年是我镇“真抓实干、再续辉煌,实现**经济社会快速高效发展,早日步入**经济强镇”的关键之年,为了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决定继续对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咬定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五大突破”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融城强县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全面加速镇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镇11个村(社区)委会、各镇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指标(见考核实施细则)

四、考核操作办法

1、镇党委政府成立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 ** **

成 员:** ** ** **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各办,统一检查验收,按各单项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

3、实行加、扣分办法:获县级单位表彰的每次所在单项(下同)加5分,获市级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0分。凡受市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受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县直部门、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4、设置目标考核综合奖、单项奖和目标管理奖,并评选一定数额的先进个人一并表彰奖励。

5、除上述目标考核外,其他办不另单独考核。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综合奖。对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6名的村(社区)委会授予“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2、单项奖。对单项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村(社区)委会颁发锦旗,并分别奖励500元。

3、目标管理奖。对考核得分在前6名的镇属企事业单位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500元。

<二>处罚:

3.镇经济发展及全民创业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篇三

建 议 方 案

一、时间

11月18日上午9:00

二、地点

行政中心106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杨云峰、周俊、曹子冬、朱立东、范乃明、各乡镇(场、街道)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全创办和“三来一加”办公室全体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主持:周俊副县长

1、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曹子冬同志对今年以来全民创业和“三来一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县委办副主任、县督查办主任朱立东同志就“三来一加”专业示范村百日会战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县委农工办主任范乃明同志对“三来一加”考核细则进

行解读

4、庙头镇、十字街道就“三来一加”专业示范村创建工作作典型发言

5、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云峰同志作重要讲话

五、会务安排

1、农工办负责曹部长通报稿、杨部长讲话材料起草和典型发言材料的把关

2、全创办负责周县长主持词及参会人员通知

3、组织部办公室负责会场布置和新闻媒体通知

4.镇、村干部工作考核目标 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XXXX”发展思路,充分调动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对镇、村干部实行绩效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共八项,总分100分(月考核)

一、新农村建设(19分 考核部门:村镇站、民政办、经管站)

(一)“洁净乡村”工作(7分 考核部门:村镇站)

1、环境卫生(5分)。①有卫生管理制度或有卫生公约;②有垃圾桶;③有兴建垃圾处理池;④有卫生保洁员;⑤有定期收集清运垃圾。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亮化工程(2分)。村原有路灯50盏以上并有维护使用的,给2分,50盏以下按比例给分,有新增10盏以上的奖0.5分,10盏以下按比例给分。

3、布局规划。有全村或中心村布局规划设计,且经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合格的,奖1分。有兴建村级文体广场的奖2分。

(二)民政工作(6分 考核部门:民政办)

1、遗体火化率(3分)。火化率达100%的,给1分,如辖区内出现土葬行为的,全年考核一票否决。

2、殡葬管理(3分)。辖区内无非法占用土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或者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建坟的,给3分;被投诉1宗到镇的,不给分;被投诉1宗到县以上的,不给分且倒扣2分。

3、骨灰管理。有兴建公益性公墓山或骨灰楼的(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奖2分。

(三)农村经济管理(6分 考核部门:民政办、经管站)

1、村级财务管理(3分)。会计、出纳人员健全,原始单据审批手续完善,即(按财务管理规定原始单据每张要有经办人、证

明人、审批人签名),执行好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行每季度末按时到镇经管站结账的,给3分,不按季度结帐的,此项不结分。

2、村务公开(3分)。(1)设有固定统一标准的村务公开栏的,给3分。(2)检查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或未进行“阳光村务”公开的扣2分。(由民政办和经管站考核)

二、国土资源管理(8分 考核部门:国土所)

1、农田管理(3分)。认真做好农田保护区的管护工作,耕地面积稳定,对各种私买私卖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及时制止并上报的(含全部地类建筑物)的给3分,瞒报一宗扣1分。

2、调处土地纠纷(1分)。能及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给1分,造成群众越级上访(含上网、信件、电话)的每宗扣0.5分,扣完为止。

3、地质灾害预防(2分)。及时准确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加强巡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抢险救灾和治理工作的给2分。发生地质灾害不按速报要求报告的一宗扣1分,扣完为止。

4、非煤矿山资源监管(2分)。对关闭的石场加强巡查,监管到位的,给1分,发现偷采行为的一宗扣0.5分,新开采一宗扣1分。

三、林业工作(15分 考核部门:林业站)

(一)森林防火工作(7分)

1、森林防火宣传(1.5分)。防火期没有播放广播,或本辖区无张帖宣传标语,该项不给分。

2、村级护林员管理工作(1.5分)。发现该村护林员有缺岗现象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森林火灾(4分)。当月发生1宗30亩以下的一般山火,扣4分。当月发生1宗30亩以上(不含30亩)的较大山火或当月发生2宗以上(含2宗)一般山火或毁林案件的为当月考核为不达标。

(二)森林资源管护方面(8分)

“土锅炉”的,给2分,发现一宗扣1分,扣完为止(由安委办、派出所负责考核)。

(五)蓄水工程(2分)。当月无发生山塘、水库崩塌等安全事故的,给2分,否则不给分(由水管所负责考核)。

(六)交通安全(2分)。做好水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且车辆船舶证照齐全保养良好的,给2分,船舶存在问题的,发现一宗扣1分,无证驾驶船舶的扣2分。(由公路站和派出所负责考核)

(七)食品药品安全(3分)。能积极做好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含机构、会议记录、制度、宣传、检查、报告等工作)的,给3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由食安办负责考核)。

(八)以上各项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的,一宗扣5分;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整项不给分,且当月考核不达标。

六、党风廉政建设(5分 考核部门:纪委办)

(一)廉政情况(3分)。无发生干部党员违法违纪的,给3分,否则不给分。

(二)日常工作(2分)。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镇纪委布置的工作,给2分,否则不给分。

七、计划生育(15分 考核部门:计生办)

按计生办考核实绩给分,考核合格的村给15分,考核不合格的村不给分且当月考核不达标。

八、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中心工作(8分 考核部门:党政办及相关部门)

按镇党委、政府规定的时间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扶贫“双到”、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给8分。

考核方式及考核工作组。

一、实行月考核与年终总考核制度相结合。

上一篇:5我们爱学习教案下一篇:建筑美学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