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职称评定实施方案(通用7篇)
1.学校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篇一
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职称申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年的职称申报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学校初审、考核量化、推荐对象几个环节,规范操作,公正公平地进行。
一、凡符合安徽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申报人员,於8月2日下午5点前将下列材料上报学校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1.中一职称聘任所有证书(不得有间断);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3.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
4.以下条件之一:A 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B 优质课评比获市级以上优秀(优胜)奖证书;C 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班级合格率、优秀率超县平均水平证明(县级证明)。
5.个人论文专著,或市发表的专业论文期刊及获奖论文或县级以上教学公开课、评优课、观摩课教案,同时提交教学案例1篇。
二、经学校初审合格后,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逐项考核量化评分。
1.赋分内容:
A 按首聘聘任总时间赋分,每月0.1分,13.2分封顶;
B 业绩成果方面,8分封顶:
a 优秀班集体、先进班主任、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赋6分;
b 优质课评比市优秀(优胜)奖以上赋5分,中考单科成绩进入县前6名赋5分;
c 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优秀率超县平均水平赋4分。
C 教龄方面:按教龄数的20%赋分。
2.优先考虑在本校岗位工作的教师。
3.第1项汇总后,若出现分数相同,则按首聘时间早者优先,再次相同,以年龄长的优先。
4.确保原太慈中学、原沈冲中学每个片区至少有2名教师入选。
5.如本申报未获通过,五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参评资格的竞争。
三、量化考核后,排名靠前的6名教师取得今年的职称申报资格,学校予以公示,参评对象8月7日上午上交相关材料,未按时上交材料人员视为放弃参评,学校按序通知其他人员上交材料,8月8日下午学校对申报人员材料予以审核,8月9日上报县局。
太慈中学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
2013-8-1
2.学校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篇二
关键词:高校,职称评审,问题,对策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尽管目前我国已有一套相对完整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但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 仍然暴露出许多不足, 如缺乏切合实际的标准和定量指标, 人为因素影响严重、观念落后, 宽严失当、评审过程草率, 亵渎了职称工作的严肃性等不合理和不完善的环节, [1]影响着职称评审过程的公平和公正性。本文针对职称评定三大过程, 从同行专家鉴定、学科组评审以及学术委员会构成三个环节入手, 对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聘过程进行解析, 分析现存影响公平公正性的现象, 提出几点思考。
一、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剖析
(一) 论文送审一票否决制有失公平。
高校对教学与科研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与服务人员、实验员等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论著代表作采用了同行专家鉴定制度。代表作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是对论文论著代表作质量的鉴定, 其鉴定结果直接影响着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资格的具备与否。论文代表作送审的基本要求是:申报副高级职务者, 须将两篇 (部) 及以上代表作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者, 须将三篇 (部) 及以上代表作送校外三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同行专家鉴定结论意见”分为三等:A学术水平已达到任职要求;B学术水平基本达到任职要求;C学术水平尚未达到任职要求。一旦有某个专家的鉴定意见为C, 则申报人就被取消了申报资格。以申报正高职称为例, 鉴定结果出现ABC并列的现象时有发生, 出现AAC的现象也可能会发生。当由于出现AAC意见而被否决掉申报权时, 这对申报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这种同行专家鉴定意见的一票否决制有失公平。此外, 当前的论文送审普遍采用具名送审办法, 送审环节不够严密, 从而使得一些人情因素可能出现在其中。
(二) 学科组专家人数过少导致评审结果有失公正。
目前学科组的专家人数一般为5~7人, 且大多为本校人员, 即便是校外的专家, 也大多由学院邀请自己熟悉的或经常有学术交流的甚或是兄弟院校的。本校的老师往往会由于是同事关系而手下留情, 或者是兄弟院校的专家, 他们也会碍于一些情面, 相互手下留情, 兼顾彼此利益。这种“人情因素”、“裙带关系”等非正常因素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另外, 由于申报职称的高校教师花费很多时间去精心准备材料, 即使是专家组, 也难免会因为申报者研究的独特领域而不了解其概况, 既无法提出有价值问题, 更不能对申报者的学术水平作出合理的评价。虽然在事实上很难控制上述不正常的现象, 但学科组专家人数过少就会更加助长该现象所带来的恶果。由于人数少, 增加了人情因素的偶然性, 也同样增加了盲目评价的机会。
(三) 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不够合理。
目前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多个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 同一个学科的专家学者人数极其有限。俗话说“隔行如隔山”, 任何一个专家学者对于他不熟悉的领域, 在专业上都是不具备发言权的, 他对于非自己专业领域或相近专业领域申报者的教学水平、研究能力, 尤其是研究能力是无法做出比较准确的判定的。对于申报者的现场答辩, 他们既无法提问题, 也无法对申报者回答有关学术问题的情况做出准确的判定。尽管参与评审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都是领导和名师, 但他们对参评教师平时的工作实绩不甚了解, 评审时主要以教师参加业务考核的结果和送审材料为主。[2]显而易见, 这种情况下,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简单地采用集体投票方式, 并且规定申报者必须达到多数票方可获得晋升资格, 其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
二、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建立好的论文送审机制, 把好论文送审关。
针对现实问题, 要想保证论文评审结果的公平性, 不妨采用以下措施:
1.增加送审专家人数, 废除一票否决制。根据概率论原理:样本抽样量越大, 得到的数据结果就越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可将同行专家人数扩大至6人或者更多。由相关职能部门统计专家评审结果, 当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鉴定结果为“已达到任职条件”或者“基本达到任职条件”的话, 就允许申报人参加正常的职称评审程序, 否则, 就否决掉其申报资格。
2.建立同行专家库, 实行匿名送审。建立同行专家库, 在市、省、国内形成专家人员网络, 即用即抽, 随即生成。选择具有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态度的专家入库, 保证他们能够做出恰如其分的公正评价, 不偏严也不偏宽, 真实反映实际水平, 并对专家评委进行考察备案。此外, 在送审论文论著代表作时, 要隐去作者、单位名称等有关作者个人信息, 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情因素”等非正常社会因素的干扰, 进一步提高代表作鉴定的严肃性。
(二) 建立好的学科组评审机制, 把好学科组评审关。
要想保证学科组的评审质量, 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实现。
1.增加学科组成员数, 把好成员选拔关。
一方面可通过扩大学科组人员数, 来减少评定结果的随机性, 增加评审的科学性。当专家人数不够时, 应当采取外聘的方式, 切不可降格使用;另一方面在省、市评审权完全下放到各高校自评自聘的情况下, 为了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 应该建立符合要求的专家库。建库方法是在市、省、甚至国内形成专家人员网络, 即用即抽, 随即生成;同时还要敢于打破系统限制, 最大限度地将系统外的本行业专家吸纳进来, 而不仅仅局限于本校专家或高校专家。在选拔专家库成员时要注意选取那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对这个学科的整体发展有较好的把握的专家, 同时还要有较好学术良知的、能够公正行使手中评审权力的专家。
2.重视评审程序的科学性。
在学科组正式评审之前, 就应该在隐藏掉申报人员个人信息的前提下, 将申报者研究领域的相关信息告知学科组专家, 让他们能够事前详细地了解、思考和准备, 以便在真正评审时能做到有的放矢, 指点优劣, 做出科学的评价。专家开阔了眼界, 申报者也从中受益。评审不仅是一个学术水平的评定过程, 还应该是一个相互交流和促人进步的过程。
(三) 合理组建高评委, 把好高评委评审关。
根据当前存在的评委会组成存在的不合理性, 笔者认为在组建高评委时应该主要从学术的角度去考虑, 尽量使评价过程科学、客观、合理和公正。首先, 在选择专家成员时, 要选取相同和相近专业知识领域的专家委员来执行整个职称评审的学术判定工作。在职称评审中, 学科组好比刑侦科, 去做专业的取证诊断, 评委会好比法院, 对获得的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在参照同行专家和学科组专家的意见基础上, 应用专业的、发展的、综合的眼光去判定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在学科组专家的基础上建立大的学科委员会来进一步把关、确认, 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其次, 还要敢于创新, 邀请那些在本学科有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 提出建议和意见。要勇于创新, 打破高级职务一统制, 增添新鲜血液, 增加新生元素, 促进学术交流。
三、结语
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制度就如一面旗帜, 如果它代表了公平、公正, 就可在广大教师心目中树立一种良好的导向, 在引导教师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同时, 促进其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 提高教学科研成果, 对推动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称评审工作是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 每一环节都涉及到了人的因素, 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人为因素干扰, 真正体现职称评审制度的公平和公正性, 就要从整个评审过程着手, 从每一个细节着眼, 尽可能地减少人为干扰。
参考文献
[1].曹诗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亟待改革[J].人才开发, 2005, 12
3.学校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篇三
一、以完成课程作业所获得的分值为评分体系
在这个评分体系中,学生成绩主要由课程作业、考勤组成。
1.课程作业分值
课程作业由完成必须作业量所获得的基本分值,加上超额完成作业获得的分值,再加上每张作业质量高低所获得的差异分值三部分组成。
基本分值是要求学生必须完成的作业,旨在让学生通过固定数量的练习得到知识水平的提高。
超额完成作业获得的分值是超出教师规定数量的作业,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主动学习,充分利用空余时间进行大量练习,达到更高水平。
每张作业质量高低所获得的差异分值是作业的不同质量水平所获得的不等分数。完成作业水平较高的可以获得较高的差异分值,水平一般的获得一定的差异分值,而敷衍应付的作业、水平较差的作业则扣除一定的分值,以达到有效鼓舞和鞭策的效果。
2.考勤分值
考勤分则依据平时的考勤登记评定,对于迟到、早退等行为扣除一定分值以示惩罚。同时在计算分值的时候把作品留校作为一项扩展内容。
二、课程作业的详细评分情况分析
油画风景课程的详细评分情况分析见表1、表2。本文以此次实验为例进行分析。
此表是对作业数量的统计,相对应的分值为:基本作业量缺1张扣10分;作业(超额)加1张加10分;质量(优秀)1张加10分;质量(一般)1张加5分;质量(较差)1张扣2分;作品留校1张加20分;考勤迟到早退缺1次扣5分。
以上表格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调整方案和注意事项有四个方面。
一是此表中各分段成绩情况为100分1人,80~99分4人,60~79分4人,60分以下1人,没有出现分值较为大面积集中或者差距过大的情况,说明此种方法是合理可行的。
二是应该制定和调整合适的加减分值,避免出现往高分或低分过度倾斜的情况。
三是表中有两人的分值超过100,所以应该制定最高分标准为100分,即任何同学超过100分计为100分。
四是考勤与教学相辅相成,迟到早退的分值应在前面各项分值评定完成之后再予以扣除。避免出现某些学生分值超过100分,在扣除考勤分后再归为100分,引起其他同学的异议。
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教师从课程开始时就应向学生说明评分方法,使学生心中有数,对于自己应该完成的作业有清楚的认识。同时,教师的讲解说明应该详细明了,通俗易懂,不至于在课程结束后评分时再遭到学生的质疑。
二是教师应该从课程一开始就作好详实的记录,从学习纪律到出勤等方面无一遗漏,并及时公布,增加透明度,利于学生改进。同时在评分时有据可查,不失偏颇。
4.XXX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篇四
为切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做到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便于操作。现根据上级职称评审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出台本方案。
一、评审范围
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参照《XX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市、区主管部门关于职称评审要求的条件执行。不符合以下任职要求的不予评聘:
(一)正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三)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
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四)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
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三、申报程序
实行个人申请、学校组织民主综合评议与竞争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四、评价标准
1.学历
33分
研究生33分、大学本科30分、大学专科23分、中专16分。后续学历的计分以最高学历对应上述档次,属业余学习的减2分,属全脱产学习的不减分,但须扣除教龄的分数。三年内取得的后续学历不计分。
2.教龄
按实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计算,每满一年计1分。间断教学工作超过一年的,应减去其间断的年限,前后教龄合并计算。
3.综合奖励
8分
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区级
3分、校级1分。以任现职以来所获得的奖励为依据。各级党委政府在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按考核表彰的记功、嘉奖等,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特级教师、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系列按照对应的等级计分。(奖励证书须加盖区级以上党委政府章,或人事教育两部门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高考先进个人、优秀教学成果、创新人物、特色教师、课堂名师等,对应相应等级减半计分。区教育局和学校表彰的各类先进,按文件要求的级别对待。(只计最高得分,不累计)
4.班主任工作
9分
班主任奖励: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校级1分。优秀班集体按对应等级计分。
班主任年限:最高得分为4分。按近5年实际从事班主任时间计算,每满1年计0.8分。
5.考核
20分
优秀4分;合格3分。申报高级职称以近五年考核结果为依据,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以近四年考核结果为依据。
6.业务表彰
6分
学科带头人6分: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
教学能手5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
骨干教师(课改标兵)4分:国家级4分、省级3
分、市级2分、区级1分;
优质课3分: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区级1分;
公开课、录像课、课件制作、基本功2分: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电教馆、省市区电教站评选的优质课、录像课、公开课、课件制作、课程资源、微课等内容,按对应等次计分,级差为0.2分)。
(只计最高得分,不累计)
7.论文论著
4分
论著4-1分、发表论文3-1分。论著必须是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书籍;作者只按前三名排序对照级别降等次计分,每位作者得分之和不超过该项总分。
8.教科研项目
3分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必须是中央教科所、省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科所)认证备案的已结题的教科研课题。须有立项报告、审批手续、实验方案、实验记录、成果鉴定和结题报告。课题主持人(即第一位作者)按相应级别计分,第2-6位课题参与者减半计分,其余不计分。
9.师德考核
5分
优秀1分、合格0.5分。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以近5年考核结果为依据,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以近四年考核结果为依据。当年师德不合格不得参评。
10.教学实绩
15分
A级3分、B级2分、C级1分、D级0分。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以近5年考核结果为依据,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以近四年考核结果为依据。当年教学实绩为D级不得参评。
11.课堂教学能力
10分
当年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优秀10分(占总测评人数的30%),良好9分(占总测评人数的50%),中等8分、差0分(中等、差占总测评人数的20%)。差等者不得参评。未参加者按中等计分。
12.学生满意度
5分
满意率在80%以上得5分,在80%-70%之间得4.5分,在70%-60%之间4分,低于60%者不得参评。
五、相关说明
1.等分竞岗时,取舍的标准依次为:(1)教龄时间长短(2)学历的高低(3)当年评审打分时,教学实绩考核总得分(4)当年评审打分时,考核总得分。
2.个人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参评的材料,应在学校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上交。评审过程中及评审结束后,上交材料一律不再接受。评审结束,评委会即解散,不再接受任何复议。
3.发表的论文,应能够在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资讯网查到,且刊物刊号能在中国邮政期刊、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到。若不能提供四大网站截图,应在该刊物官方网站查到该论文并打印截图,同时提供该刊物出版社寄发的稿酬通知单。
4.为保持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学校不提供任何增岗报告。
5.本方案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经评委会研究,可作适时调整。
6.工勤岗和管理岗位的评审竞聘,若上级部门无相关标准,则参照此方案执行。
5.学校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篇五
一、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2002]14号令)、《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发[2002]107号)。
二、适用对象:我市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含高职)、城镇全日制中小学(含社会力量办学)。
三、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量化标准:按卫生许可及卫生管理、建筑与布局、卫生设施、原料采购与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加工过程的卫生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量化评分表附后。
四、学校食堂等级评定:分为示范食堂、一级食堂、二级食堂和合格食堂四个等级。
示范食堂:五个方面全部达优、且总分大于等于90分,卫生监督食品卫生信誉度达A级以上;
一级食堂:五个方面任意四项达优、其余一项达良、且总分大于等于80分,卫生监督食品卫生信誉度达A级以上;
二级食堂:五个方面任意三项达优、其余二项达良、且总分大于等于70分,卫生监督食品卫生信誉度达B级以上;
合格食堂:五个方面中只能允许一项为差、且总分大于等于60分,卫生监督食品卫生信誉度达C级以上。
凡关键监督管理项目任何一项不合格或五个方面中有两方面为差或总分低于60分,直接评为不合格食堂,停业整顿,再评为不合格者,取消供餐资格,吊销卫生许可证。
五、学校食堂等级评定分市区(县)两级进行。
由区县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对辖区内学校按此细则进行管理和量化等级评定,对达到相应标准的食堂分别评定为一级、二级及合格食堂,并分别报送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市卫生局法监处备案(每年的6月15日前上报)。已达到一级食堂的学校,可由学校申报示范食堂,经区县推荐,市教委和市卫生局组织复查,对达到要求的评定为示范食堂。高校和市教委直属学校由市教委和市、区卫生部门共同组织检查。
六、学校等级食堂授牌管理和监督
食堂的牌匾由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审定颁发,由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察和监督指导。在一年一次的复查中,根据检查结果进行保级、升级或降级处理。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检查和评审过程中一定要积极创造条件、实事求是,落实各自职责,不得随意提升和压级。对在评级、督察和监督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或单位,将按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七、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乡镇中心小学或以下),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本实施细则的单位对待。但是,其它方面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的基本要求。
八、本细则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限半年时间内进行整改达标。
附件:重庆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量化分级评分表.doc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量化分级评分表
注:
1、※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参加等级评审。
2、分值的多少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的,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3、可以有合理缺项。如该校当年发生食物中毒则不能参加等级评审,已经评审的学校要取消等级。
总得分:分,(个优,个良,个差);结论:食堂检查时间:年月日
6.学校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篇六
(试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2〕8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高职高专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高职高专院校评审实施细则》)。
一、合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⒈ 思想政治与师德
⑴ 具有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⑵ 遵纪守法。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党员教师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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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和专业素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⑷ 关爱学生。平等对待、关爱每一位学生;充分重视学生思想、身体、心理和学业的健康成长;遵循教育规律、改革教育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让每个学生得到有效发展,形成人人成才,多样性人才、创新型人才不断涌现的教育格局。
⑸ 为人师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掌握本专业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治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不端行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
2.学历和资历
(1)学历和任职资历:申报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申报讲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且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且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6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 —2—
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申报实验师职务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且任助理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2)教师资格: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除外。
(3)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外语水平: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湘人发〔2007〕56号文件或相关文件的免试、降分条件。
计算机水平:根据湘人发〔2009〕17号文件精神,必须取得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或符合湘人发〔2003〕39号文件或相关文件的免试条件。
(4)继续教育:任现职以来,应参加继续教育,并符合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或相关文件的要求。
(5)考核
①申报教授职务:任副高职务以来近5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
②申报副教授职务: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职务以来近5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获得博士学位,任中级职务以来近2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
—3—
③申报讲师职务:大学本科毕业,任初级职务以来近4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初级职务以来近2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
④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任现职以来近6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现职以来近5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获得博士学位,任现职以来近2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
⑤申报实验师职务:中专(高中)毕业,任现职以来近5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任现职以来近4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现职以来近2年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
⒊教育教学
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考核的通知》(湘职改办〔2007〕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9〕7号)等文件要求,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和实验师等职务,其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⑴ 申报教授 ① 教育教学能力
A.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或学科方法,把握学科价值和学科文化,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4—
B.在本专业内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系统地开设过2门课程;
C.任教以来具有从事班主任等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经历;
D.结合专业、岗位特点,适时开展学术、时事讲座,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努力成才。
② 教学时量
A.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1门本专业课程,且满足连续五年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破格申报人员满足任现职以来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
B.国内外访学、脱产学习培训、在职攻读学位脱产期间、援藏援疆期间,休产假、因公致伤一年之内,或因病半年之内的可按照相应的课堂教学时量计算;
C.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双肩挑”人员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院(系、部)管理工作的人员,年均完成课堂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的三分之一。
③ 教学效果
任现职以来,所任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均应合格, 优良率应在80%以上,每学年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和督导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④ 教学改革
—5—
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课程形式、内容和评价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⑵ 申报副教授 ① 教育教学能力
A.基本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或学科方法,把握学科价值和学科文化,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B.在本专业内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系统地开设过1门课程;
C.任教以来具有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或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经历;
D.结合专业、岗位特点,适时开展学术、时事讲座,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开拓视野,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和发展方向。
② 教学时量
A.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1门本专业课程,且满足连续五年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破格申报人员满足任现职以来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获得博士学位者,满足任现职以来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
B.国内外访学、脱产学习培训、在职攻读学位脱产期间、援藏援疆期间,休产假、因公致伤一年之内,或因病半年之内的可按照相应的课堂教学时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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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双肩挑”人员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院(系、部)管理工作的人员,年均完成课堂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40学时的三分之一。
③ 教学效果
任现职以来,所任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均应合格, 优良率应在80%以上,每学年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和督导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④ 教学改革
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课程形式、内容和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⑶ 申报高级实验师
① 教育教学能力(实验工作能力)
A.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B.在实验岗位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系统地开设过1门本专业的实验或实习(实训)指导课程,或在实验室系统地辅助实验教学;
C.结合专业、岗位特点,适时引导学生学会实验操作技能,以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和发展方向。
② 教学时量(工作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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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或指导1门本专业的实验或指导课程,或系统地在实验室辅助工作,且满足连续五年年均教学时量(含实验、实习、实训、检修等工作时量)240学时以上;破格申报人员满足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获得博士学位者,满足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时量240学时以上;
B.国内外访学、脱产学习培训、在职攻读学位脱产期间、援藏援疆期间,休产假、因公致伤一年之内,或因病半年之内的可按照相应的课堂教学时量计算;
C.“双肩挑”人员,年均完成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实验教师年均教学时量240学时的三分之一。
③ 教学效果(含实验教学或辅助实验教学效果)
任现职以来,所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或辅助实验教学任务)综合评价结果均应合格, 优良率应在80%以上,每学年实验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④ 教学改革(含实验改革)
任现职以来,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改进方面,或在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或在组织实验工作和培养实验技术人员方面有突出的成就。
(4)申报讲师、实验师职务 ①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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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任现职以来系统主讲过1门及以上高等学校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和设计。
实验师:任现职以来担任实验室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实验教学工作,或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②教学时量
讲师: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饱满。原则上每年年均课时量达160课时以上,辅导员、兼任系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修访学、在职攻读学位等可适当减少,但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160课时的三分之一。
实验师: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或指导1门本专业的实验或指导课程,或系统地在实验室辅助工作,原则上年均教学时量(含实验、实习、实训、检修等工作时量)达160学时以上。
③教学效果
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好。所任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和指导的实习、实训项目教学评价结果均应合格,优良率应在80%以上(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
④教书育人
任教以来,重视教书育人,担任过1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工作或有1年及以上的基层社会实践经验或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且成绩较好;或在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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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或毕业设计中,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并取得较好效果。其中专业课教师原则上累计不少于8个月及以上的工厂、企业、基地的工作实践(如实习、实训、设计、调查等),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工作实践或社会调查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4.科研成果及业绩
依据职改字〔1986〕第11号、职改字〔1986〕58号等文件要求,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和实验师职务,其任现职以来,在专业理论水平、论文专著和成果业绩等方面应具备相应条件。
⑴ 申报教授 ① 科研意识与能力
A.具有持续稳定的本学科研究方向; B.系统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手段和方法; C.具备前瞻性的选题能力;
D.具备较强的科研规划组织实施能力; E.具备较强的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能力。② 科研业绩
科研业绩分为理论研究业绩和应用研究业绩两个方面。理论研究是指:在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内进行的学术研究。包括较完整、系统地对学科体系或学科某一领域的某一部分进行的理论研究。以上研究成果由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含教材、译著)、课题、研究项目或奖励等形式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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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研究是指:在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内运用基本原理进行的应用性研究。包括:主持较成型的产品或较成熟的作品;主持新工艺、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研发、吸收和推广;主持行业的标准、模式、方法的制定或研发、吸纳、推广和完善。以上研究成果可由实物、工艺、技术、标准、论文、知识产权等形式表现。
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业绩,以论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在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至少发表5篇学术论文。以其他形式表现的,应具有至少2项(含2项)经省(部)级(含行业学(协)会)以上鉴定的研究成果。
⑵ 申报副教授 ① 科研意识与能力
A.具有持续稳定的本学科研究方向; B.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手段和方法;
C.具备选题能力;
D.具备初步的科研规划组织实施能力; E.具备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能力。② 科研业绩
科研业绩分为理论研究业绩和应用研究业绩两个方面。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业绩,以论文方式表现出来的,在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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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以其他形式表现的,应具有至少1项(含1项)经省(部)级(含行业学(协)会)以上鉴定的研究成果。
⑶ 申报高级实验师 ① 科研意识与能力
A.具有持续稳定的本学科实验指导研究方向;
B.具有组织和指导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C.具备初步的科研规划实验组织实施能力; D.具备实验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能力。② 科研业绩
科研业绩分为理论研究业绩和应用研究业绩两个方面。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业绩,以论文方式表现出来的,申报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或高水平的实验报告。以其他形式表现的,应具有至少1项(含1项)经省(部)级(含行业学(协)会)以上鉴定的研究成果。
(4)申报讲师、实验师职务
具有从事教研、技术开发和科研的能力。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教研、科研工作,主持或参与过一项校级以上的教研、教改或科研课题,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含高职高专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本专业或本岗位相关的学术 —12—
论文,或出版相关专业多媒体课件1套。
(5)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人员,原则上其评价基本标准依据湘职改〔1999〕24号文件执行。对于特殊人才、特色专业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可开辟绿色通道,但其课堂教学时量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基本条件中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者,定为合格,其中一项及以上指标达不到要求者,定为不合格,凡评审结果为合格档次者,即达到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基本条件要求。不合格者,不再列为下一个评审环节的参评对象。
(二)代表作(含作品、产品)审读
学科评议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代表作(含作品、产品)进行审读,全面了解作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的系列研究成果,客观评价其在理论、应用研究上的深度和广度,并做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结论。不予通过者不再列为下一个评审环节的参评对象。
(三)面试答辩
对申报教授,破格申报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对象进行面试答辩,考察了解答辩人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结论。不予通过者不再列为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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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环节的参评对象。
二、加分条件(总分为230分)
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人员量化加分条件。
(一)思想政治与师德(25分)
1.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表彰奖励;
2.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的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
符合上述条件国家级计25分,省(部)级计12分,市(厅)级计6分,同一获奖项取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
思想政治与师德所含各项可累加计分,满分为25分。
(二)学历、学位(5分)
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者,获得学士学位计1分,获得硕士学位(学历)计2分,获得博士学位(学历)计5分。
取最高学历(学位)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教育教学(100分)
1.任现职以来,课堂教学时量年均每超40学时计1分,以学校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计划课时量为准;
2.任现职以来,考核达到优秀等级每次计1分;
—14—
3.主持或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验室(实习实训室)建设等。主持国家级计25分,省(部)级计10分,市(厅)级计5分;参与国家级取前五名,第二名至第六名依次计8、7、6、5、4分,省(部)级取前三名,第二名至第四名依次计4、3、2分,市(厅)级取第二名计1分;
4.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特等奖第一名计25分,有效名次计10分,一等奖第一名计15分,有效名次计8分,二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4分;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3分,二等奖取前5名,第一名计6分,其他计2分,三等奖取前3名,第一名计3分,其他计1分;市(厅)级一等奖第一名计2分;
5.“双师型”素质教师:“双师型”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⑴ 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证书);
⑵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并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⑶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⑷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
—15—
居先进水平。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双师型”素质教师计4分。
6.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毕业设计、社会实践(调查)获国家级一等奖表彰奖励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5分,二等奖第一名计6分,有效名次计3分,三等奖第一名计4分,有效名次计2分;省(部)级一等奖表彰奖励第一名计5分,有效名次计3分,二等奖第一名计3分,有效名次计1分,三等奖第一名计1分;市(厅)级一等奖表彰奖励第一名计3分;国际比赛获奖按国家级一等奖计分。
其中体育类学科指导学生参加国际体育运动竞赛(含世界运动会、项目锦标赛、项目冠军赛、大学生综合或单项比赛),获得团体前8 名的项目教练员且排名前5 名或取得个人前8名项目的教练员且排名前2名计10分;全国体育运动竞赛(含全运会、项目锦标赛、项目冠军赛、大学生综合或单项比赛),获得团体前6名的项目教练员且排名前3名或取得个人前6名项目的教练员且排名第1计7分;省级体育运动竞赛(含省运会、项目锦标赛、项目冠军赛、大学生综合或单项比赛),获得团体前3名的项目教练员且排名前2名或取得个人前3名项目的教练员且排名第1计5分。
带队教练的身份认定以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为准;大学生运动会包括各单项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正式竞赛;每项赛事每不累加计分,只计算该项赛事该的最高名次分;田径等项目的单项竞赛名次获得者与其教练身份难以在秩序册反映 —16— 的,则取该学校该项目比赛的n个最好有效单项名次分,累加后除以n个教练员人数,即取平均分;同一比赛的单项有效名次取最高名次计分不累加计分;各级邀请赛和对抗赛等公益性质或商业性质比赛不在统计之列。
7.教案评分:系统地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1门本专业课程的原始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须提供原始实验报告)。考察了解教师在授课内容、方法、技能等方面掌握程度,并给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计分为8分、5分、3分、0分;
8.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参加由政府机构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并获得荣誉称号。国家级计6分,省(部)级计3分,市(厅)级计2分。
教育教学所含各项可累加计分,满分为100分。
(四)科研成果及业绩(100分)1.论文著作
论文是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含教研教改)论文。包括:
⑴ 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含SCI、EI、SSCI、A&HCI收录,《中国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
⑵ 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含CSCD、CSSCI拓展库以上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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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期刊每篇计5分,核心期刊每篇计3分。
教研教改论文是指结合本专业教学特点,撰写的教学研究及改革论文,且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权威期刊每篇计5分,核心期刊每篇计3分,一般期刊每篇计1分。
著作(含教材、译著)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时间内正式出版,并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以规划教材申报书为准)。译著是指翻译并出版且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包括:
⑴ 独著或合著15万字以上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著作; ⑵ 主编或参编国家级、省级、行业规划教材; ⑶ 独译或参译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
公开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著作每部独著或合著的第一作者计8分,其他计4分;国家级规划教材每部主编计5分,参编计2分,省级、行业规划教材每部主编计3分,参编计1分;译著独译或合译的第一作者计3分,其他计1分。
2.作品、产品 ⑴ 原创作品、产品
① 艺术类、文艺类作品独创或合创第一名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参加行业组织的展览、竞赛,并获得表彰奖励。国家级金奖(特等奖、一等奖)计5分,银奖(二等奖)计4分,铜奖(三等奖)计3分;省(部)级金奖(一等奖)计3分,银奖 —18—
(二等奖)计2分;市(厅)级金奖(一等奖)计1分。同一项作品获多项奖励,取最高一项计分,多项作品获奖可累加计分,参展、参演、入围奖、优秀奖等均不纳入加分范畴;
② 工艺类作品通过参展或参赛获奖。国家级特等奖或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省(部)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市(厅)级一等奖计1分。同一项作品获多项奖励,取最高一项计分,多项作品获奖可累加计分,应邀参展未获奖作品不纳入加分范畴;
③ 农、林、生、医等类新产品、新品种通过本行业专业技术成果鉴定。国家级计5分,省(部)级计3分,市(厅)级计1分。
⑵ 非原创作品、产品
主持或参与非原创作品、产品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国家级主持计5分,参与计2分;省(部)级主持计3分,参与计1分;市(厅)级主持计1分。
3.科研项目
⑴ 主持课题(含科研、教改等项目)
每项国家级计25分,部级课题计15分,省级课题计10分,市(厅)级课题计5分。主持国家级课题的子项目按省级项目计分。
⑵ 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是指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高校或科研院所研究的课题,是高校加强对外联系,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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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提高自身科研水平,提升本校知名度的重要途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决策论证、设计策划、软件开发等方向。每项横向课题以进校科研经费(单位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不含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经费)为准,具体计分如下:
① 社科类横向项目单项进账经费:
小于1万元计1分; 1-3万元计2分; 4-10万元计3分;11-20万元计4分;大于20万元计5分。
② 自科类横向项目单项进账经费:
小于5万元计1分;6-10万元计2分;11-20万元计3分;21-30万元计4分;大于30万元计5分。
横向项目各项可累加计分,满分为20分。⑶ 获科研成果奖
国家级一等奖第一名计25分,有效名次计10分,二等奖第一名计15分,有效名次计8分,三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4分;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6分,二等奖前5名,第一名计6分,其他计2分,三等奖前三名,第一名计3分,其他计1分;市(厅)级一等奖第一名计2分。
4.成果转化
科研产品、知识产权(含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编写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等)转化为生产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持科研产品的转化、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已颁布的国家行业技 —20—
术标准等每项计5分;参与科研产品转化前三名、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等每项计3分,参与科研产品转化未排名前
三、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等每项计1分。
科研成果及业绩所含各项可累加计分,满分为100分。
(五)申报讲师、实验师职务人员,其量化加分条件各高校自行制定。
三、《高职高专院校评审实施细则》说明
1.本《高职高专院校评审实施细则》适用于未获得教授、副教授或高级实验师评审权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的评审。已获得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和实验师评审权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和实验师职务的评审可参照本《高职高专院校评审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相应层级的评审标准。
2.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对象应是:在高等学校校、院(系)和班级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实际工作,并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或毕业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的专职人员。
7.学校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篇七
1 船舶制造中焊接工艺认可规定
在船舶制造业生产中, 应当开展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一般是针对既定的母材与焊接材料, 采取相关工艺进行焊接以后, 以焊缝检验和热影响区性能评定的方式来确定焊接工艺的科学性与实用性。焊接工艺评定对于保证后续焊接工序和工艺质量事关重大, 船级社对新焊接工艺采用具有严格规定, 都要进行评定, 国内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 (2006) 》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定船舶与海上设施以及船用产品, 必须在事先对运用的新材料以及焊接新工艺开展焊接工艺评定实验, 确焊接工艺达标。
2 船舶制造中焊接工艺评定实施
1) 提出评定实验方案。开展焊接工艺评定之前, 船舶制造厂商应当联系船舶焊接工作实际, 向船级社提交实验方案, 主要应当包括造船母材与焊接材料资料、焊接设备型号参数;
2) 船级社开展审查。船级社对于船舶制造企业提交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方案开展审查, 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审查实验项目与规范规定是否一致;二是审查试验试样的加工与规范是否吻合;三是审查结果的规定值与规范要求是否吻合。在审核结束之后, 船级社应当将反馈意见提交企业进行进一步完善, 积极筹备开展现场试验;
3) 开展评定现场试验。现场试验应当按照审查修订后的方案进行, 验船师现场见证, 实验前检查母材与焊接材料与方案吻合程度, 并且检查待焊试件装配、电源极性等, 试验中对每一道工序的数据以及性能情况、外观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对于检测不合格工序, 除力学性能外, 应当重新开展工艺评定试验;
4) 签发工艺评定证书。在结束现场工艺评定试验之后, 由船舶制造企业依据试验数据编制实验报告, 上报船级社审核合格后, 由船级社签发焊接工艺认可证书。
经过船级社签发证书的焊接工艺为长期有效, 但是企业在对批准的焊接工艺进行改动时, 应当出具详细材料上报船级社, 由船级社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进行评定实验。
3 船舶制造企业在焊接工艺中的常见问题
钢质船体焊接缺陷可以分为外部与内部缺陷, 外部缺陷主要为只存不符合规定、咬边、焊瘤、弧坑以及表面有气孔和夹渣等, 内部缺陷主要包括气孔、夹渣以及焊接裂纹和未焊透等, 影响焊接质量的因素很多, 例如钢材与焊条质量、设备与技术、装配精密度和天气状况等, 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当都会影响焊接质量, 要求操作人员针对缺陷原因进行针对性预防, 提高焊接质量。船舶制造企业经常出现些列问题, 应当引起重视。
一是片面追求速度, 加大焊接电流形成气孔。焊接过程中, 坡口边缘不净、低氢型焊接电弧太长、速度太快以及埋弧自动焊电压太高, 容易导致气孔。应当对坡口边缘进行清理, 埋弧焊确定合理工艺参数, 降低焊接速度, 提高焊接质量;
二是未能有效预热, 导致街头根部未能熔透。待焊工件需事先预热不到位, 会导致未焊透降低焊接缝强度, 应当科学确定坡口尺寸、焊接电流、焊接速度, 清理坡口表面, 彻底封底焊清根, 恰当摆动运条;
三是夹渣清理不力, 降低焊接强度和致密性。焊缝出现夹渣会导致焊缝的强度和致密性大大降低, 应当仔细观察坡口两侧熔化状态, 及时进行清理, 并注意埋弧焊不要焊偏;
四是焊接材料不当, 影响整体焊接工艺效果。焊接材料功能不到位会降低焊接质量, 应当按照工艺规定选取符合规格与参数的材料, 并保证气体气流量与纯度达标, 为焊接成效提高奠定基础;
五是层温控制不佳, 产生船体制造焊接裂纹。不按照评定的工艺控制层间温度, 能够导致焊接裂缝, 严重的会造成结构破坏。在焊接中要严格遵守工艺规定, 合理安排速度, 选择科学的焊接工艺, 焊接后应当开展检查, 及时采取修补措施。
4 有效提高焊接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科学编制审批受控文件。船舶生产制造企业专门技术人员, 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 组织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提请船级社开展焊接工艺评定活动。在通过审核批准之后, 依据船级社签发的焊接工艺评定证书以及相关实验报告, 进行岗位焊接作业指导书与操作规定等材料的编撰工作。在此基础上, 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对于岗位焊接作业指导书与操作规定开展审批, 使其成为船舶制造质量体系的重要受控文件;
二是要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船舶制造企业的一线装配与焊接工作人员, 要严格按照岗位焊接作业指导书与操作规定进行规范性操作, 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技术指导, 企业质量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检查与评估工作, 对岗位焊接作业指导书与操作规定执行情况与成效进行督查, 梳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船级社验船师在船舶制造过程中要进行检查, 确保焊接工艺按照批准规定执行, 重要构件建造中还要进行焊缝产品性能试验, 验证焊接工艺执行成效;
三是要及时弥补存在焊接缺陷。对于检测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焊接质量问题, 一定要及时开展纠正, 采取针对性补救措施来提高焊接质量, 为船舶的整体质量奠定基础。
焊接是钢质船舶建造的重要工序, 焊接质量对于船舶性能至关重要, 一定要坚持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制度, 并针对当前船舶生产焊接工艺中出现的问题, 进行优化与改进, 促进船舶制造业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冰, 李勇.国外船舶焊接技术发展近况[J].舰船科学技术, 2009 (5) .
[2]倪慧锋.船舶焊接技术应用现状[J].现代焊接, 2007 (11) .
[3]方臣富.船舶焊接设备的应用现状及发展[J].现代焊接, 2006 (10) .
[4]张文斌, 谢群集.造船焊接工艺的评定与实施[J].广东造船, 2005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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