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流程图

2024-09-26

国有资产评估流程图(共8篇)

1.国有资产评估流程图 篇一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为确保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有序,岫岩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产权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流程。本流程主要包括申请登记、挂牌公告(公示)、组织交易、签约成交、资金结算、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等六项内容。

一、申请登记

交易申请,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挂牌审批和登记手续。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一)交易申请

出让方或购买方可以直接申请出让或购买产权,并填写《产权出让(购买)申请书》,也可以委托中心会员单位代理向中心提出申请。出让方或购买方委托中心会员代理申请的,应与中心会员签订《产权出让(购买)委托代理合同》。

(二)审查申请材料

收到产权交易申请后,中心承办部室负责对交易双方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报中心领导审批。交易双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出让方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出让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产权权属证明(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明、股权托管登记证明、出资证明);(3)出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电脑查询单、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4)产权转让方案及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含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出让文件,涉及职工权益的应出具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书面文件);(5)出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6)出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7)对受让方条件的基本要求(受让企业所处行业及其类型、资质、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经营情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职工安置、付款方式等);(8)债权金融机构出具的债权处理意见书(仅在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出让方不再拥有控股权地位时提供);(9)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10)出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摘要;(11)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2.购买方应提交如下书面材料。(1)购买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为自然人的,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2)近期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购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支付能力证明;(3)如购买专卖、专营等产权,需提交取得相应的资格和条件的证明文件;(4)购买方基本情况摘要;(5)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办理登记

出让方出让产权的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中心与出让方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书》或《委托代理合同》。然后由中心承办部室办理产权交易的登记手续,中心再向出让方出具《出让申请受理回执》。

购买方购买产权的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购买方于挂牌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前缴纳购买保证金。购买保证金一般按照出让产权挂牌底价10%的标准支付,购买保证金可抵交交易佣金、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拍卖、招投标、竞投)保证金、咨询服务费、违约金和交易价款等款项。确定受让方后,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购买方无息退还购买保证金。购买方支付购买保证金并与中心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书》或《委托代理合同》后,由中心承办部室办理产权交易的登记手续,向购买方出具《购买申请受理回执》。

属于多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购买产权的,应推选一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代表参与交易,并事先签订协议。

二、挂牌公告(公示)确定挂牌公告(公示)内容、期限、方式,办理挂牌、延长挂牌、撤消和停止挂牌及终止挂牌业务,收取挂牌成本费。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一)挂牌公告(公示)对经政府或国有资本出资人批准进入中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国有产权,中心采取挂牌公告的方式发布信息;对经政府或国有资本出资人批准采取定向协议方式出让国有产权的,中心采取挂牌公示方式发布信息。

挂牌公告(公示)产权转让信息时,出让方应明确承诺,评估基准日到权证变更日期间,出让方负责监督出让标的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出让标的企业除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外,不得有随意借款,放弃债权,提前清偿债务,对外提供担保,隐匿、私分、无偿转让或低价转让本企业财产行为。

1.挂牌公告(公示)的产权转让信息包括如下内容:(1)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2)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3)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4)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6)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7)其它需披露的事项。

2.挂牌公告(公示)的内容由中心会同出让方商定,并由中心在公开发布前抄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未明确表示异议的,中心可同时在报刊、中心网站和交易场所进行相同内容的信息发布。

3.挂牌公告(公示)的信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上以中心名义发布,同时在中心网站和交易场所发布。中心挂牌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中心自挂牌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公告(公示)结果书面通知出让方。

(二)撤销或停止挂牌

产权转让信息一经挂牌公告(公示),在挂牌期限内未经中心同意,不得提出撤销或停止挂牌,不得改变挂牌价格。因特殊原因坚持撤销或停止挂牌的,应充分说明理由,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后停止挂牌。停止挂牌正式批准后,中心应于当天撤销其挂牌,出让方同时应在原发布媒体上刊登撤销挂牌公告,公告日为起算日。

(三)延长或终止挂牌

挂牌期满,对挂牌标的无人提出受让的,中心可根据申请人请求延长挂牌期限或终止挂牌。延长挂牌时间、终止挂牌,由中心承办部室提出意见,报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挂牌公告信息查询

国有产权项目挂牌公告期间,购买方可以通过交易场所、中心网站和报刊查询项目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标的企业情况,应持资格证明到中心办理查询登记后,查询出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摘要。购买方有购买意向并提交购买的书面材料后,可以详细查询该产权交易项目出让方案、资产评估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在确定国有产权项目交易方式前,出让方仅可以通过中心了解意向购买方的数量,在确定交易方式后,才可以查询购买方基本情况摘要。中心为交易双方保守商业秘密。

三、组织交易

确定交易方式;分别采取协议转让、竞投、拍卖、招标等方式组织交易。主要业务流程是:

(一)选择、确定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心根据有关规则和购买申请的实际情况,将挂牌公告结果书面通知出让方,并将公告结果和拟采取的具体交易方式抄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未明确表示异议的,中心将按确定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中心确定交易方式的原则是:

1.只有一家购买方提出购买申请,或按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的,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组织交易。2.有两家及两家以上购买方提出购买申请,应采取竞投或拍卖方式组织交易。

3.对不适于组织竞投或拍卖的,经出让方申请,中心批准,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

产权交易的具体方式由中心根据出让方意见指定,并组织实施。(二)组织交易

中心组织交易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1.协议转让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产权的,中心提供场地,召集出让方和购买方见面洽谈,指导交易双方就交易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竞投方式

在竞投监审委员会的监督下,由中心组织召开竞投会,采取公开、集中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主要业务程序如下:

(1)出让方出具竞投委托书。出让方同意采取竞投方式出让产权的,应向中心出具竞投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委托费用等内容。

(2)接受竞投申请,认定申请购买人资格。中心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购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竞投会的购买方。

(3)向参加竞投会的购买方发出通知。中心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参加竞投的购买方。通知注明有关竞投事项。

(4)签订竞投协议。购买方在规定期限内到中心办理竞投手续,交纳竞投保证金,与中心签订竞投协议。

(5)组织竞投监审委员会。竞投监审委员会为临时机构,成员有5人组成,其中中心代表1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表1人,政府监察部门代表1人,出让方代表1人,有关投资、经济等方面的专家1人。其主要职能是:确定竞投底价;对竞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竞投成交结果进行确认。

(6)召开竞投会。竞投会按口头竞价或电子竞价模式组织。①口头竞价模式竞投会。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公布竞价规则。竞投会由中心组织并主持,竞投主持人由中心委派,会议开始主持人公布竞投规则。

第二、确定竞投底价。在竞投监审委员会的现场监督下,竞投主持人根据购买方最低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报价无效)当场确定并公布竞投底价。

第三、集中竞价。竞投底价确定后进入集中竞价阶段,购买方可以自主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购买方有更高报价时,原报价失效。购买方最高报价经竞投主持人3次确认后即为成交。

第四、确认成交。成交价格和受让方确定后,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确认书自竞投会会议纪要签署之日起生效。

②电子竞价模式竞投会。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竞价准备。竞价人用抽签的形式抽取席位号和密码,并对号入座,输入席位号及密码,登陆竞价系统;主持人现场宣布竞价注意事项,工作人员确认所有竞价人准备就绪,竞价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电子竞价。准备就绪后,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启动竞价服务器控制程序,时间倒计时开始,竞价正式进行;竞价人应在规定的倒计时时间段内输入竞价价格(低于挂牌底价的竞价价格无效),可反复竞价,倒计时终止,系统显示最高应价并自动撮合成交,大屏显示席位号及成交价。

第三、确认成交。成交价格和受让方确定后,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成交结果,主持人宣布电子竞价结束。成交确认书自竞投会会议纪要签署之日起生效。

(7)退还竞投保证金。竞投会结束后,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竞投未成功的购买方无息退还竞投保证金,竞投成功的购买方保证金可抵交竞投佣金和产权交易价款。

(8)签署竞投会会议纪要。竞投会结束后,竞投监审委员会成员和竞投主持人应在中心竞投会会议纪要上签字。竞投会会议纪要由中心存档备查。

竞投监审委员会委员若对竞投结果有异议或拒绝在竞投会会议纪要上签字,应自竞投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别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签字认可。书面异议被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驳回的,竞投会会议纪要自驳回之日起生效;书面异议被认可的,中心按照要求另行组织交易。

3.拍卖方式

中心主要负责选定拍卖机构,由拍卖机构召开拍卖会进行交易。主要业务程序是:

(1)选定拍卖机构。出让方同意中心以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中心可以指定具有合法拍卖资格和信誉良好的拍卖机构作为拍卖人。

(2)出让方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中心选定拍卖机构后,书面通知出让方到选定的拍卖机构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拍卖机构(拍卖人)负责接收和核实产权出让的有关材料,并与出让方签订拍卖委托合同。

(3)组织拍卖会交易。受指定的拍卖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拍卖会。转让标的经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拍卖人将该拍卖资料交中心1份留存。

(4)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拍卖成交确认后,交易双方应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到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招标方式

中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招标或委托专门的招标机构组织招标,中心组织招标主要采取两阶段招标的方式进行。中心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为第一阶段招标公开招标;中心对登记的购买人组织的招标为第二阶段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程序(略);邀请招标的主要业务程序如下:(1)组织招标。①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出让方作为招标人,应与中心或中心会员签订《招标代理协议》,中心或中心会员为代理招标人。协议应约定代理招标佣金,佣金可从交易价款中扣除。②编制招标文件。中心或中心会员根据出让方要求和产权转让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载明包括投标须知、开标、评标、定标等事项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设有标底的,标底价格应不低于原挂牌公告价格。③发售招标文件。中心或中心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参加投标的购买方发售招标文件,并解答释疑。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④编制评标文件。评标文件载明评标的具体事项。

(2)接受投标。①接受投标文件。中心或中心会员负责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具备投标资格的购买方递交投标文件。②缴纳投标保证金。

(3)开标。①发出开标邀请。中心或中心会员以书面形式邀请投标的所有购买方参加开标,并请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指导和监督。②组织开标。中心在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现场监督下,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标仪式。

(4)组织评标。由中心或中心会员组织成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产权购买方)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按照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中心或中心会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购买方候选人。

(5)公布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中心或中心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购买方,公布中标结果。中心或中心会员向中标购买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6)退还投标保证金。中心或中心会员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购买方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购买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支付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抵交交易价款。

(7)订立产权交易合同。出让方和中标方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中心订立产权交易合同。

(三)特殊交易处理

在挂牌公告期限内或组织交易的过程中,当公开征集的购买方所申报的购买价格均低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的底价时,中心应暂停交易,并向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报告,待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同意后,继续组织交易。

四、签约成交

中心提供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组织指导交易双方签约,收取交易佣金。主要业务程序为:(一)提供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应包括如下事项:

1.出让、受让双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2.出让标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3.出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以及盈亏处理情况;4.出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5.产权交易的税费负担;6.产权交割方式和期限;7.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8.违反合同责任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9.签约日期;10.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二)指导并组织签约

中心指导出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填写具体合同内容。待双方对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中心组织双方正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中心审核并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正式生效。

(三)收取交易佣金

凡由中心或中心会员代理的交易项目,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向代理方支付交易佣金。

五、资金结算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由中心通过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或外币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帐户,统一办理交易价款结算,收取登记挂牌手续费,划转交易价款。主要业务程序为:

(一)受让方应通过自己在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在规定期限内按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交易价款汇(存)入中心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由中心指定的拍卖、招标机构组织交易的产权交易项目,拍卖机构在出具成交确认书、招标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将买受方、中标方缴存的剩余保证金汇(存)到中心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二)中心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方划转的购买资金来源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入账,中心承办部室向出让方发出《交易价款入账通知》。

(三)出让方、受让方向中心缴纳登记挂牌手续费,出让方的登记挂牌手续费,可从交易价款中扣除。

(四)有关权证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交易双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中心,中心根据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或受让方的通知将交易价款划转到政府财政专户或出让方指定帐户。

六、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审查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条件,办理审批手续,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保管业务档案。主要工作流程有:

(一)审查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条件

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了规范的《产权交易合同》;2.受让方的购买资金已经汇(存)入中心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受让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在受让方将全部交易价款汇(存)入中心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进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中心在受让方将首期付款全部汇(存)入中心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余款确定付款期限,并办理担保手续后进行;3.交易双方应缴纳的登记挂牌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已经全部缴清;4.国有产权交易涉及上市的,应提交国家国资委的批准文件;涉及外资收购的,应提交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具备政府部门规定及出让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权交易凭证的审批手续由中心承办部室负责办理。(二)办理审批手续

承办部室填写《产权交易项目审批表》,经中心相关部室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审批完毕,中心在产权交易凭证上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印鉴后分别向交易双方出具。

产权交易凭证一式12份,交易方应凭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和产权交易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别到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劳动保障、银行、税务、公安等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四)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产权交易结束后,中心应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产权交易所涉及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凭证等相关结果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五)保管业务档案

中心严格保管产权交易项目档案,由中心承办部室分工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七、附则

(一)本流程由产权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流程施行后,原有流程与本流程不一致的,以本流程为准.

2.国有资产评估流程图 篇二

一、高校教师绩效评估的特殊性

(一)高校教师评估目的的特殊性

绩效评估最早普遍用于公司。学者对绩效评估的研究也是通过对公司的调查研究得来的。但是,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追求最大剩余价值是其根本之所在,而高校的职能是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和科学研究。高校教师绩效评估的普遍兴起是由于高等教育质量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实施教学和管理的直接承担者教师及其教学管理绩效是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因为教育有不可逆性,所以,高校进行绩效评估的最大目的是保证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效果。具体来讲,高校进行绩效评估的目的有以下几点:首先,使被评估教师认同对其绩效表现的评价以消除分歧和矛盾;其次,使教师认识自己的成就和优点,从而有利于教师充满信心地去弥补缺陷和不足;再次,通过沟通交流,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共同确定下一个阶段的任务。

(二)高校教师评估客体——教师的特殊性

高校教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与其他部门的员工相比,往往具有高学历、专业性强等特点,在个性、价值观念、心理需求、行为方式等方面具有很多特殊性。具体而言,一是高校教师具有较高的素质。高校教师绝大部分都是受过正规化的高层次教育的人,具有较高的学历、开阔的视野、博而专的知识、积极的思维方式、强烈的求知欲望、较强的学习能力以及其他方面的能力素养。二是高校教师具有强烈的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他们渴望展示自己才能,喜欢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而且特别注重他人、组织、团队和社会对本身的评价,希望得到认同与尊重,他们更看重工作的成就。三是高校教师具有较高的创造性和工作自主性。高校教师在除授课以外的时间里,从事的大多是创造性的劳动,依靠自身的专业技能进行创造性的思维,不断产生新的知识成果。他们倾向于拥有宽松的、高度自主的工作环境、有弹性的工作时间安排,强调工作中的自我引导、自我管理和自我调节。在对高校教师实行绩效管理,尤其是在进行绩效评估反馈时,首先必须考虑到教师这个特殊群体的诸多特点。如果忽略了高校教师的这些特点,高校的绩效管理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高校教师绩效评估反馈流程设计

(一)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

评估体系和技巧决定着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但是在绩效评估的过程中往往会存在着一些计划之外的实际问题。那么,在对高校教师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处理时,就需要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而不是通过简单的比较得出结论。

专家通过对信息的加工、整理,得出绩效评估对象(高校教师)的评估指标数值或状况,将该评估对象的评估指标的数值状况,与预先确定的评估标准进行对比,通过差异分析,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责任及影响,最后形成绩效评估的分析报告。

采取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的措施,一方面是为了尽量确保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可以为教师个体和高层管理者提供组织总体的绩效发展概况,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建议。这样,教师个体可以确定自己的工作优势和有待于提高的绩效领域;高层管理者也可以据此对教师队伍进行激励管理,帮助教师制订绩效改进的计划,以实现高校的组织效益。

(二)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教师

绩效反馈是绩效管理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管理者应把绩效评价所得到的结果真实地反馈给教师,并解释清楚结果的由来。使教师了解到自己工作的绩效,认演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进而制订出绩效改进计划。但是,对很多管理者来说,没有什么事情会比向员工提供绩效反馈更让人不愉快的了,当我们听到对自己不利的消息时,往往会产生自我防卫。绩效结果的反馈是一个难题,但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每位员工都有其专长,这也就意味着每位员工都有其需要改进的方面。作为管理者,向员工反馈消极信息,和员工谈论他们的不足之处,常常会感到难堪。尤其是高等学校的管理者,他们面对的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高校教师与其他部门的员工相比往往具有高学历、专业性强等特点,所以往往在个性、价值观念、心理需求、行为方式等方面具有很多特殊性。要想成为成功的高校管理者必须要充分地了解这些特点,并善于利用它们来对教师进行管理。因此,向高校教师提供绩效反馈时就必须讲求方法和策略。

首先,管理者必须是真诚的,反馈的氛围是具有建设性的。在进行反馈之前,管理者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和教师商定面谈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双方都比较空闲的时间以确保反馈时双方都能集中注意力,认真对待这件事情,而不是走过场。地点最好是选择比较舒适、放松的环境,例如,小型会议室、类似咖啡厅的休息地点。最为重要的是管理者要熟悉面谈教师的评估资料,不仅包括他的工作情况,还要包括他的背景、经历、性格特点等。对反馈对象有了充分的了解,管理者才可能预测到在反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正如那句古话: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种做法也使教师在反馈前能够作充分的准备,管理者可以引导教师对自己的绩效行为、态度和结果重新回顾,准备好相关证明自己绩效的依据;准备好要向管理者提问的问题,以帮助自己解决工作过程中的疑惑和障碍。

其次,反馈是对具体行为的反馈。在反馈过程中最忌讳的就是大话、空话、套话,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这样的话都不会达到预计的效果。例如,“你的表现很出色”这样的话最多只会让听者一时感觉很好,但对以后的工作发展起不到多大的作用;而“您的课堂气氛很活跃,而且有秩序,活而不乱”,听者在听到这样的话时就会回忆起自己上课的情景和心态,有意识地积累经验,为以后的工作发展打下基础。另外,对消极消息的反馈越笼统,否定的意义越强,听者就会越反感。因此,管理者要针对具体的行为和事实给教师作出具体的反馈,用具体结果支持结论,引用数据,列举实例,这样才能让教师心服口服。

再次,管理者要提高沟通技巧。

第一,沟通是人际关系和谐的必要条件,没有沟通的世界我们无法想象。有效的沟通才能够达到好的效果。如果管理者在绩效反馈过程中没有应用有效的沟通技巧,那么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因此,要达到预期的效果,管理者必须提高沟通技巧。沟通必须以平等为原则,保持双向的沟通。过去管理者和员工的沟通往往是上级找下级谈话,以命令、训斥的方式进行,下级只能是被动地接受。这样,教师的真实想法就没有表达的途径,一些好的建议和意见被压制。只有以平等为原则,才能实现有效的双向沟通,才能使全体教师参与到管理活动中来,教师才能意识到是自己在管理自己,这就迎合了高校教师较强的自主意识。

在沟通时把重心放在“我们”上,即用“我们”作主语。不使用带有威胁、恐吓的语言和语调,这样,管理者才能获得教师的真实想法,才能集思广益,达到沟通的目的。在沟通时应该侧重经验的分享,思想的交流。在指正教师的绩效缺陷时,不应该说“你怎么能……”、“你不应该……你应该……”。听到这样的话语,教师会感到自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作为管理者可以举出在这个方面成功的例子,也可以分享自己的经验:“我当时是这样做的……”让教师自己从中体会,吸取精华。

在批评时避免使用极端化的字眼,例如“总是、从不、太差、太糟糕……”。因为这些极端化的词语在用于表达消极结果时使人感到评价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从而便会增加不满情绪。同时,教师也会感到心灰意冷,严重打击教师的自信心。因此,管理者在传达消极绩效时,尽量使用中性词,使用相对缓和的语气。

第二,管理者在进行绩效反馈时首先要鼓励教师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通过自我评价,教师可以认真地思考自己的工作绩效,从中发现自己的优势,找出自己的不足。认真思考的教师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反馈过程中。高的参与度往往会带来高的满意度。

第三,少批评多鼓励。绩效反馈的目的是向教师提供准确的绩效反馈,不仅要找出问题、解决问题,还是一个管理者对教师进行激励的有效途径;管理者要看到教师的成绩,要给予肯定,并表示祝贺。一位有效的管理者不应该是没有一点技巧地对员工贬损,因为,当教师意识到自己存在绩效问题时,他们会努力寻找解决的途径,这时,如果管理者一而再再而三地举出绩效不良的例子,教师就会反感,产生防卫心理,结果必会适得其反。少批评多赞扬可以使教师清楚地意识到管理者不仅仅是在寻找员工绩效的不足,消极增加了绩效的可信程度。

第四,多问少讲学会倾听。有效沟通的法则是2/8,即:80%的时间留给员工,20%的时间留给自己。而自己在这20%的时间内,可以将80%的时间用来发问,20%的时间用来“指导”“建议”“发号施令”。也就是说,管理者通过提问引导教师发现自己的问题,并考虑解决问题的对策。这样就会减少教师对不好信息反馈的抵抗情绪。另外,作为管理者必须学会倾听。

第五,管理者要明确沟通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绩效反馈就只是为了找出员工在绩效中存在的问题。绩效反馈过程中要遵循多表扬少批评的原则。赞扬往往会强化员工的相应行为,表扬也能够营造宽松的交流环境。针对教师的不足,管理者应该明确,沟通的重点要放在解决问题上,而不是员工个人或者他本身的价值;在沟通过程中管理者不仅要帮助教师找出缺陷还要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且管理者和员工还要针对原因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达成共识。

(三)将专家的分析结果反馈给教师

专家对组织绩效结果的分析,能够反映出整个组织的绩效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等等。一方面有利于教师了解目前组织绩效的状况,并与自己的绩效现状进行对比,找出自己的优势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和程度。另一方面也为管理者和教师进行绩效反馈面谈提供一个科学、有效的凭证。

教师可以针对反馈信息,就自己的工作领域提出问题,同时也可以对学校的管理等工作提出相应的建议。这些问题和建议又可以反馈给专家和高层管理者,专家对这些来自反馈信息的反馈进行分析,高层管理者对这些信息进行综合考虑,为反馈会议的召开作好充分的准备。

(四)反馈会议

反馈会议是高层管理者和教师进行沟通的一种有效途径。高层管理者和一线教师在专家的帮助下通过共同制订改进计划并确定下一步要达到的绩效目标,使教师的个人目标和绩效改进计划与学校的发展目标和计划达到一致。

首先,要营造舒适的气氛并明确会议的目的。对于绩效反馈这样的会议,教师常常会有不愉快的经历,因此在会议之前他们常常会感到紧张,或者不舒适。管理者要想在会议中实现双向的沟通,就要明确会议的目的,并且会议上的行动要和所阐述的目的相一致。

其次,要鼓励教师发表自己关于绩效评估的意见和以后的打算,以及对组织目标发展的建议。高层管理者只有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优化选择,才能实施有效的绩效管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教师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

再次,高层管理者和教师确定具体的改进计划。在管理者和教师进行绩效反馈面谈的基础上,在高层管理者和教师对绩效评价结果达成共识后,高层管理者和教师共同制订组织的绩效目标和个人的绩效改进计划。一方面,教师参加到学校的绩效改善计划制订的过程中,会增加他们对绩效管理制度的满意度;另一方面,教师可以使自己的绩效改善计划得到上级的支持和帮助。

反馈会议是确定下一年绩效目标的切合点。研究表明,目标的制定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激发员工改善绩效的动力,以及实现绩效的真正改善。成功的绩效管理非常重视绩效反馈,及时把反馈意见提供给教师,使他们在实践中修正与改进自己的行为,提高自己的绩效。同时领导者还应该帮助教师作出绩效改进计划,即如何提高绩效水平。

参考文献

[1][美]斯蒂芬·P.罗宾新;李剑锋译.组织行为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竹亚和,许玉林.绩效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3][美]罗伯特·巴克沃;孙健敏,李原译.绩效管理[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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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芳.教师绩效管理的现状与对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

[8]常青.高校教师绩效管理初探[D].内蒙古大学,2006.

3.国有资产评估若干问题探讨 篇三

一、 评估中介机构与评估委托方的归责问题。

评估机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其对外承担三种责任:

(1)行政责任。国务院91号令第五章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国有资产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宣布评估结果无效,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该资产评估机构给予下列处罚:(一)警告;(二)停业整顿;(三)吊销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如评估机构认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行为不当,国务院91号令还赋予其救济手段。但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因此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在现行体制下能否成立,在实践中值得探讨。

(2)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3)民事责任。评估机构作为受托方,与委托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之间形成委托合同,适用《合同法》调整。对由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过错,给国有资产占有方造成损失的,可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评估机构在处理委托事项过程中,由于重大过失或故意,给国有资产占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资产占有方追究其违约责任。

从另一角度来考虑,国有资产买受人出于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报告的信赖,做出并实施了国有资产购买行为,但因评估报告存在重大缺陷使其形成错误的判断,造成重大损失的,国有资产买受人是否可向评估机构请求损害赔偿?要解释这一问题可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

浙江某鞋业厂(A1)为国有企业,其投资主体为浙江省某鞋业集团公司(A)。鞋业厂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常年亏损,企业正常难以维系。为甩掉历史包袱,鞋业集团公司努力为其寻找新婆家,后被江苏省某民营鞋业公司(B)相中。B公司长期以来欲扩大在浙江省的市场份额,想通过兼并浙江老厂的行为实现其市场战略意图。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浙江省A公司委托某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后鞋业厂净资产为245万。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确认值作为转让价款的依据,并签订了正式的国有资产转让协议,B公司一次性支付了245万的转让价款。民营企业B进驻鞋厂后,发现评估报告结果与A1厂的实物资产情况相距甚远,评估机构未按国家评估规范进行实物核查,只是“闭门造车”,简单根据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套上某某计算公式,在一天内“计算”出评估值。A1厂的实际净资产仅为52万元,大多数实物资产都因国有企业常年管理失控而早已丢失。

江苏省民营B公司立即要求解除与A公司的国有资产转让协议,并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特别强调的是,B公司还要求评估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评估机构辩称,其与B公司未发生业务关系,评估机构也未从B公司处获得收益,B公司不应向其主张赔偿。但最后B公司以侵权为由,坚持将评估机构告上法庭,主张评估机构对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评估机构行为完全具备侵权产生的要件,故笔者认为,评估机构的行为对B公司构成侵权,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为规避上述风险,评估报告常有下列声明:“本评估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特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评估行业管理机构审查,未经评估机构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委托方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评估机构意图以此来规避评估报告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方使用所带来的侵权责任。

二、评估方法对评估报告公信力的影响。

通行评估方法有四种(1)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的预期收益用适用的折现率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并以此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2)重置成本法,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建造或购置一项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该被评估资产的各种陈旧贬值(含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现时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3)现行市价法,指按市场现行价格为价格标准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4)清算价格法,指以清算价格为标准,对企业或资产进行的价格评估。

在现实评估运作中,一份评估报告往往对不同种类的标的采用各异的评估方法,而且各评估机构在具体评估过程中采用的参数也将不同,这将导致同一交易标的由不同评估机构评估得出的结果可能大相径庭。

笔者认为,解决这问题的途径为(1)评估协会细化评估操作规范,使同一时点、同一标的的评估值在不同评估所之间趋于一致;(2)对帐面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要求由两家以上评估所共同出具评估报告,这一来可仿照再保险的有关做法,降低评估机构间的恶性竞争,二来可降低因人为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

三、或有债务影响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个别国有企业由于长期内部管理混乱,公章管理失控现象常有发生,这就造成许多或有负债未在帐上体现。而评估机构的原始资料来源于委托企业,如委托企业未提供相应资料,评估机构便无从着手。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对企业净资产的评估,净资产=资产—负债,这不同于简单的资产评估,提供多少实物就评估多少。而如果负债未完全列入报表,将直接影响净资产评估值的准确性。

或有负债有时连现任企业经营者都不清楚,所以当委托评估企业未提供或无法提供真实、完整资料,致使评估报告失实,给评估报告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受损人是应当向资产占有方索赔还是应向评估机构索赔?举证责任在评估机构一方还是在受损方?对于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评估机构承担的责任应为过错责任,即需要受损方提出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损失的有力证据。

四、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收费与评估结果的关系。

评估机构的收费有国家统一规定阶梯标准,基本上体现“高估高收、低估低收”的原则。这一收费方式事实上诱导了评估机构高估评估标的,评估报告的公信力易于受损。

五、无形资产评估的障碍。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属法定评估范畴,但在许多实际工作中,无形资产未评估即出让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原因在于无形资产评估缺乏定性定量标准,即便评估也因与市场价值严重脱节,缺乏实用性。

但如任由无形资产未评估即出让的现象发生,那将可能会导致百年老字号的招牌拱手送予他人,造成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

为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评估不能解决的事情,留给市场机制去解决。不管评估值合理不合理,只要确定国有无形资产的出卖时点,交由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充分的出让信息披露,实行公开交易,用市场机制检验价格,这就能从制度上确保在这一特定的时点上,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六、评估结果的确认或备案问题。

长期以来,对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采取确认制。评估机构对行政部门的确认行为是喜忧参半,“喜”在有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相应的评估机构的自身责任似乎有所缩小;“忧”在评估过程有了确认程序,许多评估机构的结果被调整或修改,评估时间过程也相应有所延长。

笔者认为,在评估机构出具结果后的确认程序,容易导致责任模糊。如评估报告的使用者认定经确认的评估结果有重大瑕疵,其是对评估机构提起民事诉讼还是向评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尚有争议。

七、评估过程中的非正常干预问题。

笔者在从事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过程中,常遇到一类情况:某出让企业的净资产评估值迟迟无法出来,当追问资产占有方原因时,对方称转让谈判的价格尚未谈妥,所以评估值也无法出来,最终的评估值要以交易价格保持刚好一致。这类现象在当前国有资产出让过程中并不少见,资产占有方对评估机构的影响力或者说干预能力可见一斑。

评估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使不少评估机构不得不迎合资产占有方的要求。但评估报告就像天平,如失去公正,必然倾向一方,使相对方的利益受损。而无原则的评估报告带来的影响,将会像炭菌热病一样迅速得以传播,大面积侵蚀评估行业的整体声誉。在倡导诚信经营的今天,评估机构应是首当其冲。

4.房屋征收评估流程 篇四

一、选定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但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机构为牵头单位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二、签订合同: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现场查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经依据《征收条例》公示后的房屋调查结果进行实地查勘,调查核对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四、内业评估:

1、估价时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2、估价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或“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3、估价技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并对各种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五、公示解释: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注册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六、交付报告: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两个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七、申请复核:被征收人或者房屋的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同时指出存在问题。

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5.绩效评估流程 篇五

评估员工表现是管理角色中的其中一个最重要工作,就技巧而言,亦是最复杂的。全面的考核包括由经理或主管订下工作目标及标准、清楚地传达对员工的表现的期望、协助员工完成工作、以及评核结果。这正式的评核过程是用来配合日常的非正式表现管理活动并鼓励之,同时作为支持薪酬调整、职位晋升及雇佣决定的一个体系。

绩效考评的价值在于经理或主管与下属之间的沟通过程,而非单纯为了完成表格。

程序

1.初次会议

I.经理或主管与员工开一个简短的会议去讨论绩效考评的程序 II.经理或主管向员工提供考评表格

III.经理或主管向员工解释他们应完成自我评估部份

IV.经理或主管向员工解释当收到他们已完成的表格后,亦会完成由经理或

主管负责的部份

2.完成考评表格

I.与员工的自我评估结果一并填写在同一张表格上

II.员工的表现评估是基于你以前已经跟员工达成的目标、任务或要求 III.请谨记未经沟通的标准或期望都是不公平的判断准则

IV.要顾及整个考核期,而非只是近期的表现

3.主持考评会议

I.在没干扰的情况下,与员工私人会面

II.分享及讨论表格的结果

III.讨论员工的自我评分,并解释评分的基准,然后达致共识,这会是双方

都同意的评分

IV.结合在考评期开始时已建立及沟通的期望及标准去考核员工的表现要

V.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并写在已完成的表格上

VI.于员工面前签署表格及写下日期,并得到他/她的签名同意

VII.最终文件应交由考评者的上司核实并签署

VIII.你及员工应保存最终表格副本,以作定期回顾

IX.将最终完成的考核表格交给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以作未来计划之用

4.回顾

6.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图 篇六

1、目的明确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废条件,以提高资产利用率和完好率。

2、适用范围机关各部室资产报废工作操作和管理。

3、流程/流程说明流程流程说明第1页/共2页�8�7资产报废条件:(1)资产使用年限己到,设备没有使用价值。(2)资产到使用年限,但因技术进步等原因淘汰的。上报时间:每年4月、9月。

�8�7由资产管理员提交报废申请表给专业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8�7主管专业部门技术鉴定后,在“格式四”签署意见,转财务部门核查。�8�7机关财务科根据卡片资料和报废条件审查格式四。

�8�7根据格式四填制机关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提交计财部审批。

�8�7计财部在机关财务科上报报废申请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并退机关财务科。

资产使用部门

1、提出报废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四)(1)

(2)

主管专业部门

1、对申请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

2、不符合资产报废条件,申请退回使用部门

3、符合资产报废条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四)签署意见,并转机关财务部核查,抄送综合办备查;(3)

(2)

机关财务部门

1、核查:资产报废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

2、不符合资产报废规定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四)退回申请;

3、符合资产报废规定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四)转计财部资产管理部门审批;(3)

(2)

计财部门

1、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对不符合资产报废规定、手续不全的申请退回

3、符合资产报废规定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编号、登记,提出处理意见

3、审批后退机关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1、目的明确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废条件,以提高资产利用率和完好率。

2、适用范围机关各部室资产报废工作操作和管理。

3、流程/流程说明流程流程说明第2页/共2页�8�7根据计财部批复会同专业部门组织资产清理,清理后会同专业部门填制清理报告。

�8�7根据批复和清理报告删除报废资产卡片,进行帐务处理。

�8�7收到报废资产变价收入列帐。

�8�7主管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对报废资产的清理,会同财务部门填制资产清理报告单。

�8�7根据注销报废资产卡片,按使用部门作资产减少的记录。

�8�7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信息中心提供各使用部门报废资产清单给综合办、财务部门备查。

�8�7参照办法笫四章第十五条。

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信息中心提供各使用部门报废资产清单给综合办、财务机关财务

1、根据批复会同专业部门组织资产清理。

2、会同专业部门填制资产清理报告(格式五)

3、根据批复和清理报告作帐务处理。

4、收到资产变价收入列帐处理。

主管专业部门

1、负责组织资产清理。

2、会同财务部门填制资产清理报告。

3、做减少使用部门资产的登记记录。

使用部门

1、根据审批报废申请表对资产进行清理。

2、资产清理后,将报废资产移交综合办作具体处理。

综合办

1、对各使用部门报废资产作具体处理。

2、变价收入转机关财务科入帐。

(1)

(2)

(1)

(2)

结束固定资产购置流程

1、目的规范固定资产购置、领用、保管的管理过程,以明确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册、卡、物相符。

2、适用范围机关各部室固定资产购置的操作和管理。

3、流程/流程说明流程流程说明第1页/共1页资产使用部门1.以书面形式提出资产使用需求。

2.经部门领导审核,提交专业部门。

主管专业部门1.审核资产使用需求申请2.根据申请编制“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项目”计划提交计财部。

产入帐。

3.编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副份分送专业主管部门使用部门。

资产使用部门1.办理资产领用手续,资产贴上标签。

2.按使用人做好资产使用保管的记录,填制“格式八”。

机关财务科1.收到批复文件和下拨资金,通知专业部门办理购置。

2.根据固定资产收入(付出)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资主管专业部门1.收到购置通知,办理资产购置手续。

2.资产验收后,填制“格式二”提交财务部。

3.根据卡片(副份)填制“格式一”。

(1)

(2)

(1)、(2)

(1)、(3)

(2)

(1)

(3)

计财部门1.审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立项。

2.安排下拨购置资金。

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部门资产使用需求,编制需求计划,经部门领导批准,提交主管专业部门审核。

上报时间为:每年5月、10月。(特殊情况另案处理)。

主管专业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核使用部门需求计划。

按规定权限编制“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项目”计划,附上各使用部门资产购置需求申请,上报计财部审批。

计财部计划投资科根据上报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立项。

经计财部总经理审批。

计财部综合财务科根据审批报告安排下拨资金。

机关财务科根据批复和下拨资金,进行帐务处理。

新增资产及时建卡入册,及时提折旧。

每年至少与专业部门、使用部门的资产记录核对一次,保证帐、卡、物相符。专业部门资产购置验收后填制“固定资产收入(付出)凭证。根据副卡按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簿”,每年至少与使用部门核对一次。

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信息中心提供分配清单分送综合办、财务部门。

使用部门资产领用后,按设备单位贴上标签。(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信息中心贴标签)并填制“资产使用登记薄”(格式八)。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流程

1、目的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要按制度执行,以控制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盘盈盘亏等现象的存在。

2、适用范围机关各部室资产清理工作操作和管理。

3、流程/流程说明流程流程说明第1页/共1页专业部门:每年第三季度负责布置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财务部门打印的资产清册,按规定权限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的资产,查明原因,将处理意见交综合办财务部门审核。

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册对实物进行清点,核实卡物,是否相符;通过实物清点发现有物无帐(盘盈)、有帐无物(盘亏)、设备严重毁损,应查明原因后,填制格式六提交专业部门审查。

机关财务科:会同专业部门布置资产清查工作,审核格式六,签署意见提交计财部,根据批复进行帐务处理。

计财部:在机关财务科上报盘盈、盘亏报告申请单30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并退机关财务科。

主管专业部门1.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清理。

2.审查上报盘盈盘亏(毁损)报告单。

3.提出审查意见分送综合办、机关财务科审核。

资产使用部门1.根据固定资产清册对实物进行清点。

2.清点后,发现盘盈盘亏资产,填制盘盈盘亏报告单(格式六)。

3.提交报告单(格式六)。

机关财务科1.会同专业部门组织资产清理。

2.审核盘盈盘亏报告单。

3.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申请退回。

4.对符合规定的在“格式六”签署意见,提交。

5.根据计财部批复进行帐务处理。

计财部1.审查上报“格式六”。

2.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申请表退回3.对机关财务科上报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告单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3)

(1、3)

(1)

(2)

结束(3)

(4)

(2、3)

机关内部固定资产调拨流程

1、目的规范机关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以确保机关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2、适用范围适用机关各部室内固定资产调拨工作的操作和管理。

3、流程/流程说明流程流程说明第1页/共1页资产使用人因辞职、调离外单位,应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填制设备移交清单,经部门资产管理员验收,部门领导签字和专业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资产使用人因工作调动到其他部门,如果物随人走,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要向主管专业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才能调动设备。

资产使用人因工作调动到其他部门,如果人走物不走,原则可不作资产变动记录,但如果因其资产闲置,为了发挥其作用可由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向主管专业部门提出资产调拨申请。

根据主管专业部门的审核批复,调出、调入部门同时作资产增、减记录。主管专业部门审核调出部门资产调拨申请单。

按规定权限可统筹调拨使用部门的闲置固定资产,以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信息中心提供各使用部门调拨清单送财务科备查。

作使用部门资产增、减的记录。

财务部门根据批复后的固定资产调拨单修改资产卡片记录结束机关财务部门

1、根据“固定资产调拨单”(格式七)修改资产卡片记录使用部门

1、提出调拨资产申请,填制“部门内固定资产调拨单(格式七)提交。

2、调拨申请批复后,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簿”。(格式八)

主管专业部门

1、审查调拨资产申请(格式七)。

2、批复“固定资产调拨单”(格式七),抄送财务部门。

3、填制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簿,作资产变动修改。

省内之间固定资产调拨流程

1、目的规范省内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按规定主业内部资产实行无偿调拨;主业与外部之间(含农话)均实行有偿转让。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地市分公司、省直属单位与机关资产调拨工作的操作和管理。

3、流程/流程说明流程流程说明第1页/共1页�8�7根据上级文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8�7调出、调入专业部门根据资产调拨单,办理资产转出、转入的手续。�8�7格式二报财务部门审核。

�8�7做好资产增减变动的登记。

�8�7调出、调入局财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8�7收到固定资产转移单签退联同时进行帐务处理。调出、调入局的列帐月份应当一致。

�8�7签退一联给省公司计财部备案。

结束调入单位财务部门

1、核对“固定资产转移单”和“固定资产收入凭证。”

2、在“固定资产转移单”注明列账月份,并入帐。

3、“固定资产转移单”签退联退回调出单位财务部门。

主管专业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格式五)

调出单位专业部门填制“固定资产付出凭证”(格式二)送财务部门审查调入单位专业部门

1、收到“固定资产调拨单”,收到资产后。

2、填制“固定资产收入凭证”(格式二)送交财务部调出单位财务部门

1、审查:“固定资产付出凭证(格式二)

2、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格式六)寄调入单位

3、收到“固定资产转移单”签退联后,据以进行资产减少的帐务处理。

7.国有资产评估流程图 篇七

一、资产评估前期

本阶段是指资产占有单位已经决定进行资产评估至评估机构尚未进驻的这段时间。

1. 资产评估的准备工作。

首先, 要对拟评估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 “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这是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要求。这样不仅有利于资产评估的顺利进行, 更主要的是能对拟评估的资产全面摸底, 做到心中有数。其次, 要对配合资产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即使是小型的资产评估也要进行适当的有针对性的学习, 了解资产评估的基本常识, 学习相关的法律文件。

2. 确定评估机构。

目前, 国内评估机构很多, 鱼龙混杂, 因此, 要根据已确定的经济行为及拟评估的资产选取合适的评估机构。具体地说就是要聘请有相应资质评估机构。比如, 企业是上市公司或涉及证券业务的, 就要聘请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而对于土地评估, 要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资格等。不然, 由于评估机构竞争激烈, 可能出现先揽下业务再出包的现象, 企业要多花不少冤枉钱。

3. 评估基准日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原则上应尽可能选择会计期末或离经济行为发生较近的时日。然而, 新出台的能使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之执行日也是应认真加以考虑的, 应尽量避免由此产生的减值, 而应享有由此产生的增值。另外, 如汇率的变动、在建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等对资产价值影响较大的因素亦应加以考虑。同时, 还要考虑资产评估报告的一年有效期问题, 经济行为应在一年内完成。

4. 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早已出台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固定格式范本, 但不具备强制性, 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与所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协商, 添加具有维护本企业权益的追加条款, 若无正当理由, 资产评估机构当然不应拒绝。约定书的最后一项就是确定评估费用了, 如果此项费用高出合理的范围, 当然就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部分。因此, 了解评估机构如何收费也很重要。

实践中一般采取以规定标准为基础, 由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协商的方法来确定收费金额。企业最好事先到有关部门了解一下是否有新的收费标准或政策, 再了解一下此项业务的收费行情, 作到心中有数, 在谈判中才能处于有利地位。

二、资产评估中期

本阶段是指资产评估机构进驻资产占有单位开始, 至完成实物资产的实地勘察, 账面资产的核实确认, 进行评定估算的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 资产评估的各项工作离不开资产占有单位的密切配合, 所以企业正好可以利用此项便利, 密切关注评估人员评估各项资产时所用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以及各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 如有不同意见可及时提出质疑, 要求评估机构给以合理的解释。

“质疑“和评估机构所尊崇的“独立性”并不冲突, 因为对评估机构还要求其具有客观性与公正性, 同时评估工作也要求具有科学性。况且, 评估机构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资产评估准则在许多条款中都明确要求注册评估师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既然是沟通, 一方对某事项提出质疑, 另一方予以答复当属理所当然。因此, 要关注评估机构对各项资产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评估结果, 以便把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中。对于各项具体资产的评估而言, 主要是关注其选用的评估方法和对应此方法而选用的相应评估参数。

1. 机器设备评估。

机器设备的评估往往主要是采用重置成本法, 重要的评估参数是设备的重置成本与成新率。而最了解本企业设备的重置成本与成新率这两个参数可靠数据的人应该是本企业主管设备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与设备采购人员, 即使评估机构聘请的专业人员也不见得赶上他们。所以, 有经验的评估师往往就此与他们沟通, 求得他们的支持, 以便评估值更能接近实际。反过来说, 企业也应派出得力人员配合评估机构, 同时也顺便关注了设备评估中的少评与漏评问题。

2. 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 尤其是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往往由于金额较大, 所以一直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及其上级领导机关必须对此项评估给予高度的关注。我曾参与一小型国有企业, 该企业历史包袱沉重, 当地政府决定将其整体出售。

房地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有公开市场价值与非公开市场价值。所谓“公开市场价值”是指在以产权变动为前提, 被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应该实现的交换价值。而除此之外受到某些限制的则属于非公开市场价值。从保护国有资产的角度来说, 在产权主体发生变动的情况下, 房地产评估时就应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的价值类型来进行评估, 这样才能体现该项房地产的真实价值所在。

3. 长期投资评估。

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票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对于前二者, 按评估基准日的价格与相应计价标准来评估即可。从国有资产的安全性来说, 我们关注的是其他投资这一项。其他投资是指除了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以外的投资, 主要是投资主体以现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入到被投资企业, 从而获得投资收益, 比如与其他企业合资, 合作、联营, 设立全资、控股或非控股的子公司等。

对外投资, 设立子公司往往为腐败分子所利用, 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巨大黑洞之一。许多腐败分子利用对外投资, 设立公司手法转移国有资产, 据为己有, 对此, 投资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同时投资主体在涉及产权交易的资产评估中也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那么怎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发生呢?从根本意义上来说, 长期投资的评估是对被投资企业获利能力的评估, 所以对于长期投资的评估方法应是首先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再根据投资比例计算出投资方长期投资这项资产的评估值。

三、资产评估后期

从资产评估程序来说, 此阶段是指评估机构完成现场勘测, 初步评估测算后, 进入评估汇总、撰写评估报告及评估技术说明, 到向委托方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的阶段。这个阶段有一个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反复交换意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资产占有单位为了防止在资产评估中国有资产的流失, 应要求评估机构提供签字盖章前的资产评估报告草样, 对其进行分析, 发现有疑问之处, 及时与评估机构进行交流。

1. 对评估报告做逻辑性分析。

包括对评估目的、评估中依据的前提条件与评估方法选择之间的一致性进行分析;对评估范围与评估目的之间的匹配性进行分析;对资产属性作价的前提条件与作价依据之间的一致性进行分析。通过分析, 可以对评估人员在评估中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方法是否准确、合理进行判断。

2. 对评估中运用的价格信息及有关参数进行分析。

在评估方法既定的情况下, 评估中选用的价格依据和有关参数就成为影响评估结果的关键因素。因为评估中要求选择在评估基准日时有效的价格信息和取价标准, 因而分析中就要关注其出处和有效期两方面。对于使用收益现值法时选用的折现系数和风险系数, 要分析研究风险因素构成及技术处理方法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3. 对评估计算、汇总情况进行分析。

可结合评估报告中所举案例, 对评估中的计算公式、成本构成是否准确反映评估方法, 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分项计算与汇总结果是否吻合, 与文字说明是否一致进行分析、验证。

如果国企的管理者与参与配合评估的相关人员认真做到本文所述各点, 就可以杜绝或减少在资产评估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为此, 前提条件应是: (1) 改制中, 国企方参与配合资产评估的领导者与相关人员不应与评估的结果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 (2) 上述人员应公正廉洁, 能自觉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利益。第二条是一种理想化状态, 关键是第一条。这就需要国有企业的出资主体和产权主体研究出合理的委托模式与监督模式及对资产评估事项的配合模式, 切实做到从根源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参考文献

[1]李忠信王吉发:国有资产管理新论.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

[2]杨友孝: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评估与确认及国有资产流失防控指导手册.北京:北京大学, 2004

[3]潘学模:资产评估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8.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其评估 篇八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资产配置 资产评估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其评估对于规范和加强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其评估的意义及其方法进行了探讨,以促进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深入。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内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1.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1.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

1.3.1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3.2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1.3.3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

2.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的内涵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2.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条件

2.2.1当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时,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2.2.2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时,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2.2.3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时,需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对于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批准。。

2.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的程序

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2.3.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主管部门审核;

2.3.2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汇总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2.3.3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批;

2.3.4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事业单位应当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依据。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

3.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条件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1) 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清算;(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1)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2)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3.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要求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事业单位應当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执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配置与评估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和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重视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配置与评估,全面、动态地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建立和完善资产约束机制,以保证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

参考文献:

[1]栾学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初探[J] .地方财政研究.2011年08期.

[2]胡蓉.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立法思考[J]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04期.

[3]张轩婧,王庆.借鉴经验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预算管理[J]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02期.

[4]姚福存.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析[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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