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阶层结构总体分析

2024-10-23

中国当代阶层结构总体分析(共5篇)

1.中国当代阶层结构总体分析 篇一

社会是由矛盾组成的,矛盾的存在是客观的,是无处不在的。尖锐复杂的敌我矛盾虽然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存在于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广泛的人民内部矛盾仍然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力量。只有科学揭示这些矛盾,努力消除和化解这些矛盾,才能使社会主义建设取得更大的胜利。新时期工人和农民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阶层正在迅速地分化瓦解。许多人已经长期从事工业、商业和他非农产业,许多农民已经成为企业家、科技工作者、城市个体劳动者和依靠出卖一技之长的专业劳动者。无论农民怎样演化,工人队伍怎样扩大或缩小,存在于工人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传统意义的工农矛盾在政治上主要表现在参政程度的矛盾;在经济上主要表现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所反映的利益的矛盾;在文化教育上主要表现在教育程度和精神产品的享有和消费水平的差异;公共社会设施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主要差别主要表现在城乡建设速度不一致的矛盾。工农之间的差别主要反映在城乡之间的差别上。(一)工人和农民之间矛盾的主要表现1.政治上,由于城乡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不同步,农民居住分散,管理上的困难,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一些新的矛盾。(1)农民日益强烈的平等要求与某些党政机关和干部中的~作风形成尖锐矛盾。有些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以权谋私、欺压百姓,农民对这些~现象切齿痛恨;(2)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民主意识和政策观念普遍增强,可是有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不倾听群众意见,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3)农民安居乐业的要求与社会治安严重失控之间的矛盾。近几年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混乱,使农民失去稳定安全感,他们既痛恨犯罪分子横行,又深怪国家惩治不力。2.经济上,党的三中全会以后,首先考虑到在农村解放生产力,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和经营权到农户的大包干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存在?quot;城市与农村的二元化结构,农村占比重大,城市占比重小,用城市的工业去背农村的手工劳动和八亿农民,是难以承受的。现实的选择只能是先发展城市,先富裕工人,然后逐步带动农村,逐步促进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尽管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必然选择。但其具有很大的不公正性是显然的。由于农产品价格与工业品价格的比例长期在一个极不合理的水平上,对农民利益的损害是严重的。据国家统计局测算,从1990年到1998年,粮食价格上涨1.2倍,而工业价格却上涨了3.5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4倍。国家给予农民的利益眉鄹癫罡窒恕W?990年到1998年,农产品与工业品的剪刀差无偿剥夺农民总价值在12000亿元以上。在用电、用水和税赋政策上,对农民也实行了不平等待遇。城市道路都是由国家出钱修造的,而农村修路多数由农民集资修建;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几乎是零。大型水利建设也考虑到城市防洪、工业用水和居民用水等。据有关资料显示,国家用于农业的投入逐年减少。六五期间占全部投资额的10%,七五下降为5%,八五期间下降为1.9%。农业投资总额仅相当于国有单位房地产投资额的14%左右,这说明国家重视农业发展的问题没有落到实处。相差的决不是一星半点。3.在公民应享受的基本待遇上,工人与农民也有很大的差别。尽管我国宪法规定,全部公民享有共同的教育权益。实际存在很大的差异。现如今在落后的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达标率远远低于城市。人均拥有的教师、医生相差3倍以上。在农村,不但教学条件差、学习条件艰苦,而且考大学也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同样的高考分数,农村学生可能难以达到建档分数线,而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却能上很好的大学。例如1999年北京地区高考录取比例已高达82%,而在四川、安徽、河南、甘肃农村,高考入学率仅有5%。许多很好的农村学生,分数很高也上不了大学。还有许多考生经过艰苦努力考上了大学,也因家庭交不起学费而辍学。这就是农村与城市在教育上的不平等。4.工人与农民的负担不同。中央一再强调,农民负担不得超过上年人均收入的5%。事实上,自从这一政策出台至今,多数地区农民负担一直高达10%以上,甚至20%。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匀皇桥┟穹从匙钋苛业奈侍庵唬行┑胤交瓜嗟毖现亍S行┑胤胶筒棵徘闪⒚浚蚺┟衤沂辗选⒙曳?睢⒙壹省⒙姨伞⒙艺羌郏挥行┑胤叫楸ㄅ┟袷杖耄薅钐崛〈逄崃簟⑾缤吵锓眩科扰┟褚宰蚀停簧偈愀刹孔鞣绱直课薹停踊簟⑶滞碳搴团┟竦淖什疲踔燎啃邢蚺┟袷涨瘴铩U庑┒佳现氐厍址噶伺┟竦暮戏ㄈㄒ妫焐肆伺┟竦纳裕撕α伺┟穸缘车母星椋岩鹆伺┟袢褐诘那苛也宦?br>坑农、害农事件屡屡发生。部分地区基层领导没有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他们随意挪用农业资金,或用于工业等开发项目,或耗巨资等盖办公楼、买豪华轿车,给农民的劳动报酬却是打白条,挤农、挖农、坑农等恶性事件大量发生,国家供给农民的粮棉“挂钩”平价化肥和柴油被截留倒卖等问题反复出现;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人民公仆的身份,不关心群众疾苦,只知道运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交纳各种税款,等等。由于工业、城市的发展忽视了环境保护问题,也给农村、农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据农业部调查:目前,全国被污染的农田达1000万公顷,每年损失粮食120亿公斤;江河湖泊的82%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2800多公里河段的鱼虾基本绝迹,265万公里的河流水质污染超过渔业水质标准,全国每年因污染造成突发性鱼、虾、贝类大批死亡达20万吨。由于一些企业领导管理不善,没有严把质量关,生产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质量不合格,甚至故意以劣充优,以次充好,把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卖给农民,结果给农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引发了农民对工业及工人的矛盾。5.工人与农民在流动上自由程度不同。在加速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由于我国长期城乡分割,限制人口自由流动,当开放程度扩大和人口自由流动增大后,城市设施不能适应需要,上百万外地流动大军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徘徊,不仅增加了社会成本,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使一些地方政府极容易采取带有浓厚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措施。他们过分夸大外地劳动力流入带来的问题,采取一些轰、堵、罚的政策,如在就业问题上采取“先城市、后农村,先本地、后外地,先本省、后外省”的“三先”政策,以保护城市和地方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引起农村流动人口对城市的不满情绪。由于法制不健全和管理上的疏忽,民工们的利益得不到可靠的保障。如:一些企业为压低农村劳动力工资,经常以招学徒或新招工的名义招工,发低工资,三个月试工期后绝大部分都不被录用,又新招学徒工或新工人;企业要求民工加班加点的事经常不断;农村劳动者的安全卫生、医疗保障等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些企业还采取缓发工资、扣工资等手段控制工人;民工的人身安全在一些企业成了问题。同时,也应该看到,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给治安管理造成了困难。由于劳动力流动带有一些盲目性和无序性,外地人口进入发达地区的城市后,在其就业需求得不到满足、没有可靠的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易产生犯罪动机。据1999年北京市调查,北京市外来人口达450万,在所有该年犯罪案件中,由外来人口作案的占56%,在外来人口聚居地所发生的案件中,外来人口作案的占70.8%,而在浙江村更高达91%。另据《光明日报》报道:外来人口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上海占53%,深圳达97%。城乡矛盾在我国社会结构中是很复杂的。历史的因素和现代的因素都可引发我国的城乡矛盾。解决好我国城乡矛盾,对我国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工农联盟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持政治稳定的力量源泉和可靠保证。在社会进入全面转型的新时期,由于在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中,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明朗化,物质利益成为人们行为的主要驱动力,使工农、城乡之间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影响到我国的政权巩固、社会稳定。正确地对待、分析这些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出路,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二)工农矛盾、城乡矛盾的原因分析1.这是转型期二元社会结构分化的必然表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开始进入了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快了我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传统二元经济结构的典型特征是:一极是以大工业为主体的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经济;另一极则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经济。这种利益差别最直观地表现为城市与乡村的差别和对立。工农产品的剪刀差是城乡差别的首要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问题更显得严峻。近年来,在农产品价格下降的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却不断上涨,导致了农民增产不增收这样一种结果。工农产业竞争力的强弱直接表现在工农产品的价格高低上,进而表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上。如果在城镇居民收入中加上各种补贴和劳保福利,农民纯收入中扣除各种不合理摊派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费用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大。在经济差距不断拉大的同时,其它方面如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护、环境治理、娱乐设施及其它社会公共福利措施等方面差距更大。农民们的社会地位大大降低,工农矛盾加大,工农联盟日益松散。2.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无序所引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由于市场运行规则、市场机制不健全,由于人们对市场经济认识上的偏差,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无序经济行为,进一步激化了工农、城乡矛盾。首先,农业生产对气候、土壤、地形、森林等自然生态环境以及水利、交通、仓储等基础设施的依赖性都很强,而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投资大、涉及面广,个别生产者和个别单位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其次,在市场经济利益机制的作用下,农业作为比较效益低的产业,不但吸引不了外部资金的投入,在农业内部也难以阻止资源向非农产业转移。第三,由于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宏观引导和市场信息服务滞后,农户的微观经济活动与大市场的对接还存在一定难度。由于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他们中的大多人并不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往往只能被动地适应市场,盲目性较大,常常被市场无序状态所误导,这势必造成农民经济利益受损,造成农业生产的滑坡。于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收入与收成并不成正比,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农产品增加时,往往农民收入反而下降;农业减收时,农民的收入反而增加。这种收入和收成的逆向运动,只有靠政府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来解决。第四,农业基础地位不稳,国家政策失控、地方政策失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问题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偏低,因此,容易出现忽视农业的现象,使农业的基础地位受到冲击。从领导层来看,领导农业的力量削弱,从党政领导到一般干部,都忙于跑资金、找技术、上项目,把注意力放在见效快、收益大的产业,普遍忽视农业生产;从投入角度来看,对农业投入的资金减少,农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薄弱的环节,用于发展农业和收购农产品的资金被占,打白条现象屡禁不止;从粮食播种面积来看,1997年减少1700多万亩,1998年减少2400多万亩,1999年减少了3000多万亩,有的地方乱占耕地、弃山撂荒现象严重;从农民的劳动成果来看,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过猛、农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再加上各种不合理的集资摊派,农民劳动一年,所剩无几,这就大大影响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上述现象的产生,与国家政策失控、地方政策失当有很大关系。首先,农村经济政策缺乏约束,落实与否全都一样,甚至还会出现谁认真落实谁吃亏的现象。近几年,虽然党中央特别强调重视农业,特别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农业改革又专门作出了决议,延长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但是农业的现代化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要靠大量的资金投入,要靠农民比较效益的提高,要靠广大农民积极性的提高才能解决的问题。解决中国工农之间的矛盾,必须加大政策的力度,必须有新的思想解放,必须认识到中国农村问题的严重性。(三)解决工农矛盾的政策思路1.必须加大调整农民利益的政策力度。农村,农民的根本问题是农民收入太低,特别是中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必须让农民的收入水平逐步得到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人均年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长到1998年的2162元,增长了4.5倍(按不变价格计算),而城镇居民人均由1978年的343元增长到1998年的5425元,增长了3.3倍(按不变价格计算)。但是绝对额相差很大。1978年仅相差210元,到1998年相差3300元,相差的绝对数1998年是1978年的15倍。农民的比较利益下降惊人。2.根据中国的实际大幅度提高粮食价格。现在粮食价格与生产资料价格之比严重失调。尽管我国粮食价格同外国粮食价格已经接近,但是我国属人多地少的落后手工作业方式,决定了粮食的基本人工成本是刚性的。中国粮食价格成本是由中国的人口与土地比例及农民务农收入的唯一性现实所决定的,决不能简单与国际的粮价相比较。任何国家均对农业生产有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农副产品的国际贸易竞争是十分激烈的。我国农产品的价格相对于自身的成本,相对于工业品的价格,相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资料价格,总体来说仍然偏低。种粮无利可图,种粮不赚钱的现象仍然存在。适当提高农副产品价格,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国家的粮食政策应该有新的重大改革,大幅度提高收购价格,提高存贮能力,加大补贴力度,严格管理粮食是当前的重要政策。3.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我们欢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中国八亿农民找到了解决温饱的出路。但是如何让8亿农民富裕起来,这道难题将是全世界21世纪的第一号难题。中国的自然条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承受如此大的人口压力。这么庞大的低素质人口从事简单的农业生产,怎么可能走向富裕、走向农业现代化呢?这一点必须有充分的估计。我们从乡镇企业发展规律和趋势可以看出,人口的教育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决定了包括乡镇企业在内全部产业的命运。而全面提高8亿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需要二代人的艰苦努力。这是决定中华民族未来兴衰的大事情,这一点中央的政策仍需要加大落实的力度。4.国家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投资力度。农民一方面收益能力低,一方面负担重。除了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的价格之外,另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尽可能减轻农民的负担。中央财政可从这样几方面让利于农民。第一、加大农村、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水利、公路、灌溉系统全由政府投资,不要让百姓摊钱。这一点应该像城市一样,水、电、气、通讯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特别是电价应该合理的收取,甚至应该让利于农民,比城市用电、工业用电还要低很多才对。对农村兴办的各种符合环保条件的工业,应该加大优惠的力度,给予免征各种税收的政策。第二,在农村应该真正实行全部的义务教育,让每个青少年不支出任何费用均能享受良好的教育。国家应专项作出农村教育经费预算,甚至学生的生活像和文具基本消费应由国家全部承担。这样能形成一种农村比城市更优越的政策环境,让全部适龄儿童都能受到很好的教育。第三、彻底免除农民的一切不合理负担。所有乡村干部、教师、公安和全部管理人员的经费均应来自上级财政,不向农民伸手要一分钱。这一点完全能够做到。每天喊减轻农民负担,每天都在向农民身上“揩油”。xx规定不得超过5%的提留款,一些乡村干部巧立名目,变换手法地向农民勒索,让农民痛恨不已。若真心为农民着想,就应该全力支持农民尽快致富,让农民觉得在农村照样生活得很好。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城市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发展问题。当然我们国家今天的财力是否允许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首先国家每年应该有这方面的财政预算,可以逐年逐步实施。这同扶贫计划还有区别。农村的整体机制,应该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出发,先予后取,扶植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些政策可以先从贫困的山区试点开始。总之,中国的现代化,最终的标志应该看农业是否能实现现代化。农村、农民问题解决好了,中国的现代化才算真正实现了。我们的政策方向应该着眼于农民这个大群体,应该切记农民的利益,这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先富阶层与贫困阶层的矛盾邓小平理论中一个很重要的论断就是: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然后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富民政策的确造就了一大批中国新富翁。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1998年,中国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富裕家庭约有500万户。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一项调查估算,中国目前家庭资产超过百万元的约有1000万户。据国家统计局对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分析得出:1998年末银行居民储蓄余额53407.5亿元中,其中81.5%的余额是由19.6%的富人存入的。最高的浙江省的温州地区人均储蓄额为7万元,与最低的贵州的黔西南地区为210元相差350倍以上。中国有个先富者阶层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些学者对先富者阶层分?quot;暴富和先富两个群体。对暴富者要采取打击的手段。合法富者应给予鼓励。(一)先富阶层的心理分析通常人们所说的富裕阶层大致分这样几种先富群体:1.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他们中许多人已成为名符其实的企业家,其资产高的已达几亿元。例如,东方集团张宏伟、希望集团刘永好、长沙远大集团张跃等。2.部分各类企业的承包者。企业经营者阶层。前些年他们利用租赁、承包和承销等手段,得到了很多的丰厚收入。现在许多承包者已成为老板,拥有了自己的企业。3.外商企业、三资企业的管理阶层或白领员工。他们的经理层平均年收入在5~15万之间,高的达50~100万元,一般员工平均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4.部分影视名星、歌星、小品和剧创作者及演艺圈里的穴头,他们收入通常是普通工人的几倍或几十倍。5.部分获得发明专利,技术转让、遗产、馈赠等特殊富有者。有海外关系的一些人士,一些华侨家庭收入靠外界供给者。6.一些有权势、有关系、有门路的能人,他们依仗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依靠炒批文、炒贷款、炒股票、炒房地产、炒外汇、炒产权而获得暴利者。他们的资产是巨大的。有专家仅就全国银行信贷利差分析,每年国家将损失2000亿元以上。大约每年国家银行的信贷规模在5万亿元笥遥冶曜祭⒃嘉?0%~

地区小了很多,但是其增长速度比东部地区仍高出2至3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国家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正在逐步培育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点,使中西部的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在未来的发展事业中,实现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脑力劳动者同体力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行业的工作岗位已不再有严格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分,知识分子的界线越来越难分清,但是广大人民群众依然是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和创造者。邓小平把科技称为第一生产力,正说明科技在我国乃至在整个世界都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在重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的同时发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是我党历来处理各种主要矛盾的一个焦点问题。目前知识分子群体和其他社会群体仍然存在差别和矛盾。脑力劳动收入和体力劳动收入倒挂是这一矛盾的主要表现。脑力劳动是知识分子阶层区分其他社会阶层的标志。脑力劳动是复杂劳动和高效益劳动。为了取得这种能力和机会,脑力劳动者本人及家庭不断地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对此,社会应当予以补偿。但在事实上,现在体力劳动者的收入比一般脑力劳动者的收入高,有的甚至高出好几倍。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报酬的倒挂,表明了分配关系倒挂。分配关系的扭曲,其结果直接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导致脑力劳动者急功近利,忽视甚至放弃本职工作,造成人才往国外流动和人才内耗;同时造成“读书无用”再度泛滥,影响新一代的脑力劳动者的成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收入倒挂在目前是很严重的。1952年前后,知识分子与工人收入是大体平均略有差别。教授最高工资是机械工人最高工资的2.4倍,一般知识分子比同龄工人的工资高出10%左右。1957年以后,脑体工资逐渐拉平。1977年以后,工资几次调整,知识分子的平均工资有所提高,但由于体力劳动者有活工资,包括奖金、计件超额工资、各种津贴和加班费,收入增长幅度更大些,脑力劳动者收入相对下降。尽管有资料显示,高学历者相对收入已有所提高,但就全国而言,这种状况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脑体劳动收入倒挂挫伤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加深了知识分子阶层与其他社会群体的矛盾。目前,由于脑力劳动者收入水平太低,教育战线出现了“老年的要退,中青年要走,大学生不愿意来”的现象。科研人员要求调离科研单位,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普遍受到影响。有学历、有学位、有才华、学有专长的知识分子大出国,学成不归,高级人才大量流失。知识分子工资待遇下降,意味着知识贬值。过去的“读书无用论”是因为有人说“知识越多越反动”,新的“读书无用论”是因为群众从收入对比中感到“读书越多越吃亏”。适龄儿童不愿入学而去当童工,新文盲人数大量增加,有的地方高达30%。中小学生流失、辍学的人数剧增,大学生厌学相当普遍,研究生退学从商屡见不鲜。社会需要知识分子,但又不给他们适当的报酬,是不行的。在谈到知识分子阶层同社会其他阶层的矛盾的时候,还不能不指出知识分子阶层同干部阶层的矛盾。这两个阶层部属于有较高社会地位和文化水平的阶层。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各种因素的制约,干部阶层的处境和实惠要比知识分子好一些,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干部阶层相对于知识分子阶层的优越感。但是,面对着改革开放的新形势,面对着干部“四化”的新要求,干部阶层中的不少人开始动摇,而知识分子中的不少人跃跃欲试。但我们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在这两个阶层之间建立起联系,以便使他们之间便于流动。中国知识分子历来的理想是关心政治,“学而优则仕”,因而在事实上对干部阶层的地位威胁最大的是知识阶层。这就使双方的阶层矛盾在所难免。今天我们也欣慰地看到许多像王选教授、柳传志教授等一大批优秀知识分子,率先走出院所,用科技赢得市场、赢得成功。现在中国第三代先富阶层中,依靠技术、管理、经营而成为亿万富翁者已不在少数。知识经济的时代,标志着知识分子将成为21世纪经济发展中的一支主力军。知识分子依靠其高智能的劳动赢得更实际的高收入已成为新的趋势。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与其他阶层的矛盾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是两个在劳动方式等方面区别于工农两个基本阶层的独立阶层。他们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实现社会闲置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结合从而形成社会生产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他们本身的不成熟,也由于毕竟他们多少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所以与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他阶层难免会发生矛盾。就目前而言,这些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对个体及私营企业的存在和发展缺乏正确的认识。传统观点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就是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把资产变成社会成员的共同财富,社会实行直接的劳动交换,不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这样个体和私营经济也就不复存在。但历史的发展充分证明,在公有制占主体的情况下,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商品经济不但不能取消,还必须充分地发展。但是,有些人现在还对发展个体经济及私营经济难以理解,以至在实际工作中,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许多政策和规定,在一些地方、部门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例如,歧视、排斥、刁难、打击个体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个体劳动者思想上仍有顾虑:怕露富,怕政策多变,怕生老病死无保障,怕经营不下去重新就业困难,等等。这就难免使他们产生对其他阶层,特别是享有“国家人”身份的干部阶层、工人阶层的抵触心理,从而引发为阶层矛盾。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主的素质相对而言不是很整齐。从社会来源看,构成我国城市居民主体的是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人、专业技术员、干部、管理人员、办事员、商业服务人员等。在以往的时期,他们一般有较稳定的工薪收入、劳保福利、公费医疗条件以及根据连续工龄计算而获得的住房、退休金等有利条件,因而,脱离这个群体而做个体经营的人数比例一直不高。构成个体及私营企业主阶层的主体是待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甚至包括大量“两劳”人员。素质过低导致他们在与其他阶层交换劳动、交换商品的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非规范行为,如强买强卖、缺斤短两、欺行霸市。他们与其他阶层的矛盾,往往是由这些矛盾引发的。税收政策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收入过高。尽管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来源及教育地位决定了他们素质较低,但没影响他们获得高收入。他们的高收入、高消费给其他阶层的成员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强烈地刺激着其他社会阶层,激发了其他阶层的不满情绪。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社会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受保守观念影响和阶层、个人利益因素的制约,其他各阶层对个体、私营者的高收入也有不能正确对待的问题。不少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高风险低保障等因素认识不足,而总是从自己的身份优势出发去看待他们的收入优势,难免造成心理不平衡,从而加剧阶层矛盾。干部阶层与其他各阶层的矛盾在整个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体系之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干部与群众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正如刘少奇所指出:人民内部的矛盾,现在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社会利益分配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要通过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体现出来。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组织功能很强的社会制度,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上,各级官员往往成为利益分配工作的操作者。这样,各级领导就处在许多矛盾的焦点上。由于改革是对原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社会结构的重新调整,难免要触动一些社会群体的利益,而各项改革政策都需要各级领导来贯彻,因而这一矛盾就显得更加突出。例如,我国原有的价格体系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价格体系改革势在必行。而这体系的每一次调整,又都会影响相当一部分群众的利益,这样,社会情绪就会直接指向政府,而政府的政策、法律、制度的执行者又是领导者。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一部分领导干部严重的~行为,又加剧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官僚主义者以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严重违法乱纪等~分子,虽然为数不多,但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反对。由~现象导致干部与群众的矛盾,在相当一些地区和部门日益激化,其主要表现有两方面:权力~现象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导致党和政府威信的下降。首先应当肯定,我们的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分子只是极少数。但是同时应该承认,由于面临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考验,与我们党和国家以往的历史时期,特别是50年代、60年代相比,人际关系日益出现金钱化趋向,商品交换原则已经比较显著地侵入党内政治生活和国家公务活动中。因此,程度不同的以权谋私的~现象相当普遍。其中触犯党纪政纪,进而触犯国法的尽管是少数,但他们的行政级别、人数、大案、要案均有逐年上升的势头。这些党政干部虽然是少数,但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相当一部分干部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致使干群关系紧张。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权力~盛行,严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的~作风是毒害我党肌体的大敌。如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5年之间受贿66万元)的同时,为了继续往上爬,以获得更大权力,大搞浮夸虚报、哗众取宠的一套骗术。1994年泰安市村及村以下产值实际是40多亿元,他却报出260多亿元;财政收入5亿多元,他吹成12个亿。下级上报的数字他不满意,就指示再去好好算算,看能不能算出新的数字来,其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多么令人吃惊!更为普遍的事情是,许多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只顾为自己子女、家属、亲友和小团体谋福利,而很少想到基层广大的老百姓,特别是那些还处于贫困状态的老百姓。正如有的群众批评他们坐的车子越来越豪华,通讯手段越来越发达,但却距离老百姓越来越远了,了解老百姓的疾苦越来越少了。他们主要靠听汇报指导工作,而汇报的水份又往往非常大。即使坐车子下去,也是走马观花,根本无法了解实情。总之,过去我们党的干部和群众之间的那种亲密鱼水关系,在相当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变成了若即若离的油水关系,这是我们不能不正视的事实。端正党风,密切群众的联系,牢记我党的宗旨,深入进?quot;三讲教育,是当前我党的一项中心任务。今后,随着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各种阶层矛盾仍会存在,并且有可能形成一定范围内的阶层冲突。因此,在这种矛盾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就成为更加重要的问题。

2.中国当代阶层结构总体分析 篇二

关键词:毛泽东,阶级划分,农村改革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 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这与毛泽东对当时农村各阶级的划分密切相关。毛泽东认为中国无产阶级的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是农民, 这就解决了中国革命中的最主要的同盟军问题。当前, 农村各阶级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为调动农村各阶层的积极性, 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通过对农村各阶层进行深刻的分析, 促进农村改革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干部是农村改革的重要保障

地主阶级是中国封建社会在农村的腐朽统治力量, 他们“代表中国最落后的和最反动的生产关系, 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1]4毛泽东通过对农村各阶级的考察和革命经验, 认为“军阀、官僚、土豪、劣绅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 是地主中特别凶恶者”。[1]127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 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 完成了土地革命的伟大胜利, 地主阶级作为农村的一个阶层土崩瓦解。同时, 地主阶级在革命过程中也曾起过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带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过程, 在经济上实行“地主减租减息, 农民交租交息”, 在政治上实行“三三制”原则, 在抗战时期就提出“争取开明绅士, 争取地方实力派”, [1]746中国共产党的这些政策和措施为夺取抗战胜利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当前, 农村面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党在农村实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使农业现代化取得长足的进步, 农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它是农村发展的制度保障。现在的主导阶层主要是指本村村民通过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 其方式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现在新世纪新时期, 农村的干部是通过农民民主选举产生, 代表人民利益的领导集体, 农民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这些村干部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的重要领导力量和保障。首先, 他们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组织力量, 党通过对民选村干部的宣传教育, 使其能够在基层落实党的政策, 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其次, 他们代表本村村民的利益, 是争取村民利益的先锋, 由于其是由民选产生, 改变了村干部只对上负责的惯性, 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再次, 他们起着领导和示范作用, 针对党对基层的政策, 由于农民自身认识水平的差异, 不能立即实施政策, 村干部的示范作用, 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兵制度, 扩大了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新时期的主导阶层不再是剥削阶级, 而是村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自己的当家人, 通过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让农村的矛盾和问题能在农村内部自己解决, 密切了干群关系, 成功实现了农村的稳定, 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保持了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

但是农村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农业基础薄弱, 干部贪污腐败、城乡差距扩大、干部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宗族观念影响深远等现象, 仍然是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障碍。

为了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必须坚决实施以下措施。第一, 继续贯彻党在农村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方针政策克服干部的腐败现象, 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第二, 实施招商引资, 促进农村建厂, 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 发展本地区的特色经济;第三, 引进人才, 把主流文化与本地民间文化相结合, 促进本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第四, 保障农民切身利益, 针对本村实际, 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第五, 保护生态平衡稳定, 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 使本地村民健康而有活力的生活。

二、致富示范阶层是农村改革的先锋队

富农阶级在整个民主革命过程中具有鲜明的两面性, 毛泽东认为, “富农一般都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 自己参加劳动, 但经常地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1]128他们在民主革命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们在抗日战争过程中大多数是进步力量, 能够参加边区的民主政权;在民主革命胜利后, 为新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富农虽然有剥削的一面, 但也有进步的一面。

党中央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富农实行不同的政策。在土地革命时期, 实行中立富农的政策;在抗日战争时期, 实行保护富农利益的政策;在解放战争时期, 实行中立富农的政策;在建国初期, 实行保护富农的政策;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实行消灭富农的政策。根据时代的不同, 党制定的不同政策, “以斗争求团结”促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 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

改革开放以后,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党在全国逐步发展和深化市场经济, 制定了“先富带后富”的发展道路。这促使农村出现了一批新时期的致富示范阶层。这些致富示范阶层是爱国统一战线的有机组成部分, 也是农村改革的先行者, 为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作出了突出贡献。首先, 他们占有较为丰富的经济和社会资源, 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对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有示范作用;其次, 他们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和较为长远的眼光, 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带头人, 是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特色经济产业化的有力先行者;最后, 他们是农业机械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先锋。

但是由于中国现代化的起步方式导致农业现代化基础较弱, 市场经济和全球化影响使得中国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经济结构不合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 人均土地不足, 又无法集中, 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致富。加上在中国广大农村固有的小农经济和封建恶习, 导致多数致富示范阶层产生一种小富即安的心态, 不去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机械化, 不把金钱用在组建机械化生产而将其用在高利贷和享乐上面, 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的发展。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 实现农业现代化,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措施。第一, 通过宣传、教育克服小农思维和封建恶习, 积极引导富裕农民走非农化道路, 通过发展副业和投资建厂发展农村经济, 通过先富带领后富, 而达到共同富裕;第二, 通过政策支持, 建设大量有效的公共产品, 对农业机械进行补贴, 继续深化改革, 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科学化;第三,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发展和规范民间金融业, 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准入、监管、退出机制, [2]170使农业发展有充足的经济来源。第四, 发展与主流文化相适应的民间文化, 丰富和健全农村文化, 是民间文化产业化;第五, 引导建设环保工厂, 使农业走上生态平衡、特色突出的产业道路。

三、中间阶层是农村改革的基础和主力军

中农在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是党主要的团结对象, 其所占比例也较大, 中农土地相对较多, “自己都有相当的工具。中农的生活来源全靠自己劳动, 或主要靠自己劳动”, “一般不剥削别人”。[1]128早在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提出:“农会争取中农入会, 向他们多做解释工作, 是完全必要的。”[1]20中农占中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因此, 毛泽东鲜明的提出, “全部中农都可以成为无产阶级的可靠的同盟者……中农态度的向背是决定革命胜负的一个因素”, 并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要损害中农的利益”。[1]643正因为采取了正确对待中农的政策, 党中央才能够打破国民党的“围剿”、孤立顽固派取得抗战胜利和解放战争的胜利, 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

新世纪新时期,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 中间阶层在农村的比重所占比例超过百分之七十, 所以说, 中间阶层是农村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主力军, 要想实现农业的现代化, 首先就要实现中间阶层的现代化。“中国用世界上百分之七的耕地, 百分之六点五的水资源养活世界上百分之二十二的人口, 解决六亿多人口的基本温饱问题”。[2]57这主要是由中间阶层完成的, 农业的现代化是全国现代化的关键, 中间阶层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 调动中间阶层的积极性至关重要, 中间阶层的态度决定着农村改革的胜负。

目前, 农业的粮食生产最主要的是靠中间阶层来完成, 在党和国家带领下, 各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显著提高,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粮食连年增产。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农村综合改革……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居民收入较快增长”。[3]

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比如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 收入差距扩大, 农业的科技水平低, 机械化作业很难在广大农村推广, 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现状;农民当家做主的意识薄弱, 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政治参与水平低;小农和封建思想浓厚, 与主流文化脱节, 对自身的权力和义务认识不清, 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广大中间阶层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针对中间阶层存在的问题, 必须认真解决。第一, 对中间阶层进行宣传、教育, 使中间阶层与主流文化接轨, 改善中间阶层的生活条件和精神享受;第二, 完善农村金融体制, 鼓励中间阶层走集约化、机械化道路, 鼓励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过渡, 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城乡关系;第三, 加强中间阶层的纳税人意识和自治思想,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强化人民当家做主的意识;第四, 夯实农业基础, 扩大对农业的补贴和政策照顾,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完善基本经营制度,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第五, 加强绿色生产, 加强科技服务, 使广大中间阶层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得到实惠。

四、贫困阶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依靠力量

毛泽东对贫农的划分, 使无产阶级有了最坚定的同盟军, 为革命的最终胜利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无论在哪个革命阶段, 无产阶级始终依靠贫农, 这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在1927年明确提出:“没有贫农, 便没有革命。若否认他们, 便是否认革命。若打击他们, 便是打击革命。”[1]21可见, 毛泽东把贫农的力量看得至关重要。贫农“是中国革命的最广大的动力, 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者, 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1]643他们有高昂的革命热情, 是促进中国革命向前推进的主要力量。

建国后由于实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基本相同,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 在改革前期的“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的口号下, 很大一部分人走上富裕道路,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家庭财产稳定增加, 衣食住行条件明显改善”。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

同时, 还有一部分人依旧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虽然掌握着当地的文化底蕴, 但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基本社保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深化, 加上思想认识上的落后, 使得“看病难, 看病贵”的现象严重, 教育压力大, 养老负担重, 土地保障缺失等原因, 严重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更是全面小康社会最难解决的问题。[3]3

“社会主义的本质……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4]373为了完成党在十八大上提出的到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必须彻底解决农村贫困问题, 为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现代化作出贡献。第一, 要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纳税人意识, 努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积,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第二, 整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确保保障资金用到实处, 发展当地特色文化产业;第三,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社会福利制度, 支持慈善事业, 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做好民生工作;第四, 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扩大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 充分解决上学贵的问题。第五, 坚持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 坚持“初次分配注意公平, 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以农村为重点,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农民工是新时期农村增收的主要引擎

1. 体力劳动的农民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雇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贫农的地位同等重要, “中国的贫农, 连同雇农在内, 约占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七十”。[1]643他们都是农村革命和改革的主要动力, 没有雇农的支持, 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是不可能胜利的。随着新中国的建立, 广大雇农翻身做了主人, 不再是被剥削的阶级。

在新时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 以及沿海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 出现了中国特有的现象———民工潮, 他们既是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主力军, 也是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催化剂。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农村的社会变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 为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基础, 促进了农业的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其次, 有利于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 提高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 开阔农民的眼界;再次, 促进非农经济的发展, 有利于农业的产业化和特色化经营, 促进新农村的建设;最后, 扩大内需, 增进交流, 使城乡壁垒减弱, 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但是,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土地政策的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受到年龄限制、市场信息滞缓、“落叶归根”思想的束缚、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 使得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到阻碍和转移之后没能发挥应有作用。

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第一, 应该通过宣传、教育解放广大农民工的思想, 使其能安心在城市工作, 繁荣城市经济;第二, 建立健全农民工权利保障机制, 减少对劳动者的歧视和限制, 尤其是在户籍方面的权利的限制;第三, 通过政策支持农民工进城,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并适当调整土地政策, 完善社会保障尤其是土地保障制度;第四, 通过再教育, 培训农民工的技能, 使其长期为城市繁荣发展做贡献;第五, 通过政策支持农民工回乡发展非农产业, 进而促进农业集体化大生产。

2. 脑力劳动的农民工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

毛泽东作为一个知识分子, 熟知中国历史, 因此对知识分子格外重视, 在中国长期的战争中, 知识分子发挥了重要的指挥和领导作用。毛泽东就提出“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 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1]618“全党同志必须认识, 对于知识分子的正确的政策, 是革命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1]620所以周恩来总理在建国后明确提出“知识分子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 没有知识分子参加就没有革命的胜利, 也不会有建设的成就。

新世纪新时期, 在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科教兴国战略的贯彻实施的情况下, 国家加大了对教育和科研的投资和支持, 为广大农民子女成长成才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同时也使农业发展有了科技指导基础, 增进农民的权利意识, 扩大了与城市和国外的文化交流, 使农产品能够拥有核心技术, 迎接世贸组织的挑战, 也有利于发展本地区特色产业, 完善资源利用率, 建设生态环保的农村产业体系。

同时, 农村脑力劳动仍然面临着发展的瓶颈。首先是社会整体对农业发展不够重视, 对“三农”存在心理偏见;其次是知识分子普遍追求安逸, 不愿吃苦下乡;第三, 农村基础设施差, 底子薄, 发展落后。

要想使知识分子用聪明才智去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必须要坚持以下几点方针。首先, 加大国家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通过对“三农”的政策和资金、技术支持, 来促进农村的发展;其次, 继续贯彻科教兴国战略, 人才强国战略, 加大对农村教育和专业知识的投入, 培养更多的农村科技人才, 使科技理论与农业实践相结合;再次, 通过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知识分子投身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同时加大对知识分子在科研上的支持;最后,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 使知识分子自愿到农村去、到基层去。

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就是农民问题, 中国的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 就是典型的“两头小, 中间大”, 在革命过程中,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 与时俱进的制定政策, 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可以说, 没有对当时农村各阶级的认识, 就不会有新民主主义革命革命的胜利, 更不会出现改革开放和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中国的问题, 大多出于农村。农村乱则天下乱, 农村治则天下治”[5]134邓小平也提出“农业搞不好, 工业就没有希望, 吃穿用的问题也解决不了”。[4]322

通过毛泽东在革命时期对农村各阶级的划分, 来指导当前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具体政策, 对当前农村改革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既要坚持在“五位一体”的布局下把“三农”问题当做一个整体来建设, 也要清醒地看到农业也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整体, 它是由不同阶层构成的社会基层, 每个部分都有不同的情况, 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村官要加强监督指导使其为选民服务, 针对致富示范阶层要坚持政策引导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针对中间阶层要增加农民收入和基础设施建设以调动农民积极性, 针对贫困阶层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以利于社会稳定和谐, 针对农民工要保证权利实施和政策扶持以利于城镇化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需要对农村具体情况有着清醒的认识, 只有具体分析农村各阶层的情况, 并依此制定相关的政策, 才能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胜利。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

[2]周文斌.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研究[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8.

[3]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2.

3.中国当代社会阶层透视 篇三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讲话中,集中全 党的智慧,系统、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三个代表思想,体现了与时俱 进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和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由中国社科院完 成的、日前正式公开出版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从专家视角,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变动状况进行了分析,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学习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加深对三个代表的理解。12月11日,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正式公开出 版,该报告对中国社会阶层的分析富于时代感,引起了海内外~的关注。课题组组长、社科院社会学所专家陆学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据介绍,这项研究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社科院院长李铁映直接布置的;199 9年初,数十位专家就开始进行调查研究;在这个过程中,李铁映同志多次 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这位负责人称,报告提前问世,因为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发表后,社会上对当前社会阶层变动状况特别关注,有关方面要求课题组能及早提供 调查数据和成果。十大阶层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促使中国社会阶层发生结构性的改变。研 究报告对这种改变描述为: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 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结构,变成了十大阶层;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认同的差异日益明晰化。马克思针对19世纪早期欧洲资本主义或毛泽东针对20世纪二三十年 代的中国社会提出的阶级分析理论,在报告看来,已不能简单地照搬来分析 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问题。课题组的专家指出,马克思和毛泽东的分析主要用来指导革命,比 较强调阶级关系之间的对抗性;而现阶段的研究则是用来指导建设,主 要是更好地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便更充分地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 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进一步稳定发展。原来的阶层分化是以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身份为依据,报告提出 的新的社会阶层划分标准,则依据各个阶层对组织资源(政治资源)、经济 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情况。按新标准划分的10个社会阶层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 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 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 失业者阶层;它们分属五种社会地位等级:上层、中上、中中、中下、底层 等(如图)。阶层政治地位的变化研究人员指出,在据以划分阶层和排列位序的三种资源中,组织资源仍 具有决定意义,而经济资源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变得越来越重要,文化(技术)资源的重要性则在近十年上升得很快,它在决定人们的社会阶层位 置时的重要性并不亚于经济资源。报告采用考察各阶层中党团员所占比例的方式(这种方式被认为简单而 又基本有效),对各阶层的政治地位进行了测量,与以往的一些数据相比,有几个阶层的党团员比例发生了升降变化,这反映出这几个阶层的政治地位 有所变化。第一,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党员比例明显上升。1993年私营企业主 中党员比例为13·1%,1995年上升至17·1%,2000年进一 步上升到19·8%。第二,产业工人中的党团员比例明显下降。这与原来的产业工人队伍发 生分化有一定的联系。一些工人党员退休了,另一部分工人党员实现了上升 的社会流动,进入了其他社会阶层,还有一部分处于下岗失业状态。而目前 产业工人的一个新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工,他们基本上都不是党员,党组织也 很少在这批人当中发展党员。第三,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党团员比例在经济改革后有所波动,但总的来 说,这一阶层的政治地位一直在提高,执政党较为重视从专业技术人员中提 拔干部和发展党员。报告说,综合上述各阶层的政治地位的变化情况来看,执政党的社会基 础在逐步地向拥有经济和文化资源的阶层(经理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 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倾斜,这是执政党要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必然选择。但另一方面,执政党近年来在人口比例较大的产业工人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 层中的社会基础受到部分削弱。从金字塔型到橄榄型中国正处在转型期中,社会阶层结构同样也在不断地变迁。那么,中国 社会阶层结构会朝着什么样的方向演变?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 构呢?陆学艺告诉记者,关于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学术界有一种比较形象 的说法,即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等级结构,它有庞大的社会中间层。与现 代社会阶层结构相反的是传统社会阶层结构,即顶尖底宽的金字塔结构,在 这种结构中,极少数人居于社会的上层,而绝大部分人则处于社会的下层。历史经验表明,在社会中间层规模大的社会,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 较合理,经济社会分配差距比较小,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一般 都不会很大,这样的社会最稳定、最可持续发展。亚洲金融风暴中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不同表现证明了这一点。研究者分 析,在此次危机中,韩国是应对能力最强、恢复也最快的国家,而这与韩国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中间阶层不无关系。相 反,作为中下等收入国家的印度尼西亚,迄今尚未从此次危机中恢复过来,除了其他原因外,也与印尼社会缺少一个庞大社会中间层有关。报告称,判断一个国家、地区是否实现了现代化,仅有3000美元的 人均国民收入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研究和揭示出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具有现 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才足以更深刻、更本质地判断这个国家或地区的 整体现代化水平。中国阶层变化呈良性陆学艺指出,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原来的阶层发生分化,新 阶层已经形成和壮大;与发达国家相比,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构成成 分在中国已经具备,凡是现代化国家所具备的社会阶层,都已经在中国出现,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出现了一个不断扩大的社会中间阶层和企业家阶层; 但中国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还只是雏形。研究报告分析,社会中间阶层不是某个阶层的代称,而是几个具有相近或相似特征特别是收入处于中等或接近中等以上水平的阶层的合称。按照国 际学术界的分类,社会中间阶层主

要由两大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所谓老社 会中间阶层,包括中小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富裕的自耕农;另一部分 是所谓新社会中间层,主要包括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经理人员、行政与管 理人员、办事员、商业服务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报告说,1978年以来,中国的社会中间层规模有了非常快的扩张,可以说是各阶层中扩张最快的。在社会阶层结构现代化的过程中,对每个人 来说,社会流动日益取决于公平竞争,能力主义准则逐步取代身份主义原则。结构还只是洋葱头型尽管中国已形成了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的雏形,但按照陆学艺的说法,还只是一个洋葱头型,并没有形成成熟的橄榄型。他说,可以认 为,现阶段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并不是合理的,这可以概括为两句话: 该缩小的阶层还没有小下去,该扩大的阶层还没有大起来。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据统计,1999年在 全部劳动人口中农民所占比例仍然高达44%左右。而1992年,农业就 业比重在英国为2%,在德国和美国为3%,在日本为7%,在韩国也仅为 17%。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中间阶层规模过小,目前能够纳入中间阶层的就业 人口所占比例仅为15%左右。报告称,这直接意味着社会资源分配较为不平等。对造成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育滞后的深层原因,报告认为是呈自发性状 态,制度安排和社会政策滞后和缺位。报告分析说,根据国际经验,如果说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政策 追求的是效率,那么为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所需要的社会政策,就 应当以公平为目标。这需要国家不仅关注经济增长,也要注意制定相应的适 于培育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社会政策,因为经济政策不能替代社会政策,也 不能自发产生社会政策所需要的结果。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的现实是,阶层差距和区域差距都在扩大。而资料显 示,1996年,占城乡居民个人储蓄总额40%的富有阶层所纳税额占全 国个人所得税总额的比例,还不到10%。报告据此认为,在社会阶层分化 的过程中,中国的社会政策还没有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社会制度创新明显滞后,也阻碍了阶层之间的相对自由的流动。其中最 突出的是户籍制度,它使广大农民陷入结构性的机会不公平状态。报告指出,目前,有关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以及其他各阶层在现代化 的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位置、地位,各自利益的表达和保障,以及相互利益的 调节和协调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清晰、具体且符合公正原则和现代化社会阶 层结构需要的说明。归根到底,问题的实质在于,我们还没有真正弄清楚,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发展的基本格局究竟应当是怎样的,究竟应该形成一个怎样的社会阶层结构,以及如何培育这样一种阶层结构。这样一种基本思路的欠缺,不仅难以真正澄清社会上广为流行的各种思想认 识,也导致了一些制度创新的方向不明,导致了社会政策的摇摆不定和严重 滞后。陆学艺强调,听认自发性不行,国家这只有形的手必须发挥作用,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应该成为今后社会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的核心,藉此建构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制度与社会政策体系。各阶层共赢报告认为中国现在社会各阶层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敌我关系,因为 作为阶层而存在的各社会集团,都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都是社会主义现 代化事业的建设者。报告指出:现阶段研究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目的,与革命时代不同:已经不是为了斗争的需要去分清敌我友,而是为了实现 各阶层共赢。为此,有4个重大现实问题被认为需要认真回答:一是关于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谁是主导阶层的问题。报告认为,现代社 会阶层结构的主导阶层应该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阶层、私营 企业主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二是关于社会中间阶层在社会稳定和发展中的作用问题;三是关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理解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的问题;四是关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理解工农联盟的问题。报告认为,对于工农联盟这个概念,应当根据新时代的社会阶层结构特征加以扩展 或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来说,现在和将来所需要的,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工农联盟,而是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合作和 联盟。陆学艺说,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是稳定的、开放的、有活力的,各阶层 可以通过广泛妥协和合作来实现共同利益,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 共赢。

4.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析 篇四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呈现出三种状态:1.相对稳定的家庭类型。三代直系家庭是其代表;城镇三代直系家庭的维系得益于家庭内部管理的松弛,在农村则与独子比例增大有关。2.明显上升的家庭类型。夫妇核心家庭提高幅度显著,实行20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是这一家庭类型的主要推动力量;隔代直系家庭增长率最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阶段的重要现象,又是社会发展具有缺陷的反映;单人家庭也有增长,青年人晚婚和老年人口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丧偶比重提高是主要影响因素。3.以下降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缺损核心家庭明显减少,标准核心家庭有所下降。后者的降低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所致,或谓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调整的结果。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家庭结构总体上将持续这种状态,一些家庭类型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动。当代家庭的结构简化和规模缩小使家庭功能及家庭成员关系方式发生改变,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关键词:“五普”长表数据;家庭结构;夫妇核心家庭;三代直系家庭;隔代直系家庭

作者:王跃生,1959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感谢匿名审稿人对本文的评论和建设性意见。

伴随着中国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中国的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动,不同类型家庭成员的生存条件和关系方式亦产生了相应的变化。社会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只有跟上和适应这种变化,才能通过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满足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需求,从而使家庭真正成为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本文即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对第三、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的比较,揭示当代社会变革背景下中国家庭结构的状态、特征和趋向。

家庭结构分析为不少学者所关注,但其研究尚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是相关数据获取不易。

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家庭结构总体状况的了解。以往一些学者有的通过具体调查一个或几个村落、社区的家庭类型,进而对区域等大范围的家庭结构状况加以把握①「费孝通:《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乔健主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暨香港亚太研究所,1991年;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沈崇麟、杨善华:《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有的则以个案汇总分析来间接认识历史时期的家庭结构②「王跃生:《十八世纪中后期的中国家庭结构》,《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这些研究提供了观察中国家庭结构变动的重要视角,但整体性分析仍受到限

一、简单说明 制。

那么,能否找到一种数据并可借此较为直接地认识全国性家庭结构的状况?就目前而言,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是最主要的资料途径。曾毅等学者曾对1982年第三次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抽样数据库做过开发①「曾毅、李伟、梁志武:《中国家庭结构的现状、区域差异及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2年第2期;曾毅、梁志武:《中国80年代以来各类核心家庭户的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3年第3期。普“长表数据足以使我们掌握绝大多数家庭的类型或结构。」。他们的分析主要着眼于家庭代际,但其研究对了解当时的家庭结构状态亦有很大帮助。

与前几次普查相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对户主之下家庭成员的分类相对全面,计有户主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八类。这些关系类型代表了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的基本关系。它为识别和分析当代家庭结构状态创造了条件。本文将通过开发”五普“长表1%抽样数据库(以下简称”长表数据“),力求对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基本状况有所把握。

我们将家庭结构分为以下几类:

(一)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可进一步分为:1.夫妇核心家庭,指只有夫妻二人组成的家庭。若从与户主关系的角度表述,指户主与其配偶组成的家庭。2.一般核心家庭,或称标准核心家庭,指一对夫妇和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另外一种关系形式也属标准核心家庭,即未婚子女为户主,与其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因为它是核心家庭的完整形式,亦为最普遍的核心家庭。3.缺损核心家庭,或称单亲家庭,指夫妇一方和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子女组成的家庭。同样,未婚户主与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也是残缺核心家庭。4.扩大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子女之外加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

(二)直系家庭。可细分为:1.二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儿子及儿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夫妇同儿子儿媳组成的家庭。2.三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子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从与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也是直系家庭。3.四代直系家庭可有多种表达。从普查数据的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儿子儿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是四代直系家庭;户主夫妇与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也是四代直系家庭。4.隔代直系家庭。从形式上看,三代以上直系家庭缺中间一代可称为隔代直系家庭。从户主关系角度看可表述为户主或户主夫妇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以及户主同祖父母或祖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以上所述为三代隔代家庭。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四代隔代家庭。

(三)复合家庭。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两个及以上已婚儿子及其孙子女组成的家庭。在此将其分为两类:1.三代复合家庭,主要是父母、儿子儿媳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2.二代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儿子儿媳或两个以上已婚兄弟和其子侄组成的家庭。

(四)单人家庭。只有户主一人独立生活所形成的家庭。

(五)残缺家庭。可分为两类:1.没有父母只有两个以上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2.兄弟姐妹之外再加上其他有血缘、无血缘关系成员组成的家庭。

(六)其他。指户主与其他关系不明确成员组成的家庭。这其中有的彼此之间关系可能很密切,如叔侄关系等。但因无从判定,只好将其列入其他类中。

以上分类是建立在不同代际家庭成员血缘和婚姻关系明确的基础之上。可以说,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家庭的成员关系比较简单,所构成的是不同形式的核心家庭。稍微复杂的是夫妇和一个已婚儿女(包括儿媳或女婿)及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构成的直系家庭。因而,通过”五

(一)不同类型家庭统计

二、当代家庭结构基本状态及形成方式

表1显示,核心家庭是当代中国最普遍的家庭类型,直系家庭也是重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占有一定比例,复合家庭比较少见。根据这项统计,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单人家庭是目前中国最基本的家庭类型。为了对不同类型家庭有进一步认识,可将表1再作分解(见表2)。根据表2,标准核心家庭是核心家庭的主体。直系家庭中三代直系家庭比重最大。复合家庭以三代复合家庭为多。

(二)不同类型家庭的形成方式和制约因素

这里不打算对所有家庭类型的形成方式和制约因素展开分析,主要探讨变动比较明显且有代表性的家庭类型。

1.核心家庭

依据表2,核心家庭中,标准核心家庭比重最大,占69.34%.在我们看来,它应占核心家庭的绝大多数。那么,为什么核心家庭的其他形式还占相当比例?下面着重对标准核心家庭以外的两类家庭加以观察。

(1)夫妇核心家庭

根据长表数据,夫妻组成的核心家庭是重要的核心家庭形式。夫妇核心家庭比重高低主要受制于两个因素,一是已婚夫妇婚育间隔,一是夫妇所养育子女离家独立生活的时间。当然,若青年夫妇婚后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对夫妇核心家庭的比重将不产生影响;一旦其婚后独立生活,影响将显示出来。

那么当代夫妇核心家庭究竟以子女已婚离家的中老年夫妇为主,还是已婚未生育青年夫妇为主呢?图1显示了夫妇核心家庭户主的年龄分布。

夫妻核心家庭户主年龄集中于45-69岁年龄段。根据长表数据,这几个年龄段夫妻核心家庭比重超过总数的60%;低谷在30-40岁各年龄段,同时24岁以下75岁以上年龄段所占比重也较低。这种曲线走向与中国当代家庭生命周期有密切关系。24岁以下比重较低,在于这一年龄段者尚未普遍完婚,城市尤其如此;25岁年龄组夫妇核心家庭上升,与该年龄段已婚夫妇晚育有关。30-40岁年龄段夫妇处于养育子女时期,他们多半已经生育,但子女尚未成年,由此组成的多是标准核心家庭。45岁以上夫妇的子女逐渐长大成人,他们或离乡求学,或出外谋生,夫妻“空巢”家庭比重随之上升。75岁以后,丧偶情形增多,其中一部分人因此进入单人户行列;一部分年老体弱且有已婚子女的丧偶老人则可能与子女生活,形成直系家庭。

标准核心家庭夫妇生育数量与夫妇核心家庭的形成有密切关系。这是因为,当代中、高等教育相对普及,子女离开父母赴外地求学比重增大;同时自主择业普遍,子女于家乡之外寻找工作渐成趋势。即使在本地就业,子女婚后独立生活的比例明显增加。这种背景下,只有一个或两个以下子女的标准核心家庭易于“转型”.对父母来说,很容易形成“空巢”家庭。

长表数据提供了15-50周岁妇女的生育史数据,借此可观察20-50周岁之间各年龄段夫妇核心家庭户主妻子的生育状况,进而了解中青年夫妇核心家庭的形成。夫妇核心家庭中,户主妻子在20-50岁未生育者占27.50%.而长表所有20-50岁妇女样本中,尚未生育者只有6.31%.这表明,20-50周岁夫妇核心家庭中,妻子未育率明显高于同龄组所有妇女未育比例。

其中25岁年龄段户主妻子未育者占71.39%,30岁年龄段户主妻子未育者仍有38.27%.它意味着晚育对这些年龄段夫妇核心家庭的维持和占有相对高的比例起着很大作用。

独生子女政策对夫妇核心家庭形成所起的作用更加突出。40岁年龄段户主妻子只生一孩者占55.29%,45岁年龄段户主妻子的这一比例为31.10%(而这两个年龄段所有已婚妇女中,生育一孩者分别为31.57%和20.80%)。若这两个年龄段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在25岁左右,至2000年其子女已基本成人,离开父母是造成夫妇核心家庭比例升高的主要原因。

计划生育政策下少育环境的形成亦促使夫妇核心家庭增加。根据长表数据,夫妇核心家庭中,40岁和45岁年龄段户主之妻生育二胎比例分别为32.52%和42.19%,而三胎以上分别为8.51%和27.71%.其中45岁年龄段户主之妻生育二胎者在不同胎次生育中所占比重最大。从时间上看,2000年普查时40岁和45岁年龄组户主夫妇90%以上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结婚,正值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期。其子女在90年代末逐渐长大成人,并开始离家。

夫妇婚后推迟生育使婚育间隔扩大,将直接提高夫妇核心家庭在核心家庭总数中的比例。

而只生育一孩家庭比重大,当夫妇进入中年之后,随着子女离开家庭,形成夫妇核心家庭的概率也将提高。可见,1980年代初开始推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对核心家庭所起的影响和作用,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日渐突出。

(2)缺损核心家庭

缺损核心家庭主要由户主与未婚子女组成。下面观察户主婚姻状况以认识其形成方式。

初婚有配偶与再婚有配偶者在有婚姻行为户主中占57.82%.这说明,户主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是缺损核心家庭形成的主要原因。根据统计,缺损核心家庭户主初婚有配偶类中,男性占23.38%,女性占76.62%;再婚有配偶类中,男性占30.18%,女性占69.82%.它表明,夫妻两地分居时,子女随母亲生活是主流。

丧偶所产生的缺损核心家庭比重接近30%,可见它也是导致核心家庭“缺损”的重要原因。

性别构成上,女性户主稍高,但两者差距并不很大。年龄构成39岁以下占13.71%,40-59岁占54.40%,60岁以上占31.88%.中年户主丧偶者所占比重最大。老年户主未占主导地位的原因是,丧偶老年人的子女绝大多数已结婚,若与子女居住,他们所组成的多是直系家庭;若未与子女同住,则生活在单人家庭中。中年以下丧偶户主占较大比例表明不少丧偶者未及时婚配。

当然,离婚是形成缺损核心家庭不可忽视的因素。离婚户主的性别构成为男性58.03%,女性41.97%.就数据而言,夫妇离婚后子女跟父亲生活的比重大于随母生活。这一点城乡之间应有区别。在城市,人们的一般印象是,夫妇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比例较高;在农村,婚姻方式仍以妻随夫为主,离婚则以妻子离开丈夫村庄回娘家、子女留在丈夫家为表现形式。长表数据证实了城乡夫妇离婚后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差异:城市缺损家庭离婚户主的男女构成分别为36.35%和63.65%,农村分别为82.75%和17.15%.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表3,有183个户主样本为未婚,在该类缺损家庭中占1.01%.若从亲生子女角度去理解,未婚男女将婚外生育子女养育起来会形成未婚有子女家庭。不过,在中国现阶段,虽不能排除这种情形,但应该比较少见。我们推测,这种现象主要是未婚户主收养子女所造成,当然也包括过继子女。若从这一点去认识,未婚男性户主应是主体。长表所做统计证实了我们的推断。这些样本中,男性占98.36%,女性占1.64%.其年龄集中在40-60岁年龄段,20岁以下占1.64%.一般而言,低年龄户主收养子女的可能性较小。或许这些未婚有子女样本的产生还有收养之外的其他原因。

2.直系家庭

根据长表数据,直系家庭的主体是三代直系家庭。在当代,从家庭代际生命周期和成员关系角度来看,大多数家庭能实现三代共存①[这里的“共存”是指直系亲属中有三代、四代人或以上者同时在世,包括分居另爨的直系成员。]的目标。随着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实现四代人共存的家庭也在增加。当然其中有城乡之别,城市由于推行晚婚晚育,四代共存家庭较少。2000年我们在农村调查时发现,不少70岁以上老人的孙辈子女开始结婚生育。但这些老人或与配偶生活,或单独生活,多代同堂已不是他们的追求。孙辈子女结婚生育后或独立居住,或与其父母生活,而不是与祖父母同住。所以四代直系家庭产生的可能性提高不等于其在实际生活中比重增加。“五普”数据对家庭成员关系分类线条相对粗略,也许会掩盖部分四代及以上直系家庭。

当户主下有儿孙、上有父母,或上有父祖、下有子女时,能容易判定其属于四代家庭;若户主是四代中辈分最长或最低者,就需设定曾孙子女或曾祖父母等关系类型,这样才能判定其是否为四代家庭。然而,“五普”将曾祖父母以上直系长辈均定义为“祖父母”,将曾孙子女以下直系晚辈定义为“孙子女”①[国务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编《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手册》,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第7页。].由此失去判定其代际数的线索,因而可能丢失四代以上家庭样本。

就社会实际而言,四代及以上家庭中,最年长一代往往退出劳动领域,最低辈分者多未成年,由他们充当户主的比例是比较低的。所以,从这一角度讲,被“丢失”的四代家庭样本不会很大。

直系家庭中隔代直系家庭值得关注。这些隔代家庭主要是祖父母与孙辈子女构成的生活单位。隔代家庭形成有两种途径,一是子、媳先父母去世,留下孙子女,这种情形是存在的。不过,子、媳双亡形成的隔代家庭比例不会很大。二是户主子、媳在外地工作,孙子女留给老人照料。在相对封闭的农业社会,这种情形比较少。即使儿辈离家谋生,也以儿子为主,儿媳与未成年孙子女留在家中。现代化水平高的社会,未成年子女以跟随父母生活为主,他们很少被留给异地居住的祖父母照顾。但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阶段,在妇女充分就业的社会,人口迁移受户籍约束较多的社会和现代化水平不均衡的城市社会,第二种隔代家庭有了形成条件。

“五普”长表有对家庭户籍人口外出半年以上者的统计。这有助于认识隔代家庭与人口流动的关系。整体而言,隔代直系家庭比重在2%以上地区(省级单位),离家半年以上者在隔代直系家庭中所占比重超过60%.其中一户有二人以上离家且超过50%的省份均在南方,这些地区有高比例的隔代直系家庭(如江西隔代家庭占4.89%,重庆5.24%,四川4.42%)。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人口集中且隔代直系家庭比重大的地区,离家半年以上人口所占比重并不大(如北京为12%,上海3%)。这说明这些都市隔代直系家庭并非由于子辈离家所形成,而与孙辈子女寄居有很大关系。

3.复合家庭

复合家庭是传统时代的一个重要形态,亦是被当时社会推崇的家庭类型(虽然受主客观条件制约,同一历史时期多数家庭难以保持复合家庭的居制)。传统意义上的复合家庭建立在“同居共财”基础上,家长统领家庭事务。

根据2000年前后我们在河北、浙江和湖北等地农村所做调查,一个上百、数百户的村庄,已很难见到复合家庭的踪影。然而,按照长表数据,当代中国复合家庭虽少,却仍然存在。不可否认的是,其中具有传统意义的复合家庭或许尚有遗存,但已婚儿孙将经济收入如数上交给家长的复合家庭不会是多数。它们更多的是一个共伙单位。有的则是“虚拟复合家庭”:户口登记簿上两个已婚儿子均在父母名下,或已婚兄弟同登一处,但日常生活单位却相互独立。

4.单人家庭

单人家庭存在的前提是户主本人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根据长表数据,80岁以上高龄老人在单人户主中占5%.这些老年人究竟真实地独自生活,还是“虚拟”性单独居住?依据“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研究”课题组1998年一项调查,80岁以上老人独居比例占10.9%,其中85岁以上独居比例为7.4%②[“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研究”课题组:《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研究调查数据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7页。].它表明,当代社会高龄老年人独自居住并非个别现象。当然,不排除曾经单立户口、但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高龄老人被登记为单人户。

幼童,甚至婴儿单人户也出现在数据中。一般而言,未成年人单独生活的可能性较高龄老年人小得多。14岁以下少年和幼儿构成的单人户占41.1%,这一比例不低。实际上,不仅14岁以下,甚至19岁以下者单独生活也是很少的。故其中大部分应是虚拟单人家庭。通过对其户口性质进行检查,我们发现,所有14岁以下样本中,农业人口占91.04%,非农业人口占8.96%.那么这些单人户是怎样产生的呢?比较一致的看法为,留守儿童是其中的主体。即父母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其一个子女留在家中,依附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生活。普查时往往将这个子女单独统计,形成虚拟单人户。而按照家庭类型划分原则,这些未成年人如与祖父母生活,应被列入隔代直系家庭之中。若是这样,留守儿童所形成的虚拟单人户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隔代直系家庭比重。不过,普查当年出生者或只有一两岁者成为单人户户主的现象表明,还有其他虚立户口行为。如将单人户中19岁以下者除去,单人家庭户主年龄构成比例如表4所示。总的来看,25岁年龄段和65岁年龄段比重相对最大。不过从20岁年龄段到75岁年龄段,都有一定比例。可见,单人家庭并非年轻和年老人口群体所特有。

根据长表数据,单人家庭户主中男性占58.94%,女性占41.06%.图2显示,两者在不同年龄段的构成有明显区别。男性峰值在25岁年龄段,但比较窄;女性峰值在60岁和70岁年龄段,且明显高于男性,范围也宽。可以说,前者尚处于青年阶段,后者则在老年时期。这种分布状况提示我们,很可能婚姻行为差异导致这种特征。即30岁前后男性单人家庭户主中有高比例的晚婚者,而女性单人家庭户主在70岁左右有高比例的丧偶者。长表数据显示,未婚类别中,30岁年龄段男性高于女性662.07%;丧偶类别中,75岁年龄段女性高于男性92.40%.曾毅等利用第三次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抽样数据带对家庭结构进行了分析①[曾毅、梁志武:《中国80年代以来各类核心家庭户的变动趋势》。],这为纵向考察家庭结构变动提供了可能。

三、1982年以来三次人口普查年份家庭结构比较

表5显示,尽管笔者依据2000年长表数据对家庭结构的分类与曾毅等对1982年和1990年普查数据分类有一些差异,但基本指标是一致的。故对此进行比较分析具有可行性。

从基本构成看,2000年核心家庭较前两次普查减少,比1990年下降了7.66%.单人家庭则较1990年上升了35.60%.直系家庭若包含二代直系家庭,上升21.40%;不含二代直系家庭则上升8.16%.若将核心家庭视为当代小家庭的代表类型,直系家庭作为偏大家庭的代表类型,那么是否可以说2000年普查数据显示出中国家庭向偏大方向转变?要回答此问题,需从家庭具体构成来分析。

(一)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中夫妇核心家庭从1982年以来呈上升趋势。2000年比1982年提高170.50%,较1990年增加99.23%,由此表现出大幅增长的势头。前述夫妇核心家庭户集中于45-65岁年龄组,而不完全在年轻夫妇和年老夫妇中间。这种状态与子女婚后与父母分开居住有关,但并非与老年父母分开居住有直接关系。实际上,农村40岁以上中年户主儿女多进入婚姻年龄;多子女家庭子女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比例较高;子女婚后普遍与父母分居增加了中年夫妇生活在无子女家庭中的比例。城市50岁以上中老年夫妇中也有与已婚子女分开生活的趋向。此外,城镇19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进入2000年后即使未到结婚年龄,也有不少人离开父母外出求学,身边无子女的夫妇核心家庭由此增加。从这一点看,2000年夫妻核心家庭上升是独生子女政策推行的效应。25岁前后,城镇人口中夫妇核心家庭较高则与晚育有关,但农村的这一年龄组并不突出。

资料来源:1982年家庭结构中核心家庭类的夫妻核心家庭、单人家庭和“其他”家庭类数据来自《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汇总数据(见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年,第476-477页)。其余类型数据来自曾毅等《中国80年代以来各类核心家庭户的变动趋势》。由于本表数据由普查数据和普查抽样数据两种组成,因而其合计数有一定误差。1990年家庭结构数据来自曾毅等《中国家庭结构的现状、区域差异及变动趋势》。2000年数据同表1.说明:曾毅等对1982年和1990年家庭结构的分类与作者有所不同。在核心家庭中,笔者分类中有扩大核心家庭,曾毅等的分类没有这一类型。在直系家庭中,两者最重要的区别是,笔者的分类中有二代直系家庭,曾毅等无此类型。

我们强调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结构的影响作用,从夫妇和子女组成核心家庭比重变化上也能体现出来。根据表5,这一类家庭从1982年至1990年呈上升之势,提高了9.30%;至2000年则明显下降,减少了18.27%.在多子女生育环境下,一个子女离家求学或工作虽使家庭规模缩小,但尚不会引起家庭类型发生转变。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子女离家则直接导致家庭类型改变。

父母一方和子女所形成的缺损核心家庭从1982年至2000年呈下降之势。1990年比1982年下降了33.61%,2000年比1990年下降了33.16%.曾毅等认为,户籍管理登记系统是造成分居核心家庭的主要原因。2000年较以前下降,主要因为现在获得以家庭团聚为理由的城镇居留许可比以前容易多了①[曾毅、王正联:《中国家庭与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化》,《中国人口科学》2004年第5期。].我们认为,这一分析是合乎实际的。

综上所述,核心家庭既有总比重下降的一面,也有其中夫妇核心家庭上升的另一面。

(二)直系家庭

就绝对值而言,直系家庭比重1990年与1982年相似,2000年最大。但建立在前两次普查数据基础上的分析未把二代直系家庭包含进去。若对2000年数据进行分析时将二代直系家庭数据剔除,仅观察三代和四代以上直系家庭,其结果与1990年很相似,表现出三、四代直系家庭相对稳定的特征。但若分城乡看,城、镇三代直系家庭分别降低了17.22%和21.30%,农村则增长了7.34%.城乡之间三代直系家庭变动方向的差异使其在家庭总量中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隔代直系家庭在家庭总量中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增长率最高。2000年隔代直系家庭约高于前两次普查200%.这一现象值得关注。它说明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劳动者在向城镇转移过程中还有许多障碍和困难,为减轻生存压力,他们不得不将子女留给老年父母照料。二是城市内部社会综合发展水平有差异,导致一定数量虚拟隔代直系家庭的产生。如近年城市扩展迅速,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老城区教育条件较好,出于这一考虑,孙子女常被送至祖父母身边,就近入学。如果不包含二代直系家庭,那么可见,2000年直系家庭增加主要是隔代家庭上升所拉动。显然,不能因隔代直系家庭增多而产生当代中国家庭有向偏大方向转变的认识。

(三)复合家庭

1982年普查数据中复合家庭比重约为1%.当然,在有的地区它可能已经消失,有的则可能稍高于这个水平。“五普”长表数据显示,2000年复合家庭只有0.56%,比1990年下降了50.43%.即使如此,我们仍怀疑在实践中兄弟均婚后共同生活的复合家庭能否达到这个比例。

(四)单人家庭

前述已经提到,2000年普查中单人户有一定“虚拟”成分。但该问题在历次普查中都不同程度存在。考虑到这一点,若仅从2000年数据中剔除“虚拟”部分,反而会影响与此前普查数据的比较。所以,在此保持数据原貌。2000年单人家庭与1982年相比无大变化,但比1990年上升了35.60%.我们认为,影响单人家庭比重变化的因素很多。在当代家庭核心化的背景下,家庭进一步简化并不困难。夫妇核心家庭中老年夫妇一方故逝、中青年夫妇婚姻解体,缺损核心家庭子女离家赴外,隔代家庭孙子女返回父母身边,都有可能使之转变成单人家庭。2000年比1990年单人户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曾毅等将其归结为两点,一是那些离开父母家去工作从而独立居住者的平均初婚年龄在不断提高;二是伴随着离婚率的提高,那些不与子女同住的离婚者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1990年代一人户数量的增长①[曾毅、王正联:《中国家庭与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化》。].根据对2000年单人户婚姻状况统计,20岁以上单人家庭户主中,丧偶所占比重最大,为34.31%;未婚占31.91%;有配偶而分居两地形成单人户占27.31%;离婚只占6.46%.丧偶虽然在各个年龄组夫妇中都会发生,但老年人丧偶比率最高,且最有可能形成单人家庭。人口预期寿命延长促使老年人口比重增加,但期望寿命在男女老年中存在差异,它极易形成老年单人户,特别是老年女性单人户。晚婚比重在受过高等教育者中一向较高,1990年代以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扩大,这一群体迅速增大,由晚婚而形成的单人户上升。故我们认为单人家庭增加主要受丧偶和晚婚两因素影响。离婚只是诸影响因素中之一,还不能成为主要因素。

四、讨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仅对世纪之交中国家庭结构的状态有了基本把握,而且对1980年代以来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特征有了具体认识。

核心家庭较前两次普查略有下降。在其内部,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明显,标准核心家庭稍有下降,缺损核心家庭则有显著下降。直系家庭整体状态表现为上升,其中三代直系家庭相对稳定,隔代直系家庭明显提高。单人家庭尽管在部分地区出现下降,但全国总体水平较1990年代上升。若将单人家庭和核心家庭增长视为家庭趋于小型化,直系家庭上升视为偏向较大家庭的话,那么,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存在向较大家庭和小家庭变动两种趋向,整体上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状态。但家庭的小型化特征更突出一些。从家庭规模上看,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内所生活的成员数量进一步减少。中国的平均家庭规模由1982年的4.41人②[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中心编《中国人口年鉴》(198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610页。],降至1990年的3196人,再降至2000年的3.44人③[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司编《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第59页。].那么,中国当代不同类型家庭分别表现出的稳定、上升和下降是由哪些因素决定或导致的,中国未来家庭结构的变动趋向又怎样?这里尝试做一综合分析。

(一)家庭结构变动的三种表现形式

家庭结构的变化实际是家庭成员组合方式的变化。家庭组合方式往往不是其成员随意的选择,而是受到特定社会环境的制约或推动。

1.以稳定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

这类家庭主要体现在三代直系家庭上。“五普”与“四普”数据相比,基本上没有变化;与1982年“三普”数据相比,二者也十分接近。当然,地区和城乡之间是有增减差异的。

三代直系家庭实际是两个核心家庭的叠加,血缘纽带和财产传承关系将其粘合在一起。传统时期,家长对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有效控制为三代、甚至四代直系家庭创造了维系条件。当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家长对成员制约能力下降、成员迁移流动增加之时,三代直系家庭维系难度将增大。那么,为什么当代中国能相对稳定地保持住一定比例的三代直系家庭?

当代三代直系家庭中,父母和子媳(或女儿女婿)两个夫妇单位各自支配主要收入,成员间利益冲突减少,且共同居住还对彼此生活产生互补作用,因而能够存在下来。笔者以为,当代三代直系家庭虽然保持着成员同居之形,但与传统时代的直系家庭相比,已“形同而实异”,尤其是在城镇,它实际是一个“共伙”单位。有收入的成员在家庭中共同消费部分则带有一定分摊性质,这使当代直系家庭“同居”中有“分异”.既有共同利益需要维护,又有一定“私人”空间。或者说,“集体生活”中又包含着高度自主成分。因而,这种居制能将家庭矛盾降到最低,使两代夫妇找到“合作”生活的优势和基础。

在农村,三代直系家庭得以维系甚至比重有所增加与1980年代以来少生形势的形成有直接关系。农村生育两个以下子女夫妇占主导地位,独子家庭(这里将有一子一女或一子二女也视为独子家庭)因而增加。独子婚后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比例要明显高于多子家庭。与后者相比,独子夫妇与父母较少财产冲突,生活中的矛盾也较少,相对容易相处。

独子婚后与父母组成直系家庭,有传统孝道作用,而中国现行法律对家庭养老传统也起到维护作用。既然照顾父母之责义不容辞,与父母同居生活又会给彼此带来便利,直系家庭也就能产生并维持下去。当然,赡养父母与同父母组成直系家庭并没有必然联系,但那些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父母,惟有与子女同居才能获得基本赡养条件。从这一角度看,农村直系家庭上升并非家庭观念和代际关系中传统意识增强所致,而与子女数量减少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老年父母对子女养老作用的依赖有直接关系。

中国当代城乡都存在直系家庭“同形而异实”的现象。在城市,这种制约关系相对较少、但又使不同代际成员受益的直系家庭弥补了家政服务不足或服务水准不高的社会缺陷。农村独子与父母所形成的直系家庭则在实际上承担了老年父母的养老功能。目前,这种家庭的代际互助作用仍然是难以替代的。它使代际关系中的“弱势”者获得了基本生存保障。

2.以上升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

夫妇核心家庭是这一时期大幅上升家庭类型的代表。当代夫妇核心家庭的增加受到三股力量推动,一是年轻夫妇婚后推迟生育,城镇尤为突出。这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特征,而不完全是晚婚、晚育政策作用的结果。二是中年夫妇仅有的独生子女离家上学或就业,导致“空巢”家庭急速增加,这也是城镇社会的突出现象。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多子女家庭子女渐次走出家庭的慢节奏不复存在,从而使家庭生命过程中有子女时间大大缩短。三是相对低龄老年夫妇在身体尚好,生活能够自理时,与子女分居生活形成夫妇核心家庭带有一定普遍性。

另一个上升明显的类型为隔代直系家庭。隔代直系家庭增加既显示出社会的发展,同时又是社会发展不健全的表现。根据长表数据,隔代家庭增幅较大、所占比重较高地区主要是大量农民出外谋生的地区。为减少支出,降低风险,农民夫妇外出时常将未成年子女留给父母照管,它成为隔代直系家庭增加的重要原因。可见,这类隔代直系家庭并非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无奈的选择。

丧偶老年独居和青年阶段未及时婚配则是单人家庭上升的主要原因。单人家庭并非绝对集中于年轻人和老年人中间,表明现阶段的单人家庭还有增长潜力。

3.以下降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

缺损核心家庭下降相对明显。此类家庭的主体是夫妇分居两地生活所致。1950年代至198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夫妇长期分处两地的现象十分普遍,改革开放以后,各种人性化政策的推出解决了户籍藩篱所造成的夫妻两地分居。可以说,分居所形成的缺损核心家庭降低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标志。标准核心家庭也是下降的家庭类型,其下降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或者说是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构成调整的结果。复合家庭是持续下降的家庭类型。且普查数据中的复合家庭可能多数是“同形而异实”,是对家庭成员较少约束的“共伙”单位,甚至仅是户籍上的复合家庭。

总之,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受到三种力量的作用。一是父子、兄弟分爨和分家行为的影响。父母和已婚子女彼此经济自立是对直系家庭和复合家庭最主要的瓦解力量,早在196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同爨共财的复合家庭就已处于消失的边缘,直系家庭主要存在于只有一子的家庭。1982年“三普”数据表明,全国的核心家庭已经达到72%,超过2000年水平。笔者认为,当时家庭的核心化主要是分爨、分家行为所推动,尚与人口控制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二是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主要是独生子女政策对夫妇核心家庭的作用。独生子女政策不会对核心家庭总量变动产生直接作用,但它对夫妇核心家庭具有明显推动作用。当然,政策的效应主要是在它实行一段时间之后,2000年前后正是其作用开始显现之时。三是人口迁移流动影响。这一点在受教育较高群体中,在城镇居民中更为突出。受教育水平越高,迁移率越高。实际上,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结构的影响也主要通过“独生”或“少生”子女的迁移流动来表现。

(二)西方发达国家家庭结构参照

中国家庭结构的当代状态有自身传统的作用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如直系家庭尚占有一定比重。但在一些方面亦显现出追寻发达国家所走过路径的趋向,如青年男女晚婚、晚育,甚至婚后不育。当然,就目前而言,中国同西方国家家庭结构类型还有很大不同。以美国2000年人口普查为例,其一人户为25.8%,夫妇(Married couple households)及18岁以下子女组成的家庭占51.7%(其中有18岁以下子女的家庭占23.5%),母亲单亲家庭为12.2%(其中有18岁以下子女的家庭占7.2%),父亲单亲家庭占412%(其中有18岁以下子女的家庭占2.1%),其他没有亲属关系者组成的家庭(Nonfamily households)占6.1%.在所有家庭中,三代及以上多代家庭(Multi2generational households)占3.7%,未婚同居家庭(Unmarried part ner households)占5.2%①[U.S.Census Bureau,Householdsand Families:2000,Issued September 2001.见http://www.census.gov.].即使如此少的多代家庭也主要限于新移民集中、住房短缺和有高比例婚外生育的地区(如未婚母亲带着孩子与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可见多代家庭是一种很被动的选择。考虑到美国子女在18岁以后离家上学的比例较高,因而夫妇核心家庭至少应该在20%以上。曾毅等引用的数字为25.7%①[曾毅、王正联:《中国家庭与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化》。].这意味着美国的单人户占四分之一,夫妇核心家庭占四分之一。其核心家庭总数为68.1%(1990年为70.2%)。从这一比例上看,中国的核心家庭比重与美国基本一致。当然核心家庭内部还有差异,中国的夫妇核心家庭明显比美国低,美国的单亲家庭又大大高于中国。它表明中国夫妇与子女生活的比例高于美国。两者的最重要区别体现在核心家庭之外的单人家庭和直系家庭之上。美国的直系家庭已经降到微不足道的程度,而其单人家庭已经成为单项家庭类别中与夫妇核心家庭旗鼓相当的家庭类型。可以说,目前中国直系家庭的相对高比例和单人家庭的相对低比例是发展中国家家庭结构的重要特征。

(三)中国家庭结构的发展趋势

从总体上看,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单人家庭为基本结构的状态将持续,仍呈现出核心家庭为主、直系家庭居次、单人家庭作为补充的格局。但城乡之间存在差异。在城市,与晚婚相伴随,青年夫妇晚育现象将继续目前的势头,从而使夫妇核心家庭比重上升。就全国而言,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那些“少生”、“独生”子女开始大批离开家庭,从而使中老年夫妇核心家庭增幅加大。根据长表数据,在由夫妇与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中,三人户在这类核心家庭中占54.36%,四人户占33.19%,两项合计占87.55%.年龄在30、35、40岁和45岁4个年龄组的户主占73.63%.这4个年龄组户主在三人户核心家庭中占66.37%;四人户核心家庭中占83.83%.它表明,只有一个和两个子女的核心家庭是夫妇与子女所组成核心家庭的主体,并且其年龄集中在30-49岁年龄组。这正是未来夫妇核心家庭的成长源泉。夫妇核心家庭的增加,客观上使夫妇在中年阶段即从养育子女之累中解脱出来,从而有助于提高夫妇生活质量。但对以往靠共同承担养育子女责任而得以维系的家庭来说,夫妇二人世界对夫妻关系也是一个考验。

城市青年人中的晚婚保持着高比例,将直接增大单人家庭比重。同时,预期寿命延长,丧偶老年人比例也将扩大,亦将成为单人家庭的增长因素。根据长表数据,70、75岁和80岁以上3个年龄组丧偶比例分别占同龄组35.55%、49.92%和69.26%.若分城乡看,农业人口3个组丧偶比例分别是39.02%、53.19%和70.74%,非农业人口分别为25.10%、38.07%和61.28%.无疑,如此高比例老年丧偶群体是单人家庭的潜在促进者。当然他们能否成为事实上的单人户取决于是否再婚和是否与子女同住。就目前而言,老年再婚比例是比较低的,老年女性尤其如此。这种状态在短期内不会有很大改变。并且,在生活能够自理时,与子女分居的比例也将增加。根据长表数据,70、75岁和80岁3个年龄组丧偶老人单独生活者在同龄丧偶老人中分别占21.75%、17.30%和16.40%.这要比60岁(22.28%)和65岁年龄组(21.99%)丧偶者在同龄丧偶者中所占比例稍低。但有接近或超过20%的丧偶老年人单独居住(至少从普查资料看是如此)。

城市独生子女婚后即使全部与父母住在一起,也意味着50%的独生子女家庭没有组成直系家庭的条件。不仅如此,城市直系家庭受到多种条件限制,故城市直系家庭将不会扩大。但随着人口预期寿命延长,一些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父母将会通过与子女同住而获得照顾。家政服务和老年公寓的发展,则将减少其对子女的依赖,保持独立生活状态。

农村独子家庭比重相对上升是当代直系家庭比重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后一段时间农村独子家庭将进一步增加,直系家庭在一些地区有可能还要上升,但其增长也会受到制约。不同代际家庭成员生活习惯的差异,会促使父母与已婚子女分爨生活。此外,城镇化使受过中高等教育的农村青年多数将选择在城镇就业和定居;在城镇获得稳定工作的中青年农民,迁移进城镇的可能性增大,从而与父母分处两地生活。当然,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这些独子父母进城投靠子女养老的情形也会增加。但相对来说,前一种可能性更大。

(四)中国当代家庭结构变动与社会政策的应对

中国当代家庭结构的变动表明:中国家庭的核心化局面在1980年代初期即已形成。“五普”数据揭示的新变化在于,夫妇核心家庭迅速上升,单人家庭继续增加。尽管三代直系家庭的总水平相对稳定,甚至在农村有所增长,但家庭结构的小型化趋向仍在继续。

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国的人口流动空前加剧,它不仅限于城乡之间,城市之间,而且扩展到国际之间。宏观视野下的人口流动即是微观环境下家庭成员的地域分割,由此促进家庭“转型”.虽然这不一定会导致家庭成员间经济关系的减弱,但代际之间的生活照顾关系肯定会受到制约或趋于弱化。这将使家庭对社会服务的需求大大提高。

此外,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进一步变动是在“少生”和“独生”现象相对普遍的环境下进行的。它表明,即使没有人口迁移流动行为的广泛发生,家庭可资利用的成员关系资源也在缩小。可见,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在当代中国具有特别紧迫的意义。

当然,中国当代社会变革和制度变迁对家庭中不同代际成员的影响并不相同。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和乡村之间不同代际成员在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具有很大差异,甚至大相径庭。因而,家庭结构变动、家庭的小型化及家庭抚幼养老功能的削弱,在不同家庭成员之间会有不同的感受。如农民中劳动年龄主要是在集体经济时期度过的一代人经济积累很少,目前他们已经或即将进入老年。城镇传统国有企业老年职工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可见,在中国现阶段,从经济支配能力上看,家庭代际中也有比较突出的强势和弱势之分。那些福利待遇低的老年弱势代对子女的依赖程度提高,家庭养老负担将随之加重。这将使老年的弱势处境进一步增强,甚至会降低其生活品质,因而同样需要社会的关注。

参考文献: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等:《中国城市家庭——五城市家庭调查报告和资料汇编》,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

郭志刚:《当代中国人口发展与家庭户的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

查瑞传、曾毅、郭志刚主编《中国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文章来源: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5.中国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分析 篇五

林聚任先生是今日山东大学社会学的统帅。向林大帅 致敬。今日中国社会学,成就辉煌,吃水不忘挖井人,专此向领导新时期中国社会学的费孝 通先生、陆学艺先生、李培林先生致敬。李培林先生就是我们山东大学的杰出校友。很荣幸再次来到山东。八六年上过泰山,拜过曲阜,在青岛住过一个月。这几天上了孟 良崮、英雄山、千佛山,看了黄河、大明湖、趵突泉,看了山东博物馆。不由得想一个问题,为什么是秦国统一天下,而不是齐国统一天下?(此处略去五分钟。)

(不念)二十年来,对新中国社会分层结构发展演变的研究,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 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理论研究上,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认识逐步深化,由1979 年之前只有阶级分析,发展到否定阶级分析、只有阶层分析,直到近年来又否定了 对阶级分析的否定(仇立平,2006;仇立平,2007;冯仕政,2008),阶级分析与阶层分析 并重。在实证研究上,更是硕果累累(李拓,2002;陆学艺,2002;郑杭生,2004;李培林,2004;邱泽奇,2004;吴波,2004;李春玲,2005;扬继绳,2006;朱光磊,2007,李毅,2008;李强,2010;梁晓声,2011),对新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发展演变,或从阶级分析角 度,或从阶层分析角度,或从两者结合的角度,做了多方位的描述性研究和分析性研究,珠 联璧合,蔚为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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