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直销进社区稿件(共2篇)
1.蔬菜直销进社区稿件 篇一
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社区蔬菜直销店规范管理,确保其蔬菜平价销售常态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社区蔬菜直销店(以下简称直销店),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以方便社区居民生活,平抑和稳定市场蔬菜价格为主要功能,实行连锁化经营,销售蔬菜、水果、粮油等农副产品的场所。原社区蔬菜直销店,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直销店的管理与规范。
(一)直销店必须由经营企业进行直营,执行“六统一”,即统一经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定价、统一计量。门店店面形象、门头牌匾和LED显示屏经市商务局、物价局、城管局审定后由企业统一订制、悬挂。
(二)经营企业统一配置货柜、货架、收银台、食品安全追溯等设施设备,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制作并悬挂经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的价格标签,使用标准电子计量器具、信息化设备及肉菜流通追溯系统。
(三)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消防、安全等其它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四)直销店实行连锁化经营,各门店分别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
(五)直销店经营以蔬菜、水果、粮油、调味品、副食 品等生活必需品为主,其中经营蔬菜品种40种以上(原建筑面积30平米左右的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蔬菜品种30种以上);蔬菜等鲜活农产品销售所占面积不少于经营总面积的50%。
(六)直销店经营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要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
(七)直销店经营的所有蔬菜价格须低于市场平均零售价格。其中28种蔬菜零售价格执行平价商店价格标准,即低于市物价局公布的市场平均蔬菜零售价的15%以上(原建筑面积30平米左右的社区蔬菜直销店28种蔬菜零售价格低于市物价局公布的市场平均蔬菜零售价的10%以上)。经营企业至少安排2名专(兼)职物价员,接收物价部门发布的蔬菜指导价格,定时按物价部门要求报送蔬菜监测价格;积极落实政府蔬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作为政府储备或调控蔬菜投放点,履行平抑和稳定市场蔬菜价格义务。
(八)直销店每天营业时间10小时以上。
(九)直销店商品陈列、摆放应划行归类、整齐有序,分区明显且有标识;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店内外及周边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在店外开展经营活动。
(十)直销店销售商品明码标价,悬挂平价农副产品价格对比表,LED显示屏要实时滚动播放平价农副产品价格,在明显位置公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12358价格监督投诉电话、商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物流配送、主食配送、家政等工作,开展网上销售、配送、网订店取等电子商务进社区服务试点,代缴水、电、气收费等服务。
(十二)经营企业须建立连锁管理信息化系统,具备连锁经营管理能力,实现电子监控、电子库存管理、电子订货、价格电子台账等高效管理机制。
(十三)直销店实行连锁化经营,职工均为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经营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营业员统一着装,举止文明,礼貌待客。
(十四)经营企业必须在每月30日前向市物价局报送价格执行情况,向市商务局上报经营情况。
第四条 保障措施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除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外,对其它违规行为立即予以责令整改,并发现一起扣除经营企业保证金2000元,一年内发现两次以上的,解除企业的租赁经营合同。
1.销售蔬菜品种达不到40种以上的(原建筑面积30平米左右的直销店经营蔬菜品种达不到30种以上的);
2.销售蔬菜等鲜活农产品面积低于直销店面积50%的; 3.28种蔬菜销售价格未低于市物价局公布的市场平均蔬菜零售价15%以上的(原建筑面积30平米左右的直销店28种蔬菜销售价格未低于市物价局公布的市场平均蔬菜零售价10%以上的);
4.商品未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的;
5.未按物价部门的要求接收蔬菜价格信息或未按物价部门要求报送销售蔬菜价格信息的;
6.未执行“六统一”要求的;
7.服务态度恶劣被顾客投诉经查实的; 8.未按规定时间营业的;
9.其它严重不当行为被检查发现或被投诉查实的。
(二)经营企业擅自承包经营、将直销店转作他用或未经同意随意更改直销店内外部结构的,一经查实,解除企业的租赁经营合同。
(三)对不能正常经营、未发挥功能或者擅自停业7日以上的,升级改造的社区蔬菜直销店由市商务局解除企业的租赁经营合同,重新招标实施企业经营;对原建筑面积30平米左右的直销店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城管局予以撤离,退出经营。
第五条 监管部门职责
(一)市物价局负责做好直销店价格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周两次定期做好28种蔬菜市场平均零售价格的发布,逐月做好直销店平价蔬菜价格执行以及商品明码标价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发布价格监测结果,纠正其违反本规定有关价格管理的行为;负责与企业签订价格管控协议,并严格落实。
(二)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做好直销店的经营管理。逐月做好直销店经营蔬菜品种、蔬菜经营面积、产销衔接、“六统一”执行、储备菜投放、调控菜销售、营业时间、优质服务等 4 情况的日常监管;负责与企业签订经营管理协议,并严格落实。
(三)市城管局负责逐月做好直销店室外经营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直销店室外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以及广告标牌等日常监管,配合商务局做好直销店其它方面的监督管理。
(四)市工商局负责做好直销店销售的食品安全、食品质量以及经营范围的日常监管,依法对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确保直销店依法经营,配合商务局做好直销店其它方面的监督管理。
(五)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负责做好纳入CPI采价点的直销店的采价工作;按季度组织开展对直销店抑制蔬菜价格过快上涨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直销店的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直销店日常经营、周边环境、蔬菜价格、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监管,落实直销店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奖举报监督机制,并适时组织群众开展评议。
(七)城投公司负责与升级改造的直销店实施企业签订租赁协议;负责执行市物价局、商务局等部门对直销店实施企业的管理决定,做好升级改造的直销店物业的日常维护管理。
第六条
市物价局、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本办法落实的跟踪分析、绩效评估,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
月
日实施,试行一年。
2.蔬菜直销进社区稿件 篇二
关键词:顾客满意度,蔬菜直销点,单因素方差分析,两步聚类分析
1 引言
社区蔬菜直销点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成功探索出的一种切实为民的新举措, 这一民生工程启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平抑菜价。社区蔬菜直销点受欢迎的程度与其顾客对直销点的期望及满意度是紧密相关的。顾客期望, 是指顾客根据以前购买蔬菜的经历和个人需求对社区蔬菜直销点整体服务质量的预期。顾客满意度是指顾客在购买蔬菜及享受服务过程的满足情感反应, 并由此形成顾客对社区蔬菜直销点服务的整体评价。本文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社区蔬菜直销点为例, 将社区蔬菜直销点顾客作为调查对象, 通过问卷调查, 借助SPSS19.0对调研获得数据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和两步聚类分析, 找出影响社区蔬菜直销点顾客满意度的主要及类因素, 提出提高社区蔬菜直销点服务水平的对策建议, 为全面推行乌鲁木齐市社区蔬菜直销的统一管理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2 数据来源及单因素方差分析
2.1 调查问卷设计
构建社区蔬菜直销点顾客满意度概念模型如图1所示, 顾客期望作用于顾客满意度及顾客感知服务质量, 后者的打分受九个评价指标影响。为避免打分主观性, 将各项指标满意度感受赋予一定的分值区间, 分别为:很满意 (100~80) 、基本满意 (80~60) , 一般 (60~40) , 不满意 (40~20) , 很不满意 (20~0) , 顾客根据自己对各项指标的满意度感受选择某一区间进行打分。
2.2 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选取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60家社区蔬菜直销点, 按照表1对各直销点顾客进行问卷调查, 共发放问卷1800份, 全部收回, 其中152份问卷是无效的问卷, 有效率为91.6%。
2.3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调查顾客的基本特征表现为:性别比例上, 男性占35%, 女性占65%;年龄结构上, 老年占65%, 中年占25%, 青年占10%;调查顾客的文化程度, 大专及以上文化占25%, 高中及中专文化占40%, 初中及以下文化占35%。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较为全面, 具有代表性。
2.4 数据检验及分析
对收回的调查表做初步分析, 发现政府的储备菜种类与其他评价指标相比, 得分普遍比较低, 而且打分结果相近。所以本文假设政府的储备菜种类是影响顾客对社区蔬菜直销点整体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借助SPSS19.0统计软件的单因素方差分析功能, 先进行方差齐性检验, 如表2所示。
当显著性大于0.05代表着方差齐性, 即因子对该因变量没有显著性的影响。由表2可知顾客对直销点的期望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满意度显著性分别为0.037、0.003, 表明政府储备菜的种类得分数据与顾客对直销点的期望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得分数据具有显著性的差异, 即顾客期望社区蔬菜直销点蔬菜种类应该齐全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应该更好。
表3是ANOVA分析表, 其中F越小和显著性P越大就代表着参考因子对自变量影响很大。由表中后两列数据可知参考指标政府储备菜的种类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顾客对直销点的期望、业主自备菜质量、社区蔬菜直销点环境卫生等指标有很大影响, 顾客感知服务质量满意度降低, 上述假设成立。
3 两步聚类分析过程
3.1 确定类因素
对调研收集数据进行两步聚类分析, 将影响顾客对社区蔬菜直销点服务满意度的10大指标进行分类, 得出如图2的类因素分析结果:10个指标被分为两类。聚类质量为良好, 这是进行下面两步聚类分析结果有效性的基础。
社区蔬菜直销点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重要性如图3所示, 与类因素聚类结果一致, 也是评价指标分为两类的重要依据。这里, 顾客对直销点的期望指标得分最低是因为顾客是以自己对直销点期望作为参照给其他指标打分。
3.2 两步聚类分析
每个蔬菜直销点数据收集时段有3个, 每个时段又可以分为前期、中期、后期, 根据顾客对直销点满意度打分总和可以将顾客满意度分为低、中、高三类。因此初步可以将收集的调研数据聚成27类 (3*3*3=27) , 例如, 1~9类就是时段8:00~10:30的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时期的顾客对蔬菜直销点满意度低、中和高的分类。图4是27类再次聚类的树状聚类图。
27个分类最后被分成两大类, 一类是1、3、4、5、6、7、8、12、13、14、16、、17、18、19、20、22和25占总体27个分类的63%。其中1、4、7、13、16、19、22、25都是满意度总分低的分类, 只有3、12和18是满意度总分高的分类, 余下的都是满意度总分中的分类。根据满意度低、中和高各自占的比例, 可以得知这个大分类趋向于满意度总分低的分类。而另一分类是2、9、10、11、15、21、23、24、26和27占总体27个分类的37%。其中9、15、21、24和27是满意度总分高的分类, 只有10是满意度总分低的分类, 余下的是满意度总分中的分类。可以得到这个大分类趋向于满意度总分高的分类。由此可以得到占63%的分类是顾客满意度总分低的一个大分类, 而占37%的分类是满意度总分高的另一个大分类。由此可知, 顾客对社区蔬菜直销点经营现状的整体满意度偏低。
两步聚类分析结果最后被聚成的两大类主要是依据政府储备菜种类和政府储备菜质量来划分的, 而依据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得出政府储备菜种类是影响顾客对蔬菜直销点满意度评价的主要因素。两步聚类分析弥补了单因素方差分析过于集中于一个因素的缺点, 从而得到比较客观的满意度评价结果。
4 结论
4.1 社区蔬菜直销点顾客总体满意度偏低
在调研过程中, 有很多顾客反映社区蔬菜直销点的政府储备菜种类少和政府储备菜质量有待提高。政府储备菜质量和种类是影响顾客对社区蔬菜直销点服务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只有通过建立有力的政府储备菜配套扶持政策才能得到有效改善。
4.2社区蔬菜直销点业主应努力改善自备菜质量和降低自备菜价格
在新疆, 政府储备菜种类受季节影响很大。社区蔬菜直销点经营水平与直销点业主自备菜的质量、店内员工表现、蔬菜销售价格等有紧密联系。各位业主只有充分借助政府搭建的蔬菜直销平台, 理顺蔬菜销售渠道, 保证蔬菜质量, 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直销点蔬菜销售价格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 才能更好提高顾客满意度。
参考文献
[1]杜栋, 庞庆华, 吴炎.现代综合评价方法与案例精选 (第2版)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8.
[2]胡建军, 周冀衡, 张建平等.两阶段聚类分析在烤烟外观质量评价的应用[J].农业机械学报, 2009, 40 (6) :14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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