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总结

2024-09-09

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总结(共10篇)

1.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总结 篇一

瓜宗教字„2012‟ 号

瓜州县宗教事务局

关于印发《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市宗教局《关于在全市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六五”普法规划,经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 宗教 普法 通知 抄 送: 县普法办、县委统战部、县级宗教团体 瓜州县宗教事务局 2012年5月10日

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实 施 方 案

今年是国家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二年,也是我县宗教工作系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一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好我县宗教系统“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我县结合宗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完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长效机制,在宗教系统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文化繁荣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扎实地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法律规章,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推动在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我县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及范围

1、活动时间:自2012年开始,每年6月1日至30日。

2、参加人员:全县宗教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乡镇、社区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宗教场所寺管会人员、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

四、学习内容

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宗教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宗教基本知识为主的五项基本教育。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政策;学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事务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学习《甘肃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学习全国性宗教团体、省级宗教团体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

五、活动方式

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及2012年“三支队伍”培训工作,集中一个月时间,以“十个一”活动为指南,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制定一个方案。根据市宗教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各有关乡镇、单位,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活动。二是召开一次动员大会。6月份适时召开宗教政策“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要求各有关乡镇、单位,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三是举办一期培训班。于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举办一次“三支队伍”培训班,集中学习《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

四是在县广播电台开辟一个专栏,刊登、宣传《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为期一个月,扩大宗教政策宣传力度。

五是开展一次集中宣讲、宣传活动。结合市上宣讲团,深入重点乡镇开展集中宣讲。

六是开展一次社会宣传活动。在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通过摆设宣传台、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宗教政策法规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

七是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积极联系消防部门,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寺管会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宗教场所安全应急防范能力。

八是刊出一期专栏。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与宗教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出一期板报,在各活动场所开展一次板报评比活动。九是开展一次知识竞赛。在6月份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分层次进行《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竞赛。

十是推广一个典型。开展活动的同时,要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及时总结、及时推广,记录典型事迹,引导“学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六、具体要求

有关乡镇、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乡镇、宗教团体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将“学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和措施,主动争取各方配合与支持,深入开展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要按照市、县统一要求和安排部署,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和广大信教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学习宣传资源,充分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形成宣传合力,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扎扎实实地搞好“学习月”活动。既要运用好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传统学习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把法制教育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其更加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三)推进重点工作。各有关乡镇、宗教宗教团体要注意“学习月”活动的自身特点和规律,专门进行部署、督促和检查,在“学习月”活动中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二是与和谐寺观教堂“安全年”建设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三是与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四是与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结合起来,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五是与全县宗教重点工作检查考核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既开展好“学习月”活动,又促进宗教方面的各项工作。

(四)发挥宗教界作用。各参与部门、单位要充分调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自觉组织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学习的主体,要使他们充分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同时运用法律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从而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通过“学习月”活动,培养一批熟悉宗教政策法规的宗教界人士,使这些宗教界人士成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从而使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更贴近信教群众,取得更好的效果。

(五)认真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宗教团体要把“学习月”活动的开展,作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提高“学习月”活动的效果。要通过“学习月”活动,在宗教界逐步形成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县宗教局将适时对“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书目

一、必读书目

1、宗教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

2、宗教团体规章制度汇编

3、宗教政策法规读本

以上书籍,国家宗教局正在编写,将于5月底前出版并下发。

二、参考书目

1、《中国的宗教问题与宗教政策》

2、《宗教事务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手册》

3、《宗教工作法律知识答问》

4、《宗教法规规章制度汇编》

5、《宗教事务条例释义》

除以上书籍外,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编自选学习书籍,丰富学习内容。

2.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总结 篇二

近期,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通过这样系统的学习,使我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更加明白了熟悉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认清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3.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小结 篇三

法》活动总结

为了使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在各族干部群众中进一步得到普及,不断深入人心,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辨别是非和自觉抵御渗透能力。根据新和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学习活动,高度重视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活动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视察工作时的讲话、以“维护团结稳定”为主题,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的思想,夯实反对“三股势力”,维护团结稳定的思想基础。

(二)目标要求

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民族和国家的关系,自觉 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国家最高利益,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始终坚持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倍加珍惜各民族的大团结,争做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

二、落实主题实践阶段工作

一、层层宣传

1、召开动员大会。及时时行动员,全面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开展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签名活动。

3、积极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刷写墙体标语、制作永久性标语、开展知识测试、学习讨论等,营造学习宣传教育浓厚舆论氛围。

二、学习内容(1)民族宗教政策

(2)宗教极端的种种表现和现实危害,民族典型事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材料

(3)马克思五观、四个高度认同相关知识。

三、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分为主题学习形式和宣传教育形式,两种形式紧密结合。(1)主体学习形式。由学教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组织集中学习。

(2)宣传教育形式。在认真开展主体学习形式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营造氛围,确保效果,组织观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的专题片。

四、具体工作落实方法

1、组织感谢党恩党员宣誓活动。

4.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 篇四

会议首先向参会人员概要讲述了穗丰园社区在民宗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中所做的六项活动内容及所见成效。其次是治保会、综治专干分别组织大家学习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根本任务和一些基本政策、法规知识。采取宣读、讲解的方式,使参会人员听清、弄懂学明白。会上参会人员踊跃发言,畅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提高了参会人员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大家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并畅谈党的民族政策好,祖国好,主动表示回去后积极做好身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同开创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座谈会在共产党好、政府好的赞美声腔中圆满结束。

一是开展一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编印巩留县民宗局第二次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测试100题,内容涉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等相关内容,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考试,增强了学习效果。

二是写一篇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为主题的心得体会。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掀起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热潮,并要求全体领导干部每人一本学习笔记。建立学习园地,每人撰写一篇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为主题的心得体会。

三是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召开动员会,邀请州党校教授,组织全县各乡(镇)场政法书记、统-战民宗干事、成员单位、爱国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举办了专题培训,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5.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总结 篇五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结合当前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和任务,为扎实开展好此项活动,进一步普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我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视察工作时的讲话和在全国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巴乡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进一步提高我校各族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主要内容

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一个月时间内集中开展以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为主的四项基本教育。

(1)民族理论: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实践历程、民族问题理论和中华民族问题、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问题的五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

(2)宗教理论:宗教及其社会作用、宗教的起源和发展、宗教的功能和社会作用、宗教的消亡、宗教问题理论和中国宗教问题、宗教问题的三性等。

(3)民族政策: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保障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政策、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政策、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科技事业政策、发展少数民族卫生事业政策、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政策、尊重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政策、少数民族婚姻与人口政策等。

(4)宗教政策:《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等。

(5)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

(6)民族基本知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写的《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50题》,《新疆发展稳定六题》,各民族风俗即服饰、婚庆、节日、饮食、丧葬等习俗,以及各级领导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

三、具体要求

1、召开动员会。我校及时传达动员会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机构。

2、组织专题学习。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和方案,领导带头学,并组织本单位职工做好专题学习,保证学习时间,要求做到有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

3、组织测试。为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我校在学习培训后,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活动,并总结测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

4、扩大宣传。通过板报、简报、学习心得等形式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四、保障措施

1、完善机制。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狠抓落实。加大对宣传教育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巴音库鲁提乡小学德育处

6.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篇六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我们党始终把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平等和睦相处,各少数民族之间也平等和睦相处。全国所有民族,无论人数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是祖国大家庭平等的一员,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各民族都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神圣义务。全国各族人民要继续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坚持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只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起来,整个中华民族才能振兴。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不仅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各族群众的生活日益改善。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改革和建设的新成绩。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教群众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爱国、进步,要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我国宗教界有爱国的好传统,要继续发扬光大。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要运用自己的影响,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抑恶扬善,服务社会。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成功的。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疆的良好氛围。

7.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总结 篇七

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施俊宏齐满镇党委书记

(2007年12月15日)

同志们:

12月13日,县委、政府召开了全县第二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会上对第二批学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第三批学教活动作了明确安排和部署,今天,我镇召开第二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总结大会暨第三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开展好第三批学习教育活动是我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下面,我就重点开展好第三批学习教育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是提高新形势下驾驭民族宗教工作能力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是“东突”势力、反动组织进行反动宣传和暴力恐怖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因特网、书刊、音像制品、匿名信件等多种形式对阿克苏地区进行宗教渗透。我镇非法宗教活动特别是私自外出学经活动仍有发生;个别人对零散朝觐仍然比较“热衷”;以刑释解教人员为骨干的少数反动塔里甫在四处活动,肆意进行非法“泰比力克”活动,加紧争夺宗教领导权。与此同时,还有极少数领导和干部

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到位,还存在“不愿管、不会管、不善管”的问题;“两项制度”在个别村、单位流于形式;有些干部对非法宗教活动麻木不仁、管理不力。有些干部政策水平比较低、政策观念比较淡薄,不善于运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开展工作。部分群众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不高,分不清哪些是合法宗教活动,哪些是非法宗教活动。因此,有些群众受反动塔里甫的蛊惑就跟着走,等事情出来后,将被依法处理时还不知是怎么回事,有些人不明不白的成为宗教极端思想的应声虫,成为“三股势力”的爪牙。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和教师,要有很强的政策观念、法制观念,正确界定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从而更好地教育、引导和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

二、结合实际,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是县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镇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定的重要举措。各村、机关及站所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这次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在自觉维护和促进各民族大团结方面取得实效。要以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的“五观”教育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四个认同”教育。要运用活生生的事实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反对

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要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方面取得实效。我们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心中有数;抓住重点,解决难点;政策先导、教育引导”的思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干部努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三)要在团结依靠爱国宗教人士,充分发挥他们维护稳定的助手作用方面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在政治上积极关心这支队伍,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上积极依靠这支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应有作用,使之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宣传信教群众、团结信教群众的可靠“桥梁”。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把这项学习教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一)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各参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总结指导。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干部联系点制度。三是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进行公布,广泛征询和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科学划分时段,保证教育质量,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抽调精兵强将,确保工作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切实掌握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方法上,要实事求是、因人施教。

(三)领导带头,示范带动。所有干部尤其是各参学单位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给广大群众作出示范。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学教办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遵循原则,为学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总结 篇八

根据昆明市民委昆族关于做好2012年民族民族团结、民族工作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抓住“十二五”普法宣传教育之机,认真做好民族法规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现将基本情况小结于下。有关学校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学校民族法规教育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学校开展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三是与司法局协调配合,利用节日在安宁市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四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在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同时进行展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使少数民族村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主要收获

通过民族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民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特别是通过“六五”民族宗教法制宣教育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全市少数民族公民的法律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一步增强全市各民族工作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安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民族团结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存在问题

9.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方案 篇九

方案

为了提高全中心教职员工和广大小学生防范抵御邪教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我中心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无神论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的主题,以防范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无神论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七星教基发[2018]86号文件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宗教领域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中心教职工及广大小学生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无神论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进校、进班、面对面”,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揽,以建设“平安校园”为抓手,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无神论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思想,从小学生抓起,使我中心教职工和广大小学生进一步学习并掌握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和良好的道德意识,增强识别和抵御违法活动的能力,树立讲科学、树新风的道德情操。

二、宣传教育对象

全中心教职工、全体学生、延伸至村居、家长

三、基本要求

1.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广泛进行科学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教育;广泛宣传科普知识。使广大师生了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般知识,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丰富广大师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2.积极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全国及我市、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开展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的教育、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平安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加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全体师生的社会公德观念和现代文明意识。

四、宣传教育 1.辖区学校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教育。主要内容为:《宪法》中关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的政策;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对正常的宗教活动提出的要求,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等。

2.辖区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科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法制与道德》、《品德与社会》课中,结合时事政策教育,对学生进行无神论教育,增强学生鉴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3.辖区学校组织学生向家长、向社会宣传教育邪教危害,引导广大师生投入热爱家庭的宣传活动。把警示教育进一步向家庭、社会延伸,努力实现小手拉大手,崇尚科学的社会效应。

4.辖区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形象生动、适合学生特点的教育方式,向学生宣传有关宗教政策法规。具体做到“六个一”,即上好一堂内容丰富的宗教理论政策法规课、印发一份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小资料、办好一期宗教政策法规板报、搞好一次宗教政策法规橱窗展、组织好一次宗教政策法规专题活动、形成一个完整的宗教活动记录。

10.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总结 篇十

教育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 周密组织安排 广泛宣传动员

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

霍尔果斯邮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关于广泛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多项措施,在邮政系统深入扎实的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党工会主席为组长的“霍尔果斯邮政局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和责任,健全了学习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为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印发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学习教育的内容、任务和措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落实了人员、措施和任务。

三、组织发动,广泛动员。为促进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本局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再次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动员各族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中来,做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的典范,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本剧各部门按照局党组的安排,迅速行动起来,分别召开了动员会,对各族干部职工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在全系统迅速掀起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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