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精选8篇)
1.个人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签定地点: 承租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租赁合约,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穆庄沿街楼一套两层独间,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租期为 一年,从 XX年 3月 4日至 XX年 3月4 日止。
2、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柒千元整,签合同日付清一年租金。
3、租赁期间,该住宅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及小区管理费等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到安全防范,不得在房内做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室内装修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恢复其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6、租赁期间,如乙方需退房,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
7、如合同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租赁的权利;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租赁合同解除。
8、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普通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篇二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1.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 元做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出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臵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臵,乙方决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八、违约的处理
1.甲方违约的处理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功能完备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据实赔偿。
(2)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年度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九、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特别约定: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出租房屋的附属设备清单。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见证方签字: 签约日期:
附件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清单:
4.钥匙:( )套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签订日期:
普通住宅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邱炳昌 (身份证):441323197511190017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惠东县平山镇莲花居委会糖锅西三巷34号;房屋结构为钢架结构,〔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 ______ 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居住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每月租金:捌佰伍拾元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__交付使用日起交付2个月房租作为押金和交付当月租金,每月交一次房租。乙方到期不租房屋后,押金可退,提前退租不予退回押金___。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房屋及相连设备在正常使用范围内或自身原因损坏由双方共同协商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网费;4.其他________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2个月;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合同争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补充协议
每月租金存入已下账号:
户名:严欢兰
账号:
开户行: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4月___日 204月___日
3.个人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租人(乙方): 公司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位于 市 区 路 号 栋 单元 房,该租赁房屋面积约平方米。(2)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甲方。
(3)该房屋的登记字号为【 】,车库的登记字号为【 】。(4)该房屋属全新装修,新装修后甲方尚未使用。
(5)随附该房屋的设备详见附件清单。所有装修和设备已经甲乙双方验收,并确认是完好的并可正常使用的。
第二条 租赁用途及保证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作为行政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珠海市有关房屋使用安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租赁用途。
(3)甲方保证将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租给乙方做上述用途,已经经过房屋所在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一致同意。
(4)甲方保证其向乙方出租的房屋不存在任何的权利瑕疵,并未进行抵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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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租赁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租金按以下条件确定:租赁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如需开具发票,其税金由乙方另外支付。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1万元人民币押金。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的3日内甲方返还该押金给乙方,或抵算租金。
(3)租金的支付日期:乙方应当在每个计算月的最初5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给予甲方。
(4)其他费用
a.租赁期间,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网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网络需要过户的,甲方应予以配合。若有甲方代缴的,发票给乙方,乙方再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甲方。b.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
C.因租赁该房屋所需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由甲方负责。如因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需缴纳罚款,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维修责任及改善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租赁房屋装修(门、窗、雨棚、天花、墙面)非人为损坏影响乙方使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紧急情况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可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在此情况下发生的相关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内的附属设施(见清单)损坏的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内的装修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破损、碰伤、划伤、污垢),致使租住房屋内外装修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应根据珠海的特殊潮湿天气,在空气湿度过大时关好门窗,防止室内天花、墙面和地板积水渍、受潮变形。否则,乙方应予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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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任何时候乙方都要关好所有纱门、纱窗,不得让白蚁飞进室内。(6)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遭受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在乙方承租期间,如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乙方应与甲方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并约定装修、装饰费用的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1)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届时租赁房屋日租金的1.3倍向甲方支付租赁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3)乙方返还租赁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如有破损、地板翘起或其它污损,乙方应该修复、清理,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4)乙方在该租赁房屋中添置的新物可以自行取回。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租赁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b.租赁房屋自然毁损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3)如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a.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及装修损坏的;
b.乙方擅自转租租赁房屋、转让租赁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c.房屋装修非人为原因损坏,甲方故意不维修,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 d.乙方连续2个月不按期缴房租。
(4)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a.甲方对本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房屋存在权属瑕疵;
b.甲方向乙方出租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未经过所在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并影响到了乙方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该租赁房屋;
c.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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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出租人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按实际租住天数结清房租。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将已收取的剩余租金及租赁押金退还给乙方。
(2)租赁期间内,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剩余租金及租赁押金退还给乙方,并按3个月的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方将已收取的剩余租金及租赁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应按3个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乙双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保证本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的真实有效性。以书面邮寄方式发送的通知和文件材料等,自寄出后2日内视为送达;以电子邮箱、指定联系人手机短信自成功发送时即视为送达。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或租赁房屋因抵押而被处分时,本合同对该租赁房屋所有者应继续有效。
(2)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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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8年3月22日
附件:《房屋附属的设备及设施清单》
《房屋附属的设备及设施清单》
1、挂壁式空调(旧):4台;
2、落地空调(旧):2台;
3、空气热水器(新):1台;
4、窗帘(新):4套;
5、照明灯(新):若干个;
6、办公桌(新):1张;
7、组合沙发(旧,完好):1套(3人座,2人座,1人座 各1个,茶几1个,其中3人座电动调节坏)。
8、网络机顶盒(新):1个;
9、马桶(新):3个;
10、淋浴房(新):1个;
11、浴缸:1个;
12、洗脸盆(新):3套;
13、洗衣池(新):2套。
4.普通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四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普通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文三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居住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个季度交一次房租,押金为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乙方不租房屋后,押金可退。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房屋及相连设备在正常使用范围内或自身原因损坏由双方共同协商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网费;4.其他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合同争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住宅租赁合同 篇五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
将座落在 市 区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间数 )(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缴纳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 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及保养
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移交物品、设备清单把有关的物品、设备移交给乙方(见附件1)。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清单所记载物品、设备的状况、特征,把其交还给甲方。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物品、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赋于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房屋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该房屋,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楼宇《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
4、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用分摊等费用。
5、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收取的管理费及其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须确保该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7、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如确需转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时所负责任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 、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 日提出,经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该房屋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应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在安装完毕时,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该房屋,须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 %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 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6.房屋买卖合同(农村住宅版本) 篇六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到如
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经济需要,自愿将其所有房屋(及相应土地权益)出售给乙方,具体
情况如下: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县村组(宅基地自建住宅)房屋左边(背对大面
面相门外)的50%(房产及相应土地权益)出售给乙方,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长10米宽15米,从土地到顶层的全部,出售给乙方(前后院落等所有权益也各占一半)。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元整,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给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子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甲方拥有该房产全部产权,若发生与甲方有
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其他人主张权益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全额赔偿。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及土地权益,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
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居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
责处理,未审批或等级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
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乙方有权在不
影响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改装、改建及装修。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企业收购、政府改造补偿等情况,乙方购买的50%部分土地赔
偿归乙方所有,相应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总之乙方享有已经购买的房产及土地
上所拥有的一切权益。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反悔,甲方要给予乙
方以购买房屋价格的四倍进行赔偿,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要法律维权的,乙方所支付的合理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见证人:
7.个人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篇七
[*]公寓销售之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2008年8月 15 日由甲乙双方于[*]签署:
甲方:[*]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一家公司,其法定地址为[*],邮编:[*];
乙方:[*]有限公司(英文名:[*] Ltd),在[*]注册成立的一家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为[*]。
鉴于:
1.甲方作为公寓的开发商企业,甲乙双方于1999年12月24日签署了上海市 《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向甲方购买位于[*]号的“[*]公寓”中拥有[*]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
2.甲乙双方作为[*]公寓业主,共同委托[*]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MS”)对公寓进行服务式公寓经营管理。
3.现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将双方各自所拥有的公寓房屋进行对外销售。
现甲乙双方就公寓对外销售的有关事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一致:
1.释义和解释 1.1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协议(包括本协议的鉴于)使用的以下词语应该具有下述含义:
“公寓”:指位于上海浦东大道3号的“[*]公寓”。“房屋”:指甲乙双方在公寓内各自拥有完整所有权之房产。
“公寓配套设施”:指公寓内归甲方所拥有的配套设施,现状为:一楼会
[*]公寓销售之协议书
议室、夹楼办公室、餐厅、小卖部及车位。以上公寓配套设施可供公寓内全体小业主无区别、公平、平等有偿使用。在与APMS终止“管理合同”后,以上设施可对外经营,经营收入归甲方所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指甲乙双方于1999年12月24日签署的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
“管理合同”:指甲乙双方与APMS于2000年1月31日签署的公寓《管理合同》、《服务式公寓开业前技术咨询顾问协议》、《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一)及其附件、补充协议。
“中介”:指经过甲乙双方合法授权委托代理房屋对外销售业务的房产经纪公司。
“佣金”:指应向中介支付为代理公寓对外销售的服务费。
“律师”:指经过甲乙双方合法委托,按照《聘请律师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对房屋对外销售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收取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小业主”:指通过购买并取得公寓房屋产权的受让方。
1.2 解释规则
(1)附件、条款和其他参考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协议中对于段落、条款或鉴于条款的引用应被视为是指本协议的段落、条款或鉴于条款。本协议条款标题及其它标题的使用仅出于便利考虑,而不应用于解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2)鉴于条款的合并
本协议的鉴于条款因引用而合并到本协议中并在任何目的下都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进行解释。
(3)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协议书中对任何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引用应被解释为包括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对该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所作的任何及全部的修改、变更或补充。
(4)冲突
[*]公寓销售之协议书
若本协议和任何根据本协议所作的修改之间出现任何冲突,对本协议的修改应优先于本协议。
2.出售事项
2.1 甲方拥有公寓129套房屋,乙方拥有公寓119套房屋,甲乙双方承诺对各自拥有公寓之房屋具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权,并已合法取得相关产权证,并双方将对于各自拥有之房屋承担完全之责任。
2.2 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中介及律师对公寓的对外销售提供相应服务,并将各自向中介及律师支付各自所拥有房屋之相关佣金及法律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按届时与中介及律师签订之《委托代理合同》和《法律服务协议》处理。
2.3双方同意,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以下比例承担:甲方拥有28套房屋之总面积/乙方拥有119套房屋之总面积。费用包括:推广案名及Logo设计并完成,售楼处改动完成,折页设计,房型单片/图册设计,包袋/名片等完成,售楼处展板等现场布置,世邦魏理仕E-fly设计,建筑外墙项目广告条幅,现场围墙广告等。
2.4 除上述2.2和2.3所列明的佣金和费用外,经双方达成一致为共同销售所支出的其它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及广告费,如双方与第三方(如广告发布商等)所签署的具体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无特别约定的皆由甲乙双方委托中介代理实际已销售面积按比例承担。
已销售的建筑面积是指甲方或乙方已经与小业主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建筑面积。
下列费用不属于共同销售所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甲方、乙方就出售各自房屋所发生的佣金、公证费、应缴纳的政府税费、及任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而发生的其他费用。2.5 共同销售所产生费用的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在共同销售期间,需在下列约定的时间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共同销售所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公寓销售之协议书
a.2008年12月31日
b.2009年3月1日 c.2009年6月1日 d.2009年9月1日 e.2009年12月31日
f.此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直至本协议终止。
甲乙双方应该在每个时间节点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已提前预付相关费用的对方支付自己应该承担的费用。
2.6甲方、乙方内部购买公寓房屋的,将不通过中介交易,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通过中介交易房屋的套数应不少于147套(其中乙方拥有的房屋占119套,甲方拥有的房屋占28套),而中介必须优先出售乙方拥有的70套房屋后,方可开始销售甲乙双方剩余的房屋。
2.7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关于该公寓房屋出售之下列事宜,均需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a.房屋出售的基准价格,双方承诺在2009年3月1日前完成销售计划的前提下将按每平方米4万元人民币或更高的价格出售; b.房屋出售合同及具体内容;
c.房屋出售过程中其它需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中介、律师、广告合同的签署及执行等。
2.8甲方同意,乙方将公寓房屋中的3套房屋(1居,2居,3居)进行装修并做为销售样板房,一切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销售期间,此3间样板房将不对外出租。
2.9为了避免疑义,甲方认可乙方在交易过程中保留其股权在境外交易的权利。
3.双方责任与承诺 3.1 甲方责任与承诺
3.1.1 公寓会所
[*]公寓销售之协议书
甲方拥有公寓会所俱乐部,对于该会所俱乐部拥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权并对其负有完全责任。甲方承诺,在公寓房屋出售期间,不改变该公寓会所的结构及保持经营现状。并承诺在公寓会所使用权期限内(该使用权期限自1997年9月1日起算至少40年),提供该会所供全体小业主无区别、公平、平等有偿使用,并独立承担经营该会所的过程中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关于该会所之具体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将由甲方与相关管理公司另行确定。在与APMS终止“管理合同”后,该会所经营收入归甲方所有。(公寓会所的具体位置,参阅附件)3.1.2 公寓配套设施之所有权和使用
甲方作为小区开发商企业,公寓配套设施归甲方所有,承担配套设施一切责任。公寓配套设施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承诺,在公寓房屋使用权期限内,公寓配套设施提供全体小业主无区别、公平、平等有偿使用,并根据公寓管理公司规定可对外经营,甲方独立承担经营使用该公寓配套设施的过程中引致任何纠纷所导致的责任。(公寓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参阅附件)
(a)公寓一楼餐厅、小卖部、会议室及夹楼办公室 甲方拥有公寓一楼餐厅、小卖部、会议室及夹楼办公室之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权,并对其负有完全之责任。若该餐厅、小卖部、会议室及夹楼办公室之租赁或经营使用合同解除或终止而需改变其用途继续出租或经营使用的,该配套设施之新用途则必需可供公寓内全体小业主无区别、公平、平等有偿使用。在与APMS终止“管理合同”后,以上设施经营收入归甲方所有。(b)车位
在公寓房屋使用权期限内,甲方将提供其拥有合法、有效、完全所有权的90个地下车位供公寓全体小业主无区别、公平、平等有偿使用。3.1.3甲方作为公寓的开发商之其它承诺
甲方作为公寓的开发企业,除上述已承诺之事项外,还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开发企业的以下相关义务:
(a)在与APMS“管理合同”终止之后且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并聘请物业管理 5
[*]公寓销售之协议书
公司之前,甲方需委托其关联物业管理公司为公寓提供物业管理服务。(b)甲方作为开发企业,对于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在房屋合理使用年限内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关责任。
(c)甲方承诺将在甲乙双方与各小业主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需包含第3.1条款之内容。若因此导致乙方对小业主有任何责任或因此所致任何纠纷,均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d)在“管理合同”被正式终止之前,甲方同意仍将按“管理合同”之约定继续提供其拥有之会所、办公室及其它有关设施或设备供APMS继续使用。3.2 乙方责任及承诺
3.2.1根据“管理合同”,甲乙双方若提前终止管理合同的,需支付APMS违约赔偿金,该责任应为甲乙双方之共同责任。乙方承诺,在甲方无条件承担上述3.1之全部责任和承诺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应向APMS支付的全部违约赔偿金。同时,甲方、乙方和APMS三方承诺放弃对任一方关于“管理合同”的任何追诉、主张或请求(若有)。3.3 双方共同之责任及承诺
3.3.1除终止“管理合同”所致违约赔偿金以外,其它因出售行为所致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有关雇员之劳动合同或提前解除供应商之供应合同),将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即各自承担50%。甲乙双方各自与小业主所签署之房屋出售合同的履行及责任,将根据具体出售合同之约定各自承担。3.3.2关于“管理合同”之其它责任及承诺
3.3.2(a)鉴于公寓现委托APMS提供服务式公寓经营管理并签订了“管理合同”,经确认,该“管理合同”的终止日期为 2011年3月27日,该终止日期为确定不变之日期,与本协议之约定无涉。现因出售公寓之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在售出70套乙方拥有的房屋时,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管理合同”,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APMS终止“管理合同”。如截止2009年3月1日,乙方未能售出其拥有的70套房屋,甲方将不再通过APMS 6
[*]公寓销售之协议书
出租公寓东楼2至10 层的40套房屋及1372和1381房屋(此42套房屋,在“管理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承诺只供甲方内部员工使用,并不对外出租)而仅由APMS提供一般的物业管理。
3.3.2(b)甲乙双方承诺应在甲乙双方分别与小业主所签订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在“管理合同”被正式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小业主均授权甲方委托关联物业管理公司为公寓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其他服务。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服务的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由关联物业管理公司指定。3.3.2(c)在“管理合同”被正式终止之前,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义务:(ⅰ)未售出之房屋部分,甲乙双方应按原“管理合同”约定向APMS支付管理费用。如截止2009年3月1日,乙方未能售出其拥有的70套房屋,且在甲方无条件承担上述3.1之全部责任和承诺的前提下,甲方在公寓东楼2至10 层的40套房屋及1372和1381(共42套)房屋,将按每平米/每月6元的标准向APMS支付物业管理费,而APMS则不再将此42套房屋对外出租,APMS对于该房屋只提供一般的物业管理服务。如需要其他服务,则另行收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由APMS制定。
(ⅱ)已售出之房屋部分,在甲乙双方分别与小业主所签订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在“管理合同”被正式终止之前,小业主需按每平米/每月10元的标准向APMS支付物业管理费,则APMS对于该房屋只提供一般的物业管理服务。如需要其他服务,则另行收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由APMS制定。
4.保密义务
4.1双方对从对方知晓的一切尚未对外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将持续永久存在,并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披露方”指提供信息的一方而“接收方”指接受信息的另一方。
4.2上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尚未对外公开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商业计划、财务信息、发展规划、价格方案、客户名单等信息。
[*]公寓销售之协议书
4.3 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代理人、聘请的顾问、关联公司等。4.4 保密义务不包括下述各项信息:
(a)接收方已占有的信息,及接收方通过合法方式已获知的有关信息;(b)已为公众所知,且非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所致的;
(c)接收方自第三方处获得的信息,且该第三方对披露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定的、信托的或其它种类的保密义务,有权向接收方或其代表披露该等信息;(d)接收方独立发展的信息;和
(e)根据有关规定或法院生效判决或命令或任何股票交易所规定而进行的信息披露。5.有效期限和有效性
5.1 本协议可以数份副本签署,并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文本。各方可通过签署副本以签署本协议,每份副本经各方签署并以传真方式传送后应被视为有效,如就签署原件一般。
5.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除以下约定的内容之外,至2011年3月27日效力终止:
a.本协议3.1条款所述甲方的责任作为特别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被免除,并甲方也将在乙方拥有房屋的“买卖合同”中向受让小业主继续履行提供本协议3.1条款所述承诺函之义务。b.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保密义务。c.本协议关于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以上a.b.c三项内容,将永久有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持续的约束力。5.3 本协议应签署四份。甲乙双方各留两份。每一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寓销售之协议书
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除外,下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7.争议的解决
7.1为解释和执行本协议书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各自指定一名合同执行人组成合同执行协调小组(以下称协调小组)。如果任一方变更己方的协调人员,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协调会议经协调小组中的任何一人提议便应在2天内召开。协调小组应该在协调会议召开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协调小组作出的决定对双方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协调小组人员:甲方为[*];乙方为[*]。
7.2若纠纷未能通过7.1条的协商方式解决(包括但不限于7.1条协调小组的决定未能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将此纠纷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应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语言为中文。
7.3各方应继续履行除在仲裁过程中争议之外的本协议书其它各项条款。
有鉴于此,各方通过其授权代表于文首所示日期签署本协议。
甲 方: 授权代表:
8.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件号码:
经(简称“居间方”)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就甲方位于区室(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状况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
2.2若甲方未能于本条约定的起租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租金的壹倍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起,且起租日期相应顺延,租赁期限不变。如甲方逾期未交房超过二十日,除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在未经乙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甲方擅自终止租赁关系,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交房标准: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详见附件)。
三、租金
3.1金额:房屋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佰元整)。
3.2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应为该期首月的日前。甲方应于收到每期租金的同时签署全额租金收据给乙方。每期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银行划帐方式付至如下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3.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的壹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二十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逾期违约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押金
4.1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万佰。乙方应于交房当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租赁押金同时应予以书面签收。
4.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当日将租赁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租赁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费用。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限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等房屋使用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由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应保证房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若乙方发现该房屋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有损坏或者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若由于乙方的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设备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在甲方出售该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装修、添附的,装修、添附的图纸和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且须符合该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的要求及国家的相关装修要求:租赁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如不续租的,乙方在返还该房屋时有权将其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拆除,如不拆除,则视为乙方将该装修无偿赠与甲方。
6.5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若甲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乙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金中等额扣除:若乙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甲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而后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
6.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壹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7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8若甲方为该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则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实际取得甲方之所有上手承租人(若有)及该所有权人同意甲方转租该房屋(适用于私有房屋)或甲方应当已经书面通知该房屋的授权管理单位其将转租该房屋(适用于公有房屋)的相关书面材料;且居间方已告知甲、乙双方本次交易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任何一次上手租赁期限。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
7.1乙方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7.2除甲、乙双方续租外,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日内,将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在经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下返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并由甲方处置。若逾期返还该房屋的,则每逾期超过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诚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从其约定;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其行为视作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月租金的倍。若甲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甲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支付乙方装修、添附补偿费,装修、添附补偿补偿费数额以乙方出示的相关付款凭证为准;若乙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乙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无偿赠与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
凡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居间方:
代理人:代理人:承办分支机构: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经办人员签章: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电话: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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