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2024-08-19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共9篇)

1.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篇一

国务院法规(1995)

铁路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颁布单位】 铁道部【颁布日期】 19950418【实施日期】 19950501

【章名】 全文

一、铁路职工实行每日8h工作制的,每周工作时间为40h;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年月均工作时间为169.3小时。

二、铁道部机关、事业单位于1995年5月1日起施行。部属院校于今年秋季开学起施行铁路运输企业施行时间由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根据各自情况自主确定,最迟应于1996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企业原则上于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确有困难的施工企业,最迟应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为了保证新工时制的顺利施行和铁路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负责制,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过细工作,抓好落实。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要重点抓好运输指挥系统职工新工时制的实施,特别是做好轮班制职工的实施工作,确保运输指挥连续、有序、有效。

四、各单位要把实施新工时制作为推动企事业改革的重要工作来做。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在不增加职工总量、确保运输安全和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合理调整生产布局和劳动组织,精简机构,压缩机关及二、三线人员,充实生产一线,挖潜提效,确保施行新工时制度所需人员。

五、各单位在未施行新工时制前,仍按铁道部现行工时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的新工时实施方案,请报部备案。

2.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篇二

一、拟定范围

由于行业的不同, 文中老职工的界定是需要讨论的议题, 概念上难免存在争议, 我们选择从行业共性的类同岗位中, 暂定一个范围作为参考。

1.特殊行业岗位老职工年龄拟定。由于野外工作环境的特定性造成行业平均寿命低于其他行业的特殊性, 我国已制定了高粉尘、有毒有害等特殊行业岗位的退休年龄男55岁, 女45岁。我国能源企业特殊岗位老职工应划分为:男45岁至55岁;女40至50岁之间。比如;工作岗位性质受环境影响造成的辐射、紫外线、风沙、粉尘、缺氧、高寒、干燥、污染、毒害等低于或高于正常健康值的诸多因素存在共性的行业。

2.普通行业岗位老职工年龄。根据国家法律及相关部门法规, 一般普通行业岗位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本文参考为男48岁至60岁;女45至55岁之间。

3.各企业内部制定或行规不同, 暂定为25年以上工龄的职工, 即上世纪60年代以前出生的职工。

二、共同特点

1. 思想觉悟较高, 实践经验丰富。

现在石油企业的老职工, 可以说是中国石油工业的第三代或第四代, 伴随着“我为祖国献石油”这首歌成长起来的, 有一些是老石油的后代, 还有一部分是经过军队艰苦锻炼的退转军人, 非常珍惜前辈传承下来的优良传统。他们具备了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责任感、执行力和事业心很强, 是普遍具有解决问题能力的专家型人才, 工作实践上身怀绝技。

2. 奉献精神较强, 不怕吃苦耐劳。

全社会公认石油工人的品牌就是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这些老职工不善于宣传总结, 自吹自擂, 但善于总结积累经验, 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地做工作。

3. 注重自身信誉, 团结协作感强。

多数老职工非常注重自身信誉, 把企业和同事的评价视为生命, 由于对企业的忠诚, 他们从不怕任劳任怨, 甘当无名英雄。在石油企业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干群关系中, 他们已经养成了团结协作, 讲团队精神的习惯。

4. 为人朴实真诚, 坦荡善待他人。

大多数男职工年轻时干过钻井、作业、油建等野外艰苦环境施工工种, 女职工多数干过采油、采气、化验、电气焊等有毒有害工种。这种工作性质、工作环境、追求目标和师徒关系等因素的构成, 就如烙印一样地形成了同事之间的朴实真诚、为人坦荡、善待他人的品格。

5. 具有较强原则, 习惯墨守陈规。

在落实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决策上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但老职工普遍缺乏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效结合, 间接地阻碍了执行力的效果发挥。比如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改革转型期, 多数老职工习惯于计划经济时期干部领着干, 干多干少一个样, 到现在干部指导干, 全部由职工自己来管理经营岗位, 生产经营绩效考核目标追求效益最大化, 决定了自我经营、自我管理需要动脑筋靠智慧来完成。从同一工种的不同形式上很明显地看出, 老职工必须实现个人观念上的转变和跨越, 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

6. 文化水平偏低, 家庭负担较重。

石油企业职工父子在同一个单位的情况不少见, 随着“80后、90后”年轻一代的不断接替和补充, 职工从文化知识结构上的悬殊越拉越大, 知识经济时代比我们预想的步骤来得还快, 新事物、新观点、高科技层出不穷。由于文化水平的偏低, 企业发展越来越离不开高技能人才, 薪酬收入的差距直接影响到了老职工的家庭生活质量。特别是一线艰苦岗位的老职工多是单职工收入的家庭, 工龄近30年, 收入普遍偏低, 家庭积蓄不多, 面对目前高物价、高学费、高医疗、高房价的困扰, 遇到家庭成员患病、孩子升学等情况, 这部分老职工承受着巨大的家庭和社会压力是客观的。

7. 顾虑多于主张, 误会多于理解。

老职工思想觉悟高, 自尊心较强, 特别在工作岗位上, 一般不容忍自己工作有失误, 凭实力来说明工作能力。由于石油企业人员补充近年来相对较少, 职工平均年龄37岁左右, 并且油田上游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形势要求, 人员接替不平衡的客观因素, 年轻、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职工较快地调整到管理岗位, 他们在基层一线岗位锻炼的时间相对较短, 对老职工的关注程度, 理解上存在偏差, 在日常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欠缺艺术性, 部分老职工觉得与年轻的上级“领导”沟通交流难度大, 避免意见分歧多, 影响感情基础, 选择了工作上藏而不露, 不问对错, 违心服从, 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

8. 维护尊重无力, 渴求自尊欲强。

目前, 生产一线岗位老职工的比例较少, 年轻职工年龄相差10多岁, 老职工随着年龄的增长, 高强度工作力不从心、反应较慢、肢体机能衰退等客观因素直接影响与青工配合上的协调性, 长时间在工作上的相互责备, 语言上的不尊重, 分配制度上的不完善, 逐渐导致感情交流上的不和谐。近年来, 油田各级组织通过强化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普及签订师徒协议、导师带徒目标责任书等考核手段, 继承新老职工传帮带传统经验, 基本上缓解了新老职工之间的突出矛盾。

三、应用方法

1. 高度重视老职工队伍的稳定。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带头尊重老职工, 做企业职工的榜样, 努力营造普遍尊重老职工的环境和氛围。首先, 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讲究工作方法, 既不回避矛盾, 又不激化矛盾, 全面实施民主管理, 坚持厂务、队务公开制度, 消除误会, 倾听诉求, 及时化解矛盾。其次, 要通过言行举止、岗位调整、劳动强度上的硬性规定、政策待遇的倾斜、规章制度出台前的意见征求、分房、助困、年功薪酬补贴等一些具体措施上让老职工感到关心和照顾, 使他们从说、听、看中深刻体会到精神和物质上得到的尊重。再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老职工与时俱进的观念转变需要适应过程, 对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接受还勉强, 对待某些现实问题, 心存疑虑, 工作积极性容易受到影响。应该针对老职工中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归类, 客观地分析思想波动的原因, 分清主次矛盾, 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 理顺人心、理顺情绪。

2. 充分发挥老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老党员是老职工稳定工作中十分重要的力量, 涵盖了基层业务部门和各站队、班组作业区, 他们甘于奉献, 经得住磨练, 是沟通上下的环节, 联系左右的纽带, 传递信息的中枢。注重人本管理, 树立以人为本、凝聚人心的工作理念, 充分发挥老党员在群众中的模范作用, 适应形势, 发挥余热, 自觉维护企业稳定和谐的局面。当前企业内部机构调整、岗位调整、岗位培训、住房、内部医疗制度改革等无不涉及到老职工的切身利益, 企业管理层要高度关注他们面临的实际问题, 不少老职工对油田实行的按岗位取酬、按技术等级持证上岗、管理者实行的年薪制、效益工资系数测定办法等激励政策有些想法。针对此问题, 就需要耐心地引导达成共识, 从老职工耳闻目染的身边事, 开展比岗位贡献、比吃苦耐劳、比科技含量、比经济效益、比个人素质等“五比”活动来转变认识, 让他们逐渐明白道理, 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消除不满因素, 从而理解、适应、参与和支持改革。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帮助职工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 掌握和熟悉政策内容, 提高政策执行的自觉性;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 用切合自身实际的手段和方法, 变传统说教为载体渗透, 使老职工易于理解和接受;通过老党员示范带头作用的发挥, 积极引导老职工明辨是非, 识大局、顾大体, 从自身收入变化上深刻领悟企业兴衰与权利维护之间的依存关系, 逐步增强他们对企业的责任感和依赖感。

3. 把政策制度的优越感传递给职工。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 优胜劣汰已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 必然要触及老职工的切身利益, 对新出台的管理制度理解不透, 部分老职工认为是企业淡化功劳簿, 不念旧情, “卸磨杀驴”, 出现了纪律松懈、出工不出力、发泄不满和怨气, 有时也会发生一些过激行为。平时表现不错的老职工, 涉及个人利益相同, 也会随波逐流, 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这种思想上的波动是必然的, 也是正常的, 企业管理层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越是在职工情绪不稳定时, 越要把政策制度的优越感传递给职工。要广泛动员老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增强政策制度制定、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 珍惜他们对企业深厚的感情, 为他们创造个人发展空间, 制度政策适当向老职工的福利待遇上倾斜。个人待遇带头提高工作质量、个人素质, 和能力的培训、竞赛、选拨、考核等活动。不能回避矛盾, 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反复向群众说明提高个人业务能力的重要性, 力争在社会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4. 立足“三个留人”努力搭建和谐平台。

多数老职工需要的是企业的信任和尊重, 企业认真做好善待职工的“三个留人”, 即:“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用行动证明, 事业用典型宣扬, 待遇用付出回报。以人为本, 人是企业发展的决定因素, 成功的企业应该把职工的感受放在第一位, 注意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如果说年轻职工是发展的高速档, 那么老职工阵营不能挂空挡, 实际上处于对企业感情基础相对牢靠的老职工, 在企业创业发展或是面临种种困难的时候, 他们就是后劲十足的低速档, 源源不断地为企业爬坡提供充足的动力。作为企业的高管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 每名老职工是企业创业发展的见证人, 委屈和冷落了他们的感情, 等于失去了老朋友。对一个充满活力的企业来说, 这种缺少人气的失落感是无法弥补的。针对由于各种困难造成思想波动的老职工, 不管认识、想法和行为是否偏激, 要注重疏导效果的及时性, 在第一时间充当老职工的倾诉对象;在工作中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协调, 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在生活中出现困境时, 积极伸出援助之手, 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改变逆境, 主动与其交流沟通, 放下架子交朋友, 真心诚意做兄弟, 这就是“三个留人”。在调整岗位, 安排工作, 尽量考虑老职工特长, 把他们的长处、潜能、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 体会辛勤付出得来的成就感。

5. 为老职工发挥余热创造环境氛围。

老职工队伍的稳定, 实质上就是企业认可与待遇报酬的问题, 名企与名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企业的品牌离不开人的品格。首先要从人才作用发挥上立足职工教育培训, 把技术专家型的老职工集中建立人才储备库, 设立传帮带、质量管理、节能减排、科技攻关、小改小革等活动专项资金, 为他们发挥特长提供资金保障。用老职工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带动年轻人, 经常性地请老职工把丰富的经验、娴熟的现场技术、处理实际问题的应变能力传授给年轻人, 实现新老交替的自然交接。其次要从福利待遇上向老职工倾斜, 油田企业在分房政策上采用企业年功加分的办法就很到位, 工龄越长、贡献越大分数就越高。职工疗 (休) 养待遇上优先安排老职工, 亲身体会企业以至国家的发展成果。再次要从改变工作环境上拓宽视野, 老职工多数在年轻的时候透支过健康, 健康危机矛盾突出。油田是没有围墙的工厂, 工作岗位点多、面广、战线长等特点, 短期内改变生活补给、交通、医疗救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难, 要高度重视老职工的健康体检, 针对高血压、脑血栓、心脏病等心血管疾病及时调整岗位, 准确把握“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的目的, 冬季掌握老职工工作岗位的冬防保温情况, 夏季做好防暑降温的监督落实工作, 保证职工拥有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3.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篇三

一、要以全新的理念引领职工群众工作

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行动。工会群众工作也一样,必须要有全新科学的理念来指导,新形势下做好职工群众工作要确立以下三个理念:

一是确立“工会工作就是群众工作”的理念。工会组织是群众组织,所以,做好群众工作是天经地义的;工会有四项职能,但核心职能是维护群众的权益;工会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职工群众,落脚点是服务职工群众,让职工群众满意,这是工会的本质要求,所以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工会工作就是职工群众工作。

二是确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职工群众”的理念。企业和职工群众是利益共同体,工会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这是必须的,工会组织广大群众努力为企业的发展多做贡献,让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使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根本保证,工会服务于企业就是从源头上更好的服务职工群众,所以说,工会服务于企业与服务于职工群众二者是和谐统一的关系。

三是确立“职工群众无小事”的理念。对于职工群众的呼声要格外重视,对于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要全力去争取,对于职工群众的困难要满腔热情的去关心,对于职工群众心里想什么,工会干部应该第一时间要了解,对于职工群众的要求,工会干部要成为第一责任人去反映处理,总之,对于职工群众的事,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应该竭尽全力去办好。

二、要以有效的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来保证职工群众工作。

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是当前新形势对工会组织新要求,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群众工作,必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工作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创新现有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的作用,建立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联系人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职工代表联系人工作网络,使职工代表不仅在会议期间发挥作用,平常也要尽到代表职工群众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创新厂务公开的形式,可通过职工民主议事会,职工大讲堂等方式,让职工更多的了解厂情,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

二是要建立新的职工舆情收集处理机制。现在各地都在建立职工群众工作室,企业建立群众工作室是一个新生事物,建成只是第一步,如何从制度上保障其规范运行,充分发挥群众工作室作为及时关注职工思想动态、掌握职工需求、切实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先头作用,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群众工作室必须建立定期定点到一线、下班组、访职工制度、建立群众工作室职责和标准、建立职工舆情处理等一系列制度。

三是要建立工会干部群众工作考评机制和职工群众监督工作机制。首先各级工会组织要把职工群众工作当成工会的第一要务,对工会干部要提出高要求,高标准,通过建立责任制,把职工群众工作从过去的软任务变成硬任务,在责任制中明确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目标、标准、内容、考核的办法等,也可尝试建立职工代表问责制,定期组织由职工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工会干部一个阶段的群众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和问责。

三、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热忱的心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职工群众工作。

目前全国工会系统正在集中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是新形势下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创新举措,而要真正做到与职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笔者认为,首先要解决好工会干部的认识、感情和作风问题。

一是要高度认识到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群众的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发挥党联系职工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的迫切需要,是适应职工队伍变化、转变工会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提高工作有效性的内在要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具体实践,工会干部必须站在这样的高度来认识职工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才会强化责任感,从而增强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本领。

二是要解决与职工群众的感情问题。与职工群众建立深厚感情,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面对面是态度问题,实打实是作风问题,心贴心是感情问题,与职工群众没有真情,态度和作风都可能是虚的,做好职工群众工作关键是要与职工群众建立深厚的发自内心的感情。由某杂志组织的“群众最喜欢的干部类型”专题调查结果显示:排在前三位的是:对群众有感情、讲诚信、工作有建树。其中,“对群众有感情”排在第一位,所以,强化群众观念,首先必须解决好与职工群众的感情问题。

三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办事。面对面、心贴心是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前提和方法,最后都要落实到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来。实打实,一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为职工排忧解难上,把职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会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尺,实打实,要求工会干部要沉到基层去,到一线去,下到班组去,要敢于在广大职工群众面前亮身份,要把职工群众的需要当成工会干部的命令,把职工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做。

总之,新形势下始终要把“职工有所呼、工会有所应、职工有所需、工会有所为”作为职工群众工作的基本理念,根据职工群众的新变化新期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新机制,以对职工群众工作高度的责任感、以对职工群众深厚的感情和真心实意的态度、以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化工会干部的“辛苦指数”为职工群众的“幸福指数”,真正做职工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切实把党政所需、职工所盼、自身所能的事情办好。

4.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篇四

职工工作餐管理规定

QZ/RL0015—200

3A/0—2003/07/21 现将《龙岩卷烟厂职工工作餐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卷烟厂职工工作餐管理规定(见附件A)

文件归口部门:人力资源部起草人:陈海萍 审核人:张树宁批准人:李跃民

附件A:龙岩卷烟厂职工工作餐管理规定

职工工作餐定于2003年7月21日开始提供。为树立我厂良好的企业“窗口”形象,营造舒适、有序的用餐环境,经厂部研究决定,对职工工作餐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用餐时间段安排

由于餐厅一次性只可提供300份左右的工作餐,为避免出现用餐高峰,合理分流用餐人员,职工用餐分几个时间段进行:

(一)午餐安排

1.11:30用餐对象:制丝车间中班人员、厂办驾驶员和卷烟销售业务员。

2.12:00用餐对象:厂领导、机关科室本部人员以及制丝车间保养班人员。

3.12:30用餐对象:卷包、动力车间的早班人员;供应科、设备科、市场部等部门的早班和常白班仓管员;质管科的早班和常白班检验员;安保科的早班消(监)控人员及消(监)控维护工。

4.制丝、卷包、动力车间的常白班人员可在11:30或12:30两个时间段安排用餐。

(二)晚餐安排

1.18:00用餐对象:制丝、卷包、动力车间以及相关科室下设班组的小夜班人员。

2.18:30用餐对象:卷包、动力车间以及相关科室下设班组的中班人员。

(三)以下对象不提供工作餐

1.大夜班人员不安排当日用餐及点心。

2.烟叶科库区人员和安保科经警不安排工作餐。

二、用餐楼层安排

为方便和保证职工用餐,对餐厅的使用规定如下:

1.12:00时间段用餐时,一层、二层餐厅全部开放。在一层餐厅用餐对象:制丝车间保养班、计算机中心、科研大楼、办公大楼一至四层人员;在二层餐厅用餐对象:办公大楼七至十层人员。

2.其他时间段用餐均在一层餐厅,二层餐厅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正常上班期间,机关科室本部人员星期一至五提供工作餐,生产车间及科室下设班组倒班制人员星期一至六提供工作餐。全厂性加班时亦提供工作餐。

2.职工必须持本人上岗证按规定的时间段和地点用餐,否则,餐厅管理员有权拒绝当事人用餐。上岗证丢失者,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在餐厅排队取用餐具,按顺行方向用公夹取用食品,禁止徒手或任意翻选食品,不得哄抢或边取食物边说笑等不文明、不

卫生行为,违者餐厅管理员有权中止其用餐。

4.严禁浪费行为,做到吃多少取多少,用餐结束后,餐盘剩余食品不得超过50克,否则,按剩余食品的两倍给予罚款。

5.职工用餐时不得将残渣、纸巾、果皮扔在桌面或地上,应放在餐盘一角,以保持桌面和地面的整洁。

6.用餐完毕后,自行将餐盘的剩余残渣等废弃物倒进指定的盛桶,各类餐具按指定要求放置。及时离开餐厅,不得进入厨房、仓库等重地。

7.用餐人员不得使用他人IC卡用餐,不得将食品带出餐厅,违者报行政科以一罚十。

8.非业务往来人员不得进入餐厅用餐。用餐人员不得自备餐具。

9.用餐人员应严格遵守餐厅的管理制度,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吸烟喝酒和打牌等行为,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0.职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时,严禁在餐厅用餐,请大家自觉遵守。

11.因业务往来需要提供用餐的,由各部门将需要用餐的单位和人数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将用餐标准和人数通知给餐厅,每月底综合管理部与红狼公司结算当月商务用餐的费用。

5.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篇五

(劳力字〔199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档案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

企业中由国家任命的干部,其档案管理,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人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附:

一、企业职工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略)

二、转递企业职工档案材料通知单及存根(略)

劳动部 国家档案局

一九九二年六月九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和制度。

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

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

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 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 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 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

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第十二条 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件一)。

第十五条

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第五章 档案的提供利用 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 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第二十一条

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6.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篇六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7.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篇七

一、求真务实至关重要

我们党一贯主张实事求是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本准则。但是部分思想政治工作者受到传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 仍旧习惯于灌输式教育, 效果不佳。在新形势下, 职工队伍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 要求思想政治工作系统日常的针对性教育应当增多;减少脱离实际工作的教育, 增多密切联系实际工作的教育。因此在实际工作中, 我们强调思想政治工作要, 抓主要矛盾, 将作用发挥在决策前, 落实在执行中, 渗透到管理上。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应当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互相渗透, 互相促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理顺矛盾和情绪, 提高人的思想觉悟, 对各项工作都能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 就是表现在对工作的促进上。其次, 思想政治工作不能脱离物质利益原则。思想观念受物质利益的制约, 所以物质利益的得失是观念转变的重要动因。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就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这样他们才能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工作上。另外, 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 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 真心实意地与干部、党员、群众交朋友, 拉近彼此距离, 要让职工愿意向组织讲真话, 讲实话, 爱岗敬业。

二、耐心细致必不可少

职工知识结构、个人经历、男女性别、年龄大小等不同方面带来的思想问题是千差万别的, 思想问题所表现的形式也不一致, 应当细心观察, 采取不同方法。比如在个别谈心中, 表达意图的方法十分重要。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心里状态, 不能用相同的方法。一般而言, 于性格外向, 粗狂、耿直的职工谈心, 用“直接表意法”较好, 拐弯抹角、东转西绕地反而使对方产生心里防御;于性格内向, 不善言谈的职工谈心, 用“间接法”较为适宜, 既要主动接近他们, 用拉家常的方式间接地去了解他们真实想法, 认真耐心听取他们的想法意见, 使他们解除顾虑。工作中, 还要注意“以情暖人”要从生活上关心体贴每一名职工, 无论是谁从哪个单位加盟到项目上来, 都要做到“来的都是客, 人走茶不凉”, 从他到项目的第一天, 就要从生活点滴去安排好他的衣食起居, 尽最大努力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使其生活更舒适些, 工作环境更好一些, 工作气氛更融洽些, 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形成人心向上的好风气。

三、倾注情感事半功倍

情感的注重是思想政治工作的起点, 是协调人际关系的原动力。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想建立起与员工深厚的感情, 必须真心实意的感情去做工作, 像对待自己的亲人那样无微不至地关心, 使对方切实感受到温暖。学会换位思考, 只有设身处地, 将心比心, 才能真正理解人, 说服人。例如热点和难点问题是职工普遍关注的焦点, 解答热点难点问题是向职工宣传企业发展战略,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途径, 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 增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际性。要坚决克服急于求成, 方法简单, 带着情绪做思想工作的弊端。具体工作中, 要善于将大道理转化为与具体的人贴得更近的小道理。尽可能地多用讨论式, 以平等的态度, 在切磋交流中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促进双方思想觉悟的同时提高。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特别需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员工反映的实际困难, 不管能否解决, 都不能回避, 应当满腔热情、主动关心。特别是事关员工利益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 我们更应当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 清理各类需解决的问题, 尽最大的能力创造条件来帮助问题的解决。

四、增进创新更加高效

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任务、环境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因而创新成为了思想政治工作在新形势下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用创新的形式和内容吸引职工的注意力, 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在新形势面前不断学习新知识, 掌握新方法, 创造新形式, 用新颖的手段和内容充实思想政治工作, 解答职工关注的问题, 用求新的方法与职工沟通思想, 实现政通人和, 企业和谐。不断提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针对性, 积极探索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的新任务、新目标和新方向。只有不断创新, 才能带来思想理论上的升华, 使思想政治工作在不断改革创新中显示强大的生命力。大胆进行探索和创新, 需要我们在思路上由被动变主动;在内容上由单一向整体转变;在形式上由集中、统一的活动向小型、多样转变。注意把握职工的情绪, 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 迅速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 针对职工中出现的思想实际问题对症下药, 有的放矢, 引导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总之, 思想政治工作要与时俱进, 在创新上、适应上多动动脑筋, 使思想政治工作在新时期发挥出更有效的作用。

摘要: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不仅是对于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 也是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本文将结合笔者多年的经验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对策

参考文献

[1]吕风荣:《探索新形势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 《中国科技信息》, 2008 (23) 。

8.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篇八

关键词:体育工作;企业;途径;方式

在企业文化的构成中,职工体育工作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能够引领职工加强自身的身体素质,同时也能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和谐、积极向上的氛围,促进职工不断发展进步,从而带动企业的发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也是增强单位凝聚力,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所以文化体育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受到各大企业的重视。

一、文化体育工作的开展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一)在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中,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同时也是企业文化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项工作

要想关心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提高企业职工的综合素质,从而促进企业生产力的发展,就要做好职工文化体育工作,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不仅能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还能加强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更新观念、激励斗志做好准备。

在企业的文化建设中,职工文化体育工作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基础部分,是其他工作所不能代替的。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在企业形成一种积极和谐的文化氛围。文化体育工作在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全体人员要把文化体育工作的开展放在突出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

(二)职工体育工作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融洽企业人际关系等方面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能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让职工的身心得到放松,同时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让职工能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不仅能够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还能把企业的领导和广大职工聚集起来,促进彼此的交流,让职工之间有更多的了解,促进职工间的团结互助,这为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了才能为企业提供精神动力,促进企业的进步。

(三)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最好方法就是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文化体育工作的开展在促进职工团结互助共同发展的同时,还能够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职工只有有好的身体素质才能有充沛的精力去工作,工作的效率才能提高,从企业发展上看,开展文化体育工作,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是非常必要的。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的同时还能够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建设和谐企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要切实关注职工的身心发展,职工只有有健康的身体素质, 才能进行学习、生产和工作,才能为企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还能够培养职工的进取精神、拼搏精神,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职工体育活动的不断开展,在职工中不断养成拼搏进取的精神,并潜移默化转移到学习、生产、工作中去,形成刻苦钻研、扎实苦干、开拓拼搏、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努力奋斗。

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途径和方式

(一)完善企业体育组织部门的建设

要想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就要从企业的内部建设着手,就要不断促进企业文化体育工作的有效开展,解决企业在开展文化建设时面对的难题,完善企业体育组织部分的建设。开展文化体育工作不仅需要充足的资金,还需要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的组织机构,推进企业工会自身建设。同时还要建立专门的机构、招收专业的人员,配备必需的设备,自上而下的形成企业完整的体育文化活动组织体系。

(二)加大经费投入,丰富和创新职工体育活动内容

在开展文化体育工作时,企业要做好详细的规划,设置体育活动的专项预算管理,对每一年体育活动的支出作出预算,财政部们要做好资金的落实工作,保证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在进行体育活动项目的设置上可以根据地域的不同和员工的爱好设置不同的运动项目。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兴趣爱好,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年龄特征、业余爱设置具有不同的体育项目,这样不仅可以吸引企业职工参加还可以增加企业员工的体育文化知识,另外,还能促进职工之间互相学习。

(三)加大场地和设施器材建设

建造专门的室内体育活动室和室外体育活动场地,以满足不同职工的体育活动需求,提高职工体育设施的整体服务质量。一要扩大建设职工专用的室内健身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活动器材,让广大职工群众能够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身心得到放松和愉悦,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的身体素质。二要加大建设室外体育活动场所,如篮球场、乒乓球馆、游泳馆等大型体育活动场地,既满足不同职工群体的体育爱好,也能为企业主办或者参加体育竞赛提供必要的场所。

(四)制定相关保障政策

企业职工体育文化的发展单靠体育人士和媒体的宣传是不行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出面为企业职工体育文化的发展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体育文化发展有章可循,明确职责,做到制度分明,监督有效,为企业职工体育文化的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让企业在发展企业体育文化时没有后顾之忧。

三、结束语

要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不断发展进步,就要把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工作放在突出的地位。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职工只有具有健康的身体才能为企业贡献更多的力量,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进步发展。另外,当前企业职工管理体制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谋求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曹刚.湖南企业体育文化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0(2).

[2] 刘志敏.大中型企业职工体育现状及对策[J].体育文化导刊,2007(2).

9.教职工关于请假考勤的规定 篇九

为加强管理,严明劳动纪律,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请假考勤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考勤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要有一名专人负责统计、上报考勤工作。教研室或科室一级的单位要有一人兼管考勤工作,考勤员每天要把本部门职工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在考勤簿上,对每个教职工每天出勤、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职等情况按时登记,对不坐班的教师可登记参加学习和开会等出席情况,无故每周不到校参加政治学习或开会的老师每次视为旷工一天。

各部门专职负责考勤的同志须在每月的20日后22日之前,将考勤结果上报到人事处人事科,如过期不报,则对考勤员和主管领导扣发当月岗位津贴的10%。如有弄虚作假,视情节停发考勤员和主管领导1-3个月的岗位津贴。

第二条 职工在办公时间,教师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及学校部、处和系、教研室(组)规定的学习和活动时间,均应上班。如因故不能上班,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 请假类别和期限

(一)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二)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

(三)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一般给假三天,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青年(男25周岁,女23周岁),由双方所在单位给予支持和奖励,可延长婚假至两周。

(四)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或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五天。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五)探亲假(只有特殊岗位,无法享受寒暑假的职工享受此假):连续工作已满一年的正式教职工,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与父母都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一次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必须在见习期满一年取得固定职工资格后,即可享受探亲假。

教职工探亲均应在寒假或暑假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寒暑假探亲的,假期只能休20天,由本部门适当安排探亲时间。凡符合探亲条件的教职工,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批准,方可离校。未经准假,一律不报销探亲旅费。探亲假满后 1

要及时销假。到期不返回,又未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旷职处理。

(六)产假:女教职工产前至产后共给产假九十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实行晚育又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晚育产假六个月。如在寒暑假期间生育,产假期限顺延(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

产假期满,因病经医生诊断需要继续休养者,按病假处理。

(七)节育假:凡做计划生育手术者按黑发[83]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实行计划生育者,凭医疗单位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二天;

2、正常的取节育环,当日休息一天;

3、输精管结扎,休息七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二十一天;

5、人工流产,休息十四天;

6、人工流产同时放置节育环,休息十六天;

7、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三十天;

8、妊振中期引产,休息三十天;妊娠中期引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五十一天;

9、产后结扎输卵管休息按产假另加二十一天;

符合上述规定,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八)工伤假

凡因工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

(九)路程假

教职工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十)根据有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可以不算事假,但要记入考勤,以便考核:

1、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病危住院,医院提出确需职工本人陪护的。

2、教职工的住宅设施因房管部门维修、拆迁或搬迁,由有关部门出据证明,必须由教职工在家照料的,一般不得超过两天。

3、凭学校通知书参加中、小学、幼儿园召开家长会的。

4、女职工怀孕期需进行产前检查的。

5、女职工对一周岁以内婴儿每天哺乳时间为一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哺乳时间30分钟。

上述4、5项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和非计划生育者。

第四条 假期计算

病假、计划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五条 各类假期的工资、岗位津贴等待遇

第一部分: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

本规定中所提的工资概念均指教职工本人档案工资。即职等工资和津贴之和。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或1年内累计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必须经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以下称鉴委会)鉴定。

经鉴委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必须退休。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因病不能恢复工作,但又没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继续休病假,从鉴定之日起满1年再进行鉴定,仍不能恢复工作的一般应予办理退休。

病休人员恢复工作后,不是因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它疾病,而不是原患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不满1年又休病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工作人员因工(公)致伤、残或患癌症等重病症,病假时间可适当延长,病假满3年仍不能上班工作的,原则上按退休规定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休病假的,报人事处审批。

3、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4、教职工连续请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百;

(4)符合离休干部条件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职老工人,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百。

(二)事假:全年事假累计在十五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十五天的应扣除其假期的工资。

(三)婚、丧、探亲假、工伤假、路程假工资照发。

(四)符合本规定第三条中第(十)项规定的,工资照发。

(五)计划生育假。女教职工在产假或职工请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教职工在请上述各类假期间(按公假对待的除外),均按未出勤对待,因此,不应享受请假期间的岗位津贴、奖金等待遇。

第二部份:各类假期的岗位津贴及出勤费、误餐费待遇

因私出国、出境人员,在出境下个月起停发津贴;当月病假累计10天,事假累计5天,旷工2天以上者,扣发当月津贴。受到学校行政处分人员,受记过以下处分,停发一年岗位津贴;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停发二年岗位津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期间取消其申报岗位津贴资格。

各类假期均扣除请假期间的出勤费和误餐费。

第六条 请假手续

(一)教职工请假,均应经组织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

(二)凡请病假、工伤假的教职工均须有本校医务部门或高于本校医务部门一个级别的其它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经主管领导同意,报人事处审核后方可准假。考勤申报病假却无诊断证明书者,视为旷工。凡请事假的教职工要写明请假的理由,请假的时间,经主管领导同意,报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准假,各类假满后均要及时到本部门和人事处销假。

(三)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教职工,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批准权限

(一)各部门正处级以上干部请假,分别由主管校长、书记批准。

(二)副职领导干部请假须经各部门的行政正职领导批准。

(三)科级干部请假须经处级领导批准。

(四)其它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须经科长或主任(科级)批准,一天以上四天以内的须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四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报人事处审批。

(五)请事假、出国、出境探亲访友或自费留学假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同意,上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并视情况,报主管校长同意后批准。

(六)教职工请假,除病事假外,若超过本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再继续请假,均按事假对待。

第八条 旷职、旷工及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职、旷工处理:

(一)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对于职工擅离工作岗位的,根据劳人干函[1983]101号文件规定:参照内务部(65)内发字第9号通知规定,“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组织上应督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本人坚持不回工作岗位,从超假之日起即酌情扣发工资;超过三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对于擅自离岗的,离职后即停发工资,如在离职后一个月内,本人承认错误返回原单位,可继续工作,但应予以批评教育,以至给予适当的处分;超过一

个月的即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九条 考勤

为执行工作量,实行岗位责任制,全校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每个职工每天出勤、病假、迟到、早退、旷职、旷工等情况按时登记并注明起止时间,考勤登记薄要长期保存,以作为今后评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规定依据主要文件有:

1、黑发[83]10号文件,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颁发《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的通知》(摘录)。

2、国发[1981]5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

3、黑劳险字[81]18号文件。《黑龙江省劳动局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若干问题的答复》。

4、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

5、哈师大发[2004]90号文件。关于下发《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实行岗位评定、设置校内岗位津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哈尔滨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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