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条件

2024-07-29

海口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条件(精选5篇)

1.海口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条件 篇一

大连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认定条件

1、大连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就医资料或住院病案复印件(须加盖医务科或病案室印章);属职业病的,须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企业注册内容查询卡;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的具体材料,可以和社保申请窗口问询,联系电话:84369145。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2、社保部门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申请材料完整清楚并在管辖范围和受理时效内的,社保部门应当场受理,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清单》,经双方签字后完成材料交接。

4、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5、申请人未按规定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的重要内容涂改或无法辨认以及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保部门应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须补正的全部材料。

办理地点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09011

办理时限

单位认定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确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确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管辖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管辖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职工认定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管辖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2.因公外出期间工伤认定条件的界定 篇二

(资料来源:www.lcllzx..cn 作者:杨延忠 2007-1-15)

华东输油管理局山东第二输油管理处于1994年10月13日下发了《关于下发〈输油站实行两班倒工作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决定对其七个输油站实行“生活集中管理,生产两班大倒”的管理体制。《输油站实行两班倒工作制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1)各输油站将人员分成两个大班,每个大班分甲、乙两个组(班),实行两班倒,工作时间为早8:00-20:00,20:00-早8:00,倒班周期为7天。(2)输油站的输油工、电工、管道工、炊事员、水化验工、维修工、仪表工、门卫、通讯工以及服务员均实行两班大倒。交接班时由处统一派大客车接送,当天返回。

张利君是中石化某输油处一名职工。2004年11月12日依例被派往段庄站值班。2004年11月16日张利君自早8:00-20:00值班;11月17日在站内宿舍休息,当日下午3:30分左右张利君突发疾病,经送至临邑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04年11月17日下午4:40分病亡。2004年12月15日中石化某输油处填写了《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部门于2005年1月4日依法受理,经调查核实,张利君突发疾病地点为职工宿舍;《管道储运公司某输油处生产调度综合纪录》及某输油处《干部、值班员值班记录》记载:张利君发病时不是在工作时间。另据相关证人证明:张利君发病时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此,张利君的死亡不具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和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认定张利君2004年11月17日15:38时左右突发疾病死亡为非因工死亡,符合法律规定。

复议审查

经审查,复议机关认为,中石化某输油站执行山东第二输油管理处的文件精神,实行两班倒工作制;工作一周,休息一周;交接班时由处统一派大客车接送。张利君身为中石化某输油处职工,因公出发到段庄站执行公务。其自单位车辆接其上班至单位车辆接其下班回家期间,均应视为其工作时间;段庄站为张利君提供的宿舍是张利君工作间隙的休息场所,而非其生活居所,所以,因公在外执行公务的张利君所在的工作、临时休息区域范围均应视为其工作岗位。中石化某输油站作为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亦认为张利君的死亡应视同工伤,并以单位名义向被申请人申报工伤认定。被申请人认为张利君死亡不具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并以此为由,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利君突发疾病死亡为非因工死亡的具体行政行为,属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不予支持。

案情分析

与因公外出相关的法律条款。《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但是《条例》并没有对第14条第五款的适用条件做出具体的规定,对“期间”“工作原因”缺乏明确的界定;在工伤行政确认和司法审判中,法院的行政审判人员、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及受伤的劳动者对该条款的理解争议很大。

案件的启示

职工利益优先保护原则。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上述两部法律确立了保护劳动者权利的基本宗旨。《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这一规定,突出的就是保护职工的权利。从法理上讲,劳动关系是主要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形成的,他们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那么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必须平等地保护,而不应顾此失彼。但事实上,基于职工的现实地位—弱者地位,现在世界各国的工伤保险立法都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己任。这没有违背法律公平原则,而且正是为了实现真正的公平,才制定了这种“偏于”职工的法律规范。

劳动关系的人身性特征,也决定了应强化对职工的保护。在生产劳动中,由于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危险性和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只要稍有疏忽,就将为此付出严重的代价,不是头破血流,就是伤筋动骨,或失去生命。职工有遵守生产规章、安全规则的义务,但与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以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规范的义务有本质不同。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规范,目的是为了保护职工免受事故伤害,是本来意义上的法定义务。职工遵守生产规章、安全规定,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免受伤害,是不同层次上的要求。事实上,在工伤赔偿的归责问题上,各国曾经历了由“雇工自行承担”到雇主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发展演变过程,雇主的责任越来越重,免责事由越来越少,这反映出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职工的保护力度日渐增强。因此,职工利益优先保护原则应该成为适用“因工外出”条款进行工伤认定的基本出发点。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3.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篇三

在工伤发生之日30天之内需提供以下资料给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

1、单位社会保险近期征收核定单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受伤职工参保号;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时的目击者,证言、证据、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5、个人手写的书面说明书(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电话;旁观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言、证据、电话和地址);

6、工伤认定申请表,首页贴相片加公章(盖骑缝章)

7、首次治疗的医院诊断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属于在我司代买社保的单位人员报工伤的需要提供与我司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以及我司代办申请手续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0、工伤认定结果需要申请人不方便亲自去取的可以委托经办人领取,需要申请人写一个委托书并盖手指摸。

申请工伤资料提交后,工伤鉴定科会通知目击证人去做笔录,通常是两个人。目击证人在做笔录之前要了解事故的经过,确保两个人所说的一致。主要笔录的内容分下面几个部分:

1、目击者个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与报工伤人员的关系等等;

2、报工伤人员的情况;

3、受伤的过程:怎样受伤,谁送他去医院,伤到哪个部位等等。

二、办理劳动能力鉴定

去劳动局拿工伤认定的决定书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如下资料:

1、《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3份;(因有些医院会存留一份》

2、《工伤认定书》及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工伤后在医院就诊的病例资料,首次就诊的病例、出院小姐或者住院记录、诊断证明及其后所有门诊病例,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门诊病历从封面到内容一本一本的复印装订好)

4、首次就诊及其后复查的B超报告单或X光报告表、CT报告表、DR报告单、MRI报告单等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受伤部位存疤痕如:手足缺损伤、畸形、烧伤等有外观损害者需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用相机照的4R大小,也可以直接带被鉴定人到劳鉴中心照相);

30各工作日内提

三、工伤医疗鉴定出来后,准备资料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1、发票,明细清单

2、工伤报销申请表(贴照片盖公章)一份

3、工伤认定书复印

4、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6、门诊病例复印件

7、出院记录复印件(出院小结)

四、社保局申请工伤津贴(60个工作日内)

1、《广州市社保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广州市职工工伤确认表》

3、《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

4.工伤认定的内容和办理程序 篇四

(一)、负责工伤认定部门

由新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负责工伤认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主体

1、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2、3、4项情形的,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5项情形的,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六)、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申请时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新兴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新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表(在新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空白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七)、受理工伤认定程序

1、登记;

2、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做出认定结论;

4、送达。

(八)、服务承诺

5.工伤死亡认定条件与赔偿标准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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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认定条件与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认定条件: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所有亲属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小孩出生证;

2、工伤认定书;

3、死亡证明、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

4、医疗费收费收据、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药品明细清单;

5、属关系公证、继承公证、委托公证; 温馨提示:

亲属关系公证:证明亲属关系,用于仲裁、诉讼;

继承公证:确认继承人的法律地位,证明继承人继承权的合法性,用于房产过户、到银行取存款和查询帐户信息;

委托公证:继承人有多人时,多人可以委托一人处理,一人领取赔偿款,多用于领取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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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款环节。

工伤认定程序:

1、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赔偿标准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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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赔偿办理时限:最迟一年申报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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