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确认函(共7篇)
1.考勤管理制度确认函 篇一
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公司的考勤制度,强化劳动纪律,建立稳定的工作秩序,订立清晰的行事规则,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基本原则:以制度为标准、以自我约束为导向、以适时监督为保障。第二章作息时间
公司坐班员工实行定时工作,每周工作5天(周一至周五)。具体工作时间按工作性质安排如下:
1、行政办公等人员(定点制):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30
2、技术人员(8.5小时工作制):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30
3、销售人员(外出申请制)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30 备注:12:00 — 13:00为午休时间 第三章考勤管理
1、员工上下班总公司采取在前台处刷指纹(OA上后采用手机打卡),严禁代人签到;无故不签到者,以旷工论处。
2、员工签到后必须立即进入办公场所,不得随意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考勤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前台文员)负责;考勤员应本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根据员工的实际出勤状况记录考勤;凡考勤人员徇私违章、工作敷衍了事被发现者,按相应事件等同处理。
4、考勤签到表作为考勤原始记录是员工考勤统计的依据,由考勤员具体管理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汇总制表,并与员工核实确认后上报;在审核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于每月3日12:00之前经相应领导审核确认后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5、考勤计薪周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月末最后一日。届时经核对,考勤卡的空白处若无对应的已批准的请假申请表或直属主管/总裁签字,一律按旷工计。
6、对于行政人员采用定点上班制度;对于8.5小时工作制要求不能相对标准时间延后一小时;超过1小时需采用领导审批程序;对于外出申请制要求外出前进行登记,可提前一天进行登记,无外出任务时同8.5小时工作制。第四章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员工考勤以考勤表为准。
2、迟到早退线(定点制): 上班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旷工定义:①无故不到岗,又无正当理由,工作时间少于2小时不请假者;②利用病休或其他假别为借口,在外另谋职业者;③请假理由不充分,未经批准擅自休息不到岗者;④假期已满,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者;⑤以外出办公事为借口,办理私事者。
4、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三次迟到(不晚于09:20)或工作时间少30分钟,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规定,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5、处罚:
A.迟到细则:在一个自然月份里,迟到处理(在使用完上述优待政策后)如下:
①工作时间少1-30分钟/次,扣款20元 ②工作时间少31-60分钟/次,扣款50元 ③工作时间少1个小时,按旷工一天计
④员工工作时间减少次数周累计不得超过二次,月累计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公司有权予以劝退或领导审批特殊处理。
B.早退细则: 所有员工一律不得早退,否则按旷工一天计算。C.旷工细则:
①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②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资2倍金额,同时取消当月绩效奖金。②不可抗原因除外。第五章加班
1、公司提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2、员工未能于当日完成自身工作,而延长时间者,将不视其为加班。
3、因经营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完成临时安排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时,相关人员应全力配合加班。
4、正常工作日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1小时(含)以上视为加班。原则上,平日加班及休息日加班可以按照加班实际天数调休使用,调休限当年之内休完。
5、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员工工资。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员工工资。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员工工资。
6、公司员工离职,所余调休天数不予核计薪资。
7、所有加班需由加班人员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事先批准,事后确认,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方为认可。
8、业务部门业务人员本职工作需要出差或加班的,不计算为加班工资,除领导特殊审批外。第六章 外出与请假
1、因公外出或出差未签到者,须提前填写《外出及未打卡单》,并由主管上级签字审批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分公司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同时应在考勤表上注明原因,由主管上级、分公司总经理或总裁签字认可。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且事后无合理理由补充说明造成不良影响者,按未签到处理。
2、在正常出勤日因病、因私或换休等原因无法自行签到者,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上级或总裁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否则一律以旷工处理;如因突然患病或出现不可预料事件而未能及时请假者,应尽快在缺席当天,电话通知所属部门并于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未签到处理。
A.员工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下,经主管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批;一天以上需要总裁批准;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裁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申请年假和探亲假必须先报请人力资源部审批。
B.员工请假假别分为公伤假、公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九种。
(1)公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经医院诊断,并由总裁签认,按实际需要天数休公伤假。视同提供正常劳动。
(2)公假:政府规定假日及员工履行公民义务,经有关政府机关证明可以休公假。视同提供正常劳动。
(3)事假:员工因私事办理请假。除特殊情况可以在当天及时申请外,应于事先提出申请,每次不得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超过者应经总裁特别批准,否则按旷工论。事假可以以小时为单位计算,每小时按1/8天计。请假期间没有工资。
(4)病假: 员工因病休假须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或急诊证明。员工病假期满尚未痊愈,须及时上交有效病休证明申请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因病不能到岗,需及时请假。假期间如遇节假日,不作为扣薪天数计算。
员工病假按以下原则办理:
② 实际病假按月统计,不超过1天(含)的,不扣发薪资。②病假1—3天(含)每日扣发日岗位工资的50%; ③病假3—6天(含)每日扣发日岗位工资的70%; ④病假6—30天(含)每日扣发日岗位工资的100%; ⑤连续病假达30天或累计40天,取消年终奖金及其他各项奖金; ⑥病假期间工资扣除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三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增加七天。申请婚假,应于休婚假十五日前报请核准,并须提供相关证明。婚假必须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并于6个月内休完,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6)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丧假(不包括法定休息日);员工的兄弟姐妹、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1天丧假(不包括法定休息日)。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须提供相关证明,丧假期间薪资照发。
(7)产假:女员工生育按政府有关规定享受休假;具体规定为: ① 员工本人生育前,需提供生育证明申请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胎者每增加一胎,产假增加15天;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按照女员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② 晚育者(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员工享受,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员工缴费基数计算。③女员工怀孕不满12周(含)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12周以上16周以下(含)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女员工在妊娠期间,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书申请相应的产检假,每次半天;女员工在婴儿周岁前每天可享有1小时的带薪哺乳假;晚育者男方可有五天护理假;期间薪资照发。(8)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请假以不影响业务开展为原则,期间工资照发。具体规则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业务发展情况制定。
(9)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5天。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4天;年假当年内有效;员工休年假应提前十五日提出申请,并交接好工作,经核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经总裁可奖励相当于年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女员工跨年度休产假的,二个年度中,只能休一次年假;员工离职时,有未休年假的,不再折合薪资。(10)以上假期计算时间除病假、事假外,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假期超出规定时间部分经过正常审批程序批准的以事假论,但累计不得违反事假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的以旷工论。
(11)其它:元宵节和妇女节,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决定;少数民族休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3、试用期各种休假(病假、事假、法定假、丧假等)累计达到或超过3天者,试用期按累计天数顺延。
4、各类休假期满,休假员工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销假。因故需续假时,须在假期届满前按请假程序,说明理由,申请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七章解释与实施
本制度的解释及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本制度自总裁签字认可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执行 附表:
1、《因公外出申请单》
2、《员工请假申请表》
2.考勤管理制度确认函 篇二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记载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出资证明书编号。国务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我国公司法的其他内容规定, 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以及工商登记等都是必要记载事项, 通常据此来判断和确认股东资格。但根据公司的发展和运作的情况来看, 分别采用上述标准确定股东资格并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
在股东资格取得标准的问题上也存在着争议, 即是以出资为标准还是以登记为标准。对于这个问题, 理论界主要有三种意见, 即形式说、实质说和区别说。形式说将登记作为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 否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而确认显名股东为公司股东, 认为这样可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明确对外关系。实质上是将出资作为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资格, 认为公司的股东地位主要体现为行使与承担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区别说是指不单纯地依据登记或出资来确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法律地位,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内以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章程为准, 对外以工商登记材料为准。
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区分为三个不同层次, 主要是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与对抗证据。首先, 源泉证据是指证明股东取得股权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 例如原始取得股权的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合同等等。效力证据对于上市公司而言, 是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股权登记资料;对非上市公司而言, 是指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对抗证据, 主要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在案的章程等登记文件。
二、股东资格确认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司法》在实践中的不断发展, 问题也随之出现,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股东在出资不实的情况下, 是否具有股东资格, 《公司法》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说明, 但《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 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 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承担这些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股东资格。因此, 虽然《公司法》对股东出资不实是否具有股东资格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 但根据《公司法》的第二十八条可知, 是具有股东资格的。
其次, 若当事人以实物出资, 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出现增值后如何补资在实践中争议也比较大。由于没有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实质上属于违约行为, 若在当时办理了变更手续, 则增值的部分现在属于公司。因此, 在实践中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 应当先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再按照现在增值的价值进行补资。
第三, 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伴随着我国的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而产生的, 但随后弊端日益明显。由于没有法律依据, 使其管理运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能依法处理, 并且, 存在无资金来源和持股人不愿意转让两个难点, 致使这些职工与企业脱离了劳动关系后却还保留着原企业内部职工股, 为企业运作留下隐患。1997年10月6日颁布《关于外经贸试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登记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 正式确立了职工持股会的社团法人资格, 因而不能从事营利活动, 无法进行投资等行为, 与其宗旨和目的相矛盾的。所以, 这也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具有争议的问题。在目前的公司法实践中, 一般认为职工持股会虽然不具有营利性, 但仍然是公司的股东, 只是间接股东, 即不显名化。
三、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不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对公司实际出资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一般依照合同关系而产生, 并不能因此说是大都根据合法行为产生, 在一些文章中此类内容被认为是隐名股东的特点之一, 有待考虑。在股东资格确认制度中表现最突出的是隐名股东的确认问题。这一部分将从隐名股东问题的成因、问题的类型进行分析。
(一) 隐名股东问题的成因
首先, 是为了规避法律与政策的原因。例如, 我国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制度, 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限制外商投资企业进入, 部分外商为赢取高额利润, 借用中国籍人士的名义, 隐名投资。再者,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的规定,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有些企业为了达到相关比例享受优惠政策而进行隐名出资。
其次, 是由于不规避法律而追求效益最大化。投资者不愿公开自身情况而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例如, 让外界知道可能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或者不符合自己后期的利益安排。
第三, 因疏忽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时少报或错报股东, 从而成为隐名股东, 以及股东转让出资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而产生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产生的原因存在多种情况, 但实践中以上述几种原因为主。
(二) 隐名股东实践中产生的问题
隐名股东由于实际出资人长时间并不为外界所知, 除了会产生股东资格确认的一般问题, 还会出现司法障碍以及执行问题。
首先, 涉外的三资企业中的隐名股东容易出现司法障碍的问题。如前述原因, 我国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制度, 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限制外商投资企业进入, 部分外商为赢取高额利润, 借用中国籍人士的名义, 隐名投资。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些案例, 本来是国内企业, 存在隐名的外商股东, 若确认其股东资格使其显名化, 内资企业则变成了中外合资企业。外资进而向商务部申请更改公司性质, 而商务部不予同意, 所以出现了部分外资打算通过合同关系的诉讼案件拿到判决书再找商务部申请更改的现象。但这种方法其中存在司法权取代行政权的问题。
第二, 执行冲突。公司的股东由于某种原因将部分股权名义上交由另一个公司持有, 后来由于名义上的公司负有债务, 被诉讼保全, 其中便包括名义上所持有的股份。而且执行了这部分名义上的股份会造成原公司资产的流失。如果判定为隐名股东, 会对抗另一个法院裁判的执行。但如果将其显名化, 又会造成各判各的情况。
四、建议及措施
首先, 《公司法》在实践中出现这部分的问题主要由于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对如何认定公司股东资格缺乏统一、明确的认识。所以, 应当完善《公司法》的相关内容, 使其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更加清晰, 例如,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之间的关系。颁布相关细则, 是类似案件的判决能够统一。
其次, 设计一套隐名自愿、显名自由的制度, 规范隐名投资运行机制。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在合法的前提下的契约自由精神, 让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是否隐名, 从而解决法律无法有效保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的问题。这样不仅可以突破公司资本运营的法律瓶颈, 还能够促进资本的有效流通, 加快公司的发展。
第三, 对于隐名股东中存在执行冲突的问题, 可以进行执行异议之诉的程序, 从而法院会了解到其中可能存在代持股等类似协议, 不会在误导下进行判决, 能够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公司法》的不完善以及各方当事人对经济利益的安排和考虑, 使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争议与问题。对《公司法》中有争议的内容进行阐述和完善, 通过发布权威的司法案例明确方向, 使当事人在考虑利益安排时能够有所考虑, 减少冲突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郑瑞平.论隐名股东利益之法律保护[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 (05) .
[2]李后龙, 雷兴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J].法律适用.2002 (12)
3.考勤管理制度确认函 篇三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制度化管理,提高员工管理意识,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加快数字化制度化管理进程,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蒙城华飞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三.各级员工的基本职责
全体员工必须模范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需加班,希望各部门及员工积极配合,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四.工作时间
员工每月最低出勤26天
夏季:9小时/天7:00——11:3014:00——18:30
冬季:9小时/天7:00——11:3013:00——17:30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五.考勤方法
公司实行考勤机识别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请按照点名机规定的时效内进行上下班签到,因个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时间不准确有个人承担。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如实填写“补勤条”上报人事部给予补签,截止次日9点前仍未上报人事部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每月每员工补勤记录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将不予补签,全年不超过10次。各车间主任及部门经理严格把关发现不如实上报补签时间的给予罚款50元/人/次。
六.奖罚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育假、丧假、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十三种
1.超勤:员工月出勤天数超过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奖励20元。
2.公出:①公假不记罚款、计算工资。填写需请假条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临时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写“补勤条”外出事由及外出时间,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人事部给予补签。②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出差申请表》交人事部备查,待出差返回及时填写“补假条”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人事部补签,同时《出差申请表》人事部审核签字交出差人员连同《差旅费报销单》一同送交财务审核报销。
3.事假:员工在确保最低出勤天数26天的情况下,不罚款、不计算工资。可根据员工需要及生产协调填写‘请假条’,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交人事
部备案。事假超过2天需由生产总监或副经理签字交人事部备案。事假总出勤天数不足26天罚款20元/天,事假总出勤不足20天罚款50元/天,事假总出勤不足15天罚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罚款200元/天(不足天数罚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开始计算),不足十天将给予开除,再次上岗工龄将从上岗之日计算,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4.病假:员工在出勤总天数28天以上的情况下,病假给予补助10元/天(需提供病历或处方)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上报人事部审核给予补助。员工在出勤总天数26天以上的情况下,不罚款、不计算工资。病假3天以内有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批,病假3天以上上报生产总监和副经理签字上报人事部备案。
5.婚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开办酒席,需提前10天填写婚假“请假条”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上报人事部备案,将给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将给予20元/天奖励,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出具证明经人事部审核上报财务,未能提前10天请假将不予奖励。
6.产假、哺育假:员工提前1个月上报产假“请假条”须填写产后是否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复交人事部备案将给予18个月假期,18个月内公司将继续保留员工的工龄,并在产假后上班的第二个月给予400元奖励,如超过18个月假期公司将不再保留员工工龄,视为离职,在职期间只允许一次产假,超过一次将视为离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准假 天数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需填写请假条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交人事部备案。
8.迟到:按各季节及特殊员工工作时间5分钟内不计迟到。60分钟内算迟到罚款1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节及特殊员工工作时间5分钟内不计早退。60分钟内算早退罚款1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
10.旷工:按各季节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处理罚款2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①有事不请假,不补假②无故旷工③捎假、口头请假④未准不来⑤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都视为旷工,月出勤满26天以上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来视为旷工,旷工罚款20元/天。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另罚款100元,全年累计旷工7天,公司将给予开除。
11.脱岗: 工作时间内,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处理私事罚款10元/次。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款10元/次,如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此条罚款与迟到、早退、旷工可并罚)。
12.睡岗:指在工作时间内睡觉的罚款20元/次。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注:公司统一放假不计奖罚,不计出勤天数。公司统一放假外允许员工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计罚款,员工请假天数超过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总出勤不足26天情况下则按旷工处理。
七.缺勤绩效工资扣发规定
1.月出勤满26天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发月绩效工资20%,扣发年绩效工资÷12×20%。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发月绩效工资30%,扣发年绩效工资÷12×30%。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发月绩效工资40%,扣发年绩效工资÷12×40%。
5.以此类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发月绩效工资100%,扣发年绩效工资÷12×100%
6.公司统一放假天数+2天事假,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7.缺勤天数大于公司统一放假天数+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数扣发。
八.综述
1.以上各条如发现作弊、包庇、给予每人罚款500元/次,并通报批评。
2.华飞公司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个各项条款,本制度如有未尽事由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读修改条款或新增条款,人事部备案后方可按新制度执行,未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修订前仍按此制度执行。
3.本制度自2011年06月26日起执行。
部门意见:
车间意见:
总经理批示:
宣读人签字:
职工大会召开日期:
蒙城县华飞缝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一、考勤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高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本考勤管理规定须由公司企管部审核签发。
(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1.非生产员工上午7: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每周六日轮流休息一天,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企管部另行通知。
2.生产一线员工按照生产线规定的班次时间执行,并根据业务和季节进行调整工作时间及休息日。
(四)非生产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登记制度(企管部、计财部、销售部、原料库、食堂等所有人员,特批免考勤除外),打卡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公司打卡报到。一线生产员工的考勤,由各班组及车间主管记录上下班时间,考勤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发现虚假,根据情况予以议处。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超过10分钟后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15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六)员工外出办理事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七)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八)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10元;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作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九)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本人一天基本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一次,取消参加评比先进工作者的资格,无故旷工达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十)凡有迟到旷工者取消年终满勤奖(满勤奖由各分公司、部门自行制定并报并报董事会批准)。
(十一)职员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主管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董事办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董事办请假时,须在企管部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企管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予发差补工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董事办审批。
二、员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一)工作时间: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规定打卡的不得漏打,漏打卡以迟到或早退论。
2.员工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部门主管事先安排外,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
(二)公假:
1.非生产员工每周六日轮流休息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调休。生产一线员工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调休。
2.员工全年国家及公司指定假日如下:
元旦,妇女节(限女性),清明节,劳动节,端节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公司临时规定的休息日。(三)员工请假规定: 1.事假:
(1)如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17时前书面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签字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0天,超过时间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不能书面申请的,应电话口头与部门主管请假,且于上班后1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2.病假: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次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卡送交企管部登记。
(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超一天者必须检具当地公立医院证明。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 3.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的增加7天,外省市员工30天(含路程天数)包括节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节假日)。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4.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式女员工享受产假。凭准生证请产假,正常生育产假准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子,增加产假15天。产假结束后如续假的按事假处理。爱人护理准假3天,护理假无薪。
(2)育龄妇女上环准假3天,脱环准假1天,人流准假7天。5.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3天。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2天。(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附注:连续请假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处理。请假期间的资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员工因私事请假由上一级主管批准,所有的请假条报企管部备案。
三、员工加班规定:
(一)生产一线员工因生产任务紧急,经主管经理批准,可以加班。办公人员如需加班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在上一级主管批准后加班。
(二)员工每天加班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情况特殊时不超过3小时,全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三)节假日加班,凡遇特殊情况,安排员工星期六或星期日加班的,其加班时间累计每月也不能超过36小时。
(四)加班工资
1.加班按计件制工资标准,及国家加倍规定执行,不能计件的按基本工资加倍结算。
2.节假日休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原则上能调休的调休,无法调休的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加班请假
1.加班自愿,员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加班时,允许不参加加班。2.加班过程中,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可以向班长或值班人员请假。
5.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制度总则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办公秩序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范围
(一)原则上公司员工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在公司指定地点指纹打卡。
(二)以下员工的考勤办法特殊处理:因公出差、因事外出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可以不进行指纹打卡,但应填写《员工未打卡情况说明表》。
第三条 考勤管理
(一)出勤定义:员工依据公司规定按时坚守本职岗位并履行岗位职责视为出勤。
(二)公司目前实行两种工作制: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制、季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制是指: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针对工作性质特殊的部分员工,采用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作制度;其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为166.6小时。
员工当月连续翻班3天以内(含3天),视同当月为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制,员工当月翻班4天及以上的,视同当月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作息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制员工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45,下午 12:30-17:15,其中11:45-12:45为就餐时间;季度 1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的作息时间早班为上午8:30-20:30,晚班为20:30-次日8:30,其中50分钟为两顿就餐时间。
(四)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三八妇女节女员工下午休息半天,年满14至28周岁的青年可于5月4日放假半天。上述节日如遇休息日不另安排补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息的,不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 考勤办法
(一)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员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1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绩效工资10元;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次扣发绩效工资30元;
全月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累计达3次者,按视为旷工1天处理;全月累计达4次及以上者,视为旷工2天处理;全月累计达8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二)旷工:凡不假离岗者、无正当理由超过上班时间1小时后到岗或距下班时间1小时之前离岗者、无故不参加公司集体活动的均视为旷工。
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对于旷工的处罚,按照《员工奖惩细则》规定执行。
(三)公出: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公务者视为公出。员工上班直接公出应提前1天经本部门领导批准;部门经理还需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同意。
(四)事假:凡因私事请假离岗系事假。
1、事假须事先填写《员工请假统计表》,并经相关人员批准;
2、员工请假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假期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总经理办公室核准。
3、《员工请假统计表》通过批准后,由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员存底,每月底连同《公司考勤表》交送总经理办公室考勤核算人员;
4、员工事假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加班: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视为加班。公司各部门对于加班应严格控制并遵循审批程序,员工加班前必须申请,并填写《员工加班统计表》,在得到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办公室或总(副)经理等上一级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加班,否则视为无效。
(六)休班:因公司原因,如停产、欠产、发生灾难性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员工无法在工作日正常上班,上述情况下,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休息的视为休班,休班各部门须及时将《休班统计表》审批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休班期间的薪酬待遇见《薪酬管理制度》规定。
(七)员工各福利假请假程序按照《福利管理制度》执行,必须填写《员工请假统计表》。
第五条 考勤计算
(一)聘任职务为助理工程师、技师、非工人岗位技术员的员工延时加班、双休日加班时间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支付加班工资,超过部分24小时计入调休;节假日加班正常支付加班工资。
(二)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的员工延时加班、双休日加班时间累计计入调休;节假日加班支付加班工资。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员工若休息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公司给予8小时出勤薪资。
(四)员工带薪年休假、婚嫁、丧假、产假、陪产假视为8小时出勤。
(五)出差期间相关待遇按照第22号《关于员工出差及差旅费补助暂行规定》执行。
(六)员工加班、事假、病假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调休在三个月调休完毕。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6.考勤管理制度确认函 篇六
关键词:考勤管理,Excel,函数,工作表
目前学校普遍采用购买商业软件的方式来促进统计自动化的进程,尤其是在教务管理方面的商业软件更是不可胜数。如我校就采用了正方教务软件。商业软件的技术比较成熟,功能覆盖比较广,能有效的满足部分需求。但商业软件不是完善的方式,它只能就学校共同的需求来开发,无法满足各个学校不同的特殊需求,作为商品,它无法根据各个学校的要求提供不同的升级服务,也无法提供良好的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因此不是所有学校都能接受购买商业软件的方式。至于委托软件工程师单独开发管理软件,除了价格更加昂贵外,服务与升级方面存在周期过长,对于使用中的突发事件无法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从而影响统计效率。[1]特别在学生考勤管理方面,不同学校对学生的考勤情况处分方法不同。并且考勤统计过程中参与人员涉及面广,采用专门软件不如采用操作方式非常简单,人机交流界面非常友好,上手非常容易的Excel电子表格。在系部考勤中使用Excel,相关人员对其基本操作可谓是简单之至,可以说只要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的用户并且在日常工作中处理过手工制作的表格,对表格使用熟悉就可以很方便的掌握Excel的基本使用方法。本文工作具有效好的实用性。能在各学校考勤情况中应用。
1 考勤情况的处分方法
某高校各系学生考勤情况的处分方法如下:1)一学期累计旷课12节以上23节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2)一学期累计旷课24节以上34节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一学期累计旷课35节以上49节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4)一学期累计旷课50节以上59节以下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60课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在考勤工作中,以系部为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并根据以上条件给予相应处分,每月公布一次本月情况。学期未进行各月累加并进行统计也由以上条件给予相应处分。每学期最终处分为期未汇总统计所得。
2 相关函数
根据以上学生考勤情况处分方法可知,在Execl中实现需要如下函数实现考勤情况处分功能:
2.1 计算总量函数Sum
Sum函数计算每月学生考勤情况总和并累计计算学期考勤总和。[2]
2.2 if函数
由于每月均统计当月考勤情况,并对当月情况给予统计。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判断给予不同的处分。If函数可以较好的满足这一需要。
IF函数的意义:如果条件表达式经过判断结果是对(真值TRUE)的,则返回值1;如果条件表达式经过判断结果是错(假值TRUE)的,则返回值2。
IF函数使用时的注意以及关键事项:1)IF函数格式里的参数只能有“条件表达式,值1,值2”三部分,并且是用逗号分隔,不可超过三部分;2)条件表达式是用比较运算符建立的式子,无比较就无判断;3)两个值若是数值数据可直接书写,若是文本数据则要用双引号括住;4)参数里面所有用到的标点符号都是英文状态下的标点符号。
IF函数里可以嵌套函数;从值1或值2里进行嵌套时,可采用如下形式:=IF(条件表达式1,值1,IF(条件表达式2,值2,值3))或=IF(条件表达式1,IF(条件表达式2,值1,值2),值3)
3 建立工作表与利用sum和if函数实现考勤情况统计
学校考勤一般由系部登记汇总,因此可建立各系部考勤工作表,以下由中文系为示例。
3.1 统计各月考勤情况
在图1所示单元格“H5”中输入“=SUM(D5:G5)”计算当月“张小开”同学的考勤情况。如图2所示。
其他同学同理在H列进行计算,点击“H5”单元格移动鼠标至该单元格右下角。向下拖曳填充柄即可。
3.2 判断当月考勤情况给予处分
因为考勤情况不同且具有嵌套判断,因此可利用if函数具有判断嵌套函数的功能在表1所示单元格“I5”中输入判别条件“=IF(H5>59,"开除学籍",IF(H5>49,"留校察看",IF(H5>34,"记过",IF(H5>23,"严重警告",IF(H5>11,"警告","")))))”。可由“H5”单元格统计所得来判断学生“张小开”考勤情况处分与否。其余同学利用excel工作表的向下拖曳填充功能可同样输入公式。如图3所示“张小开”同学旷课节数为3节因此处分为空白。而“曾召雄”同学旷课节数达33节之多,经判断处分为“严重警告”。
3.3 对整个学期考勤进行累计并给予汇总处分
图1单元格“AG”中输入“=H5+N5+T5+Z5+AE5”可计算学生“张小开”累积一学期的考勤。在综合评定项“AH5”输入公式“=IF(AG5>59,"开除学籍",IF(AG5>49,"留校察看",IF(AG5>34,"记过",IF(AG5>23,"严重警告",IF(AG5>11,"警告","")))))”即可得出本学期其考勤最终情况。如图4所示。
其他同学利用Excel单元格拖曳填充公式功能同理可得。图5为本学期考勤汇总一览表。
4 结束语
在实际应用中某高校系部采用本方法较过去使用手工操作工作效率上有较大改观。学生考勤管理是学生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准确记录与正确分析评价考勤情况对于学生工作管理至关重要。学校教辅工作的计算机上基本上都有excel软件,不需要另外安装。因而采用excel易上手、易培训。采用excel工作表进行管理,可以满足各类学校教辅人员的需要。相对手工操作而言,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率,同时也减轻了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并且相对商业软件而言投入成本更少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徐峰.南通职业大学体育教师自主开发学校体育管理自动化系统的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07:17-18.
7.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一、迟到、早退
(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迟到或早退的给予处罚。当月允许累计3次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不予经济处罚,只作口头批评,但当月累计不得超过4次。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4次以上的,按2元/分钟扣罚;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且超过6次以上(含6次),除经济处罚外并书面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内者,按旷工半天并扣罚一天工资;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并扣罚二天工资。迟到或早退的员工还与绩效考核评分挂钩,按考核标准扣分。
(二)、员工在上班途中,若遇特殊原因将会造成迟到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情况请临时假,到达公司时仍需打卡,并填报考勤说明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考勤员附在考勤表上。请临时迟到假,当月最多不得超过三次,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超出次数和时间的按迟到规定处罚。
二、歇岗、脱岗
(一)、在工作时间内,未经上级同意,无充分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视为脱岗,扣罚20元/次并内部通报;脱岗超过30分钟以上的处罚50元/次;超过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并书面警告一次;超过4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罚并通报警告一次。
一线园林环卫员工、垃圾清运和道路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可通过公司智能监控系统和人工监督检查。若智能监控系统显示或领导、质安员巡查时,存在出工不出力、工作中偷懒歇岗行为的,如:随时停留在一个地方或监督信号不
在工作路线中、频繁停留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视为歇岗(正常休息除外,环卫保洁员正常工作时间为每节45分钟后可休息一次,每次休息不超过10分钟。);在保洁路段又无临时工作安排的、不在规定行驶路线上、关闭个人监控信号等行为超过10分钟以上的,视为脱岗。
(二)、因脱岗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被主管部门处罚的,追加拖延工作处罚或加倍的处罚;在日常工作中,所在部门经理或区域经理、区域质检员、队长、质检员、组长、人力资源部督察员等有权直接对违纪违规岗位的人员作出经济、口头警告等处罚决定;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可提出处罚处理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当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脱岗,除按时间扣罚工资外并给予一次严重警告;严重的予以辞退或除名处理。(参照执行《奖惩制度》规定)
三、旷 工
无故不事先请假、请霸王假、无充分理由擅自休假、未获批准过后补假的等行为,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日工资的二倍,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工资的50%;当月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工资双倍并取消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工资;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因旷工而被除名的,应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参照《绩效考评制度》、《奖惩制度》规定执行)
当月有旷工者,不得评为优秀员工并与年度奖励直接挂钩,绩效考核评分按考核标准规定执行。
四、假期
(一)、有薪假期分为:正常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三天、共十一天)、婚假、产假、丧假、病假。
1、正常休息日,一线部门、保障部门员工实行轮休的作息时间规定执行(生产质安部、设备管理部、库房、监控室)。其它部门如财务部、拓展部、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在集团总部机关办公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时间合理安排在星期周末休息。
2、国家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为了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运转,公司可视工作情况灵活安排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如过后补休、计发加班工资等。节假日放假期间,公司必须安排留守值班领导和安全保卫人员,做好三防工作。
3、婚假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关系,法定年龄结婚时,可享受三天有薪婚假;晚婚给五天的有薪婚假。
4、产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因产前、生育和哺乳而请产假的,可享受98天的产假(含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的标准由公司支付。
5、丧假 公司员工因直系亲属逝世的(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给予三天有薪假期。亲属在省外的,可给五天假期。事出突然不能及时书面请假时,可通过电话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返回后补填写请假申请,再由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6、病假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病后恢复疗养的,必须持医院住院证明、病后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可计算基本工资;但享受病假工资应视病情,计算病假工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天。公司员工因病住院、治疗休假的,及时与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请假;病休结束后,将病假证明交所在部门部门考勤员,由部门考勤员在月底报考勤时记录考勤并一同附上病休证明。(详见见集团公司
《薪酬体系》规定)
7、经公司批准休长假的员工,返回公司工作后,工龄时间照计。
(二)、事假
事假 员工因有事需要请假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请假单》,紧急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部门直接领导电话请假。根据请假天数批准的权限和程序并逐级批请假期,事假为无薪假。原则上,当月事假不得超过4天,特殊情况不超过7天,当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经批准的《请假单》,交所在部门考勤员保管,月底报考勤时附于考勤表上,并交人力资源部对照、审核考勤、登记考勤台帐。
请假程序:
个人填写请假条→报直属上司(组长、队长或主管)签批→部门负责人签批→人力资源部审批→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批准请假权限:
生产一线部门组长:本组内员工半天内的请假;
队长或直辖部门主管批准权限:本队或本直辖部门内的组长、员工1天内请假; 部门经理或区域经理批准权限:本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3天内请假; 副总批准权限:所分管部门经理或区域经理1天内请假、主管级以下员工7天内请假;
总经理:总监级以上1天请假、部门经理级2天以上请假、主管级以下员工7天以上请假。
详细说明:
一线部门(车队、各环卫队)请假:
(1)、请临时假(以小时计)、半天以内,由所在部门的班组长批准;
(2)、一天以内请假,组长签批后由队长批准;
(3)、队长、主管和质检员请假的、员工请假二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或区域经理批准;
(4)、四天以上七天以内,除逐级签批外,还必须报分管副总批准;无分管副总的部门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批准。
(5)、七天以上事假,逐级签批外,报总经理批准。其它部门部门:(1)、主管级以下员工请临时假、三天以内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2)、四天以上七天以内,部门经理签批后,还必须报分管副总批准;无分管副总的部门,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批准。
(3)、七天以上请假,逐级签批外,报总经理批准。
部门经理级或负责人请假:二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批准,若无分管副总则由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总监或副总级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3、实行排休的部门员工,确因家庭情况、特殊原因,按批准权限经批准同意提前请休的,应注明提前休息的具体时间、天数。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并作记录,注明提前请假休息日的时间,原则上最多可提前请休下一个月的2天休息日。请假人返回后,应在下月补足提前休息的工作日。
长期固定休息日的员工(指集团总部机关工作的员工),不实行提前请假合并休息。
(三)连休
1、因工作需要而未能按正常休息日轮休的、加班加点后不能及时安排补休且未计算加班工资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适当处
理补休或连休。
2、家在本市区当地员工一般不安排连休,特殊情况最多不得连休四天。非本省员工,确因家庭原因需要连休的,原则上不得超过七天。当年请连休假不能超过两次。
3、为了正常安排工作,除正常轮休休息日外,员工经公司批准在节假日加班的,经本人同意,可不计算加班工资,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补休单》,员工可在淡季和工作量不多时期补休。员工补休时,必须持补休单提前一天按程序和权限向部门报批。
五、考勤
集团公司除一线园林环卫队,因工作地点分散,不能集中设置考勤机外,其余各岗位工作地点必须设置考勤机考勤和部门考勤员双重考勤。设置了考勤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除公司总监级以上高层外,经理级(含经理级)以下人员必须按上下班时间在考勤机上打卡考勤。
(一)、上下班考勤
1、上班卡,员工必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原则上提前20分钟内)打卡,超过上班时间规定的视为迟到。下班打卡,按规定的下班时间后打卡,提前打下班卡视为早退。公司在机关、部室人员、8小时工作时间安排中午休息2小时以上的员工,必须按午间规定休息上下班时间打卡(即12点后的下班卡和午间休息后14:00时前的上班卡)。
2、各生产一线的环卫队员工、车队驾驶员的考勤,按规定的上班时间考勤外,还由公司网络监控管理系统进行监控考勤,各环卫队队长和组长、车队调度和部门负责共同监督双重考勤。人力资源部不定时进行抽查监督。
(二)、因工作需要,有下列情况可不打卡:
A、部门经理级以上领导在员工未上班前紧急、临时安排,通知员工在外办事或工作,而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B、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因参加外部会议、洽谈工作、培训学习等工作,若到公司打卡将影响规定时间报到或约定时间的;
G、因在外工作、会议、业务等情况超出下班时间不能返回打卡的。D、因工作需要长途出差的;
以上原因在返回公司后,必须出具部门经理或上级领导签字的说明,及时与考勤员和人力资源部取得联系。否则,不视为出勤。
3、一般性正常外出办事、到基层检查工作等日常性事务工作的,在不影响正常办事时间的情况下,都必须打卡后再外出办事,否则视为未打卡。
(三)、由于自身原因未打卡,如未打卡,又不在岗位上且无上级有效签字说明的,不视为出勤,无法说明未打卡的按旷工处理。
(四)、由于伤病休、事假、休息、公差、补休等情况,可不用打卡,由部门在考勤中注明。在月底考勤时,个人所持有的相关证明、假条、补休单等必须交考勤员,冲销当月的考勤机缺勤并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五)、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除高层管理人员总监级以上外,其余含经理级以下级别员工的均必须打卡上下班。任何人不打卡又无有效说明的、忘记打卡,处于20元/次处罚。
(六)、每月考勤机上的考勤,由人力资源部收集数据信息,并将打卡机考勤与部门的考勤表对照审核;一线部门各环卫队队长、质检员、保洁员、车队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监控记录、人工考勤表对照审核。保洁员、车队驾驶员的考勤,每月上交考勤表前,应让员工签字确认。
(七)、人力资源部在审核考勤时,考勤机考勤结合部门考勤进行计算工资。
当出现部门考勤表与考勤机有差异时,部门考勤又无任何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和当日有效记录的,将以考勤机的考勤为准。
(八)、因公出差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填报出差单,返回后注销公差考勤,不得在月底搞回忆录进行考勤,考勤员应每天做当天的考勤。
(九)、人力资源部应经常不定时的巡查,监督检查各部员工的出勤、考勤、劳动纪律,了解公司员工工作管理、技能、工作表现等情况,有权制止违规行为。
(十)、不论请何种假,必须填报《请假单》并按程序经上级领导批准方有效。
(十一)、在考勤工作中,坚决维护企业利益,严格执行企业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奖惩管理规定》条例严肃处理。
(十二)、每月交考勤时间为当月末最后一天--次月3日18时。各部门负责人、考勤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勤表及相关资料完整报人力资源部。延误时间将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考勤审核、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延误报考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罚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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