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纪律及考试须知

2024-08-11

考场纪律及考试须知(精选10篇)

1.考场纪律及考试须知 篇一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康巴什新区分局

2012业务考试考场纪律

一、考试时间

二、参加考试试人员需提前20分钟入场,并对号入座,迟到20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开始前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于指定位置,不得放于课桌屉内。携带的手机不得使用,必须关闭。

四、试卷的整体邮件外包装密封由监考人员当众开启。

五、只有监考老师准时宣布开始考试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试中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有任何考试舞弊行为,否则,按待岗处理。

七、提前交卷或考试结束时交卷,均需将试卷面朝下放置考桌上,不得将考卷带离考场。

八、考试期间,不得私自离场,不得将试卷等任何材料带离考场,否则考试无效。若确需上厕所,必须请示监考人员,在获得监考人员同意后,由监考人员陪同方可。不允许两人或两人以上考生同时上厕所。

九、如遇考生身体不适且无法坚持完考试过程或其他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则均视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2.考场纪律及考试须知 篇二

第一章

主考、监考人员职责

第一条

主考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担任,主考应根据学校的考试进度安排,全面负责考试课程的组织实施,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条

监考由任课教师所在院(系)担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课程的监考由任课教师及学生所在院(系)共同承担。监考教师应根据学校及主考的要求实施本考场的考试工作。

第三条

主考教师应在考试前一天组织好试卷的分卷工作,检查考试班级、学生人数、考试时间、地点及主监考人数等相关事情。主考应在考前半小时到位,将应考班级的试卷、学生信息表、考场座次表和《考场情况报告单》交给监考教师,并说明交卷的地点和时间等注意事项。

第四条

监考教师应佩带工作牌提前15分钟到场、开考前按考场座次表安排学生就坐,按照隔位就座原则将考试座次表公布在教室的黑板上(如有条件,可以隔排或隔两个座位)。并向学生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引导学生将书包、讲义、笔记、手机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检查学生考试证(学生证),按教务处提供的学生信息表对每个学生进行核对。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有同卷考试的学生还应检查其补考证并统计同卷考试学生的人数及其姓名。考试结束,将不考证一并交于主考)。考试开始,准时发卷,考试结束,当场清点考卷,如实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对缺考、违纪、作弊学生及情节应有明确记载认定。

第五条

认真检查考场遵守考试纪律情况,对违反考场规则的考生,可令其退出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论处。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并令其签字,没收作弊物证清退出考场。

第六条

考试过程中,考生一般不得中途离开考场,若确因某种特殊原因需临时离开考场,可予同意并需一名监考教师陪同。但不得同时允许二人离开考场。第七条

考生提前考完,必须收取试卷后,才能允许其离开考场。考试最后五分钟,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应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并按考场 1 规定放好试卷,待收卷清点试卷数目无误后方准考生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收试卷。

第八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如实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对缺考学生应作明确的记录并在学生信息表上注明,对违纪考生需详细填写作弊情况及形式并经学生本人签字认可。如违纪学生拒不签字,可向巡视人员报告,由监考教师及巡视人员共同签字认证。《西安工业大学考场情况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处,一份交学生所在院(系)。

第九条

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认真履行职责,如混淆考试性质,不执行规定的考试时间,看书看报、聚集聊天、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或不加制止,或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二章

巡考职责

第十条

校级考场巡视小组由院(系)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及校督考小组组成。考场巡视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整个考试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巡视小组成员应提前在教务处领取考情通报本,并在考前二十分钟进入考区,检查考场准备及主考监考人员的到岗情况,尽职尽责。考试尚未结束,巡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退场。巡视中主要检查主、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并重点检查执行《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管理办法》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考场及考区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解决有可能影响考试正常运行的一切问题。

第十二条 考试完毕,认真总结考试情况并填写《考情通报》。重点填写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

第三章

学生考试规则与纪律

第十三条

考生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监考人员安排的指定位置就座。将考试证和学生证放在桌面备查,无证件者和经审查无考试资格者不准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和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2 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离考试结束5分钟不得交卷。未交卷且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按旷考处理。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第十四条

严禁考生自带纸张。考生的试题、答案、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

第十五条

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所有书籍、讲义、笔记、电子词典、计算器、手机(包括其它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座位。某些考试科目经任课教师允许后可使用计算器等物品,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放置。

第十六条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应认真、诚实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按本条例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并在全校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

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必须至少在考试前三天向本院(系)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缓考的具体办理程序依照《西安工业大学关于办理缓考手续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

第十八条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要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1、未按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就座者;

2、至发试卷时仍将书包、复习资料、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或电子笔记本、计算器等带入座位者;

3、自带答题纸或草稿纸(空白)者;

4、未经允许使用或借用计算器者;

5、考试中东张西望者;

6、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书、笔记、资料、计算器等物品者;

7、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应给予严重警告处 分,该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

1、上述第1、2、3、4、5、6之任一种行为无视警告而重犯者;

2、考试中交头接耳说话者;

第二十条

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认定,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取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

1、传递纸条或试卷,在传递过程中即被发现的行为双方;

2、偷看他人试卷者(无论试卷更改与否);

3、把答案或有字迹的草稿纸移向邻座或竖起,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者;

4、他人强拿自己的答案或草稿纸未加拒绝者;

5、用某种示意、动作互相传递有关考试信息者。

6、桌内、座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等物品者(不论看与否);

7、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它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笔记、复习提纲、纸条者(不论看与否);

8、在桌面、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者(不论看与否);

9、在允许使用的工具书上书写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或夹带相关材料者(无论是否抄用);

10、强拿他人试卷/草稿纸者(无论是否抄用);

11、为他人提供偷看机会或偷看他人试卷或草稿纸者;

12、考试中直接或以借用工具书、文具、计算器等方式传递答案或纸条者;

13、违反考场规则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者;接听或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查看信息者;

14、利用上厕所机会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者。

第二十一条

请他人代考者和代他人考试者,按作弊处理,双方均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二条

第二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在教师判阅试卷或其它情况下发现的作弊情况,经调查核实,按作弊处理。

第二十四条

平时作业、论文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者,经调查核实,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受到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该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者,经调查核实,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零分记。

第二十六条

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隐瞒违纪作弊事实者,视为考试后作弊,按作弊处理。

第二十七条

凡在学习和考试中违纪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并不准正常补考,必须通过同卷考试达到及格。

第五章

违纪作弊处分程序

第二十八条

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应以监考人员的当场认定为准。监考人员应将当事人姓名、班级、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在《西安工业大学考场情况报告单》中如实记录或书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名,连同试卷和物证一并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交教务处。

巡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作弊,应立即向考场监考人员说明情况,由监考人员按上述办法处理。巡考人员应在《西安工业大学考场情况报告单》上签名。

教师在判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的作弊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连同物证)交教务处。

第二十九条

以上记录或反映违纪作弊情况的材料经教务处核实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向考生所在院(系)和学生处下发“考试违纪通知单”。各院(系)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及时作出处分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并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第三十条

取消作弊学生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由教务处向全校通报。行政处理结果由学生处依照《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全面负责。考生所在 5 院(系)负责通知到本人和学生家长。

第三十一条

任课教师、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及考试巡视人员在考试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或违反教学纪律和考试纪律的,应严格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第三十二条

各院(系)可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3.考场纪律及考试须知 篇三

考生在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生须知》(采用网上阅卷方式的考试)中的各项规定: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等规定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4.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号(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及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考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并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8.客观题答案要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主观题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使用红色字迹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9.考生应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11.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

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准离开考场。

14.考生不得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4.考场纪律及考试须知 篇四

及各项考试操作细节

基本顺序(如上图所示)

1.上车准备;2.模拟灯光;3.起步;4.路口右转弯;5.靠边停车;6.百米加减档;7.路口左转弯;8.通过学校区域;9.通过人行横道;10.变更车道;11.会车;12.超车;13.直线行驶;14.通过公共汽车站;15.直行通过路口;16.掉头。

考试车从考试中心开出,停在考试起点,第一个考生下车,站到副驾驶门外等安全员采集考生信息,身份验证无误后安全员给出上车指令,考生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周围情况,开门前,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车。

1.上车准备

检查:档位空挡;手刹拉起;左右后视镜合适(可以看到后门把手以及后面车辆)准备:1.调整座椅、靠背;

2.系安全带;

3.点火(发动机转速指针在0的位置点火,否则不用点火);

4.灯光复位(远近光灯复位(这个动作一定要做,我考试时,灯光就在远光的位置),灯光总开关复位0)。

2.模拟夜间灯光

第一项:车辆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条件不良的条件下行驶,开启:前照灯(灯光总开关旋钮从0的位置向右拧两下)

第二项:请将前照灯变为远光灯(灯光操纵杆向里拨)

第三项:车辆夜间行驶,在同方向紧跟前车远光变近光(灯光操纵杆拨回)第四项:请将近光灯变为远光灯(同2)

第五项:车辆在夜间行驶,在与道路对面将近150米来车会车时远光灯变近光(同3)第六项:车辆在夜间行驶经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远近光交替(灯光操纵杆向驾驶人方向有规律拨动4下,平均一秒一下,不要太快。做动作时间是5s,系统检测到三次灯光即为合格。)

第七项:车辆在夜间发生交通事故,难以移动,妨碍交通.双闪危险警示灯.关闭所有灯光

模拟灯光注意事项:不能抢令,必须等到语音播报完了再操作

3.起步

起步,在听到 “叮”的一声后开始考试,三对操作:1.打转向,鸣喇叭;(喇叭长摁2秒以上,要不然检测不到)

2.踩死离合和刹车; 3.挂1档,松手刹。

观察左后视镜,确认路况安全后,慢松离合,转速指针开始抖动时,松刹车,方向盘两点方向起步。(此过程中,若方向慢转到幅度较大,转向灯可能会掉,转向灯掉了及时补起来,3秒之内补起)车身平稳后,匀速放开离合。驾驶人进入白线,开始回方向,车身正了之后,关闭转向灯,1档待速行驶。若前方近处无车,则轻轻踩点油门加速(不超过15迈),换2档,为后续考试做准备。

考试路段中,最好每次起步先松离合,车身微微抖动(发动机转速指针抖动),再松刹车。这样。既可以防止溜车,也不容易熄火。

起步是,可以一次越过两个车道,直接进入二车道。但是其他时候,必须一道一道的变道,不可以一次变两个车道。(除掉头、左转弯必须在1车道,其它项目1、2、3车道均可考试)4.路口右转弯

起步后,顺着路往里,语音提示“下一项目路口右转弯”,可以提前打上右转灯,“叮”之后,右转即可。(飞达小考场练车时,教练会让在停止线前停一次车,等“叮”声,实际考场内考试时,不需要停车。)

5.靠边停车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选择合适地点靠边停车“,就开右转向灯,3秒之后,选择合适地点停车,停车后距离道路边缘线左侧不得大于30里米,而且不能压线。看后视镜观察是否在30公分内(后门把手与白线左侧水平距离大概为一指宽),如果不在只要还有时间是可以多次做调整的,只要3分钟之内把开关车门动作做完就好。还有就是转向灯跳了一定要及时的补上,必须拉起手刹之后才可以放脚刹。

找30公分的点时,首先要将座椅靠背的位置固定(胳膊自然伸直,搭在方向盘上,手腕凸起的骨头与方向盘的相对位置固定),这样每次的点才能重复。以道路边线左侧为准,停好后,在雨刷器凸起的部分找一个合适的点与边线左侧对齐。对好前面后,通过右后视镜观察后门把手与边线左侧的水平距离,再做调整即可。前后都合适后,再做停车动作。停车后动作:摘档、拉手刹、关灯、熄火、开关门。

动作完成后,系统提示,项目结束,请开始进入下一项目,这时就可以打火,准备起步动作(同第一次起步,三对动作都做全了)。

6.加减档位操作

靠边停车完成,再次起步后,观察加减档考试区域内是否有车,有车的话停车等待,没车的话就进入2道,给油换2档(转弯前最好换到2档),在2道尽量拐大弯进入百米直线区域,掉头过来之后,摆正车身,正常开始加减档位操作就可以。

换挡时的手势:1档换2档:手心朝左握住档位操纵杆,手腕稍向左用力,将档位操纵

杆向左下方拉下,即为2档。2档换3档:右手展开,手掌碰住档位操纵杆圆头,垂直向前,稍用力

将操纵杆推向前方,即为3档。注意,手指不要去握圆头,手掌用力去推就可以了。

3档换4档:右手展开,手指并拢,碰住档位操纵杆圆头,稍用力将操

纵杆拉向右后方,即为4档。注意,手掌不要去握圆头,手指用力去拉就可以了。

4档换3档:手势同2档换3档,手掌稍用力,垂直向前推,即回到

3挡。

3档换2档:手势同1档换2档,手腕稍用力,将操作杆向左下方拉下

即可。

加减档操作要点:

1、2档换3档:右脚脚掌一脚将油门踩到底,待车速达到25-30迈之间时,迅速松开油门,放平右脚,然后,左脚迅速将离合踩到底,右手换3挡;换完档后,迅速挪开左脚,放在离合器一边;

2、3档换4档:右脚脚掌一脚将油门踩到底,待车速达到35-40迈之间时,迅速挪开左脚,放在离合器一边;

3、4档换3挡:右脚脚掌既快又稳地踩下刹车,待车速降至30-25迈之间时,迅速松开刹车,放平右脚,然后,左脚迅速将离合踩到底,右手换3挡;换完档后,左脚慢且匀地将离合放开。(大概2-3秒内完全松开即可)

4、3档换2档:右脚脚掌既快又稳地踩下刹车,待车速降至20-15迈之间时,迅速松开刹车,放平右脚,然后,左脚迅速将离合踩到底,右手换2挡;换完档后,左脚慢且匀地将离合放开。(比3中松离合的速度更慢一些)

7.路口左转弯

加减档位操作完成后,出了直线左转,车身正了之后,开左转灯,踩离合,换1档,进入路口,叮之后,左转即可。以上几项均是在院内小考场内完成,左转弯完成后,考生只需摘挡、拉手刹、关灯即可,不需要熄火开关门之类的操作。然后,安全员会让考生下车,由他开车到室外考场起点。然后,安全员下车,考生上车,所有上车检查及准备工作再做一遍,但此时不用告诉安全员“准备好了”,正常起步就可以了。起步后,最好进2车道,实在不行,就在3车道考试也可以,后面掉头时再一道一道地变过去也可以。

8.通过学校区域

当听到“叮”开始考试,用1档就行(没有档位要求),稍加油门,使车速维持在12迈左右即可。当语音播报“前方通过学校区域”,即开始考试。接下来,如果继续播报“前方有行人通过”,则在前方路口停止线前需要停车,停车后语音提示“行人已经通过”,起步继续往前走就可以了。否则,在提示完“前方通过学校区域”后,没有其它语音(这两段语音是连续播报的,如果没有后面肯定就没有了),则不需要停车。

9.通过人行横道

具体细节及注意同“通过学校区域”。

10.变更车道

通过人行横道后,语音会提示下一项目是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没有档位要求,根据前车距离保持你的车速,只要档位转速匹配就好。听到“叮”的一声后,开启转向灯,并保持3秒后,观察左边后视镜,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选择合适的机会,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始转动方向盘变更车道,由2车道变到1车道,进入车道后,关闭转向灯,变道成功后保持直行直到该项目结束。

11.会车

变更车道结束后,语音会提示下一项目是会车,当车辆行驶过一个路口,系统“叮”的一声开始考试,用1档,不加油,之前在路的中间行驶即可。“叮”了之后,开始向右打方向,保持车辆在车道中间靠右行驶(车轮距离右边线左侧30-50公分内即可)。行驶30米以后,该项目结束,向左打方向,回到车道中间。12.超车(2档,车速不低于10迈,不超过20迈,从左侧超车)

会车结束后,语音提示,下一项目超车。超车是在路的另一面进行,所以这里需要掉头。掉头提前打左转向灯,档位确认在1档,当驾驶人左肩膀与花池边缘重合时,打方向盘(一圈多一点),掉头,进2道。听到“叮”的一声后开启左转向灯,3秒之后根据道路情况选择合适时机超车,由2道变为1道,过来之后,车头行驶到第一个菱形块时,将左转灯换成右转灯,驶过第二个菱形块时,向右打方向,回到原车道。

注意:

1、都头进入2道后,观察前方超车车辆是否已经打上转向灯开始超车,如果已经开始,则考生加油换2档,否则停车等待。为超车留够足够的距离。

2、驶过第二个菱形块时,如果右侧车道有车,无法回原车道,那么久继续向前走,待车身处了路口停止线,再回到原车道也可以。

13.直线行驶

超车回到原车道的同时,把车身矫正,换挡,把2档变为3档,提速,在听到“叮”的一声之前,速度应该提到30迈以上,“叮”之后把速度维持在35迈左右(不能超过50迈),轻轻扶住方向盘,保持直线行驶。结束之后,稳踩刹车,等速度降到20迈以下,换2档。

14.通过公共汽车站

当听到“叮”开始考试,只要低于20公里以下的速度行驶,1档2档都行,也可以加油。

15.通过直行路口

当听到“叮”开始考试,只要低于20公里以下的速度行驶,1档2档都行,也可以加油。

16.掉头

提前变道到1车道,打左转向灯,换1档,听到“叮”开始考试,当左肩与花池边缘重合时,转动方向盘(一圈多点就可以),掉头,进入2车道。系统提示项目结束。

5.考场纪律标语 篇五

● 要成绩更要诚信!

● 以德为先,诚信考试。

● 诚信挂科,没有补考。

● 考之以诚,答之以信。

● 宁愿挂科,不辱人格。

● 诚信为天,守纪为荣。

● 笔墨,因真实而不朽。

● 诚信考试,杜绝舞弊。

● 诚于考场,信予人生。

● 考试事小,失信事大。

● 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 考出风格,考出水平。

● 冷静思考,沉重答题。

● 不要用诚信做风险投资!

● 诚信耕耘,拒绝偷菜。

● 做人在于诚,考试在于真。

● 学子坦荡荡,考试不戚戚。

● 诚信考试,做合格江财人。

● 学多一份诚,考多一分信!

6.驾校违反考场纪律书面检查材料 篇六

12月31日,我驾校教练在参加上午的二科目考试时,在场外用手机指挥学员倒桩,被教官当场发现。这一行为违背了考场纪律,破坏了考场秩序,给考生中造成了负面影响。

事情发生后,我驾校负责人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这一行为的严重性,对当事教练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迅速写出深刻检讨,并扣发当月奖金。教练员为了让考生过关,采取不正当方式指导考生,干扰考场秩序,给驾考教练添了麻烦,也给我驾校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一行为虽然是个人行为,但是也充分说明自身工作中还有许多薄弱环节,教练员教育管理中还有一些漏洞。对此,我驾校的认识是深刻的,对事件给驾管科各位领导带来的麻烦,深感歉意,深感愧疚。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决定以此为戒,深刻反思,严格整改,进一步加强对考试考场规定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教育,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一是切实严格教练员的纪律要求。我驾校将进一步组织全体教练员集中开展学习整顿,将驾管考试规定和各项考场纪律要求,逐项逐条组织教练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教练的遵纪守规意识,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作风整顿。要求每一名教练认真对照各项纪律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剖析整改,并举一反三,对遵守考场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摆,限期整改到位。

7.遵守考场纪律保证书3篇 篇七

为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作一个保证书,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遵守考场纪律的保证书,仅供参考。

遵守考场纪律保证书篇一: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保证: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自觉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不替考;

2、考试中不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以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按座位号就坐,不互借文具(包括笔、尺,橡皮,计算器等);

5、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不传、接或者交换试卷、答卷与草稿纸等考试材料;

6、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安静、有序离场;

7、服从巡检老师、班委的管理,做到有序考试。

三、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严禁一切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行为。

四、爱护公共设施,不在桌子上乱写乱画,不随意乱扔杂物,保证考前、考后考场整洁。

五、在诚信考场中,要达到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诚信应考,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签名: 日期:

遵守考场纪律保证书篇二:

考试保证保证书

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水准,诚信参加考试应当成为每个考生的自觉行为。为了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让我们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以真实的成绩接受检验。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cet考生守则》规定,参加大学外语考试的考生考前须填写《考生诚信考试保证保证书》(此保证保证书包含在报名软件报名模块中的打印校对单中),请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本人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现郑重保证: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遵守考场纪律保证书篇三:

诚信考试保证保证书

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水准,诚信参加考试应当成为每个考生的自觉行为。为了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我愿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以真实的成绩接受检验。我已阅读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内容,我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自觉接受学校处分,我保证本次考试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

考生签名: 身份证号(或考生学号):

遵守考场纪律保证书篇四:

2016年zz省成人高考考生诚信考试保证保证书

我是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特别提醒》、《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知晓和接受上述的规定,并对参加本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作如下保证保证:

1.保证遵守《特别提醒》、《考生守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

2.保证本人所出具的下列验核材料(保证人在□内划√)是真实的;

□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或以上)医学或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申请免试入学政策的相应证书

□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相应证书

□其他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

3.保证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4.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保证保证人签名:

8.考场纪律及考试须知 篇八

各位考生:

按教育部时间安排,考生于12月25日起可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20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报考我校的.北京地区的考生于12月28日后登录yz.cueb.edu.cn/yz或yjs.cueb.edu.cn/yz/查询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我校考试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博学楼、慎思楼。(年1月3日可来我校查看考场)

报考我校的外埠考生请与当地报考点联系,可提前一天到当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相关注意事项。

9.考场纪律及考试须知 篇九

一、考生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完毕,试卷交回。

二、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二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仔细阅读试卷,用碳素笔或篮黑墨水钢笔,按要求答卷,字迹工整。

四、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杜绝一切作弊行为;禁止吸烟。

五、不得请人代考,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七、考生与监考人员应相互尊重,共同维护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以上违反一条取消考试资格。

10.考场纪律 篇十

一、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考试通知单、学生证或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参加闭卷考试,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纸条和自备草稿纸;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巡呼机、移动电话等)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已携带入场的应交监考人员保存。

参加开卷考试,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可携带与该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但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巡呼机、移动电话等)。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听力考试一旦开始,考生即停止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

五、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凡上述各项涂改或字迹无法辩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六、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除外)。

七、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

八、考场内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冒名或换卷;严禁夹带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九、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考试违纪处罚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在试卷密封线外书写姓名、学生证号、准考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等;

(二)漏写姓名、准考证号、学生证号、座位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辩认;

(三)用非黑或蓝色笔答卷(规定用铅笔答卷除外);

(四)开考30分钟后,不听监考人员劝阻强行进入考场,或开考不到60分钟,不听劝阻强行退场及随意出入考场;

(五)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强行调换座位或未在指定座位就考;

(六)留考隔离期间与场外人员接触;

(七)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经制止仍不改正;

(八)考试时间终止后,不听从监考人员告诫,继续答卷。

二、考生有下列严重违纪或舞弊情况之一者,成绩按零分处理,停考一次,并在校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本科生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一)偷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材料;

(二)偷看事先写在身上、文具或其他物品上的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三)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

(四)传递、暗示答案或偷换试卷;

(五)带走或撕毁试卷;

(六)使用通讯工具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

(七)不听从监考人员告诫,屡次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八)阅卷中被认定为雷同答卷。

监考工作守则

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行为和不良风气。

三、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声明回避。

四、监考人员要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五、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完成监考任务。

七、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八、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九、接受巡考考的督察和指导。

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流程

考 前

(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员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主考工作指示。每考场监考员两名,分组领取任务后,监考员及时核对时间,佩带监考标志牌。

(二)监考员领取试卷,仔细核对试卷袋封面的科目名称、课程代码、考核形式和试卷份数,检查试卷密封是否完好。查验无误后办理试卷领取手续,直接带试卷到考场。

(三)考前十五分钟,监考员到达考场,检查考场布置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四)组织考生有序入场,对号入座。检查考生所持考试通知单、学生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检查考试通知单上的考场号、考试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相吻合。

(五)监考员务必做好考前清场工作,严禁考生携带书刊资料、夹带、通讯工具、危险品等一切违禁品入场。对随身携带上述物品者,令其立即存放在指定地点;警告不听者,当场予以没收。

(六)宣读《考生守则》、《考场纪律》及其它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七)考前五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核对试题科目是否与考试课程相符,检查份数、页数及答题卡是否准确。

(八)需使用答题卡的考试,监考员应于考试正式开始前先行下发给考生,督促考生正确填涂姓名、学号、课程名称、课程号、座位号、试卷号等。

(九)发放试卷,提醒考生填写姓名、学号,看清试题和答题方式。

考 中

(一)开考信号传出后,宣布考试开始,通知考生当场考试结束时间。

(二)检查考生试卷和答题卡上填涂的姓名、学号、课程号及其它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三)再次全面清场,做好有关违禁用品的收缴清理工作。

(四)监考员须密切关注考场纪律,对考生违纪舞弊行为要及时制止;警告不听情节严重者,监考员要如实记录。

(五)开考三十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考生以任何理由入场;对要求提前退场的考生,须核对其试卷份数、页码、答题卡及草稿纸等,确认无误、无缺损后方能允许其离开考场。

(六)考试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对上级领导和巡视员的临场检查应积极配合。

(七)考试中遇考生突然病痛,且短期内不能缓解,无法继续考试,应立即设法救治。

(八)终场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做好交卷准备。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宣布考试终止,令考生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迅速离场。提醒考生不要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考 后

(一)监考员验收试卷和答题卡,检查考生填涂项目是否有遗漏。对未参加考试的缺考生,应按规定在其试卷、答题卡和有关记录上作明确标记。

(二)监考员收齐试卷和答题卡,依序分别单独密封、装订、入袋,贴好密封条,两人分别签名后交回保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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