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法

2024-06-23

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法(共8篇)

1.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法 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知识产权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全省 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4号)要求,设立山东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 金),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引导基金是由财政资金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资金来源为国家、省等各级财政拨款和投资收益等。

第 三条 引导基金主要通过注资参股方式,与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地方政府资金,参与发起设立或参股在省内注册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 金),也可视情况采取跟进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以后年度,根据引导基金运作情况和中央有关基金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引导基金运作方式。引导基金在子基 金中参股不控股,不独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

第四条 引导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投资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设立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负责引导基金设立运作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具体工作程序按照鲁政办发〔2014〕44号文件以及省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精神执行。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

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提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库中的相关项目,为参股子基金提供项目信息查询和对接服务,并监督子基金投向,但不干预子基金具体投资业务和投资项目的确定。

第六条 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履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授权代行出资人职责。省金融办作为省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提出的支持重点、申报要求,对外公开征集或招标选择拟参股设立的子基金;

(二)对拟参股子基金开展尽职调查、入股谈判,签订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

(三)对引导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根据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在其他出资人按期缴付出资资金后,将引导基金及时拨付子基金托管银行账户;

(四)代表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对子基金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向子基金派遣代表,监督子基金投向;

(五)定期向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报告引导基金和子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引导基金的分红、退出等资金(含本金及收益)应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拨入基金托管银行专户,并按规定将引导基金收益上缴省级国库,由省财政统筹安排或用于扩大引导基金规模。

第八条 省财政厅向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支付标准和方式按照基金设立方案和鲁政办发〔2014〕44号文件等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资运作与收益分配

第九条 引 导基金参股的子基金主要投向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产业化投融资、专利布局等,支持产业创新链、价值链、资金链、服务链的完善,探索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商业 模式,支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投资于国家和山东省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密集型产业领域,特别是海洋化工及生物资源开发产业及其关 键领域的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和服务。子基金应优先投资山东省知识产权局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库中的项目。

第十条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可以作为申请者,向引导基金申请设立子基金。多家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

第十一条 申请者应确定一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拟设立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三)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相应产业领域知识产权运营业务经验的专职或兼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四)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五)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第十二条 新设立子基金,申请引导基金出资的,除符合第十一条子基金管理机构规定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山东省境内注册,且投资于山东省境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80%;

(二)主要发起人(或合伙人)、子基金管理机构、托管金融机构已基本确定,并草签发起人协议、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资金托管协议;其他出资人(或合伙人)已落实,并保证资金按约定及时足额到位;

(三) 每只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其中:申请者为投资企业的,其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政府出资人出资额一般不超过子 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40%,其中引导基金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5%;子基金管理机构对子基金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基金规 模的2%;单个出资人或一致行动人出资额不得超过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3;除政府出资人外的其他出资人数量一般不少于3个;

(四)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子基金总资产的20%。

第十三条 申请引导基金对现有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增资的,除需符合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子基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开始投资运作,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备案;

(二)子基金全体出资人首期出资或首期认缴出资已经到位,且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0%;

(三)子基金全体出资人同意引导基金入股(或入伙),且增资价格在不高于基金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 十四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统一受理子基金设立方案等申请材料,并对上报方案进行初审后,由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投资、会计、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组 成的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方案进行独立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对拟参股子基金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和入股谈判,并将尽职调查报告和引导基金出 资建议报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经征求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意见后,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引导基金出资计划草案,报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五条 对决策委员会研究通过的项目,由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拟参股子基金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六条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会同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确认子基金方案,批复引导基金出资额度并将资金拨付引导基金专户,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按规定拨付子基金账户。

第 十七条 子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依据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进行股权投资、管理和退出。子基金的投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8年、不超过,引导基金通过到 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施退出。确需延长存续期的,须经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及省金融办同意,并报决策委员会批准。

因相关资产被冻结或发起人无法达成一致等特殊原因,到期无法清算,子基金主发起人(或主合伙人)应承诺受让省级引导基金所持股份,受让价格按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值确定。

第 十八条 当子基金投资于政府重点扶持或鼓励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项目或服务时,引导基金可按适当股权比例向该项目或服务跟进投资。跟进投资一般不超过子基金对 该项目或服务实际投资额的50%。跟进投资形成的股权,委托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并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股权退出的条件、时间等。

第十九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与其他出资人在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引导基金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退出:

(一)子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1年,子基金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或增资手续的;

(二)引导基金拨付子基金账户1年以上,子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三)子基金未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

(四)子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第二十条 子基金企业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向子基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用。年度管理费用一般按照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1.5%-2.5%确定,具体比例在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专利组合(专利池)项目所需较大额度的专利分析费用从管理费列支。

第二十一条 除对子基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外,子基金企业可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实施业绩奖励。其中,子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子基金出资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引导基金可将其应享有子基金增值收益的25%奖励子基金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与其他出资人在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对子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与其他出资人在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当子基金清算出现亏损时,首先由子基金管理机构以其对子基金的出资额承担亏损,剩余部分由引导基金和其他出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 二十四条 在子基金存续期内,鼓励子基金的股东(出资人)或其他投资者购买引导基金所持子基金的股权或份额。同等条件下,子基金的股东(出资人)优先购买。在子基金 注册之日起4年内(含4年)购买的,以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4年以上、6年内(含6年)购买的,以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及从第5年起按照转让时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转让;设立6年以后,引导基金与其他出资人同股同权在存续期满后清算退出。对于参股增资设立的子基金,上述年 限从子基金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引导基金以及子基金的股权投资资金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引导基金托管金融机构由省财政厅选择确定。子基金托管金融机构由子基金企业选择确定,并由子基金企业、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与其签订资金托管协议。

第二十六条 托管金融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全国性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具备安全保管和办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系统;

(三)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和内部稽核监控及风险控制制度;

(四)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及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第二十七条 引导基金托管金融机构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省财政厅、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报送季度引导基金资金托管报告,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资金托管报告。发现引导基金资金出现异常流动现象时应随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一)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二)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非保本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三)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四)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资金拆借、赞助、捐赠等;

(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 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完成对子基金的70%资金投资之前,不得募集其他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十条 子基金管理机构每季度向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提交《子基金运行报告》和季度会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子基金年度会计报告》和《子基金年度运行情况报告》。

第 三十一条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强对子基金的监管,密切跟踪其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财务风险,但不干预子基金的日常运作。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每季度向引导基金管理办 公室、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的运行情况,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引导基金年度会计报告》 和《引导基金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当子基金的使用出现违法违规或偏离政策导向等情况时,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及时向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省知 识产权局报告,并按协议终止合作。

第三十二条 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视工作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审计,定期对引导基金的目标、政策效果及子基金投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向决策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引导基金与中央财政资金共同参股发起设立子基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月31日止。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2.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法 篇二

张建东,律师、专利代理人,河南科技通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理事、河南省知识产权援助专家库成员,河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郑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金水区法律援助协会会长

201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文《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中指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取得的显著成就: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大幅提高,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等问题,亟待研究,所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迫在眉睫。

作为众多知识产权从业者中的一员,笔者也一直关注着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对于国务院这次发文的《若干意见》,笔者从中窥探出了商机。

什么商机呢?笔者不妨在此先透露一点儿:“做事先看势,顺势而为,就势在必得了”。国务院这篇“若干意见”蓄出了一种“势”。这个“势”就是2008年就开始喊的“知识产权战略”,如今要走入企业了。对于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战略”是既是春风也是寒流,不管企业过去对其是虚与委蛇还是敬而远之,“知识产权战略”都会带着让企业无法抗拒的诱惑亦或扑面而来的压力。笔者之所以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国务院《若干意见》中指出:“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加强对高技术领域的投资;细化会计准则规定,推动企业科学核算和管理知识产权资产;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知识产权摇身一变,变成了投融资产品,再而变成证券、债券、信用证……每一次的变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都能给您带来不少收益。同时,众筹、众包的融资模式也能够进行的更为顺利。

如果说上述意见的诱惑还不够力度的话,那么国家还有以下“意见”:“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知识产权奖励项目,加大各类国家奖励制度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企业知识产权产品被纳入了国民经济核算,知识产权不仅关乎企业自身,更关乎到了GDP。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营纳入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事项,拿国企来说,知识产权运营就是考核企业的一把尺子。所以,企业要让知识产权转起来,不能只停留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层面,知识产权要作为战略武器用起来,创造效益,形成市场竞争优势。这是政府的意见,也就是“势”。

说到这,笔者再来详细谈谈前边所说的商机: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说到知识产权,普通公众熟知的是商标、著作权,但一说搞知识产权运营,科技型企业首先想到的却是专利运营。知识产权运营当然不能等同于专利运营,虽然知识产权局主要是搞专利的。可能是职业使然,和专利服务接触比较紧密,琢磨如何提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进行专利运营服务。如何进行专利运营服务,笔者有如下构思:站在科技通平台之上,积极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通过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专利运营服务。至于提供专利运营服务的对象,笔者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大家称之为创业型企业,我个人认为其属于“易挂型”企业;一是大家称之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我个人认为其属于知识产权数量占优型企业。大家称之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其只不过知识产权数量上多一些,未必具备知识产权优势。

对于创业型企业,政府探索正在通过发放创新券的方式,支持创业企业向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购买专利运营服务,这当然更能有效的专利运营服务的开展。从政府的《若干意见》中,已经窥到了希望。笔者认为针对就业群体,编写《知识产权创业培训教程》。包括创业立项,分析行业技术及竞争现状(以公益服务介入或政府发放创新卷支持);结合立项选取知识产权(可以考虑知识产权所有人入股,科研院所合作等等),参考政府上述《若干意见》,以知识产权产品进行融资、运营等。

针对知识产权数量占优的老旧企业、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发展遇到瓶颈的企业,开展创新服务。首先从技术和知识产权层面进行分析,然后导航。专业机构提供保护和管理辅助服务,这样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获得市场。专利分析和保护相结合才能为企业赢得市场。

为企业建立一个完整的获利通道,专利分析、导航是前半段,保护是后半段。导航是全程的,保护也是全程的,二者不可割裂。否则企业,拿到导航之后,不去运用保护手段,无法获得市场,没有分析和导航,保护就失去了基础。目前,企业搞了专利分析、导航,但一时又看不到导航产生价值,企业的积极性就会丧失。专业机构间联合起来,才能对企业有吸引力,才能真正的为企业的创新服务实现市场价值。笔者认为建立知识产权运营联盟,是提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有机整体,缺一不可。

笔者认为,专业机构按照分工开展培训、专利分析,然后出具分析报告,提出导航建议,根据分析报告为企业确立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进行辅导服务,服务期间,跟踪提供技术更新,进行专利分析改进服务,即企业技术、市场、知识产权更新过程中,提供伴随式修正专利分析导航服务。担任企业知识产权的指导顾问,持续服务,为企业长期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

对于企业而言,有了专业化,持续性的服务,对企业依据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有了保障,增强企业创新和市场竞争的信心。对于只提供一次性服务方案,即万事大吉了,不能保持方案的动态改进性,服务效果不能保障,创新的成功率也难保证。

专利运营的环境充满着挑战,企业在专利申请方面,需求层次较低,带来企业效益增长有限,甚至很低微,得不到企业重视。企业对专利战略层面的需求是潜在的,但社会中间服务机构提供战略层次服务能力不足,政府层面也缺少实战经验,只是理论性的指导,也不能切实帮助到企业。也就是说,企业这种需要,目前社会服务中介机构或政府都不能够很好的满足。目前所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也仅限于权利的创造和保护层面,总体来说是低层次,因为缺少真正企业战略家,更准确的说,缺少知识产权战略层次的专家。学者、教授及政府层面,仍属于纸上谈兵,不能让企业看到希望,或者说,不能取得企业信任。在目前创新的大的社会层面,急需有真才实学的知识产权战略谋划师,企业经营困难,需从知识产权角度获得突破,但没有人才可用。不管是专利代理人抑或律师,教授或政府官员,都难以满足企业这种战略专家的需求。从时间发展来看,我国的专利运营只能从实践中慢慢培养出战略性人才来,短期还很难有拿来能用的战略专家。

对于企业而言,谁拥有知识产权战略性谋划专家团,谁就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企业经营如同打仗,军师的重要作用,可以说是抵得上千军万马。如何成为企业市场竞争中的谋划师,谋划师来源何处,这需要培养,这种培养是靠深入的企业经营实战,需要政府大力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能就静态的需要,来发展,比如,只是满足客户低层次的需求,当然这种低层次的需求,不仅是指申请类,分析类,导航类,而是在申请、分析、导航、管理中如何运营,这种运营不是买几个专利,许可几个专利,或者以专利融资低层次运作,而是运营,作为竞争的武器上场杀敌,斩获市场优势地位,获得盈利。运营师是谋略家,是战略家。

现在的困境之一,企业还没有真正意识到或者说尝试到运营带来的好处,或者说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运营是企业经营的核心战略。这样不管政府还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想短期让企业认识到知识产权运营的重要性,还需要一段路要走,但世界发展,创新已经形成共识,靠掠夺,靠垄断发展,将不是主流。今后的世界发展,谁的创新程度高,谁的创新意识强,谁掌控知识产权运营的优势,谁将占据主动。

眼光,决定距离。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者,眼光应放到何处,放多远,决定行走高度。困难,是必然的,寂寞是必然的,因为,这条路还充满着荆棘,甚至说还看不到路的模样,充满着风险、充满着未知。冒险是企业家最基本的素质,我们需要有冒险的勇气。即使想成为所谓的什么家亦或虚名,也是靠干出来的,是靠坚持和坚强意志挺过来的,当然有的靠台风吹出来的。专利代理、知识产权维权服务,需要上一个台阶,要向更高层次服务冲锋。从高层次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培养出知识产权运营专家,专家级的服务中孕育出品牌。

如何去做呢?一边储备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一边尝试知识产权运营实践,这两样都是完全的付出,没有收获。企业没有从运营成功中获利,怎可能愿意支付服务费呢。付出,付出,一年,两年,更多年的付出,是唯一的办法,没有捷径可走。

3.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供电企业;知识管理;供电服务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14-0136-01

统一服务标准、提升供电服务能力是各级各供电服务渠道开展客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方向。

供电服务知识管理运营为各服务渠道统一服务标准、提升供电服务能力提供保障。建设多渠道一体化的供电服务知识管理运营支撑体系,是供电企业知识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向。

1 构建多渠道一体化供电服务知识管理体系目标要求

为了提升供电服务知识管理运营能力,建设完善供电服务知识管理运营体系,构建多渠道一体化供电服务知识管理体系,需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目标,进而提升整体供电服务知识管理运营能力。

1.1 夯实基础,梳理符合当前及未来发展需要的供电服

务知识结构

供电服务知识管理运营的基础是供电服务知识,这些知识由国网、省网,市场营销部门、技术部门、服务部门多级多部门产出,信息复杂。为了保障国网省网之间以及各供电服务渠道之间知识信息传递准确高效,需要将多级多部门产出的知识信息统一归类整理,形成统一的规范的知识结构。

1.2 储备资源,组建衔接网省各服务渠道支撑知识运营

的业务团队

供电服务知识的管理运营涉及多层级多部门,需要有专职和兼职的专业人员来负责进行。供电服务知识的采集整理,符合多渠道应用的编辑客户化转化,知识应用反馈搜集分析与体系优化等,需要专职的知识管理团队。各级部门相关信息产出、知识应用和反馈等工作,需要部门兼职的知识衔接岗位。专职的知识管理团队和监制的知识衔接岗位共同构成了支撑知识运营的业务团队。建设专业的知识运营业务团队是供电服务知识支撑体系建设的基础任务。

1.3 规划业务,建设优化保障知识有效生产传递和应用

的流程规范

多层级多部门的供电服务信息流转和知识生产应用,需要由规范的业务流程标准指导相应的业务岗位开展进行。供电服务知识运营管理体系业务既包括日常的供电服务信息采集、知识编辑生产发布、经验知识的提炼分享、知识应用部门的应用要求,又包括整体质量管控的知识运营分析质量改进机制。

1.4 打造系统,设计开发支撑知识高效管理和应用的知

识运营平台

供电服务知识运营平台是最终保障供电服务知识运营体系有效运转的基本系统工具。这套软件系统必须在保证安全性、先进性、易用性的基础上满足基础的知识运营管理功能需要,满足未来知识运营的多供电服务渠道拓展需要。

2 构建多渠道一体化供电服务知识管理体系的主要

方法

2.1 梳理结构化客户化的供电服务知识

为了使知识库使用者快速定位到业务服务所需具体的知识信息,知识信息统一采集编辑按照不同范围权限向各个服务渠道发布。必须建立结构化客户化的供电服务知识结构,一是对知识信息做结构化拆分与组合,二是对知识进行客户化的转化和编辑。

通过供电服务知识信息分类,知识点内容结构梳理,知识点信息属性定义等多种方式对供电服务知识信息进行拆分和组合。从而达到按搜索条件快速定位到最需要的知识信息,按照各渠道的信息发布权限向不同服务渠道推送所需的供电服务知识信息。知识的客户化转化和编辑,是在知识结构化拆分和组合的基础上,对已确定的知识结构内容的编辑和处理,将专业的供电服务知识内容转化成客户易接受、易懂的知识信息。知识的结构化梳理,主要是通过规范知识分类和建立结构化知识内容模板。

①多维度知识分类。多维度知识分类是指从业务、服务、客户问题不同角度对供电服务知识进行分类。

②结构化知识模板。结构化知识模板是指对知识内容进行分项拆分组合,形成内容结构清晰的知识点。

2.2 组建多级多渠道的知识运营管理架构

目前,知识运营管理涉及国网、省、地市、县以及省市县四级公司的业务衔接部门。在这四级的知识运营结构中,省级设立专门部门承担着省供电服务知识的生产统筹、调度管控、应用分析、质量优化等职责,其他部门则承担着衔接处理职能。

在岗位的设定和人员的选拔方面,针对每个岗位制定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能力要求及任职资格。在岗位的绩效管理考核方面,定义N项关键绩效指标,并针对各个知识运营岗位进行了分解和明确权重。在绩效管理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上,定义的管理报表能够提供有效的支撑。

2.3 设计具有自我优化能力的流程机制

在知识运营业务流程规范的设计上,对知识运营进行了知识生产协同和知识应用协同的划分,对供电服务知识运营管理团队和供电服务知识各渠道的使用者提出了要求和指导。在知识生产协同方面,从日常性知识生产发布管理和非日常性知识质量分析优化管理两个方面对知识运营工作详细的流程环节岗位衔接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规范。达成了知识运营管理的闭环运行和知识运营机制在质量管理体系内的自我优化。在知识应用协同方面,对省级、营业厅、客户服务现场、其他拓展渠道等6大供电服务渠道的供电服务知识应用对象、应用方式、应用流程与协同要求3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定义,提出了明确的应用要求,特别是建立了供电服务经验知识反馈提炼与分享机制。

2.4 部署多渠道支撑信息应用管理平台

构建多渠道一体化知识库管理体系需建设多渠道支撑信息应用平台。系统平台需包含应用层、管理层、系统层三个层面,并具备数据统计分析优化功能,从而支持信息多渠道的应用。

3 多渠道一体化供电服务知识管理体系建设成果

评估

知识管理运营体系建设是否符合实际业务运行环境优化的要求,需要通过实际运营来检验。通过分业务组研讨、修订、定稿的方式形成大家认可的业务运营规范;并通过培训、工作辅导的方式达成了理念方法的传递与学习;最后采用抽样试点,调查引导的方式验证了新的知识运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1 体系建设果紧紧围绕知识运营业务范围

知识运营业务范围包括运营团队管理、基础知识结构管理、日常知识业务处理、知识应用、知识质量分析管理、知识库工具平台建设等多项业务内容。通过5项规范要求,从方式方法、职责流程、工具功能等方面为知识运营提供具体的业务指导。

3.2 通过试点提升团队能力初步优化知识运营结构

在整体知识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通过有计划的组织方案讨论和知识运营方法培训工作,通过分业务组讨论和方案培训的形式进行了咨询理论方法传递,使知识管理团队的知识运营能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经过对当前知识库应用数据的分析,抽样选取6大知识点按照咨询方案的指导进行了优化,最后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检查知识优化成效。

4 结 语

多渠道一体化供电服务知识管理运营体系符合实际业务运行环境优化的要求,能确保客户通过任何一个渠道所获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便于供电企业各服务渠道人员的应用,能不断推动各服务渠道供电服务的统一规范。

参考文献:

4.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法 篇四

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 张其函

一、转换观念重新认识“知识产权”

提到“知识产权”四个字,我们可能直接想到的是“保护”,似乎给人的感觉,“保护知识产权”就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身或者是全部,在我国对 “知识产权”的认识从提出至今大致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单纯的保护知识产权,或者叫做被迫保护阶段

中国最初的知识产权制度并不是完全出于中国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而是在经济改革开放的推动下,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压力下制定的。这一阶段以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代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称备忘录)为标志。虽然以《专利法》、《商标法》为标志的法律建设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但是在那个时候,在国民经济生活当中他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大家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但是从92年以后,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备忘录》的签署,从那以后,我们感觉到“知识产权保护”这个词离我们的生活就愈来愈近,从电视台、广播报道一直到路边挂的这些小旗帜,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就在我们身边。(2)第二阶段:保护自主知识产权阶段

前面讲到第一阶段是单纯保护或者是被迫保护,说的更简单一点就是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因此当时许多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都是以“涉外”案件为主,“微软诉亚都”、“迪士尼诉北京少儿”等案件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脚步不断前进,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新的认识,即保护知识产权不仅要保护别人的,还要保护自己的。因此在1999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提出了要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制度,我国政府开始真正认识到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才知道要用知识产权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和著作权等智力劳动的成果。尽管如此由于当时我国经济的发展状况相对较为落后,工业发展仍以简单的基础加工为主,知识产权还非常的少,从1996年到2001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每年全部的发明专利的申请量还不及某一国外大公司之多。因此“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就成了英雄无用武之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不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3)第三阶段:为鼓励创新而保护知识产权的阶段

2002年,党的十六大上提出“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这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为鼓励创新而保护的第三阶段。

二、知识产权制度的渊源——舶来的法学家文化

 一般的法律制度,大多来自于民间的被普遍接受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以及商事习惯,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法律,进而成为所有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有的法律制度,则属于“舶来品”,在当地并没有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输入国接受这一规则往往是处于被动的状态,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即是如此。民间某种新的商事习惯(商业模式)的引进往往给立法者带来立法空白、或是滞后的感觉,比如传销、直销、网上购物等;而国家将某种法律制度引进则也会给民众带来不知所云的困惑。在我国以1985年实施的专利法为代表的一系列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立,就是“在广泛借鉴外国已有经验、博采各国之长、”,并且为了“履行已经加入的国际条约的义务”而设定的。

对于知识产权制度这样一种游戏规则,制定者/输出者必先考虑其自己的利益,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是向我国输出知识产权制度甚至是强迫我国接受该项制度的代表;我国作为被动接受者,在规则中最先接触到的,恰恰是最有利于对手的 “知识产权保护”。

而在我国,这些年来引入、贯彻、实施这些制度的具体的人,是以法学专家、学者、法官、政府官员以及律师等构成的特殊人群,所以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典型的“专家制度”、“专家法律”。而法学专家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视角往往局限于职业习惯本身,因为从法学的角度看到的知识产权,往往是权利义务、以及平衡权利义务的过程,而“知识产权保护”恰恰是最能够体现法律工作者价值的地方。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是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概念的不断更新的过程而前进的。“保护”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并不是该制度的全部,更不是知识产权概念的全部,对 “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更新,实际上是对整个知识产权概念的一个重新认识的过程。

三、知识产权制度的未来——扎根于本土的商业文化

法律制度不仅是对人们社会活动“限制”和“规矩”,更是一个资源整合的 工具。2002年的辉瑞公司以价值600亿美元的股票收购法玛西亚公司,成为医药行业历史上最大的一桩公司合并案。这一并购使得辉瑞这家全球最大的制药公司完全对堪称医药界明珠的关节炎药物Celebrex获得专利权(《华尔街日报》)。除此之外,交易还将使辉瑞得到法玛西亚有名的青光眼药物Xalatan和抗癌药物Camptosar的专利权。据说,辉瑞用于收购药物专利权的费用,每个高达500万美元,而法玛西亚公司拥有的药物核心专利的数量在百件以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面对现实,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转换观念,改变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只有把这个制度的核心价值挖掘出来,才能够使其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利器。

四、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营与管理

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以运营(实现市场价值)为目标的管理行为,企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将知识产权与企业战略结合起来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企业要制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判断并证实战略和知识产权之间联系,创建知识产权地图:包括公司内部、竞争对手和行业范围,把企业战略和知识产权之间的联系转化成知识产权构建系统的设计特征,通过SWOT分析,找出技术的研发重点。同时在企业内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的动员活动

(二)设计知识产权运营的基础架构

企业的基础架构离不开五个方面的功能:生产、销售、人力、研发和财务,这五个方面好比是人的五脏,之间有着互动必然的联系。企业要以这五个方面为基础,确定需要整合的运营资源。

知识产权“研发”当然是重点,在这一部分,企业应进行必要的功能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时选择必要的信息技术工具,查找、组织和运用信息创造新技术构建知识产权,实现“先于消费者发现其需求”

在“销售”端,确定市场、客户、竞争对手,对研发给与需求性的指导。在“财务”端,要对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预算,给与必要的资金支持。在“生产”端,把握好生产流程和工艺控制,保证无形的知识产权能够合理的产品实现。

企业是“人力”的聚合,这方面的管理对于知识产权而言也是重点。

(三)设计知识产权的管理团队

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非同与以往有形的生产资料,因此其构建、管理到运营,都必需有必要的专家技能来源,我们常说“定战略、搭班子”,搭建一个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团队,是一项重要的人物。知识产权的核心是技术研发,但同时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所以团队建设,一定要平衡技术和管理两方面的专家技能。无形资产的构建,是法律规制的结果,因此必要的法律专家、知识产权顾问也必不可少。

(四)管理变革,文化和薪酬结构

现在企业的高管设置很全很新颖,比如有: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首席执行官 类似总经理、总裁,是企业的法人代表。COO(Chief operating officer)首席运营官 类似常务总经理 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首席财务官 类似财务总经理 CTO(Chief technology officer)首席技术官 类似总工程师

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首席信息官 主管企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有的企业还设置了,CKO(Chief knowloge officer)首席知识官,主管企业的知识管理。其实后三种管理人员的设置都和信息、技术、知识有关,不妨将这三者的功能以实现企业的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为导向结合起来,设立一个首席知识产权官,即Chief IP officer,简称CIPO或是CIO,全面负责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因为不论是信息还是技术,这些“知识”只有“产权化”才能够为企业带来财富。

管理的职能设置、人员配备是管理变革的重要一步,利用CIO宣传知识产权的前景,为知识产权的成功做规划,管理并实施创意文化和管理流程的变革,确保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的成功。同时也是决定需要何种薪酬结构和奖励制度,实施成功的知识产权管理,(五)以实物期权分析管理知识产权投资回报

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竞争力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特征,给传统的管理思 维特别是财务功能方面带来巨大挑战,这是由市场的不确定性、高新技术产品的不确定性、管理的不确定性、高度复杂性所决定的。基于实物期权分析的知识产权投资回报分析,为新技术的开发投资决策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方法。

(六)建立基于管理价值实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前面谈到,保护不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全部,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要以实现知识产权“运营价值”为目标,从内部管理入手,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的学习、理解和运用现行各项法律制度,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莫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一切行为活动都要以企业战略为出发点。

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与管理息息相关

一说到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往往就想到与企业的研发工作有关,与诉讼、行政处罚等法律事务相关联,但实际上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往往要依赖企业内部的各部门的协同管理。

下面结合商议秘密案件,说明以财务管理在研发工作中的重要性。近几年,侵害企业商业秘密的案件频繁发生,权利人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手段维权,如果侵害后果严重的情况下,权利人还可以刑事举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在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民事审判程序中,法院是先判定是否侵权最后才确定损害赔偿,而到了这一环节,审判人员往往是按照“息讼止纷、调解优先”的原则酌情裁判,一般不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财务损失的鉴定。但是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审判中,与民事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公安机关要立案侦查,首先就得判断被害人的损失是否构成刑法的追诉标准,而公安局不具备相应的职能,因此就得委托专门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出具证明被害人财产损失鉴定报告,作为侦查立案的依据。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通过解决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获取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诉讼证据,从而达到查明财务会计事实的目的。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的反映和监督,借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既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信息系统)。结合上述定义,在侵犯技术秘密案件中的财务会计事实,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商秘权利人)的研发活动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的反映。

“研发”是研究开发的简称,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在许多实际发生的案件中,许多被害人企业的在财务管理中,并没有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将研究和开发工作的成本支出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在司法鉴定时就无法反映财务损失的事实真相,因此法院审判时由于缺乏关键的损失证据使得企业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5.棋牌游戏运营不得不了解的知识 篇五

在实际的网络棋牌游戏运营中,前期的网络环境搭建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idc系统的了解和准备,简单来说,它是运营一款棋牌游戏平台的重要支撑系统,能够为运营商提供域名备案、服务器托管(租用)、服务器安全保障、服务器数据存储等一系列服务。

idc全称为internet data 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它是基于互联网络,集中式收集、存储、处理和发送数据的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的设施以及相关的服务体系,提供的主要业务包括主机托管(机位、机架、vip机房出租)、资源出租(如虚拟主机业务、数据存储服务)、系统维护(系统配置、数据备份、故障排除 服务)、管理服务(如带宽管理、流量分析、负载均衡、入侵检测、系统漏洞诊断),以及其他支撑、运行服务等。

idc的基本术语

idc:(internetdatacenter)互联网数据中心

sp:serviceprovider,服务供应商

sla:servicelevelagreement,服务品质协议

ddos:distributeddenialofservice分布式拒绝服务

san:storageareanetworking存储区域网络

nas:networkattachedstorage网络连接存储

dns(domainnamesystem)域名管理系统

c/s:client/server,客户机/服务器结构

b/s: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结构

as:autonomoussystem自治域

snmp:simplenetworkmanagementprotocol简单网络管理协议

ups: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不间断电源系统

防火墙:用以防范非授权的访问,保护信息安全的一个或一组系统。

负载均衡:程序的一个拷贝运行在集群内所有的主机上,负载均衡技术将工作分配在这些主机间进行。

共享带宽:指一定数量的客户租用100m端口并共同使用同等级出口带宽。

独享带宽:指客户租用10m、100m、1000m端口并完全占用该出口带宽。

网络可用性: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服务的时间与全部运行时间之比。

丢包率:ip数据包在端到端传输时丢失的概率。

bpg双线空间:双线空间是指服务器采用bgp双线路接入技术(简称双线路技术)具体就是在一个互联网数据中心(idc),通过用bgp等技术手段。把 不同的网络接入商(isp)服务接入到一台服务器或一个服务器集群上面,来使其所提供的网络服务访问用户能尽可能以同一个isp或互访速度较快的isp连 接来进行访问,从而解决或者减轻跨isp用户访问网站的缓慢延迟(网络瓶颈)问题。

idc的基础业务

idc基础业务包括主机托管、带宽出租、服务器出租、vip机房出租、虚拟主机、ip地址出租、电力资源提供等服务。

1、主机托管:idc为客户提供电信级机房环境,客户将设备放置在idc机房,由客户对自身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的业务。主机托管业务可分为按机架出租(/架)和按机位(/u)出租

2、带宽出租:idc向客户提供不同形式的端口接入方式和不同带宽接入internet链路的业务称为带宽出租。端口接入方式可分为共享型、独享型:

(1)共享型:指一定数量的客户租用100m端口并共享同等级出口带宽;多台设备共同接入idc接入层交换机,通过该交换机同一条上行链路接入idc网络汇聚层设备,客户带宽受该链路所带客户数影响。一条100m共享链路可接入10~20个客户。

(2)独享型:指客户租用10m、100m、1000m端口并独享出口带宽;客户设备直接接入idc汇聚层或核心层交换机,独占汇聚层或核心层设备的一个端口,并完全占用该出口带宽,idc为客户提供受保障的带宽。

独享型带宽租用的客户还可通过按月平均流量计费的方式收取费用。月平均流量按当月流入(出)峰值流量的50%进行计列。

(3)服务器出租:idc为客户提供服务器设备,由客户进行管理维护的业务称为服务器出租。

(4)vip机房出租:客户租用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用于放置自身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由客户对自身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的业务称为vip机房出租。

(5)虚拟主机:将一台主机逻辑上划分成为若干台“虚拟”的主机对客户提供服务,每一台虚拟主机都可以具有独立的域名和地址,具有完整的internet服务器功能,虚拟主机之间逻辑上完全独立,该项业务称为虚拟主机。

(6)ip地址出租:客户使用数据中心的主机托管服务,每机架可获赠10~20个ip地址。如果客户需要额外的ip地址,则需另行租用。该项业务称为ip地址出租。

(7)电力资源出售:客户使用数据中心的主机托管服务,可使用合同规定的额定电量,超过额定部分的电量,按照增量电价标准计取费用。

idc的增值业务

idc增值业务主要包括负载均衡、存储备份、异地容灾、设备监测、安全系统、系统集成、远程维护和代理维护等服务。

1、负载均衡:对客户资源占用密集、cpu消耗大的服务器群实施负载均衡技术,使客户服务器群中所有服务器和应用之间的通信负载均衡,发挥服务器群的最佳性能。

2、存储备份:为客户提供本地重要数据的网络存储备份服务,在发生故障时对系统进行快速自动恢复。

3、异地容灾:将客户数据存储在不同地域的数据中心内,当其中一地发生不可预测的灾难时,可以迅速恢复客户的数据和功能,提高客户系统的容灾性和安全性。可根据客户需要选择性的制定不同的容灾备份方案:

(1)对所有用户数据进行周期性(每天/每周)存储。

(2)每天n次将关键数据定时批量传送至灾备中心。

(3)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部分数据的处理系统(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

(4)制定相应的经过完整测试和演练的灾难恢复预案。

(5)配备数据备份技术人员,硬件、网络技术支持人员、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技术支持人员。

4、设备监测:为客户提供网络状况和系统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向客户提供客户网络系统运行数据、网络流量报表和网络性能分析等服务。

5、安全系统:

(1)防火墙:idc可提供独享硬件防火墙并置于客户网络前端。若客户自带防火墙,idc可应客户要求提供24小时防火墙监控维护及对防火墙进行数据配置。

(2)入侵检测: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基于网络和基于主机的实时监控系统,制定入侵监控服务方案,实时监视客户系统被扫描、入侵等异常活动。

(3)病毒防范:对客户设备进行自动检测并删除已知或未知病毒。

(4)防ddos攻击:为客户提供相应安全措施以避免托管服务器受到ddos攻击。

(5)系统集成:提供专业技术队伍为客户定制各类网络系统建设方案,并提供方案实施和设备安装调测等服务。

(6)远程维护:通过kvm系统实现远程仿真键盘、视频、鼠标,使主机托管客户不需要到idc就可完成对服务器的控制,消除了地理距离的限制。

(7)代理维护:根据客户需要,通过idc专业的维护人员为客户提供托管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8)逆向dns:将网络ip地址转换为域名系统。

6.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法 篇六

作为一名网站运营管理,需要有哪些职责呢?如果想要找网站运营管理工作的人,相信大家应该都想要知道答案,本期乔布简历的小编就给大家来介绍一下。

网站运营一般来说分为产品管理、运营管理、团队管理、广告管理、会员管理、安全管理、内容管理、营销管理。网站运营管理的顺序通常就是按照所列出来的先后顺序为准。

网站运营管理岗位职责具体有以下几点:

1、负责网站的线上线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整体推广,并执行;

2、负责收集策划活动的市场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活动方案;

3、根据要求策划、组织网站的专题,对网站的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资源整合;

4、整合各项数据指标,进行用户分析,并提交相关数据报告及整改,优化建议;

5、负责部份对外的沟通和商务合作,与目标网站达成资源互换和异业合作活动方案,提升网站品牌和知名度;

6、其他相关策划推广工作。一般情况下,想要从事网站运营管理的人只需要满足能够独立完成活动创意方案及方案撰写,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方案策划能力、提案制作能力,同时精通html、css、js语言,有一定的查找错误能力,也能熟练使用ftp对官方网站文件进行管理,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乔布简历给大家整理的网站运营管理的介绍及网站运营管理岗位职责,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来源

7.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法 篇七

一、文献综述

关于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的研究, 微观企业和区域层面的研究颇为丰富。微观企业层面的研究方面, Henderson (2000) 认为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获取创新收益的重要战略, 一个企业的自身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对其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影响;唐杰 (2009) 基于知识产权活动过程, 构建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层面, 并设计了相应的评价模型。在区域层面的研究中, 杨晨 (2011) 基于SCP分析框架构建了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陈伟 (2011) 认为整体上我国区域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率偏低, 东部效率较高, 中西部知识产权运营效率普遍较低, 区域间缺乏知识产权资源的联动、协同机制;赵嘉茜 (2013) 认为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也存在知识产权无效产出、闲置知识产权等问题, 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知识产权运营上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陈建丽 (2014) 以高技术产业为例, 认为行业集中度、开放度和所有制结构因素均对知识产权运营效率有显著影响, 技术转化效率受到行业集中度和企业规模的显著影响。

现有研究成果关于工业产业的技术创新效率的研究比较多, 然而对于中国工业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研究, 特别是不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的定量研究相关文献还比较缺乏。本文从各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视角出发, 使用超效率DEA模型, 以38个产业数据样本深入分析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的高低, 在此基础上, 对我国工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的提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方法与数据来源说明

(一) 超效率DEA。常用的度量相对效率方法主要分为两类:参数法和非参数法。随机前沿分析法 (SFA) 是典型的参数法, 它需要构造具体的生产函数形式, 并估计其参数, 对模型的选择有较高的要求;数据包络分析法 (DEA) 是典型的非参数法, 它无需预设函数和进行参数估计, 需要进行投入和产出指标的设定, 它给出各行业技术创新效率的相对而非绝对效率评价。DEA将技术效率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

决策单元相对有效率, 其效率值为1, 效率值介于0和1之间, 数值越大, 效率越高, 其间的差距则代表决策单元的无效率程度。但计算结果有时会存在多个有效的决策单元。Andersen等进一步提出了超效率DEA模型, 超效率模型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在评价决策单元时, 其自身并不进入决策单元的集合, 对无效决策单元的效率值不产生影响, 但是对有效的决策单元即效率值达到1的决策单元在使用超效率模型计算时, 其效率值将会超过1, 其生产前沿面发生推移, 这样就可以对有效的决策单元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比较和评价。

(二) 投入产出指标设计与数据来源。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 并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 本文的投入指标主要包括: (1) 规模以上企业申请专利数; (2) 规模以上企业申请的专利数中发明专利的数量; (3) 有效发明专利数; (4) 新产品开发经费支出。

产出指标主要是各个产业的产出结果, 具体包括:各个产业大中型企业的 (1) 新产品项目数, 反映了知识产权直接用于新产品转化的数量; (2) 新产品销售收入, 直观反映前期给定投入下各个产业知识产权转化收益情况, 特别反映了市场对转化产品的接受程度, 以及未来市场的发展前景; (3) 新产品销售中用于出口的数量, 反映了新产品的国际市场认可度。本文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选取自相应年份的《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和《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三、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率实证分析

使用EMS1.3, DEAP2.1软件计算了工业各个产业的投入产出效率如表1所示。 (表1) 表中产业序号按顺序分别表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一) 总体效率值约有一半的产业未达到理想值, 有待提升。有20个产业的总体效率值达到了理想状态, 18个未达到理想状态。总体而言, 我国38个工业产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的平均值为0.923, 离理想值1还有较大的差距。其中, 纯技术效率值为0.952, 规模效率值0.97, 相对而言, 规模效率值较高, 但都未达到理想值。

(二) 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的产业差异比较大, 高技术产业的效率并不高。从表1中可以看出, 一方面是总的投入产出的效率值相差较大。效率值最大的达到了前沿面, 数值达到了1, 而最小值只有0.527, 远未达到前沿面。在SDEA分析中, 对于同样处于前沿面, 即效率值达到1的各个产业, 可进一步进行比较分析。未达到前沿面的产业效率值依旧与DEA的值是一致的, 而烟草制品业的效率值达到了2.239。从效率值排名来看, 烟草制品业、有色金属开采、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而非一般意义上的高技术产业的产业效率值排在前面。总体效率值的标准差为0.112, 相对较小。规模效率值的标准差小于纯技术效率值的标准差, 说明产业差异更多地体现在技术效率而不是规模效率上, 在规模方面各产业存在的差异小于纯技术效率方面的差异。

(三) 总体上规模效率好于纯技术效率。总体上, 纯技术效率的均值为0.952, 规模效率均值为0.97, 说明我国各产业的知识产权运营在规模效率上好于纯技术效率。总体上技术水平离理想值1较远, 而规模水平与离理想值差距相对比较小。在工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过程中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其技术效率, 另外也需要继续扩大其产业规模。

(四) 大部分产业处于规模报酬不变阶段。有9个产业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 7个产业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 22个产业处于规模报酬不变阶段。从规模报酬情况来看, 效率值排在前面五位的, 都处于良好的状态, 即规模报酬不变, 说明我国很多产业的知识产权运营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 应该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建设上来, 对于处于规模报酬递减的状态的这些产业而言, 前期的知识产权投入规模已经达到了临界点, 后续要着重提高其技术效率。而剩下的产业都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 其效率值一般排名也比较靠后, 后续的发展需要兼顾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 结论

1、我国工业产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效率有待提高, 且产业之间的差异大。我国的知识产权运营还处于初期阶段, 与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 起步晚, 基础相对薄弱, 运营经验不足。各个产业的产业发展环境差异大, 造成了运营效率相对不高。

2、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率与产业的知识产权投入的数量和质量不完全匹配。一些传统制造业具有相对较低的运营效率这与这些产业的知识产权投入的数量和质量有较强的关系。一般意义上的高技术产业中的部分产业, 如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效率较高, 高于产业平均水平。水、电、气等产业的运营效率相对最低, 可能是因为这些产业的集中度高, 其研发具有一定的外部性, 知识产权运营的投入要素相对较少, 不具备完全市场化的条件。

3、规模效率好于纯技术效率。各个产业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运营的投入, 其规模效率不断提高,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纯技术效率的提升。

(二) 政策建议

1、宏观环境方面, 加强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 为知识产权运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财政资金的支持将起到很好的引领和支持作用, 有很强的带动效应。加强对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的指导, 建立和完善政策体系, 规范市场运营环境。我国的知识产权运营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 专业人才缺乏, 市场机制不完善。在外部竞争压力方面, 新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面临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壁垒, 使得知识、技术等要素的溢出和扩散、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运用等受到很大的影响。我们应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加以规制, 为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的提升创造良好环境。

2、引入竞争机制, 优化知识产权资源配置。市场结构对知识产权运营效率有着直接的影响, 一般而言, 市场竞争越充分, 知识产权运营的投入产出效率越高。应根据针对各个具体产业的不同状况, 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整, 引导知识产权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对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的产业, 我们需要继续加大对产业的知识产权投入;而对于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的产业我们需要调整其资源配置的规模和方向, 优化知识产权资源的配置结构, 提高其利用效率。

3、进一步确立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根据企业规模制定相应的创新激励政策。进一步深化改革, 使企业成为创新的真正主体, 成为知识产权运营的主体。使市场机制在创新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引导企业走出去, 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融入世界创新链条中去。充分调动不同生产规模企业的知识产权运营积极性, 只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 才能带来产业的创新, 才能提高知识产权的运营效率。

4、发展专门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以提高运营效率。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创造已经取得了数量众多的专利、发明等, 但是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一直很低, 迫切需要建立起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畅通技术创新的价值链的各个环节, 打造一个完整高效的创新产业链。

5、继续加大知识产权运营的要素投入。一方面需要增加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的投入;另一方面, 也需要增加新产品的开发费用, 积极开发新产品, 开拓新市场。

参考文献

[1]Henderson R.Teaching materials of technology strategy course[R].SloanofMIT, 2000.

[2]唐杰, 周勇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研究[J].情报杂志, 2009.7.

[3]杨晨, 孙旋.SCP视角下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探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1.3.

[4]陈伟, 康鑫, 冯志军.区域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率研究——基于DEA和TOPSIS模型的实证分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11.11.

[5]赵嘉茜, 宋伟, 叶胡.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绩效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 2013.1.

8.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法 篇八

【关键词】“互联网+”;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

一、“互联网+”及其对知识产权运营的影响

(一)“互联网+”的含义

“互联网+”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简单地说就是“互联网+XX传统行业=互联网XX行业”,虽然实际的效果绝不是简单的相加。

“互联网+”的本质在于大数据及在线平台,通过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结合,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二)“互联网+”对知识产权运营的影响

知识产权运营是指企业或其他专门组织通过市场来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融资、作价入股、构建知识产权联盟等活动,实现知识产权经济价值的过程。

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知识产权运营和科技金融顺势而上、蓬勃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运营流程复杂,供需双方难于有效对接,知识产权联盟整合困难,严重制约了知识产权运营的效果。相较于传统的知识产权运营,“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运营利用平台优势,可以跨越地域及行业限制,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拉近知识产权供需双方的距离,促进知识产权交易与质押融资;同时,以大数据为支撑,可促使相关企业组成专利联盟,减少不必要的研发经费和研发时间,更有力地保护企业的研究成果,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

二、“互联网+”知识产权运营的新模式

(一)“众筹”推动创意的实现

众筹(crowdfunding),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香港译作“群众集资”,台湾译作“群众募资”,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现代众筹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基于互联网的众筹运营模式,借助网络平台的优势,在极大地降低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筹资成本的同时,打破了地理界限,扩大了宣传范围,让更多的人可以参与进来。同时互联网的低门槛特性,让小额资金参与大型项目投资成为了可能,从几百元到几十万元均可参与投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万众参与,更有效地利用了闲散资金。一方面,互联网大数据聚集了各类知识产权资源,投资方可以更容易地找到合适的项目,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权利人也更容易获得投资。如此良性循环,将吸引更多的投资方与权利人,最终高效地将投资方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资源进行合理匹配。

以影视行业的著作权众筹为例,《十万个冷笑话》作为国内首部以著作权众筹形态出现的电影,可以说开启了电影众筹的新模式。《十万个冷笑话》最早是一部连载于“有妖气”原创漫画梦工场的国产漫画,后来被翻拍成动画短片。2012年上线后,该系列动画短片引起各界的强烈反响,就连周杰伦也参与配音。“有妖气”CEO周靖淇说,之所以发动众筹项目,是因为短片虽然在网上人气高,搬上大银幕却存在一定风险,于是想到了通过众筹来检验电影版的可行性。2013年8月,《十万个冷笑话》在“点名时间”平台上发起大电影的著作权众筹项目,很快吸引了超过5000位电影微投资人,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超过137万元的投资。通过此次众筹,公司对电影的票房有了一定的预测,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电影制作中的资金困难,聚拢了大批粉丝,无形之中还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

除了《十万个冷笑话》,还有电影、娱乐节目、小说、漫画等著作权也通过众筹手段取得了成功,验证了知识产权互联网众筹的可行性。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专利、商标等类型的知识产权也将逐步出现在众筹项目上。

(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的新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越来越复杂,而现有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却不能完全满足其需求,尤其是知识产权运营方面的综合需求。企业在申请了专利等知识产权后,往往将其束之高阁,或仅仅用于打击市场侵权,无法发挥知识产权应有的市场和金融作用。在互联网盛行的今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借助互联网平台,聚集大批知商企业①,形成知商圈。通过组织知商圈内的企业参加商务交流、展会、沙龙等活动,面对面与优秀知商企业交流学习,为圈内知商企业匹配相关(国内外、同行或跨行)高端合作伙伴及合作机会;同时,知商圈运营机构可整合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通过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行业信息资源,拓宽企业决策的信息来源,提高企业应变速度。

通过互联网知商圈,可以迅速筛选出优秀的合作伙伴,提高合作的质量。同时,知商圈内的多种知识产权服务可解决企业包含知识产权申请、维权、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变现等知识产权综合服务需求,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知识产权投资的新模式

借助互联网的连接作用,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互联网为平台,汇聚大批知商企业之后,可成立投资公司,设立知识产权创投基金,对知识产权进行投资,在给企业注入资金的同时,基金投资人也可以从中获利。

创投基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知识产权融资基金,对具有技术优势的创新型企业进行评估并挑选合适企业进行投资,加速其高新技术产业化,同时为基金投资人带来高额收益。(2)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根据某一园区的产业规划,汇集来自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利,通过向企业提供专利组合进行许可等方式,促进产学研市场化运作,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降低企业研发成本。(3)产业联盟基金,引导相关企业成立产业联盟,组建专利池,进一步通过产业联盟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管理及许可等业务,并保护联盟企业免受专利流氓侵扰。(4)技术转移基金,根据对企业需求的挖掘和外部渠道的沟通,通过技术转移项目帮助创业型企业弥补技术积累不足的短板,促进企业健康成长。(5)知识产权保护基金,通过知识产权保险、托管等方式协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清理市场、促进创新。(6)知识产权探索基金,持续探索知识产权运营发展动向和适应政策发展的运营机制,如知识产权证券化等。(7)发展知识产权创投基金,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除了能为知识产权创业活动提供资金、有助于构建多样化的创业融资体系外,还可以避免一味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可能带来的隐患。只有成立专门定位于投资知识产权创业活动的基金或机构,才能够为广大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技术创新项目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四)知识产权金融新模式

目前,国内普遍存在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的问题,很难发挥知识产权的担保作用,从而为处于创业阶段的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与互联网融合的过程中,创造了一种全新的运营模式——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即借助互联网的网络信贷平台提供相关理财等金融服务,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资金需求和投资人的投资渠道等问题。

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核心是知识产权,利用知识产权的商品价值属性,企业或个人可以用有价值的知识产权质押来获得借款。利用知识产权的唯一性和稀缺性带来的商品升值属性,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持有的知识产权增值获益。利用知识产权组合使用产生1加1大于2的技术链接属性,企业可以将特定知识产权组合,通过市场运营创造更大价值。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将知识产权的这四种属性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有效放大,形成了以互联网平台为工具的、有别于传统的可实操、低门槛、大众参与的新型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

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在国内刚刚起步,2015年4月20日,国内首家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平台——广州知商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宣布成立。该公司2015年对两种模式:互联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和互联网知识产权创投基金模式进行了产品化推广,并取得不俗业绩。其网络平台www.i2p.com已经帮助众多企业募集到发展资金,其知识产权增值投资产品也已为投资人带来投资收益。该平台在创始之初即汇聚了一批在知识产权行业活跃多年的专业人士,奠定了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能力,并与国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汇桔网达成战略合作,通过该平台解决了知识产权融资难的问题。

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诞生,有利于资金流向更具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知识产权项目,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的速度,提升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转化率;有利于知识产权资源的整合与再分配,降低整个社会的创新成本;有利于降低大众参与投资知识产权的门槛,激发大众投资知识产权的热情。我们相信,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将打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僵局,以有别于传统的运营模式,推动中国知识产权运营事业加速前行,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彰显。

三、结语

“互联网+”模式下的知识产权运营将更加便捷和高效,大大促进全球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提高知识产权拥有者的产业竞争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互联网金融制度有效结合,可形成知识产权运营与金融制度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并为拥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创客”凭借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创造更多投融资的机会,加速中国从制造大国走向创新强国的进程。

注释

①知商企业是指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方面具有自己的独特能力的企业和服务机构。

参考文献

[1]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http://news.sina.com.cn/c/2015-03-16/224431612998.shtml.

[2]曾妮钟飞兴.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在穗启动将推知商贷服务和知识产权创投基金两大项目[N].南方日报,2015-4-22 A07.

[3]网易新闻.国内首家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平台正式启动.http://news.163.com/15/0421/13/ANNQ940800014AEE.html.

作者简介

上一篇:漫画《父与子》读书笔记下一篇:人音版小学五年级音乐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