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

2024-07-23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精选10篇)

1.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 篇一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须知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关系合同的复印件;

7、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关系合同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8、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关系合同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9、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0、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标有单位名称的评标专家库查询结果)。

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1月11日建设部令第154号)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

(一)所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 3年;

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200万元。

(三)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

(一)所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 1年;

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 8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四)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

(一)和

(三)第3、4、5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三)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办公场所证明:人均不少于10平米);

6、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7、企业上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专职人员还应提供职称证书、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社保证明和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9、技术经济负责人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延续记录)、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和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10、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延续记录)、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和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11、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及继续教育证明)经历证明;

12、评标专家资格证、聘书(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材料);

13、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申请表二中所列资格有效期内代理业绩),每项业绩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表(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表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

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有效期内的市场诚信行为信息档

案(所属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诚信记录”栏签署意见)。

注:(1)专职人员(注册执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2)社保证明: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参加社保人员名单及缴费凭证(名单按规定式样填报,须加盖社会保险机构印章,甲、乙级提供近三年凭证);

(3)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要求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表中五、六、七项的人员必须与企业信用档案〈网上〉填报一致)及电子文档或光盘一份(甲级申请表一式三份,光盘一式二份,代理机构基本信息表及光盘各一式二份);

2、附件资料一套(甲级二套)。注明总册数和每册编号(其中业绩证明材料应独立成册);

3、附件资料应按“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排列,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签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标明页码和总目录,复印资料关键内容清晰、可辨;

4、附件资料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

5、专职人员的资料,除按照 “申请材料内容”的顺序排列外,《申请表》中人员名单的排列顺序应与上述相同;

6、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当依照《申请表》中填报的项目顺序(按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提供,同一项业绩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按顺序合订在一起,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递交申请(申请乙级、暂定级的所属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申请表初审部门审查意见栏签署意见)。其中,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二)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属于省建设厅初审建设部认定的,建设厅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建设部审批;属于省建设厅审核认定的,建设厅提出审查意见并公布;

(三)取件人凭受理通知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身份证、原资格证书办理领证手续。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2.保险代理人申请资格 篇二

 变更签名的资格人为原签名资格人,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 如果申请资格人为投保人并且投保人身故时,其法定继承人享有相应的申请资格;若法定继承人为多人时,所有继承人可以书面授权其中一人办理且由申请人出具书面证明书证明已经征得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意。当退费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还需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变更、个单保单贷款、个单新增附约需被保人书面同意后方有申请资格

二、申请应备资料(1)有效证件:16岁以上人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军官证、离退休军人证)、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带照片的户口簿(为户口簿本身有照片的)以及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照片加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身份证明文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仅使用不带照片的户口簿。

2010年新保全规则

三、体检费的规定 :

 退费金额中应扣除体检费的项目:

核保给出核保结论是标体的、核保还未给出核保结论的,但进行承保前撤件或强撤的;无论是否标体但犹豫期整单退保的  退费金额中不需要扣除体检费的项目:

因核保结论是非标体导致承保前撤件或强撤的,部分险种犹豫期退保的。

 注:强撤:指投保单因非公司内部操作原因自交单之日起满30天仍未承保

四、客户亲办事项 :

 异地保全,即客户不在保单所属地办理的保全变更; 

挂失退保、保单贷款、非投保人亲办的保单补发领取、保单补发一年内所有的付费保全项目;  凡退费金额不是退回原账户的保全作业;

退费金额超过下列金额的(银行保险办理犹豫期退保或犹豫期减保且付费退回原账号的保单除外):个险3万元(含),银险5万元(含);

五、保单遗失的作业处理 :

 在保单遗失的情况下,除解约、复效、满期金领取以及投连险种涉及账户操作的保全项目外,在办理保全事项时须先办理保单补发。

 若客户到公司柜面办理满期金领取但保单发生遗失的,应按照保单挂失作业要求处理。

六、保单挂失

 投保人在保单遗失的情况下申请保全项目,应当先申请保单挂失。保单挂失设一周的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进行保全操作。

七、挂失退保

 挂失退保必须由投保人亲办并出具遗失声明;(注:遗失声明详见附件)

 挂失退保设一周的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进行保全操作(投连险保单除外);

 保单挂失等待期满后,为不影响客户权益,操作人员应将保单挂失申请日期作为保单犹豫期减保或犹豫期退保申请日期,其它作业项目可将客户挂失期满日期作为申请日期,若挂失期满日为节假日应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八、投保人变更

 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原投保人、变更后新投保人的签字同意.且需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新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须具有可保利益; 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如保险费豁免),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个人告知书››且必须提交核保; 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身份信息及收费信息.九、保单补发  暂停、质押或终止的保单不可进行保单补发;

 保单送达客户后,客户在保管的过程中因遗失、损坏、被盗等需要补发保单的情形可以申请保单补发。若收回已损坏的保单,可直接办理保单补发。其它情况需先进行保单挂失操作,待挂失期满后才能操作保单补发。

 若在交费期内客户申请保单挂失,应提醒客户先缴费以免保单失效。

 保单补发、退保、犹豫期撤保、满期金领取可与保单挂失一并申请,但需在挂失期满后才能操作。

 非投保人本人亲办的补发保单必须由投保人本人亲自上门领取保单;

 该项目仅补发保单,不补发发票;

十、缴费频率变更

增加小缴别期交保费与年交保费的比例: 月缴=年缴×0.09

季缴=年缴×0.265 半年缴=年缴×0.52

注意:若保单有多个险种停效仅对部分险种复效,复效后再进行缴费频率变更会报错,需要将停效的险种退保后才可进行该项目的变更。

十一、公司续收保费专员可代审证件的保全项目

 公司续收保费专员除客户亲办项目外,可代为审核客户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审核后需在证件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

4、业务人员可代审证件的保全项目

(1)个险业务员

 公司个险业务员除客户亲办项目和付费类保全项目外,可代为审核个险客户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审核后需在证件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2)银保客户经理

 公司银保客户经理除客户亲办项目外,可代为审核银险客户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审核后需在证件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

十二、银保产品受理范围

银险业务;犹豫期退保、退保,以及其它公司授权的保全项目

2、代受理银行柜面职责

银行柜面:指经本公司同意受理保全业务的银行柜面。

3、代受理作业规则

(1)通过银行柜面受理的保全业务,需要客户本人亲自到银行柜面提出申请;

(2)申请人填写完申请书以后,银行柜员应当对填写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填写内容无误以后,在申请书的“工作人员填写栏”填写受理银行网点名称、受理人员姓名、加盖经保险公司认可的网点银行业务专用章。

十三、代受理作业规则

(3)银行柜员应当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和银行存折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正面空白处书写“原件已核”,由受理的银行柜员签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注明年月日。

(4)申请书和申请材料复印件一起妥善保管。

(5)银行代为受理客户申请的,客户经理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将该申请提交到公司柜面;

3.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书 篇三

尊敬的宁夏保监局领导:

中卫市苏宁物流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0年5月30日,注册资本金为伍拾万元人民币。陆建平出资30万元占公司总投资的60%,李永杰出资20万元占公司总投资的40%,公司以出资30万元占公司总投资60%股份的陆建平为法人代表,李永杰分管公司外部事务。保险业务由王蓉具体负责。

中卫市苏宁物流有限公司,经营普通货物运输,汽车中介信息,货运信息服务,车辆证件代办,纸制品销售等业务。我公司现有重中型挂靠车辆40余台,年保险业务达100万元左右,并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

望贵局批准为盼!

申请机构:中卫市苏宁物流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5日

4.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 篇四

申请招标拍卖挂牌使用高新区土地竞买人入围资格

申 请 指 引

一、申请条件

投标或竞买申请人及拟建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 件:

(一)市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

(二)申请企业或新设企业的发起股东从事出让地块准入行业生产经营3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符合深圳市和市产业带的相关指标和要求,各项数据应具有真实性、合理性;

(四)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和银行资信证明,且自有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五)符合拟出让地块的其他要求。

上述条件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拍挂公告中公布。

二、申请材料

(一)投标或竞买资格审查申请表(原件2份,并提供电子版本。申请表通过网址:下载);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四)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投资项目的决议(原件1份,应列明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等内容);

(五)按规范格式编写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原件2份,并提供电子版本);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两个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新设企业提供其非自然人大股东相关材料(复印件各2份,验原件);

(七)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原件1份);

(八)企业上纳税证明和员工社保情况证明,新设企业提供其非自然人大股东相关材料(原件各1份);

(九)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十)市产业带管理机构根据拟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在招拍挂公告中明确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应在首页加盖公章,其余加盖骑缝章。

三、受理机构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 业带办)及其委托的片区管理机构。受理窗口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市产业带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申请时限

投标或竞买申请人应当按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的招拍挂公告中所登载的期限和提交资料等要求,向受理窗 口提交申请材料。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的,受理窗口不予 受理。

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不予接收材料通知书》。申请人应根据通知书的提示备齐材料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审查时限

市产业带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

审查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补充完善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按市产业带办出具的《补充材料通知书》,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前提交补正材料。申请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一次性全部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需要现场考察或专家评估的,申请人应当配合。申请人为新设企业的,其股东中的项目技术持有人或实施人为考察对象。

六、申请材料的有关解释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第(四)条中的“自有资金”,指实际可用于项目投资的所有者权益,即企业最近一年内由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所有者权益,剔除无形资产、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后实际可用于项目投资的部分。

(二)申报材料第五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以下要求编写: 项目可行性报告应充分说明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当前及未来的经济、市场、技术、资源、环保、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对项目的生产能力,工艺装备、用地规模、物料供给、资金投入、效益分析等做出切合实际的分析。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依据及预期目标。

2.申报单位名称、性质、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主要财务指标。

3.投资各方简介。投资各方名称、注册国家(地区)、法定住所、资信与经营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等。4.经营范围和规模。具体产品的名称、生产规模、产品销售渠道及内外销比例;所列的名称及其规模,要明确具体,用词规范,并与企业的注册资本、生产场地、主要设备、技术力量等相适应。

5.市场分析。产品的特点及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情况,市场竞争力、市场风险分析及产品销售预测;企业或股东具有哪些优势(技术、资金、市场、管理等方面)。

6.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技术来源及其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主要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产地和新旧程 度;要列出主要设备清单、价格及总值;如以二手设备、实物作价投资的,要列出其各项估价及总值;如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的,要说明该产权的有效状况、特性、实用价值、作价依据和总值、回收或提成办法等。7.生产工艺环节流程图。8.循环经济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9.主要原辅材料及配套件的名称、数量及其来源,属化学品(原材料、助剂、溶剂或添加剂)的,应写出准确化学名称及分子式、用量、来源。

10.土地、厂房、用水、用电、装机容量、燃料及运输工具的需要量及其来源。要详细说明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堆场的名称、数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及用途等。11.项目用地总平面布局图及相关技术指标(即项目用地的平面示意图,并标明生产、研发、办公、宿舍等建筑物的位置、层数及层高等内容)。

12.企业组织及人员培训。企业员工总数、构成(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等),企业组织结构设置及人员培训计划。

13.环境影响及治理方案。拟建项目废水、废渣、废气等的排放情况及治理方案的说明。14.安全生产措施。

15.项目实施的综合计划及进度安排。包括勘探设计周期及 进度,设备搬迁或购置进度,工程施工计划及进度,调试、投产年月及达到生产能力期限的预测。

16.投资概算。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的投资额、流动资金额及投资概算依据,资金筹措方式与可靠性,资金投入计划等。17.经济效益分析。项目投产后的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应根据深圳市统计局现行的统计方法进行估算;销售收入、生产成本构成测算和各项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包括员工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投资回收期分析,现金流量表。18.其他应该着重说明的情况。

19.综合评价结论。包括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价结论及项目风险评估。

(三)申报材料第七项“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是指除自有资金外需要通过银行融资、引进外来投资或者股东增资等方式筹集项目资金时,银行出具的承诺提供项目投资资金的证明文件。其中,股东增资的需提供股东会议决议原件;引进外来投资的需提供投资协议复印件(验原件,外文材料须提供中文译件)。

(四)申报材料第八项“纳税证明”为国税和地税部门分别出具的上纳税证明;“社保情况证明”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上“社会保险金收缴核定单”或“用人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五)电子版资料可以光盘形式提交。

(六)申请企业申报的每份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超过一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七、联系方式

5.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 篇五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

二、附件材料一套

1.原资格证书正、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机构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和办公场所[自有的:提供产权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6.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的专职人员,甲级企业不少于20人,乙(暂定)级企业不少于10人,并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下同)。专职人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

1)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2)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件、职称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1-

3)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的身份证件、机构注册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4)除上述1)至4)人员外,其他专职人员应提供身份证件、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或者在本机构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甲级和乙级为近三年的,下同)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缴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

7.《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表二中所列的资格有效期内招标代理业绩的证明材料,每项业绩的证明材料均应当包括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评价意见,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申请乙级晋升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其业绩应当满足近三年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且每项招标代理业绩金额均不超过3000万元。

申请暂定级晋升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其业绩应当满足近三年内招标代理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不低于3亿元,-2-

或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0个。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有效期届满续期申请时,其业绩应当满足近三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1000-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金额在8(3)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8.经审计的上一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

9.资格有效期内的奖罚情况。

10.技术、经济等方面评标专家职称(聘书),机构内部管理各类规章制度等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11.一个有代表性的项目资料:

资格有效期内(甲级和乙级资格为近三年,暂定级为近一年)完成的—个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有代表性项目的完整资料—套。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标底、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和招标人的评价意见。

三、初审意见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材料应当先经机构所在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印章后,报送建设部。

四、机构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申请重新核定资格,-3-

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机构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申请重新核定资格的,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或合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

3.国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

门的批复文件,其中改制企业还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4.非国有企业,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复印件;

5.企业分立后,原企业仍保留资格的,应与分立后新成立的企业同时申报。

五、企业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申请资格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企业资格变更的批复文件;

2.首次申请资格的全部材料,由企业新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3.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资格变更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6.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 篇六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1 重庆方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信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正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

新申请

暂定级

新申请

暂定级

新申请

暂定级

新申请

暂定级

新申请 结论 备注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申报类别 公司 6 重庆兴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重庆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乔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聚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宽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重庆一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暂定级

新申请

暂定级

新申请 暂定级

新申请 暂定级

新申请 暂定级

新申请 暂定级

新申请

合格

规章制度不健全;专职

不合格 人员不足;执业注册人

员不足6人;无企业可

行性研究报告

规章制度不健全;专职人员证明不充分;执业

不合格 注册人员不足;技术经

济负责人无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无企业可行性

研究报告

注册资金不足;规章制

不合格 度不健全;专职人员不

足;无执业注册人员;无法人代表任职文件

专职人员社保证明不

不合格 全;执业注册人员不足

6人;技术经济负责人未注册在本单位

不合格 专职人员无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

负责人无任职文件 10 11

暂定级

暂定级 重庆同诚天行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升乙级

暂定级 重庆开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升乙级 重庆铂码工程咨询有限乙级资格延公司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乙级资格延公司

续 重庆兴泰建筑技术开发乙级资格延有限公司

续 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乙级资格延限公司

续 重庆金宇建筑工程咨询乙级资格延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服务有限公司 续 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乙级资格延公司

合格

无办公场地证明,专职人员数不足且无社保证梁平县翔鹤招标代理有乙级资格延

不合格 明,注册执业人员不20

足,注册资金不足,技限公司 续

术经济负责人无执业注

7.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 篇七

办理指南

一、类别:行政许可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发证

三、资格条件: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2、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表可以从广西建设网或中国建设信息网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系统”下载,电脑打印)及电子文档;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5、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6、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7、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产权 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9、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原件1份);

10、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11、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附件材料的要求

(一)附件材料内容要求

1、提交材料时机构应提交原件核验,并加盖公章,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机构需同时进行网上数据申报及书面材料报送工作,软件及密码锁请向区建设厅信息中心咨询(广西建设大厦十四楼,联系电话0771-2260122);

3、材料涉及到人员、资金、设备等指标,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提供;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机构法人为审核单位。机构(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均不得重复计算;不得将子公司的人员、设备、工程决算收入等作为母公司的资质条件;

5、附件材料中的机构人员职称证书和身份证、财务和统计报表、合同等资料可采用复印件。申请材料中需要机构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公章或印鉴无效;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报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7、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资质审批部门对复印的附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机构出具附件材料原件的,机构应当出具原件。

(二)、附件材料装订要求

1、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

2、附件材料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

3、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须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辩;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4、装订分类:

1)附件材料一(综合资料卷),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

----出资资格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

----机构行政、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

----机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及证明;----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2)附件材料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卷),内容包括:

----机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三)、材料册数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二套(含附件材料一、二)。

六、承诺时限: 1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现场踏勘和评审时间)

七、办理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机构: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8.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 篇八

(1)科技部统一编制的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由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机构成立的批件或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介机构的组织章程;

(4)法定代表人、科技评估或科技项目招标投标部门负责人的简历;

(5)专职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人员的名单及其主要专业背景材料;

(6)主要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科技咨询研究成果名单及简要介绍;

(7)证明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用标准A4号纸装订成册,一式8份。

9.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 篇九

(发稿时间:2010-2-26阅读次数:3361)

一、办理事项

1、工作单位省内调动变更

2、工作单位调动跨省变更(省外调入):

3、工作单位调动跨省变更(本省调出):

4、工作单位名称变更:

5、证书或专用章遗失补办:

注:变更到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企业的造价员还需提交人事档案代理协议,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名单及近期缴费凭证。

二、办理依据: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福建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闽建价

[2007]11号)

三、申请受理机构: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核验后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四、承诺时限: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当即予以办理。

五、办理地点、联系电话:

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七楼监管科

10.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申请指南 篇十

中介机构在申请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如何审查?

科技部、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介机构的已往业绩、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认定其从事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资格。审查认定应根据科技部制定的综合评价标准体系,采用函件评审、实地考查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申请从事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的中介机构,在审查期间,其有关人员应根据科技部、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参加由科技部、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培训。对通过审查认定的中介机构,确认其人员培训合格后,分别由科技部、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由科技部统一印制的“国家科技评估资格证书”、“国家科技项目招标投标资格证书”或“行业和地方科技评估资格证书”、“行业和地方科技项目招标投标资格证书”。由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须报科学技术部备案。

上一篇:新编大学英语3教案下一篇:部队涉网信息对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