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2024-08-03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共9篇)

1.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篇一

哈尔滨工业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校内外调剂信息

一、接受调剂的学科与名额:

食品科学专业接收相关专业考生若干,优先录取中法、中爱联合培养考生。

二、接受调剂申请的条件:

拟调剂录取的校外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1)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即政治、外语50,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80分,前三科总分190,总分320;

(3)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近的学科考生;

(4)优先接收55所有研究生院的学校的本科毕业生。

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请参阅《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登陆网址:http://yzb.hit.edu.cn/hityzb/news.jsp?id=228

三、调剂流程

校内调剂:流程按学校的统一规定进行,校内调剂报名截止时间:3月25日。

校外调剂:在4月初教育部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后,考生本人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在此之前请有意向申请调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3月30日前及时与食品学院联系。

四、调剂复试办法

复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接受调剂单位及联系方式:

接受调剂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451-86282907

联系人:丛老师

E-mail:spxy@hit.edu.cn

2.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篇二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学制度,改革,发展

1、现代大学制度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处理好校内外的关系, 校外即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校内即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之间的关系, 形成现代大学法制体系与之相应的现代大学运行机制;促进现代大学理念的落实, 弘扬现代大学精神, 以保证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以及引领社会发展的现代大学功能的实现。[1]

现代大学制度是围绕两个基本问题展开的:一是大学组织的高度社会化后如何平衡好大学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二是面对大雪与社会之间日益复杂的关系, 大学如何解决好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其核心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 面向社会自主办学, 实行民主管理。[2]

对于现代大学制度而言由我们来评价身处其中的制度, 恐怕是一项无论如何都不能回避的实质性工作。经过不断地发展, 改革与完善, 现代大学制度正是在面对现实、克服困难之后, 指引大学走向应该走的路。大学是学习高等理论知识, 进行知识创新、传播, 同时也是人类文明的继承者和发扬者, 更是我们走向社会, 走向美好生活的摇篮。

2、中法大学的高等教育

2.1、中国高等教育

众所周知, 中国教育的弊端在应试教育。现阶段的问题是, 改革开放以来, 可以说应试教育不但没有得到纠正, 反而是愈演愈烈。应试教育会导致两个恶果:一是培养的学生高分低能, 缺乏实践精神和缺乏创造力;二是培养的学生根本不符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标准。由于面对的是应试教育, 有许多优秀人才, 被培养、造就成了没有个性、没有思想、没有创造性的平庸之才, 就像工业生产线一样, 产出同一规格、同一型号、同一品质的物质产品。中国高等教育的表现, 首先是学校的升格。中专升大专, 专科升本科, 学院升大学, 成了普遍的潮流。学校升格的结果是, 中等专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没有了, 全社会都来培养大学生。造成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严重短缺。同时也导致大学教育质量低下。其次是大学的合并。结果是, 人为造成许多超级大学、巨型大学。简直像大学的宇宙飞船。大学绝对不像企业、公司那样, 越大越好。大学是教育人的地方, 不是企业那样通过行政层次、行政手段和经济利益机制进行管理。超级大学、巨型大学, 难于管理。内部关系复杂、矛盾复杂, 管理困难、管理混乱。必然造成教育水平低下, 教育质量严重缩水。第三是学校的盲目扩招。盲目扩招导致教育、学校的性质、目的改变。盲目扩招将导致大学毕业生“毕业易, 就业难”。会给社会造成相当大的压力。第四是搞教学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建设, 搞各种评比评估。评比和评估成了很多学校长期的中心工作, 教学工作就这样地被“边缘化”了!教育质量怎么能不下降?怎么能不滑坡?

2.2、法国高等教育

法国大学为了适应地方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已形成了国家与地方共建的特点, 教学设备主要的仍由国家提供, 但地方政府也给予极大支持, 学校还可以通过一些其他的途径来获取一些教学设备, 如向欧盟申请资助。在法国大学的校内机构设置上, 一些大学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来组建各种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教学和科研部门, 对于教学内容而言, 学校可以自行决定。因此, 法国大学管理体制具有灵活性。一些大学更加注重职业培训, 这种培训其职业能力与规范的“生产工程师”相吻合。

2.3、改革与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的各项事业转折的重要阶段, 中国高等教育进入一个“加速发展, 拓展办学形式”的新阶段。这时提出要发挥现有高等学校尤其是老学校的潜力, 积极提倡大城市, 经济发展较快的中等城市和大企业举办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 扩大招生规模。90年代至今, 中国高等教育进入结构优化期。

90年代以来, 法国人认为在当今国际社会的大潮中, 所有的挑战无一不是国家实力的体现, 因此, 法国开始逐渐对高等教育进行改革。法国成立专门机构, 采用商业化策略扩大招收留学生, 实行留学生来源多样化政策, 学习的国际化等措施来改革高校, 而这些高校必须根据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强, 新的企业结构, 环境条件的变化和新技术的不断发展, 不断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 以展示法国高等教育的特色和创新。

当代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 交流是互相学习对方的先进经验何文明成果, 促进国与国之间相互理解的有效途径。在目前所进行的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中, 我国要自觉掌握交流的目的, 意识到国际交流动机的多重性与复杂性, 了解现状和弊端, 把握交流的方式, 组织交流活动增强本国高等教育实力, 取长补短, 相互借鉴, 发挥积极效应, 去掉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现代大学制度论》方明, 谷成久主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6.12

[2]、《亚非拉十国》王留栓编著学林出版社2001.8

[3]、《国外高等教育调研报告》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4]、《高等教育国际化:跨世纪的大趋势》陈学飞主编2001.11

[5]、《外国高等教育史》黄福涛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一版

3.中法建交五十载 中国美术颂友情 篇三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人民政协报社、瑞士阿尔卑斯水墨基金会共同主办的“勃朗峰之夏——纪念中法建交50周年当代中国画作品展”,已于当地时间7月1日在法国霞慕尼市阿尔卑斯博物馆隆重开幕,共展出刘大为、吴长江、许钦松等二十位中国当代美术名家的四十幅作品。作品以描绘阿尔卑斯地区的风土人情为主要表现内容。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许钦松、瑞士联邦前总统帕斯卡尔·库什潘(Pascal Couchepin)、法国霞慕尼市参议员夏磊(Charlet)、法国霞慕尼市副市长埃里克·富尼埃(Eric Fournier)、瑞士阿尔卑斯水墨基金会主席田德(Gerald Im feld),以及来自霞慕尼市的艺术家及爱好者百余人出席展览开幕式。

今年适逢中法两国建交50周年,中国美协借助水墨画展的艺术形式向法国民众介绍中国文化艺术的发展成果,以促进双方文化机构的长期合作。中国美协曾于2004年中法建交40周年之际“中国文化年”期间,举办过中国画、版画、漆画、陶艺、平面设计等系列美术作品展览;2009年为庆祝新中国60华诞,又在巴黎中国文化中心举办了“中国当代美术精品展”。此为中国美协第三次踏上法国这片友好祥和的土地,倾情奉上“中国味道”的视觉艺术盛筵。

4.中国边疆地区的新危机和中法战争 篇四

一、中国边疆地区的新危机

1.背景

19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加紧争夺殖民地,中国成为它们争夺的主要目标

2.表现

新疆:浩罕国阿古柏入侵  沙俄占伊犁并支持阿古柏  英国支持阿古柏

西藏:英侵西藏

台湾:美日侵略台湾

二、中法战争

1.背景

法国入侵越南北部,企图以此作为侵略中国的基地

2. 经过

爆发:1883年法军向驻守越南的中国军队发动进攻

马尾海战:清政府福建水师受重创  清政府被迫向法国宣战

台湾战役:刘铭传扼守淡水击退法军

镇南关大捷:l885年  冯子材  清政府乘胜而求和

临洮大捷:大败法军并攻克十多个州县

3.《中法新约》:中国西南门户被迫打开

5.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篇五

厦中法【2017】96号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各区法院、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12月31日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为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裁判经验,对审理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作出解答,供办案时参考。

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如何认定其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因此,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而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的,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2.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认定该人员工伤的,按工伤保险规定处理。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明确是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起诉还是以工伤起诉。以工伤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行申请劳动仲裁。受害人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起诉的,适用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按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招用的人员仅以转包、分包事实为由请求确认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3.挂靠车辆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因工伤亡如何处理?

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车辆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因工伤亡,请求被挂靠单位、车辆所有人按照工伤的有关规定赔偿的,参照本解答关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规定处理。

但挂靠车辆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仅以挂靠事实为由主张与挂靠单位之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4.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人员要求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支付工资的应当如何处理?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招用的人员以其与承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请求承包单位支付工资的,不予支持。该人员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以劳务关系为由要求承包单位承担支付工资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为共同被告。如果其请求符合《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可以予以支持。该人员坚持主张劳动关系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工伤亡应如何处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受聘到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未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告知其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其坚持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6.未休年休假加班费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 未休年休假期间工作报酬为工资的300%,因年休假为带薪休假,故其中100%为正常工资,200%为加班报酬。200%的加班报酬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不适用特殊仲裁时效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协商安排休假时间但劳动者未实际休假应当支付加班报酬的,被侵害之日指应休未休之日的工资应当支付之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安排休假时间的,被侵害之日指当年12月工资应发放之日。

7.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应如何认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称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的一倍工资的,按日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8.如果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主张二倍工资的,可不予支持。下列情形一般可认定为“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女职工在产假期内或哺乳假内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内的,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如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工作职责的,不予支持。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有证据证明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予以拒绝的除外。

9.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如何赔偿?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履行职务因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的,可以支持。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当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劳动者应承担赔偿数额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等具体情况酌情确定,且不得把属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经营风险扩大由劳动者承担。

10.保安、门卫、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岗位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加班事实应如何把握?

用人单位对保安、传达室门卫、仓库保管员等岗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过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一般不支持劳动者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加班工资。

未办理特殊工时制审批手续或超出审批时间的,应当依法支持加班工资。但因其岗位工作性质具有特殊性,加班事实应综合考虑。如确因工作所需和单位要求,不能睡眠休息的,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如工作场所中同时提供了住宿或休息设施的,应合理扣除可以睡眠休息的时间,即劳动者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不应计算为工作时间,对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上班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裁判实践中,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是否在工作场所内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休息设施;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或规章制度中对劳动者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强度的要求(以判断劳动者按照该制度工作是否将导致事实上无法休息);用人单位安排值班的人数(即考虑同一时段劳动者是否有轮换休息的可能性)。

1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加班工资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认定加班事实应主要审查计件工资劳动定额是否合理。劳动合同对计件工资劳动定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定额审查,无约定的按行业规定审查。对劳动定额明显不合理或无行业规定的,可以按标准工时折算计算加班工资。

12.用人单位有逾期发放工资的情况,但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前已经发放,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支持?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前已经足额发放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

13.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时发现仲裁裁决遗漏部分请求事项,应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时,发现仲裁裁决遗漏部分仲裁请求事项,不应要求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可以直接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

14.当事人否认在仲裁程序中认可的事实,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在诉讼程序中,除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的,当事人否认在仲裁程序中所认可事实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5.我市法院和仲裁机构以前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

自本解答下发之日起,我市法院和仲裁机构以前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6.中法饮食礼仪差异 篇六

中国古话说“人之不同,各如其面”。

朝夕相处的人尚且不同,何况远隔重洋,在完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呢?事实上,就是同一个人,从不同的角度和眼光看来,也全然不同;中国古代诗人苏轼(1037-1101)早就说过:“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一个封闭的自我是不可能真正认识自己的;一个封闭的民族也不可能真正了解自己的长处和弱点,从而得到发展。

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 ·郑语》),就是说,只有参差不齐,各不相同的东西,才能取长补短,产生新的事物,而完全相同的东西聚在一起,则只能永远停留在原有的状态,不可能继续发展。

中国和法国远隔重洋,但两国的文化都被公认为是历史悠久、富有情趣、各具特色的。

本文作者选取中法文化中对“味道”的不同解释,作为差异“远”“近”的两端,进行比较对话,尝试挖掘出隐藏在两个古老民族背后的历史文化的不同。

二、法国味道·美食宗教

说“味道”就一定会想到“美食”。

法国的“美食”更是不得不提的法兰西民族的骄傲之一。

以往有很多文章介绍过法国大餐制作烹调之奢华精致,本文试图跳出这个旧框,从深层传统文化内涵的角度去探寻法国味道的根源。

在法国,食物的烹饪有着宗教的外在一切:它的礼仪、信条,以及它的“大祭司”们。

法国人相信奶油或油脂的优点,并在感情上与拉伯雷、埃斯科菲耶是相通的。

从耶稣最后的晚餐到圣餐面饼,基督教徒们都在信仰与肚皮间加上相近的印记。

餐桌和任何宗教一样既是超验性的又是强调社会与经济现实的。

高雅的格调有其礼仪性的习惯。

在很长时间里它是依照基督教的历书建立起来的礼仪。

其中包括吉祥食物:酒、面包、盐、鱼猪肉等等。

在法国,从前,圣诞节是素食的一天(食用薄饼、烤栗子伴热酒)。

这表示对基督、人以及化为肉身的神等一切的信仰。

至于更为丰盛的晚餐的传统很晚才从法国南部地区传播开来。

当时餐桌覆盖着三层桌布和装点着三支蜡烛,象征着三位一体,十二个小面包环绕着一个大面包,同样代表上帝和十二使徒。

传统的菜单包括与基督的七个伤口相应的七样菜,随后是基督和十二使徒的十三份餐后点心(烤饼、杏仁、无花果和葡萄)。

这顿圣诞晚餐事再望午夜弥撒后由团聚的家人或相聚一堂的朋友共同分享的。

圣诞节吃劈柴形蛋糕的传统令人想起一种有关燃烧一块劈柴,上面浇上一杯酒,同时祈求圣三位一体的保护性的礼仪。

这块劈柴一直燃烧至翌日12月26日,祈求来年幸福和兴旺发达。

圣诞日开始的欢庆活动要延续到狂欢节的.最后一天,封斋前的星期二才结束。

于是开始以四十天为标志的封斋节的斋戒禁食。

此时,法国人吧肉类、蛋类及肥肉撇在一边而喜欢吃鱼(神化的)。

复活节食基督教庆祝基督复活的第二大节日。

传统要求用耶稣受难日鸡下的蛋做摊鸡蛋。

逾越节宰杀的羔羊食阖家团聚时才吃的,但是羊骨必须完好无损,一根骨头也不能折断。

这一宗教的历法如今也渐渐变得非宗教化了。

但是法国人还是在原来的日期举行节日欢庆活动。

相反,节日的菜肴却失去了象征的意义,价格却往往昂贵得多。

斋戒限于每星期五只能吃鱼。

然而宗教对法国饮食得影响是不应该被低估的。

与《圣经》一起进入家家户户的是多得多得烹调书。

孩子们想大人一样,通过学习烹调,初步学会扮演成年人的角色。

对大多数法国人来说,美食是靠回忆失去的童年的天堂,或回忆大家对田园诗般的理想的乐土的崇敬而被创造出来的。

水果不仅是大地的食物,而且也是精神的粮食。

再也没有比《巴贝特的盛宴》这个例子更能说明问题了。

这部卓越的丹麦电影是根据卡伦·布里克森的短篇小说改编的,描述一位巴黎公社流放的法国女人使严守戒律的人大包口福,并得到言论自由。

在我们眼前完成的奇迹促使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只有巴黎才出美食家”这句古老的民间格言。

法兰西民族的才华可能就是这样首先有利于孵化出口上的幸福。

法国人可能有两张嘴,一张喝水或吃饭的嘴,和一张说话的嘴。

这两个口的功能又使累加的,最终,它们合并在普遍的人道主义中。

三、中国味道·审美传统·饮食文化

与西方古典美学中存在着的视听中心主义倾向形成对照,中国人的审美意识却和视听中心之外的味觉,结下了亲密的姻缘。

先从字源学的角度看一看“美”这个字在汉语里的构成。

7.读后感至中社中法 篇七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非常的震撼和极其的吃惊,尤其关于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下所带来的法律特征,那种恶法存在的情况下给人民造成的各种不平等。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性,以下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些感悟,一家之言,抛砖引玉。

从秦朝消灭六国、统一中原、建立起中国第一个封建社朝代----秦朝,到溥仪下台最后一个清王朝灭亡,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将近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以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压迫了中国人民将近两千年,首先什么叫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封建专制主义是一种决策方式,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利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而中央集权是相对与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控与中央。专制主义体现的是君臣关系;而中央集权处理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封建社会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早些看到这些字眼是没什么感觉的,不就是封建社会嘛,皇帝管理着各个地方官员,地方官员各自管辖着自己的地盘,农民种地,每年交付一定的粮食作为赋税,地方官员将这么钱财交给皇帝,然后由皇帝进行分配,不就是皇帝的权利过于庞大,没有制约而已。远没有想过当时的人民是一个怎么样的生活状态。那怎是一个水深火热了得!封建社会是分封制定义的一种社会制度。这种制度下,国王向各类封建领主授予采邑,而封建领主向国王效忠,从而形成了一种金字塔式的国家治理结构,而当时的法律就完全配合了这套管理模式。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人一出生他的社会地位就被确定,是君王家就会锦衣玉食,是百姓人家就注定被压迫,被剥削,要是奴隶的孩子更是生不如死,因为这样子的封建制度,所以它的立法也必然为之服务。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官员

鱼肉百姓都通过法律得以实行;百姓呢?没有地位没有知识,出生就被告诫要遵从“上等人”的领导,不存在谁是正确谁是错误问题;官员对于百姓有生杀大权、封建地主对奴隶有生杀大权、父母对自己跌子女有生杀大权、人口被当做牲畜可以进行买卖,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一个男人可以娶很多个女人,只有男人同意女人才可以离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女人被当做了生育的工具,没有爱情的婚姻有几个人能过的幸福?父母掌握着子女的婚姻支配的权利,让你娶谁,你就要娶谁,不管你愿不愿意?父母对子女可以任意的抽打辱骂,打死了也不必负什么责任,即使你的老子因为打你被累死了,你仍然要要被杀头,只是因为他是你的父亲;地主对自己的奴隶有着永久的支配权,除非地主放你走,不然你得永世为奴,而且你得子孙后代也是他的奴隶;地主可以强奸自己的丫鬟,丫鬟不可以反抗,即使被地主打死也没人会管;等等。为什么会有这样子的一个社会,人被分为三六九等,地位“高”的人对地位“地”的人享有绝对的特权,处于底层的人不能触犯高层的人,法律的判决也都是根据以往的经验的以往的案例进行判决,地位低的人犯罪要罪加一等,地位高的人能免则免,为什么那样子的社会得以维持了两千年甚至更长远,因为错误的法律、恶法让人们永远不敢抬头。

几千年来封建社会制度所造成的阴影不会一下子就散去,现在很多的老年人还心有余悸,也许现在的社会或许还存在很多的不平等,但我相信现在的法律已经让人们看到的人人平等的曙光,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法律已经成为人们维护自己的权利的一个重要武器,并且这个强大的武器是由国家所赋予的,得到广大的人民支持。社会进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已经看到过去的不足,总结经验,继往开来,中国的法律建设会越来越完善,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人民会越来越幸福安康。

8.中法战争“乘胜即收”问题论析 篇八

关威

[摘要] 中法战争后期,清政府在中国军队取得镇南关大捷等军事胜利的情况下,决定乘胜即收与法国结束战争。这种作法直观看来有些令人难以理解,因此史学界对此一般持否定态度。其实,当时中国面临着比较困难的局面,主要是:战争的整体军事形势不容乐观,法国方面并没有改变对华战争政策,中国的周边形势非常严峻。考虑到这些因素,可以认为,乘胜即收是清政府迫于当时各方面的不利形势而采取的保守性决策。[关键词] 中法战争;形势;乘胜即收

发生在1883—1885年的中法战争是近代一次重要的对外战争。战争后期的1885年3月24日,中国军队取得镇南关大捷等军事胜利,使战场形势有了一定转机。然而清政府却“乘胜即收”,与法国签订条约,结束了战争。对此史学界一般认为,这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和无能。这种评价虽然不无道理,但是也有值得商榷之处。本文试图根据当时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对“乘胜即收”的深层次原因作进一步分析,以求加深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一、战争后期的总体军事形势

1885年3月24日,中国军队在中越边界地区出乎意料地取得镇南关大捷,随后又于3月29日克复谅山。有人据此认为,战争形势已经发生根本变化,中国军队应该乘胜进军。其实,这种估计并不准确。

首先,越南战场的军事形势依然严峻。中法战争开始后一年多时间里,中国军队在越南战场总体是处于劣势,镇南关以南的地方大多失去。镇南关战役中国取得胜利,除了老将冯子材等参战将士英勇杀敌,也是有一些客观原因的:法军方面,由于轻敌冒进,孤军深入,弹药和给养遇到困难,加上在地形复杂的山区作战,重型武器难以发挥优势,战斗力有所削弱;中国方面,除了利用有利地形,且以逸待劳,另外还有王德榜一军在法军背后截断了其给养和援军,动摇了法军军心。这说明,此次战役的胜利虽然挫败了法军的嚣张气焰,使越南战场的形势发生有利于中国的转变,但却不能认为中国军队已经占据绝对优势,可以继续保持不败。事实上,在此次战役发生前两天的3月22日,负责前线军事的钦差大臣彭玉麟向朝廷报告局势时还忧虑重重:“近日密查关内外军情,甚为可忧,„„诸军气馁心离,军民多怨,目前边事益难。”说明他对局势的看法并不乐观。此外,中国与法国签订《停战条件》后的4月13日,两广总督张之洞曾向朝廷报告:“顷接冯廿四电,探报法添兵到,定廿八日分三路复攻谅山,„„已电各军严备互援。”还有,在西线军队取得临洮大捷后,云贵总督岑毓英向朝廷报告形势时也心情沉重:“记名提督刘永福自左域失利退扎连山总,军心瓦解,陆续逃遁,所存不满五百余名,„„迄今将及一月,多方召集,不足千人,战守两难,进退失据。”

其次,台湾及东南沿海的局势始终十分危急。1884年8月,法国发动第二阶段的战争,消灭了福建水师,并且攻击和围困台湾,企图据地为质压迫中国妥协。清政府虽然采取了应急措施,包括派淮军宿将刘铭传以巡抚衔赴台指挥抗战,派船运送援兵和饷械增援等,但是都不能有效解除台湾的危难局面。刘铭传到台湾后向朝廷报告局势时说:“现在军械缺乏,„„地广兵单,情形较前更紧。受困日久,民心惶恐,求迅速济兵济械,设法救援。”1885年3月25日,刘铭传又报告说:“闽省久无信来,亦无兑款,若一月后无大批饷至,兵必溃散。„„毛瑟枪子、饷项二事最急,若无接济,束手待毙。”此前,工部尚书翁同龢等人奏折中说:“臣等细阅前后电报,刘铭传以百战之余,乃至有呼天之语,敌舰外逼,军火渐穷,土匪内讧,人心摇动,此诚危急存亡之秋矣。”镇南关大捷后几天,3月31日,孤拔率领法国舰队攻占了澎湖,借以抵消镇南关大捷对法国的不利影响。这更加剧了台湾的危难局面。以上两点之外,还需要特别指出,台湾和越南两地在清政府棋局中的地位已有差别。早在战争之初,李鸿章就曾指出:“若仅在越地鏖兵,利钝无甚关系;波及内地,则各省强弱不齐,民穷财匮,实大可虞。”战局的发展,令人担忧的事情偏偏发生了。清政府不得不疲于应付台湾和东南沿海多处告警的局面,军事、财政等都很困难,颇觉力不从心。清政府对台湾安危的焦虑及对越南战事的厌倦,在它向前线发布的停战撤兵命令中体现出来。1885年4月10日,军机处寄两广总督张之洞电旨中说:“纵再有进步,越地终非我有,而全台隶我版图,援断饷绝,一失难复。彼时和战两难,更将何以为计!”这说明,清政府已经下了决心,宁可放弃已经难以挽回的越南,一定要保全台湾。

二、茹费理下台后法国的对华政策

一般观点认为,镇南关大捷导致法国政局陷入混乱,茹费理被迫辞职,法国似乎改变了对华战争政策,所以清政府不应该停战,应该继续进军。那么,镇南关大捷后法国对华政策究竟如何呢?直观看起来,茹费理内阁的垮台是由于法军在镇南关和谅山的失败,其实这不过是表面现象,茹费理下台的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茹费理下台是统治阶级与无产阶级矛盾斗争的结果。1871年,法国爆发了巴黎公社起义,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不久,巴黎公社被资产阶级血腥地镇压了。在那之后,法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一直相当尖锐,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经常以各种形式的斗争反抗资产阶级的黑暗统治,反对资产阶级的侵略扩张政策。还由于普法战争法国战败了,割地赔款,经济形势急剧恶化,因而法国的政局经常处于不安定状态。因此,当法军在越南失利的消息传来,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便举行了大规模的抗议政府对外侵略的示威游行,这对茹费理内阁无疑是相当严重的打击。

其次,茹费理下台是统治阶级内部反对派出击的结果。茹费理在法国统治阶级中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也就是说他在法国政坛上的地位并非牢固,他面对着十分强大的反动派。其中包括,以克雷蒙梭为首的一派,和以杜怀尔为首的一派。法军在镇南关的失利,已经使茹费理感到强大的压力。紧接着,法军又在谅山失利的消息于法国时间3月29日早晨报告给茹费理。茹费理闻讯后心神不安、情绪低落,他似乎预感到内阁无法度过这个难关。他把这个消息转告外交部司长毕乐时说:“明日内阁将不再存在了。”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茹费理还是要做一些补救措施来收买人心,以求尽可能延长自己的政治生命。29日白天,茹费理与他的助手们紧急协商后决定采取一些应急措施,包括增派援军、增拨军费等。对此,毕乐记录道:“人们总怕北京朝廷最近开谈和议是一种诡计,以懈怠我们警惕之心。它或者另有计划中断谈判,再以广西军出来一赌运气。„„依照这些考虑,政府当日即采取一连串的紧要措施。它颁发命令,立即遣发至东京、交趾支那及顺化若干陆军新大队及新炮兵队。它并电孤拔海军提督,迅即组织封锁北直隶。最后它又准备翌日即向众议院要求追加二万万法郎,作为陆海战争之用。”3月30日上午,法国议会开会,会场内外一片喧闹,有人悲观,有人愤怒,大家都把失败的责任归咎于茹费理,也把斗争的矛头指向茹费理。反对派议员先后发言严厉批评茹费理,有人甚至要求追究他的法律责任。3月30日下午二时,茹费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议会会场。茹费理在发言中首先通报了有关情况,然后带有强烈目的性地着重介绍了29日他与助手们研究决定采取的紧急措施,并预言这些措施将很快扭转战场上的不利局面。接着,茹费理请求议会讨论通过他提出的增拨军费的议案。他还特别强调,为了尽快挽回法国在越南的损失,“他将不把拨发经费的投票当做是信任的投票。这样可以使这个关系国家利益的问题,获得满场一致的同意。然后议院可以再自由决定到底要把这些计划委托什么人去执行。”茹费理的意思是,拨发经费和信任内阁可以分开而论,先通过拨发经费,再决定对内阁的态度。茹费理这番话是想给人们一种他对国家负责的印象,以求博得一些同情。但是,他很快失望了。反对派议员坚持要求必须先更换内阁,然后再讨论其他的问题。随后,对茹费理提出的“增拨军费议案有先议权”的提议进行表决,结果以306票对149票否决。这事实上表明了议会对内阁的不信任,于是茹费理被迫辞职。

以上探讨了茹费理下台的原因,下面再分析茹费理下台后法国对华继续侵略的政策是否改变的问题。3月24日镇南关战斗发生,一些法国议员对法国的失利表示出强烈不满。3月28日,金登干向赫德报告说:“议会中今天有质询,反对党攻击茹费理说,早应宣战,以防中国取得饷械的补充等等。”3月29日,谅山战役发生,法军再次失利,法国舆论大哗,对茹费理提出更严厉的批评。3月30日,金登干致赫德电报中说:“法报认为总理衙门的谈判,只不过是为了争取时间,并咎茹费理不应受绐。”可见,反对派议员抨击和搞掉茹费理,并不是反对他对外侵略,而是认为他侵略部署不力,损害了法国的利益和形象。这也就是说,反对派议员搞掉茹费理,决不是想改变法国的侵略扩张方针,而是希望换个人来更好地维护法国的殖民利益。3月30日下午,茹费理宣布辞职,反对派议员倒阁的目的达到。紧接着,议会开始讨论对华政策的问题。一些议员先后发言,认为法国不能改变对华战争政策,应设法尽快挽回损失。如李播在发言中指出,更换内阁“不是说要放弃我们兵士用鲜血胜利取得的东京阵地。放弃这些阵地不但是一种国家所不能宽恕的懦弱畏葸,抑且使我们在交趾支那殖民地的荣誉与安全不能保持。”3月31日,茹费理下台前提出的关于增拨军费的议案被议会通过了。对此,毕乐这样记载:“茹费理先生辞职后,法国两议院一致同意垫款五千万法郎,以应前夕所请求拨付东京的费用。这个消息北京知道后,人们认为是法国战争计划的象征。”显然,法国统治阶级急于挽回战场失利的损失。在4月4日金登干与毕乐签订《中法议和草约》后,4月7日,金登干致赫德电报中说:“法议会今天开会,总统„„向议会演说:‘我们要求中国尊重我们的条约权利和天津条约所允让的权利,如谈判能达此目的,当然很好,否则我们决心不改变远征的原议,诉之武力。’”其实,总税务司赫德早在1884年10月17日致金登干函中就分析认为:“我猜想无论是茹费理当权,或者另外一帮——即使是和平党也罢——执政,都将决定从事于大规模的战争,和野心更大的计划。”

三、中国的周边形势

由于中国国力衰弱,列强对中法战争的态度必然对清政府的决策发生重要影响。当时对中国造成严重威胁的有俄国和日本。俄国在不久前的中俄伊犁交涉中受到挫折,对中国的怨恨一直存在,因此支持法国侵略。清政府对此当然清楚,始终存有戒心。1884年8月24日,军机处曾命驻俄、英大臣曾纪泽:“法船现已在福州开战,打坏马尾炮台、船局。倘俄暗许助虐,不但法势更张,而朝鲜、东三省各处添防,我力亦分。阁下即就近密探法、俄有无合谋中国之事。”9月10日,军机处又电告曾纪泽:“闻法人有与俄、倭密约,明年法犯北洋,俄犯吉林,倭攻朝鲜,以图牵我兵力之说。自系法人虚声。俄国有无举动,著曾纪泽密察,随时电闻。”9月13日,李鸿章电告总理衙门:“俄新闻馆言:中国伊犁背约,将来法攻中国,俄亦欲夺疆土。日前俄有兵船一帮,在烟台装粮煤、洋钱甚多,不知何往,以后尚有水师兵队北来。”对此,赫德也指出:“现在关于俄国的谣言很险恶,大家怕它会为了吞占满洲和新疆而有所动作。”

日本自明治维新后,随着实力的迅速增长,对外扩张的野心不断增强。日本对外扩张的目标首先是中国和朝鲜。1882年7月,日本侵略分子曾在朝鲜策动了“壬午兵变”,想染指朝鲜。结果被清军平息,由此导致了中日关系的紧张状态。中法战争开始后,日本主战派异常得意,认为是大好时机,于是立即开始活动。法国也对日本的扩张行动给以积极的支持。1884年9月,法国驻日公使先基维支与日本自由党领袖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协商,决定法国以私人贷款方式提供100万日圆,作为日本在朝鲜扩张的补充费用。日本政府也积极策划,命令正在国内休假的驻朝公使竹添进一立即前往朝鲜。竹添进一到达朝鲜后紧急策划,与亲日的朝鲜“开化党”人合谋于12月4日在汉城发动了“甲申事变”,攻占王宫,软禁朝鲜国王,组成以“开化党”人为主的政府。这次事变虽然很快就被驻汉城的清军平息,但是由此造成朝鲜及北洋地区的紧张局势令清政府极为震惊,此前不久被派赴援助台湾的北洋海军的2艘战舰也受命立即返回北洋。李鸿章12月10日致总理衙门电中说:“日谋叵测,明系乘中法有事,寻衅图朝,恐祸更烈于越南。”此外,中国驻日本公使徐承祖也不断发来消息,说日本各处军火工厂甚为忙乱,日本军队也处于戒备待命状态。这些都对清政府施加了巨大压力。

对于当时中国面临的险恶周边环境,赫德分析指出:“中国如仅单独对付法国,我以为它能够好好地打一阵,但是一旦中法真正开火,日本就会跟法国合作,在法国所能派出的一万人之外,再添上三万兵力,朝鲜也许会叛变,三合会等等也许会在内地造成扰乱,俄国也许又在边境上拿去一大块,前途真是够严重的!”这个分析应该说比较客观,反映出清政府的为难和怯阵心理。

四、李鸿章与乘胜即收

关于乘胜即收,史学界一般认为是李鸿章主谋决定的。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准确,李鸿章还没有那样的地位和权力。1885年初,清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困难,决定不再持续打下去,于是委派赫德通过海关驻伦敦代办金登干与法国进行秘密议和谈判。1885年2月17日,赫德致金登干函中说:“我现在正在拼命地抓住裂缝的两端,以使它们能重新接合。我把事情全抓在我自己手里,并尽量保守秘密,连李鸿章都不知道实情,而且没法碰到它。”3月1日,赫德致金登干电中说:“李督在过去一星期内很活动,也许有迳向法驻津领事试探谈判的可能,请茹费理注意,李现在并无权力在任何方面接触这项问题,因此,请勿让李督方面的任何尝试影响现经皇帝批准进行的谈判。”3月23日,赫德致金登干函中又说:“李鸿章在过去三个星期内特别不老实,虽然皇帝命令他与伊藤博文伯爵(日本为朝鲜事件而派来的特使)谈判,并且要他撇开法国问题,但是他却在多管闲事。”这说明,这次秘密外交谈判李鸿章无法参与。3月30日茹费理下台后,4月4日,金登干与法国方面订立《中法议和草约》,清政府很快批准,于4月7日发布停战撤兵谕旨。5月20日赫德致金登干电中透露:“在这次谈判中,每一项提议都是事先经过太后亲自主持考虑和批准的,她很勇决,力排反对之议,主张和平,这是值得特别考虑的。„„太后不仅主张和平,且在谅山胜利群议主战之时仍愿忠实履行谈判已取得的协议。”读了这些话,乘胜即收究竟是谁决定的已经相当清楚了。

李鸿章虽然不是乘胜即收的决策者,但他是赞成这一决策的。清政府其他官员也有不少是赞成的。比如,曾纪泽在3月30日茹费理辞职的当天致电清政府认为:“谅山克,茹相革。刻下若能和,中国极体面,虽稍让亦合算。似宜趁法新执政初升时速办。”两江总督曾国荃在致李鸿章信中认为:“趁此台湾镇口两处兵事尚无挫衄之时,复新得谅山克复、法将受伤之信,顺风转舵,峻坂走丸,在彼族为求成,在中朝为大度,事机相凑,体统无伤,计无有善于此者。”

乘胜即收虽然不是李鸿章所能决定的,但是最后与法国订立条约还是要李鸿章出面。根据《中法议和草约》的约定,1885年5月初,清政府命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开始正式和约的谈判。张之洞5月3日致电李鸿章:“今议详约,万望力争,天下责望惟在公也,”希望李鸿章在谈判中尽力多争回些权益。其实李鸿章也是这样想的。但李鸿章开始谈判后发现,由于法方执意坚持以金登干与法国订立的《中法议和草约》为谈判基础,他几乎没有周旋的余地。他5月5日复电张之洞:“款议始终由内主持,专倚二赤。虽予全权,不过奉文画诺;公徒责望,似未深知。”5月26日,李鸿章向总理衙门报告谈判详细情况之后特地说:“缘前六条每欲添易字句,巴等坚称法廷来电,经两国国家商定一语不可动移。若删改原文,仍非赫德转电外部不可,非鸿章等所能为力也。”表明他的困难处境。5月28日,张之洞再致电李鸿章:“画押宜慎,关系国家万年之计;赫德不足论,仍须公主持,勿贻后悔。”其对李鸿章的信任和期望之意不言而喻。但李鸿章确实难有作为,他5月30日复电张之洞:“事由中制,非鸿章所能主持。”6月9日,经朝廷批准,李鸿章与巴德诺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又称《中法新约》或《李巴协定》),标志中法战争结束。

根据以上叙述可以认为,第一,镇南关大捷等战役虽然给越南战场的战局带来一定转机,但是并未在根本上改变形势;加上台湾及东南沿海的战局始终非常严峻,因此战争的总体形势依然是严重的。第二,镇南关大捷等战役后法国内阁出现变动,并不意味法国将改变对华战争政策,而是相反,法国已经准备扩大侵略战争以挽回损失,如果不是中国接受停战的话。第三,当时中国的周边环境是十分不利的,特别是日本的扩张野心,使清政府对战争前途、对国家整体安全不能不存有深深的疑虑。因此说,乘胜即收是清政府考虑到各方面的不利形势,迫不得已采取的委曲求全的决策。清政府决策的关键是要“收”,既然“收”是已经确定的,那么在何种条件下收,其实只是时机的问题。比较而言,乘胜即收,似乎还比在其他不利情况下收稍微有利。考虑到这场战争中国虽受到不少挫折和损失,但最终坚持没有赔款,这应该说是利用了镇南关大捷等战役的积极影响,是不幸中的一点安慰。所以,对于乘胜即收,应该根据当时的形势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参考文献

[1]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六(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2] 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M),中华书局,1958年。[3] 王彦威,《清季外交史料》,卷四十八。

[4]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四(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5]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6] 《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M),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7]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五(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8] 《李鸿章全集》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

[9]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法战争》二(M),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

On Problem of Finishing Fight Policy in the Sino-French War(1883-1885)

Guan Wei

(Huizhou University, Huizhou, 516007, China)

9.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篇九

一、法条及用词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

二、法定用词及出处

(一)“顶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顶级”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等用语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6〕第380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顶级”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广告法》第七条第2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顶级”两字,是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的表示,属于绝对化用语,故适用前款规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极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1997〕第207号】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极品”两字,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属于绝对化用语,故适用上述规定。

一九九七年八月八日

(三)“第一品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广告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7〕第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来,广告中使用“第一品牌”等内容的现象较多,甚至出现同一行业、同一类商品有两个以上“第一品牌”的现象。此类广告宣传,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第一品牌”等广告用语,是与“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无论其称号以何种形式、程序产生,均不得在广告中使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在广告中继续使用“第一品牌”等广告用语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应按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予以处理。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六日

三、其他法条的相关内容(1)《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第六条

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2)《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第八条 ……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

(十三)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

(十四)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3)《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第八条化妆品广告禁止出现下列内容:……

(五)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

(4)《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第六条兽药广告中不得含有“最高技术”、“最高科学”、“最进步制法”、“包治百病”等绝对化的表示。(5)《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第十条

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七)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含有“唯一”、“精确”、“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

(6)《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第十条 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五)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

(八)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四、相关系统解释

1、上海市工商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发出《新〈广告法〉禁用“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系误读》

文中表示:“网传信息所谓的‘新《广告法》违禁词和极限用词,一旦使用,20万元起罚’等内容,是对新《广告法》的误读。”该文还指出,与1994年《广告法》相比,新《广告法》并未扩大禁止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范围,除已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外,其他有近似含义的广告用语是否违法,应由执法机关结合广告个案的语义、语境和事实依据,进行综合判定。像“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清楚表示,不致引人误解的,则允许使用。

2、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在给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的《关于上海世博会品牌赞助企业在宣传中使用“指定”“唯一”等称谓的答复意见》(办函字【2010】51号)中提及: “

一、根据《广告法》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我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内容》(工商广字【1999】247号)等有关规定,应禁止广告中使用“唯一”、“指定”等用语。”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1999】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6〕10号)等文件精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排序、乱评比行为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对一些行业组织和市场调查机构擅自从事的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活动认定为“实际上是对企业搞评比或变相评比活动,以此向企业索取高额费用”的行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清除市场障碍、减轻企业负担,现就广告中使用排序、评比、综合评价结果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如“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认定”、“×××认可”、“×××展示”、“×××荟萃”、“×××指定”、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

二、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到各广告经营单位,并对含有排序、评比、综合评价内容的广告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政策界限不清或难以认定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

三、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未按本通知要求,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发布含有上述内容广告的,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对商品包装物上含有上述内容的,自2000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附件:《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排序、乱评比行为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757号)(略)

1999年9月21日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1999]第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1999]第247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指定产品(商品)”的问题

对赞助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的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指定产品(商品)”,可使用“×××活动赞助商(商品)”;对提供赞助商品并在该项活动中使用的,可在其商品广告宣传中使用“×××选用商品”。

二、关于“名牌”、“著名商标”的问题

禁止在广告中使用“中国名牌”、“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经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地方名牌,可在广告中使用“×××省名牌”、“×××市名牌”;经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地方著名商标,可在广告中使用“×××省(市)著名商标”。

三、《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第三条中“自2000年3月1日起”,是指商品的出厂日期。在2000年3月1日之前出厂的商品,其包装物上含有禁止性内容的,自2000年12月31日起禁止使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5、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认为,与1994年旧《广告法》相比,新法并未扩大禁止使用绝对用语的范围。“我们讲极端用语,绝对用语,比如第一,因为第一、第二是变化的,在市场当中;最高,什么能验证你是最高的?像这样的东西是不允许用的。”

6、无锡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缪恩表示,新广告法颁布后,关于绝对化用语的一项规定,让广告人炸了锅。广告人变得谈“最”色变。但绝对化用语,被过分解读了。“有几类词语是被绝对禁止的”缪处长介绍:“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最高级、国家级、最佳是绝对禁止的。但也存在绝对禁止的有限例外。”

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主编的《广告法解读》一书中也指明:“经济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对商品或服务的任何表述都不可能是绝对化的。使用绝对化用语不但容易误导消费者,而且可能不正当地贬低同类商品或服务,因此应当禁止。”

8、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竞争执法处何茂斌也对此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作为形容词使用的绝对化用语应禁止出现在广告中,这类用于形容空间、大小、多少、新旧、优劣等程度描写的绝对化用语很多,除了《广告法》列举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外,国家工商局还曾明确答复,“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是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

四、市场上的相关信息:

1、淘宝网发布的“关于商品绝对化用语违规通知”

天猫最近发现部分商家在网页中对商品的宣传使用了“顶级”,“最高级”,“绝无仅有”等绝对化用语,该宣传涉嫌违规《广告法》,因此从即日起(2014年11月20日),将针对全网标题、SKU、副标题、商品详情页等位置进行绝对话用语监控检查,如发现违规,系统将做商品下架+扣1分/件处理,请商家立即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系统检查时间:11月20日-11月23日; 系统处罚时间:11月24日起(系统批量处罚); 处罚规则:下架+扣1分/件;

绝对化用语包含但不限于:顶级最高级第一绝无仅有极品最低最佳顶尖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最先进;

监控范围:标题、SKU、副标题、商品详情页等。

2、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第二季度报告显示,“高露洁”牙膏广告因宣称“100%安全、100%有效”的绝对化用语被认定为违法。

3、央视关于从未颁发“央视上榜品牌”等称号的声明近年以来,部分企业在其产品包装和广告营销活动中未经我台同意,擅自使用所谓“央视上榜品牌”、“CCTV上榜品牌”、“央视展播品牌”、“中央电视台榜上有名”“央视广告上榜品牌”、“CCTV广告品牌”、“央视广告品牌”、“CCTV广告支持”、“CCTV央视广告产品”、“CCTV最佳雇主”、“CCTV宣传品牌”、“《中国品牌展播》上榜品牌”、“中国CCTV央视推广产品”、“CCTV中央电视台推广品牌”、“央视推广品牌”、“CCTV上榜热播品牌”、“CCTV热播品牌”、“CCTV上榜展播品牌”、“CCTV央视展播品牌”、“CCTV广告展播品牌”、“CCTV荣誉展出品牌”、“CCTV黄金频道主播品牌”、“CCTV中央电视台广告推荐品牌”、“CCTV幸运商标榜”、“央视广告播出品牌”、“携手打造央视强势品牌”、“CCTV广告宣传品牌”、“CCTV*(频道号)-宣传品牌”、“CCTV中央电视台指定洗发露”、“CCTV中国品牌”及含有“CCTV”、“CCTV*(频道号)”等名称或字样,并号称持有我台颁发的相关证书,在消费者当中产生了一定的误导。

我中心声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上述称号或证书。请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特此声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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