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4-07-24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10篇)

1.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一

江西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

伍将设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全国、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字

[2005]2号)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就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辅导员、班主任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各高校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就我省高校的实际来讲,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总体上素质较高,配备良好,工作敬业,成绩明显。但是,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相比,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队伍不稳定、发展不平衡、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认同度不高,以及缺乏制度政策保障和待遇偏低等问题和困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二、抓选拔,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配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完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归根到底要靠人、靠队伍。要真正使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强起来,关键是要严格标准,选好配齐配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高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同时,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选聘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人员选聘到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中来。专职辅导员原则上要从党员教师和党政干部中选聘。专职辅导员应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本校免试推荐的硕士生、博士生中择优选聘专职辅导员,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攻读研究生学位。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兼任班主任工作。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结构,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重大政治

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高校稳定。高校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把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积极主动承担这一光荣任务。

三、抓培养,加快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人才培养。

要明确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目标,通过严格的岗前培训,保证这支队伍建设的起始水准和发展潜力。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结合实际,制定全省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规划,各高校要制定本校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规划,逐步建立起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要重点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要适时安排辅导员进行脱产、半脱产或在职培训进修,选拔优秀辅导员定向攻读学位。加强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建立辅导员、班主任专题研修制度,省委教育工委党校每年举办2-3期辅导员、班主任骨干专题研修班。要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省高校辅导员、班主任普遍接受一次轮训。建立辅导员、班主任持证上岗制度,从2006年起,凡新上岗的辅导员都要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培训,一般安排在暑假进行,经培训合格,发给上岗证书;新上岗班主任都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具体由各高校负责。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要为高校辅导员、班主任不断提高素质创造条件,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制订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实践锻炼的具体办法,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能力,增长才干。各高校每年都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活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支持辅导员参加挂职锻炼和学习考察等活动,每年寒暑假组织2-3期辅导员、班主任学习考察活动。要创造条件为辅导员、班主任获取工作信息和资料提供方便。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辅导员、班主任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和高校有关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他们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抓稳定,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保障机制。

稳定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促进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和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切实解决好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问题,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各高校要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职数的适当比例评聘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省里继续采取在高教职称评定工作中单设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评议组,增设高教管理系列的倾斜政策,鼓励支持辅导员安心本职工作。评审中要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点,在计算教学和科研工作量时予以适当倾斜,注重考核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要统筹规划专职辅导员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依托有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点和硕士点,实施辅导员学位提升培养计划,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门人才。要把专职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输送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高校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专职辅导员的经历。根据本人的条件和志向,也可向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输送。

要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完善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奖励制度。要制定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要完善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制度,定期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对工作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加强对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表彰奖励,并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要树立一批辅导员、班主任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肯定辅导员、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贡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每年一次表彰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辅导员、班主任要占主要比例。

要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创造必要条件。高校要根据实际,合理计算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量,把辅导员、班主任的岗位津贴等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确保他们的实际收入与本校专任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兼职班主任在晋升专业职务时,要充分考虑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时,原则上要有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和国内外业务进修,应纳入学校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学校有关鼓励政策。要依托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发挥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导向作用,鼓励并支持辅导员、班主任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和办法。

各高校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和细则。

2.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二

四部门为什么要制定《意见》?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如何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监测评价机制?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

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

问:加强学校体育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加强学校体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 加强政府统筹、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 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 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 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 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要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 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 力争到“十二五”末,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 初步配齐体育教师, 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 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各方责任更加明确, 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会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问:《意见》提出的落实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此次《意见》的出台, 从体育课程实施、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体育设施建设、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等四个方面, 全面提出了落实和加强学校体育的四大重点任务。

一是要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各地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意见》特别提出, 学校要创新体育活动的内容、方式和载体, 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 让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长期以来, 与其他课任教师相比, 学校体育教师的地位、待遇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新出台的《意见》特别提出, 各地要加快教师结构调整, 制定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同时, 要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对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 要纳入教学工作量。

三是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地要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 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 推动全国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同时, 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四是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意见》明确提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 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 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

问:针对学校体育, 国家构建了怎样的监测评价机制?

答:首先, 国家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做好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的配套衔接。目前, 一些地区已组织实施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要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 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

其次, 要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教育部研究制定以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基本运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 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 地市级教育部门要对本地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 省级教育部门要进行抽查和认定, 并将经认定的评估结果汇总后报送教育部备案。

再其次, 要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学校要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等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从2013年起, 教育部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 按生源所在地分省 (区、市) 公布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此外, 为了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大学校体育投入力度, 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 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作为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 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3.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三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按照“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教育系统离退休老同志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精神,现就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要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全局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关工委建设和发动、组织老同志参与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关工委的建设,为新时期关心下一代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准确把握教育系统关工委的性质、任务和工作方针

教育系统关工委是在同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工作机构。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工作主体,开展工作。

教育系统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教育系统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老同志,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对高校和中小学校学生以及青年教职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服务。

三、努力建立健全各级关工委组织和机构

1.教育部关工委在部党组领导下,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服务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的工作。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主持工作,副主任分工协助主任工作。关工委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在教育部相关司局,配备若干行政编制,由教育部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关工委主任、秘书长由部党组任命。

2.省、市、县三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关工委组织,由现职领导、离退休老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关工委在同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负责指导下级关工委工作。

3.省、市、县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关工委应设日常办事机构,可独立设置或挂靠有关部门,并配备一定的专兼职人员(现职干部或离退休人员)。

四、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关工委队伍建设

1.要高度重视关工委队伍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委要宣传、动员、组织引导老同志,特别是新退休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尊重老同志的意愿,发挥老同志的优势和专长,逐步发展建设一支素质高、乐于奉献的老年志愿者队伍,为关心下一代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要加强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委要根据工作需要或在职领导的人事变动、老同志年龄及身体状况等,及时调整关工委领导班子;动员、选配组织能力强、理论水平高、有热情和威望、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同志充实领导班子;特别要选配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

3.要加强关工委日常办事机构建设。要选配服务意识强、热心关工委工作、有一定能力和水平的同志担任负责人。

4.要发挥、保护好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同志的积极性。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个人给予适当补助;对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批准返聘的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执行本单位返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同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五、逐步完善关工委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关工委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勇于创新。从实际出发,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会议、学习培训、信息交流、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保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六、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1.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要有同级党政领导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要把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分管,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关工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大力支持关工委的工作。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通报;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性会议,要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

3.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

4.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关工委和老同志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4.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四

绍县教职成[2008]16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职业学校: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与家庭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学校的班主任制度,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在当今社会高度开放,学生思想异常活跃,职业学校生源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加强职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更加迫切。为此,对如何加强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班主任在学生学习生活乃至人生成长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一个好的班主任造就一个好的班集体。由于社会和家长对职业教育认识存在偏见,由于相当部分家长中存在考上重点大学才是真正成才意识的影响,由于“春招现象”的存在,导致职校和学生无法双向选择,一些职校学生一进校门就缺少自信,缺乏自尊,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另眼相待,在他们的心理上过早地留下了阴影,增加了思想工作的难度。一些学生厌学,打架,学习懒散,早恋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学习环境,影响了班集体的建设,影响良好学风的形成,更影响了学生专业技能的提高。这些职校学生管理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使班主任工作显得更为复杂、更为繁重,更为特殊,给班主任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应该看到,在班主任队伍中也 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认识滑坡、责任心弱化、积极性降低的问题,个别教师对班主任工作有畏难情绪。这些现象已经成为影响职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常规教学管理的严重障碍,各校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作为职校强化德育工作,提升职校内涵,打造学校形象,提高办学档次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班主任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提高能力,狠抓落实,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充满爱心的班主任队伍。

二、明确新时期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班主任是手握金钥匙的人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面对职校班主任工作规律性和动态性相结合和职校学生管理难的特点,职业学校班主任应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1、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班主任在教育行为中要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诚信教育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强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教育。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情感,关心班级中每一位学生的发展,通过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发展。

2、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寻找正确的努力方向。由于社会对职业教育认同度的偏差和家长在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选择时的盲目性,部分学生专业思想不稳定,应及早并及时进行专业思想教育。班主任要结合市场人才需求现状和专业发展的前景、优势,帮助学生尽快地了解并熟悉本专业概况及人才需求规格,以便调整自己认识和行动上的偏差。同时,还应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并参与社会实践,或者请已经就业的优秀毕业生作专题报告会,以唤起学生的自信激发其专业兴趣,以建立起正确牢固的专业思想。

3、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健康教育是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内容。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一是对全体 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二是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其是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要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与辅导,给予足够的关心和爱护,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三是应根据学生自身的实际情况,引导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自己,引导学生审视自己的现在,设计自己的将来,进行正确的目标定位。

4、重视学生在校的日常管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要十分重视对职高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训练和教育。开展职校学生特有的纪律和专业思想教育,尤其对一部分在初中时就已经染上的不良习气的学生和一些问题学生,更要加强行为习惯的强化训练,加强对这些学生早晚自修课,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以及节假日在校时间的管理,建立针对这些学生的结对帮助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日常行为管理制度,建立班主任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通过行为规范的训练和严格的日常管理,培养学生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

5、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创建优秀的班集体。班主任应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运用现代教育理念管理班级。要与学生共同建立长期的、阶段性的班级工作目标,突出主题、形成特色;要注重培养班级干部,加强学生自主管理;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班风。要利用各种机会和途径,精心设计组织各种教育活动,认真开好每周的主题班会和主题团活动,努力解决学生成长中的一系列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班团集体活动,在活动中使学生点燃激情,树立信心,充分挖掘和利用活动中的教育因子,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感受竞争真实的存在,使学生在活动中去认真地品味发展和表现自我的成功喜悦,以激发学生不断开拓、不断进取和敢于创新的精神。要培养学生关注社会的意识、情感和态度,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班主任还应积极主动地与科任教师、团委沟通,统一要求,协调工作,把班级建设成奋发向上、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文明和谐的集体。

6、彰显人文关怀,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建立和谐师生关系的前提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学生人格和主体地位。班主任要与学 生交朋友,用兄弟和慈母般的爱去关心和感召他们,做到严格要求、正确引导和热情关爱相结合,把握正确的心理导向,形成正确的消费观、成才观和价值观;班主任要走进学生的心灵深处,悉心了解学生的生活环境、健康状况、学习基础以及兴趣爱好等,把握学生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用热心去感染学生、用耐心去帮助学生、用诚心去感动学生、用爱心去对待学生,使教育行为更富有亲情性、人文性和针对性,形成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7、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沟通交流的渠道,三位一体,多管齐下,形成合力。班主任要建立与家长沟通和交流的有效渠道,当前尤其要重视通过家访的形式与家长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努力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通过开放学校教育,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发挥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等作用,从而形成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合力。

三、积极探索班主任队伍建设新机制

一是选拔任用制度。要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标准,严格选拔那些敬业爱生、理念先进、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要积极开展班主任竞聘上岗工作,并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上确定并行文公布。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原则上须有一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要采用新老结合的方式做好班主任梯队建设,为有经验的老班主任配备副班主任或助理班主任,为班主任人选储备后续力量。在见习期的教师原则上应担任副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

二是工作培训制度。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针对性。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实践体验活动、读书活动、专家讲座、案例分析和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班主任培训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针对不同类型的班主任进行有侧重的培训。培训既要传授班级管理的基本方法,又要讲授现代教育理论;既要交流班级管理经验,又要创设促进班主任发展的平台;既要重视业务能力,又要强化师德教育。教育局每年举行一次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报告会,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积极推广优秀班主任的工作经验。

三是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各学校要切实增强班主任科研意识,鼓励其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尤其要对班主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体验。加强校内、校际班主任工作论文交流,支持教师就班主任工作进行课题研究,鼓励班主任在教学中研究,在实践中反思,努力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着力培养研究型班主任。

四是班主任工作档案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档案管理的积极作用,为每一位班主任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班主任聘书;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班主任工作业绩材料;学校、学生、家长评议材料;班主任家访记录;班主任工作课题研究情况材料;班级管理个人特色材料等。

四、建立健全班主任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领导保障。各职业学校要建立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与学校德育工作小组可以并行设臵。要把班主任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环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考虑,周密部署,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工作和激励措施,切实调动起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条不紊地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二是评价激励。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班主任评价制度,加大班主任考核评价力度,并把考核评价情况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参照指标。考核评价形式要灵活多样,既有总结性评价,又有过程性评价;既有定量评价,又有定性评价;既有学校内部评价,又有学生、家长等社会评价。建立有效的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从2008年起,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原则上要求评定初级职称应有担任一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评定中级职称应有担任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评定高级职称应有担任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职称聘任兑现时,要优先考虑优秀班主任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对各类评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班主任岗位。优秀班主任分别与骨干系列中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享受同等待遇。学校的结构工资和校内分配方案要适当向班主任倾斜。在学校干部的选拔上,特别是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应有三年以上的班主任经历。要落实好班主任津贴政策,确保让应该享受的班主任得到激励;对连续三年无流生 的班主任应予以重奖。学校还要设立专项经费,对班主任教师给予奖励,对成绩突出的优秀班主任和骨干班主任,优先提供外出考察、进修深造的机会和条件。

三是监督约束。各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通过民主征询等方式,制定出明确的班主任工作职责和相关纪律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班主任的工作行为。要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优秀班主任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对工作消极、师德低下,造成工作被动,形成不良影响的班主任要及时诫勉,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于相应处罚;违法乱纪的要依法处理。加大班主任队伍建设情况在教育教学督导评估中的分值比例,进一步激发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对班主任队伍建设滞后、德育工作滑坡的、事故不断的学校要重点治理,同时给予学校主要和分管负责人相应的组织及纪律处理。

绍 兴 县 教 育 局

2008年9月24日

主题词:职业学校 班主任 建设 意见

5.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五

【发布文号】教职成〔2007〕2号 【发布日期】2007-04-13 【生效日期】2007-04-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职成〔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贯彻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目标,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就“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期间,各地高度重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教师队伍的规模稳步扩大,素质逐步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建立起以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为龙头、省级职教师资基地为主体的教师培养培训网络;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培养培训工作广泛开展,造就了一批发挥重要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和名师;职教教师教育和管理制度不断创新,以人事分配制度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进一步得到激发;职教师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规模和层次达到新的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有力地保障了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仍然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教师队伍数量与快速发展的职业教育规模不相适应,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并存,生师比偏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偏低,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缺乏,兼职教师补充困难;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实施素质教育以及职业教育就业导向的要求不相适应,学历水平总体偏低,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偏弱,专业化程度不高;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够完善,职教师资基地基础条件较差,培训项目不健全、不规范,培养培训能力相对不足;教师管理体制尚待理顺,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教师补充渠道单一,兼职教师政策不到位,适应教育改革要求的新的学校用人机制尚未形成。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十五”以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国务院于2004、2005年先后两次作出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决定并分别召开全国性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职业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职业教育,对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要从落实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紧紧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四)“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适应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为抓手,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以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创新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和机制为保障,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适应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为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五)“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是:

――教师队伍的数量规模满足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不断完善,到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规模达到130万人,其中兼职教师占教师队伍总量的比例达到30%,生师比逐步达到16:1左右。

――教师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普遍提高,涌现出一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0%,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逐步提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中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人数达到50%以上;教师普遍树立现代教育理念,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职教师资基地培养培训能力大幅度提升。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的硬件设施和师资条件均有较大改善,内涵建设得到加强,开发出80个重点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省级职教师资基地进一步健全,专业基本覆盖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

――职教教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及认定更加符合职业教育教师的职业特点和要求,教师职务制度逐步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更加灵活,初步形成体现职教特色的教师管理制度体系。

三、“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六)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教职成〔2000〕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紧密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密切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爱岗敬业、创新进取、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时代感的师德教育活动,激励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建立师德考评奖励制度。要把师德建设作为职教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内容,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职务聘任、选派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构建师德建设工作检查评估体系,把师德建设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要表彰中等职业学校涌现出来的师德标兵,组织模范教师师德报告团,举办师德论坛,广泛宣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迹。

(七)拓宽渠道,专兼结合,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加强新师资的培养和补充工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要坚持为职业学校培养师资的办学方向,在保证长线专业学生培养的同时,加强短线专业学生的培养,为中等职业学校输送高质量的专业课师资。确定为职教师资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集中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工作。各地安排高等学校招生指标时,要优先保证上述学校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师资的招生计划。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其他方面录用教师。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吸引那些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符合教师资格要求的优秀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担任专任教师。

――多渠道吸引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各地要从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多渠道从社会上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聘请在职、离职待岗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充实到职业学校教学一线,承担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对于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也可经过必要的认定聘请到学校兼职任教。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聘请兼职任教人员的基本条件或录用标准,完善聘用和管理办法,解决好兼职任教人员的报酬和待遇。“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上聘请兼职教师,推动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国办发〔2001〕74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的有关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编制管理办法,逐步实现编制的动态管理、定期调整,不断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人力资源配置,使教师配备适应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八)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十一五”期间,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培训1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其中国家级培训3万名,省级培训12万名,造就一大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双师型”优秀教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家级培训,并对省级培训成绩显著的地方予以奖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派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通过国内外培训,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和教育教学专家。

――加快教师学历达标步伐,提升专业课教师学历层次。各地要积极开展教师继续教育,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尽快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尚未达标的教师达到合格学历要求。创新职教教师研究生培养模式,不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培养规模,积极鼓励教师接受各种形式的研究生教育。

――大力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各地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把企业实践作为职教教师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通过企业实践,跟踪生产服务一线技术的发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各地要普遍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积极推进实施,并在实践中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办法。

――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各学校要广泛开展老教师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活动,让老教师的高尚品德和精湛教艺在新教师身上发扬光大。广泛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水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邀请有关专家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举办培训讲座,开展技术指导,开阔教师视野,跟进技术发展,密切与社会的联系。

(九)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大幅度提高职教师资基地的培养培训能力

――积极推进职教师资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职教师资基地建设标准和评估办法,对现有的职教师资基地进行工作评估,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健全规章制度,充实设备设施,改善培训条件。基地学校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基地之间在专业建设、培养培训项目开发和开展教师培训活动等方面的协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努力办出特色。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开发80个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完善教师培养培训项目体系,满足新师资培养、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养培训需求。各地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级职教师资基地开展相关专业教师培训课程和教材的开发。基地学校要努力探索具有职教特色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学科体系。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师资信息平台和培训资源库,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资源,推进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信息化。

――加强职教师资基地的教师队伍建设。各基地学校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热爱职教事业的教师从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和开展教研活动,加快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教育部继续实施职教师资基地专业教师国外进修项目,定期举办教师专题培训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培训者素质。

(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要从职教教师专业化的需要出发,充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任职资格条件,改进资格认定办法,对新任专业课教师除要求具有规定的合格学历外,逐步增加相关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制度。各地要制订具体办法,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按照相关规定,再取得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逐步调整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序列,改进职务评审办法,为职教教师提供更为有利的职业发展空间。改善中等职业学校职务结构,改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比例偏低的状况。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任用制度。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逐步实现教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要探索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建立充满活力的学校用人机制。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配和保障制度。各地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探索建立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收入分配办法,在保障教师基本工资待遇的前提下,将教师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探索建立教师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摆在职业教育工作中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制订好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增加经费投入。各地要依法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同时,应在职业教育专项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中,安排专门的经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公用经费和其他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培训等相关工作。

(十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考察评估地方职业教育工作和职业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和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四)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各地在三年一次的全国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中,要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占有一定的比例。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现职教教师的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职教教师的良好氛围。

(十五)重视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科学研究工作。职教科研单位、职教师资基地要紧密联系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确定一批重点课题,力争取得一批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创新。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6.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六

省属市(区)教委(局)、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和进一步推动高校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8〕19号)、《贵州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后备人才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暂行办法》(贵州省教育厅黔体发(2001)177号)和2010年全省体育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我省学校体育工作的质量,切实加强我省体育人才培养力度,确保我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

为了尽快提高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水平,以适应新的形势对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要求,现就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目的是为我省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和申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目标是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的参赛任务,为我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省教育厅、省体育总局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创造条件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对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进行宏观规划和指导,结合我省省情,地形、地貌和气候,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资源配置优化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和竞赛体系。

三、体育院(系)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也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体育院(系)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四、普通高等学校均应开展运动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应努力建设高水平运动队:

1.学校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在相应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和特色,达到较高的运动水平。

2.重视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在运动员学习、训练、比赛、管理、医务监督和营养保障等方面有具体措施。

3.具备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比赛的标准场地、器材。

4.具有思想业务素质水平高的优秀教练员和科研人员。

5.具有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

五、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估。经专家委员会评估,符合条件的学校,按我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招生。达不到举办高水平运动队条件的学校,不再享受高水平运动队的优惠政策。

六、我省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来源为在校有正式学籍的在读大学生。每年运动队成立后,将本校组建高水平运动员情况统一报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处备案,同时各普通高等学校将所组建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报贵州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注册。

七、学校要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科学制订学习、训练和参赛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为运动员在学期间通过所学专业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提供条件。

八、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照学校制订的训练和参赛计划,进行训练和参加比赛。对入学后无特殊情况,擅自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按学籍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九、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学校制订的训练和参赛计划进行的训练、比赛,应视为其学习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学校学分管理体系。对在国际比赛和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学校还应按其所获名次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学分。

十、为保证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开展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校,可将高水平运动员在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作为权重,计入综合测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办法由学校自定。

十一、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应积极参加教育厅规定的省级比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比赛的学校,将全省提出通报批评,不得参与本评优评先,另外在省专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经费上减半。

十二、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不断增强教练员的敬业精神,提高教练员的专业素质和科学训练水平。学校应建立有利于调动和提高教练员工作积极性,与执教业绩直接挂钩的岗位聘任和精神、物质激励机制。根据我省学校体育师资的实际情况,要采取切实措施吸引优秀教练员到我省学校执教。对到我省优秀教练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学校引进特殊人才的相关政策。

十三、学校应充分发挥自身多学科、跨学科研究的综合优势,加强对运动训练的科学研究,重点研究如何提高训练质量和水平,有效缩短训练时间,解决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中“学训矛盾”这一突出问题。

十四、切实加强教体结合。学校应加强与当地、市(区)体育部门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十五、要以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为龙头,逐步完善大、中、小学相衔接的优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学校开展高水平运动队要考虑项目设置的群众性,与大运会、中运会相一致。普通高等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关心、扶持中小学校开展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

十六、学校应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善于利用社会市场经济运作方式,为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发展筹措资金。

7.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七

(1)辅导员队伍定位不明,职责不清。

现在好多高职院校不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在辅导员的岗位设置上比较混乱,尚未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师资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缺少整体规划和具体计划。

不少辅导员认为自己到底属于什么位置连自己也搞不清楚,没有精力提高业务能力,“无事即是功”已成为不少辅导员的“工作指导思想”。

(2)辅导员管理机制不完善,配套措施不健全。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在管理问题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管理机制不完善。现在许多辅导员搞不清谁才是其真正的直接领导者。

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一些高职院校由于从事高等教育周期较短,缺乏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理论研究,直接导致了辅导员队伍在定位、操作、评价等诸多环节中不合理、不公正、不公平。

三是缺乏严格的业绩考核机制和完善的评价激励机制。

(3)辅导员队伍人员素质差异性大,自身状况还不能适应高职管理工作的需要。

辅导员自身素质是做好辅导员工作的关键。人员素质总体相差较大。主要体现在:

一是招聘的辅导员大多数都来自于高校,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短期内难以取得工作实效;

二是由于一些高职院校对新任的辅导员缺乏比较系统全面的上岗和岗后培训,直接让新任的辅导员仓促上阵,导致了学生管理水平和质量不能很好的提高;

三是学历层次差异性较大。目前在高职院校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学历层次主要是本科为主,专科为辅,研究生学历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相对较低,甚至在一些高职院校,没有学历的人员也充斥在辅导员队伍中。

针对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采取如下主要的应对策略:

(1)明确定位辅导员的岗位职责。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离不开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辅导员是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部署,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和辅导员进行定期的工作交流,及时了解辅导员队伍建设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解决辅导员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避免开开会,发发文件等形式化做法。

(2)辅导员制度化。

高职院校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辅导员管理条例,有预见性的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指导,合理规划,切实解决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不适合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的规定,使辅导员队伍的管理“有章可循”,能与时俱进。当然,严格的辅导员考核机制离不开评价激励机制,要从机制上保障辅导员在工作中充满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有认同感和成就感,从而保证辅导员队伍长期相对稳定,让更多的优秀高层次人才进入辅导员队伍,进而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水平和素质。

(3)要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工作保障机制,确保辅导员工作队伍相对稳定。

要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

首先,要有制度上的保障和政策上的扶持,要在职称、晋级、工资待遇、住房补贴等各方面予以倾斜,从而消除辅导员心理的“不安全感”,稳定辅导员队伍。

其次,建立辅导员可持续职业培训机制,提高辅导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再次,要建立专项津贴和奖金。

再者要增加辅导员科研研究经费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工作经费,让辅导员在实践工作中增进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不断创新。

最后要优化辅导员任期届满的分流。

(4)高职院校辅导员专业化问题。

辅导员队伍建设,应根据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及相关性,在引进辅导员时就进行选择性的专业搭配。辅导员岗位要求应是一个多专业群体的综合,而作为一个人是无法将成众多专业知识集于一身的。

因此,在实际工作当中,辅导员本身拥有的专业之间,应进行搭配取长补短,利用好辅导员的自身专业,给学生及各类学生活动进行专业的指导和教育。

综上所述,实施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发展,应从增强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吸引力开始,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化建设为必要前提,找准辅导员发展的切入点,促进辅导员队伍水平不断提高。

摘要:本文讨论了当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1]林佩云,蔡茂华,陈雄锋.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7(2):48-49.

[2]朱文杰.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与对策[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6(3):39-41.

[3]王齐嫜.高职学院辅导员职业化问题探讨[J].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6(1):64-66.

8.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八

农业部前不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强化基层农经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确保农经职能有效履行为关键,以加强农经队伍能力建设为支撑,加快建设系统健全、责权统一、运转顺畅、充满活力的农经体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乡镇农经职能,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乡镇要按照确保履行好职能的要求,切实把农经职责落到实处,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支持鼓励乡镇办好经营站(中心),明确岗位职责,改善工作条件,强化职能履行。已经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地_方,农业部门要根据农经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授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正确划分农经事业单位的类别,争取转为行政机构。尚未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地方,继续争取农经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分类改革打下良好基础。要把加强农经体系建设与开拓创新农经工作紧密结合。在加快发展农经事业中壮大农经体系。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力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力量,巩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力量,夯实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力量,强化指导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工作力量。当前,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学习型农经体系,加强农经干部培训。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营造积极向上的农经工作氛围,

(北京孙鲁威)

9.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九

哈医(大庆)党发„2007‟3号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与高等教育全面发展相适应、与法律相协调、与大学生成才相适应的辅导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和校区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和我校的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机制,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为标准,造就一支能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完成育人任务的学生工作队伍。

二、根本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大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正确的学习目的,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配备与选拔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校区辅导员队伍在原专职辅导员的基础上,增设兼职学业导师和兼职政治理论辅导员,按专兼职结合,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按岗配备的原则进行配备。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专职辅导员配备师生比不低于1:200,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应以师生比不低于1:240的比例配备为宜,兼职学业导师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配备,兼职政治理论辅导员按师生比1:500的比例配备。

选拔与任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路线,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青年教师是非党积极分子也可)。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具有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能力、医学相关基础知识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专职教师必须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一个周期,担任兼职学业导师,负责大学生建立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习兴趣和爱好,学生工作部(处)与系部考核合格作为晋级的一项硬性指标。

7、从事“两课”的教师担任兼职政治理论辅导员,对大学生进行形势、政策、任务教育;培养大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大学生政治素质,在参与对大学生现实学习生活的指导中了解大学生思想,提高教学针对性,以提高思政课实效性和科学性,提高教学质量。学生工作部(处)与社科部考核合格作为晋级的一项硬性指标。

四、要求与职责

1、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大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大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形势任务讲座等,引导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大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

5、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大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大学生为主体,发挥大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兼职学业导师、兼职政治理论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等要共同承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大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培养和发展

1、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2、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单划思想政治教育聘任系列,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对于兼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在职务晋升评聘时,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

3、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在校区专业职务评委会领导下,单设专职辅导员业务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核工作。专职辅导员业务考核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部长(处长)、人事处处长、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支部书记等相关人员组成。

4、专职辅导员工作满三年,经考核业绩突出的可晋升为副科级辅导员;副科级任职三年,经考核业绩突出的可晋升为正科级辅导员;正科级任职满五年,经考核,业绩突出的可晋升为副处级辅导员。

5、重视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科研立项,开展理论研究进行工作创新和经验总结。每年召开一次学生工作

会议,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经验交流,为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提供平台。

6、学校每年划拨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大学生辅导员队伍培训学习,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辅导与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

7、在要求大学生辅导员队伍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学校将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教育管理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使其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大学生辅导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工作能力。专职辅导员攻读学位与教学系列学费报销同等待遇。

六、管理与考核

1、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者,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实行学校与系部双重领导,学校职能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遵照“服务、协调”的精神,依据管理细则,通过指导、考核和监督实现管理。

2、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体系。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制定专兼职大学生辅导员队伍考评办法,在学校领导下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各系部和团委等职能部门对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和民主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学生工作部(处)、各系部、学生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的标准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对工作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考核办法见《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七、办公经费与设备

1、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费和电话费。考虑到学生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及系部、年级辅导员要承担学生就业及实习等日常管理的任务,决定在继续执行2005年《办公费、公务电

话补助办法》的基础上,以年级为单位安装一台固定电话,并按相应标准补贴电话费(学生数500人以下按500元/年,500人以上按每生每年2元补贴)。

2、为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他们获取工作信息和资料提供方便。校区力争为辅导员解决工作所需电脑的问题,每个系部配备一台学生工作的激光打印机。

3、兼职学业导师和兼职政治理论辅导员担任学生工作的津贴按为学生辅导的工作量折合成学时,按讲课费的形式发放。

10.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篇十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

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师[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关系着高校发展的未来,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未来,关系着教育事业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确保青年教师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专门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载体,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青年教师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完善选聘优秀青年教师兼任辅导员和班主任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校风校纪建设、论坛活动、文化引领等,激发青年教师的职业追求、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和学术规范教育,完善青年教师师德考核和奖惩制度。青年教师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不散布错误政治观点和有害言论信息。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严肃予以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

二、健全青年教师选聘和人才储备机制。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自主公开招聘教师,严格教师资格标准,注重品行要求,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探索新聘教师兼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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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专门知识或学位的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学缘结构,鼓励高等学校加大聘用具有外校学习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发挥博士后流动站培养青年教师的作用,注重把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优秀人才充实进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以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为依托,探索建立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遴选与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相结合的新机制,通过跟踪培养,吸引优秀学生学成后回国任教。高等职业学校要注重选聘既有丰富生产服务管理实践经验又有良好理论水平的优秀人才任教,鼓励高等学校聘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

三、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推动高等学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教师培训、产学交流、教学研究、教学咨询、评估管理以及职业发展咨询等,帮助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各地各校要加强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建立健全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每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以及在职研修等,促进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

四、完善优秀教师传帮带团队协作机制。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坚持集体备课,完善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团队、创新团队的制度。建立完善青年教师职业导师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创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模式,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能力竞赛等活动,激励和引导青年教师重视教育教学工作。

五、造就青年学术英才和学科带头人。实施好“青年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大力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英才。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增设专门项目,支持自然科学35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40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鼓励各地各校依托重点学科、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培养一批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视野宽阔、发展潜力大的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培养拔尖人才的平台作用,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对表现优异者予以重点培养和扶持。扩大国家公派留学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包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选派规模,名额分配向中西部地区高校倾斜。各地各校要积极拓宽渠道,支持青年教师赴海外进修深造,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六、优化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符合青年教师特点的用人机制,完善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积极吸纳青年教师参与重要学术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努力为青年教师搭建成长平台。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实践中大胆探索、发挥所长,对于成就特别突出的青年教师予以破格任用。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其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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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青年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体现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教师分配激励机制,保障青年教师合法权益,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教师校外兼职兼薪行为,激励青年教师将主要精力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青年教师解决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困难,让青年教师安居乐业。

八、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把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各地要把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高等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宣传优秀青年教师的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青年教师,形成关爱青年教师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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