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四大行动总结(共10篇)
1.食品药品四大行动总结 篇一
杭食药监办(2010)57号
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净化药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要求,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积极组织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行动的准备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后,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领导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学习通知要求,成立了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讨论、制订了《杭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旗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领导小组要求: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迅速部署,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将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作为2009年稽查收官之战和2010年稽查打假工作的开局之战,切实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责任,狠抓督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执法人员分为三组、所辖区域分为三块,每组各负责一个区域。各组执法人员重点对零售药店、保健品店、个体诊所等单位所经营、使用的非药品产品情况展开摸底调查。调查主要针对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非药品产品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非药品产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的产品。调查的产品种类主要有:
1、标示为卫生部门审批的产品: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消字、卫防保健字、卫食准字、卫监健用字、卫消证字、卫消备字、卫管械准字产品等;
2、标示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国食健字、省食药监健用字产品;
3、无批准文号的产品等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的产品。
三、营造行动氛围,强化舆论宣传。
在专项工作中,执法人员做到边摸底,边宣传,使零售商与消费者明确药品与非药品的区别。通过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的宣传与集中整治,全旗违规经营、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消除了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误导公众用药的行为,进一步消除了人民群众用药方面的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此次调查摸底行动,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车辆52车次,调查了包括药品零售企业、医院、诊所、保健品店在内的单位共计81家,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进行分类统计。目前已对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55个产品进行登记,其中国产食品11种,进口食品3种,消毒产品17种,保健食品10种,保健用品10种,“无文号”产品4种,现已在统计软件上完成了登记并上报市局稽查队。
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2010年11月28日
主题词:整治 非药品冒充药品 总结报告
抄送:政府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联席单位、政府
全国斌副旗长。
2.食品药品四大行动总结 篇二
北庄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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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该镇组织药监、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人员对辖区内食品及药品进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镇辖区内的21个行政村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超市及药店进行集中检查。查组对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和进货台帐进行了检查,详细查看了各类常用食品、药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规范经营户的登记台账。截至目前,检查食品经营户200余户,药店10余家,责令整改经营户7户。(
3.食品药品四大行动总结 篇三
关于印发《保安镇2011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单位:
《保安镇2011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保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1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
保安镇2011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2011年春节将至,为确保全镇人民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根据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保安实际,特制订《保安镇2011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确保春节期间全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1年1月18日至2月20日
三、整治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春节期间全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四、整治任务
(一)镇食品所负责镇区肉制品的屠宰和销售加工环节食品安全;
责任人:陈友胜
(二)镇工商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责任人:余远征
(三)镇中心卫生院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 责任人:胡世民
(四)镇工商所、食品所负责畜牧屠宰和酒类食品安全; 责任人:余远征、张友胜
(五)镇城管部门负责流通占道经营环节食品安全; 责任人:王新发
(六)镇粮食公司协助工商局负责粮、油、米、面食品销售安全;
责任人:王松树、余远征
(七)镇中心学校协助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责任人:尹义才、胡世民
(八)各村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
五、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1、各零售店、批发部、超市等副食经营单位;
2、粮油食品加工、零售业;
3、各类饮食业;
4、各鱼、肉、蔬菜、水果业。
(二)具体内容
1、水淹、水浸、化学漂白、无动植检食品;
2、霉变、过期、变质食品;
3、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
4、无经营者;
5、餐具消毒;
6、农贸市场分类经营秩序。
(三)监管方式
1、凡监管中出现以上问题者,督促有关执能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凡监管中出现以上问题者,属哪个执能部门的由哪个热能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3、凡监管中出现以上问题者,按《食品安全法》追究各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责任。
六、检查时间安排
4.食品药品四大行动总结 篇四
果丰硕
2015年4月7日 19:33:57 来源:衡水公安要闻 公安
本报讯(王博 吴伟)今年以来,衡水市公安局食药支队按照市公安局“四打四治”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立足全市实际,牢固树立“进攻是最好的防守”的战略思想,主动出击,严打严治,组织全市公安食药部门相继开展了“打击‘病死猪’‘注水肉’行动”、“打击网络销售假药犯罪”、“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破获食品药品案件29起,抓获涉案人员45名,捣毁“黑窝点”19个,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
行动伊始,食药支队结合全市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加大自身侦办案件力度的同时,有计划地深入各县市区组织、指导、参与专项打击行动和案件侦办工作。期间,支队筛选“病死猪”、制售假药、伪劣农资等案件线索30余条,有力保证了专项行动的开展。同时,对各地食药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坚持每周通报各地案件侦办情况,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并将案件侦办、信息报送等情况纳入综合考评。截至目前,共发布推动打击食药犯罪的通知通报20期,编发信息28篇,助推了行动开展。
行动中,各地食药部门在组织民警摸排线索的同时,坚持依托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延伸工作触角,广泛搜集线索。同时坚持联系大型重点企业的工作方法,定期走访,获悉线索,精准打击犯罪。与此同时,坚持相互协作,加强与食安办、农牧、工商等行政职能部门的配合,共享信息资源、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打击合力,并取得明显成效。
双节期间,食药支队对衡水老白干等大型企业进行走访时获悉,石家庄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假冒白酒。食药支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个销售假冒白酒的“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陶某,并在其位于石家庄市某市场租用的库房内当场扣押茅台、五粮液等高档白酒500余箱,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1月5日,食药支队顺线深挖,再出重拳,先后在石家庄新华区、鹿泉市查获两个储存商标标识仓库,并将驾车欲销售白酒外包装的孙某、陈某抓获,查扣老白干酒、板城和顺酒外包装、瓶等商标标识33000余个。
春节前夕,食药支队以保障百姓餐桌安全为出发点,将打击重点瞄准“病死猪”、“注水肉”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此类犯罪的嚣张气焰。期间,共侦破“病死猪”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扣病死猪41头、病死猪肉300余公斤,查封病死猪存放冷库1个,检查屠宰点1个。2月9日,武强县公安局食药大队在农贸市场摸排获悉犯罪嫌疑人买卖病死猪的犯罪事实后,经过摸排、连夜奋战将犯罪嫌疑人陈甲、田某、李某、陈乙、支某抓获归案,破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4起,查扣病死猪40头,病死猪肉300余公斤,查封病死猪存放冷库1个。2月10日,阜城县公安局在建桥乡将正在屠宰死猪的杜某抓获,当场扣押已屠宰的死猪1头,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杜某曾先后收购不明死因的死猪6头并私自屠宰出售。
今年以来,食药支队围绕打击销售假药犯罪这一工作重点,在线索摸排上下功夫、在案件侦办上求突破,全力推进。1月15日,安平县公安局食药大队会同县药监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大子文乡南某经营的专科门诊进行检查,依法查扣没有任何生产批号的药品51瓶(袋)及322份药品说明书。经初步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南某于2010年租用房屋开设门诊,对外销售没有任何生产批号的药品。3月10日,食药支队经过细致谋划,成功组织破获全市第一起网络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吴甲,其对自己非法配制制剂并销售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3月13日,食药支队认真梳理线索,又破获一起网络销售假药案,将在逃犯罪嫌疑人吴乙抓获,对吴乙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某物流园的实体门店依法搜查,扣押假药“肠炎宁丸”47盒。
工作中,全市食药部门始终将食品领域食品非法添加等高发易发、具有普遍性的违法犯罪作为重点,频出重拳。1月22日,桃城公安分局食药大队检查发现河沿镇某肉食作坊手续不齐备,并有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嫌疑,通过取样送检,显示送检的熏肉和香肠中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出国家限量标准。据此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4人抓获归案。2月27日,枣强县公安局食药大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经查,经营蛋糕房的郭某自去年2月份以来在加工蛋糕过程中添加含明矾及铝成份的香甜泡打粉。经检测,现场提取的蛋糕样品中含铝成份为223mg/kg,严重超出国家有关使用标准。3月17日、19日,武邑县公安局食药大队持续发力,连续破获3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解某、吴某、崔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3人为达到包子面粉发酵蓬松柔软谋取更多经济利益目的,自去年3月份以来,在制作包子过程中,明知在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情况下,非法添加香甜泡打粉(主要成分硫酸铝钾)的犯罪事实。
5.食品药品四大行动总结 篇五
川食药监市〔2012〕20号
2012-03-06 17:02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四川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102〕41号)和全国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从3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为了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局的统一安排,由省局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并适时组织开展全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检查、督查工作,市(州)局负责本辖区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及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区)局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集中整治行动。
各市(州)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并于2012年3月15日前上报省局市场处。
三、工作重点
各市(州)、县(区)局在开展全面检查的同时,应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检查重点,要切实解决药品经营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走票”、“过票”行为,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药品的行为,应该移送稽查部门处理的要及时移送;对于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向发证机关提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并上报省局;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重点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对发现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等情况要从重从严查处。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4个月,共分两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31日):全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对照上述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根据职责分工,药品批发企业自查报告报所辖的市(州)局,药品零售企业自查报告报所辖的县(市、区)局。
(二)集中检查及总结阶段(20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各市(州)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集中检查结束后,各市(州)局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情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于6月20日前报省局市场处,总结报告内容要求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以及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查数量,所占比例、工作措施、今后工作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这次全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各市(州)局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监管力量。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好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地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州)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集中整治要与GSP跟踪检查紧密结合,对不符合GSP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县(市、区)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集中整治,要以销售违法广告品种较多的药店作为重点,在检查中发现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品种,要提请省局撤销广告批准文号,或者实施暂停销售,同时也要与GSP跟踪检查相结合,对违反GSP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向社会表明严厉打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和决心。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四)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市州要认真落实国家局、省局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在确保取得整治工作的成效。对工作不力,不能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市州、区县,省局要重点督查,必要时组织飞行检查,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对在整治行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省局市场处将组织力量对各市(州)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和评估。将在全省抽调经验丰富的GSP检查员,组成4-6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察,检查集中整治工作。
联系人:潘衍安 联系电话028-86785793 邮 箱:pan_12388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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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药品四大行动总结 篇六
教体艺厅〔2008〕6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最近,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暴露出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以处置,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做好相关工作,防患于未然。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教育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饮食店、食品超市、学校自备供水及二次供水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重点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对承包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堂承包者资质与准入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
二、强化领导,周密组织。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关系广大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各地由教育部门牵头,要尽快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学校自查和地方教育、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督查工作,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三、加强整改,规范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饮用水监督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要加强指导,促进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规范化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对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必须按照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整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复查,确保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得到落实。教育、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排查整治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宣传推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今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教育部。教育部会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12月至明年1月对各地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7.食品药品四大行动总结 篇七
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十四大队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效果明显,有效地减少客运车辆安全隐患。现将8月21日至9月10日期间的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充分利用收费站宣传栏、县电视台、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形式,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驾驶员和客运企业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深入辖区内企业进行走访,认真剖析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增强客运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进入沿线学校、村庄、社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二、细化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道路客运隐患,十四大队高度重视,迅速传达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了《十四大队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多管齐下,努力创建安全的客运环境
(一)对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第一,对所有客运企业进行走访,指导和监督客运企业对涉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进行细化和修改,检查车辆状况和进出站安全检查记录,确保车辆健康上道,检查不走过场。
第二,对所有客运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建立驾驶员档案,要求企业辞退不合格驾驶员,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
第三,强化客运公司对客运车辆GPS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实时提醒驾驶人员保持车速,每月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培训,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我队定期调取客运车辆GPS行驶记录,作为监控车辆的一种手段,对超速车辆给予处罚,并通报给客运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处理报我队备案。
(二)开展各种安全检查整治行动
第一,协同路公司对辖区内所有道路、边网等进行摸排。对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要求养护公司必须及时整改,保证道路具备完好的行驶条件,共排查整治高速公路隐患12起,已整改7起。
第二,开展了5次客车及超速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格实行客车检查登记制度,在秀山站、雅江派专人负责检查登记;二是将雷达测速、IC卡测速相结合,查处客车超速3起,处罚0.06万元,举办针对客车超速行为的专题学习1次。三是严厉打击了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客车不按规定上下客、私自揽客、中途甩客、超员等违法行为,基本杜绝了客车不按规定上下客的现象,高速公路甩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认真结合多种专项整治行动,理清客车安全管理思路,并将其形成常态化,确保本辖区内客运车辆健康上道,安全行驶。
8.食品药品安全年度总结 篇八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我街道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营造放心消费、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现将我街道今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街道人民的消费安全。我街道积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员由社发办、经济发展办、党政办、卫生院等部门组成,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网络队伍。与此同时,各行政村、卫生院、学校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监管小组,充实了街道、村二级监管责任网络,使食品药品工作形成及时有效的体系。在构建网络的同时,明确了街道办事处、村、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抓好对所属辖区、行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努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并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制造氛围
今年以来,我街道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依托新闻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二是组织开展大型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全街道1000余名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一次讲座,传授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册子1000余份。三是建立基层宣传队伍。以各村食品联络员为基础,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提供宣传资料,村联络员免费发放到户。目前为止,街道食品监督小组制作《食品安全群众健康》的宣传小册子3000余份分发到村企单位。同时在各村设立知识宣传点,村民可免费索取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不仅提高了我街道食品药品小组的自身影响力,更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同时通过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安全经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我街道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另外,我街道根据工作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信息互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1、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结合我街道生态街道建设的目标,为保障群众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街道村两级单位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对卫生院作好部署,制定食品安全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另外会太平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操作流程、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对个别餐饮单位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相关场所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等。通过学习培训,使餐饮负责人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卫生知识。通过检查两个节日期间在我街道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校园食品管理和校园放心店建设,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今年,我街道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管理模式、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三是学校饮用水和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重点是供水来源、用水质量、监测情况等。通过检查要求对校园食品达到设施设备、经营现状、卫生状况、人员素质四清楚,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全面的基础资料。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临时帮忙的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个别学校存在供应隔夜菜的现象。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及时改正,并要求学校领导对食堂要常开展检查,做到常组织、常整改、常清洁。
3、配合各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一今年我街道加大禽流感疫情期间的食品卫生工作,为防止禽流感通过食物传播,我街道食品药品办公室检查了各类餐饮单位是否出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并对禽流感疫情期间的食品卫生通过广播、有线电视等途径大量宣传,做到防患于未染。二配合药监局开展了一次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专项整治,为保证群众的用药安全,对我街道卫生院、村级卫生和药店进行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是购进药械验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适合本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械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合法供货方档案;药品储存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等。经过检查,规范了药品市场的管理,加大了打击力度。三配合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街道范围内的豆制品加工场所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小作坊,取缔非法豆制品加工场所。
今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工作还是不容忽视。下半年我们准备着重 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街道村两级监督小组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势,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是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9.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篇九
**年,在国家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实现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目标。
一、**年的亮点工作
一是狠抓基本药物“三统一”工作,食品药监惠民工程成效显着。在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遴选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为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遴选工作做到“零”投诉,获得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出台制度规范,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有突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小餐饮食品安全“五化”标准规范》、《小餐饮临时许可管理办法》、《集贸市场和早夜市餐饮小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小餐饮管理规范》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监管制度规范。目前,正在修订《市学生校外托管就餐休息场所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管理办法(暂行)》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支撑、监管制度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调研和制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三是通过示范引领,带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区、*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1月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在未央区召开,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莅临指导,给予高度肯定。目前,临潼、高陵等区县正在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示范区县的创建工作。
四是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全省率先开通了“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受理电话,极大地提升了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与处理速度,国家食品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毛主任现场视察后,给予高度评价。10月份,和省食安办联合,在临潼区组织进行了全省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极大提升了各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做法
(一)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实施,切实打牢食品药品监管基础。一是依照中、省、市“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分解任务,制定进度。二是不断加大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沟通,努力协调,加大了与中、省、市相关部门的衔接力度,确保了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三是着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加大了我市食品药监信息化建设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力度,着手筹建集地理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投诉举报系统、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系统、企业台帐实时监控系统为一体的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四是全力推进“12331”投诉举报热线建设,于今年9月1日正式开通全市“12331”投诉受理热线。五是在做好食品药品检验扩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食品药品评价性检验检测工作,开通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直报系统,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为强化“十二五”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二)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不断完善机制体系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遇到的经费不足、基础设施落后、队伍力量薄弱等重难点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乡镇(街办)、社区(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了基层一线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监督员足额配备到位。三是按照统一抽样、统一检测、统一标准、统一评定的原则,及时抓好生鲜肉、糕点、水发产品、辣椒制品、酱油、豆芽等重点食品抽样检测与调查分析工作,有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四是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科学制定和规范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和督查督办流程,修订和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五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工作,不断加强“放心馒头”、“放心早餐”、“放心豆制品”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未央、雁塔和高陵等区县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工作。六是结合开展《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狠抓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七是扎实有效做好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肉制品、豆浆香精和医院周边果篮、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工地食堂、打击假冒侵权酒类、桶装饮用水、糕点和酱油等23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查处了“私宰狗肉”、“无证凉皮店”、“面条违法添加硼砂”、“豆腐黑作坊”及“问题果篮”等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发生。
(三)下大力规范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一是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示范街(店)创建工作,创建示范街40条、示范店600户,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引路作用。二是着眼做好餐饮服务环节创卫复审工作,巩固和扩大餐饮服务整治提升成果,先后开展了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等20多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公众饮食安全指数不断提升。三是积极做好重大节日及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黄帝陵祭祖、老子文化节、第十六届西洽会、国际DNA及基因组活动周等28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安全保障零事故。四是下大力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明确监管事权,积极组织保健食品“绿箭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保健食品专项检查、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违法添加专项整治和宾馆酒店一次性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保健食品、问题空心胶囊和功能性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五是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广泛开展了以“保障健康美丽、促进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保健品化妆品知识宣传月活动,建立“重点企业约谈及黑名单”制度。
(四)重拳打击药械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巩固药械安全稳定的基础。一是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迅速开展了“铬超标药用胶囊”专项查处工作,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按要求落实了批批检的新规定,超额完成国家局和省局下达的“铬超标药用胶囊”抽验检测任务。二是围绕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经营和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及为期1个月的民办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整治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假除黑、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中药材市场违法经营、人用狂犬疫苗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三是全面推进基本药物“三统一”工作,不断强化基本药物配送与监管,认真做好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工作,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看病贵和吃药难的问题。四是突出抓好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了无证销售美瞳隐形眼镜、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装置和重点品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医疗器械领域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五)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以全省开展的“三问三解”活动和全市开展的“转作风、解难题、惠民生”活动为载体,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专题教育活动,突出查摆问题,积极抓好整改,郑重向社会承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为民监管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大力弘扬“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食品药监文化,定期举办食品药监大讲堂,着力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大食品药监执法能力与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清气正的监管氛围。三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件,做到件件满意,其中一件被市政府列为重点提案。四是不断强化惩防体系建设,适时开展纠风专项治理,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五是在原有基础上,今年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对象、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聘请了130名特邀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氛围。
三、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形势和困难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企业素质不高,准入门槛低,多、小、散的问题尚未彻底改变,生产条件简陋,工艺落后,很难保障食品安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农家乐、农村家宴等领域和部位监管薄弱问题比较突出,制售假劣食品保健品小作坊、黑窝点屡治屡显,食品药品安全仍存在许多隐患和死角。
二是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监管新形势的要求。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和任务,尤其是面对利用高技术手段非法生产和加工的食品安全事件,现有的执法装备、监管手段和技术保障很难迅速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传统的技术支撑体系和执法手段已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食品市场安全监管需要,监管执法工作显的被动、滞后。
三是社会诚信建设亟待加强。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滑破,诚信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法规,不择手段牟取利润、降低成本、逃避监管。违法生产经营手段不断翻新,高科技造假手段不断出现,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快递等方式售假现象日益增多,给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四是监管队伍的素质不适应监管任务的需要。现有的监管执法队伍难以满足现实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少,素质不高的问题十分突出,加之缺乏系统培训,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业务技能不强,影响监管的整体效能。
五是科普宣传教育不到位。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得不够多,形式不够丰富,民众知晓率较低,防范风险意识和辨伪识假能力还有待提高;舆论宣传范围小、频次低、声音弱,尚未形成足够的社会影响力;教育培训的规模化、制度化程度较低,尚未形成长效机制;信息发布还没有做到多渠道、经常性,电视与网络媒体等手段的应用还很有限。
四、**年工作思路及目标
明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正确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总结监管规律,努力实践“三个转变”,即:监管工作由被动查处向主动防范转变、由依靠常规行政监管向同时借助科技手段监管转变、由依靠执法队伍监管向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监管转变。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使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及食品药品检测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全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1.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号文件和省政发〔**〕49号文件精神,实现县(区)、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全覆盖。对照中、省文件的要求,积极推动区县食安办内设科室建设,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力争在全市各乡镇、街办设立食品安全监督所,健全社区和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制定我市协管员、信息员补助标准,并解决好相关待遇。
2.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及预警平台。有计划分阶段地推动整合质监、农委、食品药监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做到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共享,实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为监管决策分析、应急指挥、部门联动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
3.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水平,继续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强化“小餐饮”、“小饭桌”监管。积极探索小饭桌、私房菜、回民街餐饮监管办法,出台并实施小餐饮、小摊贩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及管理等办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大力推动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未央区经验,未央、雁塔、户县等区县要先行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工作。今年要力争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国家级餐饮服务放心区县创建工作有进一步实质性的突破。要创建市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6个、示范单位20家,争创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3条、示范单位10家。
(二)狠抓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1.稳步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加强督导考评,逐步建立对药品配送企业电子监管平台,实施全程动态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和县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推行。继续做好县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及统一配送工作,提高基本药物的储备量和向偏远地区的配送率。
2.实施中标基本药物品种备案制度,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施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品种赋码。加强特殊药品和医疗机构生产制剂的监管。开展开展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小诊所安全用药、医疗机构非法自制制剂及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积极探索药用辅料和包材管理。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大力推行2010版GMP认真工作,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助推产业健康发展。
3.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年完成300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开展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认真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管理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探索药品零售企业GSp量化分级管理,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发展。
4.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行产品分类、分段跟踪检查,加强重点及高风险企业监管。在Ⅱ、Ⅲ类经营企业中实行“管理者代表”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和追源管理。抓好重点监控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挂靠、转让的专项整治。加强对三级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运行管理,强化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
5.提高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专项整顿。全面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和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员制度。实现监管覆盖率100%。
6.严厉打击“四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深挖违法线索,加大稽查力度。配合公安机关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落实黑名单制度,通过“红黑榜”曝光。
10.食品药品四大行动总结 篇十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整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2009]13号)、《关于印发常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口计生委
[2009]48号)、《溧阳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自2009年4月起至10月底,市人口计生、宣传、公安、卫生、海关、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本系统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安全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计划生育药械行业自律水平。
以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商品集散地的计生药械零售单位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单位为重点对象,以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如避孕药、终止妊娠药、促排卵药、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为重点品种,着重做好以下方面的查处工作:
一是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
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监督检查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
二是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是查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 五是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标注药品通用名称,其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有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的治疗疾病的内容的非药品,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添加药物成份的非药品。
二、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行动方案,进行行动部署。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高效、有序地部署安排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阶段。2009年4月30日至7月上旬,全面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百日整治行动”。期间,认真填写并按时上报《溧阳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溧阳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报
表》,于每月1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探索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监管措施,提出有效的监管意见和建议。
(三)综合检查和整改阶段。2009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联合市人口计生局、宣传、公安局、卫生局、工商管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关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镇(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要认真汇总监督检查情况,根据督查反馈意见,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研究长效管理机制,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四)全面总结和迎接上级检查阶段。2009年8月下旬至10月底,我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形成专项行动总结,并于2009年10月10日前报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下旬起,上级检查组将对我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我局将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全局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加强相互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要落实责任,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监管是药
品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责令限期整改之外,还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不给不法分子卷土重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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