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通讯社章程(共8篇)
1.大学生通讯社章程 篇一
平顶山学院大学生通讯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
平顶山学院大学生通讯社(简称大通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
在校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一个“学习型、锻炼型、精英型”的学生社团,是培养造就锻炼新闻人才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大通社口号
开拓新闻视角,聚焦新闻责任,锻造团结、和谐、奋进、有战斗
力的新闻团队。
第四条:宗旨
通过整合学校丰富的新闻资源与人力资源,使学校的新闻宣传工作更贴近实际,同时为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的同学提供一个提高素质、施展才华的平台。
第五条:成员
凡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学生,热心新闻工作,承认本社章程,均可申请入社,经通讯社组织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会员资格。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机构设置
大通社设理事会,内设社长1名,副社长2名。下设采访部、编辑部、网络部、办公室、外联部,各部门设部长和副部长,总人数控制在40人左右(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及时调整,但原则上保持相对的稳定)。第七条:职责
一、理事会职责:
1.社长:统筹、规划全社各项工作,担起本社全部责任。2.副社长:向统管部门下达任务,辅助社长做好各项工作。同
时,参与本社重大工作规划。
3.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4.组织一年一度的全校社团联合招新。
5.对本社开展活动的申请和工作人员的调动进行审核批准。
6.对本社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部门职责:
各部门设部长和副部长。部长负责统筹、规划本部门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人员的协调及任务的分派。
1、采访部:负责校园新闻的采访和撰稿。关注校园热点,关心学校发展,弘扬时代精神,传播报道校园最新发生的重大事件,跟踪
师生关注的焦点问题。
2、编辑部: 负责编辑本社记者和通讯员的优秀新闻稿件,为我社博客、网页等传播媒体提供新闻资源。同时,参与校报四版的选稿、编辑和排版。
3、网络部:建设并维护本社网络传播平台,通过网络展示大通社风采。负责厚德网及校报电子版的更新及维护,此外,积极参与我校有关论坛的发帖、跟帖,积极弘扬主旋律等。
4、办公室:严格执行本社纪律,记录各部门工作情况,为奖惩做好基础。同时,协调、配合、督促各部门工作,每学期制定学生值班表,确保值班工作有序进行。
5、外联部:负责查找和搜集新闻来源和相关信息,负责本社内部活动的策划、外联、以及本社其它对外联系工作。
第三章 任 务 第八条:总任务
学习新闻理论,参加新闻实践。
第九条:基本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校党委的重大决策。
(2)努力掌握新闻采访、写作和编辑等基本技能。
(3)走进师生生活,反映师生心声,充分发挥上传下达的桥梁作
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努力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介绍我校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学生活动、党建等各方面工作及活动,宣传我校的先进人物。(6)积极为校园网、校报、校电台、校电视台以及社会主流媒体
撰写稿件。
第四章 社员(记者通讯员)
第十条:社员资格取得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道德品
质。
(2)热爱新闻工作,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采访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3)工作积极热情,能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
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中等以上。
(5)具备以上条件的我校在校学生。
(6)考核合格后成为实习记者、实习通讯员,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方可取得记者资格或通讯员资格。
第十一条:权利
(1)记者、通讯员对大通社工作有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2)发给记者证、通讯员证。凭记者证、通讯员证可对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进行新闻采访。凭学校介绍信可对校外单位进行特
殊采访。
(3)有权参加我校有关活动及部分工作会议。(4)有权参加大通社的一切活动,包括业务培训。
(5)有权监督理事会工作。(6)有权自愿退出本社。
第十二条:义务
(1)坚决遵守大通社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大通社形象。(2)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完成大通社下达的各项任务。
(3)主动及时地采访和报道我校新闻活动。
(4)服从领导、团结一致,凝聚校园新闻力量,提高团队战斗力。(5)及时完成党委宣传部领导老师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6)积极撰写和投发外稿,扩大我校影响。
第五章 工作规章 第十三条:纪律制度
(1)本社所有记者证、通讯员证只作本人采访凭证,不得转借或
作他用。
(2)无故缺席大通社集体活动三次以上,统一下达任务累计三次完不成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或予以劝退。
(3)在集体活动中,因个人不负责任而给本社带来严重损失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或予以劝退。
(4)在校内外做出有损大通社记者、通讯员及本社形象者一律除
名。
(5)因各种原因,需要暂停或退出本社者,必须提前两个星期书面告知本社,申明理由及相关事项。
(6)本社各项重大工作决定,须提请理事会决议、安排、执行;
如遇紧急决定,需请示社长。
(7)采访部和编辑部每学期稿件发表或录用不足两篇者均予以劝
退。
第十四条:奖励制度
一、每学期评选出本社优秀新闻作品、优秀学生记者、优秀工作
者,并酌情给予奖励。
二、评比方法:
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学校专业老师和大通社部分学生干部依据本社奖惩细则(见后附则)及规章制度进行评选。
第十五条:值班制度
1.每周一至每周五分时间段安排至少一名本社成员值班,负责当天校内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工作,做到新闻不遗漏,保证新闻的及时
性。
2.值班实行考勤记录。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不得无故缺勤或随意离开,有事请假,连续两次无故缺勤者给予警告,连续三次无故缺勤或不服从值班安排者作自动退社处理,并收回工作证、记者证等证
件。
第十六条:例会制度。
1.每周一次例会。成员必须参加例会,连续两次不经请假无故旷会的社员视为退社,并收回本社证件。
2.有事不能参加例会的人员:各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征得社长或副社长的同意;各部门成员请假,须征得所在部门负责人的同意。
3.例会分为大会和小会。大会由社长或副社长主持,总体布局全社工作,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做出下期工作策划和安排。小会由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主持,针对各部门职责,下达本社总任务下的各部门工作,将任务具体到个人。
4.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发生时,相关人员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各部门工作评审细则》(略)。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大通社另行规定。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大通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2.大学生通讯社章程 篇二
1 督学的词义和起源
督学在辞海中释义有二,一是清代提督学政或督学使者的简称,是主管教育的部门中负责视察、监督学校工作的人员;二是国民党统治时期,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皆置督学,以视察所属教育行政机构及学校的工作[3]。现在,督学是指负责教育行政机关中视察、监督学校工作的人员。也指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教育工作的人。为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各高校根据需要也适时的在校内设置了教学督导机构,如督导团、督学组等。
现代教育督导制度起源于法国,至今已有200余年的历史,我国教育督导制度起源于清代,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4]。如清小说《儒林外史》第八回:“蘧公子道:‘家君做县令时,晚生尚幼,相随敝门伯范老先生在山东督学幕中读书。’”
2我国大学督学现状
我国大学督学制度最主要的职能部门就是大学督导团,督导团的工作就直接决定着督学制度在本校的落实情况。通过对不少高校督导团的工作进行考证,总结如下。
1.1 大学督学的产生和组成
大学督导团成员人数为8~15人,一般是由各个院系领导进行推荐,然后由教务处汇总上报给负责教育工作的副校长,由校长或主管教育工作的副校长负责聘任。
1.2 大学督学的任务
(1)综合运用多种方法(随堂听课、督导各学院的教学活动)对本科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
(2)协助学校管理机构(教务处、学生处)对本科学生出勤和考试进行监督和指导。
(3)利用督导工作的经验在各项重要会议中提出问题并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
(4)随时向教务处反映在督导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3 现今大学督学的现状及优缺点
上海某大学自2003年开始试行督学制度,并多次对督导团工作条例进行了系统的修改;湖南某大学自2003年开始试行督学制度,并对督导团工作进行了详尽的总结;东北某大学自2003年开始试行督学制度,并根据相关规定制订了工作条例等等。综合上诉几所大学的督学制度研究,进行总结和分析得出结论:当今大学督学工作对提高教学质量有一定的帮助,具体有以下几点:
(1)通过督导团的检查,保证了课堂的出勤率,维持了考场的秩序。
(2)督导团对教务处的意见反馈有助于教务处对教学质量进行评测,并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督导团的工作总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校领导建议。
尽管,我国将督学运用在大学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就当前水平来说,我国的大学督学制度还仅仅停留在起步阶段,很多相应的合理措施还尚未配套,导致有许多漏洞出现[5,6]。
(1)适用范围不合理。仅仅将督学试用在本科教育上很难发挥出督学制度的优越性。
(2)隶属关系不合理。由于大部分督导团隶属于教务处或教学质量监督科,导致许多建设性的措施未能及时反映到校领导,在汇报工作中出现了一定的臃肿性。
(3)督导团成员的构成不合理。大部分大学督导团的成员有一半是在岗行政人员,由于行政隶属关系,很多意见就这样淹没在督导团内部。
(4)执行力度不够。由于督学集体的决定只能起到建议的作用,使得督导团的内部工作总结变得影响不大,从而削弱了督学的作用。
3 大学督学章程
3.1 大学督学章程
鉴于此种情况,设计了一份能全面督察学校党政工作的大学督学章程。
(1)大学督学的宗旨
督促和检查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
(2)大学督学级别和隶属关系
无行政级别,归校长直接领导。
(3)大学督学的督察范围
除校党委、校纪委本身之外的一切事物,包含教风、学风、考风、学术风气、教学质量、校园环境、校园文明等等,是学校的总督察。
(4)大学督学的人员构成
大学督学由20~30名教授构成,其中,50%为在岗平民教授(不包含在岗校院两级党政机关人员和系正副主任),50%为退休返聘教授(返聘教授没有官帽负担)。
由督学组成人员选举正副主任督学各1名。若主任督学是返聘的,则副主任督学必须是在职的,反之亦然。
(5)大学督学组成人员的基本条件
人正、誉好、力强、健康、敢说、敢做、敢当、大局。
(6)大学督学人员的产生办法
全校教师民主选举,个人同意,校长聘任。
第一,选举办法。(1)网络实名公开选举;(2)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平民教授和返聘教授放在网上,供投票;(3)全体学校教职工(在职的和返聘的)每人都用自己的工号实名投票;(4)任何人都可以实时查询投票计票结果和什么工号把票投给了谁;(5)无特殊情况,教职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满额投票(选足人数),不然年度考核按不合格记;(6)为了消除领导的导向作用,投票顺序为:平民教职工——科级干部——处级干部——校领导;(7)按选票多少,逐个征求是否愿意当督学,直至满额为止。
第二,为了对校院二级机关及各系主任实行有效的监督,不能逐级推荐,不然推荐上来的,多是溜须拍马的,督学就成拍学了。
(7)大学督学工作时间要求和待遇
在岗教师履行督学的时间不小于机关正常工作时间的25%,返聘教师履行督学的时间不小于机关正常工作时间的60%。正副主任督学履行督学的时间不小于机关正常工作时间的50%。在岗教师补贴教分,返聘教师补贴现金。
(8)大学督学的办事规则
直接和间接监督管辖内的事物,简单的问题可以直接发令纠正,复杂的问题可以反映给有关部门解决。只要是督学集体名义提出的处理意见,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否决的,在一周内,就应该批准生效,不得拖延。
(9)大学督学的任期
任期三年(与中层干部一致)或与校领导任期一致。
(10)大学督学的非到期卸任
由于个人原因(健康、生活安排和其他原因)可以提出辞职,或经督学成员集体开会提议免职,校长批准。
3.2 大学督学章程特点
同现有的各高校督学工作规程相比,此大学督学章程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督察范围为学校的整体工作;
(2)督学归校长直接领导;
(3)督学成员的产生方式由全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校长履行聘任手续;
(4)督学成员的构成为在岗平民教授和退休返聘教授,禁止在岗行政人员参加;
(5)督学的工作时间有硬性要求;
(6)督学集体的决定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确保了督学制度的执行力度。
4 结语
(1)高校教学督导对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保障教学质量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
(2)现有的各高校督学工作条例、督学规程、规范等对各高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严重的局限和缺陷,不利于更好的发挥督学的作用。
(3)新设计的大学督学章程实行民主管理和教授治校,可以有效地督察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参考文献
[1]王国军.谈高校督学的为与威[J].中国高等教育,2010,(13,14):24-25.
[2]杨颖秀,郭莲荣.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色[J].教育科学,2005,21(2):37-40.
[3]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1668.
[4]张闻.一位督学的日记[J].教育,2008,(7):28-29.
[5]胡晓敏.浅谈高校教学督导工作运行的基本原则[J].教育探索,2009,(8):74-75.
3.大学章程策略探讨 篇三
【关键词】大学章程 策略 探讨
一、制定大学章程的策略探讨
第一,教育主管部門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切实加强对大学章程建设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力度。一是要对大学报送的章程建立起规范的报送审批制度,使章程的审批工作严格、规范、公开、透明;也要对章程积极反馈,提合理化建议,让主管部门和大学在办学的重大问题上有协商、有沟通,在章程核准过程中实现二者充分的意志沟通和表达,从而确保章程更科学、更完善,实施起来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提升章程的实施效度。二是要善于挖掘典型,对章程建设工作做得好的大学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使其为其他大学的章程建设起到引领、借鉴、促进、示范带动作用。可通过网络、报纸、刊物、宣传册、电台电视台、DVD等媒介宣传大学章程的理论知识、内涵价值等,提高相关主体的认识和建设的自觉性,为章程建设积极作为。
第二,大学领导要高度重视,主动参与章程制定并发挥领军人物和协调统筹作用。领导的认识高度影响全校人员的行动力度,也直接决定章程建设工作的质量。笔者就章程制定问题与几位大学领导进行过探讨,制定起来远非那么简单容易,必须对学校的基本重大事项做出规定,要全面反映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传承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结合新的时代彰显学校的特色。这就需要校领导高度重视,既要加大章程制定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让他们踊跃参与章程的制定过程,也要和专家学者、知名校友一道对传统的实践、文化内涵进行总结、凝练和提升,更要结合时代对高校发展的新要求,加强法律知识汲取,保证章程充分体现法律效力和现代管理制度的特点,更好保障学校的权益不受外界侵犯、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诉求。
第三,大学章程的制定要严谨缜密,科学规范,为章程有效实施提供好文本。一是起草人员的组成要科学规范。在人员组织上,可设立顾问小组和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成员应包括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多层面人员,他们来自不同的学科背景、资历经验,有着不同的利益主体,这样制定出来的章程,才能够切实反映学校的整体情况,充分表达各方利益诉求。二是起草过程要做到严谨、细致、周密、客观。在程序组织上,可分几步进行。首先是实地调研。到各院系调研,到其他兄弟院校调研,相互间沟通理解章程制定的信息,并且开展一些分析论证工作。其次是翻阅文献。立足学校实际,借鉴国内外大学章程制定的经验,以及各类论述大学章程的文章,进行研究对比和分析,找出他们各自的突破点和特色,为章程的起草提供丰富的素材和广泛的参照。结合自己的高校进行分析,对本校制定章程具有“明目”和拓展思路的作用。三是从法律视角明确章程的主体框架。尤其是在章程建设的核心要素上下大工夫,如:大学的外部关系及章程的生效程序;规范学校的办学定位,明确办学目标和使命;明晰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决策过程要科学民主,行政过程要专业高效,监督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运行过程中的组织架构和权力配置要清晰顺畅。四是召开专家小组讨论会和专家意见反馈会。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章程起草小组的汇报,让专家参与讨论,提可行性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章程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在形成正式草案之前,学校可专门布置各单位组织师生征求意见,并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校报、新闻网上等全文刊登,直接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征求意见。对于每次征求的意见,章程起草专家工作组先进行认真汇总,然后再提交章程起草委员会或起草小组逐条审议。
第四,章程的制订既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又要尽可能地符合学校实际和体现学校特色,为学校未来发展指引方向提升整体效度。章程中最为关键的是这几方面内容:大学权力(办学自主权)——划清与政府的权力界面,是大学获得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大学内部的组织机构与权力配置——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是大学自运行的组织保证;大学与教职员工、学生之间的关系,是明晰大学各个主体法律关系的途径。学校现在的章程也正是按照这个逻辑顺序来安排整体内容和结构的。还需要注意的是,章程的制订应根据大学的定位,界定大学共性的同时彰显个性,做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使命有所区分。比如,高水平大学要瞄准国际前沿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体现原创性、前瞻性、引领性;地方性大学要更多地参与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体现地方性、区域性、应用性;行业特色型大学要努力为行业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服务,体现行业性、服务性、创造性。在管理体制方面,可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框架下进一步明确,经过规范程序制定出来的大学章程,经过科学的核准程序,加之监督功能的真正发挥,这样实施起来才能具有很好的执行效果和整体效度。
总之,大学章程作为大学的“宪法”,是连接高校内部法规和校外法律规范的桥梁,是界定高校和其他民事主体在相互交往中的法律边界、职权范围的载体,是高校自主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法律基础,更是学校按章办事、更好根据办学定位履行人才培养任务的基本依据。我们在把握其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可诉性和现实性特点的基础上,加强章程建设的力度和实施的科学性。
作者简介:
4.大学生通讯社章程 篇四
记者站篇(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加强记者站的组织建设,提升我校各个系部新闻报道的时效和质量,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不断健全和完善记者站内部管理,增强和发挥全体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通讯社(以下简称‘学通社’)是隶属于学校党委宣传部的学生社团,记者站是学通社驻系部的分支团队。
二.学通社的宗旨是“传承幼专精神,培养优秀英才”;口号是“肯干比能干重要,努力才会有收获。”
三.学通社的目标是着力打造一支团结、务实勤奋、高效的学生宣传队伍。
四.记者站的宗旨是“建设高品味校园文化,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口号是“敬业奉献、团结进取”。
五.记者站的目标是“宣传我们的学校,学好我们的专业;做强我们的团队,提升我们的素质”。
六.记者站的基本任务: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宣传相关方针,政策精神,报道各个系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2.引导、宣传和反映校园文化,营造校园人文氛围,传递幼专学子心声。反馈学生意见,促进学校,老师与学生的沟通交流。
3.协助学通社部策划、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4.加强与各兄弟学校、学生团体的联系与交流。
七.本社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成员管理
八.凡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各个系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面向本系部招收新的成员;
九.记者站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采访、报道校内新闻和学生活动,围绕学生思想和生活动态开展调研;
2.参与社内及站内工作的讨论,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本社及本站工作的开展;
3.参与学通社社内评优与表彰;
4.参与社内组织的业务学习、技能培训和各项文化活动;
5.本社赋予的其它权利。
本社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剥夺成员的上诉权利。
十.社内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本社章程,维护本社、本站的正当利益和社内及站内团结,执行本社、本站决议;
3.及时反映学校校园生活动态,主要是面上本系部;所写报道或调研报告必须符合客观事实;
4.合理使用职权,不滥用权利;
5.积极参加本社及本站的工作和活动;
6.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十一.成员有退社的自由。在保证“学通社”正常运作前提下,成员因个人意愿或其它合理原因可以退出,但应当完成工作交接。
十二.“学通社、记者站”可根据成员成绩效评估结果决定要劝退的成员。成员成绩效评估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
十三.主要负责的工作:
1.负责各系部分团委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新闻稿的书写,一般是会议、讲座、晚会等。
2.其次是负责对本系部各班级召开的班团会新闻稿的书写。
3.参与负责我们如歌岁月网班团新闻、文学驿站、校园动态的管理与更新工作。
4.每个人每月至少要交一篇文章,作为表彰的标准,同时也是在参与网站管理的一个渠道。
第四章 组织与职权
十四.本社实行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
1.“学通社”各部门以及各系部记者站都坚持在校党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开展中工作,以民主协商为主要议事方式;
2.“学通社”换届或各部门负责人均在指导老师的知道下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选举结果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3.“学通社”负责人实行集体领导和社长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十五.各负责人的产生:
(一)记者站正副站长的候选人在本人志愿的基础上,由指导老师和社内成员协商提名产生部门负责人的候选人有各部门成员民主选举并取得该部门半数及以上成员支持者方可当选;
十六.站长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记者站”的各项工作;2.及时与学通社社长沟通,为“记者站”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3.协调站内各部门关系;
4.组织制定站内各项制度并发布;
5.宣布站内重大决定;
6.表彰站内的优秀风尚,遏制有损“学通社、记者站”形象的行为;
7.对外宣传记者站、学通社。
十七.副站长主要职责:
1.协助站长协调站内关系;
2.主持记者站的成员开会、开展工作。
3.在站长因故不能行驶职权时,代行站长职权,并对外代表记者站、学通社。
第五章会议制度
十八.“学通社”会议制度:
(一)为在社内形成有序的组织氛围,保证“学通社”内部交流及会议的顺利召
开,设立“学通社”会议制度:
1、本社会议形式采用全体成员大会、部门例会、临时会议以及记者站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内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社内相关会议;
2.会议严格考勤,成员因故无法参加会议者,应事先向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无故缺席,与会不得无故迟到,擅自离席,若因故迟到或需提前离开者须向会议负责人说明原因;
3.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人应指定人员将会议进行情况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指派人员整理会议记录,不定期向指导老师,社长汇报。
(二)“学通社”全体成员大会:
1、“学通社”全体成员大会为本社最高会议,社内一切大事、要事由全体成员大会民主协商确定;
2、全体成员大会由社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由全体成员一起商讨重大事项,进行思想交流,可邀请有关老师或往届成员参加;
3、全体成员大会应商讨、确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和任务,宣布各部门每学期例会时间,并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学期工作总结;
4、全体成员大会可讨论、审议“学通社、记者站”各项工作制度,撤销各部门作出的与本章程相抵触的条例、制度和会议;
5、全体成员大会有权利对本章作出修改,修改应成立锈钢章程小组,负责起草修改方案,方案提出后由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指导老师同
意后方可生效;
6、全体成员大会的会议室准备、会议资料整理及与会人员额通知有办公室负责。大会由办公室指定人员在会议开始前点名并做好会议记录。
7.记者站的正副站长要参加学通社每周召开的例会,记者站的全体成员要参加学通社的月总结会和总结大会;各记者站可根据自己的本系的需求,定期召开本站会议。
第六章考评奖励制度
1、学通社每学期对全体成员的投发情况、参加例会。培训活动以及完成其他工作的情况进行量化和综合考核。
2.各个系部记者站的全体成员均是一名学生干部,在每年的综合测评上都有相应的分数可以加;
3.根据每学期的综合考核情况,设立“优秀社干”、“优秀记者”和“优秀工作者”等评选奖项,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4.对于工作有重大失误、态度不积极、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有违反章程和其他学通社规章制度的成员,给予其批评、停职、开除等处罚;对于其他批评和处罚(如学校的通报批评等)、对通讯社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的成员,同样以一定的批评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通社全体成员大会。
5.大学大学生通讯社 篇五
校友通讯》及校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
大学大学生通讯社设有新闻部、编辑部、专题部、摄影部、培训部五个部门,各部职能如下:
新闻部:关注校园热点,关心学校发展,弘扬时代精神,传播报道校园最新发生的重大事件,跟踪师生关注的焦点与热点问题,带给大家第一时间的新鲜信息。用记者的身心去体味师生们的苦与乐,去书写大众的心声,去搜集生活中的善于恶、美与丑。我们用手中的笔,高唱时代的主旋律,讴歌不懈的进取者。在这里,我们愿与每一位有志于新闻事业的同学携手同行!
专题部:用新闻的眼光审视校园生活,以专题的方式捕捉精彩瞬间。搜索校园中的每一个新的方向,策划生活中每一个新论题,用眼去看,用耳去听,用心去体会,用脑去思考。畅所欲言,直抒己见,扬思维之帆,启创新之航,以笔为舌,点评校园热点,品评盈亏曲直。专题部,用思辨和敏锐把热情之“水”沏出特色之“茶”。
编辑部:在通讯社充当狩猎者的角色,负责新闻稿件的编辑、审核、发稿及其他相关的宣传工作,我们的工作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为使稿件能亮丽示人,我们必须眼若火明,心如针细,大刀阔斧地疏通堵塞得逻辑,用细密的针线串起零散和遗失的字句,编出珠圆玉润的编章,提炼出一针见血、针砭时弊的主题。我们用我们的聪明才智,为稿件的精彩出炉做精心的准备!
摄影部:与新闻的第一时间同在,这是摄影部响亮的口号,端起“长枪短炮”(数码机与摄像机),我们与时间赛跑,拼抢在新闻第一现场,捕捉稍纵即逝的新闻瞬间、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新闻现场,在我们的镜头中凝固了一个个风雨兼程的身影,我们用镜头拉近新闻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摄取大学生活的精彩。
6.大学生通讯社纳新了 篇六
《吉林大学报》是吉林大学的党政机关报。作为《吉林大学报》的一支通联队伍,《吉林大学报》大学生通讯社一直是吉大舆论的尖兵、莘莘学子的知音。
《吉林大学报》大学生通讯社是吉林大学校报编辑部直接管理的校内学生新闻记者团体。它在成长中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拥有强大的学生记者队伍,具有相当的文化底蕴和知识储备。
一直以来,大学生通讯社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的思想、组织和纪律建设,建立和健全了自身的规章制度。学生记者们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一直活跃在校园的各个角落,搜寻各类新闻信息,捕捉视野中的亮点、生活中的点滴。既报道校园的先进典型,也针砭存在的不良现象;既关注校园内的大型活动,也贴近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既及时报道学校的方针政策,也积极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将心‘笔’心”,他们用心记下所见、所闻、所感,用心去感悟生活、体会人生,并将其付诸笔端,与全校师生一同分享。
“心多大,舞台就多大”,大学生通讯社正是这样一个炫动青春的舞台。在这里,你可以尽情的挥洒妙笔,释放你魅力四射的青春;你可以忘我地引吭高歌,谱写你色彩斑斓的人生。在这里,你可以捕捉到直面困难的智慧和勇气;体验到拥有生活的热忱与信心。
“笼天地于形内,搓万物于笔端”、“一切尽收眼底,万事皆在笔下”。大学生通讯社是你放飞心中梦想的地方,在这里,可以体验深思熟虑地成熟稳健;可以用独特的视角展现自我的独立和青春的动感。
9月9日,我们在萃文一、二阶期待你的加盟!
7.大学章程的法治思维 篇七
一、大学章程定位的法治思维
大学章程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首要载体,规定了校内外的权利主体关系,规范了学校办学的自主权,理顺了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是对大学章程自身定位的表述。从一定意义上讲,章程是大学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是依法治校的制度基础。而从法治思维的角度来看,章程的合法性定位已成为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大学章程的制定主要包括功能定位、属性定位和自我定位。
1. 大学章程的功能定位
首先,章程是保障大学依法办学的基本准则。大学章程为高校明确了办学方向和定位,并为自主思考发展预留了空间。在政府角色逐渐向“大学发展的指导者、宏观布局的调控者、教育质量的监督者”转变时,政府放权也成为大势所趋,章程已成为高校“获权”后的自主办学总纲,在大学依法治理中起决定性作用。第二,章程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法定载体。在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进程中,学校必然要理顺内部治理结构,这就需要在全校范围内就权力运行结构达成原则性的共识,而制定章程就是凝聚共识的过程。第三,章程是明确内外主体权责的重要依据。对外而言,章程明确政府如何介入大学治理,社会如何参与大学治理等问题; 对内而言,章程明确内部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与相互联系,建立权力载体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的治理网格。
2. 大学章程的属性定位
大学章程是各利益主体主张自身权力,进行相互博弈的结果,是各利益主体权力斗争的法定依据与规则。大学章程既是大学自治权的象征,也是外部对大学实施影响的产物。对内部而言是学校的一个组织规程,对外部而言是学校和政府间的法定契约。大学章程经教育部核准以后即属于行政规章范畴,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政府、高校、社会都需要遵守。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基本法”,同时也是“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
3. 大学章程的自我定位
由于我国大学章程建设还处在初步建设阶段,高等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还处在逐步深化的过程,根据大学发展与大学章程建设的规律,大学章程有三项自我定位: 第一,大学章程是法定的基本规范,不是法律的具体细则。也就是说,大学章程统领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大学组织的法定依据,具有界定大学与外部主体权责边界的作用。第二,大学章程是治理架构,而不是运行条款。随着高等教育参与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大学治理的主体也将多元化,这是改革必然经历的过程,因此需要明确法制加以规制,大学章程正是面向高教领域的改革趋势应运而生的,要明确学校治理架构,规范权力运行,保障主体权利。第三,大学章程是目标共识,不是矛盾固化。章程的形成应是利益相关方相互博弈的过程,是大学面向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经之路,只有在法治范畴内为化解办学治校矛盾采取的措施,才更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学章程建设内容的法治思维
章程是一所高校办学的根本宗旨,符合“法律最高”的法治思维,而最高的法律首先是“良法”,即具有正当性与合目的性,符合一所高校的发展思路,这就对章程自身的内容提出了较高要求。
良法的首要标准是具有可靠的法律依据。在我国高校章程制定实践中,《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是章程制定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其中《高等教育法》是我国公立大学制定章程的主要法律依据,与章程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由于《高等教育法》的特殊性质和地位,其只能就高等教育中基本和重大的问题作出相应规定,不可能也不必要关照每所大学的特殊性。而作为个体的大学章程,其制定应该具有规定明确、注重细节、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充分考虑本校实际与办学特色,具体而细致地规定各方主体的权、责、利。相对于《高等教育法》,处于“下位法”位阶的大学章程如果过于笼统和宽泛,将会使实际操作缺少有力抓手,章程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无法对学校“依法办学”起到应有的调整和规范作用。故而遵循法治思维的大学章程建设应一方面纳入法定内容,同时也应不拘一格,将学校特色、发展使命等融入章程的“血肉”,将高度抽象的法律条款转化为鲜活生动的章程表述。
对于内部主体权利和权力的合理规范是良法的又一标准。章程是对社会的公示与宣言,是约定和阐述独立主体地位,界定内部利益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处理同外部关系的准则,具有法定意义的组织规程。一所高校章程的核心是治理结构的设计,有序治理要以合理的制度安排为基础。以章程为制度载体的大学治理模式,应明确界定高校的权力实施和权利实现。在内部治理结构中,大学章程调整的目标是权力的分配、约束和权利保障。在内容层面,合理规制各方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在执行层面,保障各方主体都按照章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并努力为这种行为营造相应的制度环境,即章程必须对高校办学的宏观制度规则建设和动态程序运行予以重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大学制度、办学模式、管理改革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共识,但我们缺乏完善的治理结构,一些很好的理念没有真正转化为制度。大学章程就是要努力把好的理念转化为治理结构。外部治理包括学校和政府、社会的关系,内部治理重点体现在决策机构、行政机构、学术机构的权利划定上,包括机构间的运作程序,各机构及重要岗位的职责、义务等。总之,大学章程要明确和赋予学校处理“自身事务”的能力和权力,一方面明确自我治理的“自治力”,同时也要将自主办学制约在一定范围之内,即“自制力”,这是大学章程作为“良法”的基本特征。
章程对于学校与外部主体权利边界的明确界定,也是以法治思维进行学校治理的重要标准。在当前的高校外部治理范围内,“管办评分离”成为政府简政放权的焦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 简称《纲要》) 中提出了“促进管办评分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这使得政府、学校、社会三者在高等教育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更明晰,实质上是以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政府的角色转变引领了大学的角色转变,大学章程的内容要集中反映这种变化,从强调一元、单向度的行为方式和具体执行的“管理”,向强调“利益相关方”的多元互动和尊重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利的“治理”转变。
三、大学章程制定程序的法治思维
“任何一部法律或法规的效力等级如何,取决其制定的机构和程序,而不取决其规定的内容”。章程在高校中的“宪法”地位不仅需要法律加以确认,更应以制定机构和程序加以确立,这既是按法定程序制定章程的基本逻辑,也是依“良法”而“治”的法治思维。
大学章程的效力既可以来源于“上位法”的法律授权( 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也可以来源于制定主体本身的法律威权( 如享有立法权的权力机关) 。前者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大学章程以法律效力,后者以制定主体本身的公( 私) 法权力赋予大学章程以强制性的约束力。《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仅对章程制定主体做了笼统规定: “章程起草组织应当由学校党政领导、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相关专家……校友代表等参加”,作为章程制定主体的高校举办者却不在此列,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章程的法治威权。
在已经核准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中,章程的制定主体仍不统一,有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党委会讨论通过,如北京师范大学; 有的是党委会审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上海交通大学; 有的是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党代会讨论通过,如吉林大学。多数高校的章程仅经过一定的行政程序而非法律程序予以通过,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其效力仅是大学内部规章,而非大学“自治宪章”。
为确保大学章程的法律地位,需在实践中规范章程的制定主体,使大学章程制定权的取得拥有法律依据。美国各州公立大学的章程一般都来源于州教育法,由州的议会以法案形式批准并成为州法律的一部分,以此来保障大学章程法律效力及其稳定性。对“宪法”效力的诉求要求章程本身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稳定性又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大学章程的“宪法”效力。应通过制定章程和修改程序,将章程的地位提升到源于学校而又高于学校的层面,不因高校一时一事而随意变更章程,如此才能确立大学章程的“宪章”地位。此外,章程的制定需要利益主体广泛参与,充分协商。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和充分协商,是一个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的过程。只有在构思未来发展时容纳了更多的师生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实施才能得到较好配合,章程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
章程的制定必须有充分协商的过程,反映改革和认识的进程,但结果应是严谨和规范的,要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这是法治思维在章程制定层面的反映。它的作用是促进改革而不是限制改革,因此,在许多改革难点尚未突破的情况下,期待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章程制定是不可靠的,此时的章程还很难具备“大学宪法”之效力。从目前的情况看,章程需要与高校综合改革的实践探索相互检验,并将各项改革已取得的基本成果吸纳进来,最终形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章程,真正实现依法治教、按章办学。
四、结束语
8.学校章程建设要解放学生 篇八
一、 “校训”制定要引领学生精神成长
“校训”是学校章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一则好的校训既是一所学校办学理念的体现,也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所在。如清华大学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经过一代又一代师生的传递,深入内心,深入骨髓。上海浦东新区塘桥第一小学是全国书法艺术实验学校,书法教育是学校的特色、优势,其校训是“一笔一画练好字,一生一世做真人”。校训巧妙地将书法教育与做人联系到一起,既引领了学生,又突出了办学特色,让人在记住校训的同时,也对学校特色留下了深刻印象。
但是,很多学校的校训内容充满陈词滥调,缺乏个性,如“团结、拼搏、勤奋、求实”;“勤奋、团结、文明、创新”等。据《南京日报》报道,市教育局对市区小学的校训情况进行了一次整体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调查的50所小学中,有49所学校的校训构成形式为“四词八字”口号式,所占比例高达98%。50所小学的校训共涉及用词38个,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四个词依次为:“勤奋”,38校使用,所占比例为76%;“团结”,26校使用,所占比例为52%;“创新”,21校使用,所占比例为42%;“文明”,20校使用,所占比例为40%。
“校训”应为“一校一训”,而非“千校一训”。“校训”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教育的对象,要在关注结果的同时,重视教育的过程。如浙江省台州市实验小学的校训为“有了爱就有了一切”。这则校训以“爱”字为出发点,告诉在这个美丽的校园里的所有人,都要学会爱。老师要关爱每一位学生,让他们在童年尽情释放自己的光彩。爱孩子就是要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让他们开心地度过每一天;爱孩子就是尊重孩子的发展,让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爱孩子就是要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学习中快乐地成长。
教师越是满怀深情地去爱学生,就越能赢得学生对自己的爱,良好的师生关系就越能建立起来,并得到健康的发展。这种爱的交流是学生成长的催化剂,它可以有力地把学生吸引到教育过程中来;是激发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动力,可以使学生朝着培养目标指引的方向努力攀登。这就是“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因此,在“办学理念”的制定方面,要着眼于学生的感受,着眼于学生的发展,不要将“校训“定制为约束学生纪律行为的道德规范。
二、 “特色”建设要着眼学生健康发展
在我国,很多学校校内事务由校长做主,而校长则听命于上级,上级说做什么,就做什么;上级说怎么做,就怎么做。这就导致了学校工作千篇一律的局面。
北京十一学校在去年12月就通过了《学校章程》,这是一份全校教师共同拟定并达成共识的《章程》,用李希贵校长的话来说:“《章程》为每一位教师创设安全的工作环境和长效的运行机制,学校将不再因校长的更替而产生动荡”。因为一所学校的特色和优势的培育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所以它需要制度的保护。
以浙江台州经济开发区为例,辖区的几所学校都在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比如白云中学的“分层走班”、学院路小学的“绿色童年”、白云小学的“七彩课程”、实验中学的“315课改”、实验小学的“321”课程等等,这些办学特色都是立足于学生,为学生的长远发展奠基。
以台州市学院路小学为例,该校倡导“绿色童年”的办学理念,旨在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不拔苗助长,还童年以童真、童心和童趣,尊重儿童个性。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学校设置多样选择的课程,因材施教,营造适应儿童生命成长的氛围,适应每一位儿童的健康成长。“童真书院”提高了学生们的古典文化底蕴,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到传统文化经典的无穷魅力,让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文化修养,在学习文化经典的过程中增长心智,成为一个个积极向上的阳光少年;“少年科学院”通过“小院士,小课题”课程文化研究基本完成了对综合实践课程的探究与尝试,形成了可推广的创新型学习模式,弥补了传统课程实践性不强的问题,让广大同学在生活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小公民参议院”让小学生直接体验民主,培养了他们参与学校事务、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公民意识,推动了公共生活的民主化进程,让民主成为了一种生活的方式。
学校办学四年来,学院路小学以“绿色童年”办学理念为指引,在课程文化设置上突出童心、童真、童趣,达到生动有趣、启迪智慧;在课外活动中注重参与性,追求学以致用、人人践行,构建了独具特色的“绿童”课程文化,让校园成为每一个孩子茁壮成长的和谐乐园。
只有着眼于学生健康发展的特色才能够立足长久,才能够使学校永远焕发出青春的活力。因此,在将“特色”写进章程的时候,要思考特色建设是否有助于学生的发展。只有有助于学生的发展,才能够有助于学校的发展,才能守正出新,然后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
三、 “活动”安排要立足学生兴趣爱好
多年来,我国一直把“活动”当作中小学生素质发展的重要载体。有效、有趣的主题活动,既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又能使学生通过活动受到深刻的教育,并留下幸福而美好的回忆。
很多学校在制定学校章程时都把“活动”列入其中,甚至把校园活动作为“节日”固定下来。如杭州市三墩小学学校章程第三十条规定:每年举办一次“小雪花”艺术节、“体育节”、“英语节”、“陶艺节”,开展多次单项艺术比赛。这不得不说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因为在儿童心目中,节日是欢快喜庆的,是丰富多彩的,也是幸福快乐的。
学校在安排各类活动时要考虑全体学生的参与度,而不能只是面对少数优秀或具有特长的孩子。同时,不同类型的学生对于校园文化活动所表现出的参与度和主体意识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我们研究如何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设计活动内容及与之相匹配的活动形式。
我们在开展常规性的运动会、读书节、大合唱等活动的同时,还应探寻常态下的校园文化活动的类型与不同类型的活动模式。例如民俗体验节、传统游戏节、奇思妙想节。浙江省台州市实验小学每年五月要举行“吉尼斯挑战赛”。学校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有参与的项目,目的是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到运动的快乐。校园吉尼斯的主旋律就是“挑战自我,放飞快乐”。整个吉尼斯运动会项目的设置都是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而且每年都会增加一些新的项目,深受学生的喜爱。目前的吉尼斯运动会有三十米往返运球、足球颠球、一分钟跳绳、走高跷、盘云梯、百米轮滑、定位羽毛球荡球、耐力呼啦圈等15个项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自由选择。全校1000多名学生无一不在吉尼斯运动会上体验到运动的快乐!就如学生自己所说:“挑战吉尼斯,就是在挑战自我,就是在创造奇迹。”每年的吉尼斯运动会都有数十位学生刷新纪录,挑战新的高度。就拿羽毛球荡球来说,最初的记录是上百个,再到几百个,最后达到能荡球两千多个。由于荡球的时间过长,不利于群体性参赛,大赛组委会不得不将这个项目改为“定位羽毛球荡球”。学生在活动中锻炼了体魄,增强了毅力,同时也把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带进了课堂。
我们在将活动的开展写进学校章程的同时,既要让活动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顺应儿童发展规律,不按部就班地重复过往的活动形式,在主题的设计上、环境的布置上、主持方式上不断追求时尚新颖,让活动成为学生盼望和留恋的幸福瞬间。
四、 “文化”设计要满足学生客观需求
学校章程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它能够“传递学校教育思想”。因此,我们必须注重学校章程建设过程中的文化效应。因为,学校教育内涵发展的真正动力恰恰源自于学校文化。
很多学校把校徽、校旗、校歌、校服都写进了学校章程之中,并作为学校的一种文化传承下来,这是值得提倡的。这些也的确应该成为学校章程建设的一部分。
但是,在很多学校,学生不知道校徽的含义,不喜欢唱校歌,不愿意穿校服,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有专家认为校歌很难被传唱有两个原因:一是歌词脱离实际校园生活,都是“高大上”的道德论调,很空洞,学生肯定不喜欢;二是曲子太呆板,旋律不能激起大家传唱的欲望。校服也不知从何时起,几乎都是清一色的运动装,毫无个性可言。甚至有些学校以校长个人喜好为出发点,随意更改校服的款式。可以说是一任校长一种校服。究其原因,是人们过分注重校园文化的宣传性,而忽略了作为校园文化的主人——学生的切身感受和成长需要。
但是在校歌、校服的设计上也有不少成功的学校。例如,武汉市解放桥小学在不断地发展和积淀中形成了校歌《谢谢你》。“书包,书包谢谢你,陪我上学去。校园,校园谢谢您,藏好多秘密。黑板,黑板谢谢你,成长的足迹。课本,课本谢谢你,世界真美丽……”简单、充满童趣的的歌词从儿童的视觉出发,突出校园的主体——学生。在演唱校歌中,孩子们不仅愉悦地享受着快乐,同时也在寻找着校园生活的美好回忆。
在全国大多数学生都讨厌穿校服的同时,但深圳有八成学生喜欢穿校服,五成学生表示周末也会穿校服。据专家介绍,深圳中学的校服的设计充分尊重了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发展,充分满足了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对美的追求,才使得学生对其情有独钟,走到哪穿到哪。正是因为其具有可以跨越年龄、跨越地域的品位和流行元素,同时也充分考虑到校服所代表的学生身份特征——青春、时尚而不浮夸,才能真正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只有从儿童的视角出发去设计校园文化,才能使学生真正明白校园文化的内涵。否则,即使把它们写进了学校章程,也仅仅是文化符号,始终会游离于学生需求之外。
一部好的章程就如同是学校的一部“小宪法”。但这里的“法”,并非是约束教师的行为,制约学生的发展。相反,我们应该在章程的制定中以学生为主体,解放学生,发展学生,还给学生一个快乐的童年,这才是学校章程建设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 周勤伟.让学生在幸福中成长.中小学德育,2013(1).
[2] 范美华,谭芳,陈丹丹.开心地笑,大声地说——武汉市解放路小学从儿童视角出发的校园文化建设.中小学德育,2013(6).
[3] 李继星.如何制定与执行中小学校训. 中国德育,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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