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水产养殖工作总结

2024-11-01

畜禽水产养殖工作总结(共8篇)

1.畜禽水产养殖工作总结 篇一

为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提升我县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县乡两级联动,部门分工协作,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出台文件,制订工作方案。为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我局出台会农字〔20xx〕57号文件,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技术指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详细规定了20xx年各阶段工作任务、工作要求。

二、全面落实禁养区内确需关停的养殖场限期关停工作。20xx年6月全县实行养殖“三区”划定,按区域功能及性质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从20xx年5月至今,全县关停养殖场(户)650户,拆除栏舍面积18.15万平方米,减少生猪存栏量4.85万头,年出栏减少9.3万头,家禽4200羽,一年减少养殖粪污排放量达18.6万吨。

三、狠抓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县农粮局制定下发了《20xx年会昌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环保部门对全县43户规模养殖场现场督办,限期推进。通过一年的跟踪实施,基本上都按“二分三池”要求完成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治理成果在国家直联直报系统得以体现。

四、全县现有畜禽养殖小散户1200多户,其中的大部分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低,我们将按照会农字〔20xx〕5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乡镇政府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分门别类、因户施策,最好能结合种植业、水产养殖就地取材,达到资源化综合利用,消除污染。

五、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去年冬已开始运行,乡村二级以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养殖户走集中处理的路子。我们将积极督促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做好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工作,结合商业保险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机制,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全覆盖。

2.畜禽水产养殖工作总结 篇二

1 提高养殖户思想觉悟,增强社会责任感

(1)规模养殖户是通过养殖经营行业追求经济效益的群体,培训时应注重提高养殖户思想觉悟层次、增强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与学习,强调他们在从事畜禽养殖生产过程时,不能一味的追求养殖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整体环境的保护,认清养殖对社会环境带来的负面危害,培养和增强建立可持续健康养殖的思想意识。

(2)养殖是一项为社会提供安全畜禽产品的朝阳产业,在养殖经营获取社会利润的同时,对维护社会整体环境等方面要有大局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对养殖场养殖环节中产生的粪便、病死畜禽应按照要求妥善处理,污水要达标排放。强调这不仅是维护自身养殖环境的需要,更是建立良好社会整体环境必然的需求。

2 开展培训的内容要丰富

(1)培训前应开展好培训的调研工作。要到养殖户中去调研他们需要更新学习的方面、内容、方式等;要到畜牧行业技术监管部门调研行业管理中养殖场养殖环节中存在什么方面的不足,养殖场应加强哪些方面整改;培训中帮肋解决养殖生产环节中的困惑,更好的协调帮助养殖户与畜牧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为畜牧业发展形成合力。

(2)在学习养殖技术同时,强调科学养殖的健康理念,摒弃追求养殖规模数量,忽视养殖质量的陈旧思想。养殖环节中对疫苗、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时,要具有科学性,坚决杜绝养殖畜禽机体药物残留过剩的现象发生,要强调健康养殖是建立在改善养殖环境中实现的,健康的养殖环境才能减少养殖环节中疫苗、兽药饲料投入品的使用,才能为社会提供健康的畜禽产品。

(3)培训时加强畜牧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养殖户习惯于自身养殖发展,忽视法律法规的要求,忽视行业监管,在不能享受国家推进养殖发展优惠政策面前,一味的埋怨,不从自身查找不足,甚至在畜牧行业执法监管部门对养殖中出现违规行为做出行政裁决时不理解。这些都是养殖户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结果。养殖建场选址不科学,建场时只注重畜禽圈舍的建设,而忽视消毒、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隔离等必要设施的建设,养殖档案管理简单、记录不完整,在审核动物防疫条件时不能通过,因此培训时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养殖生产中必需完备的内容要进一步明确。

3 培训的方式要多样

(1)课堂讲授方式是传统实用的方法。通过详细的教学授课可以使养殖户对养殖新技术、畜牧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系统的学习,养殖户间相互交流、完整的记录。培训课中通过互动可以使养殖户与专家在养殖实用技术、畜牧行业规范等方面互相交流,更好的达到培训的效果。

(2)现场观摩的培训方式要推广。培训期间可以选取多个当地养殖规模较大、各项设施完备、档案建立达标、管理制度完善、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培训人员现场观摩学习,养殖户可以更直观的学习到现代化养殖场的各项设施的现实应用,养殖场各项制度的建设管理,饲养动物可追溯系统建立情况。更能直观的感受现代化养殖的趋向。

3.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法制研究 篇三

关键词 畜禽 水产养殖 污染防治 法律制度

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战略部署提出后,农村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被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科学的环境管理政策,是有效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制度保障,而完善相关立法,便成为有效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法律支撑。

一、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现状

目前,发展养殖业已经成为许多农民增收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国农村养殖业虽然不断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无害化,但是我们也应当明确认识到,我国农村养殖业依然处于规范化、标准化、无害化的初级阶段,大多数农民及养殖场没有相应的技术和设备来处理养殖场每天产生的大量的禽畜粪便。多数禽畜粪便被直接排入水体或者露天堆放,排入河流的禽畜粪便导致河流严重污染,河水无法被利用,河流内鱼虾绝迹;而禽畜粪便的露天堆放不仅会导致污染物质渗入土壤或者地下水,影响土质和地下水质,而且露天堆放的禽畜粪便是蚊虫繁殖的主要场所,在禽畜粪便中繁殖的苍蝇、蚊虫身上携带大量病菌,蚊虫的活动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水产养殖污水污染物主要为氨氮、亚硝酸盐氮、磷等。养殖水体中氨氮包括非离子氨氮(NH3N)和离子态氨氮(NH4N),主要来自于水体生物的粪便、残饵及死亡藻类。研究表明, 投喂的饲料只有25%~35%用于增加鱼类体重, 65%~75% 留存于养殖水域环境中, 对其造成污染。磷是鱼类必需的矿物元素之一,是构成骨骼和鱼鳞的必需成分。养殖水体中磷的多寡不会对养殖对象造成直接的影响:当水体中磷缺乏时会制约藻类的生长、影响浮游生物的丰度,这对滤食性的养殖种类和池塘养殖时控制水质不利;磷过多的负面作用主要是通过加速水生植物的生长而破坏养殖环境和水生态的平衡,引起水华或赤潮,进而危害到水产养殖的生产和水域环境的安全。

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分析

针对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我国现有多部环境法律都有所涉及,其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农业法》、《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等。通过对以上法律文件相关规定的研究可以发现,目前禽畜、水产养殖防治立法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立法规定比较多,但法律层次不够高。虽然在各个层次立法中都有畜禽污染防治的一些规定,但总体来看,立法层级偏低,影响其法律效力。

二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较差。现有法律法规中大多是原则性和概念性的条款,缺少指标化和可操作的政策,这样造成实施过程灵活性很强,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法律调控手段侧重命令控制。沿袭环境立法的传统,现有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立法在法律调控手段上较为单一,以命令控制为主。

除此之外,禽畜、水产养殖还存在政府防治责任虚化、法律责任薄弱等一系列的问题,这都需要对我国禽畜水产养殖立法作进一步的完善。

三、健全我国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立法的建议

综上分析,现有立法难以应对当前日趋严重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问题。为此,必须完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立法,具体构想如下:

第一,制定专门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法。现有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立法散见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专门环境立法和《畜牧法》、《农业法》、《动物防疫法》等行业性立法之中,其结果是:一方面有关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条款松散,彼此缺乏相互支撑联系;另一方面专门环境立法与行业性立法在立法目标上存在着一定冲突。基于此,应考虑制定专门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法,在法律层阶上可确定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以提升其法律效力,而不是目前设计的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第二,细化制度体系,注重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问题。考虑到法律出台的程序性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急需,建议分三步走:首先,在法规正式出台前,先抓紧出台《国务院关于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若干政策措施的规定(或指导意见)》;其次,在此基础上,争取出台《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最后,在《条例》的基础上力争出台《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法》。各地在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时,应细化法律条款,尽量使一些指标量化,提高其可操作性。

第三,拓展法律调控手段。在保留必要的行政命令控制的同时,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立法应进一步拓展法律调控手段。一方面要切实通过市场机制,采用经济刺激法律调控手段,具体如通过税费的调整引导畜禽、水产养殖户进行污染防治;另一方面还可采用信息公开、自愿协议等新型法律调控手段。信息公开主要是利用公众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积极参与,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自愿协议则是畜禽、水产养殖户与政府基于双方合意达成的行政合同,作为一种公法契约,由双方按照协议自觉履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义务。

参考文献:

[1]李启家.中国环境立法评估:可持续发展与创新[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1(3).

[2]梁正高.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探析[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7(3).

[3]彭新宇,张陆彪.农村环保有法才能有治—从立法角度看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J].环境经济,2009.

[4]王艳玲.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的思考[J].公民与法,2011(11).

[5]叶元土,林仕梅,罗莉.水产养殖的饲料损失量及原因分析[J].内陆水产,2001(8).

4.南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篇四

一、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以发展生态养殖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势推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闯出了一条科学治污、文明养殖、循环生态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新路子,形成了农牧结合、生态高效、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模式——“南湖模式”,得到了省、市领导和业界、媒体的充分肯定,被誉为“具有平原特色的四大治理模式之一”。截至09年6月底,全区四个阶段15631户养殖户的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提前实现了治污工程硬件建设任务目标。09年7月开始,工作重心转到抓好长效管理工作上来。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组织,强化行政推动。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两位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并设立“三组一办”,工作督察组、指导推进组、综合执法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环境执法、监督协调等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强化综合执法。建立了区联镇、镇联村、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村(户)的三级联动机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农经、环保、土管、信访、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抓好服务、管理、检查、执法、信访和宣传等工作。同时,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切实加强综合环保执法力度,08年以来共处罚违规排放养殖户525户,处罚金额64.3万元。

三是政策驱动,强化工作保障。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政策意见,明确了沼气工程、畜粪收集处理中心改扩建、牧业小区建设、沼气池后续管理维护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治理方式 对300头以上养殖场(户)推行生态循环零排放方式,即在配备相应基础设施基础上,按每25头生猪存栏配备1亩农田的标准,实行农牧结合养殖。对100—300头养殖场(户)推行资源循环利用方式,即在“沼气工程”全覆盖基础上,重点加快两个分离、“三池”配套和“沼气工程”后续管理,实现“三沼”综合利用;对100头以下养殖户推行生态循环利用方式,即实施“猪—沼—果(菜)模式,实现沼液综合利用。对牧业园区推广生物发酵床养殖模式,即由生物菌种降解生猪排泄物。

(三)狠抓落实,提前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全区15631户养殖场(户)全部建立“一户一方案”,装订成册,成为治污硬件配套及日常维护的重要依据。同时,签订《文明养殖承诺书》,通过养殖承诺,提高养殖户环保自律意识。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建成沼气池18.8万立方米,其中08年以来新建10.3万立方米;累计建成干粪堆积池2.9万立方米,其中08年以来新建1.9万立方米;新建沼液储存池(储污池)34.01万平方米;雨污分离设施29.3万米,硬件设施配套基本符合原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四)长效监管,确保面源污染整治成效

一是加大畜粪处理中心的生产与营销能力。按照“户聚、村收、片处理”的模式,对畜粪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在建成25个畜粪收集中心的基础上,新建4个、改扩建及维修12个畜粪收集处理中心。目前,干粪综合收集利用率达95%,其中规模化养殖场综合收集利用率达96%;08年以来销售有机肥8.19万吨,其中外销4.83万吨,内销3.36万吨。

二是加快推进牧业小区建设。遵循人畜分开、农牧结合、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原则,制定了《南湖区生态牧业小区建设布局规划》,引导散户入园,拆除原有猪舍,实现生猪养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到2009年底,累计建成牧业小区12个,培育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规模场(户)7513个,实现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5%。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各镇建立了环境监察执法中队,配备了一定的人力、物力,按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经授权对违规农户进行严肃查处,有力地促进了治污工作的整体推进。同时,在乡镇聘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 察员,加强对重点治理区域的巡视督查,有效地遏制违规排污行为。

四是提高“三沼”综合利用率。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菜、粮、园林)”等生态养殖模式,形成上联养殖业、下联种植业的循环农业新格局,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目前,全区已组建沼液服务队45支,购置槽罐车12辆、电瓶三轮车8辆专门用于沼液施肥作业;市园林公司购置了两辆大型槽罐车,配备了工作人员,已经在新丰镇抽送沼液浇灌市郊绿地。

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08年以来,南湖区按照《嘉兴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08-2010年)》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面完成了六大治理目标。1、2007年底,全区生猪存栏59.87万头,2010年6月底,全区生猪存栏50.42万头,比2007年缩减15.78%。

2、全区符合审批要求的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已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落实配套治理设施,已发放临时性排污许可证的规模化养殖场共217家。

3、截至2008年底,全面完成2812户省定常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工作。

4、目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6%。4 干粪主要通过3个方面处理:一是畜粪收集处理中心收集;二是沼气池利用;三是直接还田。沼液、沼渣主要通过农牧结合还田。

5、目前,全区累计建成畜粪收集处理中心29个,其中08年以来新建4个;生猪粪便收集率达62%。

6、到2009年底,累计建成牧业小区12个,培育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规模场(户)7513个,实现规模养殖比例达到93.95%。

四、存在问题

经过治理,河道水质明显好转,COD、氨氮指标明显下降,生态环境大为改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治污设施维护不及时,长效管理服务不完善,环保监管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将制约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成果的进一步巩固,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

1、健全长效服务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切实做好沼气工程后续管理维护,解决沼气用户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强畜粪处理中心的生产与营销能力。统筹做好改建扩容与维护工作,增加人员设备,增强对外营销能力,实现社会与经济效益双赢。三是继续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健全联合科技攻关机制,继续发挥清华长三角绿色畜禽研发中心和中科院兰化所等科研单位的作用,深化合作,探索治污新型技术研发及推广。四是继续加强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2、抓好沼液综合利用。一是继续实践已有成果。对牧业园区,推广绿嘉园生态牧业园沼液输送管网和明星牧业园沼液养鱼模式,富兴牧业的生物发酵床达到零排放模式;对小规模养殖户推广新丰镇栖凰埭村生态家园示范村模式等。二是完善沼液收集运行机制和服务网络。各镇、村根据实际,在建立沼液服务队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沼液收集运行机制和服务网络,定期到养殖场(户)抽取沼液,做好沼液施用到田地园林服务工作。三是加强与市园林公司合作。市园林公司专门购置两辆大型槽罐车,把新丰镇剩余沼液输送到市郊绿地。下一步,将尽快做好凤桥、余新、大桥三镇相关衔接工作,争取早日对接,彻底解决剩余沼液的出路问题。四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养农户环保意识、经济意识和自律意识,养成施用沼液的自觉行动,让农牧结合成为农户的一种生产方式和经济理念,杜绝出现任何偷排现象。

5.县畜禽养殖工作情况汇报 篇五

一、取得实绩和成效

至11月底,新扩建三个百头牛场;新建十个万只禽场;新、扩建十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其中千头猪场八个;全县新建规模养殖小区八个;培育规模养殖健康点五个。生猪规模养殖比重同比增长7.51%,新增规模养殖11.79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占出栏总量的48.51%,规模场户2471个,其中市级以上规模养殖场户63个;蛋鸡规模化养殖占总存栏量的55.29%,规模场户248个,其中市级以上规模养殖场户172个;肉禽规模化养殖量占总量的79.52%,其中市级以上规模场户11个;奶牛规模化饲养量占总量的100%,规模化养殖场户5个,其中市级以上规模场户3个。已形成了沂河沿线肉鹅、岗岭地区蛋、肉鸡、善后河地区奶牛、中部地区生猪、东部地区肉鸡的规模养殖区域特色。

二、创建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情况

在创建生态健康养殖基地之初,我们就按照场址选择是否适宜,场区布局是否科学;饲养品种是否优良,饲养规模是否适度;档案记录是否齐全;生产流程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先进;投入品使用是否规范;防疫措施是否严格;粪污是否有效治理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初步筛选13个养殖小区、场(户)作为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备选点,按照市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安排13企业参加市组织的生态健康养殖培训工作,然后抽派人员到初步拟定的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备选点进行现场察看,并按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通知他们参加县组织的生态健康养殖创建工作会议,并发放创建工作指导方案,目前灌云县盛源生猪有限公司、同兴金跳生猪养殖合作社猪场、连云港朝亮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连云港锡云奶牛养殖有限公司、连云港双湾生猪养殖合作社等五个基本符合实施条件的养殖小区、场(户)作为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的实施单位,已初步通过市级有关专家组的验收。

三、奶站清理、整顿与规范情况

我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于2008年9月27日就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穆传鹏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康军、县畜牧局局长邓兆庭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兽医卫生监督所,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我们一直对奶站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要求企业自检人员,做好检验、记录等相关工作。同时我县还制订了灌云县奶站及规模奶牛场专项整治方案,通过“一对一”监管,确保了奶品的质量安全。

四、畜牧综合工作

为提高我县奶牛养殖水平,县政府出台了鼓励奶牛养殖场(小区)建设政策、目前已完成东王集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为此县政府出台奖励了该企业100万元的政策;在“一村一品”建设方面,我们主要是科技引导农户,加强品种改良,提高科学饲养水平,使我县的“一村一品”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我们还完成了规模养殖电子档案、中长期畜牧业发展规划、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科教培训等各类日常或应急工作。

五、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制定扶持政策,推动规模化发展。2009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规模化发展,继续参照2008年出台的《灌云县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及《二OO九年度新农村建设养殖业典型具体标准及考核办法》及等政策文件,推动全县畜禽规模化养殖步伐。今年年初下达了全县新增规模养殖任务数85个,力争105个,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纳入年度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同时根据《灌云县脱贫攻坚考核办法》中发展规模养殖鼓励政策等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给予政策倾斜、资金支持、技术扶持,目前已培育了3个养殖小区,2009年度新增规模养殖小区10个,从而促进规模化养殖扩量增效。

(二)通过项目实施,拉动规模化发展。2009年,我县实施部2008年度的灌云县大南生猪发展有限公司、灌云县富民三元猪专业合作社、灌云县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灌云县康农畜禽养殖场等4个生猪标准化圈舍建设实施项目;今年新申报的县宏昌生猪专业合作社、县同兴镇金盛生猪专业合作社、白蚬和顺养殖场、图河长青养殖场、县永安养猪专业合作社等五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项目,已获国家有关部委审核通过;灌云县兴云良种鹅健康高效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灌云县东王集乡奶牛养殖小区建设;国家级秸秆养畜项目;人工授精改良项目;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省挂县强农富民项目;生猪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省高效农业的连云港锡云奶牛养殖场、连云港天慧生猪养殖场等二个养殖场建设项目;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2008年度能繁母猪补助政策的兑现,通过项目的补贴和养殖场户自筹相结合,形成发展合力,利用项目的载体平台,推进了畜禽养殖场户的规模化建设步伐,完成了养殖场户圈舍的改造,增强了他们的发展后劲,从而有效地形成了规模带动作用。

(三)培育典型示范,带动规模化发展。2009年,我们通过政策扶持,实施畜牧养殖“百、千、万”工程,新、扩建灌云县同兴金跳生猪养殖小区、东辛农场康发生猪养殖小区、东辛农场肉鸡养殖示范小区、东王集焦荡养牛小区、连云港锡云奶牛养殖小区、灌云县华克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连云港双瑞牧业肉牛养殖小区、灌云县共赢肉鸡专业合作社、圩丰许庄生猪养殖区、圩丰向洋大队生猪养殖区等十个小区;新建了灌云县和顺养殖场、灌云县宏昌生猪专业合作社、侍庄乡董亚猪场、伊山镇朱端明猪、沂北陈永安猪场、杨集镇李金霞猪场、杨集镇润昌生猪养殖合作社、图河乡徐兆友猪场、图河乡韩正宽猪场、图河乡丁长林猪场等千头猪场十个;完成了灌云县丰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县大南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灌云县康农畜禽养殖场、盛源生猪养殖场等四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新、扩建工程;新建南岗肉鸡养殖小区、禽岭养殖有限公司优质草鸡养殖场、圩丰万只蛋鸭养殖场、同兴蛋鸡养殖小区、扩建了连云港朝亮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中心场、穆圩周权蛋鸡养殖场、东辛农场肉鸡养殖示范小区、灌云县共赢肉鸡合作社、小伊孙广军蛋鸡养殖场、陡沟贺庄肉鸡养殖场等十个万只禽场,培育了同兴金跳生猪养殖合作社猪场、连云港市朝亮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灌云县盛源生猪有限公司、连云港锡云奶牛养殖有限公司、连云港双湾生猪养殖合作社等五个健康养殖示范点。通过省级项目的实施,对规模养殖场进行物化补助,给予资金、技术扶持,增强了规模养殖场发展后劲。通过培育规模畜禽养殖场户,不断增强典型示范作用。依托江苏花果山鹅业食品有限公司、东米肉鸡有限公司、北京三元双宝乳业有限公司、灌云县龙苴蛋鸡合作社、灌云县盛源生猪有限公司、大南畜禽发展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养殖基地,提高养殖规模,拉长产业链条。同时积极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接机制,成立了金云鹅业合作社、南岗养鹅、灌云县养猪、养牛、养鸡、养羊协会等合作组织28个,采取“公司+农户”、“协会+农户”等组织形式,带动养殖户向规模化发展。

(四)借助民间资本,扩大规模化总量。一是个体资本的利用。利用在外地打拼有一定经营资本的个体户,及本县出台鼓励发展规模养殖的优惠政策,来吸引他们投资兴办规模养殖企业,以此来拉动周边乡镇农户的发展,提升了养殖水平,扩大了规模养殖总量,如陡沟乡的连云港双瑞牧业有限公司;二是利用外地客商资本。在县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中有鼓励吸收外地资本的政策,来改变本县的规模养殖现状,如下车乡的连云港天惠养殖场,外资投入2000万元新建万头生猪养殖场。

(五)强化科技服务,提升规模化水平。一是搭建服务平台。我县为了更好地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服务,在全县畜牧技术人员中开展了省农技人员培训项目、送科技下乡、科普宣传周活动等一系列科技服务活动,把生产技术、疫病防治、饲养管理等知识及时送到规模场户,把知识更新到乡镇农技人员中;二是组织科技培训。采取请专家教授和本县畜牧兽医骨干相结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养殖技术,至今共组织此类活动40余次,其中科技入户培训24次、科普宣传周1次及邀请扬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专家来灌授课6期次,电视讲座10期;三是引进推广良种。鼓励养殖户饲养优良品种,提高经济效益,对规模猪场户引进的良种猪,每头补助700元。对新办的养殖场大多都高起点引进优良品种,老规模养殖企业淘汰生产性能差的品种,引进生产性能好、产品销路畅的品种,加快了全县品种改良步伐,提高规模养殖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已引进优良种猪290头。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重点是抓好“三个围绕”,坚持“三个优先”原则。围绕优势产业调大规模,围绕养殖小区壮大规模,围绕规模场(户)、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发展专业乡、村,提升规模。规模化养殖坚持以规划优先为原则,向养殖小区(场)集中;坚持以环保优先为原则,逐步实现养殖小区(场)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坚持以健康优先为原则,培育生态养殖健康示范点,逐步推广无公害、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技术。二是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重点是要抓好“三创”,一是创新品种。培育、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提高生产能力,为健康畜牧业提供良种保障。二是创优品质。加强畜产品质量建设,加强无公害畜产品基地监管,新创畜产品品牌。三是创响品牌。积极拓宽“花果山凤鹅”、“东米肉鸡”、“三元双宝乳业”等品牌效应,抓好精深加工,展示品牌良好对外形象。通过抓好“三创”,推进我县畜禽规模养殖的发展。三是着力推进产业化经营。重点是要抓好“三促”。一是以项目、资金、服务促龙头。充分利用项目、资金、服务等扶持兴云鹅业、大南猪场、盛源生猪养殖场、东米肉鸡等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二是以建设基地促龙头。重点建设兴云鹅业肉鹅养殖基地、灌云县富民三元猪合作社、县商业肉联厂生猪养殖基地等。三是以兴建合作组织促龙头。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发展。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6.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篇六

中共马村区委办公室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强力推进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现将《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马村区委办公室 马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治水体和土壤污染,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焦政办〔201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村环境安全,综合运用激励引导和执法监督等手段,采取搬迁、关闭和取缔等措施,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行生态化养殖,为美丽马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到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我区河道两侧(南水北调总干渠、山门河)400米范围内禁养区内全部养殖场(户)的搬迁、关闭和取缔工作。

三、时间安排

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实施关闭、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底前)。区政府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杨磊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朱兴家、周胜利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常占利任办公室主任,畜牧中心主任刘永利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搬迁、取缔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查检查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告知书、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工作氛围。

(二)实施关闭阶段。2016年10月-12月,完成辖区河道两侧400米以内养殖场搬迁、关闭和取缔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搬迁取缔的养殖场逐个进行验收,每个养殖场都要拍照留档,搬迁取缔前、后影像资料一场一档,通过验收和资料完善全部达到搬迁取缔标准后,形成验收报告并报送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区政府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搬迁取缔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辖区内无畜禽养殖行为,彻底搬迁、关闭为合格。

四、职责分工

(一)各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是养殖场搬迁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政策的宣传和辖区河道两侧4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登记造册,组织实施辖区内畜禽养殖行为取缔工作及畜禽养殖场搬迁或关闭工作。

(二)区农林水利局

区农林水利局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马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河道两侧400米范围内养殖场(户)的清理、关停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对河道两侧4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吊销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收回畜禽标识代码、撤销备案等。

(三)区环保局

区环保局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环保执法主体。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整治工作。负责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对未执行环境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畜禽养殖场,要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依照条例相关规定实施处罚,责令拆除、关闭。受理污染纠纷,处理污染事故。

(四)区国土分局

负责依法对擅自建设和搭建的各类养殖场(棚)进行查处,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五)区财政局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金专户,负责畜禽污染治理配套奖励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六)区工商分局

负责检查清理畜禽养殖场营业执照,依据环保、畜牧等——

部门吊销批准文件或许可的函,吊销营业执照或变更经营范围,并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七)区工信委

负责协调电业部门对畜禽养殖场,实行断电处理。

(八)区公安部门

负责查处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公务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九)区人民法院

负责专案办理相关案件,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从快予以执行。

(十)区人民检察院

负责查处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十一)区监察局

对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职责情进行监督,不定期开展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渎职或行政不作为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十二)区委宣传部

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对整治活动跟踪报道,记录关停过程,对违法案件公开曝光。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畜禽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街道办事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按阶段确定工作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畜禽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畜禽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做好养殖场(户)的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养殖场(户)的理解和支持;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监督,实时宣传报道整治活动的相关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责任,严格奖罚。为全面推动该项工作开展,并在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检查验收期间,对责任单位采取严格的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四)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农业、环保、行政执法、财政、国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2016年9月 9日

7.畜禽水产养殖工作总结 篇七

1 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 从相关行业部门到不同规模的养殖业主在消毒工作上存在着不同的问题。

1.1 对消毒工作的认识不一致

1.1.1 部分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消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一致

一方面, 体现在对国家提出的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方针的理解上的差异, 工作重点偏向了对易感动物的计划免疫上, 忽视了堵源、灭源的消毒措施。同时, 至今没有一个针对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方面的标准或规范。另一方面, 对消毒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做的不到位。我国的畜禽养殖业中, 中小规模的养殖场和散养户占主体, 但是在相对偏远的地区或者是学历比较低的养殖业主中, 对消毒的概念比较淡薄。

1.1.2 养殖业主对消毒工作的认识不一致养殖

业主往往认为消毒工作只有投入没有产出, 增加生产成本, 因而, 面对疫情往往存在着侥幸心理。还有一部分养殖业主存在着认识上的盲目性, 模糊了消毒的概念, 扩大了机械清除的意义, 即认为做好打扫之类的清除工作, 就不需要消毒了。

消毒技术在生产中不断发展, 原有的观点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由于部分养殖业主没有及时学习、更新知识, 致使某些观念陈旧落伍。现在消毒已从单一的环境消毒, 发展到动物体表、空气、饮水和饲料的消毒等。

1.2 养殖业主对消毒工作的关键控制点认识不够

消毒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消灭被各种带菌 (毒) 动物排泄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切断疾病传播链条, 尽可能减少发病机率。因此, 必须对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1.2.1 对传染源的认识不全面

消除传染源是控制传染病的最佳方法。传染源就是某种传染病的病原体在其中寄居、生长、繁殖, 并能排出体外的动物 (包括昆虫) , 以及一切可能被病原体污染使之传播的物体[1]。即包括患传染病的动物、病原体携带者以及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各种场所。生产中, 传染源以各种不同途径向周围环境排出病原体, 常随粪便、尿液、鼻液、眼部分泌物、唾液、乳汁、皮肤溃疡分泌物、血液、生殖器分泌物、脱落的皮肤上皮等排出。因此, 对传染源的消毒不能局限于圈舍地面, 应该包括动物接触过或可能接触到的任何地方。

1.2.2 对传播途径的认识不全面病原体传播的

路途即为传播途径【1】。在调查中发现, 大多数养殖业主对传播途径缺乏一个全面的认识, 有60%的养殖业主认为只要发病动物不与健康动物直接接触即切断了传播途径, 70%的养殖业主认识到某些动物疫病可以通过空气传播, 90%以上的散养业主缺乏人员消毒的概念, 尤其是有疫情发生时, 养殖业主之间经常串户, 从而加剧了疫情的扩展。

1.3 养殖业主缺乏消毒的相关知识

1.3.1 对消毒的概念模糊

在医学或兽医学中, 消毒是对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 特别是病原微生物进行杀灭或清除以达到无害化要求的总称。达到无菌程度的消毒又称灭菌;对活组织表面的消毒又称抗菌[2]。

消毒的目的是使传播媒介无害化, 以切断传播途径, 防止疫病继续蔓延。因此, 清除和杀菌都是消毒的一种方法, 而且消毒所针对的是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 及其所产生的毒素。生产中不能以偏概全。

1.3.2 对消毒的原理模糊

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与外界环境密切相关, 受到周围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 改变微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 致使微生物的内外结构发生改变, 主要代谢机能出现障碍, 生长发育受阻, 从而丧失活性, 失去致病力, 即可以达到消毒的目的。生产实践中不同的消毒方法, 不同的消毒药物对微生物的作用机理不尽相同, 应根据不同污染源科学地选择消毒方法。如紫外线消毒是通过破坏病毒、细菌和其它微生物的遗传物质DNA, 使其失去活性, 无法复制再生, 从而达到消毒的目的。

1.3.3 养殖业主对消毒的种类认识不够

根据消毒的目的, 可分三种类型: (1) 预防性消毒:指平时对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物体和场所施行的消毒。如畜禽用具的消毒, 饮用水的消毒, 人员手臂和工作衣帽的消毒, 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垃圾的处理与消毒, 毛皮原料的消毒, 家畜家禽厩舍和场地的定期消毒等。 (2) 随时消毒:指在传染源存在的疫源地进行的随时的、多次的消毒, 其目的是迅速杀灭刚从传染源体内排出的病原体。消毒的对象包括传染源所在的房间 (动物的厩舍) 、隔离场地以及被传染源分泌物、排泄物污染和可能污染的一切场所, 用具和物品。 (3) 终末消毒:指在传染源解除隔离、痊愈或死亡后, 或在疫区解除封锁之前, 为了消灭疫区内可能残留的病原体所进行的全面彻底的大消毒。

1.3.4 养殖业主对消毒的方法认识不清

在动物防疫工作中, 每一种常用消毒方法的用途不同, 实践中往往是几种消毒方法配合应用才能实现消毒目的。如机械性消毒, 是生产中最常用和最普遍的消毒法, 主要通过清扫、洗刷、通风等措施清除病原体, 将大量的病原体清除掉, 但是, 具体生产实践中需要再配合化学消毒法、物理消毒法和生物热消毒法等消毒方法实现彻底消毒。

1.4 养殖业主对消毒方法和消毒剂的选择以及消毒效果的确认存在着盲目性

在选择消毒方法和消毒剂时没有树立起结合动物疫病的生物学特性进行选择的概念, 而且消毒后没有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的意识。

1.4.1 对消毒剂的分类不了解

消毒剂有两种分类方式, 一是根据其用途分类有:凝固蛋白质和溶解脂肪类的化学消毒剂, 如甲醛、醇等;溶解蛋白质的化学消毒剂, 如石灰、烧碱等;氧化蛋白质的化学消毒剂, 如漂白粉、碘等;与细胞膜作用的阳离子表面活性剂, 如洗必泰等;使细胞脱水的化学消毒剂, 如福尔马林、乙醇等;与巯基作用的化学消毒剂, 如重金属盐等;与核酸作用的碱性染料, 如龙胆紫等;其他类化学消毒剂, 如环氧乙烷、戊二醛等。另一类是根据化学性质分类, 酸类、碱类、酚类、醇类、醛类、卤素类、重金属盐类、氧化剂、杂环类、双缩胍类、表面活性剂类、抗菌类、除臭类等。

1.4.2 不了解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

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由高到低依次为亲脂病毒 (有脂质膜的病毒) ;细菌繁殖体;真菌;亲水病毒 (没有脂质包膜的病毒) ;分枝杆菌, 例如结核分枝杆菌等;细菌芽孢, 例如炭疽杆菌芽孢、枯草杆菌芽孢等;朊毒 (感染性蛋白质) 等。

微生物本身的形态结构及代谢方式等生物特性的不同, 对化学消毒剂表现的反应也不相同。如革兰氏阳性菌比革兰氏阴性菌对消毒剂更敏感, 主要是由于革兰氏阴性菌细胞壁由丰富的类脂包膜包被, 阻止某些抗菌物质的进入。细菌的芽孢有较厚的芽孢壁和多层芽孢膜, 结构坚实, 各种理化因子不易透入[2], 因此, 细菌的芽孢对消毒剂的抵抗力比其繁殖体强。不同的病毒对同一消毒剂的差异也很大, 一般来说, 有囊膜的病毒较无囊膜的病毒敏感, 所以, 生产实践中, 像口蹄疫病毒、猪水疱病病毒等, 由于其结构中无胞浆膜而表现出对一些消毒剂的强抵抗力, 造成消毒无效。因此应该根据消毒对象的不同选用消毒剂或选用高效消毒剂。

另外, 由于有些病毒污染的数量越多, 消毒越困难, 因此消毒严重污染物品时应加大消毒剂用量或延长消毒时间。

1.4.3 缺乏对消毒剂选择的科学性

一种理想的消毒剂应该是无臭、无色, 性质稳定, 可溶于水, 使用方便, 价廉易得;抗菌谱广, 杀菌能力强, 在有体液、脓液、坏死组织和其他有机物质存在时, 仍能保持抗菌活性;能与表面活性剂配伍应用;作用迅速, 有效寿命长, 具有较高的脂溶性和分布均匀的特点;对人、畜安全;不易燃、易爆;储存方便;对金属衣物等无腐蚀作用的。

一般认为, 卤素、酚类、醛类及氧化剂, 对各类病毒芽孢及霉菌均有效;亲脂病毒对常用的大多数消毒剂敏感, 都能被抑制或杀死;亲水病毒, 对消毒剂都具抵抗性, 某些消毒剂无效。

1.4.4 忽视影响消毒剂作用的因素

(1) 消毒方法的选择。实施兽医消毒的时候, 应该根据消毒的目的和消毒的对象加以选择消毒方法。不同的消毒方法, 其消毒作用和效果不同。也可以是不同消毒方法联合运用。 (2) 被消毒物质的洁净程度。被消毒物不干净会阻碍消毒剂与细菌的接触, 降低杀菌效力;有机排泄物或分泌物存在时, 有机物会使所有的消毒剂的作用减低甚至失效。有机物会在病菌体外生成一层保护膜, 还有可能与消毒剂形成一不溶性化合物, 使消毒剂无法直接作用于菌体;有机物还有可能与消毒剂发生化学反应, 生成的反应产物并不具杀菌作用;有机物中的胶体悬浮物或脂肪也会使消毒剂失去活力或改变消毒剂的p H值。 (3) 消毒处理剂量。一般认为, 消毒处理剂量和消毒效果及其副作用都成正比。但是除了酒精外, 几乎所有消毒剂浓度越高作用越强, 一般常使用对组织不起刺激反应的高浓度消毒液。 (4) 作用时间与理化因素的影响。消毒剂的具体消毒机理不同, 杀菌时间也不同, 必须有足够的作用时间。温度可直接影响杀菌效力, 温度升高可以显著增高除卤素外的消毒剂的消毒作用。氯及酚类消毒剂的消毒效力在酸性时比碱性时好, 而阳离子表面消毒剂则正相反, 因此消毒剂中一般加有缓冲液。熏蒸消毒时, 环境中的湿度影响消毒效果。金属离子的存在对消毒效果也有一定的影响。

1.4.5 部分养殖业主消毒工作存在着盲目性

生产中各个环节的消毒工作, 必须制定严格的制度, 如定期消毒制度、各种消毒对象常规消毒制度、疫情消毒制度等, 以保证和维持消毒效果。消毒制度的制定必须根据当地经常发生的疫病种类、畜禽种类、气候季节等综合因素进行安排。消毒剂的种类、使用浓度、消毒方法、次数以及消毒剂的轮换等, 都必须有科学的计划。

1.4.6 缺乏对消毒效果的监测

消毒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消灭被各种带菌动物排泄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切断疾病传播链条, 尽可能减少发病机率。然而我们在喷洒消毒剂或进行其它消毒措施之后, 其结果究竟如何, 如果不进行检测, 仅凭估计, 对消毒效果心中无数, 那么这种消毒就不能认为科学有效, 也就难免使消毒成为形式。事实上, 各养殖场的消毒程度、消毒环境的条件、温度、湿度、病原体的种类及数量、消毒时间、药物的种类及浓度、消毒后的二次污染等情况, 都会影响消毒效果。要想准确了解消毒效果, 必须进行科学检测, 如畜禽饮用水中总大肠菌群要少于3个/L[3], 对于病毒的消毒效果, 我国习惯用灭活率表示, 灭活率应达到99.9%~99.99%[4]。

2 改进策略

为了提高养殖场的消毒效果, 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 根据目前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几点对策。

2.1 提高对消毒工作的认识, 加强管理

尤其是近年来动物疫病的威胁比较严峻, 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到养殖业主必须重视生产中的消毒工作, 加强消毒管理, 制定相应的消毒制度, 保证消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2 加强宣传和对基层兽医技术人员的培训

通过宣传, 结合相关知识的培训, 广泛普及消毒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术, 并做到对消毒效果的及时监测, 提高消毒工作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动物防疫基本术语》GB/T18635-2002, 12-14.

[2]陆承平.《兽医微生物学》[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1.1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3-2001.

8.日本畜禽养殖新技术 篇八

过去培育双胞胎牛的方法主要是将牛的受精卵培育后用手术刀将受精卵切成两半。由于包裹受精卵的透明膜有很强的弹性,在切割时很容易使受精卵受伤。最近,日本东北农业试验场采用的新方法是在包裹受精卵的透明膜上打一个直径30微米的小孔,受精卵产生细胞分裂后会从孔中冒出膜外,形成水滴状。当从孔中长出的细胞有原受精卵一半大小时,从水滴状的细部黏膜处切割,就可分离出新的受精卵。采用这种切割方法,可使双胞胎牛的育成率从原来的10% ~ 20%提高到50% ~ 70%。

二、大量繁殖高产奶牛新技术

日本已研究出一种大量繁殖高产奶牛(年产奶量12吨)的新技术,即每隔28天采集一次母牛体内的受精卵,在两次采集受精卵之间采集未受精卵进行体外受精,通过对这些受精卵的PCR法性别鉴定,可冷冻保存大量的雌性受精卵。通过采用这种技术,一般每年每头母牛可繁殖18头高产奶牛。

三、预防肉仔鸡腹水症的新方法

引起肉仔鸡腹水症的主要原因是整体发育速度过快。试验结果表明,对肉仔鸡前期或后期采取限制饲养,对预防腹水症有一定效果,同时表明,限制饲养如能与调整饲料配方、采取公母分群饲养相结合,则预防效果更好。

四、脂肪酸钙可提高奶牛的产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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