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2010年度科技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6篇)
1.泰兴市2010年度科技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篇一
铁炉司法所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所在县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紧扣“全县脱贫奔小康,司法行政促和谐”的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目标及“三项重点工作”要求,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推进法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本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及2011年的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1、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全乡各级“大调解”工作网络,制定了矛盾纠纷“三级化解”制度,加强了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在全乡形成了乡、村、组,乡直单位及管理部门、企事业、联防联调多方位的大调解工作网络,并建立了调解员、信息员花名册,调解及信息员队伍达到100多人。使人民调解工作渗透到全乡公民的生产、生活、工作第一线,成为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重要力量。二是坚持了多种形式的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月度报告制度,做到了矛盾纠纷信息早知道、早介入、早预防,使一般矛盾纠纷被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纠纷得到及时控制和化解,对疑难纠纷能正面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或调解解决,确保了本乡社会稳定,尤其对本乡一些重要建设项目的推进,起到了较好的司法引导和保障作用。没出现因失控引发突发事
件。一些易激化的纠纷势头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疑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加强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和调解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提炼工作方法经验,通过适时召开调解主任例会的形式,交流纠纷排查治理信息,指导调解工作业务有关的程序、方法、台帐设置与登记,组织学习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使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近一年来,经初步统计全乡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成功率达到96.8%,其中已成功调处重大疑难纠纷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6万余元,避免经济损失达30多万元,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当导致矛盾激化的民转刑案件或自杀事件,也没有出现因违法调解受到查处或引发群体性纠纷械斗的责任事件。
2、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加强了普法员队伍建设,形成了乡村组各条线为一体的普法工作网络。并按要求及时调整乡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拟订下发了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点、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及“法律六进”活动等文件,明确了法制宣传和民主法治工作要求。二是积极做好当事人法律问题咨询和纠纷调解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纠纷当事人依法维权提供可行的思路,努力避免违法行为。三是送法到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的第一线,营造浓厚的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法治氛围。通过写标语、挂横幅、出专栏、办培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帮助村委会制定村民自治工作规范。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单位、进机关”
主题活动,帮助企业实行依法治企强管理,理顺关系促发展,指导各村充分利用法律图书室开展学法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促进依法治乡工作广泛深入到日常社会事务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在5月27日县检查组的实地考核检查过程中得到了充分肯定,顺利通过了县级验收。
3、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认真学习省州县社区矫正工作文件规定,坚持监管、矫正、教育、疏导并举的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心理疏导、季度评议,积极实施社区矫正。使正在接受矫正的对象都能认罪服法,情绪稳定,正常生活,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台帐,组织实施对象的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评议活动,按照矫正规定的流程运作,使矫正信息电脑管理,矫正工作进一步符合规范管理的要求。三是加强了村级协助实施矫正活动工作指导。按照平安乡村创建和高危人群排查的要求,将各村现有矫正对象的矫正和管理列入“双创”(平安村和法治村)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加大对矫正对象的思想、行为教育,提升村委会监管对象公益劳动的力度,开展对对象现实表现的评议与可能具有高危险行为的排查防控,除去年到期解矫人员外,现有在册的1名矫正对象通过帮助,其现实表现均向好的方面转化。没有出现矫正对象中有被排查出的高危对象,无重新犯罪迹象。
4、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巩固和完善了乡村、各部门配合的帮教工作网络,建立了帮教志愿者队伍,同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第一帮教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村级帮教安置直接责任人,并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级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二是按
要求健全了帮教工作台帐资料和档案,使帮教工作按人设档,有卷可查。三是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通过签订帮教协议书、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教育、走访被帮教人、跟踪帮教、协调帮助解决被帮教人落实生产资料、劳动就业等问题的形式,引导回归人员自食其力重塑人生,成效明显。5年内的在册帮教对象5人均无重新犯罪。目前无新增释放的重点预控对象,均属于宽松管理型予以帮教管理。
5、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工作。一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帮助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承包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及其他纠纷等共15件,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达4万多元。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济民关爱弱势”的良好口碑。二是耐心解答法律问题咨询。做到耐心接待前来咨询的各类当事人,对涉法方面的、政策方面的、道德方面的咨询问题分类解答,为当事人提供解决问题依法维权的思路和方法,避免发生违反法律、政策、公民道德的行为,截止11月25日为止全乡共接待解答法律援助事项106人次。三是主动应有关当事人的要求,帮助草拟或审查民事经济合同,代写法律文书5份。规范了民事权利、义务的设定,努力避免了纠纷隐患,营造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环境。
6、努力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一是完成州级宣传报道任务2篇。二是撰写普法调研材料1份。三是完成县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调查问卷100份及所内政风行风评议资料1套。四是组织征订《人民调解法释义》13本。
7、努力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协助办
理了4件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信访答复意见书。二是协助开展全乡的综治维稳标准化建设及日常督办检查工作。三是成功调解了乡政府交办的重大疑难纠纷3起。四是认真完成了第六次人口普查联系点七里村的普查工作。五是服从参加千户村新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的征收工作。六是积极参与全乡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七是全心全意搞好移民地区的维稳及日常接待解释工作。
一年来,我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的工作还很不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畏难情绪,如对工作存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境地,在实施专项工作的深度广度还很不够,工作的研讨精神和专业知识还不应尽具备等等,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二、2010年工作思路
为开好头起好步,我所2011年的工作思路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1、加强全所工作人员的职责教育,按照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成效;
2、认真拟订新的一年工作任务目标,借鉴成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规范,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事业创造性,不断强化与时俱进意识。
3、加强工作过程的查漏补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力争创出特色成为亮点。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
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鹤峰县司法局铁炉司法所
2010年11月25日
2.泰兴市2010年度科技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篇二
一、全年散装水泥产业发展的概况
2010年全国水泥市场需求旺盛, 水泥生产企业持续大幅增产, 散装水泥供应量稳步增长, 水泥散装率增速放缓, 预拌混凝土应用加速普及, 预拌砂浆产业蓬勃兴起, 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快速增长, 散装水泥产业链呈现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0年全国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89 805.83万吨, 比上年同期增长14 521.95万吨, 增长幅度达19.27%, 全国水泥散装率平均为48.10%, 比去年提高了1.83个百分点;全年全国水泥产量达到186 691.30万吨, 同比增长23 865.01万吨, 增长率为14.66%。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的增长率高于水泥产量增长率4.61个百分点, 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的势头, 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据测算, 共节约标煤2063.38万吨, 减少大气粉尘排放902.55万吨,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364.8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7.54万吨, 实现综合经济效益404.13亿元。
“十一五”期间散装水泥增长总量高于“十五”期间散装水泥增长总量2.48亿吨。但值得关注的是, “十一五”散装水泥供应量平均增速低于“十五”平均增速9.15个百分点, “十一五”水泥散装率平均增速低于“十五”平均增速8.34个百分点。
二、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
1、《制定政策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政协提案产生社会积极反响
为了进一步宣传和扩大关于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意义的社会影响, 经商务部和中国散协商议, 争取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上由“两会”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议案。中国散协秘书处即刻动议并撰写了《制定政策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提案 (草案) , 并于3月5日通过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天津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大学文学法学院法学系何悦教授向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委员提案 (002175号提案) , 并在会议期间接受了《人民政协报》记者的专题采访。《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新闻网》于3月22日刊载了《全国政协委员何悦呼吁-制定政策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专题报道, 在行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该提案已由大会提案委员会以 (财贸金融[245]号) 文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 财政部、商务部会办研处, 这对促进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2、成功举办了2010中国散装水泥暨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技术装备及产品展览会
为了宣传和展示我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业发展的成果, 搭建业界产需衔接交流平台, 促进散装水泥“三位一体”产业的协调发展, 由中国散协和国家建材展贸中心联合主办, 中国散协干混砂浆专业委员会、中国散协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各省级散装水泥办公室协办的“2010中国散装水泥暨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技术装备及产品展览会”, 经请示商务部批复 (商办商贸函[2009]106号) 同意并作为支持单位, 于2010年6月3日至5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成功举办。
展会在国家商务部指导、中国散协和国家建材展贸中心的积极动员及组织下, 在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和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 首届参展企业达200多家, 展位470多个, 展位面积达10 000多平方米。国家发改委解振华副主任, 商务部党组成员仇鸿部长助理, 中国建材联合会张人为会长等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协会负责人出席了展会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后, 仇鸿部长助理, 张人为会长等专门参观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馆的部分展位并与参展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展会以科技创新、产业联动、优化结构、科学发展为主题, 充分宣传展示了我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产业发展成果, 营造了社会各界对散装水泥行业关注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搭建了行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提升了公众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及技术装备和产品的认知度, 为推进我国散装水泥“三位一体”产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会展期间, 中国散协主持召开了2010中国散装水泥产业可持续发展论坛。商务部、住建部、工信部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部的张军扩部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曹和平副院长、上海同济大学的王培铭主任、辽宁建科所许琳总工程师等在论坛上作了精彩的主旨演讲。河南省和哈尔滨、常州市散装办主任、南方路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等也在论坛上作了专题发言。河南省散装办、天津市散装办、济南市散装办、杭州益生宜居砂浆产业联盟等单位获展会优秀组织奖。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3、积极做好散装水泥系列培训教材的编写及有关筹备工作
为适应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发展形势及工作的需要, 提高散装水泥行政及行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落实商务部有关领导对加强行业培训工作的指示, 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关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的业务培训, 中国散协于今年3月18日在苏州市组织召开了《预拌砂浆培训教材》编写工作筹备会。会议明确了培训教材的内容定位、知识范围、培训要点等, 并对编写工作进行了分工。按照商务部关于培训工作的部署, 9月27日, 由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主持, 中国散协及中国散协干混砂浆专业委员会协同经办的“全国散装水泥培训系列教材编制工作会议”在江苏无锡召开。会议确定了散装水泥系列教材编辑委员会, 强调了编制培训教材要把握好针对性、基础性、系列性和实用性原则, 议定了编撰培训教材的基本思路和要求, 拟定了编制大纲初稿, 明确了编写人员分工、定稿时间进度等。会后, 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印发了会议纪要, 要求由中国散协牵头组织, 各级散装办和行业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与参编专家积极配合, 密切协作, 共同做好培训教材的编制及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4、加强行业标准化的制定工作
行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是规范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两年来, 中国散协积极协调国家标准委及行业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 理顺了工作关系, 制定行业标准工作的步伐明显加快, 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显著增强。
今年, 中国散协会同行业专家, 先后完成了《干混砂浆生产工艺与应用技术规范》《散装水泥罐式集装箱》行业标准以及协同建设部建科院完成的《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国家标准等三项标准的编制、审定及报批工作。
散装水泥钢板筒仓是散装水泥物流的重要设施, 在我国水泥生产和仓储等企业已应用20多年, 因其具有诸多优越性而得到用户的普遍认可。但由于产品设施的业态属性较复杂, 至今尚无行业标准, 在应用中的不安全现象屡有发生。中国散协在该项标准批复立项后, 在产品设施生产企业较集中的河南、山东省调研。在此基础上, 9月9日在山东聊城召开了《散装水泥钢板筒仓》行业标准编制工作专家座谈会, 议定了该行业标准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拟于2011年底前完成的此项标准, 对保障相关设施的使用安全, 规范同业生产企业的发展, 维护企业利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经过商务部批准立项, 尚在调研和筹备阶段的《预拌砂浆产品及设备生产企业等级评价指标》和《多回程干砂滚筒》两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新兴的商品砂浆产业正在全国蓬勃发展, 加强砂浆行业自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是行业协会的重要职责。编制出台《预拌砂浆产品及设备生产企业等级评价指标》行业标准, 是继2009年9家砂浆生产骨干企业提出并得到业内普遍响应的《全国预拌砂浆行业自律倡议书》之后又一项规范行业发展的有效举措, 该标准将对全国各砂浆相关企业的全面状况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等级评价, 并向社会公示, 有利于展示企业形象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也是健全行业自律制度的重要基础性措施。
5、争取将散装水泥惠农工程纳入“建材下乡”政策体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采取有效措施, 推动建材下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经过建设部在山东省等试点地区的调研及座谈, 并经商务部以及山东省经信厅等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后, 由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于9月2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推动建材下乡试点的通知》 (建村[2010]154号) 中提出:“试点省区应鼓励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同时积极探索节能、抗震等其他建材下乡的可行性, 积累经验”。
我国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已有近20年的历史, 各地散装水泥职能部门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构建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网络体系并积累了许多实践经验。部分省区坚持实施“农村散装水泥示范县”的培育及考评制度, 使农村散装水泥供应链逐步延伸至万村千乡, 促进新农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几年来, 河南、山东、浙江、江苏等省区进一步提出并积极实践“散装水泥惠农工程”, 将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推向了新的阶段。
中国散协在各地调研中积累的有关农村推散典型案例的基础上, 已整理拟写了“实施散装水泥惠农工程是践行建材下乡的有效途径”的报告, 将报送建设部等政府有关部门, 旨在将农村推散工作纳入国家建材下乡政策体系, 其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将农村推散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远发展战略相结合, 而且有利于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职能建设, 扩大散装水泥职能队伍的社会影响力。
6、当好政府部门的参谋助手, 协同解决行业发展的重点问题
在国家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厉行节能减排等一系列政策方针的推动下, 各级政府部门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进一步引起重视, 散装水泥法制化建设继续循序推进。继湖南、江西、浙江、福建省等4省和济南、哈尔滨、西安、长春、南昌、淄博、邯郸、大同等8城市之后, 又有江苏、黑龙江省陆续颁布了关于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发展和应用的条例, 行业相关政策规章体系不断完善, 依法兴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也为国家散装水泥立法工作积累了经验并奠定了基础。
中国散协注重并保持了与商务部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 主动汇报交流行业发展的动态信息和有待研究解决的新情况及新问题, 汇报反映行业发展中各会员单位的新期待和诉求。发挥了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是协助商务部、财政部做好修订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的调研工作。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保持散装水泥职能队伍稳定和现阶段促进散装水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也是全行业十分关心的问题。为了促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的尽快出台, 经商务部与财政部多次交涉, 决定今年春节后即由两部联合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同时, 财政部又向各省财政厅印发了修订后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向各地财政厅征求意见。为了稳妥地做好各地的衔接及准备工作, 中国散协提前与各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传递信息, 请各省散装办主动与本省财政厅取得联系, 做好反馈意见的准备工作。在两部调研组赴山东、河南调研考察期间, 中国散协就修订后的专项资金征收标准产生的历史缘由及相关条款变动的来龙去脉向各地散装办的咨询作了详细的说明。在山东、河南以及各省散装办的精心组织和共同努力下, 两部的调研取得了满意的成果。
此次调研工作对新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的尽快出台奠定了基础。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禁现”工作力度。推进砂浆“禁现 (禁止城区现场搅拌砂浆) ”工作的最大难点, 是实现预拌砂浆生产能力与使用环节的协调发展。《商务部关于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商贸发[2010]397号) 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强调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要加快推广使用散装水泥, 大力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应用步伐, 抓好农村散装水泥试点和示范项目, 积极推进“散装水泥下乡”工作。同时加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减少粉尘排放, 合理利用资源, 不断提高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从全国当前的统计数据看, 预拌砂浆的产能利用率不足15%。中国散协陆续接到一些砂浆生产企业的反映, 投入巨资建成的砂浆企业, 其产品销售不出去, 偌大的城市建设规模, 工程现场搅拌砂浆的现象很难改观, 使新建砂浆企业面临困境。中国散协据此及时向商务部建言献策, 建议商务部会同建设部组织行业有关部门, 成立砂浆“禁现”工作联合调研组, 在通知各地“禁现”城市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 重点对部分“禁现”城市进行检查督导, 通报讲评“禁现”工作落实情况, 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使“禁现”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有章必循。
三是积极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修订草案送审稿) 》印发国家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时, 经商务部与中国散协商议, 特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条文写进了草案的第六十八条。
四是协同建设部拟订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的有关方案。今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后, 4月19日中国散协接到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的电话, 双方详细交流了即在玉树县建立20万吨散装水泥配送站及混凝土搅拌站的有关方案, 并结合青海省水泥生产企业布局分散及远距离运输的特点, 经与青海省建设厅散装水泥办公室商议, 向建设部提出了有关建设方案。
7、认真做好散装水泥行业的统计工作
全国散装水泥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是国家统计局行业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政府部门指导全国散装水泥发展的重要决策依据, 也是中国散协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不断提高散装水泥指标和财务管理统计工作的质量, 协会坚持每年组织召开关于统计工作的专门会议, 讲评工作、交流经验、研讨改进工作的措施。于今年10月18日在温州市召开的全国散装水泥行业统计工作会议上, 协会秘书处在讲评工作的基础上将统计工作认真、报表填报规范、数据指标准确、统计分析较好的安徽、河南、河北、湖北、浙江、山东、内蒙、辽宁、广西、江西、四川、云南、上海、天津等省市的统计报表进行示范展示, 起到了相互学习交流作用。在各级散装办领导和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 行业统计工作质量逐年有所提高, 但仍需在报表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及统计综合分析方面下功夫, 力求杜绝迟、漏、错、虚的现象, 把散装水泥行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到新水平。
8、重视并做好散装水泥宣传工作
散装水泥行业的宣传工作是散装水泥行业各单位和每一位工作者的共同责任。《中华建筑报·散装水泥双周刊》《散装水泥》杂志是散装水泥行业的主流媒体, 各级散装办经办的互联网站、期刊、动态、通讯、简报等构成了散装水泥行业的宣传网络体系, 其对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近些年来, 各地散装办每年举办的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各具特色, 面向社会的宣传效果显著。但承担日常宣传的散装水泥“一报一刊”, 其编辑部日常运营的经济状况均有不同程度的困难。报刊订阅量低位徘徊、专职采编人员少, 邮寄费上涨、改革创新难度大等因素, 制约了报刊全面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为了充分发挥“一报一刊”在发展散装水泥宣传上的主导作用, 中国散协在每年召开的《中华建筑报·散装水泥双周刊》编委会及笔会上都建议各级散装办能将订报经费提前纳入宣传经费预算, 加大向各有关部门赠阅的数量, 达到扩大宣传面、缓解办报经费之困的目的。在行业各有关单位的关心、支持、参与下, 包括散装水泥报刊在内的宣传工作在行业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散协经办的“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信息网 (www.chinabca.com) ”已运行四年, 为了更好地宣传和反映行业发展的信息, 年底前已完成重新改版工作。网站改版后的信息量更大, 版面更加清晰明快, 特别是新增加了散装水泥相关企业的信息, 侧重宣传全国预拌砂浆生产及相关设备制造“示范企业”和“认定企业”等骨干企业的风貌, 今后还将增加各级散装办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案例、行业媒体报道集萃、企业风采及商情信息等内容, 以达到积极报送传递信息、提高行业面向社会的宣传效能。
此外, 中国散协秘书处完成了每年一册《全国散装水泥资料汇编》的编辑发行工作, 这对记录我国散装水泥发展史有重要的意义, 是散装水泥工作者较实用的参考资料。
9、协会自身建设与发展的能力有所增强
在协会广大会员、全国各级散装办和行业各有关单位的支持并共同努力下, 中国散协的各项工作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 认真分析和把握新形势下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发展的规律, 着力抓好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 搭建行业交流的平台, 及时反映并致力解决行业各有关方面的诉求, 努力发挥政府和行业及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协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得以规范执行, 自身建设与服务功能有所加强。而且新会员申请入会踊跃, 骨干企业更加关心协会工作及行业的建设与发展, 纷纷要求进入协会内设组织的更高层, 这充分体现了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进一步增强。
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 协会今年召开了两次常务理事会和一次理事扩大会。于11月17日在厦门市召开的中国散协四届三次理事 (扩大) 会议暨行业年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以及中国散协专业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上, 通过了中国散协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增选2个企业为中国散协四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通过了5个常务理事单位负责人的变更;增补了5个常务理事单位和10个理事单位;发展新会员19个;会议还增选了中国散协干混砂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1名和中国散协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2名。会议认真分析了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以及协会开展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意见。
今年3月, 中国散协经国家民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级专家组所进行的严格记分审核, 被评为“国家3A级协会”并获得国家民政部的授牌和证书。
为了加强协会的党建工作, 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委批复, 中国散协与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共同成立了联合党支部。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党支部组织协会秘书处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同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办负责人于12月8~10日专程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革命圣地进行考察学习, 使全体同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史教育。
近年来, 在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的情况下,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如:散装水泥行业立法不易执法难、预拌砂浆产业协调发展难度大、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路途漫长、水泥散装率提高放缓、散装水泥职能及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需要我们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认真研究并科学把握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的规律, 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推进散装水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2011年拟开展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也是我国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继续发生重大变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全国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要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 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 紧密结合行业的实际, 努力把散装水泥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到新的水平。
2011年中国散协拟开展的主要工作:
1、配合商务部并协同有关单位做好制订全国散装水泥“十二五”规划 (指导意见) 的相关工作。
2、办好将于2011年5月12日至14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散装水泥暨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技术装备及产品展览会及行业发展论坛活动。
3、组织行业专家, 完成《散装水泥钢板筒仓》《预拌砂浆产品及设备生产企业等级评价指标》和《多回程干混砂浆滚筒》三项行业标准的编制、送审 (鉴定) 及报批工作。
4、完成散装水泥培训系列教材的编写、审定及付印工作;按照商务部的部署做好行业分批培训方案的报批、筹备及组织实施工作。
5、按照商务部、住建部等政府部门的部署, 协同做好预拌砂浆“禁现”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
6、进一步与国家住建部等有关部门汇报协商, 促进散装水泥惠农工程与建材下乡试点工作融为一体, 争取国家对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工作的政策支持。
7、组织专家开展关于散装水泥发展具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课题研究, 为散装水泥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基础依据。
3.泰兴市2010年度科技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篇三
年工作思路
2010年站前街国防教育工作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区国防教育办公室的指导下,以青少年为主体,以“弘扬爱国主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为主旋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营造国防教育社区氛围。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民兵训练、整组和征兵等工作,采用横幅、标语、宣传墙报、大型的国防教育宣传图板等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的宣传活动。全年出刊宣传栏2期,张挂横幅12条。并以重大节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树立民族自信心、自尊心,大大激发了全街干部群众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
二、加强教育,深入普及。利用中心组学习日、国防教育报告等形式,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国防教育。结合征兵工作,举办了形势报告会、国防教育课、人防知识、消防防火等讲座,增强了干部、民兵、青少年的国防意识。10月26日,组织58名适龄青年开展《兵役法》和爱国主义教育。全年开展了4次有街机关干部、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的国防教育活动。
三、组织活动,扩大影响。组织中小学生在“八一”节 1
前给“最可爱的人”写一封信,加强了青少年的国防教育。利用国防教育基地,组织少年儿童和共青团员到共建部队武警指挥学院参观,增强了青少年的国防教育观念。7月29日,组织开展了第31届羊城之夏系列活动之“羊城少儿乐洋洋 翰墨书香迎亚运”书画、征文比赛,宣传了国防教育知识。9月28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以亚运安保为内容的“军事日”活动。10月30日,组织10名适龄青年,到花城广场参加广州市举办的国防教育活动,11月1日组织20名适龄青年,到荔湾广场参加荔湾区举办的国防教育活动,加深了适龄青年献身国防的信念。
四、开展训练,强化意识。结合民兵军事训练、整组点验和战备值勤以及亚运安保等有利时机,加强了对基干民兵的政治思想和职能任务的教育,激发了适龄青年爱国主义热情,增强了全民的国防观念。
五、服务全局,发挥作用。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组织民兵和干部群众及青少年学生开展“卫生清洁日”、“文明出行”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创文出力。在亚运和亚残运期间,组织民兵参与亚运安保,组织居民群众做好文明观众,为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成功举办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1年工作思路
1、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针,继续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全民的国防教育。
2、加大对单位和个人在履行国防义务和执行国防法规行为的督查力度,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
3、加强对民兵预备役人员和适龄青年的国防教育和职能任务的教育,增强民兵预备役人员的职责感,确保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上合格,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4、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参与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消防防火、卫生整治等。
5、发挥青少年学生在亚运和亚残运期间迸发的“绿羊羊”志愿服务精神,经常在社会上或公共场所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站前街党政办
4.泰兴市2010年度科技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篇四
一年来,发电部紧紧围绕厂部年度工作目标及保证措施,以安全为基础,以稳发、满发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重点抓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实现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现将发电部2009年度主要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1、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发生人身伤害未遂、设备异常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目标,未发生由部门责任造成社会影响的电力生产事件和损害企业形象事件。
3、截至12月7日,完成发电量2.64亿千瓦时,预计到年底可完成2.9亿千瓦时。因全年来水少,导致电量少。
4、部门年度资产经营目标方面,除差旅费因按厂部指派外出培训导致费用超支外,其余各项可控费用未突破厂部的最新控制指标。
二、部门主要工作成效
(一)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经贸委《统调电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各项规定,加强跟踪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1-11月份未发生因本部责任被考核电量情况。
2、认真抓好华电生产日报、电网电量上报工作监督落实,做到
及时、准确无误。全年未发生因报表差错或不及时被通报、考核情况。
3、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春季防汛防雷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月系列活动、秋季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
4、认真开展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分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反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
5、加大对“两票三制”的监查力度,保证设备、人身的安全。部门高度重视“两票三制”在现场认真贯彻执行,要求运行值班人员严把“两票”关,部门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加强监督、考核,执行现场挂牌制度,对重大、复杂的倒闸操作,部门领导、专工、安全员均能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督,1-11月共执行操作票1734份,工作票780份,合格率100%,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6、努力做好设备运行管理和设备巡视检查质量,及时发现、消除设备隐患,严格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对一时无法处理的缺陷或隐患进行密切跟踪,1-11月共发现缺陷242条。严格落实防误的组织和技术措施,严防电气误操作和误投退压板事故的发生。
7、圆满完成了年度所有检修、技改等一系列的运行倒闸操作、安全措施布臵、运行验收、启动试验等工作,为各项大小修、技改的顺利完成提供了重要安全保证。
8、积极推行标准化作业,实现运行工作的规范化、简便化。2009年,发电部在厂部的领导下,进一步探索和推行标准化作业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对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发电部对部门内所有岗位的工作标准按照上级和厂内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
规范化修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界面明晰、无缝衔接”。二是及时编制和修订运行操作标准作业卡和典型操作票。当前,运行所有定期检测、轮换等常规工作均编制了标准作业卡,依据上级的两票规定全面修订了典型操作票库,方便了现场操作和强化了规范性。减小了因现场运行人员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差异造成安全措施疏漏的可能性,提高了现场工作效率。三是积极探索应用新的规范化管理手段。建立了计算机巡检系统,保证了运行人员巡视检查的到位,也为运行人员全面巡视不漏项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发电部培训工作主要是围绕生产实际需要,从理论和技能的薄弱环节入手加强现场技术培训,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做好日常培训工作。重点组织了针对现场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有效人员的实战能力。
2、扎实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提高了员工事故、异常处理能力。部门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反事故演习,部门将每次的反事故演习处理技术指导及时下发班组学习,要求一个值做的演习题目,其它值也要会,并进行现场抽查列入考核,使每一次的演习活动覆盖到每个值。
3、支持运行人员外出参加技能教育,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发电部有9人参加了高级工培训,1人次参加省公司举办的班组长培训。
4、根据培训计划大力开展技术讲课活动。发电部利用<<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做为培训教材,安排值长或培训员进行技术讲课,使运
行人员能够将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以提高技术水平。
5、开展多种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技能水平。
a)组织了运行倒闸操作技术比武,对比武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提高了运行人员的操作水平,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b)重视新设备运行培训,结合设备技改工作组织全体运行人员对新改造设备进行运行培训,确保人人懂原理、会操作、异常情况会处理。
6、加强培训的检查考试,督促和检验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技术培训考试,并将本部、厂部组织的各种考试成绩列入绩效考核和运行劳动竞赛活动中,有效地促进了员工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巩固了培训成果。10月份组织了运行规程系统学习考试。
7、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根据厂部部署,对所有现场应急预案进行了一年两次的演练,使员工明确了应急处理流程。
(三)扎实做好营销工作
1、认真做好每日、每月营销电量报表工作,做到无差错。
2、省调每日的负荷曲线得到良好执行,运行能积极主动与省调协商沟通,全年未发生因运行人员责任的考核事项。
(四)加强基础管理、文化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1、加强制度建设,并监督、落实,使各项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按厂部标准化要求,全面修订了部门岗位工作规范和运行典型操作票。
2、及时编制了所有新技改设备的运行规程。使运行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3、大力实施现场设备标示的标准整治工作,现场设备标示达到统一规范,现已达到规范化要求。
4、开展运行岗位劳动竞赛活动,在激励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学习和努力工作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5、扎实做好部门“五必访”工作,关心员工工作、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实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化解矛盾,努力使发电部成为温暖的大家庭。经过共同努力,发电部员工集体凝聚力得到明显增强,遇到困难和人手不足等问题,大家能相互理解,共同克服。
三、不足之处及存在问题
1、倒班的运行员工无后备岗位。遇运行员工请长假或病假时,运行倒班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员工情绪波动较大,不利于安全生产。
2、个别员工设备巡视不够认真、细致,监盘制度的执行还不够严,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督查。
3、现场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提升。
4、低岗位运行人员学习积极性不够高,业务能力不够强。主要原因为运行岗位职业生涯规划不明,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需探讨改进新的培训思路,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四、2010年发电部工作思路和重点
1、做好运行员工爱岗敬业的思想工作和相应人力资源优化措施,激发员工的危机意识和工作热情。
2、继续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抓好现场工作行为的规范化,表格记录的电脑化。抓好“两票三制”的检查、监督,提高运行监盘和设备巡视的质量,确保及时发现生产中的异常状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按“实用、实效”的培训思路,继续加强现场实用技能的培训,提高培训实效,以切实提高员工对现场设备异常状况的识别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4、加强与省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力争满发、多发,提高发电效益。
发电部
5.泰兴市2010年度科技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篇五
和2011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衢州市司法局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 日
衢州市司法局2010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两创‛总战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衢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力量,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上有新举措
紧紧抓住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工作主线,突出做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平台。
(一)优化服务质量,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制定下发《衢州市司法局关于整合法律服务职能服务工业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十项举措‛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个一百‛联系制度精神,引导和鼓励律师事务所与企业进行对接,结成法律帮扶对子,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继续推进‚法律体检‛和‚百名律师走访千家企业‛等活动,开发具有衢州特色的‚法律服务‛产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动员和组织律师参与市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等工作。2010年,全市律师共参与重大项目35件,走访企业460余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600余条,发放法律服务联系手册和风险提示函2000余份,接受企业各类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深入推进政府、乡 村法律顾问制度,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常态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市领导接访,全年接访41件。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乡村,鼓励有条件有资质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级政府和行政村的法律顾问。2010年,全市乡村聘用法律服务覆盖率达到79.7%。在全市律师队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警示教育,整改执业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今年,共举办4场大型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开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刑事证据规则》讲座,其中1次讲座纳入人文大讲堂。加大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全年查处投诉案件12件,其中律师行业投诉10件,基层法律服务行业2件,2名律师受到行业处分。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完成律师协会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换届工作,选举产生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及协会领导班子。
(二)优化公证布局,加强典型引路,提升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完成市区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6月,市信安公证处经市编办下文设立,8月30日举行揭牌仪式,公证处的人事、组织等调整全部完成。加大公证服务企业的力度,大力开展企业融资、公司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公证,促进企业升级转型。全市公证机构办理的经济类公证事项涉及金额达62.17亿元。各公证机构通过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的审查与核实,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法经济活动18起,拒绝公证的经济事项37件,涉及金额304万元,有效预防和化解潜在的矛盾和纠纷。强化公证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70%以上的万人以上乡镇建立农村公证信息员;农村公证业务增长率达到10%以上。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 3 13407件(其中国内公证11284件,涉外公证1901件,涉港澳台公证222件),同比上年增长46%,业务收费679万,同比增长69.5%。
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规范发展年活动,在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制度建设、提高鉴定质量、推进认证认可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提升鉴定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天恒司法鉴定所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认定,成为我省首家、全国第一批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的法医类鉴定机构。全市‚三类内‛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案件2765件,同比上年增加14.3%;鉴定收费33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9.9%。
(三)坚持‚四严‛、‚四最‛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司法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在《衢州日报》、《衢州晚报》等主流媒体以及本地主要网站发布司考公告和信息,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宣传工作,努力扩大司考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加强考务培训、组织实施考试、严肃考风考纪、试卷安全保密、做好考试保障和积极服务考生等方面,细化、分解、落实各项考务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衢州考区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司考上线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证书发放,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健全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信息库,规范证书备案工作。2010年,我市报名参考人数571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500人;实际参考人数为391人,参考率为78.2%,成绩合格人员70人,合格率17.9%。
(四)搭建学术平台,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会工作有效拓展。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和调研工作,3篇调研文章在省法学会首届山区经济法治论坛上获奖。在公、检、法等部门及县(市、区)建立12个联络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召开一届五次理事会,4 增补副会长及理事。做好会员的发展、审批和统计工作。编印7期‚衢州法学动态‛;积极参加浙江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邀请著名法学家贾宇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法律原则》辅导报告。组织参加衢州市2010’社会科学普及周暨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多份,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20余人次,被评为先进组织单位。大力发展会员,增补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以及理事。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落实归口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取得新成效 着力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围绕‚五个坚决防止‛要求,全力做好世博安保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世博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筹划和检查指导。按照分层次、分安保等级管控的要求,把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对象分为三级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动态。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排查核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方案。市矫正办每天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要求各县(市、区)每天汇报动态信息。全系统实现了世博会期间无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影响世博的重大案件、无‚进京去沪非正常访‛的目标。
(二)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继续深化‚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实施社区矫正‚五大工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和体系化。与公、检、法、监所之间建立良好衔接机制,提高刑罚执行效率和质量。实施矫正人员信息化管理,完成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利用手 5 机定位,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随时实地跟踪监管。成功处置三起突发事件,获得市领导批示肯定。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监狱、劳教所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467名,期满解除矫正人员3332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135名,矫正期内再犯新罪3名,脱管2名。全市再犯新罪率为0.14%,脱漏管率为0.1%。
(三)加强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进一步巩固完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经济开发区、外来人口集聚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抓好市县两级医患纠纷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得到医患双方充分信任和肯定。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县两级7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21名。全年共接待来访350人次,受理医患纠纷57件,调解成功55件,实际赔付180万元。继续坚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对全市8000多名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开展了分级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攻坚大会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222件,调处成功27656件,调处成功率97.9%。
(四)进一步推进直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本着巩固、提高的原则,对实施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司法所进行部分抽检,进一步巩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效。同时,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司法所业务用房布局,着力改变目前司法所办公场所分散、上墙制度以及形象标识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目前全市共有108家司法所,其中直属所84家,比去年新增20家,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77.78%。
(五)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建立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配套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按照《衢州市法律服务行业投诉办法》,及时处理群众来访来电和来信来函咨询、投诉。认真办理行政许可和各项年检注册,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07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证4家、变更登记3家、律师个人执业证21人、公证员3人、司法鉴定执业证2人。
三、加强服务基层能力建设,服务保障民生有新突破 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亲民、近民的法律服务。
(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以政府将‚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努力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及时制定《关于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审查和受理,快速办理。在市经济开发区树立公益广告牌,公示‚12348‛咨询热线,提醒群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市援助中心接待窗口,使用法律援助统一标识,专设法律援助接待区、等待区及谈话室。指派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轮流值班,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将原有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升级为‚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实现法律咨询、求助即时接入、即时录入、即时转接。该做法被省厅评为年度创新奖。
组织开展‚农民工讨薪‛、‚工伤职工帮扶‛、‚扶残助残援助‛、‚法律拥军维权月‛和‚法律援助进监所‛等五大专项行动。在 7 6个驻衢团以上部队、1个营级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挑选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与之对接。‚法律援助进监所‛成功经验在全省专题会议上交流并推广。对残疾人申请援助‚无障碍‛通行,简化办理手续,为不便行动的残疾人上门送援助。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援助案件,使上访者通过法律援助得到圆满答复,得到领导和当事人的高度肯定。邀请市政协委员视察农村法援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和‚一站式‛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一年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电来访8661人次,同比增长56.8%;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1件,同比增长12.3%,受援群众3451人;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996万元,同比增长43.5%。
(二)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召开市委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衢州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分四个检查验收组到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开展检查,确保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8月26至27日,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我市的工作得到省检查组高度肯定。
突出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青少年普法注重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教育引导作用,对市青少年宫等9家单位和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衢州二中进行表彰授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进一步规范,与市委组织部等6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年度普法考试与全国百家网站法制知识竞赛结合起来,以赛代试。农民普法注重实际效果,组织开展‚法制电影进农村‛、‚法制、文化、艺术‛ 8 三下乡等普法活动。突出抓好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浙江法治宣传月‛、‚再行千里路、彰显热血情‛大型无偿献血普法宣传、文明交通法制宣传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六项主题宣传活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市直20多家部门单位在南湖广场举办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图片展活动,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户外电子广告显示屏、车载电视等载体大规模宣传《人民调解法》,印发宣传纸杯、环保袋等宣传用品2万余份进行发放,向全市所有行政村及居民赠送挂历共8千本,组织党员律师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0年全市共举办法制讲座、各类培训1000多场次,举办法制文艺演出300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00多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万余份,张贴挂图4千多份。
(三)深化民主法治创建,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四民主、两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基层依法自治的水平逐步提升,经过审核复评,45个村(社区)获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表彰,6个村(社区)推荐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大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进一步规范依法治理工作,法治示范点建设不断加强,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关于深入开展‚践行 9 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服务转型升级,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水平,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较好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各阶段的工作。指导下属行业协会开展创先争优工作,促进律师行业党建发展。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剑飞在调研两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工作时,专程视察天赞律师事务所,并给我市律师行业党建以及争先创先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组织活动,市局机关被市委命名为示范性学习型组织。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探索‚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调整法律服务单位政治联络员,指导督促所属党支部和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教育等工作。完成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结合学习周、全民学习日等活动,提升机关干部学习能力、知识素质。通过‚三民工程‛、帮扶结对等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全年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会15次,全员集中学习7次,组织干部开展现场观摩、参观图片、观看电影和录像片7次,选派5名干部参加省厅及市本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组织干部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开展调研11次。
(二)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狠抓团队文化建设。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把抓好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作为团队文化建设的中心议题,通过举办展览、法律咨询服务、召开座谈会、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展示司法行政干警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组织开展全国‚模范调解组织和模范调解员‛、全省和全市‚十岗百优人物‛等先进评选推荐活动,表彰一批在司法行政工作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10 人,激发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改革发展创新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完善和健全规章制度,新制定先进考评、考勤登记、学习培训三项制度。开展机构调整及职能归并工作,设立直属分局,统一管理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和西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挂牌设立市法学会秘书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并配备相关干部。抓好县(市、区)司法局班子建设协管及后备干部培养工作,确保基层司法局班子配足、配强,并使优秀青年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成员职责和目标任务,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衢州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及时传达文件、通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对各类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按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组织机关干部、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教育,进监所开展现身说法和参加法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旁听。我局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得到市纪委书记杜康的批示肯定。
(四)审计、档案和信息工作走上新台阶。加强对各类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按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档案达标工作奋起直追,把市、县两级综合档案达标工作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年来在局党组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市司法行政的档案达标工作有了质的飞跃。11月中旬经省档案局、省司法厅检查认定,江 11 山市局综合档案室达目省二级标准,至此,市县两级综合档案室100%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刊登有48篇(则)有关司法行政新闻报道,同比增长12%。被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录用信息54篇,同比增长18%。
衢州市司法局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更是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同时也是我国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社会治安压力日趋增加的一年。做好2011年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预防化解矛盾、服务保障民生,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思路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机制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实现“两个崛起”、“三大目标”做出贡献。
2011年工作主要目标为:
——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搭建平台。
——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调处率和成功率95%以上。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努力培育和表彰先进典型。
——总结表彰五五普法成功经验和先进,部署开展六五普法。
——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脱漏管率控制在1.5%以内,严重刑事犯罪力争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归正人员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90%和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3%。
——确保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顺利完成。
——加快推进直属司法所建设工作,力争全市直属司法所建成率达到80%以上。
——加强队伍建设,团队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努力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经济发展的做法经验,进一步把握结合点,努力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提供法律决策咨询,切实做好消费领域、投资领域、新能源领域和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服务。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为加强金融资本市场监管、建立健全金融风险 防范体系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探索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法律风险评估机制。继续做好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帮助企业建立诚信机制、调解劳动纠纷、搞好经营风险预测、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依法经营。打造有特色、有实效的涉企法律服务品牌,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建立擅长办理各类经济事务的法律‚专家库‛,向企业推荐高层次法律顾问人才。进一步搭建法律服务‚惠企‛平台,为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牵线搭桥。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业务培训制度,促进法律服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目标考核、定期服务、工作交流等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居)干部提供法律咨询,提高依法管理村(居)事务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村(居)‚法律体检‛,对自治公约、制度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反馈矛盾纠纷信息,加强正面引导,依法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村级换届选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把法律服务贯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过程,保障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推动各县(市、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提供经济支持。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切实维护社 14 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强基础、固根基,切实推进直属司法所建设,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中的职能作用。
(一)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在扩大覆盖面、基本完成直属司法所机构挂牌以后,力争专项编制人员到位。大力加强直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形象标识建设落实到位。培养一批重点直属司法所,着力打造精品司法所,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为司法所有效履职创造条件。准确把握司法所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关系,做到有分有合、统分结合,既坚持在综治中心平台上开展工作,又凸显司法所不可替代的专业职能,使之成为基层综治维稳工作一支重要的专业化力量。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调解优先‛工作原则,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重点推进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调委会主任的业务培训。部署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健全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联动联调机制,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合力。
(三)着力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防脱管、防漏管、15 防严重再犯罪‛‚三防‛专项活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率控制在1.5%以内,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严重刑事犯罪力争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继续实施‚社区矫正规范化工程‛,统一规范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确保依法规范运行;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全面推行审前调查制度,对依法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罚的被告人或罪犯进行社会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作为是否实行社区矫正的重要参考。加强社会志愿者招聘、培训和管理,建立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基地。
(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精神,管好用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监所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对入监所人员进行核查反馈,全面掌握辖区内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防止监管脱节。发挥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开展政策宣传,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方面多做工作。努力为归正人员落实户口,落实责任田,扶助生活困难,解决问题等。努力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社会帮教机制,深化归正青少年‚导航工程‛、‚牵手工程‛;进一步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定向监测调查工作,为监狱劳教场 16 所加强教育改造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学研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启动‚六五‛普法。总结宣传‚五五‛普法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实施调研,认真编制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并启动‚六五‛普法。推进理念创新,把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原则;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进方式方法创新,适应新兴科技和传播手段的发展,发挥好各类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兴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加大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大普法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进单位、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落实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发挥乡村法律顾问作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大力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依托‚企业职工法律学校‛,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研究基层、地方依法治 17 理规律,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提升创建质量;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和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理顺管理体制,推进法学研究。认真组织开展市法学会换届,配合做好归口管理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等部门深化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法学论坛活动,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做好《衢州法学》编印工作,为我市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交流平台。组织学会领导带头撰写调研和法学研究文章。认真做好会员登记建档工作。积极开展法学调研和法学交流活动。
四、以改善民生为切入点,拓展便民利民法律服务平台,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重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从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民生出发,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一)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和影响力。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三个纳入‛,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加强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拓展便民接待场所和行业法律援助站点,完善‚12348‛法律服务平台;简化审批手续,畅通便民渠道,探索网络申请、受理法律援助新途径,为群众就近申请、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提供方便。壮大法律援助力量,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和表彰先进典型,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夕阳红工程‛、‚法律援助春苗工程‛等系列 18 工程,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农村为法律援助重点领域,扩大宣传,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让更多的困难群众知道、信赖、依靠法律援助。
(二)完善司法考试和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服务理念,做好本系统信访工作,认真梳理并解决系统内的信访、投诉问题。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健全司法考试工作方案和各类应急联动预案,加强考风考纪,注重考生服务,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及时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继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执业责任制,细化标准、严密程序、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确保行政执法‚零差错‛。
(三)推进公证及司法鉴定工作科学发展。积极倡导主动公证理念,发挥公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职能优势,把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继续为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指导公证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规范公证业务管理,制订市区公证行业同业规则,确保公证质量。继续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发展年‛活动,促进业务范围拓展、种类拓宽、总量提高。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省级资质认定,组织司法鉴定文书评比、对口检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建立司法鉴定专家、惩戒委员会,筹建司法鉴定研究会,探索‚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群众投诉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工作,提升行业自律能力。
(四)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依托法律援助窗口,进一步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律师、公证等职能资源,体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的‚综合 19 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动,凸显中心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等方面的独特功能,并与各类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结合起来,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中心的辐射效应。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推动工作机制创新,科学设置‚接待咨询、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服务流程,统一名称和标识,探索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营造温馨、周到的服务氛围,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以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为核心,稳步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
五、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提振、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和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好服务群众。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和立功创模活动,做好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表彰工作。以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律师行业党建发展,进一步理顺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紧紧围绕队伍素质提升的实际需要,制定学习教育培训计划,狠抓监督落实。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选送 20 年轻干部轮岗锻炼。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逐步树立‚忠诚团结、务实创新、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团队文化精神,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结合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要求,突出抓好承诺践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开展以‚诚信强、党建强‛为内容的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先锋‛活动。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为龙头,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力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管。继续开展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风气。加强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诚信守法。进一步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指导律师准确履行刑事辩护职责。
6.泰兴市2010年度科技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篇六
一、突出抓好建筑节能
全面总结评估“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经验, 科学分析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建筑节能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做好“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继续深入贯彻《节约能源法》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实现建筑节能工作的整体提升。
(一)
完善省、市、县三位一体、协调运行、监管有力的建筑节能管理机制, 管理重点向市县下沉, 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 确保工程质量;
(二)
科学合理地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严寒、寒冷地区全面执行新的节能设计标准, 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更高的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组织实施“双百示范工程”, 启动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区域示范。
(三)
2011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北方采暖地区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要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 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四)
继续抓好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制度, 扎实做好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制度。扩大高等院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示范规模, 形成节约型校园建设模式。
(五)
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培育以节能服务市场为主体的节能服务体系, 启动高耗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六)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继续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和县级示范, 引导和推进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模式。继续组织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 扩大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规模。
二、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按照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调整结构, 转变发展方式的部署和要求, 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一) 完善评价标准体系。
制定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技术细则, 研究制定医院、社区以及特殊建筑物的绿色建筑评价细则。组织开展绿色工业建筑评价。
(二) 推动地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
积极指导和支持地方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使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更加科学, 更加规范, 提高标识项目的质量, 扩大数量。
(三) 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
在理念的发展和技术的开发应用上, 积极引导绿色建筑又好又快地发展。
(四) 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
争取国家“十二五”绿色建筑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并组织实施。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 组织开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配套适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发, 提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水平, 组织绿色建筑集成示范。
(五) 加强能力建设。
针对各地开展绿色建筑设计、开发及评价的技术人员从业能力参差不齐, 对绿色建筑理念把握不全面等问题, 加强对部专家委员会、地方专家委员会成员以及设计、开发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 加大宣传力度。
适时开展专题系列报道等相应的宣传活动, 召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交流会, 组织专家、获得标识的项目承担单位以及有关机构和人员, 依托案例分析, 宣传绿色建筑发展的理念及实施途径。
三、继续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一)
按照科技部重点科技项目的批复要求, 做好我部负责组织实施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验收;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凝练并汇编科研成果, 总结“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工作经验和实施成效, 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
围绕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二五”急需开展的科研开发项目, 做好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
(三)
做好国家水专项“城市水污染控制”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两个主题项目 (课题) 验收和“十一五”阶段总结。组织开展城镇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安全保障领域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的攻关, 开展“城市水污染控制与饮用水安全保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组织开展水处理关键设备与重大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开发。
(四)
组织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高分专项应用示范”项目, 开展示范城市 (景区) 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四、积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
以节能减排、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侯变化为重点,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一) 不断拓展国际科技合作领域。
在与美国、瑞典、英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 组织新的合作项目。落实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建筑节能联盟合作, 围绕双方确定的重点领域设计项目、落实合作单位、开展交流与技术合作。与瑞典、英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 开展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城镇环境治理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合作。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 (GEF) 第五期项目。
(二)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合作研究, 调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排放现状、既有建筑基本情况及基础能耗数据, 开展排放基准线、节能减排潜力、建筑物温室气候排放计算方法等研究。
(四) 继续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组织实施世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完成中德技术合作“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启动中德技术合作“公共建筑节能—医院、中小学校建筑节能项目”。推动中国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项目。与德国能源署开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与示范”合作。
五、积极推动低碳生态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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