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稽查工作计划

2024-10-13

日常稽查工作计划(精选6篇)

1.日常稽查工作计划 篇一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发[1998]44号 【发布日期】1998-03-26 【生效日期】1998-03-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

(1998年3月26日国税发[1998]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总局反映。

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增值税稽查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增值税日常稽查管理,防范和查处偷骗增值税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自觉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实施的增值税日常稽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增值税日常稽查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实施常规稽核和检查的总称,包括稽核、检查及一般性违法问题的处理。

第四条 增值税稽核是税务机关监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及相关资料,筛选检查对象的过程,分为一级稽核和二级稽核。

一级稽核的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监控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对超过纳税申报期限未办理纳税申报者,在本纳税申报期结束后5日内,向其发出催报通知。对连续两个月逾期未申报的,列印《未申报纳税人清单》送交检查。

(二)审核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依据纳税申报表内各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对所申报的应纳税额进行逻辑审核。对申报有误的,应及时向纳税人发出《申报错误更正通知》。

(三)按季计算分析纳税人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计算公式如下:

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

1.销售额变动率=--------------------×100%

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

本年累计应纳税额

2.税负率=----------×100%

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

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对存在下列问题的纳税人,列印《纳税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送交二级稽核。

1.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

2.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

3.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

前款所称正常峰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销售额和税负正常变化的上限或下限。即:销售额变动率正常峰值,为纳税人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销售额与上年同期比较,销售额变动率(±)所能达到的最大值;税负率正常峰值,为纳税人在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下,由于受市场、季节等因素的影响而使税负率变化所能达到的最小值或最大值。正常峰值由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二级稽核的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相关发票存根联、抵扣联、发票领用存原始记录等资料之间的数据是否相符。

(二)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按规定进行认证。

(三)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其抵扣联进行抽查验证。

(四)根据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做好案头分析工作,对纳税人形成异常申报的原因作出初步判断。

1.毛益率分析。根据损益表计算销售毛益率,计算公式为:

销售毛益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若本期销售毛益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可能存在购进货物(包括应税劳务,下同)入帐,销售货物结转销售成本而不计或少计销售额的问题。

2.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适用于商品流通企业。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计算公式为:

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减少额用负数表示)+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额用负数表示)]×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10%

以进项税额控制数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和未付款的购进货物提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3.销售额分析。将损益表中的当期销售成本加上按成本毛利率计算出的毛益额后,与损益表、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销售额进行对比,若表中数额小,且差距较大,则可能存在销售额不入帐、挂帐或瞒报等问题。成本毛利率计算公式如下:

本年累计毛利额

成本毛利率=---------×100% 本年累计销售成本

第五条 将稽核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对纳税人申报异常提出质询,并逐一记录质询情况,质询记录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申报异常所属时期、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答复人姓名以及答复情况等。

(二)对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待查对象通知》,送交检查;申报异常现象特别严重或有较大偷骗税嫌疑的,填写《增值税待查对象特急通知》送交专案检查。

(三)质询记录、待查对象通知和检查情况所报资料要随时复核,定期统计并报主管领导审阅。

第六条 对稽核阶段未被列入检查对象的纳税人,应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待查对象送交检查。对该类纳税人的检查间隔(即实施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七条 增值税检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会计核算资料及有关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的过程。

第八条 增值税检查的对象为稽核环节送达的未申报清单和待查对象通知所列的纳税人以及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确定的纳税人。

第九条 增值税检查应按计划组织实施,对未申报待查对象的检查应自通知送达之日起1个月内实施,对申报异常的待查对象的检查应自通知送达之日起2个月内实施。

第十条 增值税检查方法根据待查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

(一)无申报异常现象的,可采取抽查的方法,如有问题再全面检查。

(二)有申报异常现象的,应以销项或进项的某一方面问题核实为主,实施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全面检查。

1.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以进项税额为检查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2.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变动低于正常峰值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均应作为检查重点。

对销项税额的检查,应侧重查证有无帐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检查基本方法见附件1。

第十一条 经稽核、检查核实的一般性偷骗税问题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条款及现行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责成纳税人进行相关的帐务调整(具体调帐方法见附件2)。对偷骗税数较大、情节较严重、涉及地域范围较广的偷骗税案件应及时移送专案稽查。

第十二条 经增值税检查查实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的文书形式反馈给二级稽核。

第十三条 《未申报纳税人清单》、《申报错误更正通知》、《纳税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增值税待查对象通知》、《增值税待查对象特急通知》的样式及内容由各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增值税检查基本方法

一、瞒报计税销售额的检查。应对下列问题运用帐证核对法逐项查证:

(一)发票上填开的销售额与有关收入帐户中的记录是否一致;

(二)有无计税销售额记入往来帐户问题;

(三)有无将计税销售额或差价记入“应付福利费”、“投资收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帐户,逃避纳税的现象;

(四)以物易物有无不反映销售而只办理存货之间转帐的问题;

(五)有无发生销售不反映销售额,而是以“生产成本”、“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帐户以及资金帐户或往来帐户对转的问题;

(六)有关收入帐户的红字冲销记录有无证明业务确实发生的证据;

(七)视同销售业务不申报纳税。检查“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长期投资”、“营业外支出”等帐户的借方记录,核对会计凭证,查明视同销售是否按规定申报了计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二、迟报计税销售额的检查。

(一)将已填开的发票存根联与有关收入帐户记录进行核对。看当月实现的收入是否全部入帐,有无压票现象;

(二)对不以销货发票为记帐依据的商业零售企业,应查明有无将本月的“销售日报”作为下月原始凭证入帐的现象。

三、适用税率的检查。看已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所使用的税率是否正确。

四、虚开发票的检查。将已填开的发票存根联与其所列货物的明细帐记录进行核对,看帐证记录是否一致。

五、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检查。以“进项税额”帐户为中心,逐一分析每笔记录记帐凭证的会计处理和原始凭证所载明的经济业务,看有无将不属于抵扣范围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六、骗抵进项税额的检查。将进项凭证与相关的付款凭证、资金帐户、相关的存货帐户进行核实,凡发现异常的进项凭证或涉嫌虚开、伪造的进项凭证,应委托销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配合查实。

对依据运费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计算进项税额的,应检查进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和扣税凭证的真实性。

七、擅自抵扣期初存货进项税额的检查。对纳税人申报抵扣的期初存货进项税额,应查明是否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验证其计算的正确性。

八、进项税额转出的检查。分析“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支出”、“待处理财产损益”、“营业外支出”以及销售收入类等帐户,并核对其会计凭证,看是否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事项,该办理进项税额转出的是否已经转出,转出额确定的是否正确。对兼营免税项目的纳税人,应通过分析有关销售收入和成本帐户,看是否按规定办理进项税额转出。

九、帐外经营检查。涉嫌有帐外经营的,可采用突击检查方式,运用盘存法对存货和库存现金进行帐实核对,凡相差悬殊的,要进一步查证有无未入帐的进项凭证(包括代销、寄存等其他有效凭证)和现金收入凭证,如有未入帐凭证,将其所载金额从实存数中扣除后,其结果仍大于帐存的,即存在帐外经营。

附件2:

增值税检查调帐办法

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凡检查后应调减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应结出本帐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3.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帐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上述帐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浅析如何搞好用电稽查工作 篇二

[关键词]用电稽查;电力安全;反窃电

要解决用电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要对现行的稽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变稽查工作模式,建立长效有序的稽查工作体制,同时要扎实做好稽查人员的系统培训,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查处电力违法违规行为。

一、把握电价政策

电价的划分分为好多种,根据各个地区的贫富程度、是非农业用电分为城市商业用电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贫困区农业灌溉电价等各种优惠电价;在一些落后的农村里,综合电价也做了一定的调整,区域的差异、用电的用途都给电价增加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供电企业要严格把握好电价政策。在不违背上级颁布的政策的同时,认真解决电价执行的标准问题。抓好用电营销的稽查工作、检查工作,要熟记国家相关的电力法规法律,掌握地方电力公司的方针、政策、规定,保证国家用电稽查工作的正确执行。同时,及时进行电价检查,对电价执行错误,电价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汇报给上级部门。面对电力市场中的一些长期不按时缴费的用户如:个体户、民营企业,供电企业要在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方面要从广大人民群众中获取理解与支持,大力宣扬电力是商品,用电应缴费;另一方面以《电力法》、《供用电合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列》为准绳,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对长期欠费者采取必要的相关措施回收电费。

二、改变稽查工作模式,提升稽查工作效率

(一)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在我国电力工程的不断改革下,国家打破了电力企业独家经营计量装置的垄断,电力企业给用户配备计量装置已不再是免费服务。但存在市场的计量装置质量各式各样、参差不齐,进而导致计费方式不合理、PT超差运行、CT精度不够、电能表计精度偏低、匹配过大的问题发生,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电力企业的计量管理部门。另外,装在计量装置校验合格的防伪标识很容易被仿制,再加上不法分子五花八门窃电手段,是导致“线损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计量装置的监督与运行逐步分离,相应的管理办法没有出台,也给计量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原来的轮换、抽检工作由于计量装置产权的变化变得难于操作。表计故障,追补电量困难,直接造成电力企业损失。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分时电价政策及居民“一户一表”措施的逐步推行,合理配备计量装置显得更为重要。供电企业要严格依据《电能计量管理规程》规定,尽快建立电能计量信息管理系统。从准确计量管理的目的出发,建立客户计量档案,及时提示定期现场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投入改造资金,更换表计、CT、PT、计量箱(柜)等,也需要稽查部门在各个环节监督。通过计量管理的监督、创新,运用新技术,使其计量装置具有有效防止智能窃电的功能,以遏制客户窃电屡禁不止的势头,确保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

(二)监督抄核收过程管理。新营销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抄表示数的录入统一在营销系统中进行操作。以前的抄表卡片抄表工作质量随之慢慢下降,以往该有的登记信息现在在建立抄表卡的同时被抄表员遗忘和疏漏,甚至出现以一张白纸当作抄表卡的现象。另外由于抄表员工作不规范,估抄、漏抄、错抄或不抄,直接影响到电量计算不准确和电费回收。极有可能出现线损电量突增突减不稳定和回收率低等现象。营销系统的运行还未完全步入无人为操作阶段,此阶段必须要求核算员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和敬业精神做好工作。粗心大意,不了解和根据客户的实际用电情况一味认同传票信息而工作失误,带来的启用、停用日期不准确,错误的启、停,变压器铜铁损的计算错误,基本电费的计算错误等。用户未按《供用电合同》中约定期限及时缴纳电费,催费员催费的不到位,拖欠电费,电费违约金征收不到位。应由稽查的介入监督而逐步完全规范化管理。抄、核、收工作在营销工作中的地位是重中之重,也是一个单位经营效益和工作质量的集中体现。电费抄核收的工作是营销管理中最后一个环节,在营销管理中也应为以上环节把关和监督,所以稽查工作的任务要从抄表本的编制一直到电费报表的上报整个环节完善稽查的职能功能,针对性的进行稽查。从而通过售电量、负荷率、功率因数等重要指标的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减少营业工作责任事故发生次数,实现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加大电力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认识 。加大对电力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可以提高客户对电力相关政策的认识,铸牢“窃电违法”的思想,有利于用电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用电稽查工作时,由于没有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因此不能使用电稽查行政职能。在这种形式下,联合公安机关来建立长期有效效合作机制已必不可缺,在用电稽查工作中通过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可以很大幅度上提高工作效率。电稽查部门所依据的电力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都是20世纪90年代实施颁布的,一直以来未及时的补充、修改及完善,已和现在的稽查工作不相适应,也是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电力稽查工作的难度。所以,也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紧修订和补充这些法规,进一步的规范。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稽查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制定稽查工作的目标,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杜绝电力营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疏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电力企业的形象,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为推动电力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使用电稽查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供电效益。

参考文献:

[1] 刘金良:《用电稽查管理实践》,《中国科技信息》,2010年23期 .

[2] 段建明:《如何做好用电管理和稽查工作》,《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年12期 .

[3] 胡水根:《浅谈县级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稽查》,《中国电力教育》,2011年12期 .

3.稽查工作计划 篇三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药械稽查方面

今年共执法检查7天,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医院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3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家次。今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件,药品类一般程序案件5件,已结案4件,罚没款合计14,810.75元,查获非法渠道采购的药品41批次,货值625.00元。

1、开展春节节前检查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让我县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我队开展了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历时4天,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8家次。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药师在岗情况、药械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中药饮片的检查养护、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加强对供应商及其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资质的审核,确保购进渠道正规合法;二是要求质量负责人必须在岗,加强质量风险管控意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械安全。

2、参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我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为解决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突出问题,防止假劣药械混入合法渠道,消除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在用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我队参与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3天,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次,医院2家次。

(二)市场稽查方面

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在春耕期间,开展了对农药、化肥等进行检查,检查农资经营户30户,抽取样品40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产品。

检查加油站4家,加油机12台,证照及在用计算器具均在检定周期内。

二、存在的问题

药械稽查方面,对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稽查,开展对农药登记证等农资市场的检查,对其他相关市场进行检查,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净化我县市场尽职尽责。

1.继续加强药品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2.继续强化医疗器械稽查工作。重点是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问题。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的专项稽查。

4.交通稽查工作计划 篇四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九三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稽查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交通稽查的特点和优势,落实规范交通稽查对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完善工作计划,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为我辖区经济跨越发展保驾护航,为繁荣道路运输市场营造良好的气氛。

二、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稽查队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人人都能当先锋,个个都能挑重担。在执法过程中能够自觉做到遵章守纪、举止文明、严守程序、严肃执法、有错必纠,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大力提高。

三、规范上岗执勤,统一规范执勤行为,树立严格的稽查形象,加大路面执法力量。采取固定稽查和流动稽查的形势,把超载、超限检查和整顿运输市场为稽查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四、加强超载、超限管理,是保障治超成果的关键,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稽查。

5.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篇五

一、夯实基础,着力专案管理和行业分类检查,凸显稽查效能整体提高。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检查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和简并税务检查工作流程,实现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二是强化税务检查制度建设,完善和优化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工作;三是完善税务检查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税务检查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强化大要案的专案管理。一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力度,建立专案查处的工作体系;二是实行“重案组”运行机制,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三集中”方式进行查处,体现时效性、联动性,凸显办案专业化;三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检查人员办案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大要案快报和专报制。

(三)实行税务检查分类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做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二是做好行业实施联合检查、延伸检查和纵深检查,提高工作协同性和绩效性;三是有效利用税务检查资源,在税务案件检查的组织方式上采取税务稽查督办制、联查制。

(四)建立税务检查动态案源库。一是强化税务检查计划管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基础信息的分析比对,确定税务检查的行业重点;二是做好案源信息广泛采集,加强与征管部门信息交换和沟通,实施案件的精准打击。

(五)进一步强化税务案件会审机制。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强化对日常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导,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二是严格把握报送县局重大案件审理质量关,优化税务案件审理方式,通过初审、会审促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效率的提升。

(六)强化税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是建立执行工作事前审查制,对执行环节法律税收文书严格把关,保证对执行的有效法律支撑;二是实行执行环节提前介入,强化实施环节与执行环节的相互衔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与防止欠税行为合力并重;三是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对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分别监控,提高执行效率。

二、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与征管、税政、法规、监察等部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加强行业和区域专项治理重点;

二是强化与征管的工作协调,完善《征管建议》制式传递方式,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一查三促”功效;

三是加强典型案件和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分析,建立税务案件检查通报制,畅通信息传递及反馈渠道。

三、强化与县国税稽查局的工作沟通与互动机制。

一是建立国地税稽查局定期联系制度,对共管户的检查案件进行共同分析、制定对策;

二是推进国、地税稽查局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的常态运行;

三是做好已查案件的信息交换,为共同开展涉税治理提供保障。

四、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同与合作。

一是强化与县公安部门在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上的合作,推进“税务110”联动机制的全面运行;

二是与县公安部门建立大要案联合检查和提前介入涉税案件检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

三是加强与县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完善重大涉税案件报备制度,同时做好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是与县法院进一步完善提请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手段。

五、强化税务检查的服务工作。

一是在实施环节实行税务检查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分析“三段式”税务检查新模式;

二是全面推进被查企业回访的工作机制,广泛采纳纳税人合法意见和建议,有效改进工作方法。

六、组织开展税务检查区域专项治理和日常检查。

一是科学选取专项治理的区域,通过相关指标的分析比对,确定主攻重点;

二是统筹调度检查资源,采取阶段式、集中性分区域进行税务检查;

三是实行税务检查多环节联动,不断释放稽查工作功效。

20__年,我局将对以下几个行业进行专项治理。

一是对一些个体大酒店进行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清理;

二是对几家大型超市进行税收专项治理,检查对象主要有___超市、___商场、___家电商场等;

三是对几家建筑公司和建设部门等建筑行业进行一次税收大清理;

四是对全县重点税源户的检查面要求达到30%以上;

五是完成好其他临时性检查工作。

七、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推进工作力度,加强对偷逃税成因的分析和检查成果的应用;

二是组织好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区局、市局稽查局关于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好我局20__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

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时分析征管工作现状,提出高质量征管工作建议。

八、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

二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两权”监督;

6.日常稽查工作计划 篇六

摘 要:电力工作开展对当代社会发展建设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做好当代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的分析,对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营销稽查监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他对电力营销业务的开展以及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意义。特别对于县级电力供应企业,将营销稽查工作开展到位,做好营销稽查工作的各个细节,是非常关键的。

关键词: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分析

前言:营销工作是供电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对于县级供应单位来说,做好电力营销工作,保证一个光鲜亮丽的公司形象对整个电力营销工作的开展是十分重要的。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了保证电力供应企业的合理发展,做好电力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对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帮助。所以本文将就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进行分析。

一、县级供电企业营销工作现状

在当代社会的发展建设中,为了保证社会的有效建设,在进行县级供电企业的建设中,为了保证县级供电单位的正常工作,强化县级供电单位对营销风险的认识,提高县级供电单位的营销管理水平,大力开展电力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的有效进行,提升县级供电企业整体的营销管理水平就显得十分的重要。所以,了解当前县级供电企业营销工作的现状就显得尤为的关键。县级供电企业营销工作现状主要表现为,一是人员操作不规范容易造成营销差错,由于营销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水平参差不齐,甚至部分人员从未接触过计算机,造成在操作业务流程时人为差错较多、流程处理速度较慢;二是存在部分与营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三是存在营销工作侧重于电费抄核收和线损管理,用电检查、电能计量等业务相对弱化的问题;四是优质服务管理不到位,存在营业厅人员着装不统一、服务用语不规范、故障抢修人员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到达现场等情况。

二、县级供电企业营销实施稽查监控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县级供电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做好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有助于县级电力企业的发展建设。就当前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现阶段还是需要强化稽查工作的开展能力,保证县级供电企业营销能力得以提升,但是,在实际的落实中却面临着各环节矛盾突出的问题,所以做好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提升稽查能力就显得尤为迫切。营销工作是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承担着保障供电企业经营成果、展示良好形象的重大责任。伴随着国家电网公司“大营销”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营销资源进一步整合,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新的营销组织模式需要不断创新营销管控方式,推进“事前有预测、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跟踪”的新型营销稽查监控体系建设,实现对营销服务的多纬度、全方位稽查监控,是应对日益规范复杂的外部环境,提升经营业绩和服务水平的必然途径。

三、县级供电企业开展营销稽查监控分析工作的探讨

在当前县级供电企业的建设发展中,做好营销工作,不仅仅与电力供应营销利润直接产生关联,还会影响企业在发展中的正常建设,这对县级供电能力的开展以及能力的深化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而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是保证营销有效性的一个必要过程,做好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的进行,完善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的开展是十分重要的。

3.1建立营销稽查监控分析组织机构

设立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分析组织机构,由公司主管营销工作的副总经理直接领导;成立营销稽查监控中心,负责公司营销运营状况的整体监控分析,对营销业务集中在线稽查,对营销关键指标、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实时监控分析,对外展示营销工作开展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营销稽查监控中心人员的配备应从营销业务骨干中选择,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知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企业营销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并能据此对本企业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人员,在电力营销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3.2搭建营销稽查监控分析平台

搭建营销稽查监控分析平台的前提是建设营销稽查监控系统,该系统能够对县级供电企业现在已经投入使用的营销业务应用、用电信息采集等营销自动化系统数据实现共享,能够通过系统展示各个营销自动化系统的实时数据,能够与各个系统之间实现快速链接;能够通过系统流程实现对客户服务中心、电能计量中心等营销基层单位各项业务的监控、分析、稽查、整改、审核、评价等。

3.3建立健全营销稽查监控分析工作管理制度

结合营销稽查业务开展实际,从规范管理、强化过程管控入手,制定营销稽查监控业务相关的各类规章制度,包括业务管理类的制度,例如:《营销稽查管理标准》、《营销稽查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实施细则等等;用于指导营销稽查监控分析工作的开展。

3.4全面开展营销稽查监控业务

营销稽查监控业务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现场稽查三种方式,日常稽查业务是指稽查人员通过对营销稽查监控系统主题筛查出的异常问题的分析,对不符合业务执行规范、不符合逻辑等异常问题,通过流程的形式发送相关班组进行原因的分析、核实,并督促进行相应的整改;专项稽查是指有针对性的对某个业务、某类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稽查,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稽查的范围、内容、职责分工等,并据此开展专项稽查。

3.5紧盯营销稽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营销稽查的关注点不仅是“查”,更重要的“改”,县级供电企业对营销稽查发现的营销工作差错、风险和异常问题,要逐一落实问题产生的原因,核查问题是否进行整改,整改措施是否正确到位等,做到原因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未整改不放过。

结语:综上所述,本文对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的发展状况以及工作开展的迫切性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就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进行了有效的制定。面对县级电力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做好县级供电企业营销稽查监控工作,有助于县级供电部门价值及作用的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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