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2024-07-11

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精选9篇)

1.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一

全体员工:

公司结合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对本年度高温费补贴发放做出如下规定:

一、发放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二、发放周期与标准:【高温费通知】

1、6月、7月、8月、9月享有高温津贴,标准:145元/人/月;

2、在职全勤员工统一按145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离职、新入职、请假员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当月出勤11天(含)以上,按145元/人/月发放,实际出勤未满11天者,不享有当月高温津贴;

3、每月高温津贴将与当月工资一起统一发放。

特此通知!

XXXXX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发放员工高温补贴的通知 篇二

一、高温补贴发放时间:20xx年7 ~ 9月,按月给发,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温补贴发放岗位:司机(含司机组长)、收派员、仓管员(含仓管组长,不含运作文员)、运作员(含运作组长)、理货员、点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员(汽车维修员、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

说明:以上岗位人员高温补贴给发时以其实际在岗时间为限(新进人员满20天的按全月发给,不足7天的不发,其余按半月发给)。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部门(分部、中转场或行政部)为单位统购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单位分别汇总购物发票和实际报销人员名单(请参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制报销单据,并粘贴好后上交财务报销(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报销;发票填开的要求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四、区部行政部将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包括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为3个月用量)。在防暑药品采购到位后将统一下发各分部或部门使用。

如分部x年防暑药品仍有库存(在有效期以内)的,应尽快下发使用。

五、防暑药品要下发到各点部,以便有员工需要时能及时领用。建议药品以集中保管为佳。

3.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三

受高温天气的影响,为了保障各位员工的身体健康,以人为本的指导精神,根据景文公司领导的.会议决定,从六月份起开始发放高温补贴,现把发放的标准的一些事项通知如下:

全体在岗职工都享受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共三个月,即从六月份到九月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放高温补贴经费的标准按照以下执行,高温防护罩和钢制拖链及风琴防护罩生产车间员工每人每月200元,企业办公室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补贴经费将发放在各位员工的工资中,望各位到时候注意查收,有任何问题请到后勤部咨询。

希望各位职工在高温中做好防暑措施,注意自身健康,努力的做好本职的工作

4.2018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四

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特此通知!xx煤焦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5.深圳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五

高温天吃什么可以下火

饮食宜清淡

夏季高温多雨,湿气重,容易困脾。脾主运化,喜燥恶湿。湿热困脾会影响脾运化功能的正常发挥,进而影响胃的受纳能力,出现食欲不振。另外天热人们易心情烦躁,睡眠欠佳也会影响胃肠功能导致食欲下降。天气热吃什么下火?夏季总的饮食原则:食宜清淡。可以自制一些食疗粥,如:山楂薏米粥、绿豆银耳冰粥、荷叶粥、扁豆粥等等。清热解毒的食物主要有绿豆、蚕豆、赤小豆、黄豆、生萝卜、茄子、白菜、芹菜、黄花菜、茼蒿、茭白、竹笋、荸荠、菜瓜、西瓜、冬瓜、冬瓜子、丝瓜、黄瓜、甜瓜、苦瓜、荷叶、苋菜、菱角、香蕉等。

“苦”味食品是“火”的天敌

现代人与古人相比,往往营养过剩、温热有余,体质偏于阳盛,又逢夏季,易感受暑热致病致人体内火旺盛。天气热吃什么下火?“苦”味食品是“火” 的天敌。苦味食物之所以苦是因为其中含有生物碱、尿素类等苦味物质,中医研究发现,这些苦味物质有解热祛暑、消除疲劳的作用。最佳的苦味食物首推苦瓜,不管是凉拌、炒还是煲汤,只要能把苦瓜做得熟且不失“青色”,都能达到“去火”的目的。多吃些苦味食物可起到清热解暑、提神醒脑、健脾开胃、排毒去火的作用。常见苦味食物有:苦瓜、苦菊、芥蓝、莴笋、柚子、芦荟、莲子、荞麦、莜麦、绿茶等。

宜清补喝点滋阴汤

夏季由于其季节特点,易产生湿热毒火,因此不宜大补、温补,而适宜清补。天气热吃什么下火?服用些具有补益滋阴清热作用的食物,如:鸭肉、鹅肉、鲫鱼、兔肉、瘦猪肉、海带、豆腐等,经过合理烹调,做汤如:老鸭苦瓜汤、海带汤等,不仅能增进食欲、加强营养,还可消暑健身。

冬瓜鲩鱼汤:冬瓜一斤,鲩鱼半斤左右,料酒、精盐、葱段、姜片、生油、鸡粉。将鲩鱼去鳞、鳃、内脏,洗净。将冬瓜去皮、瓤,切成块。炒锅加油烧热,放鱼稍煎。加入料酒、冬瓜、姜、清水,煮至鱼熟烂入味,加精盐、葱、鸡粉调味即可食用。清热解毒、利水消肿,平肝,祛风、除热。用于减肥、润肤健肤。又用于肝阳上亢之头痛及虚劳浮肿等病症。

清补凉栗子乌鸡汤:清补凉1包,栗子肉50克,乌鸡1只,姜2片,水适量。清补凉和栗子肉洗净,乌鸡宰好洗净,斩块,汆水捞起;排骨洗净斩块,汆水捞起;将8碗水倒入瓦煲烧开,放入所有材料,武火煮沸,转文火煲一个半小时,下盐调味饮用。

冬瓜荷叶汤:冬瓜一至二斤、鲜荷叶两大块、瘦肉半斤。冬瓜洗净连皮切块,荷叶洗净扎好,瘦肉成块落,齐入煲,放六碗水,煲两小时即可。

6.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六

市公交发字 [2012]55号

关于发放二○一二夏季降温津贴和

高温补贴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广大员工、干部在高温酷暑环境下,特别是我市多条道路维修使我司运营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情况下,仍坚守生产(工作)岗位,保持正常的营运生产秩序。为了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生产工作实际,经总公司2012年7月4日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对在岗员工发放夏季降温津贴和高温补贴。现就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原则

夏季降温津贴和高温补贴必须在保证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员工工作环境和考勤发放。

二、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为总公司现在编在岗员工(含经总公司批准聘用的外聘员工)。

三、发放标准及范围

(一)夏季降温津贴:

1、发放时间:2012年7月、8月、9月,计三个月;

2、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3、考核:当月在岗(出勤)不满20天的,不计发。

(二)高温补贴:

1、发放时间:2012年6月21日—10月10日。

2、发放标准:根据员工实际出勤工作天数按以下标准核发高温补贴:

(1)前置发动机营运驾驶员,按日人均13元标准核发;(2)后置发动机营运驾驶员、技校教练员、油车驾驶员、结算中心接箱员,按日人均12元标准核发;

(3)空调车、夜间车营运驾驶员、远郊售票员,按日人均10元标准核发;

(4)修理工、稽查员、质检员、物业公司一线员工,按日人均8元标准核发;

(5)基层单位安全员、机务员、行管员、现场调度(管理)员、路救车驾驶员、采购员、基建施工员,按日人均7元标准核发;

(6)其它岗位人员,按日人均6元标准核发;(7)新进的实习(试用)人员(驾驶员、修理工、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按日人均4元标准核发。

四、发放时间及办法

1、具体发放时间为次月5日至6日。

2、各单位以当月发放工资在册的在岗员工数为准,造册本单位发放人员名单及发放的核定金额,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报劳人处审定后,由本单位或财务处核发。

五、发放要求

1、经组织批准疗养或带薪休假的在岗员工按休假天数可享受夏季降温津贴,但不享受高温补贴。

2、各单位领导要深入第一线,关心职工生产和生活中 的困难,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并根据本单位的情况,认真落实总公司各项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营运生产安全正常进行。

3、为了把夏季降温津贴和高温补贴发放工作做好,各单位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虚报冒领或截留现象发生,若经发现,查明原因后,除追回金额外,并追究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资金来源

1、凡属独立核算、自行纳税法人单位的在岗员工夏季降温津贴和高温补贴,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总公司规定的考核发放标准自行支付。现在营运公司承包线路车辆卫生保洁岗位上工作的原在编员工的夏季降温津贴和高温补贴,由营运公司自行解决。

2、营运公司及其他单位在岗员工夏季降温津贴进入单位成本,高温补贴由总公司拨付。

3、实行了城乡公交经责制的线路驾驶员(含售票员)降温津贴进入单位成本;高温补贴所需资金,从追加其上缴的营收计划中消化。

特 此 通 知

7.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篇七

云南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8.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篇八

高温费从本月开始发放

露天35℃、室内33℃,但补贴时长、补贴方式不尽相同。补贴方式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像上海、江苏、浙江等为月补,浙江最高,为每人每月225元。江苏的标准仍旧位于全国前列,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的,可到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

高温津贴发放细则

20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这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

高温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很多朋友开始关注,考虑着一问题江苏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这是一个值得了解的问题,符合条件的话我们就可以领取到相应补贴。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江苏高温补贴标准的情况。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 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备注: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中暑诊断为职业病享工伤保险: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如果你符合年江苏高温补贴标准的话,就可以等待老板为你发高温补贴了。身边要是有朋友对此不清楚的话就可以互相普及下。

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今年江苏省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依旧执行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这几天已进入高温“烧烤”、“桑拿”模式,许多户外工作者依旧在烈日下工作,“高温补贴”也成了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依旧执行20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最迟10月底必须发放到位。

从20开始,江苏通过相关立法,“高温津贴”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软性福利”,如果条件达到,单位拒不发放就是违法了。我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我省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高温费从本月开始发放

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发现,除了重庆将高温补贴对应的高温天气,设定为一般高温(35℃以上、37℃以下)、中度高温天气(37℃以上、40℃以下)、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这三个等级,并区分了室内工作和室外露天工作,其余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但补贴时长、补贴方式不尽相同。补贴方式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像上海、江苏、浙江等为月补,浙江最高,为每人每月225元。而重庆、天津为日补,重庆为每日5-15元;天津为每日24元。

尽管江苏今年不打算调整高温费了,但是从目前来看,江苏的标准仍旧位于全国前列,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的,可到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

尽快出台

高温津贴发放细则

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这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

记者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去年南京接到关于高温费的投诉和举报大概有

300多件。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情况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到位,就不予以行政处罚了。不过,该人士也表示,由于对高温费的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政策条款,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企业在执行上有异议。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出台实施细则,使法律条款便于操作和执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7月1日至8月14日,我省将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其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作业时间和高温津贴支付情况、暑期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情况是检查重点。今年我省高温费暂不调整,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本月起就可支付,最迟10月底须发放到位。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可匿名举报。

9.广东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篇九

金额上,广东、上海、江苏等地每月高达300元,比如广东是连发5个月,就是1500元,相当于很多人的一个月养老金水平了。

根据《防暑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5月3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新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6月1日起施行。新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118号)同时废止。

津贴发放由用人单位举证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劳动者因事假、旷工、休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这为用人单位特殊情况下如何发放高温津贴提供了依据。

若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又该如何发放?“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据悉,用人单位按月发放高温津贴,须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不发高温津贴最高罚1万元

按照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相关单位将面临《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所规定的处罚,即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省人社厅提醒,高温天气将至,用人单位需按照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做好发放高温津贴等工作准备,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链接

“高温”政策知多D

问:什么是高温作业?

答: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为高温作业。

问:广东高温津贴政策适用范围?

答: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广东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工作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高温津贴发放适用我省高温津贴政策。

问:广东高温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问:高温津贴标准是否一成不变?

答: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非一成不变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述因素进行调整。

问:高温津贴与工资有啥关系?

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问: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答:《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问: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方面承担哪些责任?

答: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问:用人单位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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