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情况总结

2024-10-21

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情况总结(精选10篇)

1.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情况总结 篇一

医院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XX县卫生计生局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为重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努力构建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行业。

二.工作措施

医院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九不准”,采取坚决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厅关于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医院不得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开单提成,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要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与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综合分配;不准虚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用标准收费及自立名目收费,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不准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不准承包、出租科室或出租科室单项诊疗业务,严禁医院以合作分成等形式引进大型医用设备。已经引进设备的,必须立即终止。

(二)严格规范公益性赞助管理。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符合公益目的,必须完善有关票据或证据,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管理,发现利用参加学术会议等名义接受相关利益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或参加旅游、消费娱乐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强化进一步医院信息安全体系管理。医院在年内必须安装“反统方管理软件”,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实行分级管理。严厉查处以商业为目的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统计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量的违规行为。

(四)坚决纠正医院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医用设备采购监管程序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全部参加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并与药品、耗材、设备供应企业签订《廉洁采购协议书》。

(五)进一步强化医院药事管理。

医院必须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术委员会工作,进入医院的所有药品、耗材必须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要按照规定配备临床药师,组织开展处方、医嘱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全面落实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负责人制度,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医院必须设立细菌室,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严格控制医院抗生素临床使用比例和使用强度,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率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专科医院必须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坚决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过度医疗。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标准,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手术指征,坚持开展“三合理”督导检查。控制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在医疗费用中的比例,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75%。

(七)加大对医院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管力度。

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医院要加强廉洁防控技术支撑建设,安装“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软件”系统,开展检测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群众举报的医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必须进行查处。

(八)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便民措施,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

合理安排专家门诊,多方式、多渠道公示专家出诊信息;积极开展无假日门诊、便民门诊、午间门诊及夜间门诊;积极推行窗口、诊间、出院、电话、网络、社区等多种预约方式,医院月平均预约率达40%以上,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7月)。

制度工作计划,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九不准”,学习覆盖率要达到100%.(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9月).按照全市贯彻

“九不准”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查找根源,认真梳理,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做到立行立改。

(三)督导整改阶段(20xx年10-11月)。

组织力量,对落实“九不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分类指导。医院将组织检查督导,通报督查结果。

(四)巩固评价阶段(20xx年12月)。

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建立和完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医院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行风建设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组织和工作机制。

(二)坚决贯彻落实。

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好学习贯彻工作。把“九不准”要求传达至每名医疗卫生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强化监督检查。

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行为。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违反“九不准”的问题,必须严查严办,决不故息。

(四)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将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根据情节处理;情节严重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道。

大力宣传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和执业环境。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附件: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损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2.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九不准练习题 篇二

练习题

一、填空题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3、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4、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5、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二、简答题

1、请简述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8)不准收受回扣

3.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情况总结 篇三

深入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九不准”)以及《区卫计局关于在全区卫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实施方案》(广区卫计【2014】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有效落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区卫计局关于在全区卫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实施方案》的实质内涵,结合我院行风治理、廉洁行医以及医德医风建设等开展实施的情况,进一步巩固二乙医院创建成果,提高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广安第二人民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斌

副组长:肖功雄、兰先勇、周俸民、杨海平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王虹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与督导。

三、重点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认真落实我院2014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不断改进完善我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禁科室内下达创收指标,严禁科室内将绩效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卫材等业务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严格执行医院2013绩效综合目标考核具体内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2-

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科室或个人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各科室及医务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组织实施

1.开展学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医院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各种学习、全员签字等多种形式,将“九不准”深入到每一位医务人员,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和宣传氛围,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院办、党办等部门对临床科室检查考核。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医院纪检、行风等部门要强化对各科室及个人“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全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2.多种举措并行,积极贯彻落实

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医院纠风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已经下发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出形式多样的活动。医院及各科室负责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结合抗生素使用管理、目录外用药与高值耗材使用审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等,从严把关,从严督导。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落实采购廉洁诚信协议,药剂科继续落实药品使用量前10位通报制度。职能科室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各科室落实工作量计分和全面质量评价,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院纪检、行风办、医务科、人事科要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我院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或人员,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同时,应给予取消其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待岗、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医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3-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活动深入实施

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将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和医德医风档案。要继续强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和来信来访等形式接受举报我院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医院纪检、行风办、医务科对医院内外反映的关于我院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及时答复,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将贯彻活动逐步推入深化。

5.结合各类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充分结合我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等,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我院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对医院内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要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

6.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活动效果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九不准”活动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工作不力,科内发生违反“九不准”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给以降职、免职、党纪政纪处分。院纪检、行风办、人事科、医务科对各科室“九不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并将各科室及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科室及个人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中,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医院“九不准”活动实施方案 篇四

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九不准”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有效落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九不准”为抓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办医行医行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

2品。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

医院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签订承诺书、培训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将“九不准”深入到每一位医务人员,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和宣传氛围,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医院行管后勤相关科室要对各科室及个人“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全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2、多种举措并行,积极贯彻落实

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医院纠风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已经下发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出形式多样的活动。医院及各科室负责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结合抗生素使用管理、目录外用药与高值耗材使用审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等,从严把关,从严督导。职能科室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各科室落实工作量计分和全面质量评价,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医务科、人事科等科室要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我院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或人员,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同时,应给予取消其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待岗、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医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活动深入实施

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将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和医德医风档案。要继续强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和来信来访等形式接受举报我院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医院相关科室对医院内外反映的关于我院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及时答复,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将贯彻活动逐步推入深化。

5.结合各类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5.医院行风建设九不准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医院关于贯彻学习《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突出对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乱收费、工作人员收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和医德医风差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学习。现将本科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科室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二.本科室没有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三.没有收受回扣及红包;

今后本科室继续保持杜绝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

制度,一切以集体利益出发,坚持原则,服务和服从于大局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6.中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2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我院积极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在院内积极开展“九不准”专项整治活动,于2014年7月1日迎接了专家组的专项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院积极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医院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各种学习、全员签字等多种形式,将“九不准”深入到每一位医务人员,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和宣传氛围,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院办、党办等部门对临床科室检查考核。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医院纪检、行风等部门要强化对各科室及个人“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全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多种举措并行,积极贯彻落实

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医院纠风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已经下发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出形式多样的活动。医院及各科室负责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结合抗生素使用管理、目录外用药与高值耗材使用审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等,从严把关,从严督导。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落实采购廉洁诚信协议,药剂科继续落实药品使用量前10位通报制度。职能科室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各科室落实工作量计分和全面质量评价,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7.医院九不准工作总结 篇七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九不准的出台果断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对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严厉行业纪律,增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具有重要意义。

“九不准”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市卫生局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济肿党发【20xx】1号文《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下发到各个科室。召开全院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卫生局下发的“九不准”文件和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工作部署。

根据方案要求我科室进行了自查,按照“九不准”内容同我科的工作流程、行为进行了严格的对照。没有发现违规行为。具体工作如下:

1.加强廉洁行医的思想教育。在科内开展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贸易贿赂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增强大家遵纪遵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明是非、知荣辱,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健康服务。

2.全员签定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承诺书”。

3.按照市卫生局部署于20xx年4月份安装反统方系统,严格监控核心数据库的访问信息。

8.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情况总结 篇八

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贸易贿赂工作,是党中心、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我科依照医院具体部署和要求,从提升医务职员的思想熟习进手,采取教育、监督、处罚等有效措施,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现将我科自查报告以下:

首先,我科多次开会组织学习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要求的文件精神。同时也通过业务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了相干的法律法规及和我院关于贯彻“九不准”的具体要求。

其次,通过学习,认真总结,我们深切熟习到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贸易贿赂有很大危害性,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直接关系人民群众亲身利益,关系事业改革发展成败,关系医疗卫生职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最后,结合本系统、本科室的实际,自查自纠,抓好贯彻落实,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理以法束缚自己。通过自查发现科室防治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固然整体进展顺利,无一例收受患者红包,索要回扣或其他受贿情况,但仍存在着一些题目:个别医务职员存在思想熟习偏差。一是以为治理贸易贿赂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份的事情,与己无关。二是以为法不责众,他人能过关,我也不会有事。三是以为行贿方是主动的,不解决行贿题目,受贿也解决不了。四是以为虚高定价的源头不是医院,反之也不能增加科室的收进。为此,科室积极整改,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进步思想熟习。结合医药行业特点,继续组织全体职员加强学习,不断进步思想熟习。

2、展开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医务职员正确熟习职业生涯价值取向,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佩服务、严遵法纪、廉洁从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认真展开自查自纠。组织全科职工认真检查收受红包、回扣、收费、支援等方面的题目,一旦发现题目报组织进一步处理。立场鲜明的严格禁止医生收取红包,一时难以抗拒的“红包”,必须在24小时上交,否则以收受论处。严格规范科室收费,做到公开、透明、按医院要求收费,不套费,挂靠收费及不分解收费。不得因公私自出境掺加培训或学术交流。

4、要求做到心有所惧、行有所畏,吸取卫生行业血的教训,守住道德底线,不触及法律红线。至贯彻落实“九不准”以来,科室每月晨会不定时学习强调,南顺城检验科集体签订了“九不准”个人承诺书。

9.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情况总结 篇九

“十必须”是指:

1、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比须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3、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语言亲切,态度和蔼;

4、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礼貌待人,尽职尽责;

5、必须着工作装,衣帽整洁,佩带胸卡上岗;

6、必须遵守岗位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7、必须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项权利;

8、必须遵守限时服务等各项优质服务承诺;

9、必须执行选医选药制,满足患者需求;

10、后勤、医技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临床一线服好务。

“十不准”是指:

1、不准暗示、收受病人及家属钱物;

2、不准接受药商或医疗器械用品厂商的“回扣”及馈赠;

3、不准违背诊疗规程或收费标准,增加患者负担;

4、不准在出诊、查房、手术、处置、操作等工作中接打手机;

5、不准推诿病人,患者及家属有事咨询不准说“不知道”;

6、不准与病人及家属斗气,发生口角;

7、不准在接诊时与其他人谈论与病情无关的内容;

8、不准使用非医院购入的药品或医用耗材;

9、不准酒后上岗;

10.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实施意见 篇十

关于印发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医发„2014‟50号)文件精神及商南县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突出问题为目的的整治行风活动,严肃行业纪律,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商南县中医医院 2014年5月9日

商南县中医医院

关于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的

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崇尚医德,规范从医,廉洁行医,建立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特作如下安排:

一、认真学习,牢记“九不准”规定

医院要组织全员培训学习,进行干部职工医德教育,树立“三个一切”的意识,切实解决患者疾苦,减轻患者负担,杜绝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牢记“九不准”各项规定,抓好警示教育,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我院全体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1、各科室要将执行“九不准”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来抓。中层以上领导和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好头,起好步,以身作则,常以“九不准”的规定与自己的行为对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健全并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制体制。①建立完善的综合目标任务考核,严格执行物价政策。②进一步规范医药耗材采购渠道,坚持网上集中采购和集体议价招标,实行阳光操作,建立药材采购制度,杜绝私自采购使用药材。

③加强药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法和途径为商业目的的医师个人及科室药品、耗材用量的统计。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处

(一)班子成员和各职能科室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医务科、护理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务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要强化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医院公开的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相关职能科室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二)医院应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

成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对本院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全院职工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监管领导和监管科室的责任。

附件: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商南县中医医院 2014年5月13日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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