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法委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精选9篇)
1.党委政法委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党对各项工作包括政法工作的领导权,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权是从党的领导权所派生出来的。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和加强党内监督。针对社会各界要求司法公正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中央政法委试图通过赋予和强化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权等手段来解决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和司法腐败等问题。
一
九九五年,个别地方的政法委开始了执法监督工作的探索,一九九八年四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二00一年四月四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经省委同意正式发布了《浙江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此后,执法监督工作成为我省各级党委政法委的一项基本职能和重要工作内容。但是,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尽管已全面推开,然对其进行理论研究的仍很少,更不要说运用理论来指导执法监督工作实践了。一方面,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在实践中确实存在一定的偏差;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同志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尚心存疑虑,认为这是干预司法独立,不符合司法改革的方向。可见,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认识还不够统一,理论研究还比较缺乏,而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往往带有一些盲目性,因此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探讨显得十分必要。
一、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必要性
有的学者认为,党委政法委作为政法各部门的领导机关,在多年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由政法委牵头,由公、检、法机关“联合办公”、“协调定案”(主要是对疑难案件)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不可能真正完全独立地行使职权。认为应该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确定以后废除这种做法,因为其违背了诉讼原理,且直接与宪法和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相抵触。有的学者认为,地方党委及其政法委的干预是导致司法不公,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的重要根源之一,并认为这主要是体制上的原因。司法干部由地方党委管理,经费由地方政府负担,司法机关是极难做到只服从法律,而不服从地方党委的命令的。而且政法委员会主要是由公、检、法、司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联合体,本应独立行使的审判和检察权等在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往往变成司法机关的“联合办公”、“协调定案”,并在实践中多强调“互相配合”,较少重视“互相制约”。在现有体制下,司法权往往屈从于地方权威势力,司法独立无法做到,司法公正就很难保证。还有的学者认为,司法活动是一项技术性、理论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证据的运用,逻辑的推理和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并非非职业人士所能做到的,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仅从一方面的申诉状中就可以判断是非曲直的。对案件的是非要专业人员依照一套严谨的诉讼程序才能作出判断。如果把本来属于司法的权力分割到地方党委包括党委政法委或其他部门手中,要实现法治是不可能的。地方领导对案件定调子和阅批案件的做法是司法权被分割的典型表现。
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尽管上述观点都是有一定道理,而且是极有高度的,但是从当前看,这些观点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中国的经济基础尚处于“初级阶段”,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和法制也就不可能达到很高的程度。中国改革是渐进式的改革,它必须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这是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司法改革也必须首先考虑这一点。《法学月刊》主编郝铁川博士认为,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将经历从人治到综治,再到法治三个阶段,当前正处于从人治到法治的中间过渡阶段,即综治阶段。所谓综治是指当前我们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文化事务还无法事事处处都唯法是行,而必须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国家。法治在现阶段社会生活中无疑具有前所未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但要达到“法律至上”的境界尚待时日。但这并不是我们追求法治的诚意不足,而是法治的基础一时难以具备,无法全面启动法治,因此,也就不可能马上实现完美的法治理想状态——公平、公正。窃以为,郝博士的看法是符合实际的。单从司法人员这个角度来说,我国司法机关的人员大致分为三部分:一是司法人员,二是行政管理人员,三是后勤服务人员。现有司法人员的来源非常复杂,既有从法律院校毕业的,又有从军队转业的,既有从其他机关调入的,又有从企事业单位改行的,还有从社会上直接招聘的。而且从数量上看,从法律院校毕业的还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在法律院校毕业的司法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又只有很少一部分。即使是法律本科以上的司法人员,与把法律本科作为第二学位,再考律师,当了一定年限的律师后才有资格考法官的西方司法人员(如美国)相比,层次也是较低的。西方的司法独立制度是与确保高素质的司法人员制度等配套的。如果不考虑目前我国司法人员等的现状,而一味地照搬西方的司法独立等制度,可想而知,则不乱
套才是怪事。在对待中国法治现代化模式选择上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有三种:一为“本土化方案”,二为“西方法方案”,三是“中庸主义方案”。笔者认为,“中庸主义方案”是比较符合我国当前实际的。而且,我们在研究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这个问题时,既要看到“政法委体制”有干预司法的嫌疑,同时也要看到其主要还有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实际。扬长避短才是
我们的正确选择。笔者认为,抓政法队伍建设,不但要靠“教化手段”如“三讲”教育、“三个代表”教育、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等,但主要靠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从国外经验看,确保司法公正的主要手段是体制和制度。笔者认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也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必须反对二种倾向:一是借口坚持党的领导而随意干预司法。要坚持党的领导,“主要应该从政治上支持和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二是借口司法机关独立办案,而一味地排斥包括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等在内的司法制约。如果那样的话,在现有条件下,司法腐败必然会更加严重。
二、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中国加入WTO后,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一股挡不住的世界潮流,按国际通行做法处理经济问题也将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在这种形势下,司法改革的目标也应当是在坚持“中国特色”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使中国的司法制度逐步与世界接轨。在日益高涨的司法改革浪潮面前,党委政法委应当采取怎样的态度是很值得研究的。有人在评论人大开展个案监督工作时有这样的担心:“目前人大在并没有把现有监督方式激活、用足的情况下,又去创造新的监督方式,这就好比一个管道被堵塞,我们不去疏通它,而是又去铺设一个,再堵塞,就再铺设。如果我们采用这样一种思路处理问题,就等于永无解药。”“个案监督错了怎么办?谁也不能保证个案监督就无懈可击。”其实上述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四川夹江打假案”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同样道理,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正面临相同的问题。
为了规范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国家专门颁布了三大诉讼法,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否则就是违法。但是,我国政党活动、政府活动和人大活动很少有程序方面的规范,即使有,也远没有象诉讼法那样执行严格。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党委政法委应当是司法改革的领导者、支持者和参与者,而决不能成为司法改革的阻碍力量。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必须站在这样的立场上,才有可能不出偏差。马克思说过,法官只服从法律,不服从命令。这是很有哲理的,也是站得极高的。虽然,我们目前还无法完全做到像马克思说的那样,但我们的司法体制改革也好,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也好,都应从这样的高度去认识和构筑。笔者认为,目前,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目标应当是既加强党内监督,又确保不随意干预办案,促进司法公正。而重点应当是督办和协调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查处司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2.党委政法委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篇二
9月26日,全省党委政法委调研工作座谈会在太原召开。省委政法委秘书长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苗伟强调,要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研讨会暨中央政法委调研联系点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关于加强政法调研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当前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立足山西实际,不断提高政法调研工作水平,为政法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对政法调研工作非常重视。在9月初召开的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上,王建明要求,要在总结和梳理政法调研工作重大成果和工作亮点的基础上,对今后的政法调研工作进行全面谋划;要在党委政法委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每个领导和每个处室都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努力创建研究型机关、研究型处室;要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质量,深入基层对群众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升华,使点上的典型经验变为面上的整体行动,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对政法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不要关起门来搞研究、写文章。
苗伟指出,调查研究是人们认识世界的基本途径,是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党委政法委研究室的看家本领,全省政法调研工作者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法调研工作的自觉性。
苗伟强调,要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提高政法调研工作水平。要坚持正确的调研方向,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政法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和重大关系,引领政法调研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不断创新调查研究方法,综合运用传统调研方法和现代调研手段,把实地调查与文献资料研究更好地结合起来,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更好地统一起来,把典型经验总结与理论研究思考更好地衔接起来,使政法调研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富有理性。要高度重视文稿起草质量,加强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在掌握材料上下功夫;加强对问题的研究思考,在提升认识上下功夫;加强对文稿框架的构思搭建,在提炼标题上下功夫;加强对文字的审视磨砺,在推敲修改上下功夫,努力做到“主题突出,言之有物;立意高远,言之有理;逻辑严谨,言之有序;语言简练,言之有美”。要加强对调研力量的统筹协调,善于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形成加强政法调研工作的强大合力。
苗伟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研究室要围绕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要围绕中心,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要超前研究,进一步增强服务的前瞻性;要及时转化,进一步增强服务的实效性。要把党的十八大之后如何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
展作为一个重大课题,针对山西政法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走出资源型地区社会管理新路、如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如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对策、有见地的调研报告,为全省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好的思路。
会议对5个政法调研工作先进单位、31名优秀调研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并围绕执法监督、社会管理、群众工作开展了座谈讨论。
3.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职责 篇三
1.监督、检查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党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关于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监督、检查政法部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情况,指导政法部门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制度,推动政法部门之间以及政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建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实施;
3.评查纠正政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
4.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办案协商工作机制,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之间的案件沟通工作机制。
5.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6.协调政法部门之间存在重大分歧、上级交办或本级政法部门提请协调的对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7.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帮助政法部门排除执法办案中的困难和阻力;
8.在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时,把是否严格执法作为称职与否的重要依据;
9.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和干警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4.党委政法委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篇四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总的形势是好的。国际形势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虽然“9.11”事件及美国对阿富汗实施军事打击给国际形势和格局造成重大影响,但是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我们仍然可以赢得较长时间的和平发展环境。国内形势鼓舞人心,我国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国民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我市的政治经济形势总的看也是好的。去年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jzm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央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五”计划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发展思路,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城市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各项政法工作。特别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对敌斗争的新变化,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妥善处置了各种群体性事件,全面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在充分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影响我市政治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一些新的不安定因素仍在不断增多。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分化”战略图谋仍在加紧实施,境内外敌对势力更加内呼外应,秘密勾联,互相媾合,隐蔽战线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特别是我国加入市贸组织后,境内外敌对势力将利用一切可乘之机向我各个领域渗透。境内外“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仍很猖獗,我市的“法轮功”顽固分子活动也很频繁,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相当一部分企业经济运行仍比较艰难,拖欠职工工资及再就业问题还很严重。治安问题仍很突出,侵财案件居高不下,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刑事犯罪仍持续发生,而且刑事犯罪活动正向计算机网络等新兴领域发展,侦破难度增大。特别值得注意的动向是,“9.11”事件的出现,也可能诱发一些带有恐怖特点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稍有放松,就会影响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审时度势,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保证的辩证统一,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要按照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本溪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好政法机关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全市政法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这个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大力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特别要加大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是全党的大事,是实现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前提。由于我市毗临朝鲜半岛的特殊地理位置,境内外敌对势力从未停止过渗透、颠覆、分裂和破坏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政权意识,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放到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及时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动向和策略变化,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针锋相对地采取反渗透、反破坏措施,做到尽早发现、控制得住、打击及时,确保我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安全。当前,我市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残余势力活动仍很频繁,而且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部门及610办公室的同志,要充分认清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
,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结合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对前段开展同“法轮功”斗争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继续以防范控制、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宣传揭批为主线,以严密控制“法轮功”人员进京滋事为重点,依法打击“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挫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犯罪图谋。同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教育转化措施,加大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力度,对已解教的“法轮功”人员要密切注意思想动态,搞好继续帮教,坚决防止反转化。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总结前段“严打”整治斗争取得的经验,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不足,不断研究新的斗争方式和工作对策,进一步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目标。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突出重点,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严厉打击三类犯罪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深挖并严惩他们的后台和保护伞。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案件上升的势头,确保实现中央提出的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要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去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这是在新的形势下党中央就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建立良好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为目标,继续加大重点整治工作,对确定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要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整治和专项治理,彻底扭转这些地区的治安状况。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成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抓治安、抓稳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和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今后,对一个地区重大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长期得不到严厉打击、重大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治安混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关键在于能否正确处理好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这是新时期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处置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政治责任。近年来,我市群众信访总量一直在高位运行,群体上访数量居高不下,而且群众集体上访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就其规模、性质和造成的影响也是逐年重化的趋势。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市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面临调整、改制、停产、破产的局面。由此产生的结构性失业将更为突出,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显露出来,群体性事件可能还会增多。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jzm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妥善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改进作风,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帮助困难群众把工作和生活安排好。特别是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各级领导一定要带头搞好帮扶活动,访贫问苦,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各级政法和信访部门要认真研究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要严格执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特别是对于阻碍铁路、公路交通,冲击党政机关以及其它行为过激的群体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努力把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高度重视,抓住关键,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近年来,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坚持从严治警,以公正执法为生命线,不断深化班子建设,改革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治理突出问题,广泛深入开展了“争创”和“学公安、树形象、创一流”活动,宣传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政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整体形象有了较大改观。但政法队伍中个别干警还存在徇私枉法、索贿受贿,不公正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腐化堕落等问题。仅去年全市政法机关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6xxxx,其中追究刑事责任xxxx。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必须重视和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这几年,市委一直十分重视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前两年市直×××区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调整交流后,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有明显加强。但个别领导班子,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精神不振、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市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自觉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要带头查找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意深入基层,了解真情,干实事,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我们的干部严格遵守中纪委和市纪委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努力把政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廉洁、高效、务实、肯干的坚强集体。同时,对个别作风不扎实,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队伍中频繁发生严重违法乱纪问题的领导班子,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果断进行组织调整。必须进一步抓好政法干警的素质教育。搞好对干警的素质教育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从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切实加强对干警的综合素质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政法干警的头脑,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讲政治、讲大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要继续抓好培训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对培训的总体要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培训计划的落实。同时,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要继续深化和完善“争创”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坚持把这项活动同深入开展“学公安、树形象、创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树立政法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必须认真解决政法队伍中的突出问题。从我市政法队伍存在的一些问题看,主要原因是管理不严、失之于宽。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要严肃政法队伍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和上级部门制定下发的有关制度规定,对触犯规定的一定要严肃处理。要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尤其为黑恶势力提供非法保护伞的问题,对包庇、纵容政法干警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更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把监督和管理措施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和各个执法环节,努力做到政法干警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措施就跟踪到哪里,坚决遏制司法腐败现象。
四、精心组织,通力协作,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保证。jzm总书记在去年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的重大现实意义,强调了党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实施绝对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要结合贯彻落实jzm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以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改进领导作风,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方法,把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纳入全局工作之中。第一,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战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稳定工作体制和责任制,认真研究维护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全局的高度部署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和协调工作,坚决反对执法过程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为政法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以实际行动促进司法公正。要加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配备好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好一把手。各级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对党委和上级政法部门的部署要求,要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第二,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央对各级政法委员会的性质、职责和任务都已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出发,切实加强政法委的自身建设,要配齐配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班子,支持政法委履行领导、管理政法部门各项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政法委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在这次机构改革中,针对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政法委职能增加、任务加重的实际,努力解决好政法委和综治办的人员编制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委的各项工作。第三,要努力解决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政法部门是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专门力量,政法部门所需的经费,一定要千方百计予以保证,这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对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一直比较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的制约,政法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仍很突出,尤其是县区更为严重。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把司法保障作为事关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中办发[1998]30号文件和中央要求,切实解决好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特别是办案经费。尤其要保证政法干警的工资按时发放,不能再出现新的拖欠。要抓紧建立健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把政法部门的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特别是科技强警所需经费及群防群治经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财政预算,并要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同时,政法机关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政法部门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严格执行行政性收入、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乱拉赞助和用当事人或单位的钱物办案。要建立健全司法保障的领导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给政法部门规定罚没款和收费指标,“以收定支”,拖欠政法干警工资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也要厉行节约,克服困难,艰苦奋斗,管好用好有限的经费,确保政法各项任务的完成。同志们,今年政法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团结奋斗,为实现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5.党委政法委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篇五
--抓住“四个重点环节”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区政法委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市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我区实际,以抓协调促深入、抓重点促整改、抓制度促规范、抓培训促提高作为工作重点,多策并举、重在落实,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的自觉性
搞好专项整改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是前提,活动中我们深刻领会市政法委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既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又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新的治安形势和执法环境,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确保执法公正,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治本之策。为加强领导,政法委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小组。同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过程中,领导经常深入基层加强检查督促,促进专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抓住组织协调不放松,加强领导,推动专项整改活动有序开展
在工作中,针对政法委担负着对全区政法各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责,这就要求我们紧紧围绕专项整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从三个方面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整改活动有序开展。一研究起草整改阶段规范培训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改工作有章可循。二组织查摆执法问题,分类梳理汇总,确保工作重点,通过梳理分析,督办了几起典型案例。确保了整改活动对症下药、责任到人。三发挥牵头作用,组织督导各单位开展工作,推动整改活动平衡发展。整改规范阶段,结合日常执法质量检查工作,我们对整改进行督导,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发现典型推广经验,为以后的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边整边改,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专项整改最终目的要通过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和长效机制,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机制促进公正。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本着边检查、边整改、边规范的原则,针对目前执法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开展调研,修改、完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四、抓住培训不放松,形式多样,促进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今年以来,我区由于机制改革,所以我区的维护地区稳定工作十分繁重,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我们妥善解决了多起越级上访事件,**分局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上至领导干部、下至普通民警常常加班加点,甚至是夜以继日,但这次专项整改工作开展以后,我们高度重视,马上确定基本工作方针,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同时,克服困难、安排全区政法干警的培训学习。
通过前一时期工作的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取昨显著成效:干警的法律意识及执法办案能力有所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化进程得到推进。
6.党委政法委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篇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市政法系统“公正执法树形象”先进事迹报告会,目的在于通过“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示我市政法干警的新风貌、新风采,进而在全市政法系统迅速兴起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热潮,推动我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司法公正。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和市委对这次报告会高度重视,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玉庆同志和市委书记张英焕同志在百忙之中专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今天的会议共有三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请先进人物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首先由市检察院反贪局干警杜晓河同志发言。
……
下面由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海平同志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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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队长芮胜利同志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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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由市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温长伟同志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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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由市检察院公诉科干警毛桂凡同志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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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由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民警代成伟同志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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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由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冯军伟同志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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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间关系,发言到此结束。会议进行第二项,请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玉庆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
最后,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市委书记张英焕同志作重要讲话。
……
同志们,刚才,来自政法系统不同战线的7名同志为我们作了一场生动的报告会,这些同志都是来自政法一线,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我市政法干警默默无闻、不求名利的无私奉献精神,集中展示了政法队伍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光辉形象。他们是政法系统学习的榜样。杨玉庆书记代表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对我市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并对下一步活动的深入开展作了重要指示。他的讲话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既充分肯定了以往的`成绩,又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寄予了很高期望。最后,张书记为我们作了一次非常生动、非常全面、非常系统的讲话。他首先对全市政法干警无私奉献的精神、开拓进取的风貌和扎实肯干的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对政法各部门多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市政法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同时,他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二次创业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强调指出政法战线要以增强战斗力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干警队伍;要以“争创全国全省综合治理先进市”为目标,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要加大从优待警投入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法工作环境。他的讲话,通篇贯穿着“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工作理念,贯穿着对政法工作的深厚感情,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政法工作的深切厚望。张书记的讲话不仅是对我们全体政法干警一次极大的激励和鞭策,更是对深入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和进一步做好政法工作的总动员,希望政法各部门和全市政法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学习先进事迹,学习两位领导讲话精神变成实际行动,大力推进政法工作上台阶,切实为我市推进二次创业、再铸义马辉煌保好驾、护好航。
散会。
7.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信息 篇七
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信息
XX县严格落实真抓实管、动真碰硬,扎实做好新常态下干部监督工作。(1)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出台科级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经常性和动态性掌握。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活动,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交流.(2)完善干部监督渠道。在XX组工网开通部长信箱,让社会各界人士能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对我县干部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设想和请求。设立12380举报电话网站,安排专人及时受理反映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及自身作风等方面问题的举报。(3)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修改完善了经责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领子”“咬耳朵”“扯袖子”。
8.党委政法委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篇八
中共吉木萨尔县委政法委
近年来,吉木萨尔县政法委以中央政法委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充分发挥领导、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以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装备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不断夯实政法工作基础,较好地推动了各项政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履行职责任务、主动服务经济发展。
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协调者。县级党委政法委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担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等重要任务。近年来,县级党委政法委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为维护一方平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加强维护稳定工作全局的统筹协调,形成了维护稳定的整体合力。县级党委政法委作为县委职能工作部门,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充分整合各方面的社会管
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理顺社会监督机制,正确引导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营造有利于公正执法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支持和组织政法各部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互联网等犯罪行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区域、治安混乱场所的专项整治力度,促使政法机关进一步强化高压态势,快查快处、快审快判、快交快送,努力提高破案攻坚能力,提升起诉审判质量,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强力震慑犯罪,坚决有效地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行业的特点,落实严格管理责任制和监管制度,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建立基层治安防范组织,创新群防群治模式,构筑基层治安防控网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部门、单位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把社会成员都纳入部门单位等组织管理之中。大力依托科技段,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加强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成了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在实地反复考察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吉木萨尔镇(包括城郊结合部治安复杂区域)选点布建了79个监控点、在上江乡选点布建了3个监控点、在片马镇选点布建了4个监控点,共建成投入运行86个监控点。
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落实疑难信访问题专项救助资金,努力提高矛盾化解工作的整体水平。五是加强舆论分析和政法综治维稳宣传。针对国内外政治、经济热点问题以及全县因征地、拆迁安置、矿山整顿等问题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不断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切实加强了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和报送工作。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倡导依法办事理念,弘扬法制精神,推动全社会人民树立法制意识,促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宣传政法综治维稳政策,宣传司法改革成果和政法工作成绩,宣传政法干警的先进事迹,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政法工作环境和执法环境。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督查力度,主要领导亲临一线督查指导,分管领导全力抓好具体措施的落实,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督查有力,配合有方,齐抓共管,效果明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标准,适时进行调度、加强横向协调、注重探索创新。七是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坚决扭转纪律松弛、作风漂浮、工作散漫等不良风气,引导广大干警一心一意抓工作,聚精会神保稳定。紧密结合政法机关的特点和实际,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认真分析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检查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方式,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强化廉洁从警教育,坚持开展正面
一是抓住机遇,积极争取政法委机关的机构和编制。中央四部委文件下发后,我委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文件精神,及时向县委常委会提出了增加人员编制和工作机构的请求,争取得到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目前,吉木萨尔县委政法委员会与吉木萨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吉木萨尔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有综治办、维稳办、610办、办公室、政工科、执法监督室六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书记1名(副处),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610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政法委机关编制总数13人,实有13人。其中:男10人,女3人;党员10人,少数民族11人。不断健全机构,进一步理顺与上级的关系,明确各办的工作职责。同时,机关内部分工不分家,遇到中心工作、重大任务,各科室统一调遣,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州、县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多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政法委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针对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不同时期的特点和工作岗位、任务的需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政法委机关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切实做到教育要严、管理要严、监督要严。深入开展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同时抓住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
育。此外,还通过支持鼓励干部自学,参加各类成人高校学习和函授学习,以及上级举办的各种短期培训班学习,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委13名在编干部中,有11人达到本科文化,1人达到大专文化。三是建立健全机关管理的规章制度,政法委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建立了各科室工作职责,工作岗位制度,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等。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同时把各项工作职责和制度汇编成册,分别发到每个科室。对制度的执行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狠抓制度的贯彻执行,使政法委机关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促进了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四)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努力改善工作条件。面对政法工作日益繁重,政法队伍超负荷工作比较普遍的现象,在党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中,我们积极争取工作经费,解决有钱办事问题。一是积极争取工作经费。根据八届省委第74次常委会议精神及按云财行[2010]42号文件要求,县委政法委机关公务人员经费按人均19400元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了机构的正常运转。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按辖区人口14.6万人计算,以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加强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政法委机关硬件建设,通过积极协调,去年4月份迁入新城区县行政中心,办公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更换了全新的办公设施,各科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现在机关共使用车辆为4辆。逐步实现委机关办公自动化,机关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为-8
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去筹划。经常分析研究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适时作出明确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定期听取政法各部门的汇报,把握政法工作进展的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帮助政法部门排除执法阻力和干扰,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配齐配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政法工作改革,保障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政法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政法各部门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全县政法各部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权威,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对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要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积极发挥好政法各部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各项政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要成效
通过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使我县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规范化的机制保障。近年来,政法委站在政法工作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高度,通过组织协调政法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加强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10
定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政法委工作制度规范,提高了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五是政法机关整体作战能力明显增强。在县委政法委有力领导和管理协调下,政法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政法资源得到科学整合,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形成合力,改变了过去由单一政法部门唱独角戏,打击成效不明显的弊端,形成了政法机关合力打击违法犯罪、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强大震慑力。
六是政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县委政法委紧密结合政法队伍实际,今年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政法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队伍形象得到明显转变,政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9.党委政法委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篇九
政法委对部门行使法律权利的行为有察看和管理的职责,而这种察看和管理的方法和形式又多种多样。笔者从涉及法律和政策的问题入手,经过调查研究,略举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三种方式。
一、适时组织执法抽查和检查。
政法机关是国家的专门执法机关,负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的专门职责,政法委对政法机关的执法监督职权具有明显的法律和政治属性。政法委依据法律和事实,通过法定程序,采取法律手段,适时组织执法抽查和检查,来监察、督促政法各部门的司法活动,以防止司法活动出现法律上的偏差,这是传统的、有效的执法监督方式,旨在督导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此来督促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依法独立行使其职权,以防止政法工作背离党的法治轨道。抽查和检查要着力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为使执法规范,政法委组织的执法监督抽查、检查,必须坚持适时的原则,以确保效果,可根据每年或某个时期确定的执法工作重点和执法中存在的多发性问题,定期组织全面检查,纠正违法违纪问题,查处违法违纪干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也可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专项调查,实施重点突破、难点攻关,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对上级党委、领导的批示和群众来信来访,对其办理情况可采取有针对性的抽查,督导执法部门依法有效、及时地办理。
二、组织执法协调和督办。
政法委督办、协调的案件主要是有重大社会影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包括涉法上访和久拖不决的案件,党政领导和上级党委政法委批转的案件,政法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争议,确需党委政法委协调的重大疑难案件等。在不直接介入个案诉讼活动的原则下,通过个案监督发现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对于督办案件,要进一步完善督办程序,建立登记、审批、交办、督查、协助调查、报告、立卷等制度。对于挂牌督办的案件,要责任到人,一督到底,对于报请协调的案件,执法监督部门也要认真审核立项,制定协调方案,做好协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充分协商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讨论研究,依照法律和政策进行协调,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制作正式意见,经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签批,印发各有关政法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政法各部门分别报上一级政法部门决定。需要继续协调的,由上级政法部门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协调。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意见的落实责任制和查究程序。对于协调一致的执法监督意见,有关执法部门应坚决执行。
三、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经常性监督、定期监督和不定期监督相结合,形成全过程、多功能、广覆盖的监督网络,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内容监督活动的需要。要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将执法监督情况纳入政法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的配套措施,对因监督管理不力,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1)预防警告。若发现被监督者有轻微的错误行为,应发出预防警告,提醒其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2)指导意见书。若发现被监督者司法工作出现偏差或存在不足,应发出指导意见书,要求其限期修正或弥补,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3)纠正通知书。若发现被监督者有一般违法行为,应及时发出纠正通知书,勒令其立即纠正,并书面报告纠正结果,同时予以通报。
(4)建议罢免。若发现被监督者违法失职不再胜任司法职务,应建议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罢免。
(5)建议党纪处分。若发现被监督者的行为有违党纪,应建议党纪检查部门给予党纪处分。
(6)纪律处分。若发现被监督者有违反司法道德和纪律的行为,可直接作出纪律处分。
没有完善的监督程序,监督就难免越权和失职,被监督者也将无所适从。因此笔者认为,应在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督办等各个方面,分别明确监督关系各方的职权与职责及其行使职权与履行职责的程序要求,以严格规范和约束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相关活动,从而使执法监督工作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严谨有序。
政法委在做好宏观指导工作的同时,对执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是确保执法的严格、公正、文明和高效的有效途径。
保靖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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