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2024-08-02

X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5篇)

1.X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篇一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XX年工作情况

XX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市xx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XX年法院工作安排,确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个至上”、“四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即:围绕为大局服务这一中心,突出公正执法、司法为民两个重点,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实现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为我市完成 “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沈阳两级法院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调研活动。为帮助我市企业有效化解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3月至6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下,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工行、建行、盛京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和华晨集团、沈鼓集团、远大集团等沈阳市重点企业以及四县市的村镇走访调研,为金融机构、工业企业、农村乡镇解决了31个普遍性司法需求,落实了138个具体案件的建议,赠送3000多册自编的诉讼实用手册;先后召开三个专题座谈会,出台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总体措施,制定了维护金融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农村改革的三个审判实施意见。组织参与省法院“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65名高级法官组成20个调研服务小组,先后与52家企业实行工作对接,解决法律等方面的实际问题100多个,妥善化解了黎明集团近1亿元的经济纠纷,为沈阳高压成套开关股份有限公司协调执行回款750万元,深受企业的赞誉。26名省、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大对法院提出表扬,并赠送锦旗。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对这一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沈阳日报》加编者按用专版予以报道,《人民法院报》头版大篇幅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二是拓展审判职能,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自6月以来,与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精心组织了“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展览,组织学生旁听案件、举办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和少管所等形式在全市12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级法院有600多名法官受聘于750多所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举办模拟法庭20多次,开展法制讲座200多场。在沈阳电台新闻台设立“托起明天的太阳——法官之声”专题节目,剖析典型案例,现场解答问题,每周播出一期,共播出29期,深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欢迎。XX年在校学生犯罪数量比上年上升12.7%,XX年比XX年上升1.4%,上升幅度下降11.3个百分点,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是实施保民生工程,开展“法官深入农家扶贫助困”活动。为进一步增进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为民意识,组织400多名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对法库县202户贫困户进行扶贫助困。为贫困户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价值18.8万元,解决实际问题230件次。不仅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而且使法官进一步了解了基层群众生活现状,思想受到了洗礼,感情得到了升华。

四是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人民性,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便利。为方便群众诉讼,专门制定了便民20条措施,同时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645件、1020.2万元;在农村地区设立巡回法庭,巡回审理案件1385件;基层法院设立“假日法庭”、“上门法庭”,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镇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审判工作。面对收案数量大幅增加、清理执行积案任务异常繁重、信访稳控工作压力巨大的形势,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以全省法院近六分之一的审判力量,审理了全省法院四分之一多的案件量,有效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平稳上升。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6332件,同比上升8.1%;审结127317件,同比上升7.7%,结案率为93.4%。其中,受理民事案件88165件,审结81549件,结案率92.5%;受理刑事案件10172件,审结9994件,结案率98.3%;受理行政案件1403件,审结1295件,结案率92.3%;受理执行案件30771件,执结28730件,执结率93.4%。受理检察院抗诉案件36件,同比下降23.4%,占受案总数的万分之二点六,审结21件,其中改判9件,占结案总数的万分之零点七。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9323件,同比上升5.1%,审结17916件,同比上升6.2%。在收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受理数量和结案数量同步提高,审判质量的主要指标稳中有升。人均结案65.3件,同比增加4.5件;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和解率达53.7%,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执行实结率74.6%,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发回重审及改判率平稳下降,发改率为2%,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二是积极稳妥审理各类大要案。XX年以来,市中院陆续受理了多起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对此,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积极与公安、宣传部门协调,认真组织审判力量。先后平稳、顺利地审理了和正在审理涉及23名被告人的疆独分子分裂国家案、朝阳地区36名被告人的黑社会性质指定管辖案、55名被告人的“蚁力神”合同诈骗案、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罗某某特大贪污受贿案、见义勇为英雄刘军被害案以及在沈阳有重大影响的荷兰村、木兰公司破产案、标的达上亿元的韩国晓星公司与沈阳某公司并购案和历史遗留的五爱市场行政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推动了经济建设的发展,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扎实开展清理历史执行积案工作。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共清理出历史执行积案50623件,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42284件执行案件,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规定要求,退出本次执行程序,另有清理前未发现财产可供执行,现经过深挖线索,攻坚克难,已清查出财产可予执行的6139件全部予以执结,退出程序和实际执结的占95.7%,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国有资产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了执行难,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是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稳定工作。全市法院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931件,审结872件;接待群众来访1761案、4796人次,息访化解率达90%以上。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开设院长信箱,市中院领导共接待重点来访群众85人次,处理群众来信814件。全力化解信访积案,认真办理督办案件,我市“党员干部进基层化解积案实施保稳定工程”交办案件55件,已息访化解48件,息访率87.2%;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督办案件294件,办理268件,期限内办结率97.5%,有效地完成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审判工作上坚持司法为民、民生优先,在法院自身建设上注重抓班子、带队伍、抓思想、促作风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了两级法院班子建设。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和政法委的支持下,调整任用4名正局级干部、2名副局级干部,调整充实了5名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整体的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全面提高,形成了齐心合力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此外,充分发挥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能,调整了高新区法院的院长,选派两名年轻干部分别到皇姑法院、法库法院作院长人选,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二是优化充实了干部队伍。市中院先后进行了中层领导干部调整、充实工作,通过资历评价、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组决定,先后有15名高学历、高素质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19名年轻同志走上了审判长(科队长)的岗位,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周五学习日”、领导干部“双学”、“评学检查”等三项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依托法院局域网,开设学习实践活动专栏,编发简报,营造学习氛围。培养选树学习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多次召开经验交流会,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征求到的178条意见建议,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大检查,提高了广大干部科学发展的思想认识。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建设。针对近年来法院新招录的年轻干部较多的实际,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党建工作,XX年市中院发展培养了26名预备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组织开展了6期以谈理想、谈人生、谈志向为主题的青年论坛活动,举办了以“祝福祖国”为主题的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大型文艺汇演及书法、绘画、摄影、球类比赛等系列文体活动,大力培养、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引领广大干警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两级法院共有14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进一步调动了青年的积极性,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增强了凝聚力,提升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五是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以法官续职培训班、“沈阳法官论坛”、岗位技能竞赛、评选优秀案例、司法课题调研活动为载体,加强司法能力培训。先后举办5期刑事、民事、商事等续职培训班,两级法院共有30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举办3期“沈阳法官论坛”,邀请法学专家、最高法院资深法官就法学前沿理论和审判实务对法官授课;评选并编发各类优秀指导案例,总结审判成果。完成重点调研课题8个,53篇调研文章和裁判文书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

六是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经调整充实目前已形成430名人民陪审员队伍,并通过开展诉讼法、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专题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实务能力,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7396件,促进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四)毫不放松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以及有业务处置权的相关人员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加强审判、执行纪律作风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发放警示教育读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征文活动,在局域网上刊登读书思廉文章,在食堂、走廊等公共场所张贴廉政宣传资料,做到警钟长鸣,增强队伍的廉政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大接受外部监督力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00名廉政建设监督员和作风形象监督员,对法院廉政建设、审判执行、纪律作风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规定内容,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鼓励群众举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推进庭审在互联网上直播,认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28人次,旁听了刑事、民事、行政及信访案件听证118件,将法院工作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努力打造“阳光”司法。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廉政建设、作风形象建设监督实施办法》,《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细则》,实行了廉政监督卡制度,落实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是继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干警不姑息、不迁就,对知法犯法者严惩不贷。XX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件2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

(五)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审级监督。市中院受理基层法院上诉案件9511件,改判、发回重审1665件。针对基层法院审判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编辑下发35期《审判通报》,要求基层法院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二是加强审判指导。通过采取编发指导工作意见、编写指导案例,召开专门指导工作会、审判调度会、专业例会、座谈会、邀请基层法院庭长、审判长参加庭务会以及到基层法院研讨疑难案件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措施,对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三是加强业绩考评。对基层法院设定了均衡结案率等9项审判工作指标和信访申诉等8项其他重要工作指标,每季度对基层法院实行分组计分,分类排序,针对考评中发现的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考评通报》形式下发两级法院,提出改进意见。将考评结果作为基层法院评先选优的基本依据,促进基层法院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中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件,收到政协提案6件、委员来信3件,全部办结,代表和委员对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

各位代表,一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和进步,与市人大以及各位代表给予的监督、支持和理解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三)司法为民,关注民生,将人民法院为人民体现在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教育广大干警时刻做到亲民、爱民、助民,增强司法为民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做到态度亲和、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使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群众的认可度有较大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民生工作机制,加大涉及医疗、劳动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注重保护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及时反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全面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将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进一步推进电话预约立案、互联网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法庭进社区”、“法庭进农户”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诉讼费减、缓、免力度,决不能让老百姓因生活困难而打不起官司。

(四)以人为本,激发潜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激发人的潜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纪律作风检查力度,扩大廉政建设、作风形象建设监督员队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司法不作为和消极作为行为,做到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务求审判作风有明显改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新机制、新举措,坚决惩治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继续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陆续增补人民陪审员,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审判管理和法官业绩考评,增强法官的公正高效意识,促进审判质量全面提高,在全省法院综合考评排序中力争位居前列。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章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关心法官健康与成长,广泛开展思想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推进干部上下交流,努力解决人才短缺、结构断层的问题,为基层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强根固基,夯实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对下指导工作。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和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刚性任务抓出成效,促进基层法院全面加强管理。继续落实案例指导、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裁量标准和法律文书制作,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探索远程提讯模式,提高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建立法庭指导制度,促进人民法庭司法水平的提高。继续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加快信息现代化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肩负着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神圣职责。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2.X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篇二

笔者将通过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受理的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梳理分析,来指导和提示商业秘密权利人应如何设置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防范性措施,如何顺利提起民事诉讼保护程序,如何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最大化自己的民事权益。

2008年至2014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商业秘密纠纷案件8件,已审结7件,其中调撤6件(调解5件,撤诉1件),判决1件。比较调解结案和判决结案的赔偿数额,可以发现判决结案的赔偿数额明显要高于调解结案的赔偿数额。(1)8起案件中,涉案标的最高达1280万元,最低的为10万元,涉及客户名单等经营秘密的有2起,涉及技术秘密的6起,全部8起案件均为职工离职跳槽或自行创业引起。(2)8起案件的权利人基本都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但只有3家权利人有较完善的保密制度,且缺乏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只有2家权利人在竟业限制协议中约定了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3)8起案件权利人都选择了将跳槽职工作为共同被告以侵权纠纷起诉到法院,没有按劳动争议纠纷提起仲裁。(4)8起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两起通过犯罪侦查机关调查收集(其中仅一起最终经刑事生效判决确定),两起在固定被控侵权技术信息和设备时申请法院保全证据,其余均为权利人自行收集证据。(5)8起案件,被告(离职员工)已被生效刑事判决确定为商业秘密犯罪的仅有一起,该起案件民事一审判决支持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事前防范强于事后救济,事前防范事半功倍,事后救济费时费力,事前控制有助于事后救济;选择诉讼救济途径后,诉前的准备、诉讼策略和诉讼技巧的掌握使用对案件的胜诉尤为重要。

权利人应如何有效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在商业秘密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以下从三个方面简要论述。

一、权利人要正确认识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对商业秘密权利意识、权利价值和权利的地位给予足够的重视。

特别是那些高新科技(靠技术壁垒维持高额利润率的)企业,化工、机械制造行业等容易产生新技术的企业,依靠销售人员打开占领市场、提高市场份额的企业,尤其要引起重视。还有那些经常发生商业秘密相关纠纷的企业,要及时汲取教训,迅速调整完善相关措施。

二、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等防范措施并确保正确实施,做好事前控制,防范风险。

商业秘密的事前防范,就要求权利人及时以与企业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相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来确定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和边界,制定完善权利人的保密规章,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确保保密防范措施的正确实施,从源头上杜绝泄密、窃密事件的发生。

企业(权利人)商业秘密事前保护首要工作是企业的商业秘密的确定,不仅要将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不为相关公众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确定为保护对象,采取保密措施,还要进行动态管理,定期重新评估,及时更新内容。

其次是规范对员工尤其是涉密人员的管理,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进行严格管理。1.对全体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将商业秘密保护植入企业文化之中,通过文化灌输来影响员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或是保密知识竞赛强化员工保密意识;对于管理人员或是涉密的专业人员,要进行专项保密教育。2.涉密人员是商业秘密的最主要的接触对象,企业需要稳定涉密人员的队伍,从源头上防止因涉密人员流动而产生的泄露秘密的危险。企业应该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知人善任,要实行员工贡献与收入相一致的分配制度。3.减少接触商业秘密人员的范围,将涉密人员划分为不同的层级,对应接触不同的密级,分级管理,对核心部分进行分解,分别掌握。4.完善员工离职手续,特别是涉密人员离职时,需要对其进行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的确认,同时需要办理严格的工作交接以及文件资料交接手续。

保密协议的签订,对于涉密人员的日常管理以及未来离职后的管理都有相当重要的作用。1.与企业内部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该条第二款规定了企业与员工可以约定在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条款,前提是必须签订有保密协议,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签订保密协议是竞业限制的前提,如要约束员工离职后从事同类业务竞争,需先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但竞业限制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且要有相应的补偿金。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保密义务,已由法律规定。董事的保密义务属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基于委任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同款第(五)项还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即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离职后,应当负有后合同义务,即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承担保密义务。3.经济交往中与合作伙伴、目标客户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诉讼代理中与代理律师签订保密合同等,在这些平等交往的民事法律关系中,要加强保密意识,事先约定保密义务,预防泄密行为的发生。

三、如出现权利被侵害,需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保护权益时,要注重和提高商业秘密纠纷诉讼策略和诉讼技巧。

首先,当企业商业秘密受到侵权时,应当及时对企业被侵害的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例如,侵权的具体手段、侵权的秘密是否已被公开、侵权给企业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具体的情况。

其次,明确相对方主体,确定产生纠纷的法律关系性质和种类,依据法律关系确定诉讼请求(做好这项工作不仅便于法院立案时确定管辖、确定纠纷的案由、明确法院内部业务分工,同时也方便了法庭审理)。

明确向对方主体及相应法律关系,主要区分四种情形。

一是企业的董事、监事(《公司法》只概况规定了其忠实义务)、高管,公司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为委任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属公司法和合同法调整。他们应当承担《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保密义务(忠实义务之一种),以及《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同时要负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义务(《公司法》直接规定,不以侵犯保密义务为前提,是与保密义务并列的忠实义务之一种)。起诉这类主体,可以依据《公司法》规定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该纠纷为《公司法》上规定的“特殊的侵权纠纷”,也可依据《合同法》上有关委托合同的规定提起违约之诉。

二是掌握商业秘密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类人员与企业之间为劳动法律关系。该类法律关系为不平等关系,考虑保护企业利益的同时还需要考虑保护劳动者的就业自由,其保密义务为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如果要单独追究离职的这类人员保密责任,需要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类诉讼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如要以侵权诉讼,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提起诉讼,则需要将其跳槽后加入的企业或自行成立的企业作为共同侵权人一并起诉。

三是与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相关合作者、客户,负责处理技术问题的律师等,通过合同磋商过程或订立合同知悉商业秘密的相对方,企业与这类主体之间是合同法律关系,对这类主体提起诉讼,应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和《合同法》的规定提起相应的违约之诉。

四是无合同关系的同业经营者,权利人(企业)与其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典型的侵权法律关系。

前三种主体与权利人存在特殊关系,也称特殊侵权主体,是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法掌握商业秘密的人,这类主体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后一种主体也称一般侵权主体,不是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以合法获得或掌握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人,也不负有保守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法定义务,这类主体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非法获得及利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在特殊侵权主体与一般侵权主体成立共同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以提起共同侵权之诉,这时需要处理好请求权竞合的问题:(1)选择共同侵权之诉,或先单独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前置(针对涉密职工的情形);(2)选择共同侵权,或先单独处理违约之诉(针对合作伙伴、客户等的情形);(3)选择共同侵权,或分别提起侵权之诉(针对董事、高管等的情形)。要对此做出最佳的选择,就需要通过对证据收集的难易程度、举证责任的分配(共同侵害商业秘密之诉,需要权利人承担更大的证明责任)、赔偿数额的依据(违约金约定相对明确,赔偿损失难以计算)等要素综合分析后做出判断,最迟要在法庭开庭审理时,或法官释明后按法庭要求做出选择。另外还要注意的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双重的保密义务(《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劳动法》上的约定义务)。

再次,诉讼成败的关键在于证据,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法律关系,确定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收集固定证据是权利人必须具备的诉讼能力。下面以最常见的将跳槽职工与有竞争关系的同业竞争者一并提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之诉的情形为例。权利人需要证明自己拥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符合法定条件),被控侵权人侵犯了该项商业秘密(对方当事人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相同或者实质相同以及对方当事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权利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的获利(赔偿数额的确定)等三方面。

(一)关于“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包括商业秘密的载体、具体内容、商业价值和对该项商业秘密所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等”。这里最为关键的是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和所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等两项。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商业秘密纠纷主要是技术秘密纠纷和客户名单经营秘密纠纷。侵害技术秘密的纠纷占多数,客户名单等经营秘密的情形较少,对其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没有司法鉴定对非公知性的判断作为参考,为审判人员的裁判增加了难度,也对权利人组织证据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解决相关客户名单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做了明确规定①。权利人需要注意的是,客户名单的秘密性是客户名单记载的客户信息或者信息的排列组合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所属领域应有行业与地域范围之限制,该范围是有相对性的。相关人员一般是指除客户名单权利人以外的同业竞争者,包括准备进人这个行业或者有可能从商业秘密的利用中得到经济利益的人。他人获取客户名单的难易程度是从客户名单秘密性的反面去分析客户名单的秘密性。

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也即构成秘密点的具体技术信息和组合,对于权利人所主张的技术秘密范围不能宽泛,其可以借鉴专利法的规定,为自己所主张的技术秘密撰写“权利要求书”,向法院提交类似于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秘密点的主张书”,会在一定程度上尽快明晰案件的审理对象,为查明事实真相提供基础。同时对于技术秘密的举证需要防范二次泄密,权利人应通过预测侵权人获知的可能范围,将证据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可以一并向法院提供,但并不向被告一次性的彻底的完整披露,而是要求法院根据法庭审理的具体情况逐层开示。

对于具体的保密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以概括和列举的方式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②。

(二)关于侵权行为成立的证明,首先应明确法院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要求,即是以“接触+相似”原则来分配举证责任的。

关于商业秘密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1993年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明确规定,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三款对对工商行政执法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了较为明确划分,权利人负有举证责任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但其证明标准限于“接触+相似”的范围,降低了权利人的举证难度。权利人需证明侵权人所使用的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相同,同时证明侵权行为人具有获取该商业秘密的条件即可,侵权行为人要承担其商业秘密有合法来源的证明责任。1998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对技术秘密侵权诉讼提出了可以”根据法律从实际情况出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此后,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2007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否定了商业秘密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因“接触+相似”原则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且在操作中具有更大的优势,即减轻了权利人举证的困难,又保障了被告举证的权利,司法实践中一直将“接触+相似”原则用来分配举证责任。这里的“接触”,一般指新单位通过跳槽人员接触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里的“相似”是指相同或实质相同。

(三)对赔偿数额的举证,即商业秘密赔偿的计算方法,我国通过立法已经建立起来的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方法有四种,即《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权利人所受的损失”和“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因此,赔偿方法还包括“合理使用费”和“法定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①确定“权利人的损失”和“侵权人的侵权所得”时,要明确“合理利润”、“营业利润”、“销售利润”的确切定义。

在明白了收集证据的范围和重点后,如何有效取得和固定证据呢,权利人除自行收集获取相应证据外,还可通过证申请证据保全、先期启动刑事侦查(涉及刑事的,先由刑事案件固定证据容易得到支持,商业秘密刑事犯罪的认定对民事案件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提供了直接的依据)、申请司法鉴定与申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等方式来获取帮助。

注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但职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保密措施”。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一)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二)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三)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四)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五)签订保密协议;(六)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七)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3.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三

2006年2月17日在XX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因XX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XXX同志辞去XX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根据大会安排,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5年,在市委、市人大和省高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与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和谐发展主题和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和谐稳定意识、科学发展意识和依法独立、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以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断案等社会主义司法理念,认真履行司法职责,精心审理执行案件,为推进我市大工业、大旅游、大物流和城市大建设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XX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56件,审结98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7%和1%;审限内结案率100%。基层人民法院共受理诉讼案件7779件,审结788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25%和18%。

依法惩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依照“罪刑法定、罪刑相当、无罪推定”的原则,既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特别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又依法保障人权,宽严相济。中院受理刑事案件195件,审结184件。基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317件,审结1328件。全市法院共判处罪犯1725人,其中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449人。8人因指控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对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毒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第一位搜索到网络站多发性犯罪,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尤其是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共同犯罪的主犯依法从重惩处;罪该判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共判处此类罪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84人。依法审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6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判处罪犯41人。依法审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89件,判处罪犯121人。

依法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文明发展。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494件,审结435件,基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6383件,审结6477件。调解率43%。注重化解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纠纷、劳动争议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案件,促进家庭、社区、乡镇和谐。审理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15件,同比上升150%,保护知识创新及其成果的合法使用。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改制、房地产、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等商事案件,平等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力推动国有企业的改制,促进公平、自由、诚信、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形成,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审理江州造船厂、江新造船厂、XX啤酒厂、共青东城木业等破产案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做到企业能改制,职工有安置。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维护公民权益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营造官民和谐相处的氛围。中院受理行政案件26件,审结25件。其中经协调原告撤诉的4件,占16%;具体行政行为不当被判决撤销的5件,占20%。受理非诉执行案件27件,执结27件。基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79件,审结77件,执行非诉行政案件626件。

依法改进执行工作,努力化解执行难。按照 “公正、高效、规范、文明、廉洁”的要求,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艺术和效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及各类专项执行活动,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执行岗位和环节,建立执行长效机制,集中清理积案,着力执行大案要案。中院受理执行案件213件,执结73件,执结标的额1.32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标的的案件27件,执结标的额达1.28亿元。基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382件,执结3458件(含旧存),执结标的额1.5亿元。

依法做好立案、信访及再审等工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强化立案管理,畅通诉讼渠道,慎重受理和妥善协调新类型敏感性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积极探索化解信访难题的新途径、新方法,制定了加强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和全市法院统一的院长接待日制度,形成了定期集中排查、内外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新模式,化解了一批信访难案。中院办结信访申诉复查案件53件。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依法稳妥审理再审案件30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提高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差错发生。

二、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作用,既依法维护审级独立,又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紧贴大局,强化宏观指导支持。为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中院制定了保障和谐创业30条措施、落实市委《关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XX的决定》的20条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同时完善工作目标考评制度,提高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1·26”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全市法院发出了《切实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指导瑞昌市、XX县法院采取帐篷法庭、巡回法庭等便民诉讼方式以及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等措施及时处理纠纷,维护灾区稳定。积极争取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关心和支持,及时组织开展捐助活动,上级法院共下拨赈灾资金60万元,中院及干警向灾区捐款捐物6万余元。

注重实效,强化适用法律的监督指导。通过二审、再审、案件专项检查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中院共审结二审、再审案件507件,发回重审、改判40件。深入基层法院调查研究,对审判工作中的新问题,采取召开业务会议、案例讨论、法律讲座、情况通报等方式,提出指导意见。评选优秀裁判文书,汇编《XX裁判》,指导制作精品裁判文书,有效统一全市的司法尺度。

组织专项活动,强化针对性的监督指导。开展“绿色旋风二号”和打击赌博犯罪专项行动,指导审理盗伐、滥伐林木、“六H彩”赌博等社会关注的犯罪案件78件,依法保护自然资源,优化社会环境。开展“百日调解竞赛”活动,加大和谐方式结案力度。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提级交叉案件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标的额 834万元。

关注民权,强化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指导。加大对司法为民40条措施的督查指导力度,针对易产生误区、盲区的诉讼环节,进一步完善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和导诉制度,指导当事人正确认识诉讼风险,依法准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巡回审理、假日法庭、司法救助等工作的指导,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179件案件当事人依法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87万元。

三、大力推进法院各项建设

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文明型”法院为目标,提高队伍素质,完善司法管理,改善司法条件,优化司法环境。

加强队伍建设,精心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新阶段、新发展”大讨论、“两个规范”教育等活动,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扎实开展“讲团结、树正气、干实事”主题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每月一文学习制度,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司法管理能力。以“公正、阳光、高效、法制”为目标,在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和司法人事管理等方面,对中院历届班子制订的规章制度,进行疏理、修订、完善,并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执行力。办好中青年法官论坛,邀请法律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第一位搜索到网络站专家到论坛传播司法新理念,探讨解决司法实务难题。鼓励干警参加学习培训,中院有15名法官考取硕士或博士研究生,6名法官取得硕士学位。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了12名中层干部。全市法院统一择优招录了38名聘任制书记员。进一步健全“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反腐倡廉机制。依据《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法院实际,建立完善廉政保证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等六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大对中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大宗物品采购、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等专项监察力度。一年来,中院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共有8个集体、62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立功受奖,其中有2名法官分别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和“全省十大平安卫士”称号。中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已通过验收。

加强硬件建设,竭力改善司法条件。抓住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人民法庭建设的机遇,依靠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改善物质建设。中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正在建设之中,有2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大楼已竣工,6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大楼正在筹建。首批列入中央支持中西部地区法庭建设规划的12个基层法庭已竣工3个。注重网络和办公现代化建设。中院开办的XX法院网站自6月1日开通以来点击量超过240万人次,跻身全国法院先进网站,为宣传公正司法和XX新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3个基层法院网站已开通。

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加强基层建设、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副院长履行职责的情况。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开庭129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依法选任并培训人民陪审员245名。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营造“讲团结、树正气、干实事”的工作氛围是提升法院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规范法院工作的关键;加强基层建设是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抓手。2005年法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法官职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化解执行难的效果不明显、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和班子协管力度有待加强、物质装备滞后、经费不足,特别是中院审判综合大楼资金严重短缺等问题,我们将清醒面对,并依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指导逐步解决。

四、扎实做好2006年法院工作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设新XX的奠基之年。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围绕市委确定的“3+1”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面履行司法职责。要始终把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任务,把法院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法院的自身建设,谋求法院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杀人、抢劫、爆炸、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释放,依法保障人权。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统一行使的相关准备工作。要严格依法把握适用死刑的法定条件,对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罪犯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将每一件死刑案件都办成铁案。加大调解力度,依法审理合同、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处理好各类涉农案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运用协调手段,依法审理好行政案件,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加大监督协调力度,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依法运用和解等多种方法,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通过集中清理执行,达到有执行条件的积案全部执行的目标,大力化解执行难。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涉诉信访,维护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

(二)以贯彻落实省委《决定》为契机,全面推进法院改革和建设,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不久前,省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从充分认识法院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法院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等六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第一位搜索到网络站个方面,对法院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这是我省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并以《决定》下发为契机,全面加强法院工作,提高司法水平。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完善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人民法庭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诉讼,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全市法院标准化、规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力争将法院基础设施、网络信息系统等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继续抓好中院审判综合大楼和基层法院审判大楼及法庭建设工程,逐步改善司法条件。

(三)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民主政治观、司法公正观、办案效率观、审判公开观、司法中立观、职业廉洁观等司法理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法官法》实施情况检查,认真落实好《法官行为规范》和党务政务行为规范,努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培养一支品德好、作风正、能力强、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强化对司法警察、书记员和其他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要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在党委的领导下,从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选中选任法院正副院长,按照法院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制度规定,注意做好与当地党委的沟通工作,配齐配强法院领导班子,提高两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X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篇四

今天,我受院长××同志的委托,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班子述职,敬请评议。

一年来,我院党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高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和谐司法”、“特色法院” 的工作目标和“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转变作风,两级法院呈现出大和谐大发展的可喜态势。在XX年全省综治考评全省法院满意度调查中我院列第一位。涉诉信访工作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排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在连续三次荣获××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今年又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四大一新”战略目标,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公正高效办理各类案件。共受理案件5670件,其中刑事案件660件;民商事案件3642件;行政案件33件(其中11件非诉案件);执行案件1293件;申诉案件42件。其中破产案件19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鹰潭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面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务廉洁。始终将打击重点对准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如成功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景德镇汪国辉、张国平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原抚州市副市长邱火明受贿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为服务我市“世界铜都”建设,积极开展了“盗窃电力设施、涉铜产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实行异地交叉审判、从重从快审理,审结该类案件18件,极大地震慑了犯罪,为铜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陈某诈骗一案,我们主动与公安、检察院协调,针对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公、检、法以此案为契机,加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宣传力度,犯罪分子纷纷到公、检、法投案自首,XX年全市共有11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和谐司法,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坚持以和为贵的和谐司法理念,公正高效地审理民事案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审理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在审理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总公司下属的12家分公司申请破产案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紧急司法建议书,引起省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单位认真研究鹰潭中院司法建议。同时我们按照边破边立的工作思路,依法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我院领导带领办案法官南征北战,先后赴安徽、甘肃、云南、重庆等地,千方百计为改制企业追回损失,努力实现无震荡破产,杜绝了破产企业职工集体上访、闹访等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促进政令畅通和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坚持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确保政令畅通。同时,依法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撤销,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化进程。我国首例姓名权案---赵c诉月湖区公安分局行政登记一案,我们一审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依法治国的宪法精神,依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判决作出后,人民网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网民表示不反对。二审中,经法院居中协调,双方达成和解,赵c自愿更改名字,月湖公安分局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该案的审理在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意义上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同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相关法治进程。前不久,《规范汉字表》公布,规定今后我国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必须从中选取,乱取名、取怪名的现象将得到遏制,类似赵c这样的案件再不会发生。

二、紧扣中心,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我市中心工作任务

全市法院积极投入到全市中心工作中,与审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努力做到审判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协调、两不误、两促进。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优势,全面服务我市招商引资、联建共创、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

——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净化鹰潭招商投资环境。我们通过审理经济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优化我市招商投资环境。共审理经济犯罪案件39件。依法审理了影响极大的邵家霖、邵叶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犯罪一案,通过该案的判决,让那些想钻招商引资政策空子、想“浑水摸鱼”的假投资人望而却步。同时,也提醒了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中必须加大对投资人的全面考察,以免陷入被动。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市法院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维护农村稳定、化解“涉农”纠纷、保障农民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积极创新思路,找准审判工作为 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着力点,做到“职能护民、调解利民、救助亲民、爱心惠民”。“职能护民”,审理各类涉农刑事案件196件,对217名犯罪分子追究了刑事责任。“调解利民”,调撤涉农案件458件,占涉农案件总数的61.3。“救助亲民”,为农民工追讨工资716.5万元;为农村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56.7万余元。“爱心惠民”,累计为解决农村群众生活困难投资10万余元。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扶贫助困”、“包保帮扶”等活动,采取领导“一对一”帮扶、部门包保等形式,积极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我们还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典型案例公开报道、法制下乡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了解法律程序、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三、司法为民,关注民生,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关注民生,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下大力气解决“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努力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步走”,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我市法院涉诉信访形势一度严峻,省高院院长曾亲自挂点督办。我院党组痛下决心,精心组织,实施“三步走”,涉诉信访工作初见成效。去年以来,我市法院没有出现一起涉诉进京非正常访案件。

第一步,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去年年初,结合实际,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目标,即旧的案件要攻坚克难,新的案件要坚决防止,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稳控在当地。全面推行“谁办案、谁负责”、案件责任终身负责制、案件排查责任制、包案责任制、稳控责任制、责任倒查制等一整套信访责任制度。将涉诉信访落实到每一级法院、每个部门、每一个合议庭,每一名法官。

第二步,攻坚克难,对历史老案、骨头难案一件一件解决。继续坚持“每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大力推行院长下访接待上访群众制度。解决了一批涉诉上访老户的难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一直上访了十年的老上访户马玉堂在中院领导实地协调与耐心细致劝说下,心中疙瘩解开了,多年的矛盾化解了。为表达对法院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感激之情,特意向中级法院送来感谢信和感谢横匾。

第三步,牢固树立和谐办案理念,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涉诉信访问题发生。要求法官牢固树立和谐办案理念,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同时,法院审判委员会将“存不存在当事人上访的隐患,能不能案结事了”作为讨论案件时首先要考虑的要素。案件质量得到提高,从源头上有效的防止了新的涉诉信访问题发生。

——强力执行,努力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大力发扬“四千”精神:不惜千言万语,着力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直面千难万险,大力提高执行成功率;千方百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不惧千辛万苦,全力保障当事人权益。一年来,市中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5件,执结28件,执行标的额12474.36万元。去年下半年召开执行集中兑现大会,对近一个月来的执行案件,集中兑现了53件,总标的10166.54万元,中院为8017.68万元,这在我市法院是史无前例的。今年3月,我院又圆满执行了一起四年来历经赣州中院、萍乡中院均未能执结的案件。骄人的工作成绩、可靠的执行队伍赢得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前不久,省高院又指定我院执行一起执行标的达一亿元的案件。同时,全市法院勇于探索新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新委托拍卖机制,吸引更多的竞买人参与拍卖,最大限度的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克服执行难中标的物贱卖问题。

同时,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成绩显著。截止4月22日,共清理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21件,执行标的6166万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清理执行率93.75;清理执行重点案件57件,重点案件清理执行率95.6。案件执结率跻身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3月,省委政法委刘德意副书记来检查时,对我院清理积案工作的经验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省高院副院长郭兵一行对我院清理积案工作取得的成绩评价说,鹰潭下了很大功夫,很不简单,值得全省法院学习。

——加大调解,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加大调解力度,民商事案件调解1296件,撤诉694件,调撤率达56.64,上升了12.31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和解结案801件,上升50。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符合条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30余人次,对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实行了诉讼费缓减免,金额达184.36万元。在办案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设立执行救助基金,用于帮助那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难申请执行人。

四、抓班子,带队伍,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强化教育管理,提高司法能力,队伍的办案能力、调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一个团结务实、敢于亮剑的团体更加成熟。全市法院物质装备进一步增强,办公办案条件进一步优化,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以教育活动为先导,把班子和队伍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最高院的部署,去年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的xx大精神和xx接见全国大法官和大检察官时的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了优化政务环境年活动,今年又按照市委的部署,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继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进一步端正了司法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监督管理,为公正司法提供组织人事保障。建立业绩考核档案,从今年初开始,全省法院将对各中级法院各项工作做量化考核,我们已经将各项考核措施及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加大人才队伍保障力度,按照公平择优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开展了两次较大规模的竞争上岗,培养和选拔了一批年轻骨干力量。

——教育防范,严厉查处,确保司法廉洁。狠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对基层法院及其院长考核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管理。今年初,我们通过明查暗访,把最高院的“五个严禁”落到实处。同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待群众举报,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共收到群众来信12件,来访15人。经过查实,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违纪的现象。

——进一步改善物质装备,优化办公办案条件,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两级法院通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奋力拼搏,赢得了自身新发展。一是基本建设取得新进展。贵溪法院新审判楼今年已正式投入使用;中院新建审判综合大楼正在如火如荼地紧张建设中,今年争取主体工程完工。二是法院物质装备得到改善。所有审判业务部门配备了办案用车,各部门办公电脑全部更新换代,进一步优化了办公办案条件。

五、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宪法意识,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我院党组班子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市委和人大的工作部署和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主动向市委、人大汇报审判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检查。加强督办力度,市中级法院对人大、政协、信访部门交办转办的24件信函,做到定期办结,定期回复。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60余人次。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一年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733件1443人次。

我市法院各项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市法院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有的案件质量和效率还不高。主要由于办案人员法学理论功底不扎实、理念不新,思想观念、审判水平不能完全跟上形势的发展,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原因错综复杂,有司法环境的问题,有社会没能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基金的问题,有执行干警执行方式和工作技巧的问题,但更多的是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问题和申请执行人不能准确提供相关信息,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

——涉诉信访的压力还很大,老的问题没有全部解决,新的问题也屡有发生。

正视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XX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为鹰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各位领导、同志们,你们的评判是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标尺,你们的评价是我们改进工作和努力的方向,你们的评判将是我们在这次述职考评中的最大收获。最后,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对市中级法院的工作多加指导,多加关心。

5.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纪实 篇五

过去五年,对___省___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来说,有太多的精彩值得感动,有太多的瞬间值得珍藏,也有太多的事件值得振奋……

过去五年不平凡,因为他们经历了风雨,也收获了辉煌!

五年间,___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135件,审结7094件,结案率达99.5;受理行政执行案件16764件,执结16731件,执结案达99.6,结案率和执行率双突破99;收结案件数比过去翻两翻,居全国省会法院之首。

如果将___市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一一列出,那将是一张长长的单子,行政审判的每一项工作,都沿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前进,都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转变观念,摆上重要位置

在人民法院所有审判工作中,行政审判工作与民主政治和法治的联系最为紧密。行政审判工作搞的好不好,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直接影响法治国家实现的程度。可以说,行政审判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张晴雨表,直接反映人们的法治意识,直接体现依法行政的水平,直接衡量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

___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开始于1986年9月,发展至今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在最初的若干年,审判人员不足,力量薄弱,老百姓对民告官疑虑观望,行政机关也有抵触情绪,甚至拒绝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办案阻力重重,使起初几年的办案数量一直徘徊在三五十件左右,一度成为制约行政审判工作发展的瓶颈。

___法院认真分析了原因:有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客观上,一是当时国家的行政法规体系不够健全,无法覆盖和规范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二是从历史上看,我国长期实行司政合一的社会制度,不少人习惯把法院视为政府的下属部门,现在要由法院来审查和裁判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作为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往往不理解,甚至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向法院施压;在主观上,法院内部存在重刑事和民事、轻行政案件的倾向,院领导和审判人员也顾虑重重,一怕得罪上级党政领导,招来批评和麻烦,二怕行政机关不理解,指责法院拆台、不给面子,三怕与败诉机关日后工作不好配合,影响法院自身工作和利益。因而,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把关过严,一些案子即使审了,也不敢大胆依法判决。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___中院党组认为,要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首先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国家法治化的进程,依法行政显得越来越重要,而规范行政行为又离不开行政审判。只有把行政审判放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行政审判才大有可为。正是充分认识了行政审判是促进依法行政、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是保护公民权利、树立国家法治形象的重要途径,是服务大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院形象、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手段,才有了超凡的胆略,清除干扰,大胆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五年来,特别是开展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十周年活动以来,___两级法院的领导对行政审判工作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多数法院都对行政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对从事行政审判人员的配备上,在保证行政庭人员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又调配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行政庭,使两级法院行政庭都能组成一至两个合议庭,中院能组成四个合议庭。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各法院还创造性的提出“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即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院长、行政庭长、审判长“三位一体”抓案件质量。这种做法务实不务虚,具体可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市中原区法院、上街区法院对社会影响大、矛盾突出易激化的集团案件,由院长、主管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大庭,并通过法庭传真适时进行法制宣传,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扩大影响,提升法院形象

行政审判要打开局面,就必须要硬起手腕树立自身的司法权威。1998年,省直某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在明知理亏的情况下,动员上上下下的关系向法院说情,施加压力,十多名原告对人民法院能否摆平此事,持怀疑态度。中院行政庭在院党组的支持下,顶住压力,依法判决被告败诉。原告奔走相告,他们对媒体说,“民告官不是做样子,在这里动真格的了”。此案在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五年中,___法院的行政审判,始终硬起手腕。对于不出庭、不应诉的行政机关,坚决判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坚决依法办事,抵制说情,使行政审判的路子越走越宽。一位老行政审判人员说,行政审判今天的局面就是当初板着面孔争出来的。如今,由于树立了自身的司法权威,树立了人民行政审判的公正廉洁形象,才营造出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由于行政诉讼起步晚,加之受官官相护思想的影响,在三大诉讼中,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一直很少,导致行政审判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裹足不

前。为摆脱这种局面,___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对行政诉讼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专访、开设报刊专栏,并利用下乡村、赶庙会、节假日,以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例,以案讲法、答疑解难,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的意义和目的,增强公众的法制观念和对行政诉讼的信心,提高人们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主动性。有的基层法院还通过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多

渠道拓宽案源,对政府无法解决的问题,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通过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的共同努力,该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于该院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到位,案件数也逐年呈上升的趋势。

为使行政审判进一步打开局面,___两级法院借助于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对行政审判要做到报纸上有字,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对于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与电视台联合庭审直播,特别做好对民告官的典型案例,尤其是老百姓胜诉的案例的宣传工作。在广造声势的同时,就行政审判工作向社会公开十项承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许多老百姓是拿着报纸刊登的承诺到法院起诉,使行政诉讼案件自1998年以来连年大幅提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既有监督其依法行政的职能,也有维护其作出的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因此,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十分重要。几年来,___中院每年都要对全市的行政机关走访一遍,听取意见建议,就案释法,消除隔阂。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该“得罪”的地方就要“得罪”,该维护的地方就要维护。对于行政机关的非诉执行案件,只要是合法的,就坚决予以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而树立人民法院不偏不倚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使行政机关由刚开始的抵触变为应诉,由败诉后不理解法院,变为心服口服、自找原因,做到输赢皆持平常心。几年来,行政机关主动请行政庭法官为他们讲课,每年都在三十人次左右,行政机关出台重大行政行为之前,都邀请行政庭的法官参加论证,听取意见和建议。由此,也使___市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变得十分宽松和谐。2000年,全国二十多个省会城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会议在___召开,与会代表对___市有这么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倍加称赞。

深化改革,确保审判质量

自行政审判工作开展以来,___中院对其审判实践中的探索从未间断过,他们始终把探索适合行政审判特点的审判方式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几年来,他们以《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为依据,以促进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以公开审判为重心,以庭审改革为重点,突出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强调被告的举证责任,强调当庭结案率等,将有关行政审判的改革与探索不断引向纵深。

在审判方式上,1998年该院已经开始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实践,并且在此后的两年时间内相继出台了一整套的行政审判方式改革举措。一是实行排期开庭,提高行政审判的效率;二是实行证据交换制度,改变过去在证据提交过程中的混乱局面;三是强化庭审功能,减少书面审理。他们率先在全省行政审判中搞法庭传真,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五年来,我们共制作法庭传真近二十期,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强化合议庭职责,杜绝审判脱节和一言堂现象;五是改革司法文书的制作,使之更加简明、流畅,说理性更强,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

在办案思想上,由过去的强调公平公正的办案思想,转变为追求公正与效率的更加科学的办案理念。在办案中,更加注重“公正与效率”二者之间有机的统一,在办案思想方面取得了质的飞跃。同时改变过去条条框框的束缚,敢于大胆受理新型案件,对于可受理可不受理的,要受理,对拿不准的案件,边摸索边审理,鼓励办理新特案件,从而调动办案法官不断探索、勇于进取的积极性,不断拓宽审判领域。

在办案体制上,由松散体制下的办案组转变为责权利分明的审判长负责制,其审判职能和合议庭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审判体制的理顺和加强,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由于落实了责任追究,促使办案人员和合议庭成员,更加注重审判的公正性,改变过去层层分权,层层不担责任的裁判模式,使“公正与效率”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办案的监督和管理上,由过去的粗放型管理转变为更加规范、更加完善的管理,更加注重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更加注重人民法院服务的职能,更加注重案件的审限和庭审程序。为此,___中院专门制定了一整套的行政审判工作的规章和举措,用以指导和规范自身和基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工作。

几年来,由于对行政审判方式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探索,使___中院的行政审判走在了全省的前列,积累了丰富经验,受到了诸多表彰,成为各省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试点,改革成果得到推广。行政审判一审的开庭率达到百分之百,二审开庭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结案率、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达到百分之百,一、二审诉讼案件结案率达到百分九十九以上,已经杜绝了超审限案件,涌现出了许多公正廉洁、忘我工作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没有出现冤假错案,从而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树立了形象,赢得了好评,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

提高素质,改善执法环境

实践证明,提高内部执法水平和改善外部执法环境是相辅相成的,并且提高内部执法水平是前提和基础。近年来,特别是为适应中国加入WTO的迫切要求,___法院把培养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的行政审判法官队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不失时机的加强对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业务素质的培训。

对两级法院行政法官加强对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和学习,积极参加全国行政法官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组织的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WTO与中国司法审查培训班。五年来,该市法院对全国性的培训、研讨会积极派员参加,对省法院组织的培训班,每次都要求两级法院全体行政审判人员参加。

面队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的现状,为迅速使新增人员适应审判工作的要求,该市两级法院对实践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法律规范,及时邀请专家讲课,以会代训,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类型案件,积极邀请行政法方面的专家、学者共同研讨,以达成共识,指导审判。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还通过业务考试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使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提高了行政诉讼的公信力。

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是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使长期以来政府说了算的观念受到冲击,但这种长期形成的观念根深蒂固,成为阻碍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的绊脚石。行政诉讼法实施至今,努力改善行政执法环境,一直是___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为此采取了多种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审判工作中,该院对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力求裁判文书说理充分,对涉及政府部门的案件,及时与他们沟通,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指出问题所在,以案讲法,避免矛盾冲突。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执行案件,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和不规范的行为。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执法之初,就行政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给予指导,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近年来该院行政审判的外部执法环境大大改善,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也大大提高。政府部门除积极应诉外,还主动邀请两级法院行政庭讲课,探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政府干预行政审判的现象基本杜绝。

行政审判由于起步晚,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加之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政府为此也相应出台了很多政策性的规定,因此,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诸如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政策性规定明显不当等问题。为及时解决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更好的指导审判工作,五年来,___法院把调研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上,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和省法院行政庭的同志参加,以及时理清思路,指导审判活动。另外,还把不同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通报大家,鼓励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有所侧重,进行调研。五年来,先后有多人次的调研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并有多人多次的调研文章获省法院优秀论文奖。

讲究方法,注重办案效果

代表人民意志的宪法把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赋予人民法院,这表明了人民的信任,也是人民法院的光荣。___法院正确履行这一重要权力,为保护人民权利而努力工作。

2002年6月28日下午,荥阳市农民任志强在荥阳市刘河镇刘河街卖菜时,因摊位问题与王三文发生争吵,引起王三文的不满。王三文对任志强进行殴打,任志强在抵挡时,致使王三文面部受伤。后任志强被在场群众拉回。王三文即向荥阳市刘河镇派出所报案,刘河镇派出所接报案后对王三文和任志强进行了讯问。2002年7月10日荥阳市公安局对王三文的伤情作出刑事技术鉴定,王三文的损伤程度符合轻微伤。后荥阳市公局以任志强于2002年6月28日在刘河街殴打王三文并致王轻微伤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任志强治安罚款100元。任志强不服,起诉到法院,___中院依法终审判决,撤销了荥阳市公安局的处罚裁决。

虽只是处罚数额仅为100元的小案件,原告方是一个住在山区的农民,交通非常不便,办案人员没有因为案件小就不负责任、敷衍了事,而是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先后两次到处于深山山区的案发地核实证据,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因山区交通不便且雨天道路泥泞,汽车无法通行,办案人员就冒雨步行,经过深入调查核实,终于弄清了案件的真实情况,撤销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还原告一个清白。

对社会影响面大、干群关系紧张的大要案或者集团诉讼案件,___法院坚持将法律宣传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并注重采取适当的结案方式,尽量缓解“官民”矛盾冲突。不管在哪个诉讼阶段,只要被告能主动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接受且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的就依法裁定准予撤诉。

2000年9月,受害人张关义骑一辆自行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时,被从后面急驶而来的一辆汽车撞翻并轧断右腿。事故发生后群众打“110”报警,几分钟后民警赶到事故现场,看到有一中年男子躺在地上,一条右腿被轧断,现场无肇事车辆。民警即向“110”报警台反馈信息,并通知“120”急救车前来急救。医院“120”急救车赶到事故现场,将伤者张关义拉走抢救。由于没有收集到有何时何地的破案线索,一直未能找到肇事车辆及肇事者。2001年10月23日,交警部门通知___市人民保险公司给受害人张关义预付了抢救治疗费用。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人家属兰改芝。后兰改芝以民警不保护事故现场、立案后不办案为由向___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的行政不作为属违法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兰改芝是外地人,家庭条件比较差,丈夫又因车祸身亡,只剩自己和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儿,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家庭陷入危机。在此打击之下,兰改芝的情绪非常激动。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使群众对国家机关产生负面印象,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审理本案的法官在充分调查了解案情,并翻阅了大量法律法规和理论书籍,作了详尽细致的调研工作后,认定本案属于新类型案件,兰改芝的损失应当得到补偿。主审法官对涉案双方作了大量的说明解释与说服劝导工作,使双方就由被告补偿原告损失达成共识,之后又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调补偿数额,最终达成协议,由交警部门补偿兰7万元,兰对此表示满意,主动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这一案件最终得到圆满的解决。

严肃执法,为依法行政撑腰

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合法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为确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得到正确及时的执行,___法院十分注意把好审查关。一是审查是否超过申请执行期限,二是审查法律文书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三是审查法律文书中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四是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凡是不符执行条件的,不予立案或退回材料由申请人作出更正或补充。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法院果断采取划拨、查封、拆除、拍卖、罚款等各种强制手段,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五年来,___法院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764件,执结16731件,执结率达96,有力的支持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

今年1月,___市消防支队对28家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处罚,对银基商贸城、小商品城等18家严重火灾隐患单位予以停业整顿,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后,由于案件重大,又近春节,中院行政审判人员全力以赴,经过认真的合法性审查,1月8日召开了声势浩大的消防处罚执行文书集中送达会议,全市十多家省市媒体到会采访报道,被执行单位全部到会签收了执行文书。会后,该院投入了紧张的执行工作。由于这些单位集中在大型商场以及娱乐洗浴中心,关停难度大,如银基一期工程和小商品城等,涉及商户以及关停面积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一方面要保证案件得以执行,另一方面,又要考虑社会稳定以及执行后的社会效果等,对于一些难点案件,在掌握情况、拿出方案的情况下,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求得支持。审判执行人员不怕吃苦、连续作战,在执行中不分白天黑夜,奔波于执行现场,向被执行人晓以利害,讲明法律,耐心引导,最终在年三十上午,将最后几个难啃的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关停。

为规范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___法院及时制订了工作规则,为了使非诉执行工作的开展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该院在统一非诉执行案件标准的基础上,举办非诉执行知识培训班,及非诉执行知识讲座,培训非诉执行审判人员170人次,大大提高了非诉执行审判队伍的执法水平。为确保两级法院非诉执行工作的协调一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听取案件汇报就案指导;深入基层法院座谈或参与个别案件的执行就地指导;通过评查案件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使错误及时得到纠正,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得到总结推广。

为讲究执行效果,促进社会稳定,___法院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克服单纯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执行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邙山区金洼村部分农民,因种种借口多年拒交公粮,区、镇党委、政府多次做工作无效,既影响到全镇的公粮征收工作,又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镇政府分别对金遂山等四十八户作出处理决定。农户既不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交粮义务。镇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四十八户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使其中三十二户自觉履行了义务。其他十几户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执结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教育了人民群众,为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非诉执行工作,为迎接全国卫生检查,___市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如“还市民一个清净的水缸”、“拆墙透绿”、“治理污染”等,为配合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该院行政庭对非法占用城市绿地、乱搭乱建、污染西流湖水源、食品卫生、伪劣假冒产品等一批影响城市创建的案件,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拆除违法建筑四万多平方米,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白鸽股份有限公司是五十年代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现有职工一万多人,由于资金缺乏,该厂欠职工统筹金400余万元。劳动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依法受理后一方面尽量稳定职工的情绪,消除不稳定隐患;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讲清不交纳统筹金的后果,同时考虑到企业的生产和发展的现状及一次性交纳400万元确实有困难情况,在法院主持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出协议,由被申请人分期分批交纳。使白鸽集团按期交纳了统筹金,维护了企业的发展而且也维护了职工的利益,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除了要注重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以外,突出准、狠、快、稳,是___中院多年来做好非诉执行工作的重要经验。“准”,就是要把事搞准。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对需要执行的案件,必须搞准,不能有半点的含糊;所谓“狠”,就是强调执行要有力度。没有法定的不可执行的情节,原则上都要执行。法院不是慈善机构,执法者不能法外施恩,执行利达啤酒城经理胥昌群卫生罚款案、拆除燕庄村村民王石头违法建筑案,就是在高强度法律威慑下予以执行的;“快”,就是执行要讲求效率,不能久拖不执,久执不结。实践中他们发现,部分案件由于执行迟缓导致被执行人逃匿、被执行人单位停业或者转让,使案件的执行陷入困境。因此在准的基础上,他们突出一个“快”字。如闫垌村五户农民占压道路红线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桐柏南路的拓宽工程,规划局对其处罚后,五户农民拒不拆除。法院从收到规划局申请到拆除五户违法建筑,仅三天时间,受到市领导的好评。拆除310国道违法建筑,影响东风渠泄洪案,他们都是在拿准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执结的。“稳”,就是积极慎重稳妥,讲究执行艺术,讲究执行方法,不激化矛盾,不感情用事,讲究执法有据、有理、有利、有节。几年来该市两级法院每年执行案件近六千起,没有因执行不当,引起不良社会后果。

不寻常的五年,使___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经历了一个发展、壮大、提高的过程。他们不断降低行政诉讼的受案门坎,不断提高自身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不断扩大行政诉讼的规模和影响,使新类型的案件得以及时审结,审结葛锐状告质量技术监督局“放心店”牌匾案、司机状告交警红灯打手机处罚案、司机状告执法局贴单以及拖车案、臧莹安状告卫生部门医师职业证书案等几乎涉及所有的行政管理领域,这是行政诉讼深入人心,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的标志。

五年来,该市法院依法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1968件,占总数的32.8,原告自动撤诉的703件,占总数的10,从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维护了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同时,也依法撤消了一批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了一大批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涉及面广、矛盾尖锐的社会难点、热点案件,如中院受理的荥阳75名退休职工诉省劳动厅不作为案、管城110户拆迁居民诉管城区房管局违法收费案、登封少林景区273户拆迁居民诉登封市政府拆迁安置协议案等,通过努力,使这些案件在法制轨道内予以化解,防止了矛盾激化,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4年4月4日,将迎来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十五周年。踏着春天的节拍,___法院已规划了行政审判新的蓝图,开始了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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