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2024-06-15

《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安全保密协议》(通用10篇)

1.《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篇一

附件

1、安全保密责任书(在岗人员)

附件1

安全保密责任书(在岗人员)

为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确保单位敏感信息和国家秘密的安全,特制定本保密责任书。

一、个人信息提供

本人保证,涉密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都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伪造或隐瞒。

二、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加保密教育和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6小时),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本部门的保密规定;

(二)依法确定、使用和管理单位敏感信息、国家秘密及其载体,确保单位敏感信息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三)负责所在涉密场所保密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并确保落实;

(四)严格护照保密工作部门有关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和管理手机。

三、行为规范

本人保证,不得做出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非法向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单位敏感信息和国家秘密;

(二)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携带单位敏感信息或国家秘密,违规持有单位敏感信息或国家秘密载体;

(三)未经单位审查批准,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文章、著述;

(四)擅自移交信息系统敏感资料、或透露信息系统相关敏感信息。

(五)在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擅自向境外驻华机构、企业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发生泄密后隐瞒事实或不及时报告;

(七)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活动;

(八)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报告事项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保证主动、及时向本单位保密工作部门或部门责任人报告:

(一)发生或发现泄密;

(二)有涉外婚恋行为;

(三)拟因私出国(境)或到境外定居;

(四)有直系亲属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和定居;

(五)与国(境)外人员非公务交往情况;

(六)拟辞职脱离本岗位;

(七)其他可能影响履行保密职责的重大事项。

五、出境审批

依照保密规定,本人因私出境须按程序由本单位批准同意。否则,不得擅自出境。

六、保密监督

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履行岗位保密职责。

七、离岗要求

本人离岗脱密期确定为。如离岗应签署《保密承诺书》,并保证严格执行脱密期规定及限制。

八、法律责任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保密义务和职责,违反保密规定,致使本岗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本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九、享有权利

(一)拒绝执行违反保密规定的指示、指令和要求;

(二)制止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举报、控告泄密行为;

(四)向保密工作部门如实反映本单位保密工作情况;

(五)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提出建议;

(六)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和政治待遇;

(七)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和保密组织活动;

(八)保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十)其他

本保密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离岗之日止。本保密责任书一式三份,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和责任人各留存一份。

上述所有条款本人已仔细阅读,明白无误,无任何异议。

单位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保密责任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全员人口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篇二

(供参考)

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扩充职能,对人口信息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做好新时期人口发展战略和人口政策研究,为了给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及时可靠的人口信息,迫切需要人口计生部门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

为创造良好的全员人口信息运行秩序、环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在信息服务中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精神,为加强信息管理,禁止在公共信息服务中违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协议,遵守如下条款:

(一)全员人口信息安全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全员人口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保密管理、密码管理、等级保护、重要部门人员管理等制度,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安全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了一名主管领导负责信息安全工作,指定一个机构承担全员人口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职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人员;没有主管领导批示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提供全员人口信息相关数据;建立并落实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

(二)全员人口信息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全员人口信息要做到转机专人专用,安装全员人口信息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强化全员人

口服务器,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责任认定及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的有效性,以及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电子文档安全防护措施。

(三)全员人口信息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全员人口信息置顶应急预案、演练、落实,应急技术支援队伍建设,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处置,重要数据和业务系统的灾难备份等。

(四)全员人口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全员人口信息工作人员不定时参加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信息安全常识和技能、重点岗位持证上岗等。

(五)全员人口信息责任追究。对违反全员人口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和泄密事故、信息安全事故的查处,对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责任追究、惩处。

(六)全员人口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定和落实整改全员人口信息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设备实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的分析排查等。

旗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任人:

旗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统计负责人:

3.重要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 篇三

重要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

第一条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的策略、重点、制度和措施,对本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内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签订《重要岗位人员安全保密协议》。重要岗位为涉及房产业务办理人员、机房工作人员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财务、人事等重要部门人员,并参照《重要岗位人员安全保密协议》相关责任履行相应义务。所涉及机密内容严禁泄密。

第三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作为本单位的日常信息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网站系统等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审核和管理权,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第四条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第五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真实、可靠。

(一)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

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二)不允许外来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钥匙盘属业务办理密钥,禁止转借他人使用,一旦遗失需及时上报,造成后果由个人负责。

第六条 各类会议保密措施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包括会议场所,出席人员、列席规模,会议事项等等涉及会议方面的一切信息。

(二)各类工作会议,产生的文件、决议等需要保密的,或者未确定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发布前,都属于保密范围。

(三)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传达涉密内容等。

(四)新城建设或项目招投标方面的会议或各委、办、局在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七条 对于网站栏目中的具有交互性的内容,如留言板、征求意见箱等,必须实行审核,如发现不良信息,保存有关记录,及时向报告与备案。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包括: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和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八条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填写《文稿审核表》,由本科室主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签署通过后存档备案,然后由信息网络管理员处在网上发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第九条在政府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账号、盗用他人IP地址。

(四)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

(五)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六)不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擅自使用网络资源。

(七)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八)以各种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部门和个人用户,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本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或人身安全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已离岗、离职人员参考《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篇四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信息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务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第二条

保密范围

1、财务部的收款、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2、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3、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4、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6、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第三条

乙方的承诺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局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广播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 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知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不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六、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年月日

5.保密协议-适用人事岗位 篇五

甲方(企业):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公司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是不局限于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②公司所有员工的信息状况;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方案、项目、策略等;④公司行政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⑤经营成本、劳动人力成本、管理成本等;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资料及计算机内不能公开的资料;⑦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⑧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⑨投标价格、投标预算、投标书;⑩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等。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传播的,泄漏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资料和信息等,均属公司要求的保密范围。

第二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

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或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或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乙方离职后,只要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处理涉及乙方知晓的任何公司商业秘密,乙方都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至处理完毕为止。

第六条 侵权责任

1、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乙方必须全额赔偿因违反本协议而给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利润损失、社会效益评估损失,包括索赔和执行前述索赔所带来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2、任职期间,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乙方已离职,甲方将通过司法或其他有效途径追究。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均有权依照程序解除乙方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乙方清楚知道签订本协议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并完全了解协议的法律含意。

2、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第八条 生效日期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双方共同遵守并严格履行协议条款。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签章):乙方签约: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6.公司主要岗位员工保密协议 篇六

甲方(企业):河南中鼎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科研、生产、营销和管理上的秘密(统称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资料、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采购名单、营销政策、财务资料、法律事务和人力资源信息等。

第二条 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情况,可给乙方相应的奖励。

第三条 保密规定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保密期限

乙方的保密义务自到甲方工作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含辞退),在离职之后仍应当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知

—1— 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工作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同甲方有竞业关系的企业任职。

第六条 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七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纸质、电子、音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 侵权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自愿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申请离职或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甲方有权追偿乙方因泄密的非法所得。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第十条 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河南中鼎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篇七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聘担任甲方研发工程师职务,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研发,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公司

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乙方参与/主持涉及与甲方有关的研究、发明、技术、资料等成果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研

发的硬件、软件、计划、进度、情况及相关内容。

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到的各种资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

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二年内不使用甲方的成果,不参加/协助甲方的竞争/潜在竞争对手的研

究,也不得自行从事同类产品的开发研究。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科研资源和环境,提供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为研发创造有利条件。

支付乙方应得的报酬,为乙方提供应有的社会福利。

乙方取得重大贡献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漏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漏、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

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

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和协作、协助)。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

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

四、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技

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若部分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以乙方一定数

额的罚款。

3.乙方若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对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和双方权限的,双方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

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

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8.软件开发人员的保密协议 篇八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石家庄龙鼎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当地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机密 第页 20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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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它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20年内。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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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数据、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它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管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机密 第页 2016-6-4

石家庄龙鼎科技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乙方:石家庄龙鼎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 法定代表:

地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西美花城A座2004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关键岗位员工诚信保密承诺书范文 篇九

关键岗位员工诚信保密承诺书

为增强廉洁保密自律意识,规范从业行为,自愿接受公司的监督,我认真学习了国家关于廉洁及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的相关制度,知道应当遵守的纪律和所承担的责任,现郑重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职责,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维护企业信誉;

3、坚守职业道德,自觉保守公司和客户商业秘密。

二、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

1、侵占破坏公司财物:侵吞或占用公司商品、钱款、资产、物料;故意损坏公司商品、资产、物料;

2、擅自挪用公司资金:擅自挪用公司资金以做他用,包括违反门店收银现金管理规定;

3、明知故犯公司禁令:违反公司在相关管理制度或文件要求中明令禁止的事宜;

4、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在与供应商及客户合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私下收取馈赠、索取贿赂;

5、欺瞒损害客户利益:欺骗或蒙混顾客或客户,损害对方利益,损害公司形象;

6、弄虚作假欺骗公司:故意弄虚作假欺骗公司或对违反公司制度或法律的行为知情不报、姑息包庇;

7、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对外泄露公司有关机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经营政策、管理制度、文件资料等,以及打听或相互泄露员工薪资信息及公司重要人事决定;

8、散布谣言诋毁公司:恶意编撰、传播散布谣言,中伤诋毁公司,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9、亲属共事漠视避嫌:安排或隐瞒亲属在公司内就职,违反公司避嫌政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利,或与亲属存在业务往来关系,给公司造成潜在风险和损失;

10、兼职其他谋取私利:兼职其他公司,领取薪资报酬,以投资、经营管理等任何形式参与同行企业,直接或间接损害酷动利益,或为自己谋取私利。具体包括:

任何私自设立公司,其经营范围与酷动相近的,无论是否个人从中牟利;

任何通过个人投资、入股、提供经营场地或管理咨询等方式参与同业企业,为个人谋取 私利,或涉及直接或间接损害酷动公司利益的行为(通过证券市场入股除外);

任何在本职工作之外,与其他公司私自建立劳动关系,并领取报酬的行为;

任何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企业提供货源、客户资料以及本公司的其他商业信息而为自 己谋取私利的行为;

对于各级管理层,其配偶或直系亲属设立与酷动同类型企业,并可能给公司带来经营风 险和经济损失的行为。

11、以身试法法所不容:所有违反国家法律行为,公司均不能接受。

本人如有违反上述任何承诺的,愿意接受公司采取的开除、调离岗位、降职降级等处罚措施外,还必须向公司支付不低于人民币十万元违约金。如果情节严重者愿意接受国家有关法律的处理。

以上承诺请公司及全体员工监督。

承诺人姓名:

所在部门:

10.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篇十

鉴于我受聘于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的实际情形,我同意签署本协议。

1.自愿聘用关系 我承认我是自愿被公司聘用的,并自愿按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和协议持续聘用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我与公司之聘用关系解除, 除非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协议明确规定或根据我与公司签署的其它书面协议的有效的规定,我均无权要求任何除我在公司期间工资福利之外的报酬、利益、损害赔偿、奖金及赔偿金。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应被解释为赋予我可一直为公司雇员的权利。

2.保密信息

(a)公司信息。我同意在我与公司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及结束后严守公司的“保密信息”,除为公司的利益外不使用公司的“保密信息”。未经公司的书面授权我将不使用且不将任何公司的“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个人、组织或公司。前述“保密信息”是指公司透露给我的,或我从公司处以书面、口头、画图、观察零部件或设备等方式间接或直接的获得任何公司的专有信息、技术数据、商业秘密或技术诀窍,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及生产计划、产品、服务、客户名单及客户其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客户和/或我于劳动关系存续期曾拜访的或熟悉的任何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合伙人、市场、软件、改进、发明、程序、公式、技术,设计、图纸、工程、硬件配置信息、产量数据、设备更新、定价、营销、财务或公司的其它任何商业信息。

(b)前任雇员信息 我同意在我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存续期间,不非法使用或泄露任何前任或现任雇员或其他人员、实体的任何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且非经此类雇员、人员或实体的书面同意不把任何属于此类雇员、人员或实体的未经出版的文献或专利信息携带入公司。

(c)第三方信息我认可公司已经接受或在未来将接受第三方的保密或专利信息,且公司有义务为此类信息保守秘密,并仅在特定的限制目的上使用。我同意除为按照公司与该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的规定执行我的工作外,我将视所有此类保密或专利信息为绝密且不使用或将其泄露给任何个人、公司或集团。

3.职务发明

(a)发明的保留与许可附件A所列明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成果、改进和商业秘密为我与公司雇佣关系成立之前我所设计和发明的(统称“先前发明”),该技术成果与公司现在或将来的交易、产品或研究与成果相关,但我在此明确该技术成果属于我个人所有在此不转让给公司;如果未附该附件,则我声明不存在此种“先前发明”。如果,在我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存续期间,我将我所拥有的或我拥有权益的先前发明投入了公司的产品、程1969779.1序或机器,则公司在此被授予和将拥有非独家的、免提成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世界范围的许可,将该在先发明作为该产品,程序或设备的一部分进行制造、已经制造、修改、使用以及销售。

(b)职务发明转让我同意从保护公司的独占权及收益权的角度,我将迅速向公司做出书面披露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转让,基于我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内,不论依著作权法或相关的法律是否可申请专利或注册的,我独立或与他人共同构思、开发、实践或促使构思、开发、实践的任何或所有发明的、原创作品、成果、概念、改进或商业秘密(统称“职务发明”)的所有的权利、产权、权益的独占权与收益。此外我进一步确认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拥有在我与公司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在我的工作范围所创作(独立或与他人共同创作)的,被定义为 “职务发明”受著作权保护的任何或所有原始发明或原创作品的绝对权、权利或收益权。

(c)记录保存我同意保有并保存适当的和当前的所有在我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存续期间我创作的发明(独立或与他人共同完成)的书面记录。记录的形式可以是笔记、草图、图纸或公司指明的其他形式。此记录在任何时候均可被公司所有并保持独占权。

(d)专利与著作权的注册我同意协助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由公司出资,以一切适当的方式来保证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在任何或所有国家中的基于发明或任何版权、专利、工业产权或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包括向公司披露所有相关信息与数据,制作公司认为为了申请或获得此类权利,以及为了将我的权利授予或转让给公司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指定人在此类发明、任何著作权、专利、外观设计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中的独有且排他权利、资格、利益所必需的申请书、说明书、誓言、授权书和其他文件。我还同意我有义务在我职权范围内制作或被要求制作任何此类文件或文书,且本协议终结后此义务依然持续。如果公司由于我心理或生理上的无能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获得我的签字以申请或继续申请包括上述授予公司的发明或原创作者作品的专利或著作权,则我在此不可撤销的指定并委任公司和其适时授权的经理人、代理作为我的代理人和律师,以我的名义替代我签署并提出此类申请并实施其他合法允许行为以如同我实施的同等的具有法律强制力和效力的行为以进一步实施和发布专利或版权登记方面的信函。

4.雇佣冲突我同意在我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存续期间,我不接受与公司在我被雇期间正在参与的或将参与的业务直接相关的任何其他的雇用、职业、咨询或其他商务活动,也不参与与我对公司所负义务冲突的任何其它活动。

5.公司文档返还我同意,在我与公司解除雇佣关系时,我将向公司交付(且不自己保存,不复制,不转交给其他人)任何和所有我依公司职务所制作或属于公司的所有设备、记录、数据、笔记、报告、建议、清单、通信、规格、绘制蓝图、草稿、材料、仪器、其他文档或物品或者任何前述物件的复制品。

6.对新雇主的告知在我与公司解除雇佣关系时,我在此同意由公司向新雇主告知此我在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

7.引诱雇员 我同意,无论因任何原因(不管该原因是有理由或没理由)在我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解除后,我不会为我本人或其它个人或实体直接或间接的恳求、劝诱、招募、鼓励或企图引诱、劝诱、招募、鼓励公司的雇员离职,带走或企图带走这些雇员。

8.利益冲突指导我同意坚持遵守附件B的公司利益冲突指导。

9.声明我同意为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而执行任何适当的誓言或核实任何正当的文件。我声明我对本协议项下所有条款的履行不违背在我被公司雇佣前签订的任何关于我须对我秘密获得的或被托管的保密专有信息进行保密的协议,且我同意我将来也不会签订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与本协议冲突的协议。

10.仲裁和衡平救济

(a)仲裁除下述10(b)所述情况外,我明白任何关于本协议的翻译、解释、执行或违背纠纷或争执都应根据中国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规定在纠纷或争执的发生地通过仲裁解决。

(b)蘅平救济我同意任何违反第2、3、5、7条的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害是难以衡量的。因此,我同意如果我违反了上述条款,如果需要,公司将可以视情况在任何其它可获得的适用的权利或救济之外,向法院申请具有充分效力的禁止令以遏制损害或有可能发生的损害或强制执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此外我同意申请上述蘅平救济无需保证金或担保且我同意接受上述禁止令的发布和强制履行的命令。

11.综合条款

(a)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其它选择法或冲突法不适用。(b)完整协议本协议包含了我与公司之间全部的一致意见及互相理解和先前所有关于本协议问题的讨论。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或放弃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任何关于我的职责、薪水或津贴上的变动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范围。

(c)可分性如本合同中的某条或者多条条款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条款,其它条款仍然充分有效且有执行力。

(以下无正文)

员工姓名:签名:签署日期:

附件A

先前发明表

名称日期识别号码或简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无发明或改进

____附续表

雇员姓名:

雇员签名:

日期:

附件B公司利益冲突指导

本指导是公司在实施其行为时严格遵从法律的字面和精神意义和坚持商业道德的最高原则的方针政策而制定的。因此,所有经理人、员工必须避免与此原则和公司、其分公司、母公司、关联公司、继承人或受让人(统一称” 成都赛龙”)利益冲突或可能冲突的行为。如下是应避免的潜在的妥协的情形,任何例外情况必须向总裁报告且必须获得继续进行的书面批准。

1.向外界披露保密信息或滥用保密信息。无论是否为个人利益,或者是否以损害成都赛龙的利益为目的,未经授权而披露信息即违反此方针政策的。(《员工保密信息和职务发明转让协议》详细阐述了此原则并且具有约束力。)

2.接受或提供,可能对赛龙深圳形成不正当影响或其它使赛龙成都陷入不适当或尴尬境地实质的礼物、过度的款待、优惠或付款。

3.参与可能造成成都赛龙的保密信息披露的专业组织。

4.投资或控制外界的供应商、客户或竞争公司的管理职务(包括金融投机),且该类投资或管理职务在某种形式上可能影响公司的决策或行动进程。

5.向雇员、客户或供应商借款或向他们提供借款。

6.获取基于成都赛龙房地产所有权的利息。

7.以任何形式不适当的使用或披露任何专有信息和商业秘密或者协助负有保密义务的雇员、其他人或其它实体以任何形式不适当的使用或披露任何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

8.非法与竞争公司或其雇员讨论价格、成本、客户、销售或市场。

9.与经销商签署非法的与价格有关的协议。

10.不适当的使用或授权使用可能引起其他人或其他实体要求专利赔偿的的任何发明。

11.行使任何非成都赛龙最佳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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