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习《宪法》演讲稿

2024-09-19

初中学习《宪法》演讲稿(共10篇)

1.初中学习《宪法》演讲稿 篇一

“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因法矗立。”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闫畅,是来自日照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2.学习宪法演讲稿 篇二

大家好!我是来自xxx年级1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

在20xx年以前,宪法,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到底什么是宪法呢?宪法与别的法律究竟有怎样的关系呢?带着这些疑问,我去请教大人。妈妈告诉我:“宪法就像是其他法律法规的妈妈。这些法律都是由宪法衍生而制定出来的,而且必须要听宪法妈妈的话,不允许调皮哦。”爸爸告诉我:“宪法拥有着最高的法律效力,适用于每一位国家公民。”老师告诉我:“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更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哦,原来这就是宪法呀!它是一部国家法律的母法,是法律这棵大树最牢固的根基,更是一部国家的最高法律。

我查阅了很多资料,深入学习了宪法,原来宪法也像我们一样,也需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成长,跟着时代的步伐共同进步,它曾进行了5次修订,变得越来越完善。而且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水、空气,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正是它,才使人类创造出今天灿烂而又辉煌的文明,并得以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宪法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保障着人们自由、和谐、幸福、平安的生活。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一个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它维护着人们的权益,保障了人们的生活,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有这么三个场景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场景一

今年6月山西、西藏高考考场在众多奋笔疾书的身影中,有两名考生格外显眼。他们的手指正在一份特殊的试卷上滑行摸索,这是两位盲人考生在答题。残疾的歧视使他们原本无缘于高考,但是在法律的面前,他们验证了人人平等的基本准则,走上了不受歧视的求学之路。宪法,保障了每个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场景二

今年1月日本东京城建机场,当晚22点从东京飞往上海浦东的国际航班,因天气不好而取消,175名中国乘客,滞留机场,在不提供食宿及翻译人员的情况下,机场人员态度恶劣,与中国乘客发生纠纷。不到半个小时,中国驻日大使火速赶到,在与日方严正交涉后,机场安顿了所有乘客,并与中方配合,将他们安全送回国。在国家宪法的保护下,任何公民在海外遭到侵权,祖国永远是他们强大的后盾。宪法,保障了每个公民的人身安全。

3.青少年学习宪法演讲稿 篇三

青春是绚丽多姿的,青春也是娇嫩脆弱的。让青春留下遗憾和悔恨一定不是我们所期望的。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呢?我的回答是:学宪法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和会用法的新时代青年。因此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宪法之光,永照大地》。

二千五百年前,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最早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反对“人治”,主张“法治”。世界上第一部真正的成文宪法是1789年在美国颁布实施的。中国的宪法之路已经走过了六十多个春秋,在这风雨飘摇,筚路蓝缕的60多年里,中国制定了四部宪法,又经历了四次宪法修正。

大家知道12月4日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很多人可能很茫然,12月4日是我们国家设立的国家宪法日。西方有句谚语说:“真理需要坚持,而谎言永远变化。”我们一直坚守的真理熔铸成了今天的宪法。我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人从一生下来开始,宪法就对未成年人、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规定,宪法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宪法是母法,就像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永不迷向的指南针, 约束我们的言行,给我们指明正确的方向。宪法是明媚的阳光,“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只有阳光高悬,才有大地生辉。在宪法阳光的普照下芸芸众生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宪法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途径,广泛的了解宪法内容,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违纪、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我们都知道,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不良的思想垃圾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希望我们都能有一双“火眼金睛”,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防止它们毒害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刘备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说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在教育刘禅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这句话到今天依然不过时。生活中一些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人生最怕一失足成千古恨。中国当代作家路遥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当你冲动、困惑时,让宪法唤起你的理智;当你迷惘、踌躇时,让宪法指引你的道路。莫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学宪法受宪法,让我们的青春少走弯路,少留遗憾。

4.宪法修正案学习课件文字讲稿 篇四

今年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最大受益者,为保持住中国的发展优势,我们在怀念的同时更应该静心思索、潜心研读马克思主义思想。

5月4日上午10时,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仍然要学习马克思,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不断从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更有定力、更有自信、更有智慧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轮始终沿着正确航向破浪前行。

马克思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革命导师,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创始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缔造者和国际共产主义的开创者,是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思想家。两个世纪过去了,人类社会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马克思的名字依然在世界各地受到人们的尊敬,马克思的学说依然闪烁着耀眼的真理光芒!

1818年5月5日,马克思诞生在德国特里尔城的一个律师家庭。早在中学时代,他就树立了为人类幸福而工作的志向。大学时代,马克思广泛钻研哲学、历史学、法学等知识,探寻人类社会发展的奥秘。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马克思犀利抨击普鲁士政府的专制统治,维护人民权利。1843年移居巴黎后,马克思积极参与工人运动,在革命实践和理论探索的结合中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合作撰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合作撰写了《共产党宣言》,一经问世就震动了世界。恩格斯说,《共产党宣言》是“全部社会主义文献中传播最广和最具有国际性的著作,是从西伯利亚到加利福尼亚的千百万工人公认的共同纲领”。

马克思主义主要由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大组成部分构成。这三大组成部分分别来源于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然而,最终升华为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因,是马克思对所处的时代和世界的深入考察,是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马克思说:“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

——马克思的一生,是胸怀崇高理想、为人类解放不懈奋斗的一生。1835年,17岁的马克思在他的高中毕业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这样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马克思一生饱尝颠沛流离的艰辛、贫病交加的煎熬,但他初心不改、矢志不渝,为人类解放的崇高理想而不懈奋斗,成就了伟大人生。

——马克思的一生,是不畏艰难险阻、为追求真理而勇攀思想高峰的一生。马克思曾经写道:“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马克思为创立科学理论体系,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最终达到了光辉的顶点。他博览群书、广泛涉猎,不仅深入了解和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知识,而且深入了解和研究各种自然科学知识,努力从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中汲取养料。马克思毕生忘我工作,经常每天工作16个小时。马克思在给友人的信中谈到,为了《资本论》的写作,“我一直在坟墓的边缘徘徊。因此,我不得不利用我还能工作的每时每刻来完成我的著作”。即使在多病的晚年,马克思仍然不断迈向新的科学领域和目标,写下了数量庞大的历史学、人类学、数学等学科笔记。正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在他所研究的每一个领域,甚至在数学领域,都有独到的发现,这样的领域是很多的,而且其中任何一个领域他都不是浅尝辄止。” ——马克思的一生,是为推翻旧世界、建立新世界而不息战斗的一生。恩格斯说,“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很少有人像他那样满腔热情、坚韧不拔和卓有成效地进行斗争”。马克思毕生的使命就是为人民解放而奋斗。为了改变人民受剥削、受压迫的命运,马克思义无反顾投身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始终站在革命斗争最前沿。他领导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领导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工人组织——国际工人协会,热情支持世界上第一次工人阶级夺取政权的革命——巴黎公社革命,满腔热情、百折不挠推动各国工人运动发展。

马克思给我们留下的最有价值、最具影响力的精神财富,就是以他名字命名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犹如壮丽的日出,照亮了人类探索历史规律和寻求自身解放的道路。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在马克思提出科学社会主义之前,空想社会主义者早已存在,他们怀着悲天悯人的情感,对理想社会有很多美好的设想,但由于没有揭示社会发展规律,没有找到实现理想的有效途径,因而也就难以真正对社会发展发生作用。马克思创建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运行的特殊规律,为人类指明了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途径,为人民指明了实现自由和解放的道路。——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在马克思之前,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理论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跨越国度、跨越时代的影响力,就是因为它植根人民之中,指明了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间正道。

——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指引着人民改造世界的行动。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的观点、生活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马克思主义不是书斋里的学问,而是为了改变人民历史命运而创立的,是在人民求解放的实践中形成的,也是在人民求解放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的,为人民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

——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马克思一再告诫人们,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一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就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他们的后继者们不断根据时代、实践、认识发展而发展的历史,是不断吸收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丰富自己的历史。因此,马克思主义能够永葆其美妙之青春,不断探索时代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回应人类社会面临的新挑战。

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博大精深、常学常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仍然要学习马克思,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不断从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更有定力、更有自信、更有智慧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轮始终沿着正确航向破浪前行。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思想。马克思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的必然趋势。马克思、恩格斯坚信,未来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马克思坚信历史潮流奔腾向前,只要人民成为自己的主人、社会的主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人,共产主义理想就一定能够在不断改变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中一步一步实现。马克思主义奠定了共产党人坚定理想信念的理论基础。我们要全面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认识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同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统一起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像马克思那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让人民获得解放是马克思毕生的追求。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创造历史伟业。这是尊重历史规律的必然选择,是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自觉担当。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思想。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基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支配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接力探索、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不到70年的时间内,我们党带领人民坚定不移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走完了西方几百年的发展历程,推动我国快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要勇于全面深化改革,自觉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活力,自觉通过完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符合规律地向前发展。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必须“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国家机关必须由社会主人变为社会公仆,接受人民监督。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实施人民民主。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建设的思想。马克思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中,人们生产不同的思想和文化,思想文化建设虽然决定于经济基础,但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先进的思想文化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反之,落后的、错误的观念如果不破除,就会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桎梏。理论自觉、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进步的力量;价值先进、思想解放,是一个社会活力的来源。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我们要立足中国,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恩格斯结合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资本论》等著作中提出的一系列主张,阐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应该“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马克思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自然不仅给人类提供了生活资料来源,如肥沃的土地、鱼产丰富的江河湖海等,而且给人类提供了生产资料来源。自然物构成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人类善待自然,自然也会馈赠人类,但“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历史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说:“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当年的这个预言,现在已经成为现实,历史和现实日益证明这个预言的科学价值。今天,人类交往的世界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深入、更广泛,各国相互联系和彼此依存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频繁、更紧密。一体化的世界就在那儿,谁拒绝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会拒绝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我们要站在世界历史的高度审视当今世界发展趋势和面临的重大问题,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同世界各国的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在更多领域、更高层面上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不依附别人、更不掠夺别人,同各国人民一道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把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思想。马克思认为,“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而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为建设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共产党要“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可供人们用来衡量党的运动水平的里程碑”。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我们要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永远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回顾党的奋斗历程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艰难困苦而不断发展壮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党始终重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我们要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必须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把握未来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不断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

第二部分

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信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有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新局面。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宪法修改作出重要部署。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最近一段时间,全国上下和社会各个阶层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为切实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会主席团当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施行。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出数千条建议。

修改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设立新的国家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以及宪法部分条款的完善及修正。

这次修改,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对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进行了完善修正,这些重大修改建议,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下面,我将从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序言部分的修改、宪法条款部分的修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等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第一章,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当代中国宪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18年是第五次修订。

总书记指出,修改宪法是中共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不懈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依宪治国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点与关键,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能披荆斩棘、一路向前,为民谋福;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将与“色”“贪”“恶”为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祸害党的队伍。这次的宪法修正,引起烘托了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要时刻谨记: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我们要在公司、各医疗机构内和服务群体中,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单位、各类群体、企业员工、社会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二章 宪法序言部分的修改

1.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修改点为

将“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 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修改点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突出改革的地位。“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3.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修改点

“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4.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修改点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

“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

“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三章 宪法条款部分的修改

1.宪法第一条第二款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2.宪法第三条第三款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宪法第四条第一款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4.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增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表述。

5.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6.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七项至第十五项相应改为第八项至第十六项。

7.宪法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四项、第五项相应改为第五项、第六项。

8.宪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9.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

(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一项至第二十一项相应改为第十二项至第二十二项。

10.宪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11.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12.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修改为“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第八项“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修改为“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13.宪法第一百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14.宪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5.宪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16.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17.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删除了监察这一权限。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增加五条,分别作为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七条。内容有以下几点: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第一百二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第七节相应改为第八节,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三十八条相应改为第一百二十八条至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五章 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新宪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这是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战略步骤,有利于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翻开宪法序言,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清晰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国家根本法上留下辉煌篇章。踏上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越走越宽广,我们就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5.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篇五

各位领导、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下面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春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正是在这些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等。亲情过剩。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6.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篇六

初二13班 董雨辰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才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一名中学生,为了我们祖国的强大,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民众而生吏,吏众而生官。官众而生王,王不一而生宪,民议事而国立宪也”。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权力传递和分配的链条。这就好比大家小时候玩过的“老虎棒子鸡”的游戏。老虎吃鸡,鸡吃虫子,虫子啃棒子,棒子打老虎,如此这般平衡制约,这样国家就井井有条了。而宪法,就好比是这个游戏的规则,规则如何制定,将直接决定游戏参与者的行为和心态。

说起宪法一词,最早是在1840年从由一群举着火枪,开着战舰的英国人带进中国。直到1982年12月4号,我国宪法经过多次修订才正式颁布实施。因此每年的12月4号被国家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神经中枢,其他的法律只能算脉络经纬。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所有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条文一律无效。

宪法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地位呢?这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简单来说,宪法既要“顶天”也要“立地”。所谓“顶天”就是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分配,并规范权力运行,这些权力可都是来源于我们人民的授权哦,正所谓“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

所谓“立地”是说宪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保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那宪法又保障了我们公民哪些基本权利呢?让我给您一一道来:有劳动权、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十一项权利。

当然,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受教育、依法纳税、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等八项义务。

列宁同志说,“宪法是写满人民权利的一张纸”,保障人权更是宪法根本目的之所在。换句话说,宪法就是人民开具给政府,并要求政府保障予以实现的权利清单。

2003年广州的“孙志刚事件”,相信各位评委老师都非常了解,他用一个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中国法治的巨大进步,中国的公民意识已经进入了权利时代,只有宪法的精神在我们的神经中枢里至高地闪耀,法律的布道在我们的脉络中畅通无阻,我们才能更好地写出一个大写的公民!

7.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篇七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 守法的小公民”。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

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8.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篇八

大家好!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

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

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

★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稿202

★ 懂宪法讲宪法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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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作文

★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 学校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结

★ 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心得体会

★ 小学生宪法国旗下讲简短

★ 宪法 伴我同行演讲稿

9.学宪法讲宪法优秀演讲稿 篇九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鲜艳的五星红旗而不是其它旗帜?为什么我们的国歌是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而不是其他的歌曲?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按时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呢?理由是:这是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那么什么是宪法?毛泽东就指出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取利,这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就像我们的班级,要有班级发展规划和各种纪律规范。那么宪法就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发展方略以及各个治理的治理办法,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大的法律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其至今已经过五次修改。为什么宪法需要不断完善和修改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们伟大的祖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际关系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不断的发展进步对宪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许这样听来同学们觉得宪法非常高冷,其实并非如此。它与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比如说,正是因为宪法对私营经济的承认和保护,我们今天才可以在商场或淘宝花式买买买!正是因为宪法对人权的保障我们才能享有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正是因为生态文明被写进宪法,企业才不能任意排污,我们才得以拥有现在的碧水蓝天。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会上全体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的又一次修改无疑说明我国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发展上、综合国力上,我们的祖国都进入了一个更加繁荣更加强盛的阶段!

就在前几天我刚刚去了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看着墙上那一排排一列列细密名字,那么安静那么肃穆,我不禁想到,我们脚下这每一片土地、每一条河流,是牺牲了多少生命和鲜血才得以维护?再看看这革命烈士纪念堂的窗外,花正红、草正绿、春风正温暖。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和平安定发展的时代,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

10.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篇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法律,既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准则,也是我们行为活动的规范,在我磕磕绊绊的人生道路中,我慢慢的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见解。

我第一次听到法律是在幼儿园时,妈妈教给我交通的法律知识: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那时的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是模模糊糊的,并不清楚法律是什么东西。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听了一次社区法律知识讲座,一位民警叔叔为我们讲了各种法律知识。那时候,我知道了许多法律的知识,比如:独自在家有人敲门怎么办,发生火灾如何逃生,被人抢劫后怎么办……我认识到法律是国家的一种维持次序的规定,一旦违反了规定,就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我看着有关法律的幻灯片,听着民警叔叔的讲解,慢慢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神秘,法律给了我一种不可触碰的神圣感。现在,我已经上六年级了,在电视,电脑各种地方,通过一个个法律故事的讲述,我更深一层的了解了法律,知道了各种诈骗,抢劫手段,进行了火灾演习,增强了自我的防范意识,还懂得劝解别人要遵守法律。记得有一次,我弟弟来我家,他趁我不注意,玩起了打火机,我看见了,连忙劝阻弟弟,小孩子是不能玩火的,一不小心,就会发生火灾,还为弟弟介绍了几起火灾事故。弟弟听了,意识到玩火的危害,乖乖地放下了打火机。

法律引领我成长,我从一个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长成了一个渐渐了解法律的小公民,违反法律是不对的,违反法律的惩罚也很严重。“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小学生应该从小灌输法律知识,懂法,守法,让法律引领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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